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撒母耳記上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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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和本 撒母耳記上 第2章

1哈拿禱告說: 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 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 我的口向仇敵張開; 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

2只有耶和華為聖; 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 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上帝。

3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 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 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上帝, 人的行為被他衡量。

4勇士的弓都已折斷; 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5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 飢餓的,再不飢餓。 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 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

6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 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

7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 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

8他從灰塵裏抬舉貧寒人, 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 使他們與王子同坐, 得着榮耀的座位。 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 他將世界立在其上。

9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 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 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10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 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 必審判地極的人, 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 高舉受膏者的角。

11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

12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13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14將叉子往罐裏,或鼎裏,或釜裏,或鍋裏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15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16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17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18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着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19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着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20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21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22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23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24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26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27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28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29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30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31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32在[上帝]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33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34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35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36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 撒母耳記上 第二章

撒母耳記上 2:1 1. **哈拿禱告說**] 這段詩篇的描述並非不恰當,因為禱告包含感恩與讚美。參閱「哈巴谷的禱告」(哈巴谷書 3:1);以及「大衛的禱告」作為他詩篇的總稱(詩篇 72:20)。**歡喜**] 歡欣鼓舞或凱旋,一個強烈的詞。**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 = 「我獲得了極大的榮耀,而這榮耀的作者是耶和華。」角經常被用作象徵 (a) 力量(申命記 33:17);(b) 榮譽(約伯記 16:15)。「高舉角」意指「提升到權力或尊嚴的地位」。參閱詩篇 89:17;詩篇 148:14。這個比喻可能源自帶角的動物,牠們昂首挺胸,與現今東方婦女佩戴的角飾無關。在拉丁詩人中也有此用法,例如奧維德(Ovid)《愛的藝術》(Ars Amatoria)1. 239,「Tum pauper cornua sumit」=「鼓起勇氣」。**我的口向我的仇敵張開**] 「我的口向我的仇敵大大張開」;我不再在他們面前沉默。參閱詩篇 38:13-14。在撒母耳記上 1:7-8 中,暗示哈拿沒有回應毗尼拿的嘲諷。**你的救恩**] 參閱路加福音 1:47。「救恩」在舊約中意指 (a) 拯救,從各種危險或逆境中解救(撒母耳記上 14:45);(b) 幫助,實現拯救的力量,無論是神聖的還是人為的(詩篇 35:3)。

撒母耳記上 2:1-11 撒母耳記上 2:1-11. **哈拿之歌** 哈拿的歌是一篇真正的預言。她受感動「在自己的個人經歷中辨識出神聖經濟的普遍法則,並認識到其對整個神國進程的意義。」她剛獲得的從驕傲對手那裡的拯救,只是耶和華對世界道德治理偉大原則的一個實例,這些原則在主基督透過謙卑走向勝利的升高中得到了最充分的闡釋,並且只有當「這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時,才會完全實現。因此,她自己的特殊情況很快就被對神護理更廣闊的視角所取代。未能認識到這一點,導致批評家否認這首歌的真實性,並推測一些古老的凱旋戰歌被編者錯誤地置於哈拿口中。一個簡要的分析將有助於解釋思想的聯繫。「耶和華是我拯救的唯一作者。祂將是我歌頌的主題。沒有誰能與祂的聖潔、能力、信實相比:在祂面前,所有驕傲的誇口者都當靜默!祂知道你們的思想,衡量你們的行為。觀察人類命運的變遷:驕傲的被降卑,謙卑的被高舉:這是耶和華的作為:因為祂是宇宙全能的統治者。祂引導並保守祂的聖徒,並毀滅惡人。願祂最終擊敗祂的仇敵,審判世界,並建立祂受膏者的國度!」《尊主頌》(路加福音 1:46-55)應與哈拿之歌仔細比較,前者是後者的迴響而非模仿。兩者的相似之處在於思想和語氣,而非實際語言,這為這首讚美詩與哈拿處境的恰當性提供了最細膩而寶貴的見證。詩篇 113 篇是兩者之間的連接環節。

