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羅門定意要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
2所羅門就挑選七萬扛抬的,八萬在山上鑿石頭的,三千六百督工的。
3所羅門差人去見泰爾王希蘭,說:「你曾運香柏木與我父大衛建宮居住,[求你也這樣待我]。
4我要為耶和華-我上帝的名建造殿宇,分別為聖獻給他,在他面前焚燒美香,常擺陳設餅,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定的節期獻燔祭。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
5我所要建造的殿宇甚大;因為我們的上帝至大,超乎諸神。
6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他居住的,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呢?我是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嗎?不過在他面前燒香而已。
7現在求你差一個巧匠來,就是善用金、銀、銅、鐵,和紫色、朱紅色、藍色[線],並精於雕刻之工的巧匠,與我父大衛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所預備的巧匠一同做工;
8又求你從黎巴嫩運些香柏木、松木、檀香木到我這裏來,因我知道你的僕人善於砍伐黎巴嫩的樹木。我的僕人也必與你的僕人同工。
9這樣,可以給我預備許多的木料,因我要建造的殿宇高大出奇。
10你的僕人砍伐樹木,我必給他們打好了的小麥二萬歌珥,大麥二萬歌珥,酒二萬罷特,油二萬罷特。」
11泰爾王希蘭寫信回答所羅門說:「耶和華因為愛他的子民,所以立你作他們的王」;
12又說:「創造天地的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賜給大衛王一個有智慧的兒子,使他有謀略聰明,可以為耶和華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
13「現在我打發一個精巧有聰明的人去,他是我父親希蘭所用的,
14是但[支派]一個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泰爾人,他善用金、銀、銅、鐵、石、木,和紫色、藍色、朱紅色[線]與細麻製造各物,並精於雕刻,又能想出各樣的巧工。請你派定這人,與你的巧匠和你父-我主大衛的巧匠一同做工。
15我主所說的小麥、大麥、酒、油,願我主運來給眾僕人。
16我們必照你所需用的,從黎巴嫩砍伐樹木,紮成筏子,浮海運到約帕;你可以從那裏運到耶路撒冷。」
17所羅門仿照他父大衛數點住在以色列地所有寄居的外邦人,共有十五萬三千六百名;
18使七萬人扛抬材料,八萬人在山上鑿石頭,三千六百人督理工作。
# 歷代志下 第二章
歷代志下 2:1 第二章。所羅門為建造聖殿所作的準備 1, 2(= 歷代志下 2:17-18 [1:18, 歷代志下 2:1, 希伯來文] 如下;列王紀上 5:15)。搬運工與鑿石工 1. 定意] 修訂本(R.V.)作「決意」,如列王紀上 5:5。為著名] 參閱歷代志上 22:7;22:10;22:19;28:3;29:16。為他自己的國建造宮殿] 見列王紀上 7:1-8。
歷代志下 2:2 2. 數點] 此處提及的十五萬搬運工與鑿石工,據稱是外邦人(歷代志下 2:17)。此說法得到列王紀上 5:15 的證實,該處將他們與從全以色列徵召的三萬鑿石工(同上,列王紀上 5:13)區分開來。這三萬以色列人每三個月服役一個月,而十五萬外邦人顯然是持續工作。參閱歷代志下 8:9,注釋。在山上] 修訂本(R.V.)作「在眾山中」。希伯來文表達方式不確定。
