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列王記上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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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 列王紀上 第十六章

列王紀上 16:1. 耶和華的話臨到] (和合本修訂版作「耶和華的話臨到」)此處連詞為簡單的連接詞,本節與前一章的結尾句緊密相連。哈拿尼的兒子耶戶] 這位先知在本章以及歷代志下 19:2;20:34 中被提及,他是先知哈拿尼的兒子,哈拿尼曾因亞撒與亞蘭人結盟對抗巴沙而責備亞撒(歷代志下 16:7-10)。耶戶似乎住在耶路撒冷,儘管他的先知事奉主要針對以色列國。他曾責備猶大王約沙法與亞哈結盟,並且必定比約沙法活得更久,因為約沙法王統治的歷史據說(歷代志下 20:34)記載在這位先知的著作中。因此,耶戶必定在很年輕的時候就開始了他的先知事奉。

列王紀上 16:2. 我從塵埃中提拔你] 這可能表示巴沙出身卑微;但被上帝揀選並被召喚擔任以色列統治者的職位,是從任何地位中獲得的巨大提升。作我民的君] 儘管以色列人犯了罪,他們仍然是上帝的子民。他們拒絕了祂的律法,但祂並沒有拒絕他們。人們期望巴沙的家能對耶羅波安的邪惡行徑有所改進。用他們的罪惡惹我發怒] 對於最後三個詞,七十士譯本(LXX.)作 **ἐπὶ τοῖς ματαίοις αὐτῶν**(epi tois mataiois autōn),「用他們的虛妄」;這是類似短語中常見的表達形式。參見下文,列王紀上 16:13。

列王紀上 16:3. 我必除盡巴沙的後裔,和他家的後裔] 和合本修訂版作「我必將巴沙和他的家全然除滅」。這裡我們有與列王紀上 14:10 結尾詞完全相同的表達,那裡和合本譯作「除盡餘民」。參見該處注釋。

列王紀上 16:6. 巴沙與他列祖同睡] (和合本修訂版作「巴沙與他列祖同睡」)他統治了將近二十四年。參見列王紀上 15:33 與 16:8。得撒現在已足夠顯赫,成為以色列諸王的埋葬之地。

列王紀上 16:7. 並且] (和合本修訂版作「此外」)藉著先知耶戶的手] 「此外」比和合本的「並且」更直接地連接了兩條先知信息。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先知」二字。因為] (和合本修訂版作「這都是因為」)他所行的一切惡] 上帝向巴沙發出神諭有兩個原因。這兩個原因在原文中都以相同的介詞開頭,意為「因為」,如果翻譯時在兩個子句中都使用相同的詞,則本節會更清晰。又因為他殺了] (和合本修訂版作「又因為他擊殺了」)和合本修訂版在旁注中將「他」改為「它」。這裡指的必定是耶羅波安和他的家。上帝興起巴沙,並差遣他攻擊耶羅波安,但從本節清楚看出,巴沙施加懲罰的方式並非上帝所認可的。我們可以將此與以賽亞書(以賽亞書 47:6)的語言作比較,上帝藉著祂先知的口宣告祂對祂子民的憤怒,以及祂如何將他們交在巴比倫王手中,但同時也表達祂對征服者施加殘酷的方式感到憤怒:「你沒有向他們施憐憫。」和合本修訂版將動詞譯作「擊殺了」,因為在列王紀上 15:27;15:29 中,關於耶羅波安及其家的毀滅,也是如此翻譯的。

列王紀上 16:8-14. 以拉作以色列王(歷代志中未記載) 8. 猶大王亞撒二十六年] 這些詞,像大多數其他年代日期一樣,被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在得撒作王二年] 這裡,如同列王紀上 15:33,和合本修訂版在「得撒」之後斜體插入「作王」二字,使語義更清晰。

列王紀上 16:9. 他的臣僕心利] 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他的臣僕」。這個詞用於指任何在王手下服事的官員,並沒有卑微的含義。這裡的「臣僕」是皇家軍隊的總司令。那時] (和合本修訂版作「那時」)他在得撒] 希伯來文中最強的停頓出現在這些詞之前。因此,在英文中也讓它們開始一個新的子句是很好的。亞雜,管理他家務的] 和合本修訂版(也參見和合本旁注):亞雜,管理王宮的。參見約瑟家中有類似官員的記載,創世記 43:16;43:19。這似乎表明這位管家也參與了謀殺主人的陰謀。軍隊不在基比頓的機會似乎非常有利於實施這樣的計劃。

列王紀上 16:10. 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 像往常一樣被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這裡再次,如果我們參考列王紀上 16:8,很明顯以拉的兩年並非完整的年份。

列王紀上 16:11. 他殺了] 和合本修訂版作「擊殺」。這個動詞在所有這些描述中都經常如此翻譯。心利徹底除滅,沒有留下一個男丁。他沒有留下……巴沙的家] 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這整段。

