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阿摩司書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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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和本 阿摩司書 第4章

1你們住撒馬利亞山如巴珊母牛的啊, 當聽我的話- 你們欺負貧寒的,壓碎窮乏的, 對家主說:拿[酒]來,我們喝吧!

2主耶和華指着自己的聖潔起誓說: 日子快到,人必用鉤子將你們鉤去, 用魚鉤將你們餘剩的鉤去。

3你們各人必從破口直往前行, 投入哈門。 這是耶和華說的。

4以色列人哪,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 到吉甲加增罪過; 每日早晨獻上你們的祭物, 每三日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

5任你們獻有酵的感謝祭, 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 因為是你們所喜愛的。 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6我使你們在一切城中牙齒乾淨, 在你們各處糧食缺乏, 你們仍不歸向我。 這是耶和華說的。

7在收割的前三月,我使雨停止, 不降在你們那裏; 我降雨在這城, 不降雨在那城; 這塊地有雨, 那塊地無雨; 無雨的就枯乾了。

8這樣,兩三城的人湊到一城去找水, 卻喝不足; 你們仍不歸向我。 這是耶和華說的。

9我以旱[風]、霉爛攻擊你們, 你們園中許多菜蔬、葡萄樹、 無花果樹、橄欖樹都被剪蟲所吃; 你們仍不歸向我。 這是耶和華說的。

10我降瘟疫在你們中間, 像在埃及一樣; 用刀殺戮你們的少年人, 使你們的馬匹被擄掠, 營中[屍首]的臭氣撲鼻; 你們仍不歸向我。 這是耶和華說的。

11我傾覆你們中間的[城邑], 如同我從前傾覆所多瑪、蛾摩拉一樣, 使你們好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 你們仍不歸向我。 這是耶和華說的。

12以色列啊,我必向你如此行; 以色列啊,我既這樣行, 你當預備迎見你的上帝。

13那創山、造風、將心意指示人、 使晨光變為幽暗、腳踏在地之高處的, 他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上帝。

# 阿摩司書 第四章

此處開始了預言的新篇章。它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摩 4:1-3)是針對撒馬利亞的婦女;第二部分(摩 4:4-13)是針對全體百姓。在摩 4:1-3 中,阿摩司譴責了首都富裕婦女們的無情奢華與自我放縱;在摩 4:4-13 中,他諷刺地指出以色列人熱衷於履行宗教儀式,彷彿單純的外在禮儀就能保證他們的安全(摩 4:4-5);耶和華一再顯明祂的不悅,但警告卻一再被忽視(摩 4:6-11);如今,祂的忍耐終於耗盡,以色列必須準備迎接其厄運(摩 4:12-13)。

摩 4:1 1. **聽這話**] 摩 4:1,摩 5:1。**你們巴珊的母牛**] 巴珊是約旦河東肥沃的地區,南以雅穆克河和一條經由以得來至撒利迦的線為界,西以基述和瑪迦為界,北延伸至黑門山(參 約書亞記 12:1;12:5),東則遠至豪蘭山,位於加利利海東南偏東約 40 英里處。巴珊的土壤多處由富饒的風化熔岩組成,極其肥沃。這個名稱(在此處,如同希伯來文通常帶有定冠詞)可能意指無石且肥沃的平原(參 Wetzstein 於 Delitzsch 的《約伯記》第二版,第 557 頁及以後)。其牧場在彌 7:14 中被提及,其橡樹林(賽 2:13;亞 11:2)在西部的戈蘭和東部的豪蘭山坡上,至今仍常被旅行者提及:其強壯且餵養良好的牲畜(申 32:14;結 39:18)在詩 22:12 中是詩人狂野兇猛攻擊者的象徵。撒馬利亞的富裕婦女在此被稱為「巴珊的母牛」,因為她們過著純粹動物性的生活,驕傲自滿地隨心所欲,不滿干涉,只專注於自己的食物和享樂。**你們欺壓貧寒的,壓碎窮乏的**] 這兩個詞在平行結構中出現,撒上 12:3-4,申 28:33:參對應的名詞,耶 22:17。譯為「欺壓」的詞常有「詐騙」之意,利 19:13,申 24:14(注意上下文),撒上 12:3-4(在此處即譯為此意);參「欺壓」,耶 22:17。不公正地扣留貧窮人的工資或其他應得款項,使撒馬利亞的婦女更容易沉溺於她們奢華昂貴的品味。**主人**] 和合本譯為「主」,即丈夫(創 18:12;詩 45:11 等)。她們催促丈夫提供她們共同狂歡的費用。

