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提摩太後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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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和本 提摩太後書 第3章

1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

2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

3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

4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

5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6那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的,正是這等人。這些婦女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慾引誘,

7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

8從前雅尼和佯庇怎樣敵擋摩西,這等人也怎樣敵擋真道。他們的心地壞了,在真道上是可廢棄的。

9然而他們不能再這樣敵擋;因為他們的愚昧必在眾人面前顯露出來,像那二人一樣。

10但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

11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

12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13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

14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

15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16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 提摩太後書 第三章

第三章 使徒的生命與教義

提摩太後書 3:1 1. 你當知道] 字面意思為「留意此事」,使用現在時態。我們的主在 路加福音 12:39 也使用了相同的句式。在末後的日子] 「不僅指世界末期最末後的日子,而是泛指(根據希伯來語的慣用語)將來的日子,無論是近是遠。他認為這將在提摩太的時代開始發生,提摩太後書 3:5 說『從這樣的人,你(你,提摩太)要轉身離開,避開他們』。」(主教布爾,講道集第十五篇開頭)。加爾文(Calvin)也說:「教會基督徒狀態的整體。」危險的日子將會來到] 字面意思為「困難的」、「嚴峻的」;其含義在《新約》中唯一其他出現的地方可以清楚看出,即 馬太福音 8:28,「兩個被鬼附的人,極其兇猛」,意即難以應付,「以致沒有人能從那條路經過」。 「將會來到」,字面意思為「將會開始」。拉丁通行本(Vulg.)作「instabunt」,意即「將臨到我們」、「將會出現」。在 加拉太書 1:4 中,使用了完成分詞,「這現今邪惡的世代」。

提摩太後書 3:1-5 1-5. 鑑於將來更惡劣的日子和生活,呼籲提摩太過純潔的生活。聖保羅心中仍有三個想法,即 (1) 他自己的生命工作和苦難現已結束,(2) 提摩太的生命和教導仍是其他傳道人的榜樣,(3) 那些假教師必須避開並制止。這些想法以一位老人樸實的方式交織在一起,當其中一個想法佔據主導時,便會浮現:(3) 提摩太後書 3:1-5;(2) 5;(3) 6-9;(2) 10;(1) 10-12;(3) 13;(2) 14-17。但主要的核心思想——對提摩太的焦慮——在其他思想之後,出現了三次。與第二章的聯繫似乎是:「盡力挽回那些只處於初步反對階段的人(參見 提摩太後書 2:25,『那些爭辯不休的人』);不久將會有人在邪惡生活和錯誤教導上走得太遠,對於這些人,除了轉身離開,別無他法。」

提摩太後書 3:2 2. 因為人必專愛自己] 「冠詞是泛指的;指那些生活在那些時代的人。」(阿爾福德,Alford)。自私自利,貪愛錢財;這段描述中的第一對形容詞自然地結合在一起;第一個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第二個詞只在 路加福音 16:14 出現,「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第一個詞和第二個詞的幾乎完全同義詞在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第二卷第五章中同時出現,當時正在討論柏拉圖關於是否應該有私有財產的問題。「那麼,顯然更好的方案是財產分開持有,而產出共享。此外,即使是為了享受,將一塊財產視為自己的,也會產生難以言喻的差異。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首先關心自己,這可能並非偶然。這是人性。但自私自利是理所當然地受到責備的。這並不是指愛自己,而是指過度愛自己;就像我們談論貪愛錢財的人一樣,因為所有人都愛屬於他們的東西。但支持和幫助朋友、客人或同伴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這需要我們擁有自己的財產。『共同體』的觀念剝奪了我們在財產使用上的慷慨美德。」參見 提摩太前書 6:10 的注釋。自誇的,狂傲的,毀謗的] 修訂標準版(R.V.)譯為「自誇的,傲慢的,毀謗者」更佳。提奧弗拉斯圖斯(Theophrastus,《性格論》第23章)將「自誇」描述為「努力表現得比實際更重要的人」。在下一章中,他將「傲慢」描述為「除了自己之外,蔑視所有人」。高潮是 (1) 一種自負的虛榮心,(2) 對他人過於傲慢的態度,(3) 實際辱罵和誹謗他人。第一個詞描述了對真理犯罪的人,第二個詞描述了對愛犯罪的人,第三個詞描述了對兩者都犯罪的人。參見 羅馬書 1:30;約翰一書 2:16(以及韋斯科特,Westcott 的注釋);特倫奇(Trench),《同義詞》第29節。關於「毀謗者」而非「褻瀆者」的普遍含義,參見 提摩太前書 6:4,「嫉妒、爭競、毀謗」。違背父母的] 或者,用一個詞來說,不孝的;這與「忘恩負義的,不聖潔的」構成另一個三合一:違背第五誡的人會進而違背第十誡;因此拋棄第二誡的人也會拋棄第一誡,「不孝的,忘恩負義的,不聖潔的」。 「忘恩負義的」這個詞在《新約》中只在 路加福音 6:35 的登山寶訓中出現過。關於「不聖潔的」,請參見 提摩太前書 1:9 的注釋。

