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阿摩司書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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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合和本 阿摩司書 第9章

1我看見主站在祭壇旁邊; 他說:你要擊打柱頂,使門檻震動, 打碎柱頂,落在眾人頭上; 所剩下的人,我必用刀殺戮, 無一人能逃避,無一人能逃脫。

2他們雖然挖透陰間, 我的手必取出他們來; 雖然爬上天去, 我必拿下他們來;

3雖然藏在迦密山頂, 我必搜尋,捉出他們來; 雖然從我眼前藏在海底, 我必命蛇咬他們;

4雖被仇敵擄去, 我必命刀劍殺戮他們; 我必向他們定住眼目, 降禍不降福。

5主-萬軍之耶和華摸地,地就消化, 凡住在地上的都必悲哀。 地必全然像尼羅河漲起, 如同埃及河落下。

6那在天上建造樓閣、 在地上安定穹蒼、 命海水澆在地上的- 耶和華是他的名。

7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哪, 我豈不看你們如古實人嗎? 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 領非利士人出迦斐託, 領亞蘭人出吉珥嗎?

8主耶和華的眼目察看這有罪的國, 必將這國從地上滅絕, 卻不將雅各家滅絕淨盡。 這是耶和華說的。

9我必出令, 將以色列家分散在列國中, 好像用篩子篩[穀], 連一粒也不落在地上。

10我民中的一切罪人說: 災禍必追不上我們, 也迎不着我們。 他們必死在刀下。

11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 堵住其中的破口, 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 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

12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 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 此乃行這事的耶和華說的。

13耶和華說: 日子將到, 耕種的必接續收割的; 踹葡萄的必接續撒種的; 大山要滴下甜酒; 小山都必流奶。

14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擄的歸回; 他們必重修荒廢的城邑居住, 栽種葡萄園,喝其中所出的酒, 修造果木園,吃其中的果子。

15我要將他們栽於本地, 他們不再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來。 這是耶和華-你的上帝說的。

# 阿摩司書 第九章

阿摩司書 9:1 1. **站立**] 駐紮(阿摩司書 7:7)。**在祭壇旁**] 字面意義是「在祭壇之上」,即俯身於祭壇之上,這是介詞的一種慣用語法,在其他地方也有出現,如民數記 23:3;民數記 23:6;列王紀上 13:1 等;參閱阿摩司書 7:7。這裡所指的祭壇是伯特利的祭壇,它是以色列主要的聖所和國家宗教中心(阿摩司書 7:13)。**擊打柱頂,使門檻震動,並將它們砍下,落在眾人頭上**] 一記猛烈的打擊將落在柱頂,即支撐聖殿屋頂的柱子頂部的柱頭上:聖殿將從根基處顫抖;柱頭的碎片——無疑,雖然沒有明確提及,屋頂的碎片也將——會落在下方聚集的敬拜者頭上,將他們埋在廢墟之下。關於「擊打」和「砍下」這些詞語的對象是誰,曾有疑問。在先知書的其他地方(以賽亞書 13:2;耶利米書 5:10;耶利米書 6:4;以賽亞書 57:14;以賽亞書 62:10 等),有時也需要問同樣的問題;答案總是一樣的,即先知在每個情況下所描繪的,自然適合執行任務的代理人(或代理人們):在這裡,很可能是一位天使。**柱頂**,原意是「球狀物」——這個詞在出埃及記 25:31 及其他地方用於金燈臺莖和枝上的球形裝飾——將是柱子頂部的球形裝飾(參閱西番雅書 2:14)。比較所羅門聖殿中的情況,列王紀上 7:16-20(然而,這裡的詞語不同)。**我必用刀殺盡他們剩下的人**] 他們的餘民(阿摩司書 4:2):那些在聖殿倒塌時逃脫的人,隨後將被刀劍殺死。本節的最後兩句,以及接下來的三節,進一步強調了同樣的思想。

阿摩司書 9:1-6 阿摩司書 9:1-6。第五個異象,被擊打的聖所。百姓都聚集在他們的聖所中敬拜:耶和華被看見站在祭壇旁,命令聖殿被擊打,使其倒塌並毀滅敬拜者:經文強調,沒有人能逃脫這不可挽回的厄運。敬拜者顯然象徵著整個國家。

