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撒母耳記下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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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和本 撒母耳記下 第4章

1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聽見押尼珥死在希伯崙,手就發軟;以色列眾人也都驚惶。

2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有兩個軍長,一名巴拿,一名利甲,是便雅憫支派、比錄人臨門的兒子。比錄也屬便雅憫。

3比錄人早先逃到基他音,在那裏寄居,直到今日。

4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有一個兒子名叫米非波設,是瘸腿的。掃羅和約拿單[死亡]的消息從耶斯列傳到的時候,他才五歲。他乳母抱着他逃跑;因為跑得太急,孩子掉在地上,腿就瘸了。

5一日,比錄人臨門的兩個兒子利甲和巴拿出去,約在午熱的時候到了伊施波設的家;伊施波設正睡午覺。

6他們進了房子,假作要取麥子,就刺透伊施波設的肚腹,逃跑了。

7他們進房子的時候,伊施波設正在臥房裏躺在床上,他們將他殺死,割了他的首級,拿着首級在亞拉巴走了一夜,

8將伊施波設的首級拿到希伯崙見大衛王,說:「王的仇敵掃羅曾尋索王的性命。看哪,這是他兒子伊施波設的首級;耶和華今日為我主我王在掃羅和他後裔的身上報了仇。」

9大衛對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利甲和他兄弟巴拿說:「我指着救我性命脫離一切苦難、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10從前有人報告我說,掃羅死了,他自以為報好消息;我就拿住他,將他殺在洗革拉,這就作了他報消息的賞賜。

11何況惡人將義人殺在他的床上,我豈不向你們討流他血的罪、從世上除滅你們呢?」

12於是大衛吩咐少年人將他們殺了,砍斷他們的手腳,掛在希伯崙的池旁,卻將伊施波設的首級葬在希伯崙押尼珥的墳墓裏。

# 撒母耳記下 第四章

撒母耳記下 4:1 撒母耳記下 4:1-7. 伊施波設被謀殺 1. **他的手就發軟了**] 他的手被削弱了。他的決心癱瘓了:他失去了信心。參閱 以斯拉記 4:4,以及撒母耳記下 2:7 中相反的表達。**就驚惶**] 就驚恐了。伊施波設只是一個傀儡,押尼珥才是王國真正的支柱。

撒母耳記下 4:2 2. **軍長**] 掠奪性部隊的領袖。參閱撒母耳記下 3:22 的注釋。**屬便雅憫支派的**] 歷史學家特別指出,伊施波設的謀殺者屬於他自己的支派。**因為比錄人也……**] 這個括號的目的是解釋這些比錄人如何成為便雅憫人。比錄是四個基遍城之一,因與約書亞所立的條約(約書亞記 9:17)而由其原來的迦南居民保留。然而,它被認為屬於便雅憫支派(約書亞記 18:25),並且在原居民放棄後,曾被便雅憫人佔領。他們何時以及為何這樣做不得而知,但一個合理的推測是,他們是為了逃避掃羅對基遍人的屠殺(撒母耳記下 21:1-2)。比錄(=水井)的遺址可能由現代村莊 El-Bireh(=水井)標示,位於耶路撒冷以北約 9 英里處。「它作為從耶路撒冷北路出發的商隊的第一個停靠點而引人注目,因此很可能就是其修道院傳統所聲稱的事件發生地——耶穌的父母在親戚和熟人中尋找他,卻找不到,於是又回到耶路撒冷的地方。」(Stanley, Sinai and Pal. p. 213)。

撒母耳記下 4:3 3. **基他音**] 尼希米記 11:33 提到一個同名的便雅憫城鎮,但如果上述關於比錄人逃亡的原因是正確的,那麼它就不可能是同一個地方,因為他們會選擇一個更遠的避難所。這個名字是迦特的雙數形式,意為「兩個榨酒池」,這表明它可能位於非利士地。

撒母耳記下 4:4 4. **約拿單……**] 在敘述伊施波設被謀殺之前,歷史學家插入了一段話,暗示隨著他的死亡,掃羅家的事業將必然變得毫無希望,因為其唯一的其他合法繼承人是一個十二歲的瘸腿孩子。**從耶斯列**] 在基利波山那場致命戰役之前,以色列營地就設在那裡。參閱撒母耳記上 29:1 的注釋。**米非波設**] 在歷代志上 8:34;9:40 中稱為米力巴力。**波設**(=「羞恥」)取代了令人憎惡的巴力之名,就像伊施波設取代了伊施巴力一樣。參閱撒母耳記下 2:8 的注釋。米力巴力意為「與巴力爭鬥者」:米非波設意為「羞恥的滅絕者」。關於他後來的歷史,請參閱第九章、第十六章、撒母耳記下 19:24 及以後。

撒母耳記下 4:5 5. **到伊施波設的家**] 在瑪哈念(撒母耳記下 2:8)。**他正在床上睡午覺**] 或者,他正在睡午覺,或午休,這是炎熱地區的常見習俗。他們選擇了一個伊施波設獨自一人且毫無防備的時刻。