提摩太後書 3:3 3. 無親情的,不解怨的,好說讒言的] 或者,無愛的,不饒恕的,誹謗者,這是另一個三合一,始於對第五誡的另一種違犯,即撕裂家庭愛的紐帶,並進而違犯第六誡,拒絕和解,以及第九誡,進行誹謗和中傷。這種三重相反的精神也出現在同一篇登山寶訓中,路加福音 6:27,「愛你們的仇敵,善待恨你們的人,為咒詛你們的人祝福」。 「無愛的」這個詞只出現在 羅馬書 1:31,其餘的相似之處似乎表明聖保羅可能心中有此,並悲傷地追溯基督徒的墮落和衰敗回到古老的異教狀態。 「不解怨的」這個詞的意思是「不願和解」,與「使人和睦的人」(馬太福音 5:9)相反。它被錯誤地從此處引入 羅馬書 1,因為在《新約》中只在此處發現,儘管它是一個普通的古典詞彙。不能自約的,性情兇暴的,不愛良善的] 邪惡或無法控制的,難以接近的,對一切良善都不友善的,這是一個遞減的三合一,描繪了放蕩者、吝嗇鬼、世俗者的性格。這三個詞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但其確切的反義詞在 提多書 1:8 中同時出現,「節制、好客、愛良善」。

提摩太後書 3:4 4. 賣主的,任意妄為的,自高自大的] 最後一個三合一再次遞減,虛偽、魯莽、充滿自負,這種精神是「輕率地」(1)背叛老朋友,(2)魯莽地投入新信仰,(3)最終仍舊被自負的雲霧 impenetrable 地包裹著。第二個詞只出現在 使徒行傳 19:36,「不要做任何魯莽的事」;第三個詞已在 提摩太前書 6:4 中解釋過;參見 提摩太前書 3:6;在《新約》中是一個純粹的「教牧」短語,儘管完全是古典的。請注意結尾的完成分詞的重量和力量,它結束了形容詞列表。參見 提摩太後書 2:25。欽定本(A.V.)的「自高自大」(highminded)的含義已完全改變,如 羅馬書 11:20 所示,「不要自高自大,反要懼怕」。參見 萊特富特(Lightfoot),《新約修訂》第175頁;並參見 提摩太前書 6:17 的注釋。愛宴樂不愛神] 這兩個複合詞只在此處出現,就像本段開頭的「專愛自己」和「貪愛錢財」等類似複合詞一樣。 「宴樂」這個詞在《新約》中總是帶有負面含義,路加福音 8:14 「被今生的宴樂所窒息」。參見 雅各書 4:1;雅各書 4:3;彼得後書 2:13。