阿摩司書 9:2 2. 兩個對人而言無法進入的地方的例子,經文以誇張的方式描繪他們試圖逃避神的手;**陰間**,是深邃而洞穴般的(以賽亞書 14:15)死者居所,希伯來人認為它位於地下深處(申命記 32:22;約伯記 26:5;以西結書 32:18);以及**高聳的天空**(耶利米書 51:53)。比較詩篇作者表達上帝無所不在思想的詞語,詩篇 139:8;也比較(與第二句相關)俄巴底亞書 1:4。**挖透**] 這個詞用於挖穿牆壁,以西結書 8:8;以西結書 12:5;以西結書 12:7;以西結書 12:12;其同源名詞用於強盜挖入房屋的行為(出埃及記 22:2;耶利米書 2:34);參閱 **διορύσσειν**(diorussein,挖穿),馬太福音 6:19。

阿摩司書 9:2-4 2–4。無論他們往哪個方向逃跑,無論他們試圖藏身何處,即使他們被擄到敵人的土地上,他們也無法逃脫神的憤怒。

阿摩司書 9:3 3. 另外兩個遙遠或難以接近的藏身之處的例子,同樣形成對比;**迦密山**,從海中陡然升起,以及它所俯瞰的**海洋深處**。迦密山在兩個方面都是藏身之處:(1) 像石灰岩地層常見的那樣,它遍布洞穴——據說有些多達 2000 多個——通常很長,入口狹窄,極其蜿蜒。這些洞穴「彼此如此接近,以至於追捕者無法辨別逃犯消失在哪一個洞穴中;內部如此彎曲,以至於『相隔十步』,一位旅行者[198]說,『我們能聽到彼此的聲音,但看不到彼此』」(Pusey)。(2) 迦密山頂,海拔約 1800 英尺,樹木茂密(參閱阿摩司書 1:2 引用的描述;並比較彌迦書 7:14);根據斯特拉波(Strabo,xvi. 2. 28)的記載,在公元一世紀,它的森林是強盜的藏身之處。迦密山伸入海中,將是陸地上最後的藏身之處:如果逃犯在那裡找不到安全,他接下來只能在海中尋求。但即使是海,正如下一句所說,也無法為這些以色列人提供安全。[198] Schulz, Leitung des Höchsten, v. 186; Paulus, Reisen, vii. 43。**蛇**] 在溫暖的熱帶地區,海中發現劇毒海蛇(Hydropidae)(參閱坎托爾,Cantor, Zoological Transactions, ii. pp. 303 ff.,普西博士所引述的詳細資料)。然而,地中海中並未發現它們;這裡更可能指的是一種想像中的怪物,希伯來人認為它棲息在海底,並受全能者的支配。

阿摩司書 9:4 4. 即使在被擄之地,他們也不會安全;他們可能逃脫敵人的毀滅,但神的刀劍仍將追上他們。**在他們敵人面前**] 像羊群一樣被驅趕在敵人面前:參閱耶利米哀歌 1:5。**我必向他們定睛降禍,不降福**] 「定睛」在其他地方總是作褒義,意為「看守、照管」(參閱耶利米書 24:6;耶利米書 39:11)。**降禍,不降福**,如耶利米書 21:10(與「定意攻擊」連用),耶利米書 39:16;以及(與「看守」連用)耶利米書 44:27。上帝的看顧和慈愛,因祂子民的罪,轉變為敵意(參閱阿摩司書 6:8 的注釋)。

阿摩司書 9:5 5. **主萬軍之耶和華,他一摸地,地就消化,住在其上的都必悲哀**] 例如,在雷暴、氣旋或地震中,這些自然現象會對大地造成破壞,並在居民中引起恐懼。參閱詩篇 104:32(「他一摸山,山就冒煙」);詩篇 46:6(「他發聲[即在雷聲中],地就消化」);那鴻書 1:5;也參閱詩篇 97:4-5。最後一句與阿摩司書 8:8 相同。**地必全然像尼羅河漲起,又像埃及的尼羅河消退**] 這是對地震的誇張描述,幾乎逐字重複了阿摩司書 8:8 b。

