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耶和華又指示我一件事:我看見一筐夏天的果子。
2他說:「阿摩司啊,你看見甚麼?」我說:「看見一筐夏天的果子。」耶和華說:「我民以色列的結局到了,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3主耶和華說:「那日,殿中的詩歌變為哀號;必有許多屍首在各處拋棄,無人作聲。」
4你們這些要吞吃窮乏人、 使困苦人衰敗的,當聽我的話!
5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 我們好賣糧; 安息日幾時過去, 我們好擺開麥子; [賣出]用小升斗, [收銀]用大戥子, 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
6好用銀子買貧寒人, 用一雙鞋換窮乏人, 將壞了的麥子賣給人。
7耶和華指着雅各的榮耀起誓說: 他們的一切行為,我必永遠不忘。
8地豈不因這事震動? 其上的居民不也悲哀嗎? 地必全然像尼羅河漲起, 如同埃及河湧上落下。
9主耶和華說:到那日, 我必使日頭在午間落下, 使地在白晝黑暗。
10我必使你們的節期變為悲哀, 歌曲變為哀歌。 眾人腰束麻布,頭上光禿, 使這場悲哀如喪獨生子, 至終如痛苦的日子一樣。
11主耶和華說:日子將到, 我必命饑荒降在地上。 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 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
12他們必飄流,從這海到那海, 從北邊到東邊,往來奔跑, 尋求耶和華的話,卻尋不着。
13當那日,美貌的處女 和少年的男子必因乾渴發昏。
14那指着撒馬利亞牛犢起誓的說: 但哪,我們指着你那裏的活神起誓; 又說:我們指着別是巴的神道起誓。 這些人都必仆倒,永不再起來。
# 阿摩司書 第八章
阿摩司書 8:1 至 9:11。異象再次出現。阿摩司書 8:1-14。第四個異象(阿摩司書 8:1-3)。一籃夏天的果子。1. **主耶和華又指示我**:與之前的阿摩司書 7:1;7:4 相同。**一籃夏天的果子**:部分是關於以色列已成熟可受審判的意念,但主要是在先知異象中,希伯來文 **קֵץ**(qēṣ,結局)這個詞,根據阿摩司書 7:1 所解釋的原則,使他腦海中浮現出 **קַיִץ**(qayiṣ,夏天的果子)的籃子[189]。同樣,在耶利米初次蒙召的異象中(耶利米書 1:11-12),耶和華看守(**שֹׁקֵד**,shōqēd)祂的話語,為要成就的意念,透過聲音的聯想產生了杏樹(**שָׁקֵד**,shāqēd)的形象,其象徵意義隨後得到解釋,就像這裡解釋「夏天的果子」一樣。[189] 這兩個詞雖然發音相似,但在詞源上並無關聯:在相應的阿拉伯語詞彙中,最後一個字母不同。
阿摩司書 8:2 2. 這個問題的提出與阿摩司書 7:8 的目的相同。**結局**:阿摩司回答:「一籃 **קַיִץ**(夏天的果子)」;耶和華回答:「**קֵץ**(qēṣ)——一個『結局』——臨到我民以色列了。」上一個異象宣告即將來臨的審判是確定的;這個異象則宣告它是最終的,而且近在眼前。**我必不再赦免他們**:與阿摩司書 7:8 的措辭相同。