提摩太後書 3:5 5. 有敬虔的外貌] 「外貌」這個詞嚴格來說是「形成」,其詞尾暗示的是過程而非結果,是形式的產生;因此在 羅馬書 2:20 中,「你擁有知識和真理的理想完美呈現」。 「猶太人相信他們在律法中擁有知識和真理的唯一體現、形成,他們可以賦予知識和真理正確的形式,因此是世界的合適教師。」(吉福德,Gifford)。因此,這裡是指持守著敬虔的呈現;儘管實質內容很少,卻有充分的「宣稱」;「仍然聲稱有敬虔的真實本質」。重點在於「聲稱」,即「呈現」,無論內在實質是缺失(如這裡)還是存在(如 羅馬書 2:20)。同樣,「神學教授」被認為展現了真實的真理和知識;但「宗教教授」則不然。比較我們主所說的「我必明明的告訴你們,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馬太福音 7:23),與「污穢不信的人」的描述,「他們口裡說認識神,行事卻與他相背」(提多書 1:16)。希臘文「形式」這個詞,我們的詞是其致使過程,意為「具體實質」,介於「無形本質」和「無實質外觀」之間;參見 萊特富特(Lightfoot),《新約修訂》第77頁。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實意在於產生「行為」,如 提多書 1:16。參見 主教布爾(Bp Bull):「否認敬虔的實意,就是一個人以不雅和邪惡的行為,與他外在的敬虔表現或宣稱相矛盾。」(講道集第十五篇,第376頁,牛津,1846年)。完成被動分詞的語氣在 提摩太後書 2:25 中有所提及,意為「活在否認其能力之中」。從這樣的人轉身離開] 連詞強調「這樣的人」,但也影響了動詞「轉身離開」,參見 提摩太後書 3:9;「對於初犯者,要努力挽回;但對於這些在錯誤中剛硬的人,要養成習慣轉身離開」,參見 提摩太後書 3:1。與此指示相符的是聖約翰在以弗所約10或15年後的行為,根據傳統。「主的門徒約翰,在以弗所洗澡時,發現瑟林圖斯(Cerinthus)在裡面,便未洗澡就衝出浴室,喊道:『我們快逃,免得浴室也因瑟林圖斯這個真理的敵人在此而倒塌!』」(愛任紐,Iren. iii. iii. 4)。伊皮法尼烏斯(Epiphanius)用伊便尼(Ebion)取代了瑟林圖斯。瑟林圖斯和伊便尼派都否認道成肉身的真實性。」(普盧默,Plummer,《聖約翰福音》導論,第15頁)。

提摩太後書 3:6 6-9. 鑑於將來更惡劣的教義,呼籲提摩太持守純正的教義。6. 因為那等人] 因為這些人,這是警告的原因;禍害已經開始。他們進入] 這個動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但屬於古典詞彙。擄掠] 其基本含義參見 路加福音 21:24;其引申義參見 羅馬書 7:23;哥林多後書 10:5。無知的婦女] 這裡的中性詞和指小詞尾綴表示她們已墮落到可鄙的境地。拉丁通行本(Vulg.)作「mulierculas」;法拉爾(Farrar)譯為「小婦人」。擔負罪惡] 這個簡單動詞只出現在 羅馬書 12:20,引自七十士譯本(LXX.)箴言 25:22,「你將堆炭火」;複合動詞出現在 提摩太後書 4:3。為什麼特別是這類婦女?她們沉重的良心使她們容易受到任何承諾解脫的改宗者的影響。被各樣私慾引誘] 顯然其意思(不是「肉體的私慾」,而是)如 提摩太後書 4:3 所述,沃茲沃斯(Wordsworth)解釋為「那些因對新事物有病態的渴望,以刺激和滿足其病態胃口的人,為自己積聚了一堆雜亂無章、自選的教師」。 「引誘」屬於「婦女」;它以相同的結構出現在 羅馬書 8:14。

提摩太後書 3:7 7. 總不能] 所用的否定詞表示所設想的人群。真理的知識] 完整的知識,一種「決定性且穩定的領悟」。(阿爾福德,Alford)。參見 提摩太前書 2:4 的注釋。參見 萊特富特(Lightfoot),《新約修訂》第61頁,他在那裡將我們的詞定義為「作為真正基督徒理想狀態的進階或完美知識」,並引用 哥林多後書 6:9,「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眾所周知的」。

