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撒母耳記上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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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和本 撒母耳記上 第3章

1童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

2一日,以利睡臥在自己的地方;他眼目昏花,看不分明。

3上帝的燈在上帝耶和華殿內[約]櫃那裏,還沒有熄滅,撒母耳已經睡了。

4耶和華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說:「我在這裏!」

5就跑到以利那裏,說:「你呼喚我?我在這裏。」以利回答說:「我沒有呼喚你,你去睡吧。」他就去睡了。

6耶和華又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呼喚我?我在這裏。」以利回答說:「我的兒,我沒有呼喚你,你去睡吧。」

7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也未得耶和華的默示。

8耶和華第三次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又呼喚我?我在這裏。」以利才明白是耶和華呼喚童子。

9因此以利對撒母耳說:「你仍去睡吧;若再呼喚你,你就說:『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撒母耳就去,仍睡在原處。

10耶和華又來站着,像前三次呼喚說:「撒母耳啊!撒母耳啊!」撒母耳回答說:「請說,僕人敬聽!」

11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叫聽見的人都必耳鳴。

12我指着以利家所說的話,到了時候,我必始終應驗在以利身上。

13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

14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說:『以利家的罪孽,雖獻祭奉禮物,永不能得贖去。』」

15撒母耳睡到天亮,就開了耶和華的殿門,不敢將默示告訴以利。

16以利呼喚撒母耳說:「我兒撒母耳啊!」撒母耳回答說:「我在這裏!」

17以利說:「[耶和華]對你說甚麼,你不要向我隱瞞;你若將上帝對你所說的隱瞞一句,願他重重地降罰與你。」

18撒母耳就把一切話都告訴了以利,並沒有隱瞞。以利說:「這是出於耶和華,願他憑自己的意旨而行。」

19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

20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

21耶和華又在示羅顯現;因為耶和華將自己的話默示撒母耳,撒母耳就把這話傳遍以色列地。

# 撒母耳記上 第3章

撒母耳記上 3:1-10 第3章1-10節。撒母耳蒙召。
1. 這孩子撒母耳] 根據約瑟夫(Josephus)的記載,當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時,他剛滿十二歲。在後來的時代,這個年齡是猶太男孩生命中的一個關鍵點。他那時成為「律法之子」,並被視為對遵守律法負有個人責任。耶穌「這孩子」第一次與父母上耶路撒冷,也是在十二歲的時候(路2:42)。
事奉] 參閱撒上2:11;撒上2:18。
稀少] 更確切地說,是罕見。在宗教普遍衰落之際,來自神的先知性傳達幾乎完全停止了。參閱摩8:11;詩74:9。我們讀到在士師時代只有兩位先知(士4:4;士6:8)。
沒有公開的異象] 更確切地說,沒有異象公開傳播。這個詞在代下31:5中用於頒布法令(英譯本為「傳開」)。當時沒有公開承認的先知,其「話語傳遍以色列」。

撒母耳記上 3:2 2. 那時] 這種翻譯是可能的,但希伯來文的字面意思是「在那一天」,即在撒母耳生命中留下深刻印記的那個難忘的日子。七十士譯本(LXX)和拉丁通行本(Vulg.)亦然。從「以利」到「睡了」的詞句構成一個括號,描述撒母耳蒙召時的環境。(1) 以利躺臥在他的地方。(2) 他的眼睛開始昏花,以致不能看見。這些子句解釋了為何撒母耳聽到聲音時會跑到以利那裡。他自然會認為這位體弱半盲的老人需要一些幫助。(3) 神的燈還沒有熄滅。這標誌著夜間的時間是在黎明前不久,那時聖所中的聖光會變得昏暗或被熄滅。(4) 撒母耳躺臥在耶和華的殿中,神的約櫃在那裡。希伯來文的語序要求這樣翻譯。「殿」這個詞包括會幕周圍的建築物(參閱撒上1:9的注釋),以利和撒母耳就睡在其中一些房間裡,當然不是在會幕本身。約櫃被明確提及,因為它是發出聲音之那位臨在的看得見的象徵。
昏花] 即「變暗」,源自古英語 weaxan,德語 wachsen。這個詞在現代英語中已不再普遍使用。威克里夫(Wiclif)譯為「看哪,田野的百合花,它們如何生長」。
神的燈] 這七燈臺的金燈臺,在此是最後一次被提及,立在聖所的南邊,對著陳設餅的桌子(出25:31-37)。它每天晚上點亮(出27:20-21;出30:7-8),並在早晨熄滅。在所羅門的聖殿中,它被十個獨立的燈臺取代,但在第二聖殿中,單一的燈臺又被恢復。耶路撒冷被攻陷後,提多(Titus)將它帶到羅馬,它在提多凱旋門上的浮雕中顯著地出現,我們熟悉的燈臺形象就是從那裡來的。