阿摩司書 9:5-6 5–6。如此可怕的審判宣告似乎需要證實:因此阿摩司停下來,用兩節莊嚴的經文,描述了這位被激怒並威脅要報復的上帝的能力:自然界所有巨大的運動都歸因於祂(阿摩司書 9:5);祂高高在上,能夠控制元素(阿摩司書 9:6)。

阿摩司書 9:6 6. **那在天上建造高閣,在地上建立穹蒼的**] 希伯來人將天空描繪成一個堅固的穹蒼(**firmamentum**),其邊緣 resting 在地上(約伯記 26:11):在這個穹蒼中,天體被想像為旋轉:「在它前面」(即在它下表面以下的開放空氣中)鳥兒飛翔(創世記 1:20):在它上面有儲水庫,其中儲存著雨水(以及雪和冰雹);在這些「穹蒼以上的水」之上,耶和華坐著為王。因此,這些話旨在藉著指出耶和華為自己在高處建造的宮殿,並藉著將其根基建立在堅實的地上而使其穩固,來闡明耶和華的能力。譯為「高閣」的詞語在其他地方意為「上升、階梯」(因此欽定本譯為 **stories**,即連續的高度),一些注釋家在此處採用了這種譯法(彷彿是指到達耶和華天宮的上升或階梯)。但大多數權威人士將此處的 **ma‘ãlâh** 視為詩篇 104:3 中 **‘ãliyyâh** 的同義詞,「在水上立樓閣的」,參閱阿摩司書 9:14 「從他高閣中澆灌山嶺的」。**穹蒼**] 字面意義是「帶子」——很可能,像阿拉伯語的 **’ijâd** 一樣,是指拱門,即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東西。這個詞(一個罕見的詞)在其他地方用於一束牛膝草(出埃及記 12:22),軛的帶子(以賽亞書 58:6),以及一群人(撒母耳記下 2:25)。在這裡,它指的是通常所說的 **râḳîa‘**(字面意義是「被錘打或鋪開的東西」)[199],即(**στερέωμα**,或「穹蒼」),那個巨大的半球形穹蒼,在不了解天文學真理的眼睛看來,它像一個巨大的圓頂一樣 resting 在地上。[199] 比較其同源動詞,用於金屬,出埃及記 39:3;民數記 16:39:耶利米書 10:9;以賽亞書 40:19(修訂本譯為「鋪開」)。**那召海水,倒在地面上的**] 重複自阿摩司書 5:8 b(參閱該處注釋)。東方氣候中猛烈而持續的降雨,是耶和華掌管自然能力的另一個證明。

阿摩司書 9:7-10 7–10。回應一個異議。以色列人太容易爭辯(參閱阿摩司書 3:2;耶利米書 7:1-15),認為耶和華在賜予祂子民許多恩惠之後,絕不會像祂現在所宣告的那樣(阿摩司書 9:1-6)拋棄他們。祂回答說,以色列,僅僅作為以色列,撇開道德資格不談,對我而言比其他國家更重要嗎?的確,我帶領以色列出埃及,並賜予他們在巴勒斯坦的家園:但我同樣引導了其他民族的遷徙,例如非利士人和亞蘭人:有罪的國度,無論是以色列還是任何其他國家,都將在我面前滅亡,唯一的限制是,我不會完全滅絕雅各家。**以色列人哪,你們在我眼中不就像古實人嗎?**] 古實人,或埃塞俄比亞人,被提及為一個遙遠的民族,遠離上帝的恩典和知識,因其深色皮膚而受鄙視(參閱耶利米書 13:23),或許也因為奴隸常來自他們。墮落的以色列在耶和華眼中不比這些受鄙視的古實人更重要。古實在舊約中常被提及(例如創世記 10:6-7;以賽亞書 11:11;以賽亞書 18:1;以賽亞書 20:3-5;以賽亞書 37:9;以賽亞書 43:3):它是居住在埃及南部地區的人民所用的名稱(在埃及銘文中為 **Késh**)(大致相當於現代的蘇丹,即黑人國家(阿拉伯語 **aswad**,「黑」))。他們的首都位於尼羅河畔的拿帕他(Napata)。**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嗎?**] 參閱阿摩司書 2:10。**也領非利士人從迦斐託出來**] 因此,我引導他們不亞於我引導以色列。迦斐託很可能是克里特島[200]。在其他地方,它被稱為非利士人的原居地;參閱申命記 2:23 和耶利米書 47:4(其中非利士人被稱為「迦斐託海島[或海岸地帶]的餘民」)。這些經文使得創世記第 10 章的民族誌表格中,阿摩司書 9:14 的「迦斯路希人,非利士人從那裡出來,和迦斐託人」一句中,關於非利士人的子句很可能被錯置,應移至迦斐託人之後。與克里特島的聯繫也因 **Kerçthim** 這個名稱而變得可能,在其他經文(以西結書 25:16;西番雅書 2:5;參閱撒母耳記上 30:14)中,它是一個與非利士人密切相關,如果不是(西番雅書 2:5)相同,的部落。[200] 賽斯(Sayce)曾與埃伯斯(Ebers)將其與三角洲海岸地帶等同;但他現在(Academy, Apr. 14, 1894, p. 314)認為此觀點站不住腳。**又領亞蘭人從吉珥出來嗎?**] 參閱阿摩司書 1:5 的注釋。

