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申命記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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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合和本 申命記 第30章

1「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上帝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裏追念祝福的話;

2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照着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3那時,耶和華-你的上帝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4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上帝也必從那裏將你招聚回來。

5耶和華-你的上帝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着;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6耶和華-你上帝必將你心裏和你後裔心裏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可以存活。

7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8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9你若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上帝,他必使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

15「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上帝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17倘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18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且愛耶和華-你的上帝,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 申命記 第三十章

流亡中復興的條件:當以色列散居列國之中,歸向耶和華並順服祂時(申30:1-2),祂將再次聚集這民族,甚至將最遠的流亡者也召回(申30:3-4),不僅使他們歸回故土,更要在他們心中培養對祂完全的愛(申30:5-6)。咒詛將轉降於其仇敵(申30:7),而他們的順服將蒙物質的賜福作為獎賞,這表達了神對他們恢復的喜悅(申30:8-10)。——此處稱謂形式轉為單數,並貫穿全章,其語言比第二十九章更充分地展現了申命記的風格。與第二十八章的聯繫尤其密切。此外,這段經文也打斷了第二十九章與申命記30:11ff之間的聯繫。兩者很難出自同一作者之手。實質上,申命記30:1-10是申命記4:29-31(參閱)的擴展,後者也是單數形式打斷複數語境的例子。如同申命記4:29-31,這段經文似乎出自一位申命記派作者,寫於流亡時期。(另參Driver的《申命記》第76頁)關於申命記30:1-10與11-14節關係的問題,請見下文。

申命記 30:1 1. **所有這些事都臨到你**] 申4:30。**福與禍,等等**] 申11:26;比較申4:8。福與禍並存,因為在他們順服時,神曾以祂的信實賜福他們,這記憶對於流亡中的百姓的悔改是必要的,使他們相信神會再次如此行,正如他們對神因不順服而降下咒詛的痛苦經歷一樣。因此,沒有必要將這些詞,或單獨的「福」,視為旁註(如Steuern.和Marti所為)。**我今日擺在你面前的**] 申4:8,申11:26。**回想**] 字面意義為「帶回你的心」。參申29:4的注釋。**驅逐你**] 希伯來文 **הִדִּיעַ**(hiddiah),此義在耶利米書中使用了11次,但在申命記其他地方未見;其被動形式出現在申30:4。關於此詞根的其他應用,參申13:13 (14),申19:5,申20:19,申22:1。

申命記 30:2 2. 申4:30b的擴展。

申命記 30:3 3. **轉回你的被擄**] 希伯來文短語很難是此意,因為從被擄中歸回在此段經文的申30:4才出現,且此義在約伯記42:10中是不可能的。應譯為「轉回你的命運」。參阿摩司書9:14,何西阿書6:11,以西結書16:53;16:55,以及耶利米書中頻繁出現的用法。**憐憫你**] 申13:17。**聚集你**] 耶利米書和以西結書中頻繁出現。**分散你**] 申28:64。

申命記 30:4 4. **你被趕散的人**] 尼1:9引用;比較上文申30:1(驅逐),申28:64,以及另一意義的申22:1。

申命記 30:5 5. **帶你進入那地**] 參申6:10的注釋。**使你得福**] 申8:16,申28:63。**增多**] 參申6:3和申13:17 (18)的注釋。

申命記 30:6 6. **給你心裡行割禮**] 參申10:16的注釋,並與申29:4形成對比;比較耶31:33。**愛,等等**] 參申6:5的注釋。**使你可以存活**] 字面意義為「為了你的生命」,申30:16;30:19,16:20,所有這些都是單數(參注釋),申5:33,8:1,所有這些都是複數。

申命記 30:7 7. **咒詛**] 希伯來文 **עָלוֹת**(‘alôth),申29:20f. (19f.),參閱;而非申30:1和第二十八章中的 **קְלָלוֹת**(ḳelalôth)。由於此原因,以及此節打斷了申30:6和30:8之間的聯繫,它很可能是一個插入語(Dillm.)。與此比較申7:15。

申命記 30:8 8. **但你,你自己,必,等等**] 在前一節插入後,強調的「你」是必要的。**歸回**] 如果這指的是屬靈意義,則在申命記其他地方未見;但在賽10:21;19:22,耶3:1;3:7;3:12;3:22;4:1;15:19;18:11(=耶35:15),23:14,24:7,36:3,結18:23等處可見。關於此節其餘部分,參上文申15:5,28:1;28:15。

申命記 30:9 9. 參申28:11;28:63。

申命記 30:10 10. 可能是一個編輯上的過渡,引向下一部分(Steuern.如此認為)。**寫在這律法書上**] 比較申29:20;此處經文奇特地使用了單數分詞「寫」,彷彿是從那裡引用。**歸向,等等**] 參申30:8的注釋。

申命記 30:11 11. **這誡命**] **מִצְוָה**(Miṣwah),參申5:31,8:1的注釋。此處可能指律法的實質——強制對耶和華忠誠、愛的順服——及其各種律例和典章。**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申8:1,27:1,等等。**太難**] 申17:8亦如此;指超出個人能力所及,撒下13:2,或超出理解能力,詩131:1 (2);更常用於指奇妙或非凡之事;詩119:129:「你的法度奇妙,所以我遵守。」——與此句形成有趣的對比。

