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列王記下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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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 列王紀下 第十六章

列王紀下 16:1 第十六章 猶大王亞哈斯在位。他行惡事。以色列和亞蘭攻打耶路撒冷。亞哈斯向提革拉毗列色求助(代下 28:1-21)。1. 在比加十七年] 顯然,這段時期的年代記載有誤。在上一章(王下 15:30),我們讀到比加在約坦二十年被何細亞謀殺。從本節來看,亞哈斯似乎在比加死前開始作王,因此約坦也在此之前去世。關於亞哈斯,這些數字也有些困難。他二十歲開始作王,作王十六年。但他的兒子希西家(王下 18:2)登基時二十五歲,所以希西家出生時亞哈斯不超過十一歲。然而,關於比加在約坦年間去世一事,我們從賽 7:1 看出,比加在亞哈斯年間仍然活著,並對猶大發動戰爭。這與本章第 5 節完全一致。因此,在任何年代計算中,王下 15:30 的話都應被忽略。錯誤如何產生不易解釋,但顯然存在錯誤。

列王紀下 16:2 2. 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這種否定形式的陳述在之前任何猶大王的記載中都未曾出現。亞哈斯的罪行是異常的。

列王紀下 16:3 3. 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 歷代志的作者對此有更詳細的解釋,意思是亞哈斯追隨各種異教偶像崇拜,而不是將以色列的牛犢崇拜引入猶大。「他為巴力鑄造偶像,又在欣嫩子谷燒香。」「與傳染病鄰近,很難不被感染。誰曾讀過以色列國因鄰近猶大的真宗教而受薰陶?善良,就我們的本性而言,並不容易傳播。受污染的空氣比健康的空氣更容易影響健康的身體,而健康的空氣卻難以清除病患。」(主教霍爾)甚至使他的兒子經火] 即獻給摩洛。因此,再次將「亞捫人可憎的偶像」崇拜引入猶大,如同所羅門時代(王上 11:7)一樣。本節的詞語可能僅指經過火焰,作為一種潔淨的儀式。但歷代志作者的詞語更為強烈:「他將他的兒女用火焚燒。」由此看來,獻上的不止一個兒子。從王下 17:31;結 16:21;以及許多其他經文可以看出,在這種獻祭中獻上的兒女確實被焚燒。但從以西結書的詞語中,或許可以推斷受害者是先被殺死,然後才被焚燒。「你將你所生養的兒女獻給他們,用火焚燒……你殺了我的兒女,使他們經火獻給他們。」照著外邦人可憎的事行] 「可憎的事」一詞經常被用來指偶像及其崇拜,其儀式往往極其污穢。推羅和西頓、亞捫人以及大馬士革亞蘭人的異教習俗,現在都在耶路撒冷找到了立足之地和崇拜者。

列王紀下 16:4 4. 又在……獻祭] 迄今為止,我們只聽說百姓繼續在高處敬拜。現在國王也參與其中,使這種敬拜更加普及。在各青翠樹下] 申 12:2 明確提到這是外邦人的惡行之一:「你們要徹底毀滅你們所要佔領的列國所事奉他們神明的一切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小山,還是在各青翠樹下。」

列王紀下 16:5 5. 上耶路撒冷來爭戰] 在約坦年間所制定的計劃(見王下 15:37)現在付諸實施。從賽 7:2 我們可以看出,聯軍的進攻使猶大百姓陷入何等不安。「有人告訴大衛家說:亞蘭與以法蓮(即以色列)結盟。王的心和百姓的心就都跳動,好像林中的樹被風吹動一樣。」圍困亞哈斯,卻不能勝他] 即他們從未攻佔耶路撒冷(參賽 7:1)。這是以賽亞奉命應許亞哈斯的保障。但從歷代志作者的敘述中顯然可見,這次入侵對猶大地造成了巨大破壞。他說(代下 28:5),亞哈斯被交在亞蘭王手中,亞蘭王擊敗他,擄走了大批俘虜,帶到大馬士革;他又被交在以色列王比加手中,比加在猶大一天之內殺了十二萬人,擄走了二十萬婦女、兒女,以及許多戰利品。我們可以理解,一支已經對猶大造成如此打擊的軍隊逼近耶路撒冷時,會引起何等騷動。

