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是神人摩西在未死之先為以色列人所祝的福:
2他說:耶和華從西奈而來, 從西珥向他們顯現, 從巴蘭山發出光輝, 從萬萬聖者中來臨, 從他右手為百姓傳出烈火的律法。
3他疼愛百姓; 眾聖徒都在他手中。 他們坐在他的腳下, 領受他的言語。
4摩西將律法傳給我們, 作為雅各會眾的產業。
5百姓的眾首領, 以色列的各支派, 一同聚會的時候, 耶和華在耶書崙中為王。
6願呂便存活,不致死亡; 願他人數不致稀少。
7為猶大祝福說: 求耶和華俯聽猶大的聲音, 引導他歸於本族; 他曾用手為自己爭戰, 你必幫助他攻擊敵人。
8論利未說: [耶和華啊],你的土明和烏陵 都在你的虔誠人那裏。 你在瑪撒曾試驗他, 在米利巴水與他爭論。
9他論自己的父母說: 我未曾看見; 他也不承認弟兄, 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 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 謹守你的約。
10他們要將你的典章教訓雅各, 將你的律法教訓以色列。 他們要把香焚在你面前, 把全牲的燔祭獻在你的壇上。
11求耶和華降福在他的財物上, 悅納他手裏所辦的事。 那些起來攻擊他和恨惡他的人, 願你刺透他們的腰, 使他們不得再起來。
12論便雅憫說: 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同耶和華安然居住; 耶和華終日遮蔽他,也住在他兩肩之中。
13論約瑟說: 願他的地蒙耶和華賜福, 得天上的寶物、甘露, 以及地裏所藏的泉水;
14得太陽所曬熟的美果, 月亮所養成的寶物;
15得上古之山的至寶, 永世之嶺的寶物;
16得地和其中所充滿的寶物, 並住荊棘中上主的喜悅。 願[這些福]都歸於約瑟的頭上, 歸於那與弟兄迥別之人的頂上。
17他為牛群中頭生的,有威嚴;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 用以牴觸萬邦,直到地極。 這角是以法蓮的萬萬, 瑪拿西的千千。
18論西布倫說: 西布倫哪,你出外可以歡喜。 以薩迦啊,在你帳棚裏可以快樂。
19他們要將列邦召到山上, 在那裏獻公義的祭; 因為他們要吸取海裏的豐富, 並沙中所藏的珍寶。
20論迦得說: 使迦得擴張的應當稱頌! 迦得住如母獅; 他撕裂膀臂,連頭頂也撕裂。
21他為自己選擇頭一段地, 因在那裏有設立律法者的分存留。 他與百姓的首領同來; 他施行耶和華的公義 和耶和華與以色列所立的典章。
22論但說: 但為小獅子, 從巴珊跳出來。
23論拿弗他利說: 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 滿得耶和華的福, 可以得西方和南方為業。
24論亞設說: 願亞設享受多子的福樂, 得他弟兄的喜悅, 可以把腳蘸在油中。
25你的門閂是銅的,鐵的。 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
26耶書崙哪,沒有能比上帝的。 他為幫助你,乘在天空, 顯其威榮,駕行穹蒼。
27永生的上帝是[你的]居所; 他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 他在你前面攆出仇敵, 說:毀滅吧。
28以色列安然居住; 雅各的本源獨居五穀新酒之地。 他的天也滴甘露。
29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 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所拯救的百姓呢? 他是你的盾牌,幫助你, 是你威榮的刀劍。 你的仇敵必投降你; 你必踏在他們的高處。
# 申命記 第33章
摩西的祝福,在申33:1中引介,這首詩有三個部分:(1) 申33:2-5,序言,關於以色列民族的起源;(2) 申33:6-25,對各支派的祝福;(3) 申33:26-29,結語,緊接序言,再次回到全體人民。關於這些祝福的年代、它們與序言和結語(以及這些部分的年代)的關係,以及它們與雅各在創49:2-27中預言的關係,都存在疑問。這些祝福與創世記第49章的預言大致平行,但在語氣和立場上差異很大。參閱(Ryle)的《創世記》。這些祝福在描述各支派的地理位置和天賦方面,大多與創世記第49章的預言一致(《創世記》只提及猶大,而《祝福》則提及迦得);但在賦予它們的政治和社會角色方面,則較少一致。它們與創世記第49章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們都是一律讚美的,而《創世記》的大部分預言則不然(然而《創世記》更看重猶大,並同樣祝福約瑟);它們暗示了摩西時代(申33:8,或許申33:9,以及申33:21),而《創世記》則沒有;而且,總體而言,它們更具宗教性,強調某些支派的神聖職能,而創世記第49章幾乎只關注其主題的世俗方面。創世記第49章的氛圍與《祝福》相比更為原始,它所反映的條件,除了猶大之外,也較不穩定。在《創世記》中,流便和西緬受到威脅,而在這裡,流便嚴重衰落,西緬則消失了(然而請參閱申33:6的注釋)。在《創世記》中,沒有提及利未的祭司職分;而在這裡,該支派已完全確立了祭司職分。那裡反映的是便雅憫的早期方面,這裡則是後期方面。猶大兩種描述之間的對比,雖然乍看之下似乎支持《祝福》的優先性,但與創世記第49章的較早年代並不矛盾。其他預言無法進行年代比較——甚至包括迦得的預言(參閱申33:20及以下)。即使我們考慮到兩位作者在語氣和立場上的差異,仍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創49:2-17的預言早於我們的《祝福》這一普遍觀點是站得住腳的。同時,也有跡象表明——這類詩歌的性質也可能如此——這兩部文集都不是單一年代的作品,而是都包含了不同時期的元素。我們不可能為《祝福》主張摩西時代的年代,除非我們忽略舊約預言始終從先知自身時代的環境出發的原則。西緬沒有被提及,他曾參與征服巴勒斯坦西部;征服本身被視為過去,因為申33:21記載了迦得在其中的份額;便雅憫的領土已經擁有耶和華的居所;以及北方支派定居在他們的領土上,並從那裡開放的文化中獲益——所有這些事實都證明摩西時代早已過去。然而,「一切都散發著古老的氣息和清新而旺盛的力量」(Cornill,《導論》英譯本125頁),「散發著《列王紀》早期敘事的精神」(Driver)。各支派穩固地佔據著他們的省份。只有猶大像公元前930年分裂後那樣孤立,流便瀕臨滅絕。對於其他支派,沒有即將到來的騷亂感,無論是入侵還是流亡,這種騷亂感貫穿了第28章和第32章,也是公元前721年北以色列所經歷的。語言中也沒有任何晚期元素。因此(儘管有些人支持像士師時代一樣早的年代,例如(Kleinert)),普遍的觀點是,《祝福》是在早期王國較為幸福的時期之一創作的:要麼是在耶羅波安一世統治時期,約公元前940-922年(Schrader、Dillm.