阿摩司書 9:8-9 8–9。**雅各家……以色列家**] 即(參閱阿摩司書 5:1;阿摩司書 5:4;阿摩司書 5:6,阿摩司書 6:14,阿摩司書 7:10;阿摩司書 7:16;也參閱阿摩司書 6:8,阿摩司書 7:2;阿摩司書 7:5,阿摩司書 8:7)北國,從阿摩司書 7:1 起,先知心中一直只有它;最多,這些表達可能具有一般意義,(隱含地)包括猶大(Ewald, Keil;參閱阿摩司書 6:1)。將其任意限制為僅指猶大(Grätz, Wellh.)是沒有上下文支持的。

阿摩司書 9:8-10 8–10。耶和華的眼目是針對(約伯記 7:8)有罪的國度,無論它在哪裡,祂都將它從地面上毀滅(申命記 6:15),除非,如果這個國度是選民的國度,祂不會將它完全毀滅:只有其中的罪人會滅亡。雖然整個國家可能腐敗,理應滅亡,但它很可能包含許多謙卑忠誠的耶和華僕人(參閱以賽亞書 29:19);在阿摩司所描繪的圖景中,這些人逃脫了審判,並延續了上帝子民的民族存在。這些經文(參閱阿摩司書 5:15)隱含著一個忠誠而有價值的「餘民」的思想,他們將在災難中倖存下來,並在未來形成一個更純潔的社群的核心,這個思想後來被以賽亞採納,並成為他教導中最具特色的元素之一(以賽亞書 1:26-28;以賽亞書 4:3 及以下,阿摩司書 6:13 b 等)。這些話實際上是對阿摩司書 9:1-4 中無條件審判的限制,這種限制部分是由上帝的公義所要求,部分是由祂對聖約應許的信實所要求(參閱耶利米書 4:27;耶利米書 5:10;耶利米書 5:18;耶利米書 30:11)。

阿摩司書 9:9 9. 這個國家必須流亡(阿摩司書 4:2 及以下,阿摩司書 5:27 等);它甚至必須在列國中被篩來篩去,如同在篩子裡一樣:但沒有一粒完好的穀物會掉到地上而失落。先知將以色列在各個方向的分散比作篩子的運動,在篩子中,堅實的穀物雖然被劇烈搖晃,但仍被保留和保存,而糠秕和灰塵則透過篩網落到地上。**最小的穀粒**字面意義是「小石子」,顯然是「堅實穀物」的比喻,儘管這個詞在其他地方沒有這樣使用。普魯申(Preuschen,Z.A.T.W[201] 1895, p. 24)認為這裡指的是篩子(**kirbâl**)中留下的石子,這種篩子在敘利亞仍用於清潔簸過的穀物。[201] Z.A.T.W. … Zeitschrift fü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舊約學術期刊)。

