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衛與千夫長、百夫長,就是一切首領商議。
2大衛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若以為美,見這事是出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我們就差遣人走遍以色列地,見我們未來的弟兄,又見住在有郊野之城的祭司利未人,使他們都到這裏來聚集。
3我們要把上帝的[約]櫃運到我們這裏來;因為在掃羅年間,我們沒有在[約]櫃前求問[上帝]。」
4全會眾都說可以如此行;這事在眾民眼中都看為好。
5於是,大衛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西曷河直到哈馬口都招聚了來,要從基列‧耶琳將上帝的[約]櫃運來。
6大衛率領以色列眾人上到巴拉,就是屬猶大的基列‧耶琳,要從那裏將[約]櫃運來。這[約]櫃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耶和華上帝留名的[約]櫃。
7他們將上帝的[約]櫃從亞比拿達的家裏抬出來,放在新車上。烏撒和亞希約趕車。
8大衛和以色列眾人在上帝前用琴、瑟、鑼、鼓、號作樂,極力跳舞歌唱。
9到了基頓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約]櫃。
10耶和華向他發怒,因他伸手扶住[約]櫃擊殺他,他就死在上帝面前。
11大衛因耶和華擊殺烏撒,心裏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
12那日,大衛懼怕上帝,說:「上帝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裏來?」
13於是大衛不將[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
14上帝的[約]櫃在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他一切所有的。
# 歷代志上 第十三章
歷代志上 13:1-14 (= 撒母耳記下 6:1-11)。將約櫃從基列耶琳運至俄別以東家中。烏撒之死。約櫃的遷移與前述事件的關聯,在撒母耳記的記載中更為清晰。大衛攻佔了耶布斯人的錫安保障(撒下 5:7),使其成為他的首都(同上 5:9),並在那裡為自己建造宮殿(同上 5:11),又娶了更多妻子以增加其地位(同上 5:13),擊退了因懼怕他日益壯大的勢力而來攻擊他的非利士人(同上 5:17-25),然後在一段安歇期中,他試圖將約櫃運入新首都,以獲得宗教上的認可(同上 6:1-19)。值得注意的是,編年史家(Chronicler)相信摩西在曠野所造的耶和華的會幕(**Mishkan**)(出埃及記 35-40)在大衛時代仍然存在,並且立在基遍(歷代志上 21:29)。然而,當約櫃被運入大衛城時,它並非被安置在會幕中,而是「放在大衛為它所搭的帳幕(**Ohel**)裡」(同上 16:1 = 撒下 6:17)。因此,在歷代志中,約櫃和會幕這兩件聖物被描繪為分離的,並且各自有獨立的日常事奉;亞薩和他的弟兄們在大衛城中的約櫃前事奉(歷代志上 16:37),而撒督和他的弟兄們則在基遍的會幕前事奉(同上 16:39)。然而,撒母耳記中並未提及此事,更可能的是摩西的會幕在大衛時代之前就已被毀,或許是在以利及其兒子們去世之時(參 詩篇 78:60)。列王紀上 8:4 的經文聲稱「會幕」(R.V. 作「會幕」)在所羅門聖殿奉獻時與約櫃一同「由利未人抬上來」,這很可能是一個插補,因為在列王紀的其他地方,既沒有提到會幕,也沒有提到利未人。
歷代志上 13:1 1. 大衛與千夫長、百夫長商議等。編年史家喜歡將百姓與君王聯繫起來,共同參與宗教措施,以盡量減少撒母耳記和列王紀所暗示的專制權力形象;參 歷代志上 13:4(全會眾都說這樣行好),以及 歷代志下 30:2;歷代志下 30:4。同樣,在 歷代志上 28:2 中,君王稱呼長老們為「我的弟兄」。無疑,編年史家心中想的是 申命記 17:20。
歷代志上 13:2 2. 我們要打發人到各處去。希伯來文短語很特別;「我們要廣泛地打發人去」,邀請不應受限!以色列全地。R.V. 旁註作「各地」;參 歷代志下 11:23;歷代志下 15:5;歷代志下 34:33。祭司和利未人。在撒母耳記中,約櫃遷移的記載並未提及利未人。在他們城邑和郊野。R.V. 旁註作「在他們有牧場的城邑中」。六經中規定,要將城邑分給利未人,並附帶「郊野,為他們的牲畜、財物和一切走獸」(民數記 35:2-7;參 約書亞記 14:4;約書亞記 21:2)。
