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
2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3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4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
5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
6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
7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
8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
9彼得說:「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
10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
11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12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們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
13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百姓卻尊重他們。
14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
15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甚麼人身上。
16還有許多人帶着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
17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該教門的人,都起來,滿心忌恨,
18就下手拿住使徒,收在外監。
19但主的使者夜間開了監門,領他們出來,
20說:「你們去站在殿裏,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
21使徒聽了這話,天將亮的時候就進殿裏去教訓人。大祭司和他的同人來了,叫齊公會的人和以色列族的眾長老,就差人到監裏去,要把使徒提出來。
22但差役到了,不見他們在監裏,就回來稟報說:
23「我們看見監牢關得極妥當,看守的人也站在門外;及至開了門,裏面一個人都不見。」
24守殿官和祭司長聽見這話,心裏犯難,不知這事將來如何。
25有一個人來稟報說:「你們收在監裏的人,現在站在殿裏教訓百姓。」
26於是守殿官和差役去帶使徒來,並沒有用強暴,因為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
27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
28「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30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他復活。
31上帝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32我們為這事作見證;上帝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33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
34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35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
36從前杜達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
37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38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39若是出於上帝,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上帝了。」
40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便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
41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42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 使徒行傳 第五章
使徒行傳 5:1 1. 有一個人] 將亞拿尼亞的故事與巴拿巴的故事並列,並非為了對比,因此「但」這個字不應過度強調。上一章的使徒行傳 5:36 在原文中也是以相同的連接詞開頭,它在敘事中常用來表示簡單的子句連接。例如,使徒行傳 8:1-3 中,相同的連接詞出現了四次,但都沒有表示反義。名叫亞拿尼亞] 這個名字很常見。參見使徒行傳 9:10-17;使徒行傳 23:2;使徒行傳 24:1。它與哈拿尼雅(耶利米書 28:1;但以理書 1:6-7 等)相同,在這些地方,它是沙得拉的希伯來名字。在《讚美頌》(Benedicite)中,這個名字拼作 Ananias,在多比傳 5:12 中也出現這種形式。它的意思是「蒙耶和華恩典的人」。和他的妻子撒非喇] 這個名字可能源自寶石藍寶石(sapphire),這個詞在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中都有。賣了田產] 這個詞可以指土地、建築物或任何形式的財產。在馬太福音 19:22 和馬可福音 10:22 中,那個憂憂愁愁離開耶穌的少年人,就是因為「他有許多產業」,用的也是這個詞。七十士譯本(LXX)用它來指葡萄園(何西阿書 2:15)。
