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下 第23章
列王紀下 23:1 列王紀下 23:1-14。約西亞與主立約,事奉主。毀滅偶像崇拜,並革除拜偶像的祭司(歷代志下 34:3-7;歷代志下 34:29-33)。1. 王差遣人去,他們就聚集了] 本章前三節所描述的整個過程,可與約阿施在位時類似的立約事件(列王紀下 11:14-17)作比較。那次立約之後,也隨即毀滅了偶像。
列王紀下 23:2 2. 祭司、先知和所有百姓] 這些就是前一節所說的長老,是王國各地主要階層的代表人物。在歷代志下 34:30 的平行經文中,這次列舉中沒有提到「先知」,而是出現了「利未人」。這種差異無疑是由於兩卷書編纂時所存在的不同情況。在列王紀編纂者的時代,先知學校的影響尚未消逝,他可以理解,在約西亞時代,屬於這些學校的人會形成一個相當大的階層,並在原始記錄中被提及。當歷代志編纂者生活時,情況則大不相同。先知作為一個在宗教團體中受訓,旨在未來為百姓工作的階層,已不復存在,而利未人則變得相當突出。因此,為了呈現當時有影響力的人物出席約西亞的莊嚴聚會,他提到了「利未人」,因為在當時,利未人是一個顯赫的群體,而省略了「先知」,因為在約西亞在位時召集這次聚會時,先知的人數已不如從前,也不再構成一個如此獨特的階層。無論大小] 即貧富。約書之書] 這個詞出現在出埃及記 24:7,似乎是指《出埃及記》第20-23章的內容。但毫無疑問,無論最初賦予此名稱的法規形式多麼簡短,它最終包含了《利未記》和《申命記》的附加律法,而這裡所指的,就是這樣一套擴展的律法。
列王紀下 23:3 3. 王站在柱旁] 見列王紀下 11:14 及其注釋。跟隨耶和華而行等] 聖約的措辭源自申命記 13:4。他們全心全意] 這是王自己的莊嚴承諾。遵行這約的話] 在一個非常相似的段落(申命記 27:26)中,此動詞在欽定本(A.V.)中譯為「堅立」:「不堅立遵行這律法一切話的,必受咒詛。」
列王紀下 23:4 4. 次等祭司] 即僅次於大祭司的祭司(參耶利米書 52:24)。守門的] 他們是祭司或利未人,因此可以進入聖所。將為巴力所造的一切器皿都拿出來] 因此我們看到,巴力崇拜已完全建立在聖所之內。並為亞舍拉] 亞舍拉。見列王紀上 14:15 的注釋。第6節也作了同樣的修改。在汲淪谷的田地裡] 這些地方是汲淪谷逐漸變寬,提供了焚燒此類物品的空間。我們再次看到,這次毀滅符合申命記 7:25;申命記 12:3 的命令。將其灰燼帶到伯特利] 這樣,所有這些偶像崇拜物品的殘餘物,都可以被丟棄在主百姓中偶像崇拜最初開始的地方。
列王紀下 23:5 5. 拜偶像的祭司] 希伯來文對這些祭司有一個特殊的名稱(Chemarim),最普遍接受的詞源來自一個意為「黑色」的詞根,這可能是這些祭司所穿長袍的顏色,儘管舊約中從未提及穿黑袍的祭司。在何西阿書 10:5 中,這個名稱被應用於牛犢的祭司,我們幾乎可以肯定,他們的服裝盡可能地模仿耶路撒冷聖殿中的祭司。這個名稱唯一出現的另一個地方是西番雅書 1:4,那裡的詞語也指猶大這種虛假的崇拜。敘利亞語的同源詞在新約中用於普通的猶太祭司,因此這個名稱可能帶有某種事奉莊嚴的意味,而不僅僅是顏色的概念。猶大列王所立的] 何西阿書 10:5 中使用 Chemarim 指牛犢的祭司,這可能導致人們猜測這裡所說的設立是將牛犢崇拜引入猶大。然而,我們沒有明確的記載表明這曾發生過。也許由於 Chemarim 已成為以色列中不正規祭司的名稱,他們向耶和華獻祭,但在牛犢面前,這個詞就開始用於所有在高處事奉的祭司,如歷代志下 33:17 所述:「百姓仍在高處獻祭,只是單單獻給耶和華他們的神。」
