1當日,亞哈隨魯王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來到王面前,因為以斯帖已經告訴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
2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從哈曼追回的,給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產。
3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
4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來,站在王前,
5說:「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傳旨,要殺滅在王各省的猶大人。現今王若願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若喜悅我,請王另下旨意,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
6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
7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
8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猶大人,用王的戒指蓋印;因為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
9三月,就是西彎月二十三日,將王的書記召來,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並猶大人的文字方言寫諭旨,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首領。
10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傳[到各處]。
11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
13抄錄這諭旨,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在仇敵身上報仇。
14於是騎快馬的驛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諭旨也傳遍書珊城。
15末底改穿着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
16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
17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
# 以斯帖記 第八章
以斯帖記 8:3-17. 拯救猶太人的安排。
以斯帖記 8:3. **又在王面前說話**(spake yet again before the king)] 如此,她顯然再次冒險,在未蒙召喚的情況下進入王面前,但在新的情勢下,她不再像上次那樣充滿不祥的預感。**除掉哈曼所設計的惡事**(to put away the mischief etc.)] 這第一種請求形式(參 Est_8:5)是模糊的。她的焦慮仍然是為了她的人民,哈曼的倒台本身並不能確保他們脫離危險。末底改,即使他已得勢並蒙王恩寵,似乎仍認為最安全的方式是由以斯帖而非他來提出必要的請求。
以斯帖記 8:4. **向以斯帖伸出金杖**(held out to Esther the golden sceptre)] 參 Est_4:11, Est_5:2。然而,這次王的行動並非為了允許她帶著請願書靠近,而是作為對已提出請求的有利聽取之標誌。
以斯帖記 8:5. **王若以為美**(If it please etc.)] 冗長的前言顯示以斯帖對她的明確請求是否會被應允存有疑慮。**撤銷哈曼所設計……所寫的諭旨**(to reverse the letters devised by Haman … which he wrote)] 她小心翼翼地將其描述為哈曼而非王的工作。然而,王在答覆中指出,凡已蓋上王印的諭旨「無人能撤銷」。現在所能做的,最多是向所有相關人士(包括預定的受害者和總督)發出同樣具有權威的諭旨,其效力應盡可能抵消已發出的諭旨。王在 Est_8:7 中強調,他現在完全站在猶太人一邊。
以斯帖記 8:7-8. 亞哈隨魯王實際上說:「我不能撤銷這道諭旨。它不像你所說的,僅僅是哈曼的。它已奉我的權威頒布,因此具有不可更改性。但請想辦法來抵消它。」
以斯帖記 8:9. 在希伯來文中,這是《聖卷》(Hagiographa)中最長的一節,包含 43 個詞和 192 個字母。此外,先知書中最長的一節是 Jer_21:7,包含 42 個詞和 160 個字母。(參 Baer 的《馬索拉文本舊約》中這些段落的文本批評注釋。)**三月,就是西彎月**(in the third month, which is the month Sivan)] 巴比倫語為 siman(n)u。其詞源不確定。它相當於五月下半月和六月上半月。**二十三日**(on the three and twentieth day thereof)] 哈曼的諭旨是在正月十三日發出的(Est_3:12 f.),因此比這道諭旨早了兩個月又十天。**總督、省長和各省的首領**(the satraps, and the governors and princes)] 參 Est_3:12。**一百二十七省**(an hundred twenty and seven provinces etc.)] 參 Est_1:1。
以斯帖記 8:10. **騎著御用的快馬**(riding on swift steeds)] 由於時間緊迫,信使必須騎乘良馬。希羅多德(Herodotus,viii. 98)和色諾芬(Xenophon,Cyrop. viii. 6. 17)都提到波斯只使用馬匹來傳遞公文。**御用的**(that were used in the king’s service)] 這在原文中只是一個詞,僅出現在此處,是從波斯語 khshatra(統治、領域)或 khshatram(王冠)改編而來的希伯來化形式,這也是 kether(王冠,Est_1:11, Est_2:17, Est_6:8)和希臘語 êßäáñéò 的來源。**御馬所生的**(bred of the stud)] 或許字面意思是「(皇家)母馬的兒子」。譯為「御馬所」的詞在聖經中僅出現於此。在後來的希伯來語中,它指母馬與公驢所生的騾子。LXX 和 Vulgate 可能對這些詞的含義沒有線索,因此大大縮短了這節的後半部分,僅作:「他們派信使送去信件」(Vulg.「信件由信使送去」)。
以斯帖記 8:11. LXX 以更溫和的形式表達了這項許可,即「為自己辯護,並隨意對待他們的對手和敵人」。但本書作者顯然旨在有力地指出,第一道諭旨中分別分配給猶太人及其敵人的角色現在已經顛倒了。
以斯帖記 8:14. **騎著御用的快馬**(swift steeds that were used in the king’s service)] 參 Est_8:10。**催促急行**(being hastened and pressed on)] 兩個同義的分詞表示了對迅速行動的更高要求,而發出第一道諭旨時只使用了後者。
以斯帖記 8:15. **穿著藍色和白色的朝服**(in royal apparel of blue and white)] 藉此從外表顯示情感的轉變。波斯王自己的袍子是紫色,或紫色繡金,穿在另一件紫色條紋或混有白色的衣服外面。參 Rawlinson 的《古代君主國》(Anc. Mon.,第二版),iii. 203。**冠冕**(crown)] 不是君王的 kether,而是 ‘aṭârâh,可能是一種較不華麗的冠冕。**細麻布和紫色袍子**(a robe of fine linen and purple)] LXX 錯誤地翻譯為「頭飾」等。王戴著一個由藍白相間的帶子或頭巾組成的頭飾,環繞著冠冕的下部。對末底改和城中情緒的描述,其措辭旨在與早期情況(Est_3:15, Est_4:1)形成鮮明對比。**歡呼**(shouted)] 希伯來文動詞表示有聲地表達喜悅。因此,A.V. 的「歡喜」(rejoiced)是不夠的。
以斯帖記 8:16. **猶太人有光**(The Jews had light etc.)] 這表達使我們想起《公禱書》詩篇 97:11 的譯文:「有光為義人而生。」另參詩篇 27:1;詩篇 36:9,其中「光」在此處被比喻性地用作繁榮和喜樂的同義詞。
以斯帖記 8:17. **吉日**(a good day)] 此表達也出現在 Est_9:19;Est_9:22,在其他地方僅見於 1Sa_25:8。**作了猶太人**(became Jews)] LXX 作:「受了割禮,作了猶太人。」他們成為歸信者,是為了在猶太人因末底改而獲得日益重要的地位和影響力面前保護自己。然而,由於波斯人中大量歸信猶太教的可能性似乎不大——除了這段經文之外,沒有其他記錄——有人建議,只需對一個希伯來字母稍作改動,我們就能得到「與(猶太人)聯合」的意思,即在衝突中站在他們一邊。參「與他們聯合」(Est_9:27)。然而,希伯來文中的動詞[78]也可能意味著「假裝成為猶太人」。[78] 該動詞為 Hithpa‘el 語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