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色列眾人聚集到希伯崙見大衛,說:「我們原是你的骨肉。
2從前掃羅作王的時候,率領以色列人出入的是你;耶和華-你的上帝也曾應許你說:『你必牧養我的民以色列,作以色列的君。』」
3於是以色列的長老都來到希伯崙見大衛王。大衛在希伯崙耶和華面前與他們立約,他們就膏大衛作以色列的王,是照耶和華藉撒母耳所說的話。
4大衛和以色列眾人到了耶路撒冷,就是耶布斯;那時耶布斯人住在那裏。
5耶布斯人對大衛說:「你決不能進這地方。」然而大衛攻取錫安的保障,就是大衛的城。
6大衛說:「誰先攻打耶布斯人,必作首領元帥。」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先上去,就作了元帥。
7大衛住在保障裏,所以那保障叫作大衛城。
8大衛又從米羅起,四圍建築城牆,其餘的是約押修理。
9大衛日見強盛,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與他同在。
10以下記錄跟隨大衛勇士的首領,就是奮勇幫助他得國、照着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的話、與以色列人一同立他作王的。
11大衛勇士的數目記在下面:哈革摩尼的兒子雅朔班,他是軍長的統領,一時舉槍殺了三百人。
12其次是亞合人朵多的兒子以利亞撒,他是三個勇士裏的一個。
13他從前與大衛在巴斯‧達閔,非利士人聚集要打仗。那裏有一塊長滿大麥的田,眾民就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
14這勇士便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
15三十個勇士中的三個人下到磐石那裏,進了亞杜蘭洞見大衛;非利士的軍隊在利乏音谷安營。
16那時大衛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伯利恆。
17大衛渴想,說:「甚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井裏的水打來給我喝!」
18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恆城門旁的井裏打水,拿來奉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
19說:「我的上帝啊,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如此,大衛不肯喝。這是三個勇士所做的事。
20約押的兄弟亞比篩是這三個勇士的首領;他舉槍殺了三百人,就在三個勇士裏得了名。
21他在這三個勇士裏是最尊貴的,所以作他們的首領;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
22有甲薛勇士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行過大能的事:他殺了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又在下雪的時候下坑裏去殺了一個獅子,
23又殺了一個埃及人。埃及人身高五肘,手裏拿着槍,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比拿雅只拿着棍子下去,從埃及人手裏奪過槍來,用那槍將他刺死。
24這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所行的事,就在三個勇士裏得了名。
25他比那三十個勇士都尊貴,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大衛立他作護衛長。
26軍中的勇士有約押的兄弟亞撒黑,伯利恆人朵多的兒子伊勒哈難,
27哈律人沙瑪,比倫人希利斯,
28提哥亞人益吉的兒子以拉,亞拿突人亞比以謝,
29戶沙人西比該,亞合人以來,
30尼陀法人瑪哈萊,尼陀法人巴拿的兒子希立,
31便雅憫族基比亞人利拜的兒子以太,比拉頓人比拿雅,
32迦實溪人戶萊,亞拉巴人亞比,
33巴路米人押斯瑪弗,沙本人以利雅哈巴,
34基孫人哈深的眾子,哈拉人沙基的兒子約拿單,
35哈拉人沙甲的兒子亞希暗,吾珥的兒子以利法勒,
36米基拉人希弗,比倫人亞希雅,
37迦密人希斯羅,伊斯拜的兒子拿萊,
38拿單的兄弟約珥,哈基利的兒子彌伯哈,
39亞捫人洗勒,比錄人拿哈萊(拿哈萊是給洗魯雅的兒子約押拿兵器的),
40以帖人以拉,以帖人迦立,
41赫人烏利亞,亞萊的兒子撒拔,
42呂便人示撒的兒子亞第拿(他是呂便支派中的一個族長,率領三十人),
43瑪迦的兒子哈難,彌特尼人約沙法,
44亞施他拉人烏西亞,亞羅珥人何坦的兒子沙瑪、耶利,
45提洗人申利的兒子耶疊和他的兄弟約哈,
46瑪哈未人以利業,伊利拿安的兒子耶利拜、約沙未雅,摩押人伊特瑪、
47以利業、俄備得,並米瑣八人雅西業。
