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歷代志下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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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合和本 歷代志下 第23章

1第七年,耶何耶大奮勇自強,將百夫長耶羅罕的兒子亞撒利雅,約哈難的兒子以實瑪利,俄備得的兒子亞撒利雅,亞大雅的兒子瑪西雅,細基利的兒子以利沙法召來,與他們立約。

2他們走遍猶大,從猶大各城裏招聚利未人和以色列的眾族長到耶路撒冷來。

3會眾在上帝殿裏與王立約。耶何耶大對他們說:「看哪,王的兒子必當作王,正如耶和華指着大衛子孫所應許的話」;

4又說:「你們當這樣行:祭司和利未人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把守各門,

5三分之一要在王宮,三分之一要在基址門;眾百姓要在耶和華殿的院內。

6除了祭司和供職的利未人之外,不准別人進耶和華的殿;惟獨他們可以進去,因為他們聖潔。眾百姓要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

7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殿宇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

8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着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因為祭司耶何耶大不許他們下班。

9祭司耶何耶大便將上帝殿裏所藏大衛王的槍、盾牌、擋牌交給百夫長,

10又分派眾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裏,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

11於是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眾子膏他,眾人說:「願王萬歲!」

12亞她利雅聽見民奔走讚美王的聲音,就到民那裏,進耶和華的殿,

13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

14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裏殺她。」

15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走到王宮的馬門,便在那裏把她殺了。

16耶何耶大與眾民和王立約,都要作耶和華的民。

17於是眾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

18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是在祭司利未人手下。這祭司利未人是大衛分派在耶和華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給耶和華獻燔祭,又按大衛所定的例,歡樂歌唱;

19且設立守門的把守耶和華殿的各門,無論為何事,不潔淨的人都不准進去。

20又率領百夫長和貴冑,與民間的官長,並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上門進入王宮,立王坐在國位上。

21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她利雅用刀殺了。

# 歷代志下 第23章

歷代志下 23:1 歷代志下 23:1-11 (= 列王紀下 11:4-12)。對抗亞他利雅的陰謀。1. **自強**] 參閱 歷代志下 1:1(注);此短語未見於列王紀的平行經文。**亞撒利雅等**] 這些名字未見於列王紀。**百夫長**] 在列王紀中為「迦利人(即基利提人)和護衛兵的百夫長」。編年史家認為這些百夫長是利未人的百夫長。

歷代志下 23:2 2. **招聚利未人**] 此敘述未見於列王紀,列王紀也未如這裡(歷代志下 23:6)所述,只有利未人獲准進入聖殿守護君王。**族長**] 修訂版(R.V.)作「宗族的首領」。**以色列**] 參閱 歷代志下 11:3(注)。

歷代志下 23:3 3. **立約**] 參閱 歷代志上 11:3(注)。**所說的**] 修訂版(R.V.)作「所論及的」。參閱 撒母耳記下 7:16;歷代志上 17:17。

