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列王記下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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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 列王紀下 第21章

列王紀下 21:1-9. 瑪拿西作猶大王。他過度的偶像崇拜(歷代志下 33:1-9)。
1. 瑪拿西登基的時候年十二歲] 「最終,希西家在康復約三年後得了一個兒子:但這個兒子,如果他能預見,無子反而是種福氣」(主教霍爾,Bp Hall)。五十五年] 他的統治比他父親的整個壽命還要長,儘管他父親的壽命增加了十五年;也比猶大或以色列任何其他君王的統治都要長。希西巴] 母親的名字在《歷代志》中沒有提及,這是以賽亞在他的預言(以賽亞書 62:4)中給予復興的錫安的名字,「我的喜悅在她裡面」。

列王紀下 21:2.
2. 效法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 他效法迦南列國所有偶像崇拜的習俗,但如下文第2節所述,這對他來說是更大的罪,因為他是在明知故犯的情況下犯罪。

列王紀下 21:3.
3. 因他重新建築他父希西家所毀壞的邱壇] 修訂版(R.V.)省略了「重新」。關於希西家毀壞邱壇,請參閱歷代志下 30:14;31:1。又為巴力築壇] 《歷代志》作者說「為諸巴力」,這很可能指的是巴力在不同方面或屬性下受到的崇拜。七十士譯本(LXX.)使用陰性冠詞,說這些祭壇是為 **τῇ Βάαλ** 築的;這是因為使用 **בֹּשֶׁת**(bosheth,羞恥)這個陰性詞,以避免使用可憎的 **בַּעַל**(Baal)這個名字。這種避免使用該詞的願望在專有名詞中可見,其中伊施波設(Ishbosheth)代替了掃羅兒子伊施巴力(Eshbaal)的名字(參撒母耳記上 8:33;9:39),米非波設(Mephibosheth)代替了米利巴力(Meribbaal)(參撒母耳記下 9:6 與歷代志上 8:34),耶路比設(Jerubbesheth)代替了耶路巴力(Jerubbaal)(參士師記 6:32 與撒母耳記下 11:21)。又造亞舍拉] 修訂版(R.V.)作「一個亞舍拉」。《歷代志》作者在此也使用複數「亞舍拉」(欽定版作「樹林」)。關於亞舍拉,它可能是一個同名女神的木製偶像,請參閱列王紀上 14:15 和列王紀下 13:6 的注釋。效法以色列王亞哈所行的] 亞哈在他的妻子耶洗別的煽動下,首次將巴力和亞舍拉的崇拜從腓尼基引入以色列。敬拜天上的萬象] 請參閱列王紀下 17:16 的注釋。

列王紀下 21:4.
4. 在耶和華殿宇中築壇,就是] 修訂版(R.V.)作「在耶和華殿宇中築壇,其中」。最有可能的是,下一節解釋了這句話的意思。這些祭壇是在聖殿的院子裡,而不是在聖殿建築內部。亞撒利雅曾擅自進入聖所(歷代志下 26:16)。即使是希西家最莊嚴的禱告,也是朝向聖所禱告。擅自進入聖殿內部會被特別記錄下來。

列王紀下 21:5.
5. 耶和華殿的兩院] 關於聖殿的兩院,分別稱為「內院」或「上院」,或「祭司的院子」,以及「大院」,後者必定包圍著內院,請參閱列王紀上 6:36 的注釋。

列王紀下 21:6.
6. 又使他的兒子] 七十士譯本(LXX.)在此作「兒子們」,《歷代志》作者在平行經文中也使用複數,「他使他的兒女經火,在欣嫩子谷」。可能《歷代志》中的表達只是指他實行了這種摩洛崇拜,而複數不必按字面理解。經火] 請參閱列王紀下 16:3 的注釋。《歷代志》作者提到的「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南部和西部的一條山谷,其東南端名為陀斐特(Tophet)。由於那裡曾發生過恐怖事件,該地被玷污,並被改造成一個容納所有污穢和令人厭惡之物的場所,為此不斷燃燒著火焰以銷毀這些東西。因此,欣嫩谷(Ge Hinnom)這個名字,演變為地獄(Gehenna),被用來指代永恆的折磨之地。又觀兆] 修訂版(R.V.)作「行占卜」。欽定版(A.V.)的譯法來自拉丁通行本(Vulgate),但該版本在其他地方將其意義解釋為「使用占卜」(參拉丁通行本以賽亞書 2:6;57:3)。在七十士譯本(LXX.)中,這些譯法表達了從聽到的聲音或鳥的飛行中收集預兆。猶太釋經者說,這意味著一個人通過某些跡象來決定哪些日子適合貿易,哪些日子適合旅行等。這就是「觀兆」的概念,但修訂版(R.V.)似乎涵蓋了該詞的所有意義。行邪術] 這個詞在民數記 24:1 中用於巴蘭「去求法術」。它指的是像迷信者那樣,從這樣或那樣的事物中收集徵兆,以決定他們是否要進行或放棄任何他們正在考慮的事業。與交鬼的 [修訂版(R.V.)作「與那些有」] 和行巫術的] 希伯來詞 **אוֹב**(Ob),通常譯為「交鬼的」,原意是「瓶子」。它首先指被附身者體內被認為存在的靈;然後指被附身者本人。之後,因為答案被認為來自死者的靈魂,它被應用於從死者那裡召喚出來的人。因此,撒母耳記上 28:8 掃羅在隱多珥問:「求你用交鬼的法術為我占卜。」該詞的第二種用法在我們面前的經文中得到例證,其中那些與靈魂打交道的人被稱為 **אוֹב**(Ob),第三種意義見於以賽亞書 29:4,其中 **אוֹב**(Ob)的聲音被說成是從地裡發出,從塵土中低語。七十士譯本(LXX.)將該詞譯為 **ἐγγαστρίμυθος**(engastrimythos),即腹語者,可能是因為腹語者的發聲似乎來自說話者內部,而嘴唇不動。譯為「與……打交道」的動詞字面意思是「製造」。因此,有人認為瑪拿西給這些人官職,並任命(參修訂版(R.V.)旁注)他們為官方的占卜師。行巫術的] 希伯來詞與動詞「知道」有關。因此,「巫師」(wizard),意指被認為具有超自然智慧的人,很好地代表了這個詞。