、Westphal、Driver等),要麼是在耶羅波安二世統治時期,公元前783-743年(Graf、Kuenen、Stade、Ball、Cornill、Baudissin、Moore、Steuern.、《牛津六經》、Berth.、Marti、Robinson)。這兩個年代都存在困難;對於後者,本文作者會主張,當時猶大在烏西雅統治下也處於高度繁榮的狀態,並與北以色列和平相處,而申33:7中對他的簡短提及與此 hardly compatible。似乎最好將年代保持不確定,除了它可能在公元前940年(猶大與其他支派分離)和公元前742-721年(北以色列的衰落和滅亡)之間;但有些祝福可能更古老,甚至非常古老。因為這類預言在閃族部落的早期生活中就開始了,正如我們從創世記第49章(其中包含君主制前的元素)和各時代阿拉伯人的口頭傳統中看到的那樣,它們代代相傳,部落之間流傳,經歷了許多修改,但仍然像這類阿拉伯詩歌一樣,保留了早期狀況和特徵的真實記錄(參閱《以色列早期詩歌》,35頁及以下)。因此,申33:7可能反映了猶大在定居後立即與北方支派的隔離;而申33:20可能與申33:21一樣,指的是迦得最初被分配到如此大的領土;而關於西布倫、以薩迦、但、拿弗他利和亞設的預言,則可能是在征服後的任何時期。鑑於此,當我們談論《祝福》的作者時,我們只能指其最終作者。他是一位北以色列人,這從他對約瑟的處理方式中可以確定,並得到他詞彙中亞蘭語詞彙的支持。他也是一位祭司,這從他對利未的處理方式中可以推斷。序言(2-5)和結語(26-29)本身構成一首完整的詩歌;申33:26緊接申33:5。關於它們與申33:6-25的作者不同,並且年代較晚,甚至是流亡或後流亡時期(Steuern.、Berth.、Marti)的理論,不能排除其可能性——因為它們有一些獨特的短語,也見於晚期著作(參閱下面的注釋),而且舊約中包含類似的關於以色列早期狀況的詩篇,這些詩篇無疑是晚期作品。但另一方面,它們之中沒有任何詞語或短語是無可置疑的晚期作品,也沒有任何暗示或擔憂要求我們將它們的歷史年代推遲到《祝福》本身之後。它們與《祝福》一樣充滿活力和樂觀。此外,序言的文本顯示出與早期長期口頭傳統相符的損壞。在我看來,將申33:2-5;申33:26-29視為《祝福》的收集者和最終作者本人的作品更為合理;他因此為後者提供了一個最合適和富有同情心的框架。其格律比第32章的歌謠更為粗糙和不規則,但比創世記第49章的格律則不那麼粗糙,這與這三篇作品各自的年代相符。同樣的規則普遍適用,即每行通常有3個重音。除了17a之外,沒有4個重音的行;前提是我們擴展其中一些文本,如下所示,並且在其他文本中,我們將兩個構成詞視為一個重音。但如果後者規則始終要遵守,那麼也有幾行只有2個重音。無疑只有2個重音的行是申33:3d、10b、25b、27d;請注意,每一行都是對句的第二行,因此產生了ḳ?inah,或挽歌式對句;正如我之前所論證的(《以色列早期詩歌》,21頁),這種格律在這一時期逐漸發展,並在8世紀和7世紀達到了完美。——至於詩節或詩段,如果省略某些旁註,則普遍採用四行詩的體系。但申33:20;申33:26無疑是三行詩;其他詩節也可能是,除非文本經過修改。
申命記 33:1 1 (2). 殘缺者不得進入會眾。原因要麼是普遍性的,這很可能是原始的,即有瑕疵的人在禮儀上不適合一個像所有古代社群一樣建立在宗教基礎上的社群(參閱H,利21:20,僅限祭司);要麼是特定的,即這類去勢者常侍奉異教神祇(申14:1,申23:17及以下(18及以下))。此外,使用宦官是所羅門引入的外來後宮制度的一部分。因此,沒有理由懷疑這條律法可能具有早期年代。關於其使用ḳ?ahal指以色列會眾,請參閱下文。(Berth.)認為,對宦官的嚴格排除意味著其年代晚於流亡或後流亡時期的賽56:3及以下,該經文應許無子的宦官(sarîs)在以色列中得著比兒女更好的永恆名號,如果他遵守耶和華的聖約。但這應許,與對外邦人之子的類似應許相關聯,讀起來像是,在更屬靈和慷慨的虔誠影響下(參閱申33:6的注釋),授予身體上的宦官以往因習俗或律法而被剝奪的特權。或者這裡的sarîs是否具有馬太福音19:12中相同的象徵意義?(Berth.)援引耶34:19也無足輕重,因為那裡提到的sarîsîm,由於他們與王子和祭司同列,很難是身體上的宦官,而更可能是內侍或其他高級官員。(Jensen)將該詞源自亞述語sha reshi「他是首領」(Z. A. vii. 174);參閱創39:1,其中已婚的波提乏是法老的sarîs,並請注意,沒有希伯來法典稱身體上的宦官為sarîs。關於麥地那和麥加清真寺的宦官守衛,請參閱(Burton),《朝聖記》等,i. 371。傷了陰囊的] 字面意思是因壓碎(睪丸)而受傷,參閱H,利21:20;這種和這裡描述的另一種手術在東方都有實踐。會眾] 或集會。關於希伯來語ḳ?ahal,請參閱申5:22的注釋。那裡引用的該詞的早期實例表明,這裡的使用不能作為流亡或後流亡年代的證據。這是對(Berth.)的回應。D在其他地方沒有使用這個意思;這裡的存在可能是由於D使用了較早的律法(參閱Dillm.)。但請參閱申33:4。
申命記 33:1 1. 編輯者的引言;請注意「以色列人」,而非D的「全以色列」。這祝福……祝福了] 這個稱號並未賦予創世記第49章中雅各那些較不樂觀的預言。垂死的父親或領袖對其子孫或追隨者命運的言語被賦予極大的神聖性,因為這樣的祝福是在耶和華面前的;創27:7;創27:23;創27:27及以下,創48:9,20,49,參閱書14:13。神人] 常用於指先知:摩西,書14:6(申命記派);詩篇90篇(標題);撒母耳,撒上9:6;撒上9:10;以利亞,王上17:18;以利沙,王下4:7;王下4:9;王下4:15;王下4:22;王下4:25;王下4:27;一位無名先知,列王紀上13章。
申命記 33:1-9 (2–9). 四條律法:進入會眾的權利。任何宦官不得進入(申33:1);非婚生子孫不得進入(申33:2);亞捫人、摩押人及其子孫不得進入(申33:3-6);但以東人或埃及人的第三代可以進入(申33:7及以下)。——這些律法像前述和申33:15-20(申33:16-21)中打斷律法申33:9-14(申33:10-15)之後的系列一樣,以否定句開頭;因此它們可能位於此處。對以色列的稱呼直到申33:4a(申33:5a)才出現,那裡是複數,但在申33:4-7中是單數。其他特徵包括使用ḳ?ahal(會眾)指以色列的共同體,這在D中其他地方沒有;申33:4a(申33:5a)與申2:29的不同;引入巴蘭,這在第1-3章中沒有提及;以及對埃及人的有利待遇。這些資料引發了關於這些律法起源和結構的問題,其難度不亞於我們遇到的任何問題,或許無法解決。有些人認為申33:4-6(申33:5-7)是次要的,其餘部分是D的原創。但將申33:4-6的部分或全部視為D對早期律法的補充,並主張這些律法的原始起源,也同樣合理(參閱下文)。(Berth.)認為申33:1-8(申33:2-9)全部是次要的,申33:1-6來自以斯拉時代,甚至可能是以斯拉本人插入,以糾正他在耶路撒冷發現的宗教混亂。由於當時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解釋申33:7及以下(申33:8及以下),他大膽地提出這起源於馬加比時期(Stellung d. Isr. zu d. Fremden, 142頁及以下,以及他對這段經文的注釋)。關於對他的回應,請參閱下文。