摩 4:1-3 1-3. 撒馬利亞的婦女。

摩 4:2 2. 耶和華的憤怒被激起;祂起誓(參 摩 6:8,摩 8:7),她們的自私和殘酷將會受到報應。**指著祂的聖潔起誓**] 上帝的聖潔被作為誓言有效性的保證:詩 89:35;參 耶 44:26。**看哪,日子將到**] 此表達暗示現狀將突然且出乎意料地逆轉:此外還出現在 摩 8:11,摩 9:13;撒上 2:31;王下 20:17(= 賽 39:6),並在耶利米書中出現十五次(耶 7:32;9:24;16:14;19:6;23:5;23:7;30:3 等)。**祂必用鉤子將你們鉤去**] 更確切地說,**你們將被鉤去**。這個意象部分是羞辱,部分是無助。撒馬利亞的婦女不再像肥壯的牲畜,驕傲地蔑視所有接近她們的人:她們被敵人從宮殿的安逸奢華中暴力拖出,如同魚被從其原生環境水中拖出。**你們的後裔**] 你的餘民(和合本),——任何碰巧逃脫前一句「鉤子」的人。先知所預見的是徹底的毀滅。

摩 4:3 3. **必從破口出去**] 阿摩司描繪撒馬利亞被攻陷,那些自我放縱的婦女被迫作為俘虜,從敵人攻破的城牆缺口離開城市。**各人直往前行**] 各人直往前行,被迫跟隨俘虜隊伍前進,無法轉身或回去拯救任何她們留下的東西——或許(如果摩 4:1 的比喻仍在先知心中)「如同牛群一隻接一隻地穿過籬笆的缺口」。關於所用的希伯來文慣用語,請參 約書亞記 6:5;6:20。**你們必被拋到宮殿裡**] 這些詞語非常晦澀;事實上,很可能已經訛誤。最輕微的改動是,在動詞中改變一個元音點(得到七十士譯本、西利亞文本、拉丁通行本的支持),讀作「你們必被拋到哈門」。哈門(Harmon)將是她們被「拋」或「扔」入的流放或羞辱之地:這個詞主要用於屍體,如 耶 22:19,但並非總是如此(參 耶 22:28,「拋入」)。然而,沒有已知名為哈門的地方;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也不是一個普通名詞。一些古人認為「哈摩拿」(Harmonah)暗示亞美尼亞:因此他爾根譯為「他們必將你們擄到哈米尼山脈之外」;西利亞文本譯為「他們必被拋到亞美尼亞山」;西馬庫斯譯為「進入亞美尼亞」;參耶柔米(在他的注釋中),「你們必被拋到亞美尼亞之地,稱為亞摩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將 **הַרְמוֹנָה** 讀作 **הַר מִנִּי**:在 耶 51:27 中,米尼(Minni)(他爾根在此處譯為哈米尼;西利亞文本譯為亞美尼亞)是亞拉臘山東南的一個民族名稱,即亞述碑文中的曼奈人(Schrader, K.A.T[150][151], 第 423 頁及以後);這將產生與 耶 51:27(「大馬士革之外」)相符的意義。然而,這是否是原始讀法值得懷疑;很可能訛誤更深,原始讀法已無法恢復。[150] .A.T. … Eb. Schrader, Die Keilinschriften und das A. T., ed. 2, 1883(譯為 The Cuneiform Inscriptions and the O. T. 1885, 1888)。參考頁碼為德文版,英文譯本邊緣有標註。[151] … Eb. Schrader, Die Keilinschriften und das A. T., ed. 2, 1883(譯為 The Cuneiform Inscriptions and the O. T. 1885, 1888)。參考頁碼為德文版,英文譯本邊緣有標註。