歷代志上 13:3 3. 我們在掃羅的日子沒有在約櫃前求問神。R.V. 作「我們在掃羅的日子沒有求問它」。希伯來文動詞的意思是「仔細尋求」、「關心」。
歷代志上 13:5 5. 從埃及的西曷河。R.V. 作「從埃及的西曷溪」。西曷(**Shihor**)(在欽定本其他地方錯誤地拼作 **Sihor**)是分隔巴勒斯坦與埃及的溪流(現為瓦迪埃爾阿里什,**wâdy el Arish**)的名稱(約書亞記 13:3;約書亞記 15:4;耶利米書 2:18)。直到哈馬口。R.V. 作「直到哈馬的入口」。哈馬(**Hamath**)(現為哈馬,**Hama**)位於奧龍特斯河畔。哈馬的入口應與貝卡谷(**Beḳâ‘a**)相認同,這是一個位於黎巴嫩山脈和安提黎巴嫩山脈之間,由奧龍特斯河灌溉的寬闊山谷(Bädeker, pp. 305, 376)。在 約書亞記 13:5 及其他地方,它被提及為以色列的北部邊界。
歷代志上 13:6 6. 到巴拉,就是基列耶琳。參 約書亞記 15:9;在 約書亞記 15:60 中作基列巴力。其地點尚未確定;參 Kirkpatrick 對 撒母耳記下 6:2 的注釋。坐在二基路伯上。R.V. 作「坐在基路伯上」;參 以西結書 1:26。這約櫃是稱為耶和華名的。R.V. 作「這約櫃是稱為那名的」;這裡將約櫃所屬的神與列國的神區分開來,祂是那擁有不可言喻之名的神。
歷代志上 13:7 7. 一輛新車。選擇一輛新車,是因為它未曾被世俗工作玷污。同樣(士師記 16:11-12),「未曾用過」的新繩子被用來試圖捆綁被分別為聖的參孫。同樣(馬可福音 11:2;馬可福音 11:7),我們的主騎著「從來沒有人騎過」的驢駒進入耶路撒冷。亞比拿達的家。約櫃在這裡至少有二十年,由一個被分別為聖看守它的人負責(撒母耳記上 7:1-2)。
歷代志上 13:8 8. 奏樂。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嬉戲」、「跳舞」(參 歷代志上 15:29)。盡心盡力,並歌唱。比 撒母耳記下 6:5 的「用各樣松木樂器」更好的讀法。並歌唱。R.V. 作「甚至用歌唱」。瑟。這裡所指的樂器(希伯來文 **nçbhel**)「目前普遍被認為是阿拉伯人仍在使用的桑蒂爾琴(**santir**)。它由一個長方形盒子組成,底部平坦,上面覆蓋著一個略微凸起的共鳴板,琴弦就繃在上面。」(Nowack, Hebräische Archäologie, I. 275。)「琴」(希伯來文 **kinnôr**)是一種更簡單的樂器,更像里拉琴而非真正的豎琴。關於 **nçbhel** 和 **kinnôr** 的詳細討論,請參 Driver, Amos, p. 234。
歷代志上 13:9 9. 基頓的禾場。LXX. (B) 省略了「基頓的」。在 撒母耳記下 6:6 中作拿艮的禾場。扶住約櫃。編年史家出於敬畏之心,避免說「伸手扶住約櫃」(撒下 6:6)。絆跌。R.V. 旁註作「把它摔下來」,但其意思或許更接近「放手」,即讓載著約櫃的車子向後滑動。同樣的希伯來文詞語也用於 列王紀下 9:33;在那裡,耶戶以嘲諷的語氣說的不是「把她扔下去」,而是「讓她去」,這是一個模棱兩可的命令,旨在將盡可能多的責任推給那些服從命令的人。
歷代志上 13:10 10. 在神面前。在 撒母耳記下 6:7 中作「在神的約櫃旁」。
歷代志上 13:11 11. 大衛就愁煩。更確切地說,是「發怒」,大概是對他的謀士們沒有警告他所採用的約櫃遷移方式是錯誤的而發怒;參 歷代志上 15:13。耶和華向烏撒發作。R.V. 作「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參 出埃及記 19:22。
歷代志上 13:13 13. 大衛不肯將約櫃運到。R.V. 作「大衛不肯將約櫃移到」。俄別以東。由於「基提人」(**Gittite**)意為「迦特人」,俄別以東無疑是非利士人後裔;或許他在大衛寄居非利士人之地時歸附了大衛。在 歷代志上 15:18;歷代志上 15:24;歷代志上 16:38 中提到一個俄別以東,他是利未人,也是約櫃的守門人(doorkeeper),但編年史家並未將他與同名的基提人認同。
歷代志上 13:14 14. 與俄別以東的家同住在他家裡。應譯為「在俄別以東的家旁,在他自己的家裡」。編年史家(將俄別以東視為外邦人,如果不是偶像崇拜者)修飾了 撒母耳記下 6:11 中的表達:「在基提人俄別以東的家裡」。賜福。他爾根(Targ.)作「賜福給他兒子和孫子」。根據他爾根,這個家庭,包括父親、兒子和孫子,共有 8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