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上 第10章
列王紀上 10:1-13 示巴女王拜訪所羅門王(歷代志下 9:1-12)
1. **示巴女王聽見**] 此處提及的「示巴」女王,其國度即前一章末節註釋中所述的阿拉伯地區。它涵蓋了大部分的「阿拉伯幸福地」(Arabia Felix)。約瑟夫斯(Josephus)和許多猶太作家將她描述為埃及和衣索比亞的女王,將 **שְׁבָא**(Sheba)等同於 **סְבָא**(Seba),此傳統在阿比西尼亞人(即衣索比亞人)中根深蒂固,但將示巴與衣索比亞的塞巴王國等同起來,完全沒有根據。此外,女王帶來的禮物也表明了她來自何地。這些禮物是阿拉伯的,絕非非洲的。**關於耶和華的名聲**] 從第8章中頻繁出現的「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造殿宇」的表達(參 1 Kings 8:17-20; 1 Kings 8:29; 1 Kings 8:35; 1 Kings 8:43-44; 1 Kings 8:48),我們可以確信,無論宏偉的建築被提及何處,都會聽到一些關於為其榮耀而建造之神的名聲。同樣地,在更早的時期,以色列民因「耶和華的名聲」而在列國中聞名。參 約書亞記 9:9,基遍人說:「我們聽見祂的名聲,和祂在埃及所行的一切事。」透過往來穿梭的商隊,所羅門的作為廣為流傳,與示巴人的交流也非難事。在平行經文(歷代志下 9:1)中,沒有提及「耶和華的名聲」;七十士譯本(LXX.)作「她聽見所羅門的名聲和耶和華的名聲」。一些釋經者認為「關於耶和華的名聲」意指所羅門的智慧源於耶和華,這使他聲名遠播。女王試圖考驗他智慧的問題,也支持了這一觀點,但這與「名聲」的連結並非那麼緊密。**她來要用難題試驗他**] 約瑟夫斯(Ant. viii. 6. 5)說:「她不能相信傳聞,因為報導可能建立在錯誤的判斷上,並且會隨傳播者而改變。」「用難題試驗」讓人想起參孫的謎語故事(士師記 14:12)。在古代,出謎語是一種常見的消遣,我們在希臘人那裡也有例子,他們稱之為 **γρῖφοι**。參 亞里斯多芬(Aristoph.)《馬蜂》(Vesp.)20,特別是 雅典娜烏斯(Athenæus)10. 69–78,作者在其中描述了各種謎語,並在第83章中給出了例子。阿拉伯人特別喜歡這種娛樂,我們在約瑟夫斯(Ant. viii. 5. 3)中發現了希蘭(Hiram)和所羅門之間這種性質的智力競賽,他根據迪奧斯(Dios)的權威報導,希蘭向所羅門支付巨額款項的原因是他在競賽中落敗,無法解開所提出的謎語。示巴女王帶著一系列這樣的難題而來。約瑟夫斯說她來 **λῦσαι τὸ ἄπορον τῆς διανοίας δεηθεῖσα**,這表明她提出的問題不僅僅是微妙的疑問。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她的難題具有宗教性質,儘管馬太福音 12:42 曾如此推斷。