阿摩司書 8:3 3. 「結局」的性質得到更充分的描述:聖殿的歌聲將轉為悲慘的哀號;被殺的人將多到被拋棄,無人埋葬,無人哀悼。**殿**:這個詞也可以翻譯為「宮殿」;因此有些人認為這是指在以色列「宮殿」(何西阿書 8:14)中聽到的狂歡之聲(阿摩司書 6:5)。但更可能指的是在伯特利聖所中聚集的敬拜者(阿摩司書 9:1)的歌聲(阿摩司書 5:23)。**必變為哀號**:字面意思是「必哀號」——這是無法控制的悲傷的標誌,如以賽亞書 15:2-3;16:7;彌迦書 1:8 等。然而,用於「歌聲」時,這個表達方式很奇怪;霍夫曼(Hoffmann)和威爾豪森(Wellh.)會將 **שִׁירוֹת**(shîrōth,歌聲)讀作 **שָׁרוֹת**(shārōth,歌女)。**屍首甚多!在各處拋棄,寂靜無聲!**:先知使用完成時態,生動地將未來描繪成已經成就(「預言性完成時」,在先知書中常見,例如以賽亞書 9:2-3)。他看見屍體被漫不經心地、隨意地拋棄在地上。沒有時間,也沒有地方進行體面的埋葬。倖存者在絕望的沉默中工作,阻止任何想要說話的人,就像之前(阿摩司書 6:10)一樣,用「寂靜無聲!」來制止。
阿摩司書 8:4 4. **你們這些要吞吃窮乏人**:阿摩司書 3:1,4:1,5:1。**要吞吃窮乏人**:即渴望毀滅他們:這個詞在詩篇 56:1-2;57:3 中也有相同的比喻意義;另參阿摩司書 2:7(耶羅米在此處的翻譯,或許是正確的,是「壓碎」)。**使地上困苦人滅絕的**[190]:即透過他們渴望佔盡一切便宜,為自己攫取一切——例如,他們可能透過不支付適當工資而強迫窮人勞動(耶利米書 22:13;彌迦書 3:10),或建造大型宮殿,或積累大量地產(以賽亞書 5:8;彌迦書 2:2),從而剝奪那些不幸的鄰居的生計,或迫使他們到別處尋找家園,甚至賣身為奴。然而,在目前的情況下,他們對窮人的不體恤表現為商業上的不誠實,阿摩司書 8:6-7。[190] 關於所使用的希伯來文慣用語,請參閱作者的《希伯來文時態》(Heb. Tenses),§ 206;戴維森(Davidson)的《希伯來文語法》(Heb. Syntax),§ 96 R. 4;或格塞紐斯-考茨施(Ges.-Kautzsch)(第 25 或 26 版),§ 114. 2 R. 5。
阿摩司書 8:4-6 4-6。阿摩司憤怒地轉向以色列貪婪的商人,斥責他們的貪婪、不誠實和卑鄙。
阿摩司書 8:4-14 4-14。再次譴責以色列的罪惡,隨後再次描繪即將來臨的災難。
阿摩司書 8:5 5. **月朔幾時過去呢?**:月朔,即每個月的第一天,被視為一個受歡迎的節日(列王紀下 4:23;參撒母耳記上 20:5;20:24),並有宗教儀式(以賽亞書 1:13-14;何西阿書 2:11;在後來的著作中也常提及:參民數記 28:11-15)。從這段經文來看,顯然月朔和安息日一樣,是暫停貿易的日子,因此被貪婪的以色列商人不耐煩地看待,因為它打斷了他們不義的行為。**好把量器弄小**:他們出售時使用的伊法(ephah)量器不足,而購買者支付的銀子所稱的舍客勒(shekel)卻過重。查普林博士(Dr Chaplin)於 1890 年在古撒馬利亞遺址發現一個刻有銘文的砝碼(現藏於牛津阿什莫林博物館),銘文(如果 **ùì** 被正確解釋為 **ùìí** 的縮寫)是「四分之一足重」。這個砝碼重 39.2 格令,這將使一個舍客勒重 156.8 格令(如果考慮磨損,則會更重)。所謂「輕」舍客勒(「重」舍客勒是其兩倍)的重量可能在 130-135 格令之間:因此 W. R. 史密斯(W. R. Smith)非常巧妙地推測(P.E.F.Qu.St[191], 1894, p. 229),所討論的砝碼是一個重四分之一舍客勒,屬於阿摩司在此處提及的那種。[191] P.E.F.Qu.St. … 巴勒斯坦勘探基金會季刊(Palestine Exploration Fund, Quarterly Statements)。**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即篡改他們收取銀子時所用的天平,從而對購買者獲得第三個不義的優勢。關於譴責這種商業不誠實的行為,請參閱利未記 19:35-36;申命記 25:13-15(「你囊中不可有兩樣的法碼,一輕一重。你家裡不可有兩樣的升斗,一大一小」等);箴言 20:10(「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以西結書 45:9-10。伊法可能約等於八加侖。