撒母耳記上 3:4 4. 我在這裡] 希伯來文是「看哪,我」,這是表達專注於呼喚並準備服從的常用語。參閱創22:1;賽6:8。

撒母耳記上 3:5 5. 他就跑] 注意撒母耳樂意服事這位年邁的祭司,他的屬靈父親。

撒母耳記上 3:6 6. 你呼喚我] 簡單地說,你呼喚了,如撒上3:5,以及撒上3:8。原文中沒有額外的強調。

撒母耳記上 3:7 7. 那時撒母耳,等等] 這節解釋了撒母耳為何未能認出那個聲音。「認識耶和華」在這裡指的不是虔誠的以色列人普遍的宗教知識,而是透過個人啟示所傳達的特殊知識。這個詞組在撒上2:12中以不同的意義使用。

撒母耳記上 3:10 10. 耶和華又來站著] 希伯來文是強調的:「祂顯現自己」。聲音變成了異象(撒上3:15)。參閱創15:1;民12:6-8。舊約中耶和華或耶和華使者的可見顯現,是道成肉身的預表。

撒母耳記上 3:11 11-14節。宣告以利家的厄運。
11. 我必行] 我正在行。這場災難是確定的。在神看來,未來如同現在。
凡聽見的人,兩耳都必發響] 這個表達再次出現在王下21:12和耶19:3。在後者經文中,可能隱含著對此處經文的提及,暗示示羅的毀滅與耶路撒冷的毀滅之間的比較,這種比較在耶利米書中其他地方也有出現(耶7:12-14,耶26:6)。如此預言的可怕災難,是以色列即將被非利士人擊敗,以利兒子和以利本人死亡,約櫃被擄,以及國家聖所的荒涼。

撒母耳記上 3:12 12. 我所說的一切話] 見第2章27-36節。
我開始,也必作成] 字面意思是「開始和結束」,即從頭到尾,完全徹底地。

撒母耳記上 3:13 13. 因為我已經告訴他] 希伯來文可以翻譯為 (a) 我已經向他顯明,我永遠審判他的家:或 (b) 我將向他顯明,我將永遠審判他的家。如果採用第一種翻譯,這些話指的是先知已經宣告的厄運:如果採用第二種翻譯,這些話應與前一節聯繫起來,表示即將來臨的災難將是以利的一個記號,表明對他家的審判是永久且不可逆轉的。參閱撒上2:34。
審判] 即懲罰,如結7:3等。
因他所知道的罪孽] 拉丁通行本(Vulgate)和路德(Luther)譯為「因他的罪孽,因為他知道他的兒子們行事可恥:」將審判描述為因以利自己作為父親(申21:18)、大祭司(申17:12)和士師的失職,未能制止他兒子們的不當行為而施加的。但英譯本的翻譯,將以利兒子們的罪孽作為審判的依據,是可能的,並且與撒上3:14更為吻合。
使自己卑賤] 在其他地方,希伯來文這個詞總是表示咒詛或褻瀆,在這裡最好翻譯為「使自己受咒詛」。有一個猶太傳統認為,原始讀法是「咒詛我」,但抄寫員出於敬畏而修改了。七十士譯本(LXX)的翻譯「因為他的兒子們褻瀆神」,給出了相同的意義,與現有希伯來文本的輕微改動相符。以利的兒子們在神面前以他們可恥的行為褻瀆了神,輕視了祂。
他不制止他們] 但僅僅滿足於溫和的勸誡(撒上2:23),而不是將他們從他們如此嚴重濫用的聖職中革除。由於這種軟弱的縱容,他成了他們罪惡的同夥。

