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列王記上 第十四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十四章

# 列王紀上 第十四章

列王紀上 14:1-20 耶羅波安為病子求問先知。先知之回答。耶羅波安統治之結束(《歷代志》未載)。
1. 那時] 敘事順序顯示,《列王紀》作者將耶羅波安之子生病一事,與前一章所敘述的事件聯繫起來,視為一種神聖的審判。本節 1-20 全段為七十士譯本(梵蒂岡抄本)所省略。

列王紀上 14:2
2. 並且改裝] 她要穿上不讓人認出她是王后的衣服。耶羅波安無疑覺得先知們普遍反對他,如果讓人知道他是求問者,他就會得到不利的回答。約瑟夫(Josephus)描述王后脫下她的王袍,換上平民的衣服。否則她幾乎不可能外出執行任務。當然,她也要向亞希雅隱瞞自己的身份,但由於亞希雅看不見,衣服對他來說影響不大。在七十士譯本(亞歷山大抄本)中說:「他們不會認出你」,即一般人。亞希雅] 關於亞希雅和示羅,見上文 列王紀上 11:29。曾告訴我我將作王] 修訂標準譯本(R.V.)作「曾論及我,說我將作王」。這更接近希伯來文,但困難在於「我將作王」這個詞,它是一個名詞,帶有介詞 לְמֶלֶךְ(le-melekh,為王),而我們本應期待動詞形式 לִמְלֹךְ(limlokh,作王)。

列王紀上 14:3
3. 餅] 這個詞只在這裡和 約書亞記 9:5 中出現,指基遍人的餅,變成了發霉的。有些人將那裡的詞理解為碎裂,即乾到碎成小塊。然而,在本段中,它必須指一種餅,可能是乾烤的。王后要帶去的全部禮物,都是一個地位卑微的婦人會帶的。塔木德(Talmud)的傳統解釋認為這個詞是指大約半個雞蛋大小的小餅。七十士譯本(亞歷山大抄本)補充解釋說,這些餅是給先知孩子的。和一瓶] 這個詞只在這裡和 耶利米書 19:1;19:10 中出現,那裡譯作「瓶」。他必告訴你這孩子將來如何] 當我們看到國王確信先知有預言未來的能力,即使是針對個人的生命,卻又認為王后可以帶著她的問題去見他,而他卻不知道是誰在詢問時,這揭示了一種奇特的心理狀態。

列王紀上 14:4
4. 因為他的眼睛發直] 同樣的表達也用於以利(撒母耳記上 4:15)。其意是指眼睛失去功能,光線不再能作用於瞳孔使其放大或收縮。

列王紀上 14:5
5. 向你求問一件事] 這個確切的表達方式沒有再次出現。修訂標準譯本(R.V.)譯作「詢問」,這是該動詞最常見的譯法,並將名詞視為解釋性的,因此未譯出。欽定本(A.V.)的譯法誤解了使命。這不是為她的兒子求問什麼,而是關於他的事。你當這樣這樣說] 作者知道他將立即記錄對話,因此這樣簡略他的故事,以避免重複兩次相同的詞語。同樣的表達方式也見於 士師記 18:4。

列王紀上 14:6
6. 因為我奉差遣向你傳達嚴厲的信息] 七十士譯本(亞歷山大抄本)的譯法,逐字翻譯希伯來文,將解釋欽定本(A.V.)的斜體字:καὶ ἐγὼ ἀπόστολος πρὸς σὲ σκληρός(kai egō apostolos pros se sklēros,我奉差遣向你傳達嚴厲的信息)。

列王紀上 14:9
9. 反倒行惡,比你以前的列王更甚] 這不僅指耶羅波安之前的列王,也指早期(例如士師時代)的偶像崇拜。在大衛或掃羅的生平中,沒有這樣的罪行,而所羅門的過犯是為他的外邦妻子建造廟宇和設立偶像,而她們本身已經是偶像崇拜者。因為你已經去] 修訂標準譯本(R.V.)作「並且你已經去」。這個連詞是簡單的連接詞。別神] 即使是為了代表耶和華而製造偶像,也必然會導致引入虛假崇拜,以至於上帝將其視為已經發生。並且將我丟在你的背後] 這是一種表示極度輕蔑的表達。在 尼希米記 9:26 中,它被用來指導致被擄的整個民族罪行;在 以西結書 23:35 中,先知描述奧荷利巴的背道時也使用了這個詞。