5. **他臣僕的坐席**] 這裡的「臣僕」指那些有特權在王桌上就座的官員和顯赫人物,他們在皇家宴會上按等級和眾多的人數排列。**他僕人的侍立**] 這很可能指那些站立服侍賓客的人。希伯來文譯作「侍立」的詞字面意思是「站立」。參 英王欽定本(A.V.)邊註。**和他上耶和華殿的臺階**] 這段經文是根據歷代志下 9:4 的平行經文來翻譯的。在那裡,**וּמַעֲלֵהוּ** 確實意為「和他的臺階」,但這裡的文本是 **וְעֹלָתוֹ**,應譯為「和他的燔祭」。因此,修訂版聖經(R.V.)的邊註(也為路德(Luther)、科弗代爾(Coverdale)和日內瓦聖經(Geneva Bible)所接受)對此節是正確的:「和他獻在耶和華殿裡的燔祭。」如果她曾出席聖殿裡的大獻祭,無疑會給她留下深刻印象。但也有可能其中一節經文的抄寫員犯了一個小錯誤,兩者本應相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決定,在列舉了食物、僕人、侍從、酒政等之後,是提及建築的一部分,即從王宮通往聖殿的遮蔽通道或樓梯,還是描述一項莊嚴的宗教崇拜行為,哪種可能性更大。大多數人會傾向於同意,英王欽定本(A.V.)和修訂版聖經(R.V.)在此處的判斷是正確的,即忽略了此處的文本,並根據歷代志下該節經文來解釋。然而,修訂版聖經(R.V.)在邊註中添加了馬索拉文本(Masoretic Text)的譯文,這是英王欽定本(A.V.)沒有做的。七十士譯本(LXX.)在此處作「燔祭」,**τὴν ὁλοκαύτωσιν**,但其在歷代志下 9:4 的譯文是相同的 **τὰ ὁλοκαυτώματα**,而那裡目前的希伯來文本確實應譯為「他的臺階」。顯然,希臘譯者認為我們面前的這節經文是真實的讀法。**她就魂不守舍**] 顯然,女王來的時候抱著一些希望,認為她可以在展示女王的輝煌或她提出的問題上勝過所羅門。她所發現的遠遠超出了她的預期,以至於她完全放棄了將自己與所羅門的國度相比較的念頭,沉浸在讚嘆之中。關於此表達,參 約書亞記 5:1。
6. **你的事蹟**] 這個詞可能意味著「言論」,如英王欽定本(A.V.)和修訂版聖經(R.V.)的邊註所示。但由於她既看到了王的全部國度,也聽了王的回答,似乎將這個詞指代建築和其他輝煌更為恰當;因為對王智慧的讚嘆在接下來的詞語中表達出來。
7. **你的智慧和昌盛超過我所聽見的名聲**] 這很好地表達了希伯來文的慣用語,其字面意思是「你增加了智慧和良善,超過了名聲等」。這裡所說的「良善」包括所有物質上的昌盛。參 約伯記 2:10,原文中使用了相同的詞:「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即約伯先前所享有的昌盛),不也受禍嗎?」另參 詩篇 104:28。
8. **你的臣僕有福了**] 七十士譯本(LXX.)在此處讀作 **μακάριαι αἱ γυναῖκές σου**,將 **אֲנָשֶׁיךָ**(thy men)讀作 **נָשֶׁיךָ**(thy wives)。西利亞文本(Syriac)和阿拉伯文譯本(Arabic versions)也有相同的異文。
9. **耶和華你的神是應當稱頌的**] 我們不必從這種語言的使用中推斷女王已歸信猶太教,就像我們不必從希蘭口中說出的話(參 列王紀上 5:7)推斷他已歸信一樣。在這位異教女王的心中,在她所尊崇的神祇中多一個或少一個神祇,都無關緊要。對她而言,耶和華對以色列而言,就像她自己的神祇對她自己的人民而言一樣,是特別關心國王及其臣民昌盛的國家神。**使你坐在以色列的王位上**] 在歷代志下 9:8 中,這句話是「使你坐在祂的寶座上,作耶和華你神為王」。這句話的轉折完全符合編年史作者的語氣,他處處將國王視為耶和華的代表和攝政者。七十士譯本(LXX.)擴展了這節經文的結尾詞,但並未改變其意義。