撒母耳記上 3:14 14. 永不得贖] 字面意思是,「不能遮蓋自己;不能為自己贖罪」。以利的兒子們「明知故犯」,違背了亮光和警告而犯罪,對於這樣不悔改的擅自犯罪者,律法沒有贖罪之法。參閱民15:27-31。他們家的厄運被宣告,並由神的誓言所確認。然而,很明顯,這些話首先指的是以利家族的暫時性懲罰。參閱賽22:14。
祭物和供物] 見撒上2:29的注釋。

撒母耳記上 3:15 15-18節。信息傳達給以利。
15. 耶和華殿的門] 由於會幕僅由幔子關閉,我們必須假定指的是會幕所在圍場的門。參閱撒上1:9的注釋。我們在此偶然得知撒母耳在示羅所執行的事奉性質。他擔任次級利未人。參閱代上15:23;詩84:10。
撒母耳懼怕將異象告訴以利] 他自然不願將這致命的信息傳達給他所愛戴和尊敬的人。

撒母耳記上 3:17 17. 耶和華對你說了什麼事呢?] 「耶和華」這個詞不在希伯來文中。如同撒上3:9,這裡默認說話者是耶和華。請注意以利如何先簡單地詢問所發生的事,然後要求一個完整的陳述,最後懇求撒母耳不要向他隱瞞任何事。
願神重重地降罰於你] 字面意思是:「願神這樣待你,並加倍地待你。」這種起誓的形式是撒母耳記和列王記的特徵,其中出現了十一次。在其他地方,只在得1:17中出現過一次。

撒母耳記上 3:18 18. 一點不留] 希伯來文是「所有話語」,即「所有事情」。Whit 源自古英語 A.-S. wiht,意為「事物」。
這是耶和華] 他是耶和華。關於這項認信所蘊含的深層意義,請參閱出34:5-7。以利儘管有許多過失,但內心仍忠於神。他毫無怨言地順服神的判決,將自己和他的家交在神手中。比較亞倫(利10:3)、約伯(伯1:21;伯2:10)和希西家(賽39:8)的順服。但這是一種軟弱性格的被動順服。儘管他耐心地順服神的旨意,但他不會奮起去執行。

撒母耳記上 3:19 撒上3:19至撒上4:1。撒母耳在以色列被確立為先知。
19. 耶和華與他同在] 這是所有「希伯來歷史英雄」力量的唯一來源;對於亞伯拉罕,創21:22;雅各,創28:15;約瑟,創39:2;摩西,出3:12;約書亞,書1:5;基甸,士6:16;大衛,撒上16:18;撒上18:14。
一句話都沒有落空] 他先知性預言的實現,證明了他的神聖使命。參閱申18:21-22。「落空」在所有語言中都是「失敗」的自然比喻。比較希臘文 **πίπτειν**(piptein),拉丁文 cadere。撒上3:12中譯為「成就」的詞,其字面意思恰好相反,意為「興起」。