撒母耳記上 2:2 2. **磐石**] 常用來比喻耶和華的力量、信實和不變。參見申命記 32:4;撒母耳記下 22:32。

撒母耳記上 2:3 3. **狂傲的話**] 這是「傲慢」(arrogance)的舊式寫法(參見「無辜」(innocency)之於「無罪」(innocence)),源自拉丁文 *arrogantia*。它意指「要求超出自己應得的」、「僭越」、「驕傲」。**知識**] 希伯來文是複數,表示多樣而廣泛的知識。**藉著祂,行為被衡量**] 耶和華知道人心,並以其真實價值評估人的行為。參見箴言 16:2;箴言 24:12。這個解釋可能是正確的,但希伯來文也可以翻譯為「祂(即上帝)的行為被衡量」,或「被測量」:即是公正和正確的。參見以西結書 18:25 中相同詞的用法,「我的道豈不公平嗎?」**藉著祂** 是 Qrî 或傳統讀本(參見第 14 頁)。Kthîbh 或書寫文本則以「不」取代「藉著祂」,這兩個詞發音相似但拼寫不同。這可以翻譯為「雖然行為未被衡量」,或以疑問句形式翻譯為「難道行為未被衡量嗎?」

撒母耳記上 2:4 4. **勇士的弓都折斷**] 弓是主要的戰爭武器之一(撒母耳記下 1:22)。弓被折斷是失敗的自然象徵。「以力量束腰」(詩篇 18:39)這個比喻源自為積極勞動而「束緊腰帶」的習慣。

撒母耳記上 2:4-5 4, 5. 這種知識和公義按各人所應得的分配,並出乎意料地扭轉生命境況。西拿基立的軍隊被殲滅:基甸的一小撮人卻凱旋。

撒母耳記上 2:5 5. **停止**] 即是安息:不再需要勞苦;或,不再飢餓。**七個**] 一個完美的家庭。參閱路得記 4:15。**衰弱**] 因失去兒女而衰弱。參閱耶利米書 15:9。

撒母耳記上 2:6 6. **陰間**] 希伯來文 Sheol,在英文譯本中被譯為「墳墓」(grave)、「地獄」(hell)、「坑」(pit),指神秘的、看不見的世界,是所有已逝靈魂的居所,無論義人或惡人。Hell(地獄),源自古英語 helan(覆蓋、隱藏),如果我們能剝去這個詞所附帶的所有聯想,它會是一個恰當的翻譯;但由於我們無法做到這一點,最好保留希伯來文 Sheol,或採用其新約對應詞 Hades。這裡沒有直接提及復活:死亡和 Sheol 被比喻性地用於指逆境和危險的深淵;生命則指拯救和繁榮。參見詩篇 71:20;詩篇 86:13。

撒母耳記上 2:6-8 6–8. 生死、禍福的權柄都在耶和華手中。所有歷史都闡明了這個真理。希西家從陰間之門被召回:約伯受苦難試煉:大衛從羊圈被選為王:尼布甲尼撒淪為野獸:哈曼被降級,末底改受尊榮:而所有例子中最主要的是,那位「被藐視、被人厭棄的」,卻「被高舉,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撒母耳記上 2:8 8. **從塵土中**] 「坐在塵土中」(以賽亞書 47:1),或「在糞堆上」(耶利米哀歌 4:5)是東方比喻極度降格和悲慘的境況,可能源自哀悼者的習俗(約伯記 2:8);與王子為伍,坐上榮耀的寶座(約伯記 36:7)是晉升和繁榮的比喻。詩篇 113:7-9 幾乎逐字抄錄自這些經文。參閱詩篇 75:6-7。**因為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 耶和華創造並維護地球的自然框架,是祂在人類中施行道德治理的保證。參閱詩篇 75:3。「地的柱子」(參閱約伯記 9:6)是一種詩意的比喻,源自房屋的建造(參見士師記 16:26),不一定暗示任何關於地球形狀的理論。