列王紀下 23:6 6. 在耶路撒冷城外,到汲淪溪] 這樣,即使在毀滅中,任何污穢的偶像也不會留在聖城之內。關於汲淪溪及其與其他偶像毀滅的關係,見列王紀上 15:13 的注釋。在百姓的墳墓上] 修訂本(R.V.)作「平民的墳墓」。欽定本(A.V.)在耶利米書 26:23 中也如此翻譯相同的詞語。那些無力負擔在岩石中鑿出墳墓並用石頭封閉入口的人,被埋葬在離城較遠的地面上。之所以希望在岩石中鑿墓,是為了防止在當地並不罕見的野獸擾亂屍體。歷代志編纂者(歷代志下 34:4)說灰塵撒在「那些向偶像獻祭者的墳墓上」。這將意味著為那些採納了所引入的偶像崇拜的人設立了一個特殊的墓地;這是不太可能的。
列王紀下 23:7 7. 他拆毀了] 關於類似的改革,參列王紀上 15:12;列王紀上 22:46。在耶和華殿中] 經文說這些可憎之物在聖殿中。沒有理由不讓英文清楚地表達這一點。婦女為亞舍拉織造幔子] 修訂本(R.V.)作「亞舍拉」。看來在一些獻給假神的聖所中,沒有更永久的建築,而是搭起了帳篷,婦女們就是為這些帳篷織造幔子。譯為「幔子」的希伯來詞與其他經文中用於高處「房屋」的詞相同。猶太傳統將其解釋為「窗簾」。有些人認為阿摩司書 5:26 中提到的「帳幕」就是這種性質的,是不用時可以移動的帳篷式建築。以西結書 16:16 中也提到了這種有幔子的偶像崇拜建築:「你又拿你的衣服,用各樣的顏色裝飾你的高處。」
列王紀下 23:8 8. 將猶大各城的祭司都召來] 這些祭司曾遍佈全國各地的高處,在那裡主持敬拜(歷代志下 33:17)。這些事奉是「單單獻給耶和華他們的神」。但約西亞毀壞了這些被禁止的地方,並污穢了它們的遺址,使它們永遠無法恢復。這些祭司被帶到耶路撒冷,此後被用作利未人,從事較低級的職務。從迦巴到別是巴] 也就是遍及整個猶大,就像「從但到別是巴」(士師記 20:1;撒母耳記上 3:20)用於整個迦南地一樣。迦巴位於便雅憫支派的北部邊界。它可能與士師記 20:31 中提到的基比亞相同:別是巴位於猶大的最南端。我們從阿摩司書 8:14 得知,那裡盛行一種「方式」(修訂本作「道路」)的偶像崇拜。城門的高處] 東方城市城門周圍的開放空間,正是流行崇拜的某些聖所會選擇的地點,特別是當瑪拿西和亞們王大力支持偶像崇拜時。如果祭壇建在國王慣常的公開審判座附近,就會被認為符合王室的意願。在進入城門之處] 欽定本(A.V.)和修訂本(R.V.)的英文都表明,「城門官約書亞的門」必須與下一句中稱為「城門」的門相同。在這種情況下,由於經文提到「高處」,我們必須理解在同一地區有不止一個「高處」。但由於它們被稱為「城門的高處」,有些人認為有必要將這些詞翻譯為省略了連詞,即「城門的高處,就是約書亞城門官的門口那一個……以及……城門那一個」。這樣,兩個地點就會不同。由於「約書亞的門」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我們無法確定它在哪裡,或者這樣描述的門是否也可以稱為「城門」。似乎更可能的是,它是一些內門,靠近總督的官邸。