摩 4:4 4. **你們到伯特利去犯罪**] 這些話當然是諷刺的。阿摩司吩咐百姓到伯特利,他們敬拜的主要且最輝煌的中心,去犯罪;到吉甲,另一個代表性的中心,去多加罪過:他們的宗教儀式,部分由於敬拜者的道德不適格(摩 2:6-9),部分由於他們敬拜的非屬靈性質,在耶和華眼中毫無價值,它們只是罪過——或者,更確切地說(參 摩 1:3),是悖逆。**吉甲**] 在 摩 5:5,何 4:15;9:15;12:11 中也提及,作為敬拜耶和華偶像的場所。它是以色列人過約旦河後在約旦河西的第一個營地(書 4:19-20),並經常被提及為一個重要的地方(撒上 7:16;11:14-15;15:12;15:21,撒下 19:15)。它位於約旦河谷,介於約旦河與耶利哥之間,這從 書 4:19;5:10 中顯而易見;但吉甲的實際地點直到 1865 年才由 Zschokke 在 Tell Jiljûl 發現,距離約旦河 4.5 英里,距離 Erîḥa(耶利哥)1.5 英里[152]。在 書 5:9 中,這個名字與 **גָּלַל**(gâlal,滾去)相關聯;但它實際上意指一個輪子(賽 28:28),或圓圈——特別是石圈,或者我們可以說,一個石陣,如 書 4:20 所示,在歷史時期曾立於此。(在希伯來文中,這個詞總是帶有定冠詞,暗示其普通名詞的意義「圓圈」仍然被感受到)。[152] 這是普遍的觀點;但 G. A. Smith(《十二先知書》,第 79 頁:參 第 37 頁)和 Buhl(《古巴勒斯坦地理》,1896 年,第 202 頁及以後)認為阿摩司書和何西阿書中的吉甲是現代的 Julêjîl,位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前平原的東部(參 申 11:30)。**每日早晨……每三天**] 通常被理解為諷刺性的誇張:每日早晨獻祭,而不是像慣例那樣每年一次(撒上 1:3;1:7;1:21);每三天獻上你們的什一奉獻,而不是像從 申 14:28;26:12 中可以推斷的古老習俗那樣,每三年一次。然而,如此暗示的誇張會有些極端;Wellhausen(Nowack 在《希伯來考古學》第二卷第 258 頁跟隨他)採用了另一種譯法(希伯來文同樣允許),即「早晨……第三天」,假設朝聖者習慣在抵達伯特利後的早晨獻祭,並在第三天繳納什一奉獻。獻祭的例行公事被嚴格遵守:但它應當表達的道德和屬靈氣質卻缺失了。繳納什一奉獻的習俗並非希伯來人獨有,而是廣泛流行於古代:例如,希臘人常將戰利品、年度收成、商業利潤等的十分之一獻給神祇。有宗教信仰的人將其視為對神明賜予人類美好事物的感恩表達;但它也常被作為固定稅款徵收,例如,由特定地區的居民繳納,以維持祭司或聖所。在最古老的希伯來律法,「約書」(出埃及記 21-23 章)中沒有提及什一奉獻;但在申命記律法(公元前七世紀)中,蔬菜產品的什一奉獻作為一種既定習俗出現,立法者部分預設,部分加以規範(申 12:6;12:11;12:17;14:22-29;26:12)。在申命記中,根據該書的一個基本目標,強烈要求在中央聖所(即耶路撒冷)繳納:這段經文表明,至少在北國,在伯特利繳納什一奉獻是慣例。可能,由於伯特利是一個古老的聖所,這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習俗,創 28:22 似乎旨在將其起源歸因於族長雅各的誓言。關於希伯來什一奉獻,特別是申命記和祭司律法之間關於此主題的差異,請參閱筆者的《申命記注釋》,第 168-173 頁。