列王紀下 21:7.
7. 又將雕刻的偶像] 修訂版(R.V.)作「亞舍拉的雕刻偶像」。雖然通常是木製的,但這種偶像也用銀製成,並雕刻在石頭上。這裡提到的偶像,鑑於它將佔據的位置,會特別宏偉。耶和華曾對大衛說] 關於對大衛說的話,參撒母耳記下 7:13;對所羅門說的話,參列王紀上 8:20。

列王紀下 21:8.
8. 我也不再使 [修訂版(R.V.)作「使」] 以色列人的腳] 修訂版(R.V.)作「流離」。這個動詞帶有不安、不穩定的意思。它在創世記 4:12;4:14 中用於該隱,指他是一個「流浪者」。只要] 修訂版(R.V.)作「只要」。在這句話的末尾,並沒有提到兩組命令。「我所吩咐他們的」只是由「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他們的律法」來解釋。

列王紀下 21:9.
9. 瑪拿西引誘他們行惡,比……更甚] 修訂版(R.V.)作「引誘他們行惡,比……更甚」。修訂版(R.V.)更貼近希伯來原文。《歷代志》中的短語是「使他們走錯路,行惡比外邦人更甚」。因為猶大是明知故犯。

列王紀下 21:10-15. 神懲罰的信息(歷代志下 33:10)。
10. 耶和華藉他的僕人眾先知說] 《歷代志》作者說,神的警告既傳給了君王,也傳給了百姓,但他們不肯聽從。

列王紀下 21:11.
11. 亞摩利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 亞摩利人泛指迦南地的居民,儘管嚴格來說,亞摩利人、赫人、耶布斯人是山區居民,而迦南人則居住在海邊和約旦河畔。參民數記 13:29。

列王紀下 21:12.
12. 所以] 在這裡,七十士譯本(LXX.)再次將希伯來詞譯為 **οὐχ οὕτως**。參列王紀下 1:3 的注釋。我必降 [修訂版(R.V.)作「我降」] 這樣的災禍] 修訂版(R.V.)將「這樣的」以普通字體印刷。關於「聽見的人必耳鳴」的表達,參撒母耳記上 3:11;耶利米書 19:3。在這兩處經文中,該短語都與徹底的毀滅相關聯,一處是伊萊的家,另一處是耶路撒冷。耶利米在那裡列舉的罪惡與瑪拿西統治時期的邪惡相平行。

列王紀下 21:13.
13. 撒馬利亞的準繩和亞哈家的鉛錘] 這些比喻取自建築工人的職業。建築工人使用準繩和鉛錘,以便完全按照預定的計劃進行工作。但在這裡,這個模式是徹底的毀滅,神自己威脅要按照撒馬利亞和亞哈家的樣式來執行,前一代人已經目睹了它們的徹底毀滅。撒馬利亞和亞哈家以建築聞名(參列王紀上 22:39 注釋)。因此,這個比喻特別恰當。這些偉大的建築師,連同他們所建造的一切,都被掃除了,耶路撒冷也將如此。《歷代志》作者描述了部分審判的執行方式:「耶和華使亞述王的將帥來攻擊他們,用鉤子鉤住瑪拿西,用銅鏈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如同人擦盤子] 這個描述是指一件已經完成,不再使用的東西。「將盤子倒扣過來」,字面意思是「將盤子翻過來」,這個譯法非常完整地表達了不再使用盤子的意圖。神宣告他將以這種方式對待耶路撒冷。譯為「擦」的動詞與創世記 7:4 中「凡有生命的……我必除滅」和民數記 5:23 中「他必塗抹他們」以及出埃及記 32:33 中莊嚴的句子「我必從我的書上塗抹他」所用的詞相同。原文非常明顯地表明,神的擦拭是一種徹底的抹去。