歷代志下 23:4-5 4. **你們所當行的事乃是這樣**] 這裡和列王紀所記載的安排主要特點清晰,儘管有些細節模糊。從列王紀看來,安息日通常有三分之二的王室護衛兵休假,三分之一在宮殿值勤。為避免引起懷疑,耶何耶大指示這最後三分之一的護衛兵照常在宮殿值勤,但他們要再細分為三份,並分佈在各處,以封鎖宮殿與城市其他地方之間的所有通道。這樣,亞他利雅就被她自己的護衛兵困住(列王紀下 11:5-6)。安息日休假的那三分之二護衛兵則被安置在聖殿,圍繞著年輕的君王,在加冕時保護他。歷代志中的安排有所不同(無疑也較不準確)。首先,利未人的聖殿護衛兵取代了王室護衛兵;其次,護衛兵的唯一劃分是簡單的三分之一;最後,各分隊的駐紮地點也不同,即三分之一在聖殿,三分之一在宮殿,三分之一在「基址門」。若以現代術語「營」和「連」來表示列王紀中的分隊和細分隊,則可將列王紀和歷代志的安排列出,以便比較:— (A) 列王紀下 11:5-7。(王室護衛兵分為三個營。)第一營在王宮(宮殿)值勤。A連在宮殿內(歷代志下 23:5),B連在蘇爾門(希伯來文 SVR),C連在另一道門(「護衛兵後面」,列王紀下 11:6)。第二和第三營休假,但被耶何耶大帶入耶和華的殿(聖殿)(列王紀下 11:7)。 (B) 歷代志下 23:4-5。(利未人分為三隊。)第一隊(= 列王紀中第一營C連)在神的殿中,編年史家認為「那殿」(列王紀下 11:6)是指耶和華的殿。更可能的是指「王宮」(列王紀下 11:5)。第二隊(= 列王紀中第一營A連)在王宮(同列王紀)。第三隊(= 列王紀中第一營B連)在「基址門」(希伯來文 JSVD)。(編年史家省略了第二和第三營,因為他已將他們的職責分配給第一營C連。)**祭司和利未人**] 未見於列王紀。這些詞是編年史家錯誤的註釋,因為列王紀中顯然是指平民護衛兵。**守門的**] 修訂版(R.V.)旁註作「守門檻的」,即根據編年史家,是指聖殿的門檻,因為「門」(或「門檻」,希伯來文 sippim)一詞總是專指某個聖所的門檻,例如會幕(歷代志上 9:19;歷代志上 9:22)、所羅門聖殿(歷代志下 3:7)、(顯然是)某個以色列聖所(阿摩司書 9:1)。然而,在平行經文(列王紀下 11:6)中,「看守殿的」顯然是指「看守王宮的」(同上,列王紀下 11:5)。5. **三分之一在王宮;三分之一在基址門**] 根據上述方案,這三分之二都駐紮在宮殿周圍,但他們不應被算作全部護衛兵的三分之二。**基址門**] 「JSVD 門」(希伯來文)。這無疑是列王紀下 11:6 中的「蘇爾門」(希伯來文 SVR)。然而,這裡和列王紀中可能都應讀作「SVS(或 SVSIM)門」,即「馬門」(歷代志下 23:15;參閱 列王紀下 11:16)。

歷代志下 23:6 6. **不許人進耶和華的殿**] 相反,從列王紀(歷代志下 23:11)中清楚可見,王室護衛兵(平民)在耶何耶大的指示下被帶入聖殿。在這種危機時刻,禮儀習俗被打破。**眾民**] 列王紀中未提及;但參閱 列王紀下 11:14。

歷代志下 23:7 7. **進殿**] 列王紀作「在隊伍中」(修訂版作「在隊伍之間」)。任何試圖突破護衛兵隊伍接近君王的人都將被處死。根據編年史家,耶何耶大的預防措施既能保護聖殿的聖潔,也能保護年輕君王的人身安全。**必被治死**] 修訂版(R.V.)作「必被殺死」(同列王紀)。

歷代志下 23:8 8. **利未人與猶大眾人**] 在列王紀中作「百夫長」。參閱 歷代志下 23:4 的注釋。**因為祭司耶何耶大不遣散班次**] 未見於列王紀。利未人(歷代志上 23:6)、祭司(同上,歷代志上 24:1)和王軍(同上,歷代志上 27:1 及以後)都分為「班次」,但從上下文看,這裡指的是利未人的班次。

歷代志下 23:9 9. **盾牌**] 希伯來文 shĕ ?lâṭ ?îm;參閱 歷代志上 18:7 的注釋。

歷代志下 23:10 10. **手拿兵器**] 修訂版(R.V.)作「帶著他的兵器」。希伯來文(shelaḥ ?)意為「投擲武器」。**殿**] 修訂版(R.V.)作「屋」。

歷代志下 23:11 11. **給他戴上冠冕,將法度賜給他**] 七十士譯本(LXX.)和希伯來文在此處和列王紀下 11:12 均如此。君王登基時向百姓頒布一種憲章是慣例,因此這裡提到的「法度」可能是一份文件,證明所作出的承諾。當約阿施戴上冠冕時,這份文件也一同綁上,作為臣民對他的忠誠取決於他對他們的信實的標誌。在莊嚴場合佩戴銘文或文件,雖然對西方思想來說很陌生,但與東方習俗並不衝突;參閱 出埃及記 28:36 及以後;申命記 6:6-8;約伯記 31:35-36。威爾豪森(Wellhausen)對此段落有一個精彩但不具說服力的推測性修訂,即「給他戴上冠冕和手鐲」;參閱 撒母耳記下 1:10。希伯來文的改動很小,但手鐲是否構成王室徽章的一部分尚不確定。拉什(Rashi)將「法度」解釋為「飾物」。**耶何耶大和他的兒子們**] 在列王紀中作「他們膏他」(未指明執行者)。**願王萬歲**] 字面意思為「願王活著!」