撒母耳記上 2:9 9. 是耶和華保守祂的選民在人生旅途中不致跌倒(詩篇 56:13;詩篇 91:12);是祂讓惡人在逆境中衰弱(約伯記 5:14)或悲慘地滅亡(詩篇 31:17;詩篇 55:23);因為離了祂或與祂為敵,人的力量就是無能(撒迦利亞書 4:6)。**祂的聖徒**] 更確切地說,祂所愛的,或,祂所揀選的。希伯來文的意思是 (a) 蒙受憐憫的對象,本身不暗示品格的聖潔,而是指以色列作為立約之民,耶和華慈愛的對象;(b) 在主動意義上,指上帝的慈悲(耶利米書 3:12);指人的慈悲(撒母耳記下 22:26)。**必歸於寂靜**] 「必被滅絕」,或,「滅亡」。

撒母耳記上 2:10 10. **耶和華的仇敵**] 應譯為:耶和華,與祂爭競的必被打碎:祂必從天上向他們打雷:耶和華必審判地極:願祂(或,祂必)賜力量給祂的君王,高舉祂受膏者的角。這首讚美詩的結尾部分是祈求耶和華毀滅祂的仇敵,部分是表達對此必將實現的信心。提及耶和華的審判自然引導到那些作為祂執行審判工具的人。哈拿的預言性禱告只在她兒子膏立以色列的拯救者為王時部分應驗:它指向猶太諸王所預表的彌賽亞君王,唯有在祂身上,女先知的崇高期望才能完全實現。**必被打碎**] 七十士譯本在此插入了耶利米書 9:23-24 的大部分內容。這段經文可能最初被放在旁註作為說明,後來才被納入正文。**祂的受膏者**] 這裡首次與王權職位相關聯,我們遇到了這個詞,它將成為所期待的拯救者,「彌賽亞」或「受膏者」,「基督」的特徵性稱號。七十士譯本譯為「ὑψώσει κέρας χριστοῦ αὐτοῦ」(參閱路加福音 2:26);拉丁通行本譯為「sublimabit cornu Christi sui」。參見撒母耳記上 10:1 和 撒母耳記上 12:3 的註釋。有人聲稱提及君王使這首歌的年代較晚,晚於君主制的建立。這絕非如此。君王的概念對以色列人的心靈來說並非全新。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提到了他的後裔中將有君王(創世記 17:6):摩西律法規定了君王的選舉方法和職責(申命記 17:14-20):基甸曾被邀請建立世襲君主制(士師記 8:22)。膏立也被認為是就職的常規儀式(士師記 9:8)。在普遍的無政府狀態和國家日益解體,內部腐敗和外部攻擊之下,對君王的渴望可能正在民眾心中形成具體的形狀。來到以利那裡的先知再次提到「耶和華的受膏者」(撒母耳記上 2:35)。但是,誰最配被首先選中來預見未來,莫過於那位將引導選民度過這個關鍵時期,並監督大衛-彌賽亞王國建立的母親呢?撒母耳記上第 1 章和第 2 章至 撒母耳記上 2:10 構成了猶太會堂在新年第一天宣讀的先知書選讀(Haphtarah)或經課。哈拿之歌的他爾根(Targum)或迦勒底意譯本的翻譯載於附註三,第 236 頁。

撒母耳記上 2:12 12–17. **示羅不忠的祭司** 12. **彼列的兒子**] 無用之人。參見撒母耳記上 1:16 的註釋。**他們不認識耶和華**] 對祂的品格一無所知,因此藐視祂的律法。參閱士師記 2:10;約伯記 18:21;何西阿書 4:1。