使徒行傳 5:1-11 使徒行傳 5:1-11。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記載 本章開頭的敘事,若非真實的敘述者,絕不會將其置於此處。上一章以描述弟兄們之間心靈合一、眾人皆被聖靈充滿作結。然而,正如十二使徒中有一個猶大,初生的教會中也至少有兩人,他們的信仰告白並不真誠,不配領受與其他人一同得到的恩典之禮。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罪行顯示出對神的輕蔑、犯罪者的虛榮與野心,以及對他們帶入教會的腐敗的完全漠視。這種在他們所擁有的亮光下所犯的罪,需要神特別的憤怒標記;對於那些同樣被聖靈充滿,知道一切所行之事及其原因的人來說,罪人可怕的結局並未造成任何震驚,敘事中也只使用了最簡單、最樸實的語言。一個晚期編纂的故事會擴大並為這種審判的原因進行辯解,而不會僅僅呈現事實的赤裸陳述,不加評論。
使徒行傳 5:2 2. 卻私自留下價銀的一部分] 亦即,他們同時聲稱將全部款項投入公用基金。私自留下的部分可能不多,否則土地的普遍價值感會使其顯眼。譯為「私自留下」的詞與提多書 2:10 中譯為「私竊」的詞相同,在古典希臘文中,它常有搶劫的意思。他的妻子也知道這事] 提及此事是為了表明這罪行是加重的,並非未經深思熟慮和預謀而犯。她是這場預謀詐欺的自願同謀。把一部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藉此表明與所有其他為信仰事業犧牲的人一樣的奉獻。我們沒有被告知他們希望透過此舉獲得什麼,無論是在眾人中的聲譽(使徒行傳 2:47),還是透過奉獻他們被認為的全部財產(這可能暗示在模糊的「田產」一詞中),以永久從公共基金中獲得供養。前者的野心最可能是導致他們犯罪的原因。他們更看重在使徒腳前的展示,而非在神眼前的罪行。我們從彼得的書信(彼得後書 2:3)中得知,很快就預言到基督徒群體中會出現一些人,「他們因貪婪,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而在較晚的日期(猶大書 11),這些人被描述為「為利奔跑巴蘭的錯謬」。因此,我們可以確信,亞拿尼亞的例子是當時基督徒群體可能被誘惑犯下的罪行的一個典型案例。
使徒行傳 5:3 3.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等等?] 原文中的疑問詞是加強形式,似乎表明如果亞拿尼亞願意,本來有可能抵制導致這罪行的影響。我們必須相信聖靈讓彼得知道亞拿尼亞企圖欺騙教會的行為,很可能也知道將臨到犯罪者的懲罰。否則,當如此驚人的審判瞬間降臨時,我們很難解釋使徒的平靜態度。撒但充滿了你的心] 亦即,使你膽大妄為。比較以斯帖記 7:5,「誰敢心裡如此行」,以及傳道書 8:11。欺哄聖靈] 因為在使徒身上彰顯的是聖靈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使徒們從一開始就否認自己有任何能力。是基督行神蹟,是亞伯拉罕的神賜予醫治的能力,是聖靈因亞拿尼亞的罪而憂傷。在這些《使徒行傳》的記載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們為自己和自己的行為尋求任何考慮,也沒有任何跡象能比這更能表明早期基督教會的特徵。在使徒時代結束之前,教會的內部特徵與此已大不相同。私自留下田產的價銀一部分] 如前所述,其含義是欺詐性隱瞞和私竊。
使徒行傳 5:4 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 原文中的動詞重複了。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也就是說,他沒有被迫賣掉它,唯一期望他做的是,如果他被感動賣掉,他應該誠實地說明他所做的一切。似乎沒有必要向公共基金捐贈,除非一個人覺得他完全有能力這樣做,也沒有必要捐贈他所有或透過任何出售所得的一切,只要他誠實地聲明他的禮物是什麼。這暗示在接下來的話語中,這些話語聲明任何出售所得的款項在賣方將其轉交給公共基金之前都由賣方支配。你心裡為什麼懷著這事呢?] 原文是希伯來語表達的翻譯,在先知哈該書中重複了幾次(哈該書 1:5;哈該書 1:7;哈該書 2:18),並被欽定本譯為「思想」。這個表達的含義是「將任何事物(如計劃或誡命)深藏於心」,它暗示了這個犯罪者經過長時間而深入的深思熟慮。這不是屈服於突然的誘惑,而是計劃已被接受到心中,並在那裡培養,直到似乎有辦法實施它。撒但充滿了他的心,但他沒有努力驅逐入侵者。你不是欺哄人,乃是欺哄神了] 這並不是說亞拿尼亞完全沒有欺哄人,而是他罪行的嚴重性在於他企圖欺騙神。在使徒行傳 5:3 中說,欺騙是針對聖靈的,因此我們從中得知三位一體第三位格的神性。
使徒行傳 5:5 5. 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 被他意圖欺騙的聖靈能力擊倒。這裡沒有描述因中風或在使徒斥責下的精神激動而死亡,而是神能力的直接介入。儘管這神聖的審判是可怕的,我們不能驚訝它會被施加,因為這樣做是為了阻止那種給早期教會帶來所有麻煩的罪行,這種罪行雖然現在基督的教會在世上已站穩腳跟,不再受到如此懲罰,但在早期若不受到可怕的懲罰,就會推翻使徒們的全部工作。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在猶太祭司職分開始時所受的懲罰(利未記 10:2)也具有類似的嚴厲性;而亞倫和他的家人被禁止為那些被神如此懲罰的人哀悼的方式,可以教導我們如何解釋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所受的審判。因為他們是初生教會的成員;他們膽敢以錯誤的精神親近神。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他們曾被賜予一些恩賜,在這方面他們與西門術士(使徒行傳 8:20)和以呂馬(使徒行傳 13:11)不同,他們有時被拿來與這兩人比較,因此神對拿答和亞比戶所說的話可以用來形容這些犯罪者:「我要在親近我的人中顯為聖。」我們看到貪婪和虛偽的精神在哥林多教會中造成了多大的邪惡,甚至褻瀆了主的晚餐(哥林多前書 11:17-21)。