歷代志下 23:12 12–15 (= 列王紀下 11:13-16)。亞他利雅之死。12. **亞他利雅聽見**] 修訂版(R.V.)作「亞他利雅聽見」。**稱讚王**] 也許在君王加冕時,就像少女出嫁時一樣,會即興創作詩歌來稱讚君王;參閱 詩篇 78:63(欽定版旁註和修訂版)。**她就來了**] 亞他利雅獲准通過宮殿護衛,但此時她已無法保住她的王位。

歷代志下 23:13 13. **站在柱旁**] 修訂版(R.V.)作「站在他的柱子旁邊」;參閱 列王紀下 23:3(= 歷代志下 34:31,「在他的地方」)。另有譯法作「在他的平台上」。**在入口處**] 讀作(同列王紀)「照常例」。**歌唱的…唱歌讚美**] 修訂版(R.V.)作「歌唱的也用樂器演奏,並帶領歌唱讚美」。

歷代志下 23:14 14. **帶出來**] 讀作(同列王紀)「吩咐」。**在隊伍中**] 修訂版(R.V.)作「在隊伍之間」;她要被帶出兩排護衛兵之間。

歷代志下 23:15 15. **他們就下手拿住她**] 修訂版(R.V.)作「他們為她開路」。**她到了王宮的馬門入口,他們就…**] 修訂版(R.V.)作「她走到王宮的馬門入口:他們就…」。**馬門**] 也許是「基址門」(歷代志下 23:5,注)。

歷代志下 23:16 16–21 (= 列王紀下 11:17-20)。亞他利雅倒台的後續。16. **在自己…王之間**] 修訂版(R.V.)作「在自己、眾民和王之間」。耶何耶大作為攝政王將自己放在首位。列王紀中作「在耶和華與王和百姓之間」更好。**使他們作耶和華的子民**] 參閱 歷代志下 29:10,歷代志下 34:31;出埃及記 24:1-11;申命記 26:17-18;尼希米記 9:36-38。

歷代志下 23:17 17. **於是眾民**] 修訂版(R.V.)作「於是眾民」。**巴力廟**] 何時建造不詳,可能在約蘭(歷代志下 21:6)或亞哈謝(歷代志下 22:3)時期,但無疑是為了敬拜推羅的巴力,因為亞他利雅可能是推羅王的孫女(參閱 列王紀下 8:18 與 列王紀上 16:31)。

歷代志下 23:18 18. **耶何耶大派定…**] 這一整節在列王紀中僅以「祭司派定官員(旁註作『職位』)管理耶和華的殿」(即管理聖殿的官員,例如負責清潔和修復)來表示。**藉著**] 修訂版(R.V.)作「在…手下」。**照著大衛所定的**] 修訂版(R.V.)作「照著大衛的規矩」。請注意,編年史家將所有獻祭安排歸因於摩西律法,但將所有音樂安排歸因於大衛。

歷代志下 23:19 19. **又設立守門的**] 參閱 歷代志上 26:1 及以後,歷代志下 26:13 及以後。耶何耶大重新設立了大衛時期已廢棄的安排。

歷代志下 23:20 20. **貴冑**] 希伯來文 addîrîm;參閱 尼希米記 3:5(附萊爾(Ryle)的注釋)。在列王紀中作「迦利人」;參閱 歷代志下 23:1(注)。**上門**] 修訂版(R.V.)作「上層門」;參閱 歷代志下 27:3,「耶和華殿的**上門**(修訂版作『上層門』)」。在列王紀中作「經由護衛門的路」(無疑是宮殿的其中一道門)。編年史家在宮殿已不復存在時寫作,因此傾向於以聖殿為參考來確定地點。

歷代志下 23:21 21. **他們殺了**] 修訂版(R.V.)作「他們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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