撒母耳記下 4:6 6. **他們進了……**] 這是解釋利甲和巴拿如何能夠在不被懷疑的情況下進入伊施波設的家。他們進來,可能是像他們慣常那樣,為他們的人從王的糧倉取麥子。然而,希伯來文也可以另譯為:「看哪,有取麥子的人進了屋子裡」(另有抄本讀作:「看哪」):這些人是負責從糧倉領取麥子配給的。如果這是正確的譯法,那麼意思就是謀殺者是與他們同行而進入屋子的。撒母耳記下 4:7 初看起來似乎是撒母耳記下 4:6 的重複,有些笨拙。但希伯來歷史寫作的一個獨特特點是先對一個事實作一般性敘述,然後再重複並補充細節。謀殺者進入屋子、他們的行為和他們的逃脫首先被簡要敘述:然後他們進入屋子的事實被重複,作為對謀殺現場和方式以及刺客逃跑路線的更詳細描述的引言。比較撒母耳記下 3:22-23 中約押返回希伯崙的兩次提及;以及撒母耳記下 5:1;5:3 中在希伯崙舉行的全國大會;以及撒母耳記下 13:38 的注釋。然而,七十士譯本(LXX)有以下完全不同的讀法,這在拉丁通行本(Vulg.)的一些抄本中也有發現,除了現有希伯來文本的譯法之外,但顯然耶柔米本人並未保留。「看哪,屋子的門房正在篩麥子,她打盹睡著了;利甲和巴拿兩兄弟不被察覺地進了屋子。那時伊施波設正在他房間的床上睡覺:他們就擊殺了他,等等。」這也解釋了謀殺者如何不被察覺地進入。看守門的婢女(ἡ θυρωρός,參閱約翰福音 18:16,使徒行傳 12:13)在篩選[98]或挑選麥子的工作中睡著了,沒有人發出警報。這個讀法提供了一個清晰直接的敘述,而且似乎確實比現有希伯來文本的重複更為可取。[98] 參閱阿摩司書 9:9。尼爾(Neil)的《巴勒斯坦探索》(Palestine Explored)第 246 頁提供了一幅伯利恆婦女篩麥子的插圖。他說這是一個不斷進行的過程,是巴勒斯坦生活的一個顯著特徵。**刺入他的肚腹**] 在腹部。參閱撒母耳記下 2:23 的注釋。

撒母耳記下 4:7 7. **經過亞拉巴**] 沿著亞拉巴的路。參閱撒母耳記下 2:29 的注釋。從瑪哈念到希伯崙大約有 80 或 90 英里。

撒母耳記下 4:8 8-12. 大衛懲罰謀殺者 8. **到王那裡**] 請注意,伊施波設從未被尊稱為王。**你的仇敵,就是尋索你性命的**] 這些話應指掃羅而非伊施波設。參閱撒母耳記上 24:4;25:29。**耶和華今日為我主我王報了仇**] 謀殺者褻瀆地將自己描繪成護理(Providence)的工具。「他們假裝虔誠和忠誠,但他們除了自己的利益之外什麼都不顧。」(Wordsworth)。

撒母耳記下 4:9 9. **曾救我脫離一切苦難**] 比較大衛在列王紀上 1:29 中所發的同樣的誓言。在此語境下,這意味著一個在神護理(Providence)之下的人,無需為自衛而犯罪。

撒母耳記下 4:10 10. **從前有人告訴我……**] 那個假裝殺死掃羅的亞瑪力人(撒母耳記下 1:2 及以後)。**殺了他……他以為我會給他**] 或者,殺了他……為了給他獎賞,等等。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表達是極其諷刺的。「他期望得到獎賞,我給了他;但那是死亡的獎賞。」

撒母耳記下 4:11 11. **義人**] 「一個沒有傷害過任何人的義人」,正如約瑟夫斯所說。他的優點似乎是消極而非積極的。**討他的血**] 要求為他的謀殺得到滿足。神被稱為「討血」,即為謀殺報仇(創世記 9:5;詩篇 9:12),大衛在懲罰謀殺者時,是作為神的代表行事。**將你們從地上除滅**] 更確切地說,將你們從這地除去。這個詞特別用於從地上除去邪惡或邪惡的罪孽(申命記 19:13;19:19 等)。謀殺的罪孽玷污了這地,直到藉著處決謀殺者才能得到贖罪(民數記 35:33)。

撒母耳記下 4:12 12. **大衛就吩咐……**] 基托(Kitto)將大衛對其對手謀殺者的行為與亞歷山大大帝對謀殺大流士的貝蘇斯(Bessus)以及凱撒對謀殺龐培的兇手的行為進行了比較。人們可能會質疑他們的動機是否高於「統治者傳統的策略,他們藉此確保自己現在受到保護,將來得到報復」(塔西佗,《歷史》I. 44),但大衛的憤怒無疑是真誠的。**砍斷他們的手腳**] 那些曾伸向他們主人的手,那些「流人血迅速」並尋求獎賞的腳,在希伯崙最公開和最常去的地方展示,作為一個景象和警告。參閱申命記 21:22。我們可以比較這個國家以前流行的做法,即將叛徒的頭顱和肢體懸掛在城門上。**懸在池旁**] 可能是在希伯崙仍然可見的兩個「無疑歷史悠久」的大水庫之一。參閱羅賓遜(Robinson)的《聖經研究》(Bibl. Res.)II.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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