阿摩司書 8:6 6. 阿摩司書 8:5 所描述的貪婪行為的最終結果是,窮人越來越貧困,陷入債務,最終不得不賣身——或賣兒賣女——為奴(利未記 25:39),給那些富有的壓迫者。這些壓迫者非常樂意用窮人所欠的銀子買下他們,並為了一雙鞋(即微不足道的小錢,參阿摩司書 2:6)而買下困苦人,因為他們無力支付鞋的價格。**又賣掉麥屑**:這是他們貪婪的最終證明:他們出售通常會被丟棄的東西,即麥子的碎屑——字面意思是「掉落物」——即「從篩子中掉落的,無論是麩皮還是瘦小、未飽滿的穀粒,其中沒有麵粉。他們將這些大量混入麵粉中,從他們曾經篩出認為無用的東西中獲利;或者,在饑荒時期,他們將動物的食物賣給人,並從中獲利」(普西,Pusey)。
阿摩司書 8:7 7. 這種無情的欺詐激起了耶和華的憤怒;祂指著雅各的榮耀起誓,祂絕不會忘記他們任何的作為,而是要將這些作為納入審判。**雅各的榮耀**可能是耶和華自己(參撒母耳記上 15:29「以色列的榮耀」,指耶和華;以及祂指著自己起誓,阿摩司書 6:8);或者,由於這個表達方式在其他地方並未用於耶和華,而是指以色列虛榮的自信(阿摩司書 6:8;參何西阿書 5:5;7:10),它在這裡可能具有這個意義:耶和華——諷刺地——指著祂雖然深不贊同但卻知道無法改變的事物起誓。這個誓言,如阿摩司書 4:2,6:8,每一次都是由某種嚴重的道德錯誤所激發的。
阿摩司書 8:8-9 8-9。誇張地描述即將來臨的審判的可怕性質。由於這些滔天罪行,大地將顫抖,並以巨大的震動反抗作惡者;正午時分,黑暗將籠罩天空。**地豈不因此震動嗎?**:參(特別是希伯來文)耶利米書 5:9;5:29;9:9(希伯來書 8)。**悲哀**:即因感到大地開始搖晃而恐懼。**地必全然像尼羅河漲起,又像埃及的尼羅河退去**(以賽亞書 57:20),**又下沉**:正如尼羅河在每年氾濫時漲起、溢出、然後又退去一樣,以色列全地,無論長度還是寬度,都將像地震一樣起伏、震動,努力擺脫其有罪的居民(以賽亞書 24:19-20)。阿摩司對埃及特有自然現象的了解令人感興趣;比較以賽亞(以賽亞書 19:2;19:5-9)和那鴻(阿摩司書 3:8)對埃及的了解。在列王時期,迦南和埃及之間的交流無疑比通常認為的要多。這節經文(除了第一句)在阿摩司書 9:5 中以實質上沒有改變的方式重複。
阿摩司書 8:9 9. 阿摩司描繪的伴隨報應之日的天象奇觀(比較以賽亞書 13:10;約珥書 2:10,約珥書 4:15)。這種意象可能借鑒自日食;有人認為公元前 763 年 6 月 15 日發生的一次日食可能啟發了它。根據馮·奧波爾策(von Oppolzer)的圖表[192],這次日食的全食中心約在北緯 38-39 度穿過小亞細亞;因此可以合理推斷,在耶路撒冷緯度(北緯 31 度 46 分)可見到一次相當大的偏食。(**日落**在希伯來文中,當指太陽時,字面意思是「進入」,這是常規用法。)[192] 在他詳盡的《日食目錄》(“Canon der Finsternisse”)(公元前 1207 年至公元 2161 年的 8000 次日食詳情,附 160 張圖表,展示其軌跡)中,收錄於維也納科學院《學術論文集》(Denkschriften)第 52 卷(1887 年)。這次日食在亞述年鑑中有所提及(G. Smith, Eponym Canon, pp. 46, 47);其軌跡也已獨立計算(同上,p. 83)。