摩 4:4-13 4-13. 在此,先知向全體百姓講話,或許是在某個節慶的宗教聚會上。

摩 4:5 5. **獻上**] 使之化為馨香的煙(荷馬史詩中的 **κνῖσα**,伊利亞特 1.319),這是指在祭壇上焚燒祭物的技術術語(利 1:9 等)。其概念是宴席:比較 創 8:19。阿拉伯語詞根 **ḳaṭara** 意為烘烤時散發氣味。**感謝祭**] 即 **tôdâh**,或稱感謝祭,見 耶 17:26;33:11;利 7:12-13;7:15;22:29;代下 29:31;33:16;詩 56:12,標題,詩 107:22,詩 116:17。**帶著酵**] 即帶著有酵之物(和合本)。「酵」——如 利 2:11 所示,不僅包括酵母,也包括糖漿或葡萄蜜——因其易腐敗而被禁止作為祭物的成分(出 23:18;利 2:11;6:17)。在 利 7:14 中,有酵的餅確實要與感謝祭一同獻上:然而,它們並非在祭壇上焚燒,而是由獻祭者與祭物的肉一同在祭祀宴席上食用:因此,酵並非祭物本身的一部分。可以推斷,在伯特利,不獻酵的習俗盛行:然而,阿摩司時代的以色列人,出於錯誤的熱心,認為在準備感謝祭時使用酵母或葡萄蜜會使其更蒙悅納。這種豐盛的祭物很可能是在迦南人敬拜巴力時的一個特色,因此先知對此特別不悅(參 何 3:1;W. R. Smith, O.T.J.C.1, 第 434 頁;Rel. Sem.2 第 220 頁及以後)。**宣告甘心獻的祭,並宣揚**] 即炫耀地宣告(參 太 6:2;23:5),並邀請所有人參加伴隨而來的祭祀宴席。甘心獻的祭是出於敬拜者自發的奉獻:在 申 12:6;12:17 中被提及為一種常見的祭物形式。**這正是你們所喜愛的**] 字面意思為「你們如此喜愛」(耶 5:31):這正是你們所喜歡的;照此行事:這不是耶和華的選擇,也無法將你們從即將來臨的厄運中拯救出來。在古英語中,「like」意為「使人喜歡」:如 申 23:16,斯 8:8。

摩 4:6 6. 饑荒。**我這邊也**] 即我這邊[153]——作為對你們遵守純粹外在形式主義的熱心的回應。[153] 關於「也」的這種用法,比較 創 20:6;士 2:3;2:21;撒下 12:13;詩 52:5 等;並參 Clarendon Press 出版的希伯來文詞典,詞條 **גַּם**,4。**牙齒清潔**] 對饑荒的生動描述。饑荒常被提及為巴勒斯坦令人恐懼的事件或可能性:創 12:10;26:1;撒下 21:1;24:13;王上 8:37;18:2;王下 4:38;8:1;得 1:1。**在你們一切的城中**] 饑荒已遍及全國各地。**歸向我**] 「歸向神」的觀念在舊約中非常普遍。人已與神疏遠:而神無論是施恩或審判的造訪,以及祂先知們的勸誡和訓誨,其目的都是要使人歸向祂,祂是人真正益處的源頭。例如參 何 6:1;14:1-2;賽 10:21;31:6;申 4:30;30:2;賽 55:7。在新約中,**ἐπιστρέφειν**,徒 3:19;9:35;11:21;14:15;15:19;帖前 1:9;以及其他地方。這些和類似的經文,在神學思想的後期階段,產生了「歸信」的觀念。

摩 4:6-11 6-11. 以色列所經歷的五次未被理會的懲罰。每次描述都以悲傷的副歌結束,表明其未能產生預期效果:「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參 賽 9:12;9:17;9:21;10:4 的副歌)。「在古代世界,人們普遍認為,像這裡提到的自然災害是神明憤怒的結果。當以色列遭受這些災害時,先知們認為這是對百姓的懲罰……儘管有些人,或許是正確地,嘲笑這種誇大的信仰形式,即每當乾旱或洪水發生時,上帝就對世人發怒,但這種本能是正確的,它在所有時代都引導有宗教信仰的人們感覺到這些事情是為了道德目的而施加的。在宇宙的經濟中,除了它們對人類的意義之外,這些災難可能還有純粹物理性的目的。但至少人類從中學到,自然的存在不僅僅是為了餵養、穿衣和使他富有……阿摩司更需要將這些災難解釋為上帝及其公義的作為,因為他的同時代人雖然願意承認耶和華在戰爭中的領導地位,卻傾向於將對季節的所有權力歸因於迦南地的神祇 [何 2:5;2:8]」(G. A. Smith,第 162 頁及以後;參《地理學》第 73-76 頁)。