申命記 30:11-14 11–14. 律法的良知

申命記 30:11-20 11–20. 結語講詞的結束 誡命不難也不遠,而是近在咫尺,清晰可聞,易於理解和實踐(申30:11-14)。生死、善惡擺在以色列面前。順服意味著賜福,背道則意味著毀滅(申30:15-19a)。選擇生命,使你可以在神向你列祖起誓之地居住(申30:19b – 30:20)。——此講論轉回(假定)講者的當下,並以貫穿其講詞的主題結束了整個系列。正如Driver所言,「申命記30:11-20不可能最初是申命記30:1-10的續篇。」申命記30:11-14可能是一個來自未知來源的片段,因為其主題既不與申30:10(儘管Berth.和Marti持不同意見)相連,也不與申命記中除申29:29 (28)之外的任何內容相連,而後者是複數稱謂。申命記30:15-20為突然結束的第二十八章提供了必要的結語;但其中稱謂的變化表明其編輯來源。這是一個老問題:是同一作者以重複其多個公式來強化其論點,還是後來的編輯之手收集了這些公式。後者的可能性較大。Cullen將申命記30:11-20視為其《誡命書》的一部分,在其體系中,這是原始的申命記。Berth.認為申命記30:15-20緊隨第二十八章,因此屬於申命記派。Steuern.認為至少申命記30:15b,30:19b,以及20節的一部分屬於申命記派。稱謂形式的變化表明該段落主要由引文組成。

申命記 30:12 12. **不在天上**] 不在神那裡隱藏的事物中,申29:29 (28),需要一位中保。神沒有讓世人為此飢渴;它已被中保傳達並聽聞。

申命記 30:13 13. **也不在海那邊**] 以色列也無需在其他民族中尋找它。

申命記 30:14 14. **這話卻離你甚近**] 關於神自己,申4:7,參閱,由接下來的「在你口中,在你心裡」(比較申6:6f.,11:18f.)解釋,清晰可聞,易於理解和熟悉(尤其是在如此多的闡釋之後!)。講者沒有補充說它「容易」,而是更公正、更精妙地指出它帶有良知和促使人去實踐的動力:**使你可以遵行!**(比較賽45:19關於神話語的清晰、直接和效力。)比較耶2:31。另一個想法浮現。地方和家庭祭壇已被移除,神的同在固定在唯一的聖所。但在律法中,以色列得到了他們可以隨身攜帶的東西,它觸及他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並深深觸及他們。關於聖保羅在羅馬書10:6-8中將律法中的這些話應用於福音,以與律法形成對比,參Sanday和Headlam的《羅馬書》(國際批判註釋)286-290頁,以及Denney的《羅馬書》(解經者希臘文聖經)670f頁:「指出申命記作者的意思是律法不壓迫也不難行(如保羅在申30:5中默認的那樣)是無關緊要的;使徒根本沒有考慮申命記作者的意思;作為因信稱義的代表,他將自己的思想——他受啟示的信念和對福音的經歷——自由地重現於這些古老的受啟示的話語中……在真正的宗教開始之前,沒有不可能的預備工作需要完成……這些經文的整個思想是,稱義不是要靠成就,而是要靠領受」(Denney)。

申命記 30:15 15–20. 講論的結語 15. 比較耶21:8。**今日擺在你面前**] 申4:8。**生命與福,等等**] 比較申11:26:福與禍。關於死亡與禍,比較申4:26,8:19,等等。

申命記 30:16 16. 希伯來文的結構有缺陷,但可從LXX恢復如下:「如果你聽從耶和華你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Dillm.)。關於申30:16a,參申13:4 (5)的注釋:**他的誡命**(LXX中缺失),申4:2;**律例和典章**,申4:1。關於16b,**使你可以存活**,比較申4:1,30:6;關於**你所要進去得為業之地**(單數經文的特徵),參申7:1,關於複數同義詞,參申6:1。

申命記 30:17 17. **但如果你心裡偏離**] 申29:18 (17);關於**被引誘**,參申4:19,13:13 (14);關於**敬拜和事奉**,參申4:19的注釋。

申命記 30:18 18. **宣告**] 「宣布」的古語。希伯來文僅指「聲明」,申17:9;17:11,R.V.「顯示並告知判斷」,即公開;申26:3 R.V.「宣稱」。**給你們**] 稱謂轉為複數,由撒瑪利亞抄本和LXX證實;值得注意的是,接下來的短語「必定滅亡」也出現在申8:19,那裡同樣是單數稱謂被複數稱謂打斷,且在申命記中僅與複數稱謂一起出現。參申8:19的注釋。**你們的日子必不長久,等等**] 在其他地方,單數和複數均有;參申4:26的注釋。**你過約旦河**] 撒瑪利亞抄本和LXX作「你們」;或許是對的,但參申6:1的注釋。

申命記 30:19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等等**] 如申4:26。**將生命與死亡擺在你面前**] 參申30:15的注釋。**選擇生命**] 在申命記中僅此一處;但比較書24:15,賽7:15(選擇善)。關於**使你可以存活**,參申30:6。

申命記 30:20 20. **愛……順服……緊隨**] 參申6:5,10:20,13:4 (5)的注釋。**因為這就是你的生命,等等**] 申4:1;4:40等的變體。**起誓**] 參申1:8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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