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歷代志下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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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合和本 歷代志下 第17章

1亞撒的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奮勇自強,防備以色列人,

2安置軍兵在猶大一切堅固城裏,又安置防兵在猶大地和他父亞撒所得以法蓮的城邑中。

3耶和華與約沙法同在;因為他行他祖大衛初行的道,不尋求巴力,

4只尋求他父親的上帝,遵行他的誡命,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為。

5所以耶和華堅定他的國,猶大眾人給他進貢;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

6他高興遵行耶和華的道,並且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和木偶。

7他作王第三年,就差遣臣子便‧亥伊勒、俄巴底、撒迦利雅、拿坦業、米該亞往猶大各城去教訓百姓。

8同着他們有利未人示瑪雅、尼探雅、西巴第雅、亞撒黑、示米拉末、約拿單、亞多尼雅、多比雅、駝‧巴多尼雅,又有祭司以利沙瑪、約蘭同着他們。

9他們帶着耶和華的律法書,走遍猶大各城教訓百姓。

10耶和華使猶大四圍的列國都甚恐懼,不敢與約沙法爭戰。

11有些非利士人與約沙法送禮物,納貢銀。阿拉伯人也送他公綿羊七千七百隻,公山羊七千七百隻。

12約沙法日漸強大,在猶大建造營寨和積貨城。

13他在猶大城邑中有許多工程,又在耶路撒冷有戰士,就是大能的勇士。

14他們的數目,按着宗族,記在下面:猶大族的千夫長押拿為首率領大能的勇士-三十萬;

15其次是,千夫長約哈難率領[大能的勇士]-二十八萬;

16其次是,細基利的兒子亞瑪斯雅(他為耶和華犧牲自己)率領大能的勇士-二十萬。

17便雅憫族,是大能的勇士以利雅大率領拿弓箭和盾牌的-二十萬;

18其次是,約薩拔率領預備打仗的-十八萬。

19這都是伺候王的,還有王在猶大全地堅固城所安置的不在其內。

# 歷代志下 第十七章

歷代志下 17:1 歷代志下 17:1-6(參閱列王紀上 22:41-43)。約沙法統治的特點。1. **加強自己抵擋以色列**] 應譯作「在(或對)以色列中加強自己」;參閱歷代志下 1:1;歷代志下 12:13。**以色列**] 見歷代志下 11:3 的注釋。

歷代志下 17:2 2. **以法蓮的城邑**] 參閱歷代志下 15:8。

歷代志下 17:3 3. **行他父親大衛起初所行的道**] 刪去「大衛」(七十士譯本亦如此),所指之人為亞撒(列王紀上 22:43)。亞撒起初所行的道(第14、15章)是好的,而他後來所行的道(第16章),根據編年史家的記載,則是邪惡的。**事奉巴力**] 修訂版譯作「事奉諸巴力」。巴力並非專有名詞,而是一個意為「主」的稱謂,通常用於指稱假神。以色列人不可稱耶和華為「我的巴力」(Baali),何西阿書 2:16-17。

歷代志下 17:4 4. **尋求他父親的耶和華神**] 修訂版譯作「尋求他父親的神」。編年史家經常避免在預期會出現耶和華(英王欽定本譯作「主」)之名的地方引入此名;參閱歷代志下 20:12;歷代志下 30章。關於另一種不同形式的敬虔地省略神名之例,見歷代志下 28:9(注釋)。**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為**] 參閱歷代志下 13:8-9。

歷代志下 17:5 5. **進貢……禮物**] 可能是在他登基時的祝賀禮物;參閱撒母耳記上 10:27。**財富和尊榮**] 參閱歷代志下 18:1。

歷代志下 17:6 6. **此外,他又除掉**] 修訂版譯作「並且他還除掉」。在歷代志下 20:33 = 列王紀上 22:43 中記載,邱壇並未被除掉。參閱關於亞撒的記載(歷代志下 14:3 和歷代志下 15:17 = 列王紀上 15:14)。看來在這兩個案例中,編年史家都納入了相互矛盾的傳統。如果確實進行了移除,那也只取得了部分成功。**和亞舍拉**] 修訂版譯作「和亞舍拉像」。見歷代志下 14:3 的注釋。

歷代志下 17:7 7–9(列王紀上無平行經文)。約沙法為教導律法所作的安排。7. **他差遣他的眾首領……去教訓**] 修訂版譯作「他差遣他的眾首領,就是便海、俄巴底亞、撒迦利亞、拿但業和米該亞,去教訓」。

歷代志下 17:9 9. **並帶著律法書**] 修訂版譯作「帶著律法書」。編年史家無疑是指我們現有的摩西五經,但在他所引用的資料來源中,可能指的是我們現有摩西五經中較早期的法典之一。摩西五經在約沙法時代以我們現在的形式存在,這種可能性不大。

歷代志下 17:10 10–13(列王紀上無平行經文)。約沙法的偉大。10. **耶和華的懼怕**] 參閱創世記 35:5。

歷代志下 17:11 11. **進貢的銀子**] 修訂版譯作「作為貢物的銀子」。**亞拉伯人**] 參閱歷代志下 21:16。**羊群**] 參閱列王紀下 3:4。

歷代志下 17:12 12. **營寨**] 希伯來文 **בִּירָנִיּוֹת**(bîrâniyyôth);參閱歷代志下 27:4(同一個詞);以及歷代志下 26:10(「高樓」)。現今從大馬士革到麥加的朝聖之路上,散佈著許多這樣的小型營寨或高樓,以確保道路安全。**積貨城**] 參閱歷代志下 11:11-12。

歷代志下 17:13 13. **許多事務**] 修訂版譯作「許多工程」。

歷代志下 17:14 14. **這些是他們的數目**] 修訂版譯作「這是他們的點數」。**他們宗族**] 修訂版譯作「他們父家」。**亞拿為首領**] 修訂版譯作「亞拿為隊長」;參閱歷代志下 17:15,約哈難為隊長。

歷代志下 17:14-19 14–19(列王紀上無平行經文)。約沙法軍隊的數目。這裡給出的數目,如果按字面理解,必須被認為高得不可能,特別是這些數目還不包括猶大地的駐軍,而且可能代表駐紮在耶路撒冷本身的部隊(歷代志下 17:13)。參閱歷代志下 14:8 的注釋。

歷代志下 17:15 15. **次於他**] 字面意思為「在他手邊」;尼希米記 3:2;3:4-5 等處也使用相同的短語。**約哈難**] 有時拼作 Johanan。

歷代志下 17:16 16. **甘心獻上自己**] 參閱士師記 5:9。

歷代志下 17:17 17. **拿弓箭和盾牌的兵二十萬**] 修訂版譯作「二十萬拿弓箭和盾牌(或『大盾』)的兵」,即輕裝部隊;參閱歷代志下 14:8 的注釋。

歷代志下 17:18 18. **預備打仗**] 修訂版譯作「預備作戰」。在歷代志上 12:24 中,相同的短語被譯作「為打仗預備」。

歷代志下 17:19 19. **這些人都是**] 修訂版譯作「這些人都是」。參閱歷代志上 27:1,「服事王的」(使用相同的希伯來文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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