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以斯帖記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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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和本 以斯帖記 第5章

1第三日,以斯帖穿上朝服,進王宮的內院,對殿站立。王在殿裏坐在寶座上,對着殿門。

2王見王后以斯帖站在院內,就施恩於她,向她伸出手中的金杖;以斯帖便向前摸杖頭。

3王對她說:「王后以斯帖啊,你要甚麼?你求甚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賜給你。」

4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就請王帶着哈曼今日赴我所預備的筵席。」

5王說:「叫哈曼速速照以斯帖的話去行。」於是王帶着哈曼赴以斯帖所預備的筵席。

6在酒席筵前,王又問以斯帖說:「你要甚麼,我必賜給你;你求甚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為你]成就。」

7以斯帖回答說:「我有所要,我有所求。

8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願意賜我所要的,准我所求的,就請王帶着哈曼再赴我所要預備的筵席。明日我必照王所問的說明。」

9那日哈曼心中快樂,歡歡喜喜地出來;但見末底改在朝門不站起來,連身也不動,就滿心惱怒末底改。

10哈曼暫且忍耐回家,叫人請他朋友和他妻子細利斯來。

11哈曼將他富厚的榮耀、眾多的兒女,和王抬舉他使他超乎首領臣僕之上,都述說給他們聽。

12哈曼又說:「王后以斯帖預備筵席,除了我之外不許別人隨王赴席。明日王后又請我隨王赴席;

13只是我見猶大人末底改坐在朝門,雖有這一切[榮耀],也與我無益。」

14他的妻細利斯和他一切的朋友對他說:「不如立一個五丈高的木架,明早求王將末底改掛在其上,然後你可以歡歡喜喜地隨王赴席。」哈曼以這話為美,就叫人做了木架。

# 以斯帖記 第五章

以斯帖記 5:1 1. 第三日] 計算方式為:她向末底改應許(斯 4:16)的那日為第一日。她的朝服] 與她禁食時所穿的喪服形成對比。在王宮的內院] 危險由此開始:見斯 4:11。在王宮裡,對著宮門] 王宮的一部分是由柱廊大廳組成,寶座位於與內院入口相對的一側中央。因此,國王坐在寶座上,俯視著柱廊的遠景,就能看見站在外面的人。「入口」比欽定本(A.V.)的「門」更為準確,因為希伯來文僅指入口、門道。

以斯帖記 5:1-8 第五章 1-8 節。以斯帖覲見國王 以斯帖蒙恩接見。然而,國王顯然猜到她如此現身必有重要目的,於是詢問她的請求。她小心翼翼,避免因倉促透露心願而增加處境的困難。她將精心策劃,以確保在最有利的時機提出請求。

以斯帖記 5:2 2. 向以斯帖伸出金杖] 見斯 4:11。觸摸] 希臘人也是如此,懇求者會抓住被懇求者的身體或衣物。拉丁通行本(Vulgate)記載以斯帖親吻了權杖(「osculata est summitatem virgae eius」)。關於希臘文次經增補部分,詳細描述了以斯帖覲見前的準備和覲見本身,請參閱第 14、15 章。

以斯帖記 5:3 3. 甚至國的一半也必賜給你] 希伯來文的詞序顯示出迅速而權威的宣告所帶有的急切:「國的一半,是的,必賜給你。」比較希律對希羅底女兒的應許(可 6:23)。在希羅多德(Herod.)第九卷 109 節中,我們發現薛西斯預先承諾,只要他的王后阿美斯特里斯(Amestris)提出任何要求,作為她贈送給他一件精美刺繡斗篷的回報,他都會應允。他還告訴我們(Herod. ix. 110, 111),每年某一天,在國王宴席上的賓客可以提出任何請求,國王都有義務應允。

以斯帖記 5:4 4. 像哈曼這樣的臣子,竟能受邀與國王和王后一同赴宴,成為第三位賓客,這似乎是特別顯著的恩寵,源於這位大臣在國王心目中的地位。所受的榮譽越高,這位寵臣的毀滅就越令人震驚和有效。

以斯帖記 5:6 6. 你有何所求?] 以斯帖冒著生命危險,國王意識到她這樣做必有重大原因,而在宴會所帶來的歡愉氣氛中——這正是以斯帖無疑預料到的心境——他在宴席將近結束時重複了這個問題(見希羅多德 Herod. i. 133)。

以斯帖記 5:7-8 7, 8. 以斯帖的回答方式暗示她當時本想表達她的悲傷,但由於某種讀者不得而知的原因突然中斷。然而,她實際上承認自己有一個重要的請求要提出,並承諾如果她的兩位客人第二天在類似情況下再次造訪,她將不再推遲。

以斯帖記 5:9 9. 在朝門口] 末底改恢復舊職,表明他已脫下喪服(見斯 4:2),因為以斯帖承諾向國王懇求,希望已然降臨。為他顫抖] 更好的翻譯是,如旁註所示,在他面前顫抖。

以斯帖記 5:9-14 9–14. 哈曼對末底改的報復計劃 哈曼因達到臣子所能企及的最高尊榮而興奮和狂喜,然而末底改的行為卻越發使他耿耿於懷,激起他的怒火;這與宮中所有其他人對國王寵臣所表現出的極度奉承形成了鮮明對比。

以斯帖記 5:10 10. 哈曼也謹慎地執行他的報復計劃。他沒有立即下令懲罰他的敵人——我們大可假定,憑藉他的地位,這很容易實現——而是諮詢了他的妻子和朋友。細利斯(Zeresh)] 這個名字可能是波斯語 zaris(鍍金或金色)的希伯來化形式。比較希臘語 Chryses, Chrysçis。

以斯帖記 5:11 11. 向他們述說] 欽定本(A.V.)較不準確地譯為「告訴他們」。以及他眾多的兒女] 字面意思為「以及他眾多的兒子」。這些兒子有十個(斯 9:7 及以後)。顯然,他的妻子和親信會熟悉他家庭的大小。然而,他這番話的重點在於,在波斯人中,正如在猶太人中一樣(見詩 127:4 及以後),擁有許多兒子被認為是男人的榮耀(希羅多德 Herod. i. 136)。他爾根(Targum)中有一段典型的評論告訴我們,哈曼除了這些兒子之外,還有 208 個兒子。這是根據希伯來文「和眾多」這個詞(一個詞)的三個字母的數值總和推斷出來的。[73] [73] רב. ו = 6, ר = 200, ב = 2。

以斯帖記 5:14 14. 讓人做一個木架] 希伯來文為「樹」。見斯 2:23。「五十肘」是一個誇張的說法,意指極高。當時的一肘可能等於六個手掌寬,因此大約是英制 1.5 英尺。細利斯和其餘的人認為,一個對國王有如此影響力,以至於被允許在幾個月內滅絕整個民族的人,絕對可以指望獲得權力立即處死該民族的某個個體。因此,可以預先下令建造「木架」,儘管根據波斯法律,生殺大權僅歸國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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