列王紀下 16:6 6. 利汛……收復以拉他歸亞蘭] 以拉他對猶太人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地方。它位於亞喀巴灣(sinus Ælaniticus)頂端,是以東地的一部分。但當以東人受猶大管轄時,這個港口在所有意圖和目的上都是猶大的港口。現在猶太人被趕出,亞蘭人前來佔領,他們在前往以拉他的途中已經佔領了以東。亞蘭人來到以拉他] 七十士譯本(LXX)說「以東人」來到以拉他,這也得到希伯來聖經旁註(Keri)的支持。但這個讀法不能被接受。以東人已經在以拉他了。那是他們自己的土地。因此不能說他們「來到」那裡。希伯來文中「以東人」(אֲדוֹמִים)和「亞蘭人」(אֲרַמִּים)的區別非常小,只有一個字母的差異,而且是極其微小的。因此產生了混淆。住在那裡直到今日] 關於這個表達作為編纂者忠實再現其所用文獻內容的標誌,請參見第 2:22 節的註釋。歷代志作者在提及亞哈斯向提革拉毗列色求助(本節下一節所記載)之前,記載了以色列人所擄的二十萬俘虜(見上文第 5 節)被帶到撒馬利亞,以及耶和華的先知俄德奉神的名禁止以色列人將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兒女留作奴僕。以色列的一些首領也聲明不應將俘虜帶入撒馬利亞。結果他們被釋放,在得到食物和衣物後,被護送回家,直到耶利哥。歷代志作者還記錄了這些抵制帶入猶太俘虜的人的名字,彷彿他是從某個當代記錄中摘錄的。

列王紀下 16:7 7. 於是亞哈斯差遣使者去見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 根據歷代志(代下 28:17-18),亞哈斯向亞述求助時,不僅受到大馬士革的利汛和以色列的比加的困擾。「以東人又來攻擊猶大,擄走了俘虜。非利士人也侵犯了低地和猶大南部的城市,佔領了伯示麥、亞雅崙、基底羅、梭哥及其村莊,以及亭拿和基摩,並住在那裡。」因此,亞哈斯在南北兩面都受到嚴重圍困。「因為耶和華使猶大卑微,是因亞哈斯的緣故,因為他使猶大赤身露體,大大得罪了耶和華。」我是你的僕人,你的兒子] 亞哈斯為了尋求幫助,提出要成為亞述的附庸。這種稱呼中使用的「兒子」一詞,可以與亞哈稱被征服的便哈達為「兄弟」(王上 20:32)相比較。亞哈斯在請求中自然只提及北方的敵人,因為提革拉毗列色最容易攻擊他們。或許他覺得,如果擺脫了這些敵人,他就能憑自己的力量處理以東人和非利士人。

列王紀下 16:8 8. 耶和華殿裡所剩下的金銀] 亞哈斯似乎對聖殿的財寶極為不敬。歷代志作者說他「聚集神的殿裡的器皿,將神的殿裡的器皿都打碎了」。這看起來像是他將金銀熔化,送給提革拉毗列色。作為禮物] 這個詞不是字面上指「祝福」的禮物(見第 15 節註釋)。這個詞更像是「賄賂」的意思。在出 23:8 中,它是「那使智慧人眼瞎的禮物」。在申 27:25 中,它是「為殺害無辜者而收取的報酬」。在撒上 8:3 中,它是「賄賂」。在結 22:12 中,它是為流血而收取的禮物。因此,亞哈斯的禮物用這個詞來表示,並非高尚之舉。