阿摩司書 8:10 10. 如此驚人的景象將引發哀號。**我必使你們的節期變為悲哀**:神聖的朝聖之旅(阿摩司書 5:21)是歡樂的場合:參以賽亞書 30:29;何西阿書 2:11「我必使她的一切歡樂止息,她的節期、月朔、安息日,以及她一切的聖會。」另參耶利米哀歌 5:15「我們的舞蹈變為悲哀。」**變為哀歌**:變為輓歌(阿摩司書 5:1)。阿摩司所描繪的,是取代歡樂歌聲的,不是不受約束的哀號,而是有規律結構的輓歌(參阿摩司書 5:1)。**使……披上**:希伯來文是「使……臨到」,與「臨到」相關,慣用語指穿上衣服(利未記 19:19;以西結書 44:17)。**麻布**:即粗糙的毛布,在哀悼時束在腰間(撒母耳記下 3:31;耶利米書 4:8;48:37 等)。**光禿**:人為的光禿,透過剃去額頭上的頭髮(申命記 14:1)造成,是另一種哀悼的標誌,先知們常提及,以色列人和其他民族都曾採用:參以賽亞書 3:24;15:2(在摩押),22:12(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呼喚」人這樣做);彌迦書 1:16;耶利米書 47:5;48:37(也在摩押);以西結書 7:18(「你們的頭都必光禿」),27:31(指推羅的水手)。申命記 14:1 禁止這種行為,原因(似乎是)其異教聯想。**我必使這**:即以色列在那日的哀號。**像喪獨生子**:參耶利米書 6:26;撒迦利亞書 12:10 結尾。**結局如痛苦之日**:大多數悲傷最終都會消逝:這種悲傷的結局不應是緩解,而是痛苦的加劇;它將引入所預言厄運的進一步階段。
阿摩司書 8:11 11. **日子將到**:阿摩司書 4:2。**話**:可能應讀作單數「話語」(許多抄本、LXX、Vulg.、Pesh. 均如此;參阿摩司書 8:12),這是耶和華特定啟示的常用詞。
阿摩司書 8:11-12 11-12。那時,在普遍的困境中,人們將渴望聽到現在被輕視和拒絕的耶和華的話語:人們將在全地到處尋找一位先知來向他們宣告,但徒勞無功。這可能部分指耶和華的道德誡命,當為時已晚時,人們將準備遵守;但主要無疑是指在國家危機中,耶和華慣常透過先知向祂的子民發出的忠告和建議。
阿摩司書 8:12 12. **飄流**:搖搖晃晃地走(參阿摩司書 4:8),暗示那些部分(阿摩司書 8:13)精疲力盡,部分困惑,不知道在哪裡尋找他們所尋求之物的人不確定的步態(參耶利米哀歌 4:15)。**從這海到那海**:即從死海,以色列王國的南部邊界(列王紀下 14:25),到地中海,其西部邊界。**從北邊到東邊**:這樣回到他們出發的地方,從而完成對全地的巡迴。**尋求耶和華的話**:這個表達可以從列王紀上 22:5(約沙法)「我求你先求問耶和華的話」;阿摩司書 8:7「這裡豈沒有耶和華的先知,我們可以求問他嗎?」(類似於列王紀下 3:11);從「耶和華的話與」某某先知同在的短語,列王紀下 3:12,耶利米書 27:18;以及西底家焦慮地向耶利米提出的問題(耶利米書 37:17)「耶和華有什麼話嗎?」來加以說明。**卻尋不著**:參撒母耳記上 28:6(指掃羅);以西結書 7:26。
阿摩司書 8:13 13. 在那臨到以色列的痛苦和困境之日,年輕男子和美麗的少女,即人口的力量和驕傲,將因口渴而昏厥,因圍城或敵人洗劫城市所帶來的苦難而精疲力盡(特別參耶利米哀歌 2:11-12;2:19;以賽亞書 51:20)。