列王紀上 14:10
10. 並且剪除] 整個家族將被滅絕。修訂標準譯本(R.V.)作「將耶羅波安家中的男丁盡都剪除」。以及在以色列被關閉和被留下的人] 這句話開頭沒有連詞,用來解釋前面內容的全面性。這些詞在原文中是押韻的,顯然是諺語。修訂標準譯本(R.V.)更完整地表達了其含義:「無論是受監禁的,還是自由自在的」。也就是說,無論一個人是年輕而受監護,還是年長而可以隨意行動。因此,這個表達相當於「年輕和年老」。並且除盡餘民] 這個動詞經常被用來指滅絕邪惡和惡人,但譯作「餘民」的詞只是一個介詞,意思是「之後」。其含義是「我將清除耶羅波安家之後的一切」,即不僅他們將被除掉,而且他們存在的所有痕跡都將被清除。由於後一句中的動詞最自然地譯作「掃除」,修訂標準譯本(R.V.)將整段譯作「並且將耶羅波安家徹底掃除,如同人掃除糞便一般」,其中「徹底」很好地表達了字面翻譯的力度。

列王紀上 14:11
11. 狗必吃] 正是這種情況,使得未經埋葬而被拋棄,在東方人的心目中是如此可怕。東方城市的狗很多,會吞食所有牠們找到的東西。

列王紀上 14:12
12. 回到你自己的家] 經文中沒有「自己的」這個詞。它對意義沒有增添什麼,可以省略。

列王紀上 14:13
13. 並且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 亞比雅,雖然在 列王紀上 14:3;14:12;14:17 中被稱為「孩子」,但他必定已屆某個年齡,展現出使他受百姓愛戴的特質。在 列王紀上 14:3;14:17(而非 12)中譯作「孩子」的希伯來文,與所羅門在 列王紀上 3:7 中稱呼自己的詞相同。參閱該處註釋。在耶和華面前,還有一些善行] 從這句話中產生了猶太傳統,認為亞比雅違背他父親的意願,試圖鼓勵百姓上耶路撒冷敬拜,並移除了阻礙這些旅程的障礙。這就是他對耶和華的善行。

列王紀上 14:14
14. 那日] 即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新王興起的日子。但什麼?甚至現在] 這個省略的短語似乎最好這樣補充:但什麼(我在說什麼?我為什麼要說那一天?它很快就會發生,以至於我可以稱之為)甚至現在。

列王紀上 14:15
15. 如同蘆葦被風吹動] 關於這種完全不穩定的比喻,參閱 馬太福音 11:7 「被風吹動的蘆葦」。這裡的根種在水中,這會使它更加搖擺不定。河那邊] 即特指的「大河」,幼發拉底河。他們的樹林] 修訂標準譯本(R.V.)作「他們的亞舍拉」。這是亞舍拉(Ashêrah)的複數形式,亞舍拉是一位女神的名字,其崇拜儀式與巴力崇拜相似。複數形式可能指女神的木製偶像,早在 出埃及記 34:13 就已提及,其崇拜在士師時代很普遍(參閱 士師記 3:7),然後有一段時間被擱置,但在列王時代又復興。

列王紀上 14:16
16. 他必將以色列交出] 即交在他們仇敵手中。他自己犯罪,又使以色列人犯罪] 最好與修訂標準譯本(R.V.)一樣,將關係代詞理解為指「罪」。譯作:他所犯的罪,以及他使以色列人所犯的罪。

列王紀上 14:17
17. 來到得撒] 這個地方尚未確定。它是一座古城,最早在 約書亞記 12:24 中提及。其美麗在 雅歌 6:4 中被歌頌。耶羅波安,如我們在此所見,將其作為王室居所,並被一些君王用作埋葬之地,直到暗利建造撒馬利亞。它幾乎肯定在約旦河西,可能離現在的納布盧斯不遠。七十士譯本(亞歷山大抄本)作 εἰς γῆν Σαρερά(eis gēn Sarera),關於此見 列王紀上 12:2 補充註釋。到門檻] 希伯來文(如修訂標準譯本 [R.V.] 所譯)作「房子的門檻」。