列王紀下 23:9 9. 不得上耶和華的壇] 他們曾是高處的僕役,即使這些高處是以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義建立的,卻是被禁止的,因此這些祭司此後在聖殿中不再執行任何獻祭職務。他們從那裡的供物中獲得供養,但他們是一個獨立的階層,並將一直如此,直到他們全部離世。他們在實踐上的缺陷被認為使他們喪失資格,就像身體上的缺陷使人無法成為祭司一樣。無酵餅] 被提及代表那些獻上後用於供養祭司的禮物。在他們弟兄中] 即,這個階層與其他祭司過著不同的生活,他們被罷免,彷彿從更高的職務上降級。
列王紀下 23:10 10. 陀斐特] 見列王紀下 21:6 的注釋,關於「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見列王紀下 16:3 的注釋。
列王紀下 23:11 11. 猶大列王獻給太陽的馬] 太陽的運行在許多語言中被比作戰車在天空中奔馳。因此,當人們開始崇拜天體時,自然會將一輛凱旋車獻給太陽神,並飼養華麗的馬匹用於紀念他的遊行。在瑪拿西和亞們時代,猶大曾提供過這樣的馬匹,並且仍然飼養在聖殿院子入口附近。在內侍拿單米勒的屋子旁] 對此人一無所知。他可能負責照管太陽的馬匹。在郊區(院子裡),他燒毀了] 這裡寫作 Parvar 的詞,很可能與歷代志上 26:18 中的 Parbar 相同,該詞出現兩次。最普遍接受的含義是「一個開放的門廊」,官員的房間通向這裡。這一定在聖殿建築之外的某處,用「院子」來表示相當恰當。
列王紀下 23:12 12. 亞哈斯樓頂上的祭壇] 這座樓房也一定建在環繞聖殿的一些建築物(或許是城門上方)上。它顯然是用來敬拜天象的。屋頂上的祭壇在西番雅書 1:5 中有提及,並且明確指出它們是為這種敬拜而建造的。參耶利米書 19:13;耶利米書 32:29。因此,敬拜天象的習俗早在亞哈斯時代就已引入猶大。瑪拿西所造的祭壇] 見上文列王紀下 21:4-5。王將它們拆毀,並從那裡打碎] 前一個動詞在第7、8和15節中譯為「拆毀」,這裡保持一致翻譯,因此第二個動詞必須翻譯不同。從欽定本(A.V.)和修訂本(R.V.)的旁註可以看出,後者也可以譯為「他跑」,這種翻譯得到了很好的支持,表達了完成毀滅工作的急切和熱情。
列王紀下 23:13 13. 腐敗山] 這個名字是給橄欖山的一部分,因為那裡豎立著偶像廟宇。在拉丁通行本(Vulgate)對這節經文的翻譯中,它被稱為「Mons offensionis」,因此這座山在基督教著作中被稱為「冒犯山」。譯為「腐敗」的詞也常被譯為「毀滅」(見旁註),這個名字同樣適用,因為所羅門引入偶像崇拜所導致的毀滅性後果。亞斯他錄] 關於亞斯他錄、基抹和米勒公,以及所羅門受其異教妻子影響為它們建造的廟宇,見列王紀上 11:4-8 的注釋。
列王紀下 23:14 14. 他打碎了偶像,砍下了亞舍拉] 修訂本(R.V.)作「亞舍拉」。從這樣的經文我們可以推斷,亞舍拉的偶像通常是木製的。人的骨頭] 對於一個受律法訓練的猶太人來說,接觸死屍被視為不潔(民數記 5:2),一個以這種方式被玷污的地方永遠不能再用於任何宗教目的,我們可以確信,即使他們開始崇拜偶像,百姓也不會擺脫這種感覺。