阿摩司書 9:10 10. **他們說:災禍必不臨近,也不來到我們面前**] 即不會從任何方向遇到我們。先知在此特別指的罪人是那些,因信賴自己是選民(參閱阿摩司書 3:2),或依賴他們在外在儀式上的熱心(阿摩司書 5:21 及以下),而自以為安全,並宣稱災禍絕不會臨到他們的人(參閱阿摩司書 6:3)。阿摩司說,他們虛假的安全感將是他們毀滅的原因。參閱類似的,無視先知警告而發出的安全感表達,以賽亞書 5:19;彌迦書 3:11;耶利米書 23:17;以西結書 12:22;以西結書 12:27。**追上**(欽定本,修訂本)可能是一個合理的修訂(**úùׂ ?éâ** 代替 **úâéùׁ ?**[202];參閱申命記 28:2;申命記 28:15,希伯來文),但它並非現有文本的翻譯。**阻止**(欽定本,修訂本)當然是使用其古老意義的「來到前面」,它在詩篇 18:5(欽定本),詩篇 59:10(欽定本,修訂本),詩篇 119:147-148(欽定本,修訂本)等經文中都有此義。[202] 或者更確切地說,應該讀作(Hiphil 語態在其他地方是及物動詞)**úּ ?ִ ?ìֹ ?ùׁ ?**(詩篇 91:7)。

阿摩司書 9:11-15 11–15。結語。阿摩司以對更光明未來的應許結束,正如先知們慣常結束他們的講論一樣。大衛的王朝,雖然暫時受辱,將恢復其昔日的輝煌和權力(阿摩司書 9:11-12);和平的祝福將由整個國家永久共享(阿摩司書 9:13-15)。——關於結語真實性的問題,請參閱上文第 119 頁及以下。**到那日**] 先知心中所想的日子:在這裡,是指在阿摩司書 9:8-10 的災難之後的復興之日。這個表達在先知書中很常見,特別是以賽亞書,他們用它來在他們對未來的描繪中引入新的特徵(例如以賽亞書 2:20;以賽亞書 3:18;以賽亞書 7:18;以賽亞書 7:20-21;以賽亞書 7:23)。**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或棚屋),堵住其中的破口**] **succâh**,或「帳幕」,是一種簡陋的棚屋——通常是用交織的樹枝製成的;這個詞用於牛棚(創世記 33:17),士兵在戰爭中使用的簡陋帳篷(撒母耳記下 11:11),或葡萄園守望者使用的(以賽亞書 1:8;約伯記 27:18),約拿所造的「棚屋」(阿摩司書 4:5),以及以色列人在收穫節期間居住的簡陋臨時棚屋,這個節日也因此被稱為「住棚節」(利未記 23:40;利未記 23:42;申命記 16:13)。因此,這個詞本身表示一個非常簡陋的結構,在這裡,它還被描繪成倒塌的。在接下來的詞語中,棚屋的比喻被忽略了;「破口」是指城牆或堡壘的破口(參閱阿摩司書 4:3;以賽亞書 30:13)。這些表達顯然旨在代表大衛王朝的卑微狀態;儘管實際指的是什麼樣的屈辱,尚不確定。根據一些人的說法,這是指大衛家因十個支派的反叛而遭受的損失[203];根據另一些人的說法,這是指猶大未來的毀滅,從阿摩司書 2:5(參閱阿摩司書 3:1,阿摩司書 6:1 中的責備之詞)來看,阿摩司曾預見到這一點;還有一些人則認為,這是指公元前 586 年迦勒底人實際推翻大衛王朝,因此推斷阿摩司書 9:11-15 是在巴比倫流亡期間(或之後)對阿摩司原始預言的補充。總體而言,第二種觀點似乎是最好的(參閱上文第 122 頁及以下)。[203] 指亞瑪謝對猶大造成的打擊(列王紀下 14:13 及以下)是可疑的,因為這件事發生在大約 30 年前,而在烏西雅統治下,猶大似乎迅速恢復了。**廢墟**] 字面意義是「被拆毀的東西」。其同源動詞(**hâras**)常用於城牆或堡壘(例如彌迦書 5:11;以西結書 26:12);它與接下來的「建造」恰好相反(參閱以西結書 36:36;瑪拉基書 1:4)。**像古時的日子一樣**] 即大衛和所羅門的時代。所使用的表達是一個相對的詞,根據上下文可能表示或多或少遙遠的時期;例如,在彌迦書 7:14,以賽亞書 63:11 中,它表示摩西時代,而在以賽亞書 58:12;以賽亞書 61:4 中,同一個詞(**‘ôlâm**),譯為「古時」,僅表示巴比倫流亡的開始,從其結束時來看。