列王紀上 14:18
18. 他們就埋葬了他] 修訂標準譯本(R.V.)將「以色列眾人」調換位置,放在「埋葬」之前,這樣句子就呈現了英文形式。希伯來文將「以色列眾人」放在子句的末尾。藉著] 希伯來文常見的簡單「藉著」形式。參閱上文 列王紀上 8:53。

列王紀上 14:19
19. 他如何爭戰] 他與猶大王亞比雅的戰爭記載於 歷代志下 13:3-20。該處歷史描述了耶羅波安的失敗,他損失了五千人,猶大王攻佔了幾座以色列城。耶羅波安與羅波安的戰爭在下文(列王紀上 15:6)有所提及。

列王紀上 14:20
20. 二十二年] 因此,耶羅波安的死發生在猶大王亞撒統治的第二年。參閱 列王紀上 15:9;15:25。從 歷代志下 13:20 來看,他似乎是因某種突發的災禍而死。「耶和華擊打他,他就死了。」他的兒子拿答] 耶羅波安的家族中只提到了亞比雅和拿答,但我們或許可以從 列王紀上 15:29 的語氣推斷,這些並非他所有的孩子。

列王紀上 14:21-24 羅波安在猶大罪惡的統治(歷代志下 12:13)。
21. 羅波安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 由於所羅門統治了四十年(列王紀上 11:42),這個兒子必定在他父親登基前一年或更早出生,所羅門必定在娶法老女兒之前娶了這個亞捫妻子拿瑪。羅波安的年齡使得他被年輕人的建議而非長老的建議所引導顯得奇怪,如我們在第十二章所讀到的,並且似乎與 歷代志下 13:7 的話相矛盾,該處描述羅波安「年幼心軟」,無法抵擋耶羅波安的叛亂。因此,一些抄本在此處將「四十一歲」讀作「二十一歲」,被認為更為可能,儘管約瑟夫(Josephus)或《歷代志》的敘述(歷代志下 12:13)均不支持此說。會不會是編纂者使用了不同的文獻,而沒有試圖調和它們呢?耶和華所揀選的] 修訂標準譯本(R.V.)作「耶和華早已揀選的」。這個選擇早已作出。他母親的名字] 王太后在東方宮廷中的崇高地位和巨大影響力,解釋了每位君王統治歷史中定期提及母親名字的原因。(見上文 列王紀上 11:19。)這位亞捫公主很可能是一位偶像崇拜者,因此即使在他父親在位時,如果這節經文的年代學是正確的,所羅門的心也已偏向外邦女子。修訂標準譯本(R.V.)指出,這位公主的國籍稱謂帶有定冠詞「那亞捫人」,她可能很有名。

列王紀上 14:22
22. 行惡] 修訂標準譯本(R.V.)作「行了惡事」。希伯來文文本用這種更完整的翻譯來表達更好。惹動他的妒忌] 耶和華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曾稱自己為忌邪的上帝(出埃及記 20:5)。他們所犯的] 「所」字最好省略。希伯來文在動詞變位中沒有標記這種過去完成時態的能力,上下文必須引導我們理解這種細微的意義。在這裡,它並不恰當,因為罪惡仍在繼續。在前一節中,英文的過去完成時似乎更適合翻譯相同的希伯來時態,因為上帝的選擇早在羅波安時代之前就已作出。

列王紀上 14:23
23. 邱壇] 我們經常讀到「邱壇的殿」,這裡所說的「建造」就是指這些在高山上建造的建築。見上文 列王紀上 12:31。偶像] 修訂標準譯本(R.V.)譯作「柱像」,旁註為「方尖碑」。這似乎比欽定本(A.V.)更為準確。這個詞本身並沒有表示偶像的意思。其詞根意為「設立」,這個名詞用於雅各所立的石頭(創世記 28:18;31:45;35:14),以及百姓過約旦河後約書亞所立的石頭(約書亞記 4:9)。因此,猶大所建造的可能只是大石頭。這個名稱也用於赫利奧波利斯(Heliopolis)太陽神廟入口處的「方尖碑」(耶利米書 43:13)。和樹林] 修訂標準譯本(R.V.)作「亞舍拉」。見上文 列王紀上 14:15。