列王紀下 23:15-20 15-20. 約西亞毀壞伯特利的高處,並玷污祭壇。他找到了預言這一切的神人的墳墓。他還殺死了伯特利的祭司(歷代志中未記載)。伯特利的祭壇] 即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在十個支派背叛羅波安時所建造的(列王紀上 12:28-29)。他潔淨了自己的王國,使其擺脫偶像崇拜後,現在將心思轉向北方王國中剩下的以色列人。歷代志編纂者幾乎完全省略了以色列的歷史,他可能省略了這些經文中提到的引人注目的事件,因為它與猶大沒有直接關係。他確實提到了當時從瑪拿西、以法蓮和以色列餘民那裡收集錢財(歷代志下 34:8),但這是為了修復耶路撒冷的聖殿,因此恰當地屬於他的主題。那祭壇和高處] 這裡的「高處」以及其他經文中常指「高處的房屋」,即祭壇附近的一種小禮拜堂。他燒毀了高處……並燒毀了亞舍拉] 修訂本(R.V.)作「亞舍拉」。正如從砍伐(第14節)一樣,這裡從焚燒中我們得知,亞舍拉是木製的,即使它們被金屬覆蓋。
列王紀下 23:16 16. 約西亞轉身] 即,查看毀滅情況,並確認一切都已徹底摧毀。國王對這項工作充滿熱情,並親自監督他希望完成的事情。他看見那些墳墓] 不在祭壇和高處附近,而是在另一座山上,從國王站立的地方可以看到。將骨頭燒在壇上,並污穢了壇] 這種改變是為了保持一致性。我們在第8、10和13節中都將這個動詞翻譯為「污穢」。照耶和華的話] 關於這裡提到的歷史,見列王紀上 13:2。這些話] 修訂本(R.V.)作「這些事」。這在下一節中就是這個翻譯。
列王紀下 23:23 23. 在約西亞王十八年,這逾越節被守] 修訂本(R.V.)作「這逾越節被守」。欽定本(A.V.)的斜體字是不必要的。作者希望強調這次嚴格遵守逾越節的時間。列王紀的作者從未提及希西家的逾越節,但值得注意的是,歷代志編纂者雖然記載了希西家的節期,但與本書的編纂者一樣,都說自撒母耳時代以來,從未守過像約西亞那樣的逾越節。這清楚地表明,他的意思是沒有任何逾越節的慶祝活動如此嚴格地按照這約書的規定進行。
列王紀下 23:24 24. 此外,那些有交鬼的,和行巫術的] 見列王紀下 21:6 的注釋。約西亞現在著手根除所有與偶像崇拜並存的迷信習俗。和那些偶像] 修訂本(R.V.)作「神像」。這些是一種家庭神像,擁有它們似乎被賦予了某種魅力或功效。因此,拉結離開父親家時偷走了神像(創世記 31:19)。米迦在以法蓮山為他的家造了神像(士師記 17:5),而米甲,掃羅的女兒,將神像藏在床上,假裝大衛生病,從而給他時間逃跑。使他遵行律法的話] 這種改變與第3節相同。約西亞所希望的,不僅是在這次場合執行律法的規定,而且要確立這種遵守,使其能夠持續下去,而不是輕易修改。沒有提及約西亞王十九年及其後幾年所守的逾越節。然而,從記錄的缺失就斷定國王在位期間每年都沒有舉行同樣莊嚴的儀式,這將是魯莽的,幾乎就像斷定自撒母耳時代以來逾越節就沒有被遵守一樣魯莽。關於廢除交鬼者和其他類似迷信的條例,見利未記 19:31;利未 20:6;利未 20:27。
列王紀下 23:25 25. 在他以前沒有一個王] 因為在王國建立之前,百姓的宗教嚴謹性已大大退化,即使是最好的統治者,也從未像約西亞那樣,因發現聖殿中的律法書而如此莊嚴地被召回法律規定。下一節清楚地說明了為什麼約西亞之後沒有這樣的好王。瑪拿西的惡行已使國家腐敗到無可救藥的地步。約西亞的改革持續的時間遠沒有那麼長。「惡人所行的惡事,在他們死後仍存留;善事卻常與他們的骨頭一同埋葬。」我們現在來到最後一次提及在聖殿中發現的書及其影響。從對其內容的暗示,我們可以看出它一定包含了像《申命記》中那樣對忽視律法的威脅;像我們現在在《申命記》和《利未記》中那樣對廢除偶像崇拜及其伴隨迷信的訓誡;以及像《出埃及記》和《民數記》中那樣關於遵守逾越節的條例。因此,我們不能說這本書就是我們現在所擁有的形式(因為它可能在以斯拉時代甚至更晚的時候經歷了修訂),但其中包含了當時代表我們現在摩西五經中相同的法典和規定,從中可以看出約西亞和沙番所讀的部分實質上是源自於此。可以推測,根據百姓情況的變化,民事和宗教儀式方面的規定會不時地引入修改。但這些修改只會由那些秉持偉大立法者精神,並像他一樣對事奉上帝充滿熱情的人來進行,因此所有這些包含在內的內容,將繼續被稱為摩西的律法,因為它在精神上仍然是摩西的律法。
