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2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3若有人愛上帝,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
4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上帝。
5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6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們也是藉着他有的。
7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8其實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9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10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11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12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 哥林多前書 第8章
哥林多前書 8:1 1. **至於獻給偶像的物**] 這些是祭物中未被火焚燒的部分,如同猶太人的平安祭(參 利 7:15-16;利 22:30),保留給祭司和獻祭者使用。有時(參 林前 10:25)未被食用的肉會像普通肉類一樣在肉舖出售,沒有任何標示說明它曾是祭物的一部分。「大多數公共娛樂活動,」迪安·史丹利(Dean Stanley)說,「以及許多私人餐宴,或多或少都與獻祭有關……這種將獻祭與宴會結合的做法在希臘人中達到了最高峰。亞里斯多德(《倫理學》第八章第九節)和修昔底德(第二章第三十八節)都將獻祭列為主要的社交娛樂方式之一。」因此,本章所提及的難題很可能是一個極為迫切的問題。在猶太人中(民 25:2;詩 106:28),參與這些祭物是嚴格禁止的。另參 啟 2:14。關於異教獻祭的描述,參 荷馬《伊利亞特》第一卷 606-13 行。另參 賀拉斯《頌歌》第三卷第八首 6, 7 行:「我曾許願獻上甜美的宴席和一隻白山羊。」**我們知道我們都有知識**] 有些人認為「我們都有知識」開始是一個括號,包含這些詞與 林前 8:4 中「我們知道偶像」等詞之間的所有內容,林前 8:1 的結構在那裡恢復。但最好將括號視為從「知識使人自高自大」開始,並延伸到 林前 8:3 結尾。這些話不應被視為反諷。進入基督教會帶來了大量的屬靈甚至智力上的啟蒙。「我不是要教導你們這些缺乏知識的人;而是要勸告你們善用和明智地運用你們所擁有的。」埃斯蒂烏斯(Estius)。這位注釋家進一步指出,本節與 林前 8:7 並無矛盾,因為這裡談論的是普遍的知識,而那裡指的是一種特定的知識。這種看似離題的意義是:「我們都知道基督徒憑藉與基督的團契而擁有知識;但他們不應依賴自己的知識。『然而我還要指示你們一條更卓越的道路。』」**唯有愛心能造就人**] 更確切地說,是「愛」。丁道爾(Tyndale)譯本亦然。沒有什麼比有時使用英文單詞「love」,有時使用源自拉丁文 **caritas** 的「charity」來翻譯新約聖經中始終如一使用的希臘文單詞,更能模糊新約聖經不同段落之間的聯繫,並削弱我們對其不同作者之間情感一致性的感受了。「造就」(edify)意指建造,這個比喻取自房屋(**aedes**)的逐步建造,並應用於 (1) 個人品格的逐步形成,或 (2) 基督教會的成長。這個詞在 林前 14:4 中兩種意義都有,但更常用於第二種意義。參 林前 14 章全章;弗 4:12;弗 4:16 等,以及 林前 3:17,林前 6:19 的注釋。「是愛心造就人」;愛心建造個人品格和社會,其中每個成員都「在基督裡被揀選」,要在「愛中在神面前成為聖潔無瑕疵」。
哥林多前書 8:1-13 林前 8:1-13. 關於獻給偶像的祭肉問題。本章與 羅馬書 14 章有很大的普遍相似性。那裡的問題以略微不同的形式呈現在讀者面前。那裡規定了潔淨和不潔淨的肉類;這裡則關於獻給偶像的肉類。那裡的軟弱弟兄是猶太人;這裡他也可以是外邦人。參 林前 8:7 的注釋。但這種差異只會更強烈地突顯原則的一致性,正如本信 林前 6:12 所闡述的(參注釋)。這類事情本身是純粹無關緊要的。只有當它們可能影響他人的行為時,它們才變得重要。基督徒不應過於謹慎;不應為此或彼特定行為的合法性或不合法性而煩惱,而應在社區福祉的廣泛基礎上考慮所有這類問題,因此,當然也包括構成社區的個人福祉。根據 使 15:23-29 的決定,外邦歸信者被特別禁止吃獻給偶像的肉。有人可能會問,為什麼保羅在這裡沒有提及那個決定,並且在某些情況下給出了不同的決定?看來 使徒行傳 15 章中的指示是針對特殊情況,而非普遍規則。包含這些指示的信件只寄給了安提阿、敘利亞和基利家教會,可能旨在平息猶太和外邦歸信者之間激烈的分歧。參 萊特富特主教(Bp. Lightfoot)《加拉太書注釋》第 308 頁。
哥林多前書 8:2 2.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他其實還不知道他所當知道的**] 我們當然有知識,但絕不是完美的知識。參 林前 13:12。因此,我們不要自以為是地憑藉我們不完美的知識行事,彷彿我們是「像神一樣,知道善惡」;而是要顧念我們鄰舍的狀況,我們與他們有如此密切的聯繫。
哥林多前書 8:3 3. **但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認識的**] 參 約壹 4:7-8。但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在處理像哥林多人和加拉太人這樣好問和好辯的人時,特意顛倒了措辭,以排除人的一切自誇。在 加 4:9 中,他在談到認識神時糾正了自己,而在這封後來寫的書信中,他似乎小心翼翼地避免了這種表達,而在這裡和 林前 13:12 中,更多地談論被神所認識;同樣在 約 6:37;約 6:44-45;約 6:65 中,基督自己也教導了同樣的教義。「認識神預設了被神所認識:靈魂除非神親近,否則不會從上方獲得生命。」奧爾斯豪森(Olshausen)。