每一個好的制度都會因此被扭曲,正如後來對某些人所說的(猶大書 4),他們會「將神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藉口」。這裡暫時設立的財產共有制度,也以這種方式被扭曲,變成了所有事物共有的論據,導致了尼哥拉黨人(啟示錄 2:6;啟示錄 2:15)在聖經中受到嚴厲譴責的惡行。亞拿尼亞夫婦的死亡是神的手介入,以拯救他的教會脫離危險,正如他介入,藉著伸出他的手醫治,並藉著他僕人耶穌的名,使大能的工作由第一批傳道人施行,來建立他的教會。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在最好的抄本中,「這事」被省略了。讀作「聽見的人」。這種懼怕會暫時阻止所有不徹底認真的人公開承認基督教,這種承認由於教會所受的恩惠(使徒行傳 4:33),可能會誘使許多人做出,而這些人對這項事業而言,與其說是幫助,不如說是阻礙。
使徒行傳 5:6 6. 那些少年人就起來] (字面意思:那些較年輕的人。)有人認為這些是與教會相關的人,他們的職責是負責喪葬事宜。但這似乎不太可能,在一個尚未提供協助以減輕使徒們「管理飯食」和向有需要的人分發資金(使徒行傳 6:1-4)的時期,就已經為這種不那麼緊急的需求設立了組織。這裡使用的希臘詞與使徒行傳 5:10 中的詞不同,這種差異似乎表明「那些少年人」沒有任何官方職位,而只是身體上最有能力執行這裡描述的職務的人。關於猶太人對喪葬禮儀的重視,請參閱使徒行傳 8:2 的註釋。把他裹好] 用他當時穿的長袍將屍體裹起來。抬出去埋葬了] 我們從耶穌受難後發生的事情得知,墳墓是預先準備好的,在存放死者的洞穴中,正如我們從拉撒路復活的記載中可以看到的(約翰福音 11:43),幾乎不需要準備,它們只需用一塊石頭堵住洞口即可。因此,完成整個埋葬工作不需要太多時間。在炎熱的氣候下,死亡後必須迅速埋葬。比較耶戶在耶洗別死後(列王紀下 9:34)允許的短暫時間,然後他才下令埋葬她。
使徒行傳 5:7 7. 約過了三小時] 足夠安葬屍體的時間,但又如此短暫,以至於她丈夫遭遇的消息尚未傳到撒非喇耳中。可能是他們的家在耶路撒冷郊外,距離較遠,因此只有丈夫一人前來獻錢。進來] 亦即,進入彼得和其餘會眾聚集的房間。
使徒行傳 5:8 8. 彼得對她說] 英文動詞「回答」(answer)在此處使用,儘管之前沒有問題,甚至常常沒有任何評論,這在聖經中並不少見(比較列王紀上 13:6;但以理書 2:14-15;但以理書 2:26;路加福音 3:16),但在本節中,彼得所說的並非回答,而是一個問題。你告訴我] 使徒的問題可能讓撒非喇懷疑他們的計謀已被識破,但她像她丈夫一樣,對自己的說法堅定不移。你們賣田地就得了這麼多銀子嗎?] 亦即,不多不少。彼得提到了亞拿尼亞帶來的金額,或者那筆錢可能還放在他最初放置的地方。
使徒行傳 5:9 9. 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 試探你們所計劃的欺騙是否會被發現;神的靈是否會將其告知我們。看哪,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聲已經到門口了] 他們從埋葬亞拿尼亞回來時的腳步聲被聽見了。也要把你抬出去] 更好的翻譯是「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這樣就清楚表明動詞指的是抬屍體的人。彼得像之前一樣,是受聖靈感動而說話,並得以預言撒非喇因其持續的偽裝而將受到的懲罰。我們沒有被告知彼得是否知道亞拿尼亞將遭遇什麼,但既然聖靈向他顯示了將臨到他妻子的事,我們或許可以推斷他也知道他丈夫的命運。
使徒行傳 5:10 10. 她就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 靠近他們因罪而得的錢財所放置的地方,或許那錢還在那裡。因為我們不能認為彼得會願意將這種虛偽奉獻的錢與其他弟兄更純潔的奉獻混在一起。或許當他在使徒行傳 5:8 說話時,他指著那筆仍未被接受的錢說:「你們賣田地就得了這麼多銀子嗎?」氣就斷了] 這個動詞在新約中只用於這對夫婦的死亡,以及希律亞基帕的結局(使徒行傳 12:23)。那些少年人進來,發現她已經死了] 他們回來再次加入會眾,因為在亞拿尼亞死後到撒非喇到來之間,敬拜似乎沒有停止。這或許可以解釋妻子對丈夫命運的無知。除了那些年輕人去埋葬屍體外,沒有人出去。就把她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 可能只需要將一塊石頭從某個洞穴口移開,然後將屍體放入其中。
使徒行傳 5:11 11. 於是全教會和凡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字面意思是「全教會和所有聽見的人都甚懼怕」。神藉著這個懲罰的神蹟,意圖產生一種懼怕,以阻止其他人犯類似的罪。路加似乎藉著首次提及「教會」(參使徒行傳 2:47 的註釋)來指出這個原因。真正的教會必須擺脫這種虛偽的信徒,否則其工作就無法進展。這個教訓要深深地印在所有適合成為「教會」成員的人心中,同時也會深深地打動所有其他得知神的靈如何懲罰那些尋求人的讚美而非神的讚美之人的謊言的人。
使徒行傳 5:12 12–16. 使徒的神蹟能力。教會持續增長 12. 主藉使徒的手,等等] 「藉使徒的手」在這裡可能只是希伯來語表達「藉著」的方式。比較(約書亞記 14:2)「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按掣籤分給他們為業。」但在描述我們主的神蹟時,我們常常讀到「他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馬可福音 6:5 等),並且使徒們也被說到(馬可福音 16:18)「他們要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因此這裡的詞語似乎最好理解為這種按手行為,儘管我們很快發現(使徒行傳 5:15)眾人相信即使沒有這種行為也能施行醫治。他們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 這必定是指使徒們在通常的禱告時間上殿時,為會議和教導而舉行的聚會。因此,「都」將指在這些場合聚集的全部會眾,而不包括所有加入新教導的人。教師和聽眾都帶著一個共同的目的來到所羅門的廊下,就是講述和了解更多關於耶穌的宗教。但沒有必要將這句話解釋為他們定期佔據這個迴廊作為他們的敬拜場所(參使徒行傳 3:11)。