撒母耳記上 3:20 20. 從但到別是巴] 這是表示以色列全境的常用語。它首次出現在士20:1,在撒母耳記中很常見,但在王國分裂後自然消失,只再次出現一次,而且是在北方王國陷落之後(代下30:5)。
但——最初是利善或拉億,一個西頓人的殖民地——被一群但人攻佔、殖民並重新命名(書19:47;士師記18章)。它是聖地最北端的城鎮,坐落在一座山上,約旦河的主要源頭之一從山腳湧出,流經肥沃的平原,流向米倫湖。耶羅波安在這裡設立了一隻金牛犢(王上12:29-30),但不久之後就被便哈達(Benhadad)洗劫(王上15:20),此後我們再也沒有聽說過它。然而,它的名字可能至今仍存。但(Dan)= 士師,這座山至今仍被稱為 Teil-el-Kady = 「士師之丘」,而這條溪流則名為 el-Leddân,這可能是但(Dan)的訛傳。參閱羅賓遜(Robinson)的《巴勒斯坦聖經研究》(Biblical Researches in Palestine),第三卷,390頁及以後。
別是巴(Beer-sheba)= 「誓約之井」,因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在那裡立約而得名(創21:31;比較創26:31-33):或者可能是「七之井」,暗示用七隻母羊羔來確認盟約(創21:29-30)。它位於該地最南端,靠近沙漠邊界。它是列祖歷史上的一個著名地點。(1) 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常住在這裡(創22:19;創28:10;創46:1)。(2) 撒母耳的兒子們在這裡被立為士師(撒上8:2)。(3) 以利亞逃避耶洗別時來到這裡(王上19:3)。(4) 在阿摩司時代,它顯然是偶像崇拜的中心(摩5:5;摩8:14)。(5) 它最後一次被提及是作為猶太人從被擄之地歸回後重新佔領的城鎮之一(尼11:27)。別是巴的遺址毫無疑問,因為這個名字至今仍以阿拉伯語 Bîr es-Sebâ = 「七之井」或「獅子之井」的形式存在。有兩口主要的井和五口較小的井。「兩口主要井的水都純淨甘甜,水量充沛:確實是我們離開西奈以來發現最好的。兩口井周圍都有石製飲水槽,供駱駝和羊群使用;這些無疑是古時用於當時在附近山丘上吃草的羊群。井緣石因用繩索手動汲水而磨損得很深。」羅賓遜(Robinson),《聖經研究》(Bib. Res.)第一卷,204頁。但康德中尉(Lieutenant Conder)卻令人失望地發現,其磚石結構並不是很古老。大井中有一塊石頭刻有阿拉伯文銘文,日期為公元十二世紀。帳篷工作(Tent Work),第二卷,96頁。
被確立] 或「被發現忠信」、「被認可」。希伯來文這個詞與撒上2:35中譯為「忠信的祭司」、「堅固的家」的詞相同;這裡的使用似乎表明撒母耳的蒙召是那預言開始實現的標誌。

撒母耳記上 3:21 21. 又顯現] 在異象中顯現自己。參閱撒上3:10;撒上3:15;以及古代先知的稱號「先見」(撒上9:9)。
藉著耶和華的話] 藉著將先知信息傳達給撒母耳。撒上3:1所描述的情形現在被逆轉了。「耶和華的話」不再「稀少」,異象「公開傳播」。
第4章1節。撒母耳的話傳遍以色列] 撒母耳將他所領受的神聖啟示傳達給全以色列。這句話應該作為第3章的結尾,而不是第4章的開頭。如果放在後者的位置,它自然會意味著是撒母耳召集全以色列參與對非利士人的災難性戰爭。但他從未在戰爭中被提及,至少二十年內也沒有再次出現(撒上7:2-3),儘管他在此處記載的先知活動很可能與非利士人的壓迫同時發生,在此期間他日益增長的影響力使他被視為未來的民族拯救者。七十士譯本(Sept.)在此與現有希伯來文本有相當大的差異。省略明顯的重複,撒上3:21如下:「耶和華又在示羅顯現,因為耶和華向撒母耳顯現。以利年紀老邁,他的兒子們行事悖逆,他們在耶和華眼中行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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