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雅登基作猶大王,
2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米該亞,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 亞比雅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3有一次亞比雅率領挑選的兵四十萬擺陣,都是勇敢的戰士;耶羅波安也挑選大能的勇士八十萬,對亞比雅擺陣。
4亞比雅站在以法蓮山地中的洗瑪臉山上,說:「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哪,要聽我說!
5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曾立鹽約,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你們不知道嗎?
6無奈大衛兒子所羅門的臣僕、尼八兒子耶羅波安起來背叛他的主人。
7有些無賴的匪徒聚集跟從他,逞強攻擊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那時羅波安還幼弱,不能抵擋他們。
8「現在你們有意抗拒大衛子孫手下所治耶和華的國,你們的人也甚多,你們那裏又有耶羅波安為你們所造當作神的金牛犢。
9你們不是驅逐耶和華的祭司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嗎?不是照着外邦人的惡俗為自己立祭司嗎?無論何人牽一隻公牛犢、七隻公綿羊將自己分別出來,就可作虛無之神的祭司。
10至於我們,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我們並沒有離棄他。我們有事奉耶和華的祭司,都是亞倫的後裔,並有利未人各盡其職,
11每日早晚向耶和華獻燔祭,燒美香,又在精[金]的桌子上擺陳設餅;又有金燈臺和燈盞,每晚點起,因為我們遵守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命;惟有你們離棄了他。
12率領我們的是上帝,我們這裏也有上帝的祭司拿號向你們吹出大聲。以色列人哪,不要與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爭戰,因你們必不能亨通。」
13耶羅波安卻在猶大人的後頭設伏兵。這樣,以色列人在猶大人的前頭,伏兵在猶大人的後頭。
14猶大人回頭觀看,見前後都有敵兵,就呼求耶和華,祭司也吹號。
15於是猶大人吶喊;猶大人吶喊的時候,上帝就使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敗在亞比雅與猶大人面前。
16以色列人在猶大人面前逃跑,上帝將他們交在猶大人手裏。
17亞比雅和他的軍兵大大殺戮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仆倒死亡的精兵有五十萬。
18那時,以色列人被制伏了,猶大人得勝,是因倚靠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
19亞比雅追趕耶羅波安,攻取了他的幾座城,就是伯特利和屬伯特利的鎮市,耶沙拿和屬耶沙拿的鎮市,以法拉音和屬以法拉音的鎮市。
20亞比雅在世的時候,耶羅波安不能再強盛;耶和華攻擊他,他就死了。
21亞比雅卻漸漸強盛,娶妻妾十四個,生了二十二個兒子,十六個女兒。
22亞比雅其餘的事和他的言行都寫在先知易多的傳上。
# 歷代志下 第十三章
歷代志下 13:1 第十三章1-2節(參列王紀上 15:1-2)。亞比雅繼位。1. 亞比雅] 在希伯來文的列王紀上中稱為亞比央(LXX. Ἀβιού,即 Abijahu)。
歷代志下 13:2 2. 米該雅] 應讀作瑪迦,參歷代志下 11:20 的注釋。
歷代志下 13:3 3. 亞比雅擺陣] 修訂版(R.V.)譯作「亞比雅接戰」。四十萬……八十萬] 值得注意的是,編年史家並未明確指出這兩支龐大軍隊在同一戰場上交鋒。在撒母耳記下 24:9(大衛數點人數)中,以色列的戰士為八十萬,猶大的戰士為五十萬。同樣地,編年史家在此可能意指以色列和猶大全部的武裝力量,而未明確說明實際參戰的人數。其措辭並不精確,因為編年史家對軍事細節興趣不大。此外,應當注意,這些數字在提及戰場之前,因此不一定包含在戰鬥的記述中。同樣地,值得注意的是,編年史家在歷代志下 13:17 並未說以色列有五十萬人在一天內陣亡(對比歷代志下 28:6)。相反,他暗示戰爭持續了一段時間(歷代志下 13:19)。
歷代志下 13:3-20 3-20節(列王紀上無平行經文)。撒瑪林之戰。本記述的歷史可能性已在導論第8節中討論。
歷代志下 13:4 4. 亞比雅站立] 亞比雅在內戰開始前嘗試進行談判是自然的,這不僅因為他在人數上處於劣勢,也因為他對叛變的支派有著強而有力的訴求(歷代志下 13:8;歷代志下 13:12)。同樣地,耶羅波安在利用談判掩護其計謀後(歷代志下 13:13)中斷談判也是自然的。撒瑪林山] 約書亞記 18:22 提到撒瑪林是便雅憫的一座城,而這裡的撒瑪林山則歸於以法蓮。自然的推論是,這場戰役發生在兩個王國的邊界。