列王紀上 14:24
24. 耶和華所趕出(修訂標準譯本 [R.V.] 作「驅逐」)的] 修訂標準譯本(R.V.)的改變使這個表達與幾乎所有其他出現這個動詞的地方保持一致。在 列王紀上 21:26;列王紀下 16:3;17:8;21:2 中也需要同樣的修改,但修訂標準譯本(R.V.)並未作出。

列王紀上 14:25-31 埃及王示撒入侵猶大。羅波安之死(歷代志下 12:2-4;12:9-16)。
25. 埃及王示撒] 見 列王紀上 11:40。示撒在那裡被描述為友好接待耶羅波安。羅波安登基後不久,示撒入侵猶大,這可能是受耶羅波安的唆使。這位第二十二王朝的第一位君王的紀念碑,已在上埃及的卡納克(Karnak)被發現,記錄了他的征服以及他在巴勒斯坦所攻佔的一些城鎮名稱。

列王紀上 14:26
26. 他甚至將一切都奪去] 七十士譯本(LXX.)在此處作:「以及大衛從瑣巴王哈大底謝的臣僕手中奪取並帶到耶路撒冷的金盾牌。」關於大衛的這些奪取,見 撒母耳記下 8:7。關於所羅門所造的金盾牌,參閱 列王紀上 10:17。在本節末尾,七十士譯本(LXX.)補充說示撒將他的戰利品「帶到埃及」。

列王紀上 14:17
27. 銅盾牌] 修訂標準譯本(R.V.)作「銅製盾牌」(或更確切地說,「青銅」),這是 歷代志下 12:10 的形式,更精確地代表了原文。護衛長] 欽定本(A.V.)的旁註作希伯來文「奔跑者」。由此可見,大衛和所羅門時代的基利提人(或克里特人)和比利提人已經消失,羅波安只有本地軍隊,而且裝備更為簡陋。

列王紀上 14:28
28. 每逢] 對於「每逢」,修訂標準譯本(R.V.)作「每當」。這個希伯來詞不常見。它出現在 撒母耳記上 18:30;列王紀下 4:8;在後一處,欽定本(A.V.)作「每當」,在前一處,修訂標準譯本(R.V.)將「之後」改為「每當」,大大改善了語義。

列王紀上 14:30
30. 終身] 修訂標準譯本(R.V.)作「不斷地」:正如在 撒母耳記上 18:29 中關於掃羅和大衛的類似段落中,欽定本(A.V.)對同樣的詞語所作的翻譯。

列王紀上 14:31
31. 他母親名叫——亞捫人] 這些詞與 列王紀上 14:21 的結尾段落完全相同,被七十士譯本(梵蒂岡抄本)省略了。它們如此接近地出現兩次,似乎表明《列王紀》的編纂者是從多個來源取材,他將 列王紀上 14:21-24 從一個敘述中照搬,而將 列王紀上 14:25-31 從另一個敘述中照搬,這兩個敘述都包含了關於羅波安母親的相同信息。在這裡,如同在 列王紀上 14:21 中,我們應譯作「那亞捫人」。在七十士譯本(LXX.)在 列王紀上 14:24 之後插入的長段落中(見其補充註釋),她被稱為 Νααμὰν θυγάτηρ Ἄνα υἱοῦ Ναὰς βασιλέως υἱῶν Ἀμμῶν(Naaman thygatēr Ana huiou Naas basileōs huiōn Ammōn,拿瑪,亞拿之女,亞捫人拿轄王之子)。這些詞所指的王可能是哈嫩(Hanun),拿轄(Nahash)的兒子,我們在 撒母耳記下 10 中對他有所了解。如果哈嫩在所記載的事件之後與大衛和解,那麼所羅門與他女兒的婚姻可能就是他們友好條約中的一項。但七十士譯本(LXX.)中這一補充的權威性並不大。他的兒子亞比雅] 在 歷代志下 12:16 和其他地方被稱為亞比雅。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