申命記 33:2 2 (3). 非法婚姻所生之子及其後代不得進入會眾。私生子] 此義源自七十士譯本(LXX)的 ἐκ πόρνης。更可能的是,希伯來文mamzer(其他地方僅見於亞9:6)指那些非法結合的後代,例如申22:30(申23:1)所舉的例子,這是拉比們的意見(密示拿,《耶巴莫特》申4:13,參閱(Levy),《迦勒底語與新希伯來語詞典》,該詞條下),或是與外邦婦女通婚的後代,這同樣是被禁止的,尼13:23及以下。
申命記 33:2 2. 耶和華] Jehovah;正如經常發生的那樣,神聖的名字開啟了這首詩;參閱申1:6的注釋。西奈] 參閱申1:2;申1:6,關於何烈山,以及關於這座山位於西珥的觀點,參閱士5:4。升起] 像太陽一樣:光芒或光束射出。向他們] 希伯來文和撒瑪利亞抄本如此。但七十士譯本(LXX)、他爾根(Targ.)、拉丁通行本(Vulg.)讀作「向我們」。V. Gall(Berth.和Marti跟隨)讀作「向他的人民」。閃耀] 或閃爍,詩50:2;詩80:1 (2),詩94:1;以及約伯記中也指神。巴蘭] 參閱申1:1;巴蘭山,如哈3:3,不應與那多山曠野中的任何一個山脈混淆:山是集體名詞。來] 最好譯作「來了」、「急忙」或「被送來」;這是一個在亞蘭語中常見的動詞,但在希伯來語中僅用於詩歌。從米利巴加低斯] 這是從希伯來文meribeboth-ḳodesh = 從聖潔的萬萬千千,以及七十士譯本(LXX)的「與加低斯的萬萬千千」推測而來。其他人提議,與他(撒瑪利亞抄本、西利亞文本、他爾根(Sam. Pesh. Targ.)讀作「與他」而非「來」)有聖潔的戰車(markeboth-kodesh)。從他爾根(Targ.)的「與他有聖潔的萬萬千千」產生了晚期猶太教的信仰,即天使(參閱七十士譯本(LXX)下一句的ἄγγελοι)在頒布律法時服事,徒7:53,加3:19,來2:2。在他右手邊] 或「從」;經各譯本證實;然而,mîmîno可能應讀作miyyamîn = 從南方,與前幾行平行。有火的律法] 非常可疑。希伯來文輔音’sh d th寫作一個詞,但馬索拉文本讀作兩個詞,’esh dath = 火,律法;但它們的結構很笨拙,而且dath是一個來自波斯語的晚期詞,在這裡不太可能。撒瑪利亞抄本讀作兩個詞,每個詞都等於「光」;如果第一個詞讀作動詞,我們得到「那裡閃爍著光」這個可能的譯法。(Dillm.)添加兩個輔音,讀作「燃燒的火」。讀作一個詞,我們得到亞蘭語’ashidoth = 閃電的等價詞;參閱哈3:4,「他手中有角(即光芒)」。七十士譯本(LXX)ἄγγελοι,參閱詩104:4「他的僕役是火焰」。這行可能是一個插入語;它不是對句中的一行。
申命記 33:2-5 2–5. 序言——以色列的起源。以色列各支派成為一個民族的啟示,以黎明和雷暴的混合意象來描述,這是沙漠阿拉伯詩歌中常見的神顯,那裡暗示神顯和神力的自然現象很少(幾乎只有這些和彩虹);希伯來詩歌中也多次用於指住在西奈的耶和華;士5:4及以下,哈3:3及以下;參閱詩18:29。並對比王上19:11及以下。詳見《以色列早期詩歌》,56頁及以下。2耶和華從西奈而來,從西珥向我們升起,從巴蘭山閃耀,從米利巴加低斯疾馳而來。[從南方(?)火焰(?)向他們燃燒。] 3祂確實愛祂的子民,祂的聖民都在祂手中,他們,他們在祢腳下(?)列隊,他們領受祢的命令。4[摩西吩咐我們律法] 祂的領域是雅各的會眾,5祂在耶書崙作王,當百姓的首領聚集,以色列的支派合而為一。
申命記 33:3 3. 他愛] 希伯來文分詞ḥobeb,僅見於此;其意義已由其他閃族方言證實。眾民] 如果接受希伯來文,則譯為「支派」。但七十士譯本(LXX)作「他的人民」。他的聖徒] 並非倫理意義上的,而是指被分別為聖歸於他的人;要麼指全以色列,要麼更可能指他們特別奉獻的戰士;參閱申2:34,申20:2及以下,並參閱同一詞根的另一形式,賽13:3中指戰士的meḳuddashaw。你的手] 撒瑪利亞抄本、七十士譯本(LXX)如此;路加本(Luc.)作「他的手」,拉丁通行本(Vulg.)作「他的手」;西利亞文本(Pesh.)作「他祝福」。下一個對句的文本不確定;「他們坐下」是從阿拉伯語中對希伯來動詞(其他地方未知)意義的推測,但這是一個可疑的推測。但戰士不會坐下。七十士譯本(LXX)的「這些在你的下面」和撒瑪利亞抄本的「他們謙卑,或順服自己」暗示「他們列隊(在他們的隊伍中)」,這與後面的「在你的腳下」,即「在你後面」相符;參閱士5:15「在他腳下衝出」,撒上25:42;「將領受」,希伯來文未完成式,最好譯作現在式「領受」。Ball推測,「他們在他腳下行走,他們在他的路上旅行」,而Berth.推測,「他維持你的命運並與你守約」,兩者都巧妙但缺乏文本證據支持,前者則顯得平淡。
申命記 33:3-6 3–6 (4–7). 亞捫人、摩押人及其後代不得進入會眾(3),因為這些國家在以色列出埃及的路上沒有供應糧食(4a),反而他(?)僱用巴蘭咒詛以色列(4b, 5);以色列絕不可尋求他們的福祉(6)。申33:3在哀1:10中被引用:這是一個有利的證據,但並非決定性的,證明它是D法典的原始部分。申33:4-6的原始性更值得懷疑。它們使這條律法比這組中的其他律法更長,參閱申命記對「十誡」的補充。申33:3通過其與前一條律法的聯繫,即亞捫和摩押亂倫的起源(J,創19:30-38),得到了充分的解釋;但申33:4-6除了是引文(參閱下文)之外,還為這條律法提供了其他理由。巴蘭的引入(在第1-3章中沒有提及)以及申33:4a與申2:29之間的差異,使問題進一步複雜化。但無論申33:3是D或編輯者(在不同時期)添加了兩處引文申33:4-6的早期律法;還是申33:3是D自己的律法,編輯者添加了其餘部分——都無法確定。關於亞捫和摩押,請參閱第2章。
申命記 33:4 4. 摩西吩咐我們律法] 轉變為第一人稱複數(但七十士譯本B作「你們」),摩西名字的引入,以及這行是單獨的一行,都讓人懷疑它是一個旁註。律法,希伯來文Tôrah,其最廣泛的意義(參閱申1:5;申1:31的注釋);省略「一」。如果保留這行,下一行是同位語,我們必須像撒瑪利亞抄本(和七十士譯本)那樣翻譯為「雅各會眾的產業」(參閱詩119:111)。但我們可以在不改變輔音的情況下讀作「他的產業,或統治權,是雅各的會眾」;這與下一行平行。會眾,希伯來文ḳehillah,在D中僅見於此和尼5:7,其他地方則為ḳahal(參閱申5:22和申23:1 (2)的注釋),指作為政治實體的整個民族。產業在其他地方僅見於P,出6:8,和以西結書(6次),多指土地。
申命記 33:4-5 4a. 沒有遇見你們,等等] 複數稱謂的出現標誌著引用,如申9:7及以下。根據申2:29,摩押人賣糧食和水給以色列人。當你們從埃及出來的時候] 無論是誰寫了這句話(D或編輯者),其視角都不是摩西在摩押地,而是很久以後,當從埃及出來的四十年旅程被縮短了。4b, 5. 可能來自不同來源的另一處引用:(1) 因為從複數稱謂變為單數稱謂(七十士譯本證實),以及(2) 因為希伯來文和各譯本都作「他僱用」(而非英文聖經譯本的「他們」),這表明在它被提取的上下文中,這個動詞有一個單數主語(巴勒?)。關於申33:4b,申33:5的實質內容,請參閱JE,民22:2及以下。