列王紀下 21:14.
14. 我必丟棄 [修訂版(R.V.)作「拋棄」] 我產業中餘剩的] 「丟棄」不一定意味著「應得的懲罰」,而這裡正是這個意思。因此,修訂版(R.V.)在許多情況下改為「拋棄」或「拒絕」。參士師記 6:13;耶利米書 15:16;23:33;23:39 等。

列王紀下 21:15.
15. 行我眼中看為惡的 [修訂版(R.V.)作「是惡的」] 事] 既然這些話是神說的,現在時態更為恰當。

列王紀下 21:16-18. 瑪拿西的其他惡行。他的死亡(歷代志下 33:18-20)。
16. 瑪拿西流了許多無辜人的血] 這在列王紀下 24:4 中再次被提及,作為神對猶大持續憤怒的原因。奇怪的是,《歷代志》作者沒有特別提及這項罪行。相反,約瑟夫(Josephus)(《猶太古史》Ant. x. 3, 1)說:「他甚至不放過先知,而且他每天都殺害其中一些人(**καθ’ ἡμέραν**),以至於耶路撒冷血流成河。」關於以賽亞本人是這次屠殺的受害者之一的傳統,在早期基督教傳說中流傳,有些人認為希伯來書 11:37 中提到的「被鋸鋸死」是指他的命運。從這邊直到那邊] 字面意思是「從口到口」。參列王紀下 10:21 的注釋。

列王紀下 21:17.
17. 瑪拿西其餘的事] 《列王紀》的編者沒有提及瑪拿西的悔改,而這在《歷代志》(歷代志下 33:12-19)中佔了他歷史的相當一部分。我們在那裡讀到,他在困境中懇求耶和華,耶和華聽了他的禱告,使他從巴比倫回來。「瑪拿西就知道唯獨耶和華是神。」他還建造了耶路撒冷城牆的一部分,並加固了猶大的城邑。他除去了外邦神,並重建了耶和華的祭壇。還提到了他的禱告,我們保留了一份偽經版本,以及向他說話的先見。還引用了何賽(Hozai)的歷史(修訂版(R.V.))作為權威。為什麼《列王紀》的作者既沒有講述瑪拿西的被擄,也沒有講述他的悔改和歸回,這並不容易理解。也許是因為這些事件對繼承沒有影響,而且他處理的是國家的政治歷史而非宗教歷史,所以他寧願省略關於國王被囚或獲釋的任何記錄。

列王紀下 21:18.
18. 葬在他自己園內] 參上文列王紀下 20:21 的注釋。

列王紀下 21:19-26. 亞們作猶大王。他邪惡的統治和死亡(歷代志下 33:21-25)。
19. 約特巴] 這個地方在聖經其他地方沒有提及。一般認為它與約特巴或約特巴他(Num_33:33; Deu_10:7)相同,後者被提及為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時的一個站點。它被稱為「有水泉的土地」,因此它很可能是沙漠中的一種綠洲。

列王紀下 21:20.
20. 效法他父親瑪拿西所行的] 我們從歷代志下 33:17 中關於瑪拿西的記載可以看出,他的悔改並沒有消除他給國家帶來的所有邪惡。「百姓仍在邱壇獻祭,只是單單獻給耶和華他們的神。」而對他的兒子亞們來說,父親的改革似乎沒有產生任何影響。「惡習容易養成,卻不容易戒除。在普遍的宗教墮落之後,很難恢復最初的純潔:就像一件衣服被深層弄髒後,沒有經過多次洗滌就無法恢復原來的潔淨」(主教霍爾,Bp Hall)。

列王紀下 21:21.
21. 事奉他父親所事奉的偶像] 即再次製造同樣的雕刻偶像,我們必須假設瑪拿西在悔改時已經將它們打碎了。

列王紀下 21:22.
22. 離棄耶和華他列祖的神] 《歷代志》作者說「亞們的罪越犯越大」。

列王紀下 21:23.
23. 亞們的臣僕背叛他] 這些臣僕必定是圍繞在國王身邊的宮廷官員。他被殺的地點「他自己的家」證明了這一點,而「國民」立即處決亞們的謀殺者,證明這不是一場針對國王的民眾運動,而只是一些私人陰謀。國民也通過立即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為王,表明他們對大衛家的忠誠。殺了王] 修訂版(R.V.)作「將王處死」。這個改動是為了表明這個詞與下一節譯為「殺了」的詞不同。

列王紀下 21:26.
26. 葬在烏撒園的墳墓裡] 參上文第18節。這顯然是國王們為自己建造的一個新墓地,緊鄰王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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