撒母耳記上 2:13 13. **祭司的規矩**] 律法指示敬拜者將祭牲的脂油連同胸和右腿獻給祭司(利未記 7:29-34)。脂油要燒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利未記 3:3-5);胸和右腿在「搖祭」和「舉祭」之後,作為獻給耶和華的儀式,成為祭司的份。何弗尼和非尼哈犯了雙重罪。(a) 他們搶奪百姓:不滿足於分給他們的份,他們派僕人打斷祭祀餐的準備,並奪取更多的份。(b) 他們侮辱耶和華,在獻給祂的部分尚未在祭壇上妥善焚燒之前,就要求他們的份(撒母耳記上 2:15)。**祭司的**] 在大多數聖經版本中誤印為「祭司的」(priest’s)。**煮**] 即是沸騰。

撒母耳記上 2:14 14. **刺入**] 這是「struck」(擊打)的舊式寫法。參閱彌爾頓(Milton)的《聖誕頌》(Ode on the Nativity),「如此甜美的音樂,從未被凡人手指彈奏。」

撒母耳記上 2:15 15. **並且**] 甚至。他們罪惡的頂點是對耶和華的冒犯。**煮熟的**] 煮沸的:「seethe」(煮)的完成式是「sod」(創世記 25:29),過去分詞是「sodden」。

撒母耳記上 2:16 16. **立刻**] 「馬上」:這是英文譯本中這個詞的常用意思,例如馬太福音 26:53。**他必回答說,不**] 希伯來文的正確讀法是「不」取代「他」。參見撒母耳記上 2:3 的註釋。

撒母耳記上 2:17 17. **那些少年人**] 何弗尼和非尼哈。**人厭惡**] 更確切地說,那些人藐視,或使耶和華的供物受輕蔑。七十士譯本省略了「那些人」。祭司職位的腐敗導致百姓的褻瀆。參閱瑪拉基書 2:8-9。「他們藉著顯示供物在他們眼中是何等卑賤,而使供物在百姓眼中變得卑賤。」

撒母耳記上 2:18 18–21. **撒母耳在會幕中的事奉** 18. **撒母耳事奉**] 作者著重描寫撒母耳與以利兒子們之間的對比。我們看到這孩子在聖所中服事以利,在耶和華面前成長,蒙耶和華和人的喜悅,被選為上帝的使者去見以利,最終重建了耶和華與祂百姓之間斷絕的交通。另一方面,我們看到何弗尼和非尼哈濫用他們的聖職,從貪婪和褻瀆墮落到公開的放蕩,不受責備或警告,最終悲慘地死於非利士人之手。**細麻布的以弗得**] 以弗得是一種覆蓋肩膀的衣服(拉丁文 *superhumerale*),用腰帶繫在腰間。它是祭司的特有服裝(撒母耳記上 2:28,撒母耳記上 22:18),但偶爾也由參與宗教儀式的人穿戴,例如大衛(撒母耳記下 6:14)。大祭司穿著特殊的以弗得(出埃及記 28:6 及以後)。

撒母耳記上 2:19 19. **小外袍**] 希伯來文 *mĕ‘îl* 指一種長款上衣,由君王(歷代志上 15:27)、先知(撒母耳記上 15:27)、有地位的人(約伯記 2:12)、貴族婦女(撒母耳記下 13:18)穿著。這個詞也用於大祭司服裝的一部分,即以弗得的外袍(出埃及記 28:31),《講者註釋》(Speaker’s Comm.)中建議,「提及年輕撒母耳穿著以弗得和外袍,結合他後來的行為,似乎表明他被上帝呼召擔任一種非凡且不正規的祭司職位,當時利未律法的規定尚未完全實施。」**每年的祭祀**] 參見撒母耳記上 1:3 的註釋。

撒母耳記上 2:19-20 19, 20. **此外,等等**] 字面意思是「哈拿常常製作……並帶給他……以利常常祝福……他們常常回到自己的家。」動詞是頻繁式,描述一種經常重複的年度習慣。