摩 4:7-8 7-8. 乾旱。**我這邊也曾阻止冬雨不降在你們身上,當有……時**]。希伯來文不是 **מָטָר**(mâṭâr),而是 **גֶּשֶׁם**(géshem),即一陣大雨:冬季的豪雨,通常從十月底持續到二月底,然後是「春雨」,即三月和四月的陣雨,它們滋潤並促進穀物成熟(參 珥 2:23),卻過早停止;因此,莊稼的飽滿度和強度不足,收成(五月收穫)受到嚴重損害。1895 年冬季也發生了類似情況;自 1894 年聖誕節以來幾乎沒有下雨,一份日期為 2 月 16 日的報告指出,除非很快下雨,否則將嚴重缺水,因為沒有房屋的蓄水池是滿的(G. A. Smith,第 161 頁)。**גֶּשֶׁם** 雖然是豐沛降雨的通用術語(如 王上 17:14;18:41;18:44-45),但在 歌 2:11 中特別用於冬季的豪雨;比較 利 26:4,結 34:26,珥 2:23(參注釋)。**我使雨降下**] 應譯為「我會使雨降下……會被雨淋……會枯萎」。此處及本節末尾的時態均為頻繁態,表示重複發生的事情。**一片**] 即一塊土地,或屬於特定業主的份地(得 2:3;4:3;撒下 14:30)。巴勒斯坦至今仍有時可觀察到降雨的這種局部性。

摩 4:8 8. **漂流**] 應譯為「會搖搖晃晃……卻不滿足」:頻繁態繼續使用。東方城市的水源很大程度上依賴地下蓄水池,雨水在其中收集和儲存;但那些較幸運的城市所供應的水量,不足以滿足比其正常居民多出許多人的需求。譯為「漂流」的詞,其本義是步態不穩、不確定地移動,即搖搖晃晃;因此用於醉酒者(賽 24:20;29:9,詩 107:27 [和合本譯為「搖晃」]),或盲人(哀 4:14),或像 詩 59:15 和此處,用於因缺乏食物而精疲力盡的人(參 詩 109:10 中指乞丐)。參 摩 8:12。關於巴勒斯坦的乾旱,參 申 11:17;28:22;王上 8:35;17:1 及以後;耶 3:3;14:2-6;哈 1:10 及以後。

摩 4:9 9. **旱風和霉爛**。這兩個詞組合在一起,見 申 28:22,王上 8:37,哈 2:17。**旱風**(參 創 41:6;41:23;41:27,「被東風吹焦」)指由灼熱(何 13:15;拿 4:8)和毀滅性(伯 27:21)的「東風」從沙漠吹來所造成的災難性影響。舊約中的「東風」與我們所知的「東風」大不相同:它相當於現代的焚風或西洛可風(阿拉伯語 **sharqîyeh**,或「東」風——然而也用於東南風和南風),——這些熱風在巴勒斯坦突然以極大的暴力襲來,捲起沙塵,以至於「使生長的穀物枯萎燒焦,沒有任何動物會碰一片葉子」(Van Lennep,《聖經之地》,第 238 頁)。羅賓遜(Robinson)描述了他自己在猶大極南地區經歷的一次(B.R[154],I. 195):「整個上午風都是東北風,但在 11 點鐘突然轉向南方,以猛烈而熾熱的勢頭向我們襲來,直到變成一場完美的暴風。空氣中充滿了細小的沙粒,形成一層藍色的薄霧;太陽幾乎看不見,其圓盤只呈現出暗淡病態的顏色;風的熱氣撲面而來,如同來自燃燒的烤箱。」另見同書第 207 頁,II. 123;G. A. Smith,《地理學》,第 67-69 頁;以及 Wetzstein 在 Delitzsch 的《約伯記》注釋 27:21 中的注釋。**霉爛**是指「一種枯萎病,使麥穗過早變為淡黃色,沒有穀粒」。希伯來文意指(蒼白不健康的)綠色。[154] .R. … Edw. Robinson, Biblical Researches in Palestine (ed. 2, 1856)。**你們的園子……增多**] 和合本譯為「你們眾多的園子……被剪蟲吞吃」。兩種譯法在語法上都不可能:希伯來文有訛誤。若依 Wellh. 將 **הַרְבּוֹת** 讀作 **הֶחֱרַבְתִּי**,則立即得到一個極佳的意義:「我使你們的園子和葡萄園荒蕪;你們的無花果樹和葡萄樹會被剪蟲吞吃。」剪蟲(**gâzâm**)是蝗蟲的一種名稱,因其毀滅性而得名:參第 85 頁。蝗蟲的侵襲在巴勒斯坦並非罕見:關於其破壞的生動描繪,請參 珥 1:4-12。