使徒行傳 5:13 13. 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與他們親近] 這句話似乎與使徒行傳 5:12 所述形成對比,應以「但」開頭。其意是,基督徒的聚會將所羅門的廊下作為他們上殿時的特別集合點,因為彼得曾在殿院內首次講道。當他們如此聚集時,其他尚未加入新團體的人,沒有一個敢冒昧地與基督徒團體親近。動詞 **κολλᾶσθαι**(kollasthai)用於腓利(使徒行傳 8:29),當他被吩咐「你上前去,貼近那車」時,其行動意指腓利要引起太監的注意。所有非基督徒都避免這種冒昧的親近,讓在所羅門廊下敬拜的人獨處。只是百姓都尊重他們] 譯作「然而百姓都尊重他們」。這是必要的,因為我們已將「但」作為本節開頭的連接詞。原文中有兩個不同的連接詞。雖然百姓(=其餘非教會的人)避免擠入會眾之中,但他們仍因所聽見和看見的言語和作為而大大讚揚他們。
使徒行傳 5:14 14. 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 在希臘文中,清楚可見「歸主」這個詞與「信徒」和「增添」的關係同樣密切。「信主的人被加添到祂的教會。」這節經文的加入,使使徒行傳 5:13 所說的內容更加清楚,即那裡提到的「親近」是指在他們聚集進行公開教導時,對會眾的冒昧闖入。因為教會的增長絲毫沒有受到阻礙。基督徒受到尊敬,他們所傳的信仰贏得了眾多追隨者。
使徒行傳 5:15 15. 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 最好的抄本中,介詞「到」(into)被讀作「甚至…到」(even…into),「他們甚至將病人抬到街上」,等等。這些話描述了新信徒表達信仰的一種方式。將病人抬到耶穌面前(馬可福音 2:5),被祂視為真信心的標誌,而癱瘓者因那些抬他來的人所顯出的信心而得醫治。因此,這裡雖然沒有告訴我們彼得的影子所行的任何醫治,但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神會賜予同樣的信心同樣的祝福。把他們放在床上和褥子上] 溫暖的氣候使得病人可以在戶外暴露。指望彼得經過的時候,或者他的影子可以遮到他們身上] 原文的順序是:「指望彼得經過的時候,至少他的影子可以遮到他們身上」,等等。這裡只提到彼得,因為他是最突出的人物,但我們不應因此斷定其餘使徒沒有行大能的工作。這些展現如此信心的人(使徒行傳 5:14)被描述為信主的人。因此,他們認為醫治病人的是什麼能力,是毫無疑問的。他們不信彼得,儘管他們尊崇他為主的器皿;他們不將醫治能力歸於彼得的影子,儘管神可能樂意使之成為醫治的聖禮,就像祂在古時為以色列人設立銅蛇一樣。他們曾見過藉著使徒,奉基督的名賜予健康,為了證明他們對那名的信心,他們將受苦的朋友帶到救恩的道路上。
使徒行傳 5:16 16. 還有許多人從耶路撒冷周圍的城邑來] 最好的抄本沒有「到」(unto)這個詞。沒有這個介詞的結構將是「還有許多人從耶路撒冷周圍的城邑一同來」。使用「城邑」(**πόλις**,polis)這個詞很常見,即使所稱之地非常微不足道,例如拿撒勒(馬太福音 2:23)、拿因(路加福音 7:11)和亞利馬太(路加福音 23:51)。帶著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 人們認識到使徒的能力不僅延伸到身體上的疾病,也延伸到屬靈上的疾病。事實上,整個歷史都具有超自然性質,對普通疾病的醫治具有神蹟奇事的性質,並說明了一種非人的能力。這裡所顯示的能力,在基督自己的生命中被承認是神兒子的能力(路加福音 4:40-41)。原文中譯為「纏磨」的動詞在新約中只在這裡和路加福音 6:18 中出現,就像譯為「氣就斷了」(使徒行傳 5:5;使徒行傳 5:10)的詞一樣,在希臘醫學作家的作品中頻繁使用,因此這是我們期望醫生在描述這種疾病時會使用的詞。污鬼] 在新約其他部分被稱為惡鬼(馬太福音 12:45 等),前一個形容詞可能應用於它們,因為受苦者在狂亂狀態下會遊蕩到會導致禮儀不潔的地方,就像住在墳墓中的被鬼附的人(馬可福音 5:3),後一個形容詞則是因為受苦者狀況中經常明顯的惡劣影響,例如失去言語、聽覺和其他感官,猶太人相信患有此類疾病的靈是人類患有此類疾病的原因。他們都得了醫治] 因為只有完全的信心才促使他們將病人帶到使徒那裡,而基督已應許這種信心一切事物(馬可福音 9:23)。
使徒行傳 5:17 17–32. 十二使徒被捕。他們奇蹟般的獲釋以及在公會前的辯護 17. 大祭司和一切與他同在的人就起來] 句首的連接詞應為「但」。當眾人蜂擁而至求醫治時,這對當權者的影響是激起他們的對抗。起來] 這個希臘詞在本章中用於提烏達和猶大的叛亂(使徒行傳 5:36-37),在下一章(使徒行傳 6:9)中用於與司提反爭辯的人。它常常不帶這裡和那些經文中的對抗意味。和一切與他同在的人] 這個詞組比使徒行傳 4:6 中使用的「凡大祭司的親屬」更為廣泛。反對勢力已經有時間集結力量,現在不僅代表亞那的家族,也代表撒都該黨的領袖。就是撒都該教門] 這個詞是保羅在腓力斯面前為自己辯護時使用的(使徒行傳 24:14),「我卻按著他們所說的異端」。但他對法利賽人使用時沒有任何責備的意思(使徒行傳 26:5),使徒行傳 15:5 也用於他們。帶有貶義時,它被應用於拿撒勒人(使徒行傳 24:5),同樣在使徒行傳 28:22 中也是如此。的撒都該人] 從使徒行傳 5:21 可以看出,約瑟夫關於這個教派影響力的說法得到了充分證實(《猶太古史》十三. 11. 6),因為他們有富人支持。我們在聖經中沒有確鑿證據表明亞那是撒都該人,但約瑟夫(《猶太古史》二十. 9. 1)告訴我們他的兒子亞拿努(或亞那)屬於這個教派。都滿心嫉妒] 用來表達他們情感的詞最好譯為「嫉妒」。歷史學家所描述的是黨派情緒的爆發。撒都該黨的全部影響力因他們對復活教義的敵意以及對新運動發展的嫉妒而被激發出來。
使徒行傳 5:18 18. 就下手拿住使徒] 最好的抄本省略了「他們」。現在十二使徒都被抓住了,因為當權者已被激發起來。由此可見,雖然路加只提到了彼得的講話,並略微提及約翰也是講者,但所有使徒都在忙碌,如果編纂者的目的是撰寫所有使徒的歷史,他們都可以被引用為傳道人和教師。把他們下在監裡] 這個名詞與使徒行傳 4:3 中的相同,其概念——即看守,作為次日正式召開公會前的臨時監禁場所——應在此處保留。讀作「在公共看守所」。這種監禁只是預防性的,並非撒都該人意圖懲罰的一部分。