列王紀下 16:9 9. 亞述王就上大馬士革去] 在亞述的記錄中,提革拉毗列色似乎在公元前 733 年首次攻打大馬士革,但未成功,次年再次前來,然後攻陷了該城。(Schrader,第 152 頁)參摩 1:3-5。將城裡的居民擄到] 見上文王下 15:29。到吉珥] 七十士譯本(LXX)沒有這些詞,我們也沒有確切的資料來指導我們確定所指的地點。以賽亞,他生活在這些事件之中,將以攔和吉珥緊密聯繫在一起(王下 22:6)。以攔在美索不達米亞下游,因此吉珥很可能在同一地區。羅林森(Rawlinson)認為它是基士(Kish)或古實(Cush,蘇西亞納)的變體,後者就在以攔的南部。殺了利汛] 這樣就完全控制了亞蘭。因此,正如我們立即看到的,提革拉毗列色似乎在大馬士革停留了一段時間。

列王紀下 16:10 10-18. 亞哈斯去大馬士革。發現一座異教祭壇,他照樣在聖殿院子裡建造。進一步褻瀆聖殿器物(代下 28:22-25)。10. 亞哈斯王往大馬士革去] 無疑是亞述王召喚他,要他完全臣服於那位將他從利汛的攻擊中解救出來的勢力。「我是你的僕人」不僅僅是口頭上的表達。看見一座祭壇] 原文中的名詞是確定的,可能指的是大馬士革祭壇中最顯眼、最宏偉的一座。我們從乃縵的故事中得知,臨門廟是當時亞蘭王去敬拜的地方。我們必須想像臨門最精美聖殿中最華麗的祭壇,作為亞哈斯送回家的樣式。無論是出於傾向,還是因為政策要求他承認其上級君主的諸神,歷代志作者記載他曾說(代下 28:23):「因為亞蘭王的諸神幫助他們,所以我要向他們獻祭,使他們也幫助我。」差遣祭司烏利亞] 這可能就是賽 8:2 中提到的,他選為忠實見證人之一的同一個人。如果真是如此,那麼他必定嚴重墮落了,因為耶和華聖殿的祭司竟然成為製造偶像祭壇的代理人。主教霍爾對此評論說:「從未有任何君王如此污穢地崇拜偶像,以至於沒有祭司來附和。烏利亞正適合迎合亞哈斯。權勢從未發出任何命令,是某些奴性十足的智者不願讚揚和辯護的。」

列王紀下 16:11 11. 烏利亞……大馬士革] 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這些詞,儘管並非所有抄本都如此。或許是因為前一句與此句以相同的詞結尾,抄寫員的眼睛可能被誤導了。烏利亞在這件事中所扮演的角色,歷代志作者並未提及。修訂版(R.V.)將此句譯為「祭司烏利亞就照樣做了」。這樣做是為了表明「就照樣」指的是前一句「照著亞哈斯王所差遣的一切」。

列王紀下 16:12 12. 王就走近祭壇] 修訂版(R.V.)採用的譯法在欽定版(A.V.)中更為常見。除了本節,「走近」(approach)一詞不常用於「靠近」祭壇,而總是「來近」或「靠近」。在壇上獻祭] 在這樣的祭壇上,他可以自己充當祭司。七十士譯本(LXX)沒有這些詞。

列王紀下 16:13 13. 他的素祭] 修訂版(R.V.)譯為「膳祭」。見上文王下 3:20 註釋。同樣的修改在下面第 15 節中要重複三次。王的願望和命令是,不僅他自己所有的祭物,而且百姓所有的祭物,都應在新祭壇上獻上。他並非要廢除耶和華的崇拜並代之以其他,而是要用一個他自己喜歡的樣式,並向亞述人表明他對他們的諸神並非不友善的祭壇,來取代按照神聖樣式建造的祭壇。