撒母耳記上 2:20 20. **為那所求於耶和華的**] 更好的翻譯是如旁註所示,作為她向耶和華所求的祈願的回報:即是代替撒母耳,她為他禱告是為了將他獻給上帝。參閱撒母耳記上 1:11;撒母耳記上 1:27-28,以及撒母耳記上 2:28 的註釋。**回到自己的家**] 字面意思是「回到他(以利加拿)的地方」。參閱創世記 18:33。

撒母耳記上 2:21 21. **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標誌著身體、道德(撒母耳記上 2:26)和屬靈(撒母耳記上 3:19-21)成長的三個階段。

撒母耳記上 2:22 22–26. **以利對他兒子們徒勞的勸誡** 22. **聽見**] 「常常聽見他兒子們所做的一切」,持續不斷地。**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 更確切地說,是服事的婦人。這個詞用於 (a) 軍事服務;(b) 利未人的服務(民數記 4:13;民數記 8:24);而且這裡和出埃及記 38:8 中提到的婦女,使用相同的詞,似乎很可能她們在會幕服務中負有常規職責。與腓尼基人敬拜亞斯他錄相關的那些可憎之事,可能助長了示羅祭司的腐敗。**會幕**] 更確切地說,是會幕,耶和華在那裡與祭司和百姓相會並交通。參見出埃及記 29:42-43。

撒母耳記上 2:23 23. **因為我聽見你們的惡行**] 更確切地說,因為我從這所有百姓那裡聽見你們的惡事。

撒母耳記上 2:25 25. **人若**] 更好的翻譯是:人若得罪人,則上帝必審判他;但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代求呢?對於人對同伴的冒犯,有第三方更高的權威來仲裁和糾正錯誤,即上帝,或上帝的代表,即正式任命的審判官;但對於人對耶和華的冒犯,沒有第三方更高的權威來作為中保代求。這很可能是一句古老的諺語,以利引用它來讓他的兒子們意識到他們所犯之罪的嚴重性,這些罪是針對耶和華的。由於希伯來文的雙關語無法翻譯,這點被模糊了,它用同一個動詞的不同語態來表達「審判」和「代求」。**審判官**] 希伯來文 *Elôhîm*,即上帝。審判官作為上帝在地上執行公義的代表(申命記 1:17),有時被稱為神(出埃及記 21:6;出埃及記 22:8-9;詩篇 82:1;詩篇 82:6),但似乎最好不要將本段經文僅限於人類的審判。**因為耶和華樂意殺他們**] 字面意思是,耶和華樂意殺他們。比較出埃及記 4:21 和約書亞記 11:20 的語氣,我們讀到耶和華使法老和迦南人的心剛硬;以及撒母耳記上 16:14,那裡說「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掃羅」。然而我們確信「耶和華喜愛憐憫」(彌迦書 7:18),並且「不喜悅那死人之死」(以西結書 18:32)。這種神聖旨意中憐憫與審判並存的奧秘(出埃及記 34:6-7)必然超越我們的理解。但必須仔細注意的是,直到法老對一再的警告充耳不聞,直到迦南人以不可容忍的惡行玷污自己,上帝才使他們的心剛硬;直到以利的兒子們無視祂的存在並違抗祂的律法,祂才決定殺他們:直到掃羅輕視他的呼召並離棄上帝,他才被上帝離棄。頑固的不悔改可能會受到司法懲罰,即撤回引導悔改的恩典。

撒母耳記上 2:26 26. **漸漸長大,又蒙喜悅**] 像耶穌的童年一樣(路加福音 2:52)。撒母耳的進步再次與何弗尼和非尼哈的墮落形成對比。

撒母耳記上 2:27 27–36. **以利家的厄運** 27. **神人**] 即受上帝差遣的先知。即使在宗教普遍衰落之際(撒母耳記上 3:1),上帝仍有祂的使者。「神人」這個稱號用於摩西、撒母耳、以利亞、以利沙等人。在列王記中尤其常見。**我豈沒有向**] 更好的翻譯是,我豈沒有確實向。參見出埃及記 4:14 及以後,出埃及記 4:27;出埃及記 12:1;出埃及記 12:43 關於向亞倫所作的啟示。**在法老家裡**] 在法老家的奴役中。