提摩太後書 3:8 8. 從前雅尼和佯庇] 就像;這個連詞只有在有新的開始時才應譯為「現在」;這裡只是一個小的附加段落。雅尼和佯庇在聖經中沒有其他地方提及。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在 出埃及記 7:11 中插入了他們的名字,拉丁通行本(Vulgate)在此處讀作 Mambres,這在猶太注釋中偶爾是 Jambres 的後期形式。他們被認為是最初模仿摩西和亞倫所行奇蹟的術士(參見 提摩太後書 3:13 「騙子」或「術士」),但後來失敗後承認神的能力與他們所抵擋的人同在。老普林尼(Pliny),《自然史》第三十卷第一章第二節,提到了他們的故事:「還有另一種魔法派別,源於摩西、雅尼和猶太人約塔佩。」他不可能從聖保羅那裡獲得這些信息。必定存在口頭傳統或失傳的以色列早期歷史書籍。普爾先生(Mr Poole)(《聖經詞典》條目,此處的敘述主要來自該書)傾向於後一種假設,認為它更有可能保留確切的名字。他認為這些名字是確切的,因為 (1) Jambres 或 Mambres 的詞尾與許多以 ra「太陽」結尾的埃及複合詞相似,如 Men-kau-ra,(2) Jannes 似乎是埃及名字 Aan 的轉寫,他是第十五王朝的一位國王,可能是約瑟法老王的第二位前任,而當時埃及人中最普遍的名字是當時在位或不久前去世的國王的名字。拉比們記載雅尼和佯庇是巴蘭的兒子,並向法老預言摩西的誕生,並造成了許多禍害,後來在紅海或金牛犢的騷亂中滅亡。抵擋真理] 更確切地說,是「抵擋」,保留這個詞。心術敗壞的] 過於暗示一種天生的邪惡;完成被動分詞暗示「已經墮落並停留在這種狀態中」,如上所述。就其本身而言,「敗壞的」這個詞來自拉丁文分詞(參見拉丁通行本「corrupti mente」),應該具有這種力量,但在用法上它只是一個形容詞;應譯為「心智敗壞的」。不蒙悅納的] 正如 提多書 1:16 所述,請參見注釋。

提摩太後書 3:9 9. 然而他們不能再往前] 與 提摩太後書 2:16 中的詞語相同,那裡預言了他們的進展。這裡則看到了超越那種進展的未來。動詞的副詞短語具有雙重含義,因為它是比較級,所以在那裡可以譯為「更遠」,而在這裡則譯為「不太遠」。在聖路加的用法中也是如此,使徒行傳 4:17,「免得這事越發傳開」;但 使徒行傳 20:9,「保羅講論很久」;使徒行傳 24:4,「免得我多說,叫你煩厭」;參見 提摩太前書 3:14,「很快」;提摩太後書 1:18,「很好」;使徒行傳 17:22,「有點迷信」。顯明] 字面意思為「徹底顯明」,這是一個強烈的古典複合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他們的愚昧] 這個名詞只在此處和 路加福音 6:11 出現,那裡修訂標準版(R.V.)譯為「狂妄」;埃利科特(Ellicott)譯為「邪惡且愚蠢的愚昧」;特倫奇(Trench)譯為「與邪惡相關並源於邪惡的愚蠢」(《新約同義詞》第75節);關於形容詞,請參見 提多書 3:3 的注釋。像那些人一樣] 修訂標準版(R.V.)字面意思為「變成了」;連詞強調代詞和動詞,如 提摩太後書 3:5。