10. **她送給王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 這種性質的巨額禮物在東方君主互訪時仍然是慣例。然而,約瑟夫斯(Josephus)在此處的金額較少,與其慣例相反,他將禮物定為「二十他連得」(Ant. viii. 6, 6)。根據我們的文本,女王的禮物與希蘭所贈的相同(參 列王紀上 9:14)。**以後再沒有這麼多的香料運來**] 約瑟夫斯補充說:「他們說,我們土地上至今仍生產的乳香樹根(即香脂樹),也是在她禮物中來到我們這裡的。」**希蘭的船隊也**] 這節和下一節是插入的括號,由前一節提及的香料引出。希蘭的船隊駛往遙遠的地方,方向是示巴,但儘管如此,它帶回的進口貨物中並沒有這樣的香料。這支船隊無疑就是前一章(列王紀上 9:26-28)中提到的那支。之所以稱為希蘭的船隊,是因為他提供了建造船隻的木材和操作船隻的水手。**極多的檀香木**] 這個名字在歷代志的文本中拼作「algum」(歷代志下 2:8; 歷代志下 9:10-11),可能是一個從木材產地語言中採用的詞,希伯來作家對其拼寫不太確定,就像以前英國人對「茶」(tea)的拼寫不確定一樣,可能會發現拼作「tcha」。這種木材是什麼,是一個有些困難的問題。它顯然是一種進口物品,因為歷代志下 2:8 所說的「從黎巴嫩給我運來檀香木」必須理解為不是在那裡生長的樹木,而是推羅人透過貿易獲得的木材,並將其與黎巴嫩生長的木材一起運送。拉比作家用「檀香木」(almug)指珊瑚,如果這是一個古老的希伯來詞,它可能因其木材的顏色而應用於這些樹木。但關於這個詞的古老性,我們沒有證據。大多數現代人傾向於認為是指檀香木,儘管有些人考慮到歷代志下 2:8 的話暗示黎巴嫩生長的樹木,更傾向於將其視為一種雪松或柏樹。顯然,七十士譯本(LXX.)對此沒有明確的解釋,其譯文是 **πελεκητὰ**(或 **ἀπελέκητα**)和 **πεύκινα**。拉丁通行本(Vulgate)譯作「thyina」,即 **θύα** 樹的木材,這種樹與生命樹(Arbor vitæ)相似。它的一些用途,如下一節所述,似乎需要比檀香木更堅固的材料。約瑟夫斯(Ant. viii. 7, i)稱這些樹為 **ξύλα πεύκινα**,但他說它與他那個時代稱為松木的木材不同。「任何人都不應認為,」他說,「這種木材像現在稱為松木的木材,賣家為了迷惑買家而如此稱呼。這裡所說的木材類似於無花果樹的木材,但更白,更閃亮。」
12. **為耶和華殿作柱子**] 這個名詞意為「支撐物」,可能指的是修訂版聖經(R.V.)邊註中所示的某種裝飾性作品,如「欄杆」。這是後來的增添物,不是已經完成的建築物的一部分。在歷代志下 9:11 的平行經文中,希伯來文使用了不同的詞,通常用於「大道」。英王欽定本(A.V.)和修訂版聖經(R.V.)在那段經文中都譯作「臺階」(terraces)。如果我們將這兩段敘述結合起來,可能指的是帶有扶手和欄杆的樓梯。前一個詞適合歷代志,其中英王欽定本(A.V.)在邊註中譯作「樓梯」(stairs),而後一個詞適合這裡。**為歌唱的人**] 這個詞是確定的,指歌唱者。參 傳道書 2:8。**檀香木**] 在這裡,七十士譯本(LXX.)添加了「到那地」,其想法可能是指希蘭船隊帶來的物品。在他們所有的航程中,他們都找不到類似的。