列王紀下 16:14 14. 他又將……] 修訂版(R.V.)遵循希伯來文的順序。他將耶和華面前的銅壇,從殿前挪開。這個銅壇在代下 4:1 中有描述,長寬各二十肘,高十肘。在王上 8:64 中也有提及,但未描述。這個祭壇在聖殿建造時就已安置,正好位於門廊和聖殿入口的正前方,亞哈斯現在將它挪開。從他的壇和殿之間] 起初,新壇設置在銅壇稍後一點,但從聖殿門廊看去,兩者在同一條線上。亞哈斯改變了這個安排,將銅壇挪開,把自己的壇留在聖殿前面,而將那個較古老、較神聖的壇移到新壇的北邊。這樣,兩壇都與聖殿正面平行排列,但王的新壇佔據了榮譽的位置,在聖殿門前。他壇的北邊] 如前所述。

列王紀下 16:15 15. 在大祭壇上] 他用這個名稱來區分他自己的祭壇。我們對其尺寸一無所知,但我們不必將形容詞「大」歸因於建築物的尺寸。王稱它為「大」,因為他意圖使其成為「主要」祭壇。同樣的形容詞也用於兒子中的「長子」和祭司中的「大祭司」。關於燔祭的記載,它也伴隨著素祭和奠祭,見出 29:38-42。這些燔祭,根據最初的條例,每天早晚獻上,安息日則加倍(民 28:9-10)。幾乎可以說,在亞哈斯時代,摩西律法有所鬆弛,燔祭在早上獻上,素祭在晚上獻上。但這並不清楚。王的燔祭] 修訂版(R.V.)譯為「供物」。這個詞與前一句和緊隨其後的一句相同。一切祭物的血] 前一個註釋中的修改是極其必要的,因為這裡我們有一個不同的詞,而且這個詞總是譯為「祭物」。燔祭和「祭物」之間的區別,兩者的血都奉命灑在新祭壇上,在於前者是將整隻動物用火焚燒,而「祭物」,例如平安祭,只有部分受害者被焚燒,其餘部分由獻祭者食用。至於銅壇,就為我求問之用] 無疑,這裡使用的動詞有「求問」神和神的旨意的意思,如詩 27:4「在祂的殿中求問」,儘管在那節經文中,有些人譯為「思想」、「欣然觀看」。但亞哈斯無意做這樣的事。他正盡可能地、盡快地拋棄耶和華的崇拜。因此,將這些詞譯為「至於銅壇,就為我求問之用」,即我以後再看如何處理它,似乎更好。拉丁通行本(Vulgate)譯為「paratum erit ad voluntatem meam」,即它將按照我以後的決定使用。因此,這個動詞在箴 20:25 中出現,「許願之後才查問,就是網羅」,即審議和考慮是否應償還。七十士譯本(LXX)以不同的元音點讀這個動詞,並將其譯為「為早晨」(åἰ ?ò ôὸ ? ðñùὶ ?)。

列王紀下 16:17 17. 亞哈斯將盆座的邊框割去] 關於這些盆座的描述,它們是移動式的支架,用來承載用於獻祭的洗濯盆,見王上 7:27-39。邊框是精美的裝飾性工藝品,由推羅的希蘭為所羅門王製作。將洗濯盆從其上挪去] 即從每個盆座上挪去。共有十個盆座,每個上面有一個洗濯盆。又將銅海從銅牛上挪下] 這個銅海也是希蘭的作品。見王上 7:23-26。它由十二頭牛支撐,每三頭朝向一個方向,尾巴在巨大的器皿下方。亞哈斯將這些美麗的鑄件移走,讓銅海放在石製支架上。由於所有這些行為在下一節都被說成是「因為亞述王」而做的,我們或許可以推測提革拉毗列色傾向於索取他所看到的美麗物品,而亞哈斯無力拒絕,所以王移走了這些寶物,以免亞述君王看到並索取它們。