申命記 33:5 5. 他在耶書崙作王] 即耶和華。(Graf)、(Wellh.)、(Stade)譯作「有一位王」,即掃羅,但掃羅在此處不相關。關於耶書崙,請參閱申32:15。
申命記 33:6 6. 你不可尋求,等等] 斯9:12中指地上的百姓。但耶利米(耶29:7)勸告被擄的猶太人尋求巴比倫的平安。他的勸告精神遠超這條律法的精神,正如賽56:3及以下遠超申33:1。7, 8 (8, 9). 以東人和埃及人不可憎惡;前者是以色列的血親(不像摩押和亞捫),後者是他的東道主;他們的第三代可以進入會眾。——這裡也沒有理由反對早期年代。以色列對以東的政治敵意,在流亡前很激烈,流亡期間和之後則更為激烈。但他們的親屬關係是一個古老的傳統,這條律法像這組中的其他律法一樣,反映的不是政治局勢,而是宗教原則。對埃及的態度似乎與D中常見的感情相衝突,即埃及人只是以色列的奴役者——為奴之家、火爐等等。然而D在其他地方也記得,以色列的祖先,那個貧窮軟弱的遊牧民族,在埃及成為一個大國(申26:5);此外,埃及人的第三代被允許進入以色列,顯然在公元前7世紀就已經允許了(參閱申33:8的注釋)。因此,(Berth.)為這條律法提出的馬加比年代是不必要的。
申命記 33:6 6. 總體而言,這似乎是對一個——或許是故意——模棱兩可的預言最可能的翻譯。其他人對第二行有不同的理解:——「但願他的人數稀少」,反映了該支派的實際狀況(Driver);「也不要讓他的人數稀少」(Graf),延續了前一個否定詞的影響,但請參閱Driver對此的注釋;「以致他的人數稀少」(Dillm.、Steuern.等),這與上述意譯大致相同。希伯來文「願他的人數是一個數目」,這是一個慣用語,在其他地方僅用於指少量(參閱申4:27),因此建議的「願他的人數眾多」(參閱七十士譯本)不太可能。——在創49:4中,流便雖是長子,卻不得居首位;請參閱那裡的注釋。在士5:16中,該支派因未能與其他支派一同對抗迦南人而受到輕視,除了代上5:3-10之外,在以色列的歷史中再未出現。公元前9世紀的摩押王米沙也沒有提及它。因此,這個預言可能早於那個年代。七十士譯本A等讀作「願西緬人數眾多」,(Heilprin)(《古希伯來詩歌史》i. 113及以下)在(Bacon)(《出埃及記三重傳統》271及以下)的支持下推測,猶大下一個祝福的第一對句最初是關於西緬的,並玩弄他的名字:「聽啊——shema‘——西緬的聲音,並將他帶入他的人民中」,並將第7節的其餘部分與申33:11一同視為關於猶大的原始預言,位於更適合該支派的位置,在利未之後,緊接便雅憫之前。這個假設很巧妙。然而,七十士譯本中少數抄本引入西緬,可能是後來試圖補足十二支派人數的嘗試;另一方面,西緬在詩歌中的缺席可以通過該支派的命運來解釋;在創49:7中被咒詛;被猶大吸收,書19:1-9,代上4:24及以下,並且在以色列歷史中其他地方缺席。如果西緬最初被提及,他就不太可能被遺漏。7這是關於猶大的,他說:——耶和華啊,求祢聽猶大的聲音!並將他帶入他的人民中。他自己的手為他爭戰,但祢必成為他仇敵的幫助。
申命記 33:6-25 6–25. 真正的祝福 6流便願他存活不滅,雖然他的人數稀少。
申命記 33:7 7. 你不可憎惡] 視為可憎之物,禮儀上異己或「不潔」。參閱申7:26的注釋。寄居的] 客人,或受庇護者。希伯來文gçr。
申命記 33:7 7. 參閱上文引言注釋。將他帶入] 並非帶回。猶大與其他民族隔離,但這是否指早期隔離(底波拉對猶大的沉默可為證),還是指王國分裂後的後期隔離,則無法確定;參閱本章引言。他用手,等等] 文本不確定,撒瑪利亞抄本作「他的手」,七十士譯本作「他的手,為他爭戰」。因此讀作「他自己的手為他爭戰」,與下一行形成對比,「但祢,等等」。這比(Stade)的「願祢用手為他爭戰,而祢,等等」更好。修訂版邊注,讀作另一個具有相同輔音的動詞,是可能的,但可能性較小;比「他自己的手已足夠他用」更好。(Calvin):願他的手足夠他用;(Geddes)亦同。對比創49:8-12中對猶大截然不同的描述。
申命記 33:8 8. 第三代子孫……可以進入會眾] 耶36:14提到在約雅敬王手下有一個名叫耶戶底(即猶太人)的人,他的曾祖父名叫古實(即埃及人),而他的父親和祖父的名字則源自以色列神的名字。9–14 (10–15). 營地的聖潔。在營地中,以色列人應避免一切邪惡(申33:9)。如果有人受到污穢,他必須離開營地直到晚上,沐浴後再回來(申33:10及以下)。營外應有一個地方供自然需要,人在那裡應將排泄物用土掩蓋(申33:12及以下);以色列的神,在營中行走,不可看見可恥之事(申33:14)。——以單數稱謂,像其他戰爭律法一樣,申20:1-19及以下,申21:10-14,並以相同的開頭形式,並訴諸相同的神聖理由。這個理由是D自己的,用他的語言表達,但律法背後的思想是原始的:要麼,像第一個例子一樣,性不潔作為不適合服事的條件——這在以色列已經實行(撒上21:5,撒下11:11);要麼,像第二個例子一樣,暴露排泄物的危險,好像它可能被用於對抗一個人的巫術(Frazer,《金枝》i. 327及以下;Schwally,《戰爭古物》61及以下,67)。詳見第20章引言注釋。因此,這條律法可能是一條較早的律法,經D改編和部分轉化。參閱下文申33:14的注釋。P中也有平行經文,民5:1-4。關於婆羅門教在相同場合的律法,請參閱(Beauchamp)編輯的(Dubois)《印度習俗》等,2版239及以下。
申命記 33:8 8論利未,他說:——將祢的土明賜給利未,將祢的烏陵賜給祢恩典的人,祢在瑪撒試驗了他,在米利巴水邊與他爭戰(?);9他論到他的父母說,我不顧念他們;他也不承認他的弟兄,也不認識他的兒子;但他們遵守了祢的言語,謹守了祢的聖約。10他們將祢的典章教訓雅各,將祢的律法教訓以色列;他們在祢鼻前獻上煙祭,在祢壇上獻上全燔祭。11耶和華啊,求祢賜福他的服事,悅納他手所作的工!擊碎他對手的腰,使恨他的人無法再與他作對。8. 祢的土明,等等] 這行過於冗長,沒有平行句。加上(七十士譯本)「將利未賜給」,結果是兩行平行句,如上所示,3 + 3 或 3 + 2。土明和烏陵] 與舊約中其他記載的順序相反:——撒上14:41(七十士譯本);P,出28:30,利8:8;拉2
申命記 33:9 9. 當你出去的時候] 如 申 20:1, 申 21:10;比較 申 13:13 (14)。在營中] 希伯來文 **מַחֲנֶה**(maḥaneh),意為「營地」。此詞用於指營地本身,如 申 33:10 以下, 書 6:11; 書 6:14, 撒上 17:53, 王下 7:16;也指紮營的人,如 民 10:5 以下;以及正在前往紮營或佔據陣地的軍隊,如這裡,書 8:13; 書 10:5; 書 11:4 以下。(也用於指沒有紮營的軍隊或隊伍。)游牧民族的營地是帳篷;戰時以色列人的營地是棚屋,撒下 11:11。你要保守自己] 申 2:4。一切惡事] 如上下文所示,任何會導致禮儀不潔的事物;在 申 17:1 中指身體上的缺陷,不適合獻祭,但在 詩 64:5 (6), 詩 141:4 中指不道德的事。