13. **此外,所羅門王照自己的厚意所賜給她的**] 希伯來文的字面意思是「此外,他照所羅門王的手所賜給她的」。關於「照手」這個短語表示「照慷慨」的用法,比較 以斯帖記 1:7; 以斯帖記 2:18,其中相同的希伯來文被翻譯為「照王的規格」,即「照他的慷慨」,那裡敘述的是一場盛大的宴會和贈送給賓客的禮物。在平行經文(歷代志下 9:12)中,我們有「此外,她帶給王的」,這很難理解其意義。
14-29 所羅門的收入、他的輝煌和他的貿易(歷代志下 9:13-24)
14. **六百六十六他連得金子**] 以金舍客勒價值2英鎊,一他連得3000舍客勒計算,這裡所說的金額將近四百萬英鎊,這在所羅門時代似乎是一筆非常巨大的收入,特別是還要加上 列王紀上 10:15; 列王紀上 10:22; 列王紀上 10:25 中提到的額外收入。毫無疑問,所羅門是當時東方最富有的君主之一。但稅收必然是沉重的,儘管有這一切東方輝煌和奢華,內部卻是腐朽的。所羅門是猶太人的路易十四。
15. **此外,從商人和**] 這節經文指定了兩種商人,這裡用來描述第一種的分詞表示「那些帶著貨物四處走動的人」,即貨郎,這是東方商人的普遍特徵。因此,修訂版聖經(R.V.)採用了「chapmen」(小販)一詞,並將該子句稍作不同措辭。字面意思是「此外(來自)小販的人」,這由「此外,小販帶來了」來表示,儘管字面翻譯表明「帶來了」可以公平地以羅馬字體而非斜體印刷。七十士譯本(LXX.)給出,顯然在原文中讀到了其他詞,作「來自臣民的貢品」。**香料商人的貿易**] 將描述第二類商人的詞與一個意為「香草商人」的敘利亞名詞錯誤地等同起來,導致了「香料商人」的翻譯。這個詞僅僅暗示了另一類商人,但他們是否比前一類更尊貴,則不易判斷。七十士譯本(LXX.)在此處和其他地方都譯作 **ἔμπορος**,並在此處譯作「商人的稅收」。翻譯為(因為這個子句沒有介詞)「和商人的貿易」。**以及阿拉伯諸王**] 修訂版聖經(R.V.)作「以及雜居民族的諸王」。原文中的詞,雖然有相同的輔音,但沒有相同的元音,與專有名詞不同。在此文本中,我們有 **הָעֶרֶב**,而另一個詞是 **עֲרָב** = 阿拉伯。這兩個是不同的稱謂,由 耶利米書 25:24 證明,其中兩者出現在同一節經文中:「阿拉伯諸王和雜居民族的諸王。」我們文本中的詞在以色列歷史的早期(出埃及記 12:38)用於「與以色列人一同出埃及的雜居人群」,後來用於與王國有某種鬆散聯繫的人(參 耶利米書 1:3-7)。在平行經文(歷代志下 9:14)中,希伯來文本有「阿拉伯諸王」,但句子的形式有所改變,而且在前面引用的耶利米書中,這兩組人之間的密切聯繫使得兩者都可能向所羅門進貢。七十士譯本(LXX.)作 **τῶν βασιλέων τοῦ πέραν**,但拉丁通行本(Vulgate)作「reges Arabiæ」。**以及國內的省長**] 最有可能指的是 列王紀上 4:7-19 中描述的那些官員。按照東方習俗,這些人會透過定期向國王進貢來支付他們的職位。
16. **二百面大盾牌,都是錘出來的金子**] 這裡所說的「大盾牌」(targets),從所耗費的黃金來看,似乎比下一節提到的「盾牌」(shields)大得多。這兩個名稱都暗示「保護」、「遮蓋」,但沒有給我們提供它們形狀的線索。七十士譯本(LXX.)將這些「大盾牌」的數量定為三百面,每面三百舍客勒金子。**六百舍客勒金子**] 在希伯來文中,當已知應補充哪個詞時,省略「舍客勒」一詞並不罕見,就像這裡一樣。參 創世記 24:22; 出埃及記 30:23。沒有英國人會誤解「一年三百」這樣的表達。