歷代志下 13:5 5. 鹽約] 鹽對於獻祭的功效是必需的(利未記 2:13),因此「鹽約」成為「堅定之約」的說法(民數記 18:19)。阿拉伯人之間,作為主人和客人「一同吃鹽」的兩個人所承認的盟約神聖性是眾所周知的。然而,不一定非要吃鹽;任何食物,例如牛奶,都可以(W. R. Smith,《閃族宗教》,第270頁)。
歷代志下 13:6 6. 起來,背叛] 修訂版(R.V.)譯作「起來,反叛」。
歷代志下 13:7 7. 聚集] 修訂版(R.V.)譯作「聚集了」。彼列的子孫] 修訂版(R.V.)譯作「彼列的兒子」(旁註:無用之人)。「無用之人」的普遍意義很清楚,但「彼列」(Belial)的確切含義,以及這個詞是專有名詞還是普通名詞,目前無法確定。年幼] 字面意思是「一個孩子」。如果這個詞要按字面理解,那麼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羅波安登基時已經四十一歲(歷代志下 12:13)。然而,這個詞很可能被比喻性地用來形容一個在治理經驗上「年幼」(正如他的行為所顯示的)的人;所羅門(列王紀上 3:7)也稱自己為「小孩子」,他只是想表達他意識到自己的能力與擺在他面前的巨大任務相比是多麼微小。參歷代志上 29:1。心裡膽怯] 亦即,根據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理解力薄弱,因為心被認為是思想的所在地。或者我們可以將希伯來語短語翻譯為申命記 20:8 中的「膽怯」。
歷代志下 13:9 9. 趕出] 修訂版(R.V.)譯作「被趕出」;參歷代志下 11:14 的注釋。自潔] 字面意思是「填滿他的手」。摩西受指示(出埃及記 29:1ff.)透過三種儀式膏立亞倫和他的兒子為祭司:(1)膏抹他們,(2)填滿他們的手,即將祭牲交給他們,他們將手按在祭牲上,(3)使他們成聖,即將祭牲的一些血灑在他們身上。一隻公牛犢和七隻公羊] 亞倫的祭司是用一隻公牛犢和兩隻公羊膏立的(出埃及記 29:1)。
歷代志下 13:10 10. 事奉耶和華的祭司,都是亞倫的子孫] 修訂版(R.V.)譯作「我們有事奉耶和華的祭司,就是亞倫的子孫」。辦理事務] 修訂版(R.V.)譯作「在他們的工作中」(即如上所述事奉耶和華)。祭司法典的理想之一是利未人應被限制在協助祭司的職責上,並應被阻止自行執行祭司職能。編年史家顯然同情這個理想,但它並非總能實現。
歷代志下 13:11 11. 每日早晚] 出埃及記 29:38-42。香] 出埃及記 30:7。又擺設陳設餅] 字面意思是「並擺設餅的排列」。這裡用於「陳設餅」的希伯來語短語表示排列成祭物的餅。另一個術語是「陳列餅」,即不斷擺設在耶和華面前的餅(出埃及記 25:30)。燈臺] 出埃及記 25:31ff;出埃及記 40:24-25。
歷代志下 13:12 12. 神親自與我們同在,作我們的元帥] 修訂版(R.V.)譯作「神與我們同在,作我們的首領」。吹響號筒] 修訂版(R.V.)譯作「吹響警報的號筒」(民數記 10:9)。亞比雅在此以聖戰威脅他的對手。
歷代志下 13:13 13. 耶羅波安設下伏兵] 當亞比雅試圖動搖北方軍隊的忠誠時,北方領袖也沒閒著。
歷代志下 13:15 15. 大聲呼喊] 這種呼喊具有宗教儀式的性質;參約書亞記 6:10;約書亞記 6:16,其中使用了相同的希伯來詞。神擊殺耶羅波安] 參歷代志下 14:12。
歷代志下 13:17 17. 五十萬] 將此陳述與歷代志下 28:6 對比,「一日之內殺了十二萬人」。本段經文中缺少「一日之內」這個短語是意味深長的。考慮到編年史家對軍事事務本身興趣不大,以及他對此類語言的鬆散性,似乎很可能他意圖讓五十萬代表的不是單一戰役的損失,而是整個戰役的損失。歷代志下 13:19 暗示還有一些進一步的戰鬥發生。即便如此,損失無疑是被誇大了。
歷代志下 13:18 18. 因為他們倚靠] 參歷代志下 12:2 的注釋。
歷代志下 13:19 19. 伯特利] 伯特利顯然隨後被北方王國收復;參列王紀下 10:29。值得注意的是,經文並未提及金牛犢的奪取。它可能在城市被攻佔之前已被移走以保安全。耶沙拿] 這個地方的確切位置不詳,僅在此處提及。它已被認定為 Ain Sînia,位於伯特利以北不遠處。以法蓮] 修訂版(R.V.)譯作「以弗崙」(依循 C’thîb,而欽定版 A.V. 則與 K’rî 一致)。以法蓮是以弗崙的後期形式,正如撒瑪林(以斯拉記 4:10;以斯拉記 4:17)是撒瑪利亞(Shomron)的形式。這個地方已被認定為 eṭ-Ṭaiyebeh,位於 Ain Sînia 東南方,伯特利(Beitin)東北方。它可能就是主耶穌在使拉撒路復活後退隱的以法蓮城(約翰福音 11:54)。
歷代志下 13:20 20. 耶和華擊打他,他就死了] 相同的短語也用於拿八的死(撒母耳記上 25:38);它暗示了突然性或其他不尋常的情況(參使徒行傳 12:13,希律亞基帕的死)。在列王紀上 14:20 中,只是簡單地說「耶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
歷代志下 13:21 21, 22節。亞比雅統治的結語。21. 娶了] 修訂版(R.V.)譯作「娶了」。這裡提及的眾多妻子(十四個)是亞比雅財富和地位的象徵。
歷代志下 13:22 22. 在書上] 修訂版(R.V.)譯作「在注釋書上」,希伯來文 **מִדְרָשׁ**(midrash)。參導論第5節。易多] 參歷代志下 9:29 的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