阿摩司書 8:14 14. **那指著……起誓的;他們也必跌倒**:更好的翻譯是「那些指著……起誓的(與阿摩司書 8:13 連接)……他們也必跌倒」等。**指著撒馬利亞的罪起誓**:人指著他們所敬畏的起誓:以色列人被命令指著耶和華起誓(申命記 6:13;10:20);耶利米(耶利米書 4:2;12:16)應許那些忠實地指著祂起誓的人必蒙福。拜偶像的以色列人指著「非神」(耶利米書 5:7),或巴力(耶利米書 12:16),或米勒公(西番雅書 1:5)等起誓。「撒馬利亞的罪」可能指伯特利的牛犢,何西阿諷刺地提及它不值得以色列人敬重(何西阿書 8:5-6,10:5):亞倫所造的金牛犢被稱為「你們的罪」(申命記 9:21)。另一些人認為是指亞哈在撒馬利亞所造的亞舍拉,它至少在約哈斯時代仍立在那裡(列王紀下 13:6)[193]。亞舍拉(參出埃及記 34:13,R.V. 旁註)是一根柱子或木桿,似乎被視為聖樹的代表,種植在祭壇旁,並被尊為神聖的象徵(詳見 W. R. 史密斯,《閃族宗教》(Relig. of the Semites),p. 171 ff.(第 2 版,p. 187 ff.);D.B[194][195],s.v.;或作者對申命記 16:21 的注釋)。[193] W. R. 史密斯,《先知書》(Proph.),p. 140。施塔德(Stade)和奧爾特(Oort)甚至認為 **אָשָׁם**(’āshām,罪)是 **אֲשֵׁרָה**(’ăshērāh,亞舍拉)的錯誤。[194] D.B. … 史密斯《聖經詞典》(Smith’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第 1 版,或(從 A 到 J)第 2 版。[195] … 史密斯《聖經詞典》(Smith’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第 1 版,或(從 A 到 J)第 2 版。**說:但哪,你神永活!**:這是起誓的公式:參常見的「耶和華永活」(撒母耳記上 14:39 等)。這裡指的是耶羅波安一世(列王紀上 12:29)在但所設立的牛犢,位於以色列極北之地(現今的特爾埃爾-卡迪),靠近黑門山腳,離約旦河主要源頭不遠。**又指著別是巴的道永活!**:關於別是巴,參阿摩司書 5:5。這個表達方式很不尋常;有人懷疑文本是否正確。但可能指的是朝聖者前往別是巴所走的道路,這條路必定是一條清晰可辨、人來人往的路線[196],而且被敬拜者視為不可改變和永久的,因此在起誓時訴諸它並不奇怪。「儘管對我們來說,談論無生命之物的生命可能顯得很奇怪,但在閃族人中這卻經常發生。今天,阿拉伯人『指著 **wa ḥayāt**,『某某的生命』,甚至指著無生命之物起誓;『指著這火的生命,或這咖啡的生命』」(道蒂,Doughty,《阿拉伯沙漠》(Arabia Deserta),i. 269)。正如阿摩司在這裡告訴我們,以色列朝聖者指著通往別是巴的道路起誓,穆斯林也指著通往麥加的聖道起誓[197]」(G. A. 史密斯,p. 186)。另一些人將「道」理解為習俗、崇拜。因此,儘管「你的……」這個神祇的稱號可能隱藏在現在讀作「道」的詞語之下,但似乎沒有必要質疑文本的正確性。[196] 比較德爾布埃爾哈吉(Derb el Haj),即從大馬士革到麥加的路線,一條寬闊、清晰可辨的沙漠小徑(特里斯特拉姆,Tristram,《摩押》(Moab),p. 170;P.E.F. Qu. St., 1895, p. 229)。[197] 鮑爾(Baur),p. 424,他引用呂克特(Rückert)翻譯的哈里里(Ḥariri),i. 189 f.,「指著朝聖,以及米那山的高度,虔誠的群眾在那裡用石頭砸撒旦。」**必跌倒**:參阿摩司書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