哥林多前書 8:4 4. **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 有些人翻譯為「世上沒有偶像」,但經文中的翻譯提供了最清晰的意義;「一個沒有實體的名稱,只是人心的一個虛構。」埃斯蒂烏斯(Estius)。
哥林多前書 8:5 5. **雖有許多神,許多主**] 使徒並非說有許多神或許多主,而只是說異教徒的神被如此稱呼。加爾文(Calvin)提醒我們,被某些人神化的太陽和月亮,不過是我們的僕役,而異教徒其他所謂的神,不過是被神化的自然力量,或被神化的人。
哥林多前書 8:6 6. **但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 只有一位永恆的第一因和存在的源頭。關於整段經文,參 弗 4:5-6。「古代教父們毫不猶豫地稱父為子的起源、原因、作者、根源、泉源和頭……子是從父而來,藉著從父而生的方式獲得其存在。父不是從子而來,因為祂的存在不源於任何人。」皮爾森主教(Bishop Pearson),《論信經》第一條。**我們也歸於他**] 更確切地說,如旁註所示,是「為他」。**萬物也藉著他**] 神子,父的永恆道或理性,是祂在創造、維護、救贖、重生萬物時的媒介。參 約 1:3;約 1:10;弗 3:9;西 1:10;來 1:2。
哥林多前書 8:7 7. **然而,這知識不是人人都有的**] 參 林前 8:1 的注釋。**因為有些人因著對偶像的習慣**] 有些編輯者讀作「因著對偶像的熟悉」而非「因著對偶像的習慣」。如果是這樣,我們必須將這段經文理解為外邦歸信者,他們因長期習慣而對偶像的位格概念習以為常,無法擺脫。**直到如今** 這幾個字證實了這種讀法。外邦歸信者很難擺脫他們的異教觀念。早期許多異端都是由於這些難以克服的先入之見造成的,就像對魔法和巫術的信仰一樣,這些信仰在所有民族中都比他們歸信基督教的時間長久。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讀作「良心」,則意味著 (1) 由於良心而懼怕以任何方式與偶像產生關聯,或 (2) 由於良心而對偶像的位格產生憂慮,彷彿肉在某種意義上是偶像的財產,而吃它是一種敬拜行為。**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他們錯誤地認為偶像有真實的存在,但只要他們持有這種觀念,他們就必須按照這種觀念行事。參 羅 14:14,「凡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是不潔淨的。」另參 同章 羅 14:20;羅 14:23。
哥林多前書 8:8 8. **其實食物不能使我們更蒙神悅納**] 更確切地說,是「呈獻我們」。參 林後 4:14;西 1:22;西 1:28。羅 14:10 也使用了同一個詞(在那裡譯為「站立」,字面意思是「被呈獻」)。參 林前 6:13。不是基督的受造物,註定要滅亡,而是基督自己將我們呈獻給神。食物的使用,如同所有外在事物的使用(參 西 2:22),本身是絕對無關緊要的。如果我們使用它們,它們對我們沒有實質益處;為了禁食而禁食,在神眼中也是同樣無關緊要的。唯一真正重要的問題是,我們的行為會對他人產生什麼影響?
哥林多前書 8:9 9. **只是你們這自由**] 更確切地說,是「權利」。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有權利根據我們的理性信念行事。但這權利有其限制,參 林前 6:12 及注釋。我們有義務尊重那些有良心但可能未受啟蒙之人的顧慮。在這個特定情況下,有些人憑良心認為偶像有真實的存在,任何獻給偶像的祭物都是偶像的財產,因此不適合基督徒食用。這些人的認知可能不夠清晰,但他們的動機是純潔且值得尊重的。我們可能比他們更有智慧,但我們必須小心,不要因我們的智慧而使他們陷入罪中。**反倒成了軟弱人的絆腳石**] 「如果你們看見人們在黑暗中掙扎,卻只滿足於慶幸自己身處光明,那麼你們的信仰有何真實性可言?……奴隸——偶像崇拜者——迷信者——唉!這就是我們所能說的一切嗎?」羅伯遜(Robertson)。
哥林多前書 8:10 10. **因為若有人看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 保羅在這裡似乎提出了一個極端的情況。他假設那位更有見識的信徒將他對偶像不存在的觀點推向了極限,並坐在偶像廟裡,享用在他看來與任何其他食物一樣適合食用的食物,只要是懷著感恩的心享用(林前 10:25-30;提前 4:3)。他指出這樣的人所面臨的可怕危險,即可能誘使他人將偶像崇拜視為無關緊要之事,重新陷入偶像崇拜並毀滅他們的靈魂。有些注釋家認為基督徒不可能出現在偶像廟裡,因此將其翻譯為「在偶像祭祀中」,但其他類似構成的希臘詞的類比證實了經文中的翻譯。
哥林多前書 8:11 11. **那軟弱的弟兄豈不滅亡嗎?**] 有些抄本讀作:「那軟弱的弟兄正在滅亡。」參 羅 14:15。
哥林多前書 8:12 12. **你們就是得罪基督了**] 參 太 25:40;太 25:45。關於其原因,請參閱 約翰福音 17 章全章,以及 羅 12:5;弗 1:23;弗 3:17;弗 4:15-16;西 2:19;以及本信 林前 10:17,林前 12:17 等經文,這些經文都教導了基督住在個別信徒裡面。
哥林多前書 8:13 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 「這種對他們自由的限制,是所有有影響力的人更應盡的責任。」羅伯遜(Robertson)。埃斯蒂烏斯(Estius)評論說,保羅為了靈魂的歸信,不僅願意禁食獻給偶像的肉,甚至願意完全不吃肉,以免成為他人的絆腳石。參 太 18:6;可 9:42;路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