使徒行傳 5:19 19. 但主的使者] 更好的翻譯是「一位天使」。夜間開了監門。這似乎是對那些教導「既沒有天使也沒有靈」的人的行為提出抗議。路加的話語除了奇蹟般的解救之外,沒有任何其他解釋的可能性。他沒有任何詞語可以被扭曲成其他意思。這不是地震,也不是友善的人類介入以促成使徒的釋放。作者在本章中欣然承認迦瑪列的介入及其效果,但他這裡說的是超自然的幫助。如果有人指出使徒在被要求辯護時沒有提及他們奇蹟般的解救,可以回答說,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詳細說明他們所行或為他們所行的神蹟,除非這些神蹟是在眾人眼前行的,並被用作神在教會中和為教會工作之能力的標誌。詳細描述一個像這次解救一樣的神蹟,並將他們要求被聽的理由建立在那些與他們說話的人的眼睛沒有見證的情況上,這與使徒事奉的整體特徵是格格不入的。
使徒行傳 5:20 20. 你們去,站在殿裡] 希臘文中有一個連接詞,這裡沒有表達出來。譯作「你們去,站在殿裡,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他們不應試圖隱瞞他們的逃脫。他們要回到以前最常教導的地方,並繼續相同的教導。他們沒有被指示向群眾尋求同情,也沒有試圖激起任何反對逮捕他們的人的情緒。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 這裡我們看到路加用另一種詞語,以最自然的方式強調撒都該人和使徒之間爭議的焦點。這生命] 亦即,這未來的生命,其應許已在耶穌的復活中首次實現。這是撒都該人無法容忍的教導,但儘管遭到反對,仍要堅持下去。
使徒行傳 5:5 21. 天一亮] 這些詞表示天亮後盡可能早的時間。他們毫不遲延地服從了命令。他們能多早來到聖殿,我們從《塔木德》關於早祭的指示中可以找到。據說(《密示拿》約瑪篇三. 1),「監督(參使徒行傳 4:1 的註釋)對他們說:『你們出去(到聖殿的牆上或屋頂上),看看獻祭的時間是否到了。』如果到了,瞭望者就說:『它已經閃耀了』(即天亮了)。馬提亞·本·撒母耳說[問題的形式是]:『東方的整個面是否都亮到希伯崙了?』那人回答說:『是的。』所以第一次獻祭是在天剛破曉時進行的。」《密示拿》塔米德篇三. 2 中也有類似的解釋。大祭司和一切與他同在的人就來了] 亦即,進入議事廳,商議如何處理囚犯,他們當時尚未聽說囚犯獲釋的消息。召齊公會] 這顯然被認為是極其重要的案件,因此不遺餘力地召集所有當權者的綜合智慧來聽審,因為現在,從迦瑪列的出席可以看出,不僅僅是撒都該人被召集。這裡譯為「公會」的詞可能指較小的公會。和以色列的眾長老] 「長老」在這裡用於其原始意義 = 年長者,是希臘文 **γερουσία**(gerousia)的字面翻譯,意指由 71 位長老組成的大公會。這個名稱表明這些人是因其年齡和品格的份量而被增補到公會中的評議員。我們從猶太文獻中發現,此類評議員經常被任命。在使徒行傳 4:6 引用的《密示拿》約瑪篇一. 1 摘錄中,「評議員」一詞是 **παρεδρῖν**(parhedrin),即希臘文 **πάρεδροι**(paredroi),而將這個詞納入猶太詞彙表明這個職位並非源於猶太,但已在他們中間根深蒂固,以至於有理由採用外來詞來描述它。
使徒行傳 5:22 22. 但差役去了] 這個名稱可能暗示一個軍事團體,也可能只是派去了一些利未人的守衛。路加福音 4:20 中也用這個詞來指會堂的「執事」。
使徒行傳 5:23 23. 監門確實關得嚴嚴的] 譯為「確實」的詞在最好的抄本中被省略了。看守的人也站在門外] 最好的抄本讀作「看守的人也站在門口」。當然,他們並不知道他們看守的人已經不在那裡了。
使徒行傳 5:24 24. **大祭司和殿裡的官長**(Now when the high priest and the captain of the temple)] 最佳抄本僅作「**殿裡的官長**」(Now when the captain of the temple)。欽定本(A. V.)譯作「大祭司」的詞,其實僅指「祭司」,但這種用法在希伯來文中相當普遍。關於「殿裡的官長」,請參閱 Act_4:1;關於「祭司長」,請參閱 Act_4:23。**聽見這話**(heard these things)] 譯作「這些話」(these words)更佳。這僅指官員們剛才帶回的報告。**心裡正在猜疑,不知這事將來如何**(they doubted of them whereunto this would grow)] 意即他們對所說的話感到困惑,不知下一步該怎麼辦。值得注意的是,當使徒們最終被帶到他們面前時,官長們避開了所有關於他們如何獲釋的問題。他們顯然不希望再有更多關於耶穌及其追隨者所顯現的超自然能力的見證。該亞法及其黨羽不可能不知道耶穌自己如何從墳墓中復活,令看守墳墓的猶太衛兵大為恐懼。以這些權威人士所持的觀點,我們完全可以理解他們的困惑,以及他們對此事的沉默,至少在門徒和群眾面前是如此。
使徒行傳 5:25 25. **有一個人來告訴他們說**(Then came one and told them)] 譯作「**有一個人來了,告訴他們說**」(And there came, &c.)更佳。英文的「then」在這種位置常被視為時間副詞。當時的審訊顯然眾所周知,而審判廳離使徒們正在教導的地方不遠。**正站在殿裡教訓百姓**(are standing in the temple, and teaching the people)] 應保留原文的順序:「**正在殿裡站著教訓百姓**」(are in the temple standing, &c.),因為這些話回溯到天使在 Act_5:20 的命令。這種「站著」的姿態暗示了使徒們所採取的顯著而無畏的立場。他們不像逃犯那樣尋找藏身之處;而是像工作受到干擾的人,一旦能夠,就立即回到工作中。
使徒行傳 5:26 26. **不用強暴**(without violence)] 我們也不能認為使徒們會抵抗,因為在公會面前的審訊將為他們提供宣揚福音信息的機會。**恐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lest they should have been stoned)] 我們已經有證據表明門徒受到百姓的喜愛,從司提反殉道的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民眾的突然爆發的憤怒可能導致被針對的人死亡。猶太人隨時準備這樣自行執法,我們可以從福音書的記載中看到(Joh_10:31-33),耶穌的比喻也提到這種行為,彷彿它們並非罕見(Mat_21:35)。