撒母耳記上 2:28 28. **他**] 也許我們應該讀作,它(亞倫的家)作我的祭司(出埃及記 28:1-4)。祭司的職能按遞增的順序提及:(a) 一般的獻祭職責,(b) 在聖所獻香(出埃及記 30:7-8),(c) 穿以弗得,即擔任大祭司,因為這裡可能指的是大祭司的以弗得(五經中唯一提及的),而不是當時所有祭司所穿的普通細麻布以弗得。參見撒母耳記上 2:18 的註釋。**在我的壇上獻祭**] 或許是「上我的壇」,在壇上事奉。但英文譯本似乎最好。**一切用火獻的祭**] 參見利未記 10:12-15。

撒母耳記上 2:29 29. **你們為何踐踏**] 更好的翻譯是,你們為何輕蔑地踐踏。**我的祭物和我的供物**] 當這些詞被區分時,譯為「祭物」(字面意思是宰殺)的詞作為一個總稱,包括所有宰殺動物的祭物;譯為「供物」(字面意思是禮物)的詞則用於無血祭,即所謂的素祭:但後者常被廣泛用於包括各種祭物,例如在撒母耳記上 2:17 中。英文譯本對這些詞的區分相當準確。**在我居所中**] 這個詞在撒母耳記上 2:32 和詩篇 26:8 中再次用於指會幕。希伯來文晦澀難懂,七十士譯本的翻譯與現有文本有相當大的差異,譯為:「你們為何用無恥的眼光看待我的供物和我的祭物?」**用一切供物中最好的**] 「用一切供物中最好的部分」,這本應屬於上帝。參見撒母耳記上 2:13 的註釋。

撒母耳記上 2:30 30. **說**] 希伯來文這個詞很少使用,除非是莊嚴的神聖宣告,如創世記 22:16,在先知書中非常常見。**我曾說你的家和你父的家必永遠在我面前行**] 上帝曾應許亞倫的家族及其所有支派將永遠在祂面前作祭司(出埃及記 29:9;民數記 25:13):但現在這道諭旨必須被撤銷,因為以利兒子們的不忠已經破壞了聖約。

撒母耳記上 2:31 31. **我必剪除你的膀臂**] = 我必毀滅你的力量。「膀臂」是「能力」、「力量」的常用表達。參閱詩篇 10:15;撒迦利亞書 11:17。這厄運的一個顯著應驗是挪伯祭司的屠殺(撒母耳記上 22:18-19)。

撒母耳記上 2:32 32. **你必在我居所中看見敵人**] 或,一個競爭者,與撒母耳記上 1:6 中譯為「對手」的詞相同。對這段難解經文的最佳解釋似乎是:「你,以你後裔的身份,將看見另一個人在我的居所中取代你的祭司職位(參閱撒母耳記上 2:29),那時國家將最繁榮,職位將最尊貴」;這裡指的是所羅門罷免亞比亞他(列王紀上 2:27)。這些詞也可以翻譯為「你必看見我居所的困苦」(參閱英文譯本旁註),那樣就指的是會幕因約櫃失落而遭受的忽視,即使當時國家在撒母耳和掃羅的領導下繁榮。這種忽視將是以利家的懲罰,因為當時的大祭司將失去他的地位和影響力。然而,七十士譯本省略了撒母耳記上 2:32,並且還有其他理由懷疑這節以及撒母耳記上 2:29 的現有希伯來文本是錯誤的。**財富**] 這裡指「福祉」、「安康」,如在《公禱書》(Litany)中「在我們一切富足的時候」。