17. **一面盾牌用三磅金子**] 這裡譯作「磅」的詞是「瑪哪」(maneh),根據平行經文(歷代志下 9:16),它等於「一百舍客勒」。沒有足夠的數據來確定這些重量與我們英國標準的價值,但似乎最可靠的計算表明,一瑪哪約等於2.5磅。一面盾牌增加三瑪哪金子不至於使其笨重。當然,黃金只是外部覆蓋物,而不是盾牌的整個結構,儘管約瑟夫斯說國王用這種貴金屬鑄造(**ἐχώνευσε**)這些大盾牌和盾牌。**在黎巴嫩林宮裡**] 關於這一點,參 列王紀上 7:2。這些金盾牌可能只在盛大場合使用,不使用時則懸掛在皇家軍械庫的眾多柱子上,黎巴嫩林宮似乎就是為此目的而建造的。這些盾牌在隨後的統治時期被埃及王示撒(Shishak)帶走(列王紀上 14:26),羅波安(Rehoboam)則製造了銅盾牌來代替它們。
18. **一個用象牙製造的大寶座**] 就像後來提到的亞哈的象牙宮(列王紀上 22:39)一樣,這個寶座無疑只是鑲嵌了象牙,使得在黃金沒有覆蓋框架的地方,象牙就顯露出來。我們可以假設象牙是結構中非常顯眼的部分,否則寶座就不會因此而得名。**用上好的金子**] 修訂版聖經(R.V.)作「最精純的金子」。希伯來分詞(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來自一個意為「提煉」、「淨化」的詞根。因此,修訂版聖經(R.V.)的譯法更為可取。希伯來詞是「muphaz」,其極度罕見的出現導致一些人推測這裡的讀法應該像 耶利米書 10:9 中的「ma-uphaz」,即「來自烏法斯」(from Uphaz)。烏法斯被認為是俄斐(Ophir)的後期形式。它也出現在 但以理書 10:5。但儘管文本中的分詞很罕見,但有一個頻繁出現的同源詞,意為「精金」,所以我們不必懷疑這段經文的意義。
19. **寶座後面是圓的**] 「頂部」字面意思是「頭」,指的是某種頂篷或華蓋的結構。這裡所說的圓形可能是指靠背的兩側向上彎曲,或是指華蓋從後面拱起。這部分描述在歷代志下 9:18 中被省略,但那裡補充了我們這裡沒有的內容,即「一個金腳凳」與寶座相連。約瑟夫斯省略了所有關於寶座的提及,七十士譯本(LXX.)作 **προτομαὶ μόσχων**,即「小牛的頭(突出物)」,將 **סָבִיב** = 「圓的」理解為 **עֵגֶל** 「小牛」。
21. **所羅門王一切的飲器**] 七十士譯本(LXX.)在此處省略了限定詞,只寫了 **σκεύη** = 器皿,但後來又補充了我們的希伯來文本中沒有的內容,**καὶ λουτῆρες χρυσοῖ**,「和金盆」。
22. **因為王有他施船隻在海上**] 意即,用於與他施貿易的船隻(參 列王紀上 22:48)。這些船隻可能是當時可能建造的最大型船隻。他施最可能是西班牙南部的他爾提索斯(Tartessus),推羅人與該地有大量貿易,不難理解這種貿易類別如何為承載它的船隻命名,就像我們現在說「東印度商船」一樣。約瑟夫斯解釋這個名字說,這些船隻在 **ἐν τῇ Ταρσικῇ λεγομένῃ θαλάττῃ** 「所謂的他施海」中航行。但顯然,所羅門船隊帶來的物品不可能在他爾提索斯周圍的國家找到,除了可能有一些黃金。因此,最好將這個名字理解為源於船隻的特性,而不是它們航行的地點。**三年一次,他施船隻回來**] 這裡提到的航程很可能是 列王紀上 9:28 中提到的俄斐(Ophir)航程。每次航程之間所花費的時間,部分用於裝卸貨物,以及在船隊停靠的各個市場進行貿易。約瑟夫斯解釋說,帶來的物品是透過以物易物獲得的,儘管他或文本都沒有告訴我們船隊在航程開始時帶走了什麼。