列王紀上 16:13. 他們所犯的罪,又因他們所行的] 和合本修訂版作「他們所犯的罪,又因他們所行的」,如同其他地方一樣。七十士譯本(LXX.)沒有任何詞語來表示「他們所犯的罪」。虛妄] 這個詞在舊約中常用來指假神,以及對它們的崇拜。其含義是這樣的神明一無所有,這樣的禱告也毫無結果。

列王紀上 16:15-20. 心利作以色列王。暗利被軍隊擁立為王(歷代志中未記載) 15. 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 年代注釋被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那時] (和合本修訂版作「那時」)百姓正在基比頓安營] 七十士譯本(LXX.)將「百姓」解釋為 **ἡ παρεμβολὴ**(hē parembolē)= 軍營。當然,只有軍隊和隨軍人員在非利士地。顯然,從拿答時代起,奪取基比頓的嘗試就一直在持續。但北方王國的變遷甚多,阻礙了任何戰役的進行。

列王紀上 16:16. 聽說] 得撒和基比頓之間的距離不遠,這樣的消息會很快傳到軍隊那裡。也殺了] 和合本修訂版作「擊殺」。此處改動是為了保持一致性。於是全以色列] 軍隊的聲音被視為國家的聲音。因此「全以色列」在下一節中也是如此使用。軍隊的元帥暗利] 暗利顯然是基比頓的總司令,儘管心利也是一名軍官,但他似乎沒有暗利那樣受歡迎。

列王紀上 16:17. 他們就圍困得撒] 因此得撒必定是一座設防的城鎮,而非以色列諸王單純的遊樂之地。

列王紀上 16:18. 王宮] (和合本修訂版作「王宮的堡壘」)這個詞在和合本中最常譯作「宮殿」;但在這裡和列王紀下 15:25,所需的含義是王室住所中堅固且設有良好路障的部分,任何人都可以在那裡隱退,敵人無法到達。這個名詞的詞根可能是一個表示「高度」的動詞。

列王紀上 16:19. 行惡] 參見列王紀上 15:34。心利的行為中必定有一些非常突出的舉動,表明他支持牛犢崇拜;否則在七天的統治中,他很難與耶羅波安並列,被視為引導百姓犯罪。或許他試圖以此方式贏得民心,以便在軍隊的行動為人所知之前,讓大部分國民站在他這一邊。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 和合本修訂版作「使以色列人犯罪」。對於這樣一個固定短語,沒有理由改變。

列王紀上 16:21-28. 以色列分為兩派。暗利的追隨者獲勝。暗利作王,並建造撒馬利亞(歷代志中未記載) 21. 分為兩半] 可能最初是平民百姓追隨心利,在他死後追隨提比尼,而軍事力量則擁護他們的總司令暗利。一半百姓跟隨基納的兒子提比尼] 關於提比尼,除了這段經文所能收集到的信息外,我們一無所知。比較暗利登基的日期(列王紀上 16:23),即亞撒三十一年,與心利去世的日期(參見列王紀上 16:15),即亞撒二十七年,我們發現兩派之間的鬥爭持續了四年。

列王紀上 16:22. 提比尼就死了] 這裡七十士譯本(LXX.)說:「提比尼和他的兄弟約蘭在那時死了,暗利在提比尼之後作王。」這是那些除了存在不同的希伯來文本之外,幾乎不可能產生的增補之一。

列王紀上 16:23. 作以色列王十二年] 和合本修訂版在「以色列」之後斜體插入「作王」,使語義清晰。參見列王紀上 15:33。作王六年] 爭奪王位的四年鬥爭既不計入提比尼,也不計入暗利。因為亞哈登基的日期(參見列王紀上 16:29)被定在亞撒三十八年。

列王紀上 16:24. 撒馬利亞山] 這是該地首次在歷史上被提及,該地後來成為以色列的主要城市,並以其名命名了一個民族和一個地區。在列王紀上 13:32 中出現這個詞時,是後來的作者在使用一個對他和他的讀者來說非常熟悉的名字,但卻早於其應有的日期。(參見該處注釋。)撒馬利亞是該名稱的希臘形式,但如果將該詞寫成希伯來形式「**שֹׁמְרוֹן**」(Shomeron),則其源自前任所有者「示麥」就顯而易見了。七十士譯本(LXX.)在本節中首次提及示麥之後,以及第二次提及之後,都插入了「山的主人」;它還讀作「他稱他所建造的山的名字」,而不是像和合本那樣精確地翻譯希伯來文。

列王紀上 16:25. 暗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和合本修訂版作「暗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如同其他經文一樣翻譯。比他以前所有的王更惡] 和合本修訂版作「比他以前所有的王更邪惡」。參見列王紀下 21:11。