摩 4:10 10. **瘟疫和刀劍**。**瘟疫**(**déber**)是指我們所稱的流行病,伴隨著高死亡率,在東方生活不衛生的條件下,這種情況頻繁發生:它在舊約中常被提及,並常被威脅作為審判,特別是作為圍城戰的伴隨物;例如 利 26:25;申 28:21;王上 8:37;撒下 24:15;詩 91:3;91:6(「在黑暗中行的瘟疫」);並常在耶利米書中出現(「刀劍、饑荒、瘟疫」),如 耶 14:12;21:7;21:9;24:10;29:17-18 等,參 耶 28:8;同樣在 結 5:12;6:11-12;7:15(「外有刀劍,內有瘟疫和饑荒」),14:21(耶和華的「四樣大災」之一)。**如同在埃及一樣**] 即如同它慣常襲擊埃及的方式(賽 10:26 下),以同樣的嚴酷和惡性。埃及的氣候素以不健康著稱(申 7:15;28:60,參 28:27,「埃及的瘡」,可能是一些惡性瘟疫瘡);而且「在整個古代,尼羅河三角洲的東北角被合理地視為瘟疫的發源地」,因此,瘟疫很可能常由非利士商人帶入以色列(參 G. A. Smith,《地理學》,第 157-160 頁)。即使在現代,根據 Sir G. Wilkinson(Pusey 博士引用),「以前大約每十年或十二年就會發生一次嚴重的瘟疫。在開羅總是比在亞歷山大港不那麼頻繁。」**我殺了你們的少年人**] 無疑是指在耶羅波安登基帶來命運轉變之前,以色列在敘利亞戰爭中遭受的許多失敗:比較 王下 10:32-33;13:3;13:7;13:22;14:26。**並奪去你們的馬匹**] 連同你們被擄的馬匹(=你們被俘的馬匹);即你們被俘的馬匹被宰殺,以及你們的少年人(參 王下 13:7)。Wellh. 按照和合本的譯法解釋,儘管他承認這種結構更像阿拉伯語而非希伯來語。**我使你們營中的臭氣上騰**] 參 賽 34:3。被殺士兵的屍體如此之多,以至於它們未被埋葬地躺在地上,用瘟疫般的氣味污染空氣。