使徒行傳 5:27 27. **把使徒帶到**(And when they had brought them)] 意即帶到審判廳。
使徒行傳 5:28 28. **我們不是嚴嚴地吩咐你們**(Did not we straitly command you)] 最佳權威抄本在此處作肯定句:「**我們嚴嚴地吩咐你們**」(We straitly charged you)。這命令只給了彼得和約翰,但公會認為他們會將此傳達給其餘的十二使徒。**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that you should not teach in this name)] 他們立即指出在他們眼中最大的冒犯。拿撒勒人耶穌的名,他們知道祂已被釘十字架,但卻被宣稱復活,而且祂的追隨者顯現出如此大能的工作,這正是他們權力所針對的目標。**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and behold, ye have filled Jerusalem with your doctrine)] 這是敵人親口作出的見證,證明使徒們勤奮而成功地完成了基督命令的第一部分,即他們的傳道要從耶路撒冷開始。**並且想要把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and intend to bring this man’s blood upon us)] 譯作「**並且你們想要把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and ye wish to brings &c.)更佳。這是一個奇特的景象,審判官竟然扮演了被告的角色,在他們本應施加懲罰的地方,卻在懇求免受指控。但基督被釘十字架前,百姓的呼喊:「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Mat_27:25),公會認為這很可能會應驗。
使徒行傳 5:29 29.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Then Peter and the other apostles answered and said)] 希臘文沒有「眾」(other)這個詞。新約聖經的風格就是說「彼得和使徒們」,這並不意味著彼得被排除在使徒之列,而是因為他可能是主要的發言人,他的名字在敘述中被特別提出以示突出(參閱 Act_4:6 的注釋)。這裡再次證明路加沒有試圖做更多,只是為我們呈現他所記錄的這些講話的實質內容。**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We ought to obey God rather than men)] 譯作「**我們必須順從神,不順從人**」(We must, &c.)更佳。這與彼得和約翰所用的論點(Act_4:19)實質相同,儘管措辭不同,但這裡更強調除了他們已經開始做的事之外,別無他法。
使徒行傳 5:30 30. **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耶穌復活**(The God of our fathers raised up Jesus)] 正如彼得在 Act_3:13 所做,使徒們在此指出,他們並沒有與以色列聖約之神的敬拜分離,而是教導祂藉摩西所應許的現在已經實現,因為應許的先知已在耶穌身上顯現。比較 Deu_18:15,以及彼得的講話 Act_3:22。**就是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whom ye slew and hanged on a tree)] 譯作「**就是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whom ye hanged on a tree and slew)更佳。這句話描述的是羅馬人的處決方式,而非猶太人的。對於猶太人來說,只有已經死了的人才可被掛起來(Deu_21:22; Jos_10:26)。使徒們所用的「殺害」一詞暗示,釘十字架的罪責確實歸於猶太人,就好像這行為是他們親手所為,而非羅馬士兵所為。彼得再次使用「掛在木頭上」這個短語(Act_10:39),新約聖經中沒有其他人使用。他也有類似的表達,用「木頭」指「十字架」(1Pe_2:24),「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
使徒行傳 5:31 31. **神且用自己的右手將他高舉**(Him hath God exalted with his right hand)] 右手是能力的象徵。參閱 Exo_15:6,以及「祂的右手和聖臂為祂施行了救恩」(Psa_98:1)。**叫他作君王,作救主**(to be a Prince and a Saviour)] 注意主權的要求如何與救恩的應許緊密結合。如果基督尋求統治人類,那是為了拯救他們。**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for to give repentance to Israel, and forgiveness of sins)] 如此向所有願意接受的人提供救恩之道。這些話對猶太人來說意義重大,因為他們有一句諺語(T. B. Sanhedrin 113 a),說救恩是神自己掌管的事物之一。如果基督要將這恩賜賜給以色列,他們就必須承認祂是神。