撒母耳記上 2:33 33. **你家中的人**] 或,然而,你家中的每一個人,我必不從我的祭壇上剪除,以致你的眼目耗盡,你的心靈憂傷;即是說,仍會有人存活,為他們家族的毀滅而哀悼。「你的眼目」、「你的心靈」,因為以利與他的後裔被視為一體。但七十士譯本是「他的眼目」、「他的心靈」。**增長**] = 後裔,拉丁文 *incrementum*。**在他們年富力強之時**] 希伯來文「人」:即當他們成年時。

撒母耳記上 2:34 34. **這必是你的一個兆頭**] 一個預言的即時應驗將作為一個兆頭或保證,其餘的預言也必將實現。先知們常給予這樣的兆頭作為他們使命的憑證。參閱撒母耳記上 10:7-9;列王紀上 13:3;列王紀下 20:8-9;路加福音 1:18;路加福音 1:20。**他們必一日同死**] 參見撒母耳記上 4:11。

撒母耳記上 2:35 35. 這節經文不屬於兆頭的一部分,而是與撒母耳記上 2:33 相連。**一位忠心的祭司**] 這個預言通常被認為應驗在撒督身上,他的後裔一直擔任大祭司直到君主制結束(歷代志上 6:8-15)。但撒母耳才是指的對象,這似乎很清楚,基於以下理由。(a) 忠心的祭司顯然與以利不忠的兒子們形成對比。這指向撒母耳而非撒督。關於他蒙召的記載緊接著在第 3 章中給出,並以「以色列眾人從但到別是巴都知道撒母耳被立為耶和華的先知」作結(撒母耳記上 3:20),這與本段經文有聯繫,因為「忠心」、「堅定」和「被立」是同一個希伯來詞。隨後是何弗尼和非尼哈的死亡(第 4 章)。(b) 所應許的「堅固的家」不一定意味著祭司職位的繼承。但如果它最初確實如此,難道撒母耳兒子們的罪(撒母耳記上 8:3)不會使這特權喪失嗎,就像耶羅波安所受的完全相似的應許一樣(列王紀上 11:38)?撒母耳的後裔繁盛是清楚的,因為他的孫子希幔(歷代志上 6:33)是大衛的首席樂師,並有十四個兒子和三個女兒(歷代志上 25:1;歷代志上 25:4-5)。(c) 「他必在我受膏者面前行(不是永遠,而是)他一生的日子」(參閱撒母耳記上 1:22)。這最自然地指撒母耳,他是上帝建立王國的工具,並作為掃羅的授權顧問,佔據著獨特的地位。(d) 但有人會說,撒母耳不是祭司,只是先知兼士師。的確,他不是世襲的祭司,也從未被明確稱為祭司。但「我必為自己興起」(常用於士師)這個表達暗示著一個非凡的職位。在他有生之年,撒母耳擔任了大祭司的職位。亞倫後裔的特權因以利兒子們的腐敗而暫時中止,作為懲罰。非尼哈的兒子亞希突從未出現在歷史中。亞希亞直到掃羅第一次被棄絕,在撒母耳極其年邁之後才被提及(撒母耳記上 14:3)。撒母耳藉著代求(撒母耳記上 7:9)、獻祭(撒母耳記上 7:9-10)、祝福(撒母耳記上 9:12-13)、膏立掃羅和大衛(撒母耳記上 10:1,撒母耳記上 16:13,參閱列王紀上 1:34)來行使祭司職能。他可以與摩西相比,摩西雖然嚴格來說不是祭司,但有時被視為祭司(詩篇 99:6)。**我的受膏者**] 參見撒母耳記上 2:10,撒母耳記上 10:1,撒母耳記上 12:3 的註釋。

撒母耳記上 2:36 36. **屈身**] 字面意思是彎腰。**一塊銀子**] 希伯來文這個詞指的是乞丐會收到的那種硬幣。**一塊餅**] 更確切地說,一塊圓餅。撒母耳記上 10:3 中也使用了相同的詞(英文譯本為 loaves),指圓形扁平的餅或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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