列王紀下 16:18 18. 又將為安息日所蓋的廊子] 這個名詞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指的是國王在安息日前往聖殿時可以經過的某種柱廊。它在聖殿建築的描述中沒有提及,必定是後來增建的,而且很可能裝飾華麗。他們在殿裡所建的] 即在聖殿院子裡,而不是在聖殿建築內部。以及王從外面的入口] 這或許是代下 9:4 中提到的「上殿的臺階」,曾引起示巴女王極大的讚嘆。我們可以肯定,所羅門的工匠和財富使其盡可能美麗。這是在聖殿範圍之外,但或許與前面提到的有蓋走廊緊密相連,以便國王可以私密地進行整個行程。他從耶和華殿轉向] 這一句有相當大的困難。然而有一點是清楚的,「從」不能是正確的。賓格格是方向格,原文中沒有表達介詞。因此,「向」必須是其意思。欽定版(A.V.)似乎意圖描述將這兩個通道移除或改變,使其與聖殿分離;修訂版(R.V.)在旁註中給出「環繞」,似乎暗示這兩座建築,一座從王宮到聖殿區域,另一座在院子裡,都更靠近聖殿建築。但譯為「轉向」的動詞也表示「改變」,而且它似乎很可能指的是對這些柱廊所做的改變,類似於對盆座和銅海所做的改變。從它們身上,所有裝飾部分都被移走了,以免引起亞述人的貪婪。在裝飾華麗的臺階和有蓋走廊中,也發生了類似的拆除,原因也相同。如果這是其意思,那麼「向耶和華殿」必須被視為一個副詞子句,解釋說裝飾品和黃金的移除發生在整個長度上,甚至直到聖殿建築本身。因為亞述王] 這個介詞,字面意思是「從……面前」,是一個經常在表示逃跑(創 16:8)、尋求幫助(賽 19:20)以及因此表示懼怕、謙卑、顫抖等動詞之後使用的形式。這就是它在這裡的意思。亞哈斯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害怕否則亞述王會奪走所有最珍貴的東西。已經索取的貢品無疑是巨大的,而這位附庸君主雖然樂於從利汛和比加手中獲救,卻覺得對其資源的消耗不應再擴大,如果他能阻止的話。我們不必假設提革拉毗列色會親自來訪耶路撒冷。他的使者肯定會在場,而現有財寶的報告肯定會引起更大的要求。

列王紀下 16:19 19, 20. 亞哈斯之死。猶大王希西家(代下 28:26-27)。19. 亞哈斯其餘的事] 歷代志作者對這位國王的作為提供了更多細節。「他聚集神的殿裡的器皿,將它們打碎;他關閉耶和華殿的門,又在耶路撒冷的各個角落為自己建造祭壇,在猶大的各城中建造高處,向別神燒香,惹動他列祖的耶和華神發怒。」他的一些行為可能是為了滿足他已成為附庸的征服者的要求;但其中大部分是出於對外邦偶像崇拜的熱愛,對巴力、臨門和摩洛以及伴隨其崇拜的過度行為的熱愛。記在猶大列王記上] 在代下 28:26 中,我們被提及以色列和猶大的記錄,與比加的戰爭無疑將構成前一個王國歷史中的重要一章。

列王紀下 16:20 20. 與他列祖同葬] 最後三個字在七十士譯本(LXX)中沒有出現,歷代志作者說:「他們將他葬在城裡,就是在耶路撒冷,只是沒有將他葬在以色列諸王的墳墓裡。」烏西雅因身體上的麻風病,死後也受到同樣的待遇,而愛偶像的亞哈斯在道德和屬靈上的麻風病,也應當受到同樣的剝奪。「迄今為止,在所有猶大王中,沒有一個像這位好約坦的兒子那樣,在罪惡或審判上是如此可怕的例子。我厭惡想到這樣一個怪物竟然出自大衛的後裔。這種邪惡的終點在哪裡呢?他始於高處……從那裡他墮落到亞蘭的祭壇,亞蘭的神:然後從合夥關係,他墮落到完全排斥真神,堵塞祂的聖殿,然後獻上自己的兒子;最後,彷彿地獄在神的產業上爆發,猶大的每個城市,每個高處都有一個新神。難怪他被神靈(代下 28:22)烙上『這就是那亞哈斯王』的印記。」(主教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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