摩 4:11 11. **地震**。這是最可怕的災難,被留到最後。地震不僅是所有列舉的審判中最不熟悉、最神秘的;它也是最突然、最令人震驚,同時也是最可怕的:它的作用是瞬間的,也是不可抗拒的:它所造成的破壞永遠無法預防,也很少能逃脫。**如同上帝傾覆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 參 創 19:24-25;19:28。同樣的固定表達再次出現在 申 29:23,賽 13:19,耶 49:18;50:40,用來描述一場以毀滅和荒蕪淒涼告終的災難。**מַהְפֵּכָה**(mahpekhâh),「傾覆」、「推翻」,總是直接(如這裡和引用的經文)或暗示性地(賽 1:7)用於平原諸城:參 **הֲפֵכָה**(hãphçkhâh),創 19:29。譯為「傾覆」的動詞(**הָפַךְ**,hâphakh)是同源詞:參 創 19:21;19:25;19:29;並參 耶 20:16,哀 4:6。平原諸城的「傾覆」,有充分理由相信(參 Tristram,《以色列地》,第 348 頁及以後;Dawson,《埃及與敘利亞》,第 124 頁及以後),是由於瀝青噴發(死海附近瀝青豐富);但這很可能伴隨著地震;無論如何,這裡的比較是關於災難的破壞性影響,而不是導致災難發生的特定媒介。**你們——即你們中逃脫的人——如同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 即如同被燒焦、炭化、幾乎完全燒盡的東西:你們離徹底毀滅如此之近。關於這個比喻,參 亞 3:2;關於這個思想,參 賽 1:9。舊約中提及的巴勒斯坦唯一一次地震(王上 19:11 幾乎不計在內),是阿摩司預言兩年後(摩 1:1)烏西雅王在位期間的一次,從很久以後 亞 14:5 中提及的語氣判斷,那次地震必然異常嚴重。Pusey 博士在他的注釋中,從 Ritter 的《地球科學》(主要是第十七卷)和其他來源,以淵博的學識收集了影響巴勒斯坦的主要地震記錄。總體而言,巴勒斯坦的邊界,而非中部巴勒斯坦,似乎是受影響最嚴重的地區。「主要受地震影響的線路是沿著地中海海岸,或與之平行,主要從推羅到安提阿和阿勒頗。這裡發生了歷史上著名的地震,它們是推羅、西頓、貝魯特、博特里斯、的黎波里、海邊的拉奧底亞的禍害;它們摧毀了 Litho-prosopon,使巴勒貝克和哈馬特倒塌,並多次襲擊安提阿和阿勒頗,而大馬士革大多倖免。向東可能到達薩法德、提比哩亞和豪蘭」——所有這些,尤其是豪蘭,都是火山區。約瑟夫斯(《猶太古史》xv. 5, 2)提及公元前 31 年在猶大發生的一次地震,約有 30,000 人在倒塌的房屋下喪生。聖耶柔米童年時,摩押的亞珥被地震摧毀。1837 年 1 月 1 日的可怕地震,不僅影響了巴勒斯坦,南至希伯崙,也影響了北部的許多地方,從西部的貝魯特到東部的大馬士革。羅賓遜(B.R[155] ii. 529-531,參 422 及以後)引用了一份生動的記述,描述了地震在提比哩亞海西北部小鎮薩法德造成的破壞。「直到此刻,我還拒絕相信這些報導;但一個可怕的瞥見使我確信,任何語言都無法誇大這種毀滅……薩法德曾經存在,但現在已不復存在。」該鎮建在一個非常陡峭的山丘周圍和上面;因此,當地震來襲時,上面的房屋倒塌到下面的房屋上,造成了幾乎前所未有的生命損失。「放眼望去,除了石頭和泥土、木材和木板、桌椅等構成的一片巨大混亂之外,什麼也看不見。所有人的臉上都寫滿了絕望和沮喪;許多家庭中,只有單個成員倖存,許多情況下受了致命傷。十八天後,大地仍在顫抖搖晃;當一次比其他更猛烈的震動來臨時,人們驚慌失措地從廢墟中衝出來,許多人開始大聲悲痛地祈禱,婦女們用盡全力捶打她們赤裸的胸膛,絕望地撕裂她們的衣服。」[155] .R. … Edw. Robinson, Biblical Researches in Palestine (ed. 2, 1856)。

摩 4:12 12. **判決**。所有的警告都未被理會:百姓沒有任何改進;因此耶和華現在必須採取更極端的措施。然而,這些措施是什麼,並未明確說明——無疑是為了讓以色列因未被提及但並非無法想像的災禍前景而警醒,從而更有效地悔改。**所以,我必這樣待你**] 先知藉此引導聽眾展望即將來臨但未被提及的審判。**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 當祂以審判的方式臨近時。其含義是,預備自己去迎見祂,以便你可能被宣告無罪;這是給這個不顧一切的國家——或者至少是給那些被五重懲罰所倖免的成員——最後一次改過的機會;如果他們能善加利用,審判者可能會動憐憫之心,判決也可能減輕。