提摩太後書 3:10 10. 但你已經完全知道我的教訓] 抄本證據總體上支持不定過去時,這也符合 提摩太後書 3:14 的不定過去時,並且不像完成時那樣斷言提摩太「跟隨」的確定持續性。完成時可能來自 提摩太前書 4:6,在那裡與現在分詞「不斷受滋養」的聯繫更為恰當。關於這個詞的含義,請參見那裡的注釋:你曾密切跟隨。我的教訓;生活方式] 再次,教導;參見 提摩太前書 1:10。 「生活方式」這個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是一個名詞,源自上文 提摩太後書 3:6 和 羅馬書 8:14 中使用的動詞「引導」,這表明行為是自然的引申義;參見 吉福德(Gifford)的注釋:「所有被聖靈感動和引導並跟隨祂引導的人。」這個詞在「引導」、「路線」、「訓練」的普遍意義上是古典的;並在 亞里斯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第十卷第七章第三節中出現,如同此處。志向] 在 提摩太後書 1:9,以及聖保羅書信中其他所有使用的地方,都指神的旨意和救贖計劃。它在《新約》中出現四次,用來翻譯「陳設餅」。但在 使徒行傳 11:23 中,它用於巴拿巴,「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這正是此處的含義。信心] 與 提摩太後書 2:22;提摩太前書 6:11 中的普遍和常用含義相同,那裡也出現了「愛」和「勇敢的忍耐」;關於後者,請參見 提摩太後書 2:10 的注釋。忍耐] 與「勇敢的忍耐」或「堅忍」一同出現在 歌羅西書 1:11,萊特富特(Lightfoot)在那裡區分如下:「『堅忍』是不易在苦難下屈服的性情,而『忍耐』是不輕易報復錯誤的自制。前者與懦弱或沮喪相對,後者與憤怒或報復相對(箴言 15:18)。」在 提摩太前書 6:11 中,這種「堅忍」與「溫柔的心」結合,後者更像是「粗魯」、「嚴苛」的反義詞。參見 提摩太後書 2:25 及其注釋。愛心] 如《新約》中所有地方一樣,指愛。

提摩太後書 3:10-17 10-17. 鑑於聖保羅自己的過去和邪惡的未來,呼籲純潔的生活和教義。其聯繫是:「你受過訓練,過著與這一切相反的生活,學習效法我,學習將一切建立在聖經之上;務必過這樣的生活。」

提摩太後書 3:11 11. 苦難,臨到我身上的] 最好將「苦難」與前文聯繫起來,並以關係代詞開始一個新子句。因此,修訂標準版(R.V.)譯為「苦難;臨到我身上的事;什麼樣的逼迫」。所指的安提阿是彼西底的安提阿,最初由馬格尼西亞人建立。安提阿哥的兒子塞琉古重新定居此地,並以其父之名命名為安提阿:這個名字一直沿用,儘管在奧古斯都時期成為殖民地,並增加了凱撒利亞的名稱。老普林尼(Plin. N.H. v. xxvii. 24):「彼西底人……其殖民地凱撒利亞,即安提阿。」其遺址至今仍可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建築之一是一座保存完好的二十一個拱門的引水渠。參見 萊溫(Lewin),《聖保羅生平》第一卷第137頁。關於安提阿的工作和苦難,請參見 使徒行傳 13:14-50。通常所理解的安提阿是指敘利亞安提阿這個重要的大城市;但在寫給提摩太(其家鄉在該地區)時,聖保羅會使用這個詞的當地熟知含義。以哥念位於安提阿東南約六十英里處,在連接以弗所與敘利亞安提阿的塵土飛揚的大道上。它至今仍被稱為科尼(Cogni),像大馬士革一樣,是呂高尼亞乾燥平原上的一片綠洲。參見 使徒行傳 13:51 至 使徒行傳 14:6。路司得位於以哥念以南約四十英里處,在同一條路上,一個窪地中,其北側是卡拉達格(Kara Dagh)或黑山。其遺址尚存,被稱為「千百座教堂」,它曾是拜占庭皇帝統治下的主教座。這是提摩太的出生地。參見 使徒行傳 14:6-20。聖保羅提及這些地方和他在那裡的苦難,(1) 因為它們是他在事奉初期最早經歷的,(2) 提摩太對此非常熟悉,很可能因此決定與使徒同甘共苦。參見 導論,第57、59、62頁。但從這一切中] 更確切地說,是「而且」,但帶有遞進的語氣,標誌著一種對比,因此「而且卻」幾乎不嫌過強;儘管更精確的翻譯是強調「一切」和「拯救」,參見 溫納(Winer),第三卷第53節第三款。