歷代志下 2:3 3. 戶蘭] 希蘭(列王紀上 5:1 [15, 希伯來文])的另一種形式,而希蘭是亞希蘭(希伯來文,Aḥ ? 「兄弟」與 râm 「高舉」)的縮寫形式。另一種形式是希隆(列王紀上 5:10;見修訂本(R.V.)旁注)。腓尼基語的元音符號比古希伯來語更少,因此此名稱的形式不確定。你曾差遣他運送香柏木] 見歷代志上 14:1 = 撒母耳記下 5:11。
歷代志下 2:3-10 3–10 [2–9, 希伯來文](= 列王紀上 5:2-6)。所羅門致戶蘭的信 此段在《歷代志》中比《列王紀》更為詳盡,《列王紀》沒有與所羅門關於聖殿的言論(歷代志下 2:4-6)相平行的內容。此外,歷代志下 2:7(請求一位「巧匠」)也沒有比列王紀上 7:13 更接近的平行經文。對於歷代志下 2:10,在《列王紀》中也沒有嚴格的平行經文。
歷代志下 2:4 4. 常設的陳設餅] 見歷代志上 9:32,注釋;利未記 24:5-9。在節期] 修訂本(R.V.)作「在所定的節期」。參閱歷代志上 23:31,注釋。
歷代志下 2:6 6. 能] 字面意義為「保有力量」;歷代志上 29:14。參閱歷代志下 6:2;6:18。燒獻祭物] 修訂本(R.V.)作「燒香」。
歷代志下 2:7 7. 能雕刻] 字面意義為「知道如何雕刻」。與巧匠一同雕刻] 修訂本(R.V.)作「雕刻各樣雕刻品,與巧匠一同工作」。雕刻即「雕鑿」。參閱列王紀上 6:29。我父曾預備] 見歷代志上 22:15。
歷代志下 2:8 8. 松木] 修訂本(R.V.)旁注作「柏木」(然而柏木現今並非黎巴嫩的本土樹種)。亞勒木] 在列王紀上 10:11-12 中稱為檀香木(almug trees),並描述為來自俄斐。根據列王紀上 5:8,所羅門只要求香柏木和「松木」;因此此處提及亞勒木可能不正確。亞勒木或許是檀香木。
歷代志下 2:10 10. 份量] 希伯來文作「歌珥」(cors)。一歌珥等於一賀梅珥(homer)= 393.9 公升。打好的麥子] 列王紀上 5:11 作「作食物的麥子」。此處文本有疑問,「打好的麥子」一詞未見於其他地方,其意義不確定。大麥] 大麥和酒未在列王紀上 5:11 中提及;該處只提及麥子和油。二萬罷特油] 在列王紀上 5:11(希伯來文)作「二十歌珥純油」。由於十罷特(baths)等於一歌珥,因此《歷代志》中記載的數量是《列王紀》中數量的百倍(7878 公升)。
歷代志下 2:11 11–16 [10–15, 希伯來文](= 列王紀上 5:7-9)。戶蘭對所羅門的答覆 11. 曾愛] 修訂本(R.V.)作「愛」。參閱歷代志下 9:8。
歷代志下 2:12 12. 智慧和聰明] 修訂本(R.V.)作「明辨和聰明」(如歷代志上 22:12,修訂本(R.V.))。可以建造] 修訂本(R.V.)作「應當建造」。
歷代志下 2:13 13. 我已差遣] 根據列王紀上 7:13,所羅門自己差人去請巧匠戶蘭。我父戶蘭的] 修訂本(R.V.)旁注作「就是我父戶蘭」,更佳。戶蘭王稱巧匠戶蘭為「我父」,作為尊稱。參閱歷代志下 4:16。
歷代志下 2:14 14. 屬但支派的] 在列王紀上 7:14 中作「屬拿弗他利支派的」。《歷代志》的讀法可能源於出埃及記 31:6(帳幕的巧匠之一奧何利亞伯是但支派的)。能想出一切交給他的設計,與你的巧匠一同工作] 修訂本(R.V.)作「能設計任何設計:使他與你的巧匠一同有指定的位置」。
歷代志下 2:16 16. 約帕] 希伯來文作「雅弗」(Japho),即現代的雅法(Yâfâ)。
歷代志下 2:17 17, 18 [16, 17, 希伯來文](參閱 2)。搬運工與鑿石工 17. 他父親大衛] 見歷代志上 22:2。
歷代志下 2:18 18. 三千六百名監工] 在列王紀上 5:16 中作「三千三百名」。希伯來文的「三」(在英文中可用字母 SLS 表示)很容易被誤寫為「六」(在英文中作 SS)。參閱歷代志下 8:10(= 列王紀上 9:23)。作工] 即「在工作上」,「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