申命記 33:9 9. 利未支派將對耶和華的聖言和聖約的職責置於一切親屬關係之上(比較 申 13:6 (7) 以下, 太 10:37, 路 14:26)。「構成祭司的不是血緣,而是對血緣的捨棄。他必須為耶和華的緣故行事,彷彿他既沒有父親,也沒有母親,既沒有兄弟,也沒有兒女」(Wellh. loc. cit.)。有些人將此特別解釋為祭司作為司法官員的公正性,他們不徇私情(比較 申 1:16 以下, 申 17:9 以下);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是指 出 32:17-29;但這兩種解釋都過於具體。請注意,如同在申命記中,利未全支派都是祭司,並且與 創 49:7 形成對比,該支派是鞏固的。參閱 Ryle 在該處的注釋。「祭司們似乎是一個嚴格的封閉團體,如此封閉以至於他們很少以複數形式被提及,而大多以單數形式被集體提及,作為一個有機的統一體,不僅包括當代的成員,也包括他們的祖先,並且其生命始於摩西,耶和華的朋友,他作為其開端,與延續被視為一體,就像人與他成長的孩童被視為一體」(Wellh. Hist. 135)。「為」可以翻譯為「但」。
申命記 33:10 10. 在你們中間] 字面意義為「在你裡面」。夜間所遇見的] 參閱 利 15:16;以及上文 申 20:7。
申命記 33:10 10. 判斷……律法] 希伯來文 **מִשְׁפָּטִים...תּוֹרָה**(Mishpaṭim...Torah),比較 申 17:9 以下。早期的祭司是教師和審判官(何 4:6, 彌 3:11);在此處,這些職能也首先被提及,隨後是他在贖罪儀式中的職責。香] 更確切地說,是祭物的煙;因為在早期的希伯來文獻中,賽 1:13, 撒上 2:16, 摩 4:5, 何 4:13; 何 11:2,名詞 **קְטֹרֶת**(ḳeṭôreth,此處為 **קְטֹרָה**,ḳeṭôrah)和動詞 **קִטֵּר**(ḳiṭṭer)總是指這種煙,而不是香。在公元前七世紀之前,沒有證據表明以色列的敬拜中使用香;耶 6:20 似乎將乳香視為一種創新。在塔阿納赫(Ta‘anach),塞林(Sellin)挖掘出一個香壇,他將其年代定為約公元前700年(Tell Ta‘annek, 75 ff., 109 f.),而在基色(Gezer),麥卡利斯特(Macalister)在公元前1000-600年的垃圾中發現了另一個(PEFQ, 1908, 211)。詳見 Jerusalem i. 333, ii. 63 n. 2, 307 f. 等。祭壇的煙以一種無形的形式將祭祀宴席中為神保留的部分傳達給神。這似乎是這個過程的原始概念,其痕跡在此處以擬人化的短語「在你鼻孔中」(R.V. 旁注)得以保留,比較 創 8:21, 撒上 26:19 等。但後來,燔祭越來越具有贖罪的意義;其煙象徵著以色列人對罪的認罪,以及他們將生命獻上,以代替他們有罪和當受懲罰的自我。沒有任何聖禮能比這更充分,它同時證明了罪人應得的死亡,他們罪惡的黑暗和苦澀,以及它在天空無限的純潔和天堂深不可測的憐憫中消失。正是這種贖罪的意義,促使七十士譯本將「在你鼻孔中」翻譯為「在你的憤怒中」(**ἐν ὀργῇ σου**)。全燔祭] 參閱 申 13:16 (17)。
申命記 33:11 11. 黃昏來臨] 創 24:63。新的一天從那時開始。洗身等] 利 15:16 中也有規定。
申命記 33:11 11. 財富] 譯為「力量」或「效率」,因此是「事奉」,與「他手所作的工」平行。然而,它也可能指「軍隊」、「隊伍」或「秩序」。加爾文(Calvin)保留「財富」一詞,說「這似乎是為了默示性地預防利未人將面臨的貧困」,並引用 詩 132:15。那些起來攻擊他的……那些恨他的] 這指的是什麼尚不清楚。有些人將其歸因於 民 16:1 以下 或 王上 12:31;先知與祭司之間的敵意是眾所周知的。正如我們所見,另一些人將這些詩句歸於對猶大的「祝福」。
申命記 33:12 12. 一個地方] 希伯來文 **יָד**(yad),在 申 2:37 中指雅博河邊,在 民 2:17 中指一個人在隊伍中的位置(比較 耶 6:3)。這裡或許是指一個偏僻的地方。
申命記 33:12 12. 論便雅憫,他說:— [便雅憫(?)] 耶和華所愛的,他必永遠安然居住(?)。至高者是他的遮蔽,他住在他的兩肩之間。由於希伯來文第一行過於冗長,缺少第四行,以及各譯本的異文,原文可能已受損。上述將其重新排列為四行詩,儘管得到一些譯本的支持,但像所有主要依賴於使節奏規律化的修訂一樣,是不可靠的。—這裡所描繪的景象與 創 49:27 中的大相徑庭,後者反映了該支派英勇甚至兇猛的特質,如 士 3:15 以下, 士 5:14; 士 5:19, 士 20:21-25 所述,而這裡則反映了它在(分裂的)君主制下的宗教特權。(參閱 Ryle。)12. 耶和華所愛的] 希伯來文 **יְדִיד יְהוָה**(yedîd Yahweh);比較 所羅門的耶底底亞,撒下 12:25。指全以色列,耶 11:15。安然居住] 比較 申 33:28, 申 12:10。上文的「永遠」(希伯來文「終日」)被一些學者移到這裡,來自下一行。在他旁邊] 希伯來文 **עָלָיו**(‘alaw),更準確地說是在他「之上」,但無論從意義上(如果讀作三行)還是從韻律上都顯得多餘;在撒瑪利亞抄本或七十士譯本中均未發現;因此,要麼是粗心大意地預先寫了下一行的 **עָלָיו**,要麼應讀作七十士譯本似乎所做的(因為他們在下一行開頭引入了 **ὁ θεός**)**עֶלְיוֹן**(‘elyôn)= 至高者。赫德(Herder)、格德斯(Geddes)等人皆如此。他的兩肩] 便雅憫領土的山脊:比較 書 15:8; 書 18:13。由於祭司文獻(P)、書 15:7; 書 18:15 以下, 書 18:28 將耶路撒冷算作便雅憫的(而耶和華文獻(J)、書 15:63 則將其歸於猶大),這句話被解釋為指聖殿。但在這顯然是北以色列的詩歌中,所指的可能是伯特利。
申命記 33:13 13. 鏟子] 釘子或樁子,在 士 5:26 中指帳篷釘,這裡指挖土棒,蘇格蘭語「dibble」。