提摩太後書 3:12 12. 不但如此,凡] 這兩個連詞的語氣在 提摩太前書 3:10 的注釋中有所說明。凡立志敬虔] 他們的意願是,比較 路加福音 16:26,「那些願意從這裡到你們那裡去的人」。 「在基督耶穌裡。」整個短語幾乎等同於「過敬虔和基督徒的生活」(洗禮儀式,公禱書)。

提摩太後書 3:13 13. 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 欽定本(A.V.)中的「迷惑」(seduce)一詞在《舊約》和《新約》中出現九次,總是泛指「引人誤入歧途」;除了此處,它都用來表示希臘文的詞,這個詞與英文的「行星」(planet)「流浪者」同源(參見 猶大書 的「流蕩的星」),並且幾乎緊接著此處的「欺騙」,參見 提摩太前書 4:1 及其注釋。修訂標準版(R.V.)在這些地方的翻譯在「迷惑」和「引人誤入歧途」之間變化。這裡翻譯的詞語本義是「巫師」,源於所使用的咒語呼喊。因此是「術士」,更普遍地說是「騙子」。關於其普遍含義,這裡最有可能的含義,比較柏拉圖在《斐多篇》81, 13 中對該動詞的用法,「靈魂曾服事並愛身體,並被身體的慾望和快樂所迷惑」。有些人認為可能與魔法藝術有關,例如雅尼和佯庇的魔法;而以弗所本身在這方面確實聲名狼藉,參見 使徒行傳 19:13;使徒行傳 19:10。 「以弗所書信」是魔法詞語組成的符咒,作為護身符佩戴的常用表達。必越久越惡] 與 提摩太後書 3:9 中的動詞相同。這種「進步」是一種「浪子的進步」,一步步地引導和被引導誤入歧途。比較 啟示錄 18:23,「萬國也被你的邪術迷惑了」,約翰二書 1:7,「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這就是那迷惑人的,也是敵基督的」。

提摩太後書 3:14 14. 但你當常守] 「你」是強調語氣;「常守」,最好譯為「持守」,即不要墮落,不要走偏:下一句的結構說明了希臘文使用關係代詞的簡潔性;字面意思為「在你所學的那些事上,以及你所完全確信的那些事上」。最後一個動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但它是一個很好的古典詞彙。你所學的] 本節的三個過去時態都是不定過去時,應譯為「你曾學過」、「你曾確信」、「你曾學過」。這暗示了學習和確信發生的明確時間,即在早年。知道是跟誰學的] 「正如你所知道的」,如 提摩太後書 2:23。應讀作複數「跟哪些人學的」。應理解為羅以和友尼基,如 提摩太後書 1:5。