列王紀下 23:27 27. 我必棄絕這我所揀選的耶路撒冷城] 修訂本(R.V.)作「這我所揀選的城,就是耶路撒冷」。這種翻譯保留了希伯來文的語序。除此之外,沒有更多可以支持它的理由。
列王紀下 23:29 29. 法老尼哥] 修訂本(R.V.)作「尼哥」。他被認為是第二十六王朝賽特第五或第六位國王。他遠征亞述王是在公元前610年。他可能從埃及經海路而來,在巴勒斯坦海岸登陸。否則約西亞會選擇比米吉多更南的地方與他會面。從他的行為我們可以推斷,約西亞當時與亞述結盟,或者可能是亞述的附庸。埃及遠征的目的地(根據歷代志編纂者)是幼發拉底河上的迦基米施,他記載了埃及王派給約西亞非常體貼的信息:「猶大王啊,我與你有何干?我今日不是來攻擊你,乃是攻擊與我爭戰的家。因為神吩咐我速行,你不要干預與我同在的神,免得他毀滅你。」約西亞王就去攻擊他] 在《歷代志》中我們讀到約西亞「喬裝打扮,與埃及王爭戰,不聽從尼哥從神口中所出的話。」埃及王聲稱遠征受神指引,這很奇特。然而,這種語言與拉伯沙基所用的不同,拉伯沙基聲稱耶和華(Jehovah)差遣了他(列王紀下 18:25)。埃及人中可能存在對獨一神明的信仰,以至於尼哥在談論時可以使用「神」(Elohim)這個詞。無論國王的信仰如何,儘管約西亞被擊敗,埃及對亞述的遠征最終還是失敗了。在米吉多] 關於這座城市及其位置和軍事重要性,見列王紀下 9:28 的注釋。在《歷代志下》中記載:「弓箭手射中約西亞王,王對他的臣僕說:『把我抬走,因為我受了重傷。』」
列王紀下 23:30 30. 用車載他] 斜體字是錯誤的,列王紀下 9:28 也是如此。這個動詞的意思是「用車載」。修訂本(R.V.)以普通字體印刷。根據歷代志編纂者,他們將他從戰車移到他手邊的第二輛戰車上。從撒迦利亞書 12:11「如米吉多平原哈達臨門的哀哭」來看,有人認為約西亞直到抵達哈達臨門才去世,先知在那裡提到的哀哭是為了這位好王的去世。歷代志編纂者詳細描述了這件事所引起的悲傷。「耶利米為他作哀歌,所有歌唱的男女都為約西亞作哀歌,直到今日。」有些人認為這裡所說的哀歌保存在《耶利米哀歌》第4章的詩歌中。但其中幾乎沒有任何可以被視為清楚提及這個時代的內容。耶利米為約西亞所作的輓歌可能與那個時代的許多其他文學作品一同失傳了。約哈斯……並膏立他] 膏立按常規繼位的國王並不常見。因此,有些人認為百姓的行為不符合約西亞本人的意願,也沒有越過長兄選擇公認的繼承人。因此,他們希望通過這種莊嚴的儀式,確保他作為他們宗教上被聖化的君主被接受。從《列王紀》的歷史來看,以利亞敬(約雅敬)比約哈斯年長,因為以利亞敬繼位時據說25歲,而約哈斯在位僅三個月,據說登基時23歲(列王紀下 23:31;列王紀下 23:36)。但在家譜中(歷代志上 3:15),約西亞的兒子們被列為「長子約哈難(欽定本旁註將其與約哈斯等同),次子約雅敬,三子西底家,四子沙龍」。如果欽定本旁註正確,那麼約哈斯將按其應有的順序繼位。但他在耶利米書 22:11 中被稱為沙龍,因此根據歷代志編纂者,他將是第四個兒子。
