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希西家差遣人去見以色列和猶大眾人,又寫信給以法蓮和瑪拿西人,叫他們到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向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守逾越節;
2因為王和眾首領,並耶路撒冷全會眾已經商議,要在二月內守逾越節。
3正月間他們不能守;因為自潔的祭司尚不敷用,百姓也沒有聚集在耶路撒冷;
4王與全會眾都以這事為善。
5於是定了命令,傳遍以色列,從別是巴直到但,使他們都來,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守逾越節;因為照所寫的例,守這節的不多了。
6驛卒就把王和眾首領的信,遵着王命傳遍以色列和猶大。信內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轉向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上帝,好叫他轉向你們這脫離亞述王手的餘民。
7你們不要效法你們列祖和你們的弟兄;他們干犯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以致耶和華丟棄他們,使他們敗亡,正如你們所見的。
8現在不要像你們列祖硬着頸項,只要歸順耶和華,進入他的聖所,就是永遠成聖的居所;又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好使他的烈怒轉離你們。
9你們若轉向耶和華,你們的弟兄和兒女必在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得以歸回這地,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有恩典、施憐憫。你們若轉向他,他必不轉臉不顧你們。」
10驛卒就由這城跑到那城,傳遍了以法蓮、瑪拿西,直到西布倫。那裏的人卻戲笑他們,譏誚他們。
11然而亞設、瑪拿西、西布倫中也有人自卑,來到耶路撒冷。
12上帝也感動猶大人,使他們一心遵行王與眾首領憑耶和華之言所發的命令。
13二月,有許多人在耶路撒冷聚集,成為大會,要守除酵節。
14他們起來,把耶路撒冷的祭壇和燒香的壇盡都除去,拋在汲淪溪中。
15二月十四日,宰了逾越節[的羊羔]。祭司與利未人覺得慚愧,就潔淨自己,把燔祭奉到耶和華殿中,
16遵着神人摩西的律法,照例站在自己的地方;祭司從利未人手裏[接過]血來,灑在壇上。
17會中有許多人尚未自潔,所以利未人為一切不潔之人宰逾越節[的羊羔],使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成為聖潔。
18以法蓮、瑪拿西、以薩迦、西布倫有許多人尚未自潔,他們卻也吃逾越節[的羊羔],不合所記錄的定例。希西家為他們禱告說:「凡專心尋求上帝,就是耶和華-他列祖之上帝的,雖不照着聖所潔淨之禮[自潔],求至善的耶和華也饒恕他。」
20耶和華垂聽希西家的禱告,就饒恕百姓。
21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大大喜樂,守除酵節七日。利未人和祭司用響亮的樂器,日日頌讚耶和華。
22希西家慰勞一切善於[事奉]耶和華的利未人。於是眾人吃節筵七日,又獻平安祭,且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認罪。
23全會眾商議,要再守節七日;於是歡歡喜喜地又守節七日。
24猶大王希西家賜給會眾公牛一千隻,羊七千隻為祭物;眾首領也賜給會眾公牛一千隻,羊一萬隻,並有許多的祭司潔淨自己。
25猶大全會眾、祭司、利未人,並那從以色列地來的會眾和寄居的人,以及猶大寄居的人,盡都喜樂。
26這樣,在耶路撒冷大有喜樂,自從以色列王大衛兒子所羅門的時候,在耶路撒冷沒有這樣的喜樂。
27那時,祭司、利未人起來,為民祝福。他們的聲音蒙上帝垂聽,他們的禱告達到天上的聖所。
# 歷代志下 第30章
歷代志下 30:1 歷代志下 30:1-12(列王紀下無此記載)。希西家邀請全以色列守逾越節。這次逾越節發生在希西家作王的第一年,當時北國以色列仍存。然而,編年史家並未記載純粹的政治狀況,希西家很可能是在以色列衰落之際,才敢做早期君王不敢做的事。
歷代志下 30:2 2. 在二月] 律法允許這樣的延期;參閱 民數記 9:10-11。
歷代志下 30:3 3. 那時] 指正月。足夠的] 修訂版(R.V.)作「人數足夠」。
歷代志下 30:4 4. 王和全會眾都以為美] 修訂版作「在王眼中看為對」。
歷代志下 30:5 5. 傳遍] 這是編年史家慣用的詞語。他們許久沒有這樣照所寫的去行了] 修訂版作「他們沒有照所寫的,以大批人數守這節」。這句話適用於以色列,而非猶大;這是首次嘗試將以色列全體召集到耶路撒冷守一次正規的逾越節。然而,修訂版旁註(R.V. mg.)與欽定版(A.V.)一致,將「以大批人數」讀作「許久」。
歷代志下 30:6 6. 驛卒] 字面意思為「奔跑者」。