阿摩司書 9:12 12. **使他們得以佔有以東的餘民**] 即大衛的帝國將恢復其昔日的疆界。這裡指的是那些曾被大衛征服(撒母耳記下 8 章等),但後來反叛的國家——非利士人、摩押、亞捫、瑣巴的亞蘭、大馬士革、以東等:阿摩司應許,這些國家將再次被納入復興的大衛帝國。**以東的餘民**] 無疑,以東被特別提及是因為它與以色列之間長期存在的競爭;在先知在此預期的幸福未來中,他將其描繪成只剩下一個餘民(參閱阿摩司書 1:12;俄巴底亞書 1:18-21)。這似乎比假設是指最近的失敗更好,無論是亞瑪謝的勝利(列王紀下 14:7)——然而,這件事發生在大約 30 年前——還是烏西雅的征服,這似乎是列王紀下 14:22(參閱列王紀下 16:6 修訂本旁注)所預設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列國**] 即作為征服或所有權的標誌。這裡指的是那些,正如剛才所述,曾被大衛征服的國家:由於被他征服,它們已歸於耶和華的統治之下。「稱為我名下」這個表達的意義在撒母耳記下 12:28 中清楚可見,約押在圍攻亞捫人的拉巴時,邀請大衛親自來攻取它,「免得我(強調)攻取這城,這城就稱為我的名下」,即免得我得到攻取這城的功勞,它被算作我的征服。因此,這個短語表達了所有權的事實——無論是通過實際征服還是其他方式獲得的(參閱以賽亞書 4:1)。它特別用於以色列民、耶路撒冷或聖殿,作為耶和華所擁有的:參閱申命記 28:10;耶利米書 7:10-11;耶利米書 7:14;耶利米書 7:30;耶利米書 14:9;耶利米書 15:16(指耶利米本人),耶利米書 25:29,耶利米書 32:34,耶利米書 34:15;列王紀上 8:43(=歷代志下 6:33);以賽亞書 63:19;歷代志下 7:14;但以理書 9:18-19;以及新近發現的西拉書 47:18 希伯來文文本。在欽定本、修訂本中,這個短語常常被模糊地意譯為「稱為我的名」,但字面翻譯,比意譯更清晰有力,有時會加在修訂本的旁注中(例如列王紀上 8:43)。**行這事的**] 這是對前面應許的確認性稱謂;參閱耶利米書 33:2。阿摩司書 9:11-12 在七十士譯本(抄本 B)中如下:**ἐν τῇ ἡμέρᾳ ἐκείνῃ ἀναστήσω τὴν σκηνὴν Δαυεὶδ τὴν πεπτωκυῖαν, καὶ ἀνοικοδομήσω τὰ πεπτωκότα αὐτῆς, καὶ τὰ κατεσκαμμένα (AbQ* κατεστραμμένα) αὐτῆς ἀναστήσω, καὶ ἀνοικοδομήσω αὐτὴν καθὼς αἱ ἡμέραι τοῦ αἰῶνος, 12 ὅπως (A+ἂν) ἐκζητήσωσιν οἱ κατάλοιποι τῶν ἀνθρώπων (A+τὸν Κύριον), καὶ πάντα τὰ ἔθνη ἐφʼ οὓς ἐπικέκληται τὸ ὄνομά μου ἐπʼ αὐτούς, λέγει Κύριος ὁ ποιῶν ταῦτα.** 在使徒行傳 15:17 中,雅各——或路加在他對雅各講話的報導中——引用了這些經文,形式如下:**μετὰ ταῦτα ἀναστρέψω καὶ ἀνοικοδομήσω τὴν σκηνὴν Δαυεὶδ τὴν πεπτωκυῖαν, καὶ τὰ κατεστραμμένα αὐτῆς ἀνοικοδομήσω, καὶ ἀνορθώσω αὐτήν, ὅπως ἂν ἐκζητήσωσιν οἱ κατάλοιποι τῶν ἀνθρώπων τὸν Κύριον, καὶ πάντα τὰ ἔθνη ἐφʼ οὓς ἐπικέκληται τὸ ὄνομά μου ἐπʼ αὐτούς, λέγει Κύριος ποιῶν ταῦτα γνωστὰ ἀπʼ αἰῶνος**,目的是表明上帝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這與先知們的教導是一致的。這段經文說明了新約作者在引用舊約時所允許的自由。不僅七十士譯本的文本有許多細微的差異;而且在引文最重要的部分,所採用的譯文暗示了希伯來文文本的一個讀法(**àָ ?ãָ ?í ìîòï éִ ?ãְ ?øְ ?ùׁ ?åּ ? ùàøéú** 「使餘民尋求[主]」,而不是 **ìîòï éִ ?éøְ ?ùׁ ?åּ ? àú ùàøéú àֱ ?ãֹ ?í** 「使他們得以佔有以東的餘民」),這是不正確的,甚至很難表達阿摩司話語中隱含的思想,儘管這無疑是其他先知所發現的思想,即以色列復興的最終目的是對列國施加屬靈影響,並使他們認識真神(參閱以賽亞書 55:5)。**Τὸν Κύριον**(「主」),在希伯來文中沒有對應詞,顯然是為了給動詞「尋求」提供一個賓語而補充的。七十士譯本梵蒂岡抄本(抄本 B)的文本比亞歷山大抄本(抄本 A)更純粹和原始:使徒行傳中的引文在幾個細節上與後者一致而與前者不符;而且亞歷山大抄本的文本很可能是在引文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正。在詩篇 14(13)3 中,保羅的綜合引文(羅馬書 3:13-18)甚至已進入抄本 B 的文本中。