列王紀上 16:26. 他所犯的罪] (和合本修訂版作「他所犯的罪」)。在希伯來文本中存在異文,旁注(Keri)為單數,正文(Kethib)為複數,和合本修訂版總是在可行之處翻譯為複數。

列王紀上 16:28. 在本節結尾,七十士譯本(LXX.)插入了幾乎與列王紀上 22:41-50 相同的詞語,關於約沙法的登基和事蹟。唯一值得注意的變動是,它說約沙法在暗利十一年登基,而在列王紀上 22:41 中,他登基的日期是亞哈四年。而後者這個日期,七十士譯本(LXX.)在第 22 節中再次插入了這段經文,並作了這個改動。

列王紀上 16:29-33. 亞哈作以色列王。他的罪惡極其深重(歷代志中未記載) 29. 猶大王亞撒三十八年] 這裡七十士譯本(LXX.)作「約沙法二年」。這與剛才注意到的插入段落相符,但當然與列王紀上 22:41 中七十士譯本(LXX.)本身和希伯來文本的日期不符。暗利的兒子亞哈作以色列王] 這些詞被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下一節中的「暗利的兒子」也是如此。

列王紀上 16:31. 他以為這是一件輕微的事] 即,他沒有從他以前的諸王因崇拜牛犢而遭受的一切懲罰中得到警示。他更進一步,將假神的崇拜引入了這地。他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 或許是暗利和亞哈都表現出的建築品味,使他們與西頓建立了更緊密的聯盟;但無疑,自所羅門時代以來,兩國之間一直保持著往來。然而,亞哈的這樁婚姻對以色列和猶大都極其致命。耶洗別的家族專心崇拜巴力和亞斯他錄。約瑟夫(Josephus,對抗亞比安,i. 18)提到埃托巴魯斯(Eithobalus,即謁巴力)既是「亞斯他錄的祭司」又是國王,並提到皮格馬利翁(Pygmalion)和狄多(Dido)是耶洗別的同時代人。因此,這個民族充滿活力,當耶洗別成為以色列的王后時,她統治了她的丈夫和國家,並建立了她家族所專心崇拜的信仰。在她丈夫去世後,作為太后,她維持了她在兒子宮廷中的影響力,並透過她的女兒亞他利雅(嫁給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在南方王國中造成了許多邪惡,幾乎滅絕了王室血脈。耶洗別的所作所為構成了歷史的很大一部分,直到她在列王紀下第九章中記載的死亡。她出現的各種場景以及她所施加的邪惡影響,將在歷史進程中得到最好的闡述。去事奉巴力] 這與所羅門的罪大不相同,所羅門出於對外邦妻子的縱容,允許為她們的神在自己的土地上設立廟宇,但他自己並未參與偶像崇拜。耶洗別對亞哈產生了更大、更惡劣的影響。

列王紀上 16:32. 在巴力廟裡] 七十士譯本(LXX.)譯作 **ἐν οἴκῳ τῶν προσοχθισμάτων αὐτοῦ**(en oikō tōn prosochthismatōn autou)= 在他可憎之物的殿中。這是猶太人的習慣,他們寧願使用「**בֹּשֶׁת**」(bosheth)= 羞恥,而不是「巴力」這個名字,如果可以避免的話。參見「伊施波設」(Ishbosheth)和「米非波設」(Mephibosheth)這些名字,它們取代了「伊施巴力」(Eshbaal)和「米利巴力」(Meribbaal)。

列王紀上 16:33. 亞哈又造了亞舍拉] 和合本修訂版作「亞舍拉」。即代表女性神祇的偶像,巴力是男性神祇。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 這裡七十士譯本(LXX.)補充說「使他的靈魂被毀滅」。

列王紀上 16:34. 重建耶利哥(歷代志中未記載) 34. 伯特利人希實] 我們或許可以在此追溯邪惡環境的影響。希實一直住在耶羅波安牛犢崇拜的中心之一,對一條誡命的忽視導致了對另一條誡命的無知或漠視。建造耶利哥] 正如暗利和亞哈兩位君王是偉大的建造者,他們的富裕臣民也效仿他們宏偉的工程。關於耶利哥不應重建的命令,參見約書亞記 6:26。該地的重要性無疑在於它靠近約旦河渡口,而在商業蓬勃發展的時代,這種優勢很可能在這些人眼中,超越了許多世代以前頒布的禁令,而現在會被視為過時。喪了長子亞比蘭] 和合本修訂版作「以喪失亞比蘭為代價」。和合本修訂版解釋了和合本的字面翻譯。介詞用於表達某物的成本或價格,因此這裡指希實為他的過犯所付出的代價。本節的第二個子句也作了同樣的改動。其含義是,在工程開始和結束之間,希實所有的孩子都被剪除了。照著約書亞] 希伯來文作「藉著約書亞的手」,如同許多其他涉及信息的地方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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