使徒行傳 5:32 32.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And we are his witnesses of these things)] 最佳抄本省略了「祂的」(his),而一些古老權威抄本則以「在祂裡面」(in him)取代「祂的」(his)。**這些事**(these things)] 意即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and so is also the Holy Ghost)] 「也」(Also)在最佳抄本中沒有出現。基督在世時曾論及聖靈說:「祂要為我作見證」(Joh_15:26)。祂藉著「使使徒們想起一切事」,並啟發他們看見基督的生命如何應驗了預言,以及藉著聖靈的澆灌,他們現在所擁有的巨大能力,來為此作見證。**就是神賜給順從之人的**(whom God hath given to them that obey him)] 門徒們因此宣告,他們起初(Act_5:29)所宣稱的順從神是他們應盡的本分,也是聖靈賜給他們的原因,並暗示神過去所做的,將來也會再做,將祂的恩典賜給那些願意順從祂的人。
使徒行傳 5:33 33–42. 使徒們辯護的影響。迦瑪列的建議。十二使徒獲釋及隨後的行為。33. **公會的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When they heard that, they were cut to the heart)] 希臘文在此處沒有「極其惱怒」(to the heart)這個詞,但由於新約聖經中唯一出現這個動詞的另一個地方(Act_7:54)也添加了這些詞,因此在此處補充它們以完成意義是最好的,其意義與該段落相同。所描述的效果並非導致悔改的內疚,而是導致更猛烈憤怒的惱怒。**想要殺他們**(and took counsel to slay them)] 最佳抄本讀作:「**並且想要殺他們**」(and wished to slay them)。因此,為了擺脫「一個人的血歸到他們身上」的恐懼,他們會奪去另外十二個人的生命。
使徒行傳 5:34 34. **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Then stood there up one in the council, a Pharisee, named Gamaliel)] 譯作「**然而,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在公會中站起來**」(But there stood up, &c.)更佳。參閱 Act_5:25 的注釋。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 很可能,一個法利賽人會對基督徒教師產生一些微小的同情,因為他們像他一樣,堅持復活的教義,但這位法利賽人的講話除了不作為的策略之外,沒有其他內容。這位迦瑪列,這裡被稱為律法師,無疑就是 Act_22:3 中提到聖保羅的老師。他在猶太著作中被稱為迦瑪列長老(Gamaliel ha-Zaken,即年長的),是希列的孫子。他在希律王美化聖殿的時期還活著。因為在 Tosephta Shabbath xiv.(Lemberg 版)中我們讀到:「拉比約瑟說,有一次拉比哈拉夫塔去提比哩亞找拉班迦瑪列(年輕的,即我們文本中迦瑪列的孫子),發現他坐在拉比約哈南·本·諾扎夫的桌旁,手裡拿著約伯記的他爾根(即亞蘭文意譯本),正在閱讀。拉比哈拉夫塔對他說,我記得關於你父親的父親,迦瑪列長老,他坐在聖殿山的一個台階上,他們把約伯記的他爾根帶到他面前,他對建造者說:『把它埋在這道牆的下面。』這只能發生在牆壁建造期間。據說迦瑪列在聖殿被毀前 18 年去世。在 T. B. Abodah Zarah 11 a 中,提到在偉人葬禮上焚燒床鋪、衣服和其他物品的習俗(參閱 Jer_34:5),說道:『當拉班迦瑪列長老去世時,歸信者安基羅斯為紀念他焚燒了價值 70 彌那推羅銀幣的物品。』迦瑪列的名聲如此之大,以至於我們讀到(Mishna Sotah ix. 15),當他去世時,『妥拉的榮耀止息,純潔和聖潔也隨之消逝。』因此我們可以理解他『在眾百姓中受人敬重』。**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and commanded to put the apostles forth a little space)] 最佳權威抄本讀作「**吩咐人把那些人暫且帶到外面去**」(the men)。他希望他們暫時離開公會會議室,以便他與同事的談話可以更無拘無束。
使徒行傳 5:35 35. **以色列人哪**(Ye men of Israel)] 有人評論說,在使徒行傳的講話開頭頻繁出現這種及類似的公式,證明這些講話本身是本書作者的創作,只是他自己對事件的看法,藉由不同講者的口說出。關於所有講話的性質,即它們並未試圖向我們呈現每次場合所說的一切,而只是路加從目擊者和聽聞者那裡獲得的實質內容,這絕不會損害所有報導的實質真實性,如果我們發現使徒行傳的編纂者,他本身是希臘人,為他經常表明只打算提供大綱的講話,給予了通常的希臘式開場白。**你們應當小心,自己所做的**(take heed to yourselves)] 這句話暗示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需要深思熟慮。它不像英文詞語有時被理解的那樣,是對即將發生的某種危險的警告。
使徒行傳 5:36 36. **從前丟大起來**(For before these days rose up Theudas)] 迦瑪列接著舉例說明,那些冒充者終將歸於無有。但關於丟大的提及引起了許多討論,因為有人聲稱迦瑪列的陳述與約瑟夫斯(Josephus)記載的事實相矛盾,因此不能被視為歷史事實。這樣一來,他其餘的講話都會受到質疑。的確,約瑟夫斯提到一個丟大(Antiq. xx. 5. 1),他在法度斯(Fadus)擔任猶太巡撫期間,約公元 45 或 46 年,自稱先知,說服大部分百姓帶著財物跟隨他到約旦河,他應許會讓他們奇蹟般地渡過。這個人與他的許多追隨者都被消滅了,顯然不可能是發生在加利利人猶大(Judas of Galilee)起義之前的那個叛亂的領袖,而猶大的起義發生在我們主出生後幾年的徵稅時期。但當我們查閱約瑟夫斯關於猶大叛亂之前事件的歷史時,我們發現他寫道(Antiq. xvii. 10. 4):「當時 [即在瓦魯斯(Varus)擔任敘利亞總督的時期] 猶太地還有上萬起類似騷亂的其他動亂。」在這些無數的動亂中,他只記載了四起,但隨後在同一章中說:「猶太地充滿了強盜,每當叛亂分子的小隊能找到一個領袖時,他就會立即被立為王。」然後在短暫的篇幅之後(Antiq xviii. 1. 