**象牙、猿猴、孔雀**] 用於前兩者的詞很可能源自梵語,第二個詞完全是,第一個詞部分是;由於孔雀是印度的本土動物,這些名稱指向印度是所羅門進口貨物的來源。船隻是直接訪問印度,還是在阿拉伯海岸和波斯灣收集貨物,則不易決定。所花費的時間足以讓當時的船隻環繞印度海岸。在七十士譯本(LXX.) 列王紀上 10:22 之後,插入了第9章中 列王紀上 10:15-25 之前所注意到的大部分長篇省略內容;儘管沒有提及法老對基色(Gezer)的遠征,也沒有提及法老的女兒從錫安出來住進為她建造的宮殿,也沒有提及所羅門每年三次的獻祭。
24. **普天下的人都求見所羅門**] 在歷代志下 9:23 中,這句話是「普天下的君王都求見所羅門」,由於後幾個詞的希伯來文與此處相同,因此在此節中,更完整的形式會更好,因為它更接近原文。七十士譯本(LXX.)、西利亞文本(Syriac)和阿拉伯文譯本(Arabic)都作「普天下的君王」。
25. **各人帶來自己的禮物**] 按照皇家訪問的慣例,但這節經文的結尾表明這些禮物來自進貢者,並在固定時間送達。**銀器**] 這些在七十士譯本(LXX.)中沒有出現,七十士譯本(LXX.)也省略了對「軍械」的提及,並將「香料」譯作 **στακτὴ καὶ ἡδύσματα**。**衣服**] 更換的衣服在東方是一種非常常見的禮物,而且價值很高。約瑟夫斯將送給所羅門的衣服描述為 **ἁλουργεῖς ἐσθῆτες**,「紫色染色的衣服」,也許是因為推羅以這種染色聞名。
26. **所羅門聚集戰車和馬兵**] 正如約瑟夫斯告訴我們的,這是因為每年進貢給他的馬匹數量眾多。這裡譯作「馬兵」的詞 **פָּרָשׁ**(parash)既指騎乘的馬,也指騎手。就像我們說多少百「馬」一樣。**סוּס**(sus)另一方面是指拉車的馬。在這裡,我們發現以色列首次設立騎兵,這違反了申命記的律法。如果這本書是在申命記寫成之後編纂的,我們應該會期待提及這種違規行為。在 列王紀上 11:2 中有關於另一件事的提及。**一千四百輛戰車,一萬二千馬兵**] 七十士譯本(LXX.)對第一句作「四千匹母馬供他的戰車使用」,這在數量上與歷代志下 9:25 的「四千個馬棚供馬匹和戰車使用」一致:儘管在歷代志下 1:14 中,戰車和馬兵的數量與此處給出的完全相同。**在耶路撒冷**] 在此之後,七十士譯本(LXX.)補充說:「他統治從大河直到非利士地和埃及邊界的所有君王。」
27. **銀子**] 七十士譯本(LXX.)在此處作「金子和銀子」,在平行經文 歷代志下 9:27 中也是如此,而在 歷代志下 1:15 插入該段經文的地方,七十士譯本(LXX.)讀作 **τὸ ἀργύριον καὶ τὸ χρυσίον**。**在山谷中**] 這裡譯作「山谷」的詞(Shefelah)是巴勒斯坦低窪地區的名稱,從猶大山脈向西延伸至地中海(參 約書亞記 9:1; 約書亞記 12:8)。修訂版聖經(R.V.)一直將其區分為低地。這是一個肥沃且特別多樹的地區。希伯來詞雖然最初只是描述性的,但最終成為專有名詞「示非拉」(Sephela)。參 馬加比一書 12:38。