阿摩司書 4:13

13. 本節描述了審判者的威嚴與全能,並因此暗示了為何祂的旨意應當被順服,祂的怒氣應當被平息。祂是堅固山脈的創造者,也是無形卻有時可畏且具毀滅性的風的創造者:祂深知人心中的隱秘,若祂願意,便能向人顯明;祂能以風暴使晴朗的天空變暗,並在雷雲中行經大地的崇高之處: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

**formeth the mountains**(塑造群山)] 或作「雕塑」,所用的詞 **יָצַר**(yâẓar)原意是指陶匠的工作。它常被比喻性地用於指神的作為;例如,創 2:7-8;創 2:19(動物與人);賽 45:18(大地);賽 43:1;賽 43:21;賽 44:2;賽 44:21;賽 44:24(以色列民);賽 43:7,耶 1:5(個人);耶 10:16(宇宙):甚至用於指神旨意中的構思或籌劃,賽 22:21;賽 37:26;賽 46:11;耶 18:11;耶 33:2。

**createth**(創造)] **בָּרָא**(bârâ)原意是「切割」(參 書 17:15;書 17:18),因此引申為藉由切割來塑造、成形;但在這裡所用的詞形中,它專門用於指神,意即憑藉唯獨神所擁有的能力,產生根本上全新的事物。這個動詞本身並不表達「從無中創造」(creatio ex nihilo)的觀念(儘管在使用中可能常被認為具有此意);但它暗示了擁有超越人類所能掌握的至高轉化或生產能力。它主要用於指物質宇宙(或其部分)的形成,如 創 1:1,賽 40:28;賽 45:12;賽 45:18,以及此處;但它也可以應用於一個民族,如以色列(賽 43:1;賽 43:15),或一個個人(賽 54:16),以及比喻性地指人類無法實現的新情況或環境等(出 34:10;民 16:30;耶 31:22;賽 45:8;賽 48:7;賽 65:17)。這個詞所表達的觀念在以色列宗教的後期階段更常被強調;因此,它在《第二以賽亞書》(Deutero-Isaiah)中(以各種應用方式)特別頻繁。詳見 Schultz, O. T. Theol. ii. 180 ff. 它在此處與 **יָצַר**(yâẓar),「塑造」,在 賽 43:1;賽 43:7;賽 45:18 中是平行的。

**and declareth unto man what is his thought**(並將人的心意指示人)] 他的沉思、默想。這個詞僅在此處出現:但一個幾乎相同的詞出現在 撒上 1:16(「訴苦」,字面意思為默想),王上 18:27,詩 104:34 等處。所採用的媒介可能是先知,向人宣告其隱秘的意圖(參 徒 5:3 f., 9),或是良心,突然向他揭示其設計的真正要旨和性質。抽象而言,「他的」(his)這個代詞可能指神(參 摩 3:7);但「默想」(musing)這個詞似乎不太自然地用於指神的旨意。

**that maketh the morning darkness**(使晨光變為幽暗)] 即突然以烏黑的暴風雲遮蔽晴朗的天空。在雷暴中,希伯來人認為耶和華在雲中被承載(詩 18:9-13;參 摩 1:2 的注釋):耶和華以聚集的風暴使天空變暗的景象,自然地引導到接下來的子句。

**and treadeth—or marcheth—upon the high places of the earth**(並踐踏在地上的高處)] 即在雷雲中,當它掃過群山時。關於此表達,可比較(指以色列)申 32:13;賽 58:14;(指耶和華)彌 1:3:另有 伯 9:8(「行在海上的高處」)。

**Jehovah of hosts, is his name**(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 這個稱謂表達了威嚴和全能:參 摩 3:13 的注釋。它與此處的強調句式相同,摩 5:27(「萬軍之神」);賽 47:4;賽 48:2;賽 51:15;賽 54:5;耶 10:16(= 耶 51:19),耶 31:35,耶 32:18,耶 46:18,耶 48:15,耶 50:34,耶 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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