阿摩司書 9:13 13. 對土地肥沃的誇張描述。莊稼生長將如此迅速,以至於犁地播種的人還沒犁完,穀物就已經可以收割了;葡萄收穫將如此豐盛,以至於葡萄還沒全部踩完,下一年播種的時間就已經到了:山嶺和丘陵也將流淌著甜酒。犁地時間約為我們的十月;十一月播種:大麥和小麥在四月至五月成熟;葡萄收穫在八月至九月。利未記 26:5 有類似的應許:「你們打糧食要直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直打到撒種的時候」——即莊稼將如此豐盛。**看哪,日子將到**] 參閱阿摩司書 4:2。**踹葡萄的**] 新鮮採摘的葡萄被倒入「酒榨」(**gath**)——通常是在天然岩石中挖出的槽——在那裡被人用腳「踹」(**ãøê**),流出的汁液被收集到「酒池」(即「酒槽」:希伯來文 **yéḳ ?eb**),通常是另一個在岩石中挖出的較低水平的槽(參閱 O.C. Whitehouse, A Primer of Hebrew Antiquities, p. 99 f.)。舊約中有許多關於踹葡萄過程的提及(如士師記 9:27;以賽亞書 63:2-3;尼希米記 13:15):這是一個歡樂的場合,參與者用歡呼聲(**hêdâd**)來活躍他們的勞動,這為先知們提供了富有啟發性的意象(以賽亞書 16:9-10;耶利米書 25:30;耶利米書 48:33;耶利米書 51:14)。**撒種的**] 字面意義是「拉出」或「拖曳」種子:參閱(希伯來文)詩篇 126:6。**滴下甜酒**] 甜酒,如約珥書 1:5;約珥書 3:18,以賽亞書 49:26[204];希伯來文 **‘âsîs**,來自 **‘âsas**,意為「踩踏」或「壓下」(瑪拉基書 4:3)。七十士譯本,在此處和約珥書 3:18,譯為 **γλυκασμός**;在以賽亞書 49:26 譯為 **οἶνος νέος**。這裡可能指的是某種甜酒(**γλυκὺς οἶνος** 或 **vinum dulce**),古人通過將葡萄部分曬乾,然後讓汁液發酵 5-7 天,而不是通常的 9 天來製作。參閱普林尼(Pliny)H.N. xiv. 9;以及《古典文物詞典》(Dict. of Classical Antiquities),**s.v. Vinum**。[204] 也參閱雅歌 8:2;但這裡指的是用石榴製成的酒(參閱 D.B. **s.v. Pomegranate**)。**消化**] 更字面意義是「溶解」:葡萄園的產量將如此豐盛,以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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