28. **所羅門的馬是從埃及運來的**] 根據希伯來文的標點符號,這節經文的第一個子句到此結束,這似乎是一個概括性的陳述,其細節在下文中給出。但字面翻譯是「所羅門的馬匹出口(是)從埃及來的」;修訂版聖經(R.V.)將其表示為「所羅門的馬匹是從埃及運來的」。**和麻線**] 譯作「麻線」的詞(**מִקְוֶה**)mikveh,源自一個意為「串聯」的動詞,一個相關的名詞(**תִּקְוָה**)tikvah,用於(約書亞記 2:18)喇合被命令綁在窗戶上的那條紅線。從這個聯繫中,英王欽定本(A.V.)的譯法由此而來。但文本中的這個詞在其他意義上用於「聚集」,這裡似乎是指「一串馬」,修訂版聖經(R.V.)將其表示為「一群」。這個詞出現了兩次,在同一節經文的兩個地方必須具有相同的意義。修訂版聖經(R.V.)將整句譯為「王的商人成群地接收它們,每群都有一個價格」。希伯來文的標點符號將詞 **מִקְוֶה** 表示為一種可以被視為結構中的形式,儘管不一定如此。因此,有些人給這個詞賦予了雙重意義,首先指商隊,其次才指一串馬。那麼翻譯將是「王的商人的一個公司以一個價格接收了一(每)群馬」。但在同一節經文中給同一個詞賦予兩種意義似乎很生硬。似乎所指的是,王的代表與埃及的育馬者進行批發交易,簽訂合同以約定的金額購買一定數量的馬匹;然後他們將這些馬群帶走,作為零售商出售,從而為所羅門王獲得可觀的利潤。拉丁通行本(Vulgate)將「Mikveh」這個詞「一群」視為一個專有名詞,前面帶有介詞,並譯作「來自科亞」(from Coa)。七十士譯本(LXX.)也做了類似的事情,但將這個詞理解為「提哥亞」(Tekoa)**καὶ ἐκ Θεκουέ**。
29. **一輛戰車**] 這個詞用於(出埃及記 14:25; 約書亞記 11:6; 約書亞記 11:9 等)「用於戰爭的戰車」,這可能就是這裡的意義。這些也是所羅門的商人從埃及供應的,在這節經文中,我們看到了他們的零售貿易。這些商人可能不是根據他們的利潤向國王繳稅,而是為貿易特權向他繳納關稅;但這並不清楚。這裡省略了希伯來文的「舍客勒」一詞,就像上面 列王紀上 10:16 一樣。參那裡的註釋。**為赫人諸王**] 赫人分為許多小王國,位於幼發拉底河一側與哈馬(Hamath)和大馬士革(Damascus)之間的地區。他們的兩個主要城市是迦基米施(Carchemish)和加低斯(Kadesh)。在早期,一些赫人定居點建立在巴勒斯坦南部,我們在列祖時代讀到這些人(創世記 26:34 等)。**和亞蘭諸王**] 亞蘭(希伯來文:Aram)是舊約中對腓尼基東北部並延伸到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以外所有地區的名稱。有時這個詞包括赫人地區。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被區分為(創世記 24:10; 申命記 23:5 等)亞蘭拿哈拉音(Aram-Naharaim,即兩河之間的敘利亞),有時也稱為巴旦亞蘭(Padan-Aram)(創世記 25:20)。其他部分則以獨特的名稱聞名,如亞蘭瑪迦(Aram-Maachah)(歷代志上 19:6)、亞蘭伯利合(Arambeth-Rehob)(撒母耳記下 10:6)、亞蘭瑣巴(Aram-Zobah)(撒母耳記下 10:6; 撒母耳記下 10:8)。正是為這些地區的王子,所羅門的商人從埃及運來馬匹和戰車。所有這些小王國後來都臣服於大馬士革。**經他們的手**] 字面意思是「在他們的手中」。也就是說,這些商人是各王子獲得供應的代理人。在歷代志下 9:28 中,所羅門的貿易馬匹不僅來自埃及,而且來自所有國家,但歷代志下 1:16-17 與本章的記載字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