列王紀下 23:31 31-35. 約哈斯作王。他被埃及王廢黜。約雅敬被立為王,並成為埃及的附庸(歷代志下 36:1-4)。31. 他母親名叫哈慕他] 因此他與西底家是同母同父的。見列王紀下 24:18。關於立拿,見上文列王紀下 8:22。
**列王紀下 23:33**
33. **在哈馬地利比拉將他捆鎖**(put him in bands at Riblah in the land of Hamath)] 在《歷代志下》36:3中記載:「埃及王在耶路撒冷廢了約哈斯」。然而,我們無法確定這是否意味著法老尼哥曾進軍聖城。不過,百姓所立的王顯然不為埃及王所接受,約哈斯被帶到法老從迦基米施行軍所到達的地點,並在那裡被捆鎖。**利比拉**(Riblah)](亦稱利比拉他 Riblathah)是俄隆特斯河畔的一座城市,位於從巴勒斯坦通往巴比倫的道路上。後來提到尼布甲尼撒在攻取耶路撒冷期間曾駐紮於此(2Ki_25:20-21),被擄的人也被帶到他那裡。**一百他連得的貢銀**(tribute of an hundred talents)] 關於這些數額的價值,請參見上文 2Ki_5:5 的注釋。
**列王紀下 23:34**
34. **以利雅敬……改名為約雅敬**(Eliakim … and turned his name to Jehoiakim)] 我們很難認為這個改名是由法老所為。他可能堅持要改名,但允許新王建議改什麼名字。因此,名字從「以利」(El,神)「雅敬」(iakim,將建立)改為「耶和華」(Jeho,即 Jehovah)「將建立」。關於改變臣服者和奴隸名字的習俗,可參見約瑟在埃及改名(Gen_41:45,另參下文 2Ki_24:17)。此外,還可以加上《但以理書》中提到的改名(Dan_1:7)。**並將約哈斯帶走**(and [R.V. but he] took Jehoahaz away)] 即從利比拉帶走,並將他作為囚犯帶到埃及,他在那裡去世。關於他的死,請參見 Jer_22:11-12。
**列王紀下 23:35**
35. **他向國民徵收金銀**(he exacted the silver and the gold of the people of the land)] 國王沒有像以前那樣(參 2Ki_16:8; 2Ki_18:15)從耶和華殿或王宮的庫藏中支付這筆稅款。在那些動盪不安的日子裡,庫存可能所剩無幾,因此向全國百姓徵稅。2Ki_23:36 至 2Ki_24:7。猶大王約雅敬。尼布甲尼撒使他成為附庸。他的許多敵人。他的兒子約雅斤繼位(2Ch_36:5-8)。
**列王紀下 23:36**
36. **他母親名叫西布大**(His mother’s name was Zebudah)] R.V. 作 Zebidah。R.V. 遵循了 Kethib 的拼寫。西布大的故鄉魯瑪(Rumah)這個名字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有人推測它與杜瑪(Dumah)相同(因為希伯來文的 **ר** 和 **ד** 最容易互換)。杜瑪(Jos_15:52)位於猶大山區,靠近希伯崙,約西亞的另一位妻子也來自該地區(即立拿)。然而,開頭的 R 在 LXX. 中有所體現,作 Ῥουμ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