申命記 33:13 13. 論約瑟,他說:願耶和華賜福他的地,有天上豐盛的恩澤,有地下深淵的潛伏。14. 有太陽所產的豐盛,有月亮所出的豐盛。15. 有古老山嶺的精華(?),有古老高地的豐盛。16. 甚至地的豐盛和其充滿,以及住在荊棘叢中的祂的恩惠。願這些臨到約瑟的頭上,臨到他兄弟中受膏者的頭頂!17. 他的頭生公牛有榮耀,他的角是野牛的角!他用這些角將萬民一同推到地極。這些是以法蓮的萬萬,這些是瑪拿西的千千。創 49:22-26 中較長的約瑟的祝福,也類似地強調了約瑟領土的富饒和他在支派中的首要地位。但它反映了,而這裡沒有反映,一場與外敵的爭戰,約瑟在其中遭受了嚴重苦難,但他的力量卻藉著雅各的大能者(牧者,以色列的磐石?)、你父親的神的幫助而得以維持。以下是密切的平行經文:申 33:13 與 創 49:25 c, d;申 33:16 c, d 與 26 c, d。參閱 Ryle 的注釋。13. 為] 更確切地說,是「藉著」或「從」,在 13-16 節中皆如此。寶物] 希伯來文 **מֶגֶד**(meged),確切含義不確定。僅見於此處和 歌 4:13; 歌 4:16; 歌 7:13 (14),其中複數形式與果實連用:R.V. 和 Budde 譯為「珍貴的果實」,Haupt 譯為「最甜美的果實」。在此處,Steuern. 也類似地譯為「das Köstlichste」(最珍貴的),Marti 譯為「das Herrlichste」(最榮耀的),Berth. 譯為「köstliche Gabe」(珍貴的禮物)。但從阿拉伯語的類比來看,它很可能意味著「豐富」、「豐盛」或「財富」。撒瑪利亞抄本譯為「產出」或「流出」。七十士譯本在 申 33:13 譯為 **ἀπὸ ὡρῶν**(從季節),在 申 33:14 和 申 33:16 譯為 **καθ’ ὥραν**(按季節),但在 申 33:15 譯為 **ἀπὸ κορυφῆς**(從山頂),讀作 **רֹאשׁ**(rosh)兩次。為露水] 撒瑪利亞抄本、七十士譯本皆如此。應讀作(僅改變一個輔音)「從上面」,如 創 49:25。深淵] 希伯來文 **תְּהוֹם**(Tehôm),沒有冠詞,因為它最初是神話怪獸的專有名詞,巴比倫語的提亞瑪特(Tiâmat),被認為是海洋及其在地球下方和周圍的延伸,是泉水和噴泉的來源;比較 七十士譯本 **ἀπὸ ἀβύσσων πηγῶν**(從深淵的泉源)。擬人化在「潛伏」這個形容詞中進一步保留。參閱 申 8:7。
申命記 33:14 14. 行走] 上下行走(也指神在耶和華文獻(J)中,創 3:8,和 撒下 7:6 以下)。特別比較 撒上 4:7,「有神來到營中」;以及上文 申 20:1; 申 20:4; 申 20:13, 申 21:10 指耶和華與軍隊同在。關於「交付」,比較 申 20:4;關於「交在你面前」,參閱 申 1:8。聖潔,與任何不潔之物分別開來。他不可看見任何事物的赤身,任何可恥或不雅的事物。這裡的概念比禮儀不潔更廣泛,表明情感上比原始情感有所進步。沒有暗示衛生原因,但有趣的是,這種宗教或美學動機產生了衛生的結果。
申命記 33:14 14. 產物] 收成或滴落,被推出之物,僅見於此。七十士譯本 **ἀπὸ συνόδων**。
申命記 33:15 15. 交付] 即逮捕;比較 書 20:5 (申命記文獻), 撒上 23:11 以下。僕人] 奴隸或僕役,如其他地方,例如 申 5:14。
申命記 33:15 15. 上好的] 希伯來文 **רֹאשׁ**(rosh,集合名詞),意為「頂部」或「岬角」,參閱 申 3:27 和 申 12:2 下的小字。有些人推測為 **רֵאשִׁית**(reshîth),意為「山嶺上最好的(果實)」。比較 申 32:13 「山上的出產」。
申命記 33:15-16 15, 16 (16, 17). 論逃跑的奴隸。如果這樣的人逃到你這裡——顯然是指整個以色列(比較 申 5:16),因此這個奴隸,儘管不一定是希伯來奴隸[145](Marti),是從外邦主人那裡逃出來的——你不可將他送回,他要與你同住,在他選擇的地方,不受欺壓。—申命記獨有。奴隸有時會逃往國外,這從示每的奴隸逃到迦特的亞吉那裡,亞吉顯然理所當然地將他們送回(王上 2:39)一事可見。如果這是慣例,那麼申命記的律法標誌著人道上的進步。對於從本地主人那裡逃跑的奴隸,沒有現存的希伯來律法。關於奴隸制度,詳見 申 15:12 以下。 [145] 如果是這樣,就會像 申 15:12 那樣說明。漢摩拉比法典規定,凡誘使奴隸逃跑或窩藏逃跑奴隸者,處死(§§ 15 f., 19),逃跑奴隸應歸還(§§ 18, 20),每名奴隸的獎賞為兩舍客勒銀子(§ 17)。阿拉伯人的奴隸很少逃跑。如果有人受到嚴酷對待而逃跑,他會被部落中的另一個人庇護,直到他的主人承諾善待他(Musil, Ethn. Ber. 225)。
申命記 33:15-25 15–25 (16–26). 五條律法—雜項 這些主題之間沒有關聯。就形式而言,所有律法都採用單數稱呼(Steuern. 將它們劃分給他的單數和複數作者的理由再次不具說服力);前三條(申 33:15-20)以否定句開頭,類似於 申 33:1-8 中的那組(它們被 申 33:9-14 突然隔開)。在申命記或申命記的來源中,它們可能最初跟隨那組,因為它們都涉及與外邦人或外邦習俗的關係,因此與之有親緣關係。Steuern. 認為 申 33:15 以下 與 申 22:8 在他的單數作者法典中相符。除了否定句開頭之外,可能還有一些提示詞。「逃跑」在 申 33:15 中與「交付」在 申 33:14 中是相同的希伯來文動詞(但為被動語態);「許願」在 申 33:18 中很快就接著 申 33:21-23 中的「許願」。
申命記 33:16 16. 他必與你同住] 希伯來文語序強調。在你中間,被一些七十士譯本抄本省略,且顯得多餘,可能是一個旁注。同樣,「在你的一個城門內,他所選擇的任何地方」也被七十士譯本省略。欺壓] 在申命記中僅見於此,在 出 22:21 (20) 中譯為「虧待」,利 19:33 譯為「欺壓」(兩者皆指寄居者)。17, 18 (18, 19). 反對廟妓。以色列人,無論男女,都不可為廟妓。以色列人也不可將妓女的工價或狗的價錢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中還願。兩者都是可憎的。—由於直接稱呼僅見於 申 33:18,申 33:17 可能是一條較早的律法(據說亞撒從猶大廢除了廟妓,王上 15:12),申命記作者以自己的措辭補充了 申 33:18。關於巴比倫的廟妓,參閱 希羅多德 i. 199, 巴錄書 6:43;這個名稱和制度可能起源於伊什塔爾(Ishtar)的崇拜(Zimmern, KAT3[146], 423, 427);在腓尼基,Mövers, i. 678 ff.;其他地方,斯特拉波(Strabo), xii. 3, 36, 盧奇安(Lucian), Lucius, 38;在以色列,創 38:21 以下, 王上 14:24; 王上 22:46 (47), 王下 23:7, 何 4:14,也可能包括耶利米書 3 章所描述的偶像崇拜,被稱為淫亂和姦淫,比較 摩 2:7 b。 [146] Die Keilinschriften und das Alte Testament, 第三版 (1903), H. Zimmern 和 H. Winckler 著。