1),約瑟夫斯接著提到加利利人猶大,儘管他有時稱他為加利利人(Antiq xviii. 1. 6; xx. 5. 2; B. J. ii. 8. 1, and 17. 8),有時稱他為高盧人(xviii. 1. 1),以及他在徵稅時期的叛亂。在如此多的爆發,只提及而未描述的情況下,假設其中一個可能由一個丟大領導,這個名字並不罕見,因此迦瑪列所陳述的事件順序將是完全正確的,這並無不妥。後來的丟大的追隨者眾多,遠超過迦瑪列所說的四百人。此外,迦瑪列的丟大被殺,他的追隨者被驅散,而約瑟夫斯說他的丟大的許多追隨者被殺,許多人被俘。因此,將迦瑪列所提及的這個丟大與約瑟夫斯在人口普查之前所說的萬名叛亂分子中的某一個聯繫起來,似乎比假設迦瑪列在猶大的記載上是正確的,但在另一個案例中卻提到了一個在他所說的時期之後很久才出現的叛亂分子,更有道理。從流傳至今的猶太文獻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些假領袖數量眾多,並在猶太人中較為深思熟慮的人心中引起了恐懼。因此(T. B. Sanhedrin 97 b),拉比撒母耳·巴·納赫馬尼(Rabbi Shemuel bar Nachmani)根據拉比約拿單(Rabbi Jonathan)的權威,解釋哈巴谷書 2:3 時說:「這意味著,凡過於焦慮地計算末日的人,願他的靈被吹散(滅亡)。因為人們曾說 [由於這種計算],當末日 [如此計算的] 到來,而他 [彌賽亞] 沒有來時,他將永遠不會來。然而,要焦慮地等候他,因為經上說,他若遲延,要焦慮地等候他。」我們在這裡看到了迦瑪列「任憑他們吧」這句話的絕望迴響。**自誇為大**(boasting himself to be somebody)] 字面意思是「說他是某某人」(saying that he was, &c.)。當然,這些領袖中的每一個都自稱是彌賽亞,因為那是百姓在困境中一直期盼的。
使徒行傳 5:37 37. **加利利的猶大**(Judas of Galilee)] 這記載與約瑟夫斯的歷史(Antiq. xviii. 1. 1)相符,只是如前所述,他稱猶大為高盧人,但當他再次提到同一個人時(xx. 5. 2),他稱他為加利利的猶大,並在同一句話中提及之前敘述的歷史「正如我們在前面一本書中所展示的」,因此我們可以毫不猶豫地接受迦瑪列的故事是正確的,同時我們也可以從這個例子中學到,當我們必須權衡約瑟夫斯的陳述與新約聖經的陳述時,我們應該如何評價約瑟夫斯的準確性。**報名上冊的時候**(in the days of the taxing)] 並非路加福音 2:2 中提到的那次。那次更像是一次登記或人口普查,是徵稅的初步措施。猶大的叛亂發生在大約七年後,是由於實際徵稅而引起的。約瑟夫斯對此記載道(xviii. 1. 1):「居里紐(Cyrenius)來到猶太地清點他們的財產」,之後「猶大說這次徵稅無異於奴役的開端,並勸說國民維護他們的自由。」**引誘了許多百姓跟從他**(drew away much people after him)] 希臘文中譯作「許多」(much)的詞在最佳抄本中缺失。應讀作:「**引誘了一些百姓跟從他**」(drew away [some of the] people after him)。**他也滅亡了**(he also perished)] 約瑟夫斯沒有記載猶大及其黨羽的命運,儘管他多次提到這次叛亂,並說(B. J. ii. 8. 1)這個「猶大是自己獨特教派的教師」。
使徒行傳 5:38 38. **這事必要歸於無有**(it will come to nought)] 由於這個動詞與下一節的動詞相同,譯作「**這事必要被推翻**」(it will be overthrown)更佳。
使徒行傳 5:39 39. **倘若是出於神**(but if it be of God)] 這個動詞的語氣與前一句不同,如果是在古典希臘文中,它可能暗示迦瑪列對基督教真理的某種看法 = 「如果它是 [正如它確實是] 出於神」。但在新約聖經中,這種結構僅表示一個簡單的條件句。然而,為了標示措辭的差異,這裡應讀作:「**但如果它是出於神**」(But if it is of God)。**你們就不能推翻他們**(ye cannot overthrow it)] 最佳權威抄本讀作:「**你們將不能推翻他們**」(ye will not be able to overthrow it)。**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lest haply ye be found, &c.)] 這子句依賴於「你們應當小心,自己所做的」(Act_5:35)。
使徒行傳 5:40 40. **於是叫了使徒來**(and when they had called the apostles)] 意即再次叫回審判廳。**把他們打了**(and beaten them)] 作為爭論中的有罪一方(參閱 Deu_25:1-3)。
使徒行傳 5:41 41. **配為這名受辱**(worthy to suffer shame)] 使徒們將世人視為羞辱的事,視為他們的榮耀,比較 Gal_6:14,「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這種修辭手法(稱為矛盾修辭法 oxymoron,由看似對立的詞語有效對比組成)在新約聖經中很常見。比較 2Co_6:8-10。**為他的名**(for his name)] 應根據最佳權威抄本讀作:「**為這名**」(for the Name)。就是彼得所說的(Act_4:12),「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 5:42 42. **他們就每日在殿裡、在家裡**(And daily in the temple, and in every house)] 應讀作,如 Act_2:46 所載,「**在殿裡和在家裡**」(in the temple and at home)。這是他們兩個工作領域,在殿裡,只要他們能在那裡,然後在他們自己的家裡;也可能有些人無法去殿裡,但這些在家裡的人仍然是教師。**傳講耶穌基督**(Jesus Christ)] 譯作「**傳講耶穌是基督**」(Jesus the Christ),即受膏者,彌賽亞,更佳。這就是 Act_5:41 中的「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