歷代志下 30:7 7. 所以他使他們荒涼] 應譯作「以致他使他們成為驚駭」(修訂版旁註亦同);參閱 歷代志下 29:8(希伯來文同一個詞)。
歷代志下 30:8 8. 歸順] 字面意思為「給予手」;參閱 歷代志上 29:24(「順服」)。永遠成聖] 參閱 歷代志下 7:16。他猛烈的怒氣] 修訂版作「他猛烈的怒氣」;參閱 歷代志下 29:10(修訂版)。
歷代志下 30:9 9. 必蒙憐恤] 參閱 詩篇 106:46(希伯來文有類似的詞語)。以致他們必歸回] 修訂版作「他們必歸回」。
歷代志下 30:10 10. 經過] 七十士譯本(LXX.)作 **ἦσαν … διαπορευόμενοι**(更為字面)。
歷代志下 30:11 11. 謙卑自己] 歷代志下 33:12 亦同。
歷代志下 30:12 12. 在猶大,神的手也] 修訂版作「在猶大,神的手也在」,即神的大能作為,使一些悔改者從以色列遙遠的地方前來,這也顯明在猶大。王的命令……照耶和華的話] 王的命令是按照神在律法中的命令。
歷代志下 30:13 13–27(列王紀下無此記載)。希西家的大逾越節。13. 無酵節] 「逾越節」結合了兩個獨立的「節期」:(1)尼散月十四日吃羊羔,(2)尼散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吃無酵餅。這兩個節期合稱為「逾越節」,有時也稱為(如這裡)「無酵節」;參閱 出埃及記 12:1-14;出埃及記 12:17-20,並注意中間的第15、16節將兩個節期結合為一個慶典。
歷代志下 30:14 14. 祭壇] 參閱 歷代志下 28:24。香壇] 修訂版旁註作「香器」。
歷代志下 30:15 15. 二月] 參閱 歷代志下 30:2-3。慚愧] 為他們先前的遲緩而慚愧;參閱 歷代志下 30:3,歷代志下 29:34。獻上燔祭] 修訂版作「獻燔祭」,即為自己贖罪。
歷代志下 30:16 16. 照他們的規矩] 修訂版作「照他們的次序」。
歷代志下 30:17 17. 沒有自潔] 修訂版作「沒有自潔」。宰逾越節羊羔的事] 修訂版作「宰逾越節羊羔」。 「逾越節羊羔」(複數,罕見)=「逾越節祭牲」;參閱 歷代志下 30:15,歷代志下 35:8(「逾越節祭物」欽定版與修訂版)。
歷代志下 30:18 18. 以法蓮人等] 這裡所列的支派與 歷代志下 30:11 所列的支派不符,但在兩種情況下,編年史家很可能只是想透過他的列表來指稱北國的人,以區別於南國的人。他不能在這裡使用「以色列」一詞來區分,因為在歷代志中,「以色列」通常不與「猶大」對立使用;參閱 歷代志下 11:3(注)。照所寫的] 修訂版作「照所寫的」,即在摩西律法中。但希西家禱告] 修訂版作「因為希西家曾禱告」。願耶和華美善的赦免] 根據希伯來文的劃分,歷代志下 30:18 以「赦免」一詞結束,位於子句中間,如欽定版(和修訂版)所譯。然而,這個希伯來文的劃分很可能是正確的,只是詞序需要修正。「美善的耶和華」(即「美善的」耶和華)這個詞組在希伯來文中沒有平行,令人懷疑,但透過簡單的詞序調換,我們可以得到「願耶和華赦免美善的人」。關於「美善的人」,參閱 歷代志下 19:11。
歷代志下 30:18-19 18, 19. 凡專心預備自己] 應譯作「凡全心預備自己」(參閱修訂版旁註)。這個子句定義了前面的詞組(「美善的人」);見上一條注釋。
歷代志下 30:20 20. 醫治了百姓] 透過預防;沒有瘟疫在他們中間爆發,儘管聖所中的不潔曾被威脅要處死;利未記 15:31。
歷代志下 30:21 21. 用響亮的樂器] 字面意思為「用力量的樂器」。有人提議讀作「盡他們的力量」(如 歷代志上 13:8)。希伯來文的改變僅僅是省略了最小的字母(yôd)。
歷代志下 30:22 22. 那教導耶和華美善知識的] 修訂版作「那善於事奉耶和華的」。他們就吃……七日] 修訂版作「他們就吃……七日」,即通常的七日無酵節。平安祭] 修訂版作「平安祭的祭物」;參閱 歷代志上 16:1。稱謝] 或「獻上感謝」修訂版旁註。七十士譯本(LXX.)作 **ἐξομολογούμενοι**。
歷代志下 30:23 23. 會眾] 修訂版作「會眾」,如 歷代志下 30:13;歷代志下 30:17。七十士譯本(LXX.)作 **ἡ ἐκκλησία**。另外七日] 參閱 歷代志下 7:9(所羅門的獻殿節)。
歷代志下 30:24 24. 賜給會眾] 修訂版作「賜給會眾作祭物」。自潔] 參閱 歷代志下 29:34。
歷代志下 30:25 25. 寄居的] 即居住在以色列的外邦人,他們擁有某些被允許而非繼承的權利,並承擔大部分以色列本地人的義務。七十士譯本(LXX.)作 **οἱ προσήλυτοι**。參閱 歷代志下 2:17;歷代志上 22:2,了解「寄居者」地位不利的一面。
歷代志下 30:26 26. 從來沒有這樣的事] 參閱關於約西亞逾越節的記載;歷代志下 35:18。
歷代志下 30:27 27. 祭司利未人] 歷代志下 23:18 亦同,但在歷代志中僅此兩處。這個詞組是申命記式的,被認為暗示所有利未人都有潛力成為祭司。無論如何,這並非編年史家的觀點,或許我們在這裡和 歷代志下 23:18 都應該讀作「祭司和利未人」。他聖潔的居所] 修訂版作「他聖潔的居所」;申命記 26:15 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