提摩太後書 3:15 15. 從小] 字面意思為「從嬰兒時期」;這個詞在聖路加的「嬰兒福音」第一章和第二章中出現四次,又在 路加福音 18:15;使徒行傳 7:19 中出現。你已經知道] 字面意思為「你知道」,完成時態具有這種現在的語氣,而希臘文在這樣的短語中,當我們使用完成時態時,卻使用現在時態。其含義是,從「嬰兒時期」就一直持續不斷地知道,並且現在也知道。因此在 約翰福音 15:27,「你們是,即從起初就與我同在」,參見 溫納(Winer),第三卷第40節。聖經] 字面意思為「舊約的聖書」。拉比們要求孩子五歲時開始背誦律法。「拉夫對教師施拉特的兒子撒母耳說:『不要在孩子六歲之前教他,但從那一年起,接受他,並像訓練牛一樣訓練他,牛每天都背負更重的負擔。』與我們主同時代的斐羅說:『他們可以說從小就由父母、主人和教師教導聖潔的律法和不成文的習俗,並相信神,獨一的父和世界的創造者。』」(《致該猶的法律》第16節)。十三歲時,他成為『律法之子』,並必須實踐其所有道德和儀式要求。」(吉基,Geikie,《基督生平》第一卷第173頁)。 「聖經」這個詞的原文在 約翰福音 5:47 中用於摩西的著作,韋斯科特(Westcott)在那裡很好地指出,它「似乎標誌著記錄的特定形式,而不是其一般範圍」,後者由 提摩太後書 3:16 中使用的詞表示。能] 現在分詞,與「你已經知道」的現在含義相符,並標誌著聖經持久不斷的能力。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這個動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其分詞在 彼得後書 1:16 中出現,「巧妙編造的」;時態是不定過去時,根據不定過去時的正確用法,以最普遍的形式表達動詞的含義,「聖經具有這種使人有智慧的能力」。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 參見 提摩太前書 3:13 的注釋;這個子句屬於動詞「使有智慧」,而不屬於名詞「救恩」。基督教的教義和計劃需要闡明舊約的訓誡和歷史。「在舊約中隱藏著新約,在新約中顯明舊約。」埃利科特(Ellicott)引用胡克(Hooker),《教會政治》第一卷第14章:「舊約藉著教導將要來的基督的救恩使人有智慧,新約藉著教導救主基督已經來臨使人有智慧。」另參見英國公禱書第七條:「舊約與新約並不相悖;因為舊約和新約都藉著基督向人類提供了永生。」

提摩太後書 3:16 16. 聖經都是] 「聖經」這個詞在《新約》中出現五十一次,除了 彼得後書 3:16 之外,總是指公認的舊約聖經,即律法、先知書和聖卷,或其中之一或多個;在 彼得後書 3:16 中,指的是聖保羅的書信和「其餘的經文」。因此,1611年欽定本(A.V.)將這個詞譯為「Scripture」(首字母大寫)並沒有錯(儘管許多印刷本已更改),因為它本身就是公認的專有名詞。我們應該翻譯為「每一處聖經」,這是在沒有冠詞時的正確譯法。 「聖經」這個詞在 約翰福音 19:37;彼得前書 2:6;彼得後書 1:20 中也沒有冠詞。那些保留欽定本「所有聖經」(All Scripture)譯法的人會強調上文所示的詞語的技術性用法,因此可以將其視為專有名詞,比較 使徒行傳 2:36,「以色列全家」。但這是不必要的,特別是考慮到該詞在單數且無冠詞出現的三個地方都具有「一卷書或一段經文」的含義,而且它們的年代與本信的年代相同或更晚。神所默示的] 原文是一個詞,一個被動動詞形容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意為「充滿神的氣息」,因此是「活的聖言」(使徒行傳 7:38)。參見 彼得後書 1:21,「聖潔的人被聖靈感動」。另比較以下約公元95年寫成的段落,與《新約》最後一本書,聖約翰福音同時期:「查考聖經,真實的聖經,聖靈的聖經:你們知道其中沒有不義,沒有虛假。」(革利免致哥林多人書,Clem. Rom. ad Cor. c. 45)。這個形容詞有兩種理解方式,要麼作為屬性(修訂標準版,R.V.),要麼作為謂語(欽定本,A.V.);要麼是「每一處聖經,因為是神所默示的,所以也是有益的等等」,要麼是「每一處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並且是有益的等等」。在後一種情況下,第二個謂語顯得平淡無奇。在前一種情況下,默示是被假定的,在後一種情況下,默示是被斷言的。於教訓] 為了教導。於督責] 這個名詞只在 希伯來書 11:1 出現,「未見之事物的確證」。相應的動詞在聖保羅的這些書信中使用了五次,例如 提摩太後書 4:2。使人歸正] 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儘管它是一個很好的古典詞彙,參見 德摩斯提尼(Dem.)《駁提摩克拉底》707, 7,「他們將因廢除法律的修正案而失去晉升亞略巴古的機會」。於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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