申命記 33:16 16. 恩惠] 或「恩寵」,與 申 33:11 中的「悅納」同根。住在荊棘叢中的] 參閱 出 3:2-4。由於那裡的「荊棘叢」是 **סְנֶה**(seneh),這誘使一些人讀作「西奈」(Wellh., Steuern.)。「西奈」這個名字過去被認為源自 **סְנֶה**,七十士譯本 **βάτος**,一種黑莓或荊棘叢,據說是一種懸鉤子(rubus fructuosus),然而這種植物在西奈半島並未發現,比較 Palest. under the Moslems, 73。更可能的是「荊棘叢」,似乎源自一個意為「使尖銳」的亞蘭語詞根。「有尖刺、棘刺或牙齒的東西」。這叢荊棘,神不僅讓自己顯現其中,如 出 3:2,而且祂居住其中。七十士譯本 **τῷ ὀφθέντι**(顯現的)不接受此意,而是回溯到 出 3:2。接下來的兩行與 創 49:26 相同,只是「願他們是」變成了「願他們來(?)」,這是一個不可能的詞形,我們可以將其修正為「願他們來」,即前幾行所陳述的祝福。那與眾不同的] 希伯來文 **נָזִיר**(nazîr),意為「莊嚴地分別出來」,如拿細耳人或王子(哀 4:7 R.V. 貴族)。撒瑪利亞抄本譯為 **נֶסֶךְ**(nesek)或 **נָסִיךְ**(nasîk),意為「奉獻(給神)」。更可能的是「受膏者」,源自 **נֵזֶר**(nezer),意為「冠冕」(亞 9:16)。但參閱 Skinner 和 Ryle 在 創 49:26 的注釋。七十士譯本在那裡譯為 **ᾧ ἡγήσατο ἀδελφῶν**(他兄弟中為首的),但這裡譯為 **Δοξασθεὶς ἐπ’ (or ἐν) ἀδελφοῖς**(在兄弟中受榮耀的)。
申命記 33:17 17. 這兩種廟妓的希伯來文是 **קָדֵשׁ**(ḳadesh,陽性)和 **קְדֵשָׁה**(ḳedeshah,陰性),意為「分別出來」、「奉獻」(比較上文,第 108 頁以下),前者可能指 申 22:5, 申 23:1 中提到的閹人。
申命記 33:17 17. 他頭生的公牛] 以法蓮,創 48:13 以下。野牛] 希伯來文 **רְאֵם**(re’em),阿拉伯文 ri’m = 白羚羊,劍羚(參閱 申 14:5),但舊約中的描述證明希伯來文的 **רְאֵם** 更像是亞述文的 rimu,一種現已滅絕的巨型牛種(「Bos primigenius」),儘管其牙齒已在 Nahr el-Kelb 河谷發現,該地區是提革拉毗列色一世(公元前 1120 年以後)獵殺 rimu 的地方(Tristr. Nat. Hist. of the Bible, 146 ff., Houghton, Trans. Soc. Bibl. Arch. v. 33, 326 ff.;詳見 Driver 的注釋)。這些是] 撒瑪利亞抄本、七十士譯本等皆如此(無「和」)。
申命記 33:18 18. 妓女的工價] 指奉獻的妓女和普通的妓女,比較 何 9:1, 彌 1:7, 賽 23:17 以下, 結 16:34。Mövers (op. cit.) 指出,在腓尼基,這種工價會被帶到聖殿。狗的工價] 希伯來文 **מְחִיר**(meḥîr),工價,彌 3:11,其他地方指價格或付款,例如 撒下 24:24, 王上 10:28。狗,**כֶּלֶב**(keleb);是 **קָדֵשׁ**(ḳadesh)的官方名稱;比較 拉納卡(Larnaca)的腓尼基銘文,CIS. i. 97, 啟 22:15 和希臘文 **κύναιδος**;在亞述文中,可能也是祭司的通稱(上文,第 23 頁,注 1)。詳見 W. R. Smith, Rel. Sem. 274。耶和華你神的殿] 在申命記中僅見於此,但比較 以羅欣文獻(E),出 23:19,耶和華文獻(J),出 34:26, 書 6:24, 士 19:18,以及列王記中頻繁出現。可憎的] 參閱 申 7:25。19, 20 (20, 21). 論利息;禁止向以色列同胞借貸收取利息,但允許向外邦人借貸收取利息。—採用單數稱呼,使用「弟兄」(而非「鄰舍」)和申命記的其他短語;申 33:19 與 以羅欣文獻(E),出 22:25 (24) 和 聖潔法典(H),利 25:35-37 平行,這些經文禁止向貧窮的以色列人收取利息。在這些情況下,顯然我們處理的是慈善性而非商業性貸款,後者在後來的日子裡是預期收取利息的(太 25:27)。申 33:20 論及向外邦人借貸的商業性貸款,參閱 Driver 在 出 22:25 的注釋。這是申命記獨有的;沒有理由將其(與 Steuern. 一同)視為次要的。這是證明,連同其他幾項,到申命記時代,以色列的對外貿易已擴展。參閱上文 申 15:6 和本文作者在 E.B. 中「貿易等」一文的第 54 節。其他閃族人也類似。在貧困盛行且貸款用於救濟貧困、貿易不發達的地方,不收取利息,如阿拉伯人(Doughty, Ar. Des. i. 318)。在早期巴比倫歷史中,「各種預付款項都自由地進行,無論有無利息」,而且「大多數貸款顯然是為了應對暫時的困境而訂立的」(Johns, Bab. and Ass. Laws, etc., 250 f.)。但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包括私人、聖殿庫房和國王(比較 太 25:14 以下, 路 19:12 以下)的貨幣和實物預付款,以及各種利率和規定,在巴比倫逐漸發展起來(op. cit. ch. xxiii.),我們在漢摩拉比法典中已經發現了許多規定(§§ 48–52, 100–107)。
申命記 33:18 18. 論西布倫,他說:西布倫啊,願你在出入時歡喜,以薩迦啊,願你在帳棚中歡喜!19. 他們召集萬民到山上(?),在那裡獻上當獻的祭物。因為他們吸取海洋的豐盛,以及沙土中隱藏的寶藏。書 19:10-16 中西布倫的領土向海或向西延伸,但顯然沒有到達海邊。但在 創 49:13 中,該支派居住在海灘上,是船隻的港灣,其邊界靠近西頓(推羅更近,但在這首詩的年代,西頓必定是腓尼基聯盟的宗主國),因此有利於商業。這裡也類似。以薩迦,書 19:17-23,位於內陸,在他泊山和基利波山下的耶斯列平原,向約旦河延伸;在 創 49:14 以下 被描述為一頭骨骼強壯的驢,滿足於臥在羊圈(或籃子?)之間,成為他人的僕人。這裡他受到祝賀,而非輕視,因為他安於家園的習慣,與西布倫形成對比。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沒有提及這些支派的英勇事蹟,儘如底波拉所頌揚的,士 5:15; 士 5:18,比較 士 4:6; 士 4:10。關於 創 49:13-15,Skinner 評論說,這「支持了這部分詩歌比底波拉之歌年代更早的觀點」。這絕非定論。18. 出入] 要麼指該支派向海的出海口,創 49:13;要麼更可能指他們的(對外)貿易;關於希伯來文動詞意為「做生意」,參閱上文 申 13:13 (14), 申 28:6。以薩迦,在你的帳棚中] 根據 書 19:17-23,以薩迦擁有許多城鎮,有些很重要,但所有城鎮(無論從名稱還是位置來看)都是農業性的,在平原上有非常肥沃的郊區。因此,「帳棚」要麼是詩意地指家園(比較「以色列啊,歸回你的帳棚吧!」),要麼是指(今天在摩押城鎮居民中可見的)夏天在遠離城鎮的地方,為了放牧羊群或耕種田地而住在帳棚裡的習俗。這就是他們精力的範圍。七十士譯本譯為「他的帳棚」。
申命記 33:19 19. 借錢取利] 索取利息;英文的 usury 以前像拉丁文的 usura 一樣,僅指利息。希伯來文 **נֶשֶׁךְ**(neshek)字面意思是「被咬掉的東西」;其派生動詞是「收取」或「使人支付」利息。金錢的利息等] 貸款更常見的是實物。
申命記 33:19 19. 他們召集……在那裡獻祭] 他們與其他支派或民族進行貿易的市場也是宗教節日,這是閃族世界(以及現代其他民族)的特徵組合,並在西奈、耶路撒冷、伯特利(參見阿摩司書)、希拉波利斯和麥加得到例證。這座山可能是迦密山或他泊山;但原文不確定。七十士譯本有一個動詞,後面跟著「和」,這暗示希伯來文 **יַחְדָּו**(yaḥdaw)=「一同」,而不是結構笨拙的 **הַר**(har)=「山」。公義的祭物當然是合法的、應當的或合適的祭物。撒瑪利亞抄本譯為「真理的祭物」。豐盛] 這種希伯來文詞形僅見於此;但在亞蘭語中出現。字面意思是「流動」;譯為「豐盛」、「富饒」(七十士譯本 **πλοῦτος**);腓尼基人從海中獲得的一切——他們的海上貿易和漁業,以及可能仍在阿特利特(‘Athlit)和迦密山附近進行的海綿採集。海洋的] 複數,如詩歌中常見,士 5:17, 創 49:13。以及隱藏的寶藏等] 希伯來文的結構(撒瑪利亞抄本證實)很笨拙,或許我們應該讀作一個限定動詞,而不是分詞「隱藏的」:並收集(或刮取,比較阿拉伯文 safan)沙土中的寶藏。這指的是在阿卡(’Akka)以南的沙灘上進行的玻璃製造(約瑟夫斯,II. Bell. 士 10:2;塔西佗,Hist. 申 33:7;老普林尼,Hist. Nat. 申 33:17, xxxvi. 65),或者從骨螺中生產紫色染料(老普林尼,H.N. ix. 60–65),大量空殼至今仍在推羅附近發現。
申命記 33:20 20. 外邦人] 參閱 申 15:3。耶和華你的神……你的手所及之處] 參閱 申 12:7。你所要進去得為業之地] 參閱 申 7:1, 申 8:1。
申命記 33:20 20. 論迦得,他說:願擴展迦得者蒙福,他像獅子般潛伏,撕裂手臂,甚至頭皮。21. 他為自己看中了上好的部分,[因為那裡有領袖的份(?)] 然而他與百姓的首領同行,他行了耶和華公義的旨意,並與以色列一同執行祂的判斷。關於迦得的領土,參閱 申 3:16 以下(與流便的領土混雜);以及 書 13:24-28,其中
申命記 33:24
24 論亞設,他說:
願亞設蒙福勝過眾子,
願他蒙兄弟們的喜悅,
願他的腳浸在油中。
25 願你的門閂是鐵和銅,
願你的力量與你的日子同在。
亞設支派位於拿弗他利支派以西,在同一山脈上,享有相似的肥沃土地,參閱 創 49:20:「我不知道在所有古代文獻中,是否有比這更完美的描繪」(Geddes)。
24. **願亞設蒙福勝過眾子**] 如同修訂版聖經(R.V.)旁註所示,參閱 士 5:24。
**在油中**] 整個加利利高地都以其橄欖聞名。「在加利利種植一隊橄欖樹比在巴勒斯坦養育一個孩子更容易」(Bereshith Rabba, 20)。
申命記 33:25
25. **穗子**] 希伯來文 **מְלִילֹת**(melîlôth),僅見於此;新希伯來文(N.H.)**מְלִילָה**(melîlah)指仍柔軟的穗子。
**鐮刀**] 參閱 申 16:9 的注釋。
申命記 33:25
25. **門閂**] 希伯來文 **מִנְעָל**(min‘al),僅見於此,但其意義由相似形式 **מַנְעוּל**(man‘ul)(尼 3:3 等)以及撒馬利亞文本(Sam.)所證實。欽定版聖經(A.V.)和修訂版聖經(R.V.)旁註的「鞋子」以及七十士譯本(LXX)的 **ὑπόδημα** 是從 **נַעַל**(na‘al,涼鞋)錯誤推測而來。**你的**,七十士譯本(LXX)作「他的」。
**鐵和銅**] 或者可能是玄武岩和青銅;參閱 申 8:9 的注釋。
**力量**] 撒馬利亞文本(Sam.)、七十士譯本(LXX)、他爾根(Targ.)皆如此,可能將希伯來文 **דֹּבֶא**(dobe’)讀作 **רֹבֶא**(robe’),後者未見於其他地方,且意義不明。有些學者根據阿拉伯文的存疑類比,譯作「安息」;拉丁通行本(Vulg.)譯作「老年」,彷彿讀作 **דְּאֵב**(d’b)而非 **דְּבֵא**(db’)。
申命記 33:26
26. **像耶書崙的神**] 撒馬利亞文本(Sam.)、七十士譯本(LXX)、他爾根(Targ.)、拉丁通行本(Vulg.)皆如此;但希伯來文讀作「像神,哦,耶書崙」。此句的平行經文見於 J 文獻(出 8:10;出 9:14)、詩歌(出 15:11;撒下 7:22),以及上文 申 4:35;申 4:39,申 32:39。
**威榮**] 更確切地說,是「崇高」、「高舉」。Geddes 認為這暗示了白日的雲柱和夜間的火柱。論及神聖的崇高,僅見於此處和 詩 68:34 (35);該處也提及「天空」。
**天空**] 或者較不可能的「細雲」;Geddes 譯作:「微妙的空氣」。此詞僅見於第二以賽亞書、晚期的 耶 51:9、約伯記、箴言和詩篇,其中許多篇章無疑是晚期作品。
申命記 33:26-29
26–29. 結語
26 無人能比耶書崙的神!
祂駕馭諸天來幫助你,
並以祂的崇高駕馭天空。
27 永恆的神是你的避難所,
在下面是永遠的膀臂。
祂在你面前趕出仇敵,
祂說:毀滅!
28 於是以色列安然居住,
雅各的泉源獨自隱居,
在一個有五穀和美酒之地,
他的諸天也滴下甘露。
29 你真有福啊,以色列!
誰能像你?
一個蒙耶和華拯救的民族。
[祂是]你幫助的盾牌,
也是使你高升的刀劍;
直到你的仇敵向你屈膝,
而你卻在他們的高處行進。
這段經文緊接 申 33:2-5,可能最初與之同為一首詩歌。
申命記 33:27
27. **居所**] 如同 詩 90:1。欽定版聖經(A.V.)作「避難所」;一些現代學者透過修訂文本,譯作「你的避難所」。七十士譯本(LXX)將此句譯作 **καὶ ὁ σκεπάσει σε Θεοῦ ἡ ἀρχή**(並且神的權柄將遮蔽你)。
**在下面是永遠的膀臂**] Berth. 和 Marti 奇怪地宣稱這優美的句子難以理解,理由是居住在天上的神的膀臂(申 33:26)不能同時被視為在祂子民的下面!他們透過改變一個輔音並以不同方式標點其他字母,將其替換為「惡人的權勢(膀臂)被打破了」。但「下面的膀臂」這個意象(參閱 何 11:3,詩 89:21 (22))在將神比作居所或避難所之後自然而然地出現;「神既是他們居所的根基,也是屋頂」(加爾文,Calvin)。
**祂趕出**;在六經(Hex.)中僅見於此處和 JE 文獻(頻繁出現);未見於 D 文獻或申命記段落。
**祂說:毀滅!**] 一個只有兩個重音的句子。
申命記 33:28
28. **泉源……獨自**] 對於「泉源」(‘ain),一些學者提議改為「百姓」(‘am)。但這個比喻在上一句之後是強調且自然的:以色列的生命將純粹流淌,不與被驅逐的民族混雜、玷污。
申命記 33:29
29. 此處的格律不規則,第一行過長,第三行過短,但文本大多由各譯本所證實。
**盾牌**] 神作為盾牌,創 15:1,詩 3:3 (4),詩 18:2;詩 18:30 (3, 31),詩 84:11 (12)。
**是**] 希伯來文如此;但與撒馬利亞文本(Sam.)、七十士譯本(LXX)一同省略。
**威榮**] 與 申 33:26 相同的詞,但在此處是「被高舉」的被動意義。
**向你屈膝**] 或「卑躬屈膝」。詩 18:44 (45),詩 66:3,詩 81: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