# 歷代志上 第11章
歷代志上 11:1 第11章1-3節(=撒下5:1-3)。大衛作全以色列的王。1. 於是] 譯作「並且」。《歷代志》在此處沒有對應撒母耳記上1-4章的內容,這些章節涵蓋了七年的時間(撒下5:5)。大衛早先被猶大人膏立為王(撒下2:4),伊施波設在以色列北部和東部作王(同上2:8及後),以及與掃羅家「長期的戰爭」(同上3:1)都被省略了。然而,在歷代志上12:23;12:29中,確實提到了內戰。我們是你的骨肉] 這句話不應嚴格解釋為血緣關係,因為只有猶大支派能說「王是我們的骨肉」(撒下19:42)。其他支派的意思是,他們將服從大衛,如同他是他們的親屬一樣。
歷代志上 11:2 2. 並且] 根據修訂版(R.V.)省略這些詞。你曾率領我們出入] 修訂版譯作「是你曾率領我們出入」;參撒上18:16。耶和華你的神說] 參歷代志上11:3;11:10;撒上16:1-13。君王] 修訂版譯作「領袖」;參歷代志上5:2,注釋。
歷代志上 11:3 3. 立約] 即給予他們一份憲章,其中大衛承諾尊重現有權利;參撒上10:25(撒母耳寫下王國的「規矩」)。在耶和華面前] 在「耶和華面前」立約的一種方式是從獻祭動物的兩半之間經過;參耶34:18-19。《歷代志》在此處沒有對應撒下5:4-5的內容;但參歷代志上29:27。
歷代志上 11:4 4-9節(=撒下5:6-10)。「大衛城」被攻佔並成為王室居所。4. 大衛和以色列眾人] 在《撒母耳記》(更準確地說)是「王和他的臣僕」,即他的家眷和護衛隊;參歷代志上10:6,注釋。需要一支精銳部隊,而非龐大軍隊。就是耶布斯] 修訂版譯作「(就是耶布斯)」。耶路撒冷(或耶布斯)似乎由一個耶布斯人居住的城堡和一個由耶布斯人與便雅憫人混居的下城組成(參歷代志上11:8;士1:21)。大衛攻佔的只是城堡。耶布斯人,就是那地的居民] 修訂版譯作「耶布斯人,就是那地的居民,在那裡」。耶布斯人被稱為「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征服時被以色列人趕出的「七族」之一(申7:1)。
歷代志上 11:5 5. 你必不得進這裡] 撒下5:6給出了一段更長的挑釁言論(見修訂版旁注),其中耶布斯人聲稱他們的城市天生堅固,足以讓一支由盲人和瘸子組成的駐軍防守。錫安的保障] 修訂版譯作「錫安的堅固城」。其位置(後來稱為「大衛城」)在現今城市的東南部,聖殿區(Haram)的南部,且地勢低於聖殿區(Socin-Benzinger in Bädeker, p. 22; Sir C. Wilson in Smith’s Bible Dict. ed. 2, “Jerusalem,” p. 1648)。關於錫安的堅固城位於現今城市西南部的較不可靠觀點,請參閱C. R. Conder在Hastings’ Bible Dict.,“Jerusalem”條目,卷二,第591頁。
歷代志上 11:6 6. 凡首先攻打耶布斯人的,必作首領元帥] 《歷代志》作者簡化了平行經文(撒下5:8)中非常難解的短語。洗魯雅的兒子約押] 洗魯雅是大衛的姊妹(歷代志上2:16)。《撒母耳記》中並未提及約押在此次事件中首次成為元帥;相反,他在與掃羅家內戰期間就已擔任指揮(撒下2:13)。或許他是在攻佔耶布斯時首次被正式承認為元帥。
歷代志上 11:7 7. 保障] 修訂版譯作「堅固城」(如歷代志上11:5)。
歷代志上 11:8 8. 從米羅起,四圍修築] 修訂版譯作「從米羅起,甚至四圍」。米羅,通常作「那米羅」,可能意為「填滿之處」,是大衛城防禦工事的一部分,可能是一座堅固的塔樓,或是一個軍械庫,或是一項旨在加固現有城牆的補充工程(七十士譯本,歷代志下32:5,ἀ ?íÜëçììá,「支持」)。修築] 譯作「保留」或「存活」;參出1:17。西利亞文本譯作:「約押將右手交給城中其餘的人。」「城中其餘的人(餘民)」包括便雅憫人以及耶布斯人(士1:21)。
歷代志上 11:10 10. 這也是] 修訂版譯作「現在這些」。本節是《歷代志》作者自己的標題,他將其置於從《撒母耳記》中摘錄的英雄名單之前,同時保留了《撒母耳記》中原有的標題(在歷代志上11:11)。與他一同奮勇的] 根據修訂版旁注譯作「與他堅定站立的」。參歷代志上12:23。和以色列眾人] 修訂版譯作「以及以色列眾人」。
歷代志上 11:10-41 10-41a節(=撒下23:8-39)。大衛的勇士及其事蹟(其中十二位英雄的名字在第27章中再次出現,作為大衛十二「班次」的指揮官。)本節似乎由不同來源的元素組成,並被匯集在一起(可能由《撒母耳記》的作者),以盡可能完整地列出在大衛生涯不同時期為以色列立下汗馬功勞的英雄。歷代志上11:11-14節(=撒下23:8-12)講述了兩位(在《撒母耳記》中是三位)其他不為人知的英雄。歷代志上11:15-19節(=撒下23:13-17)獨立於前文,敘述了三位無名英雄的壯舉。歷代志上11:20-25節(=撒下23:18-23)似乎又獨立於15-19節,特別是歷代志上11:21;11:25似乎引自某首失傳的詩歌。這些經文包含對亞比篩和比拿雅的頌讚。歷代志上11:26-41a節(=撒下23:24-39)包含三十位英雄的名字,但其事蹟未被記載。值得注意的是,《歷代志》在歷代志上11:41b-47節末尾增加了約十六個《撒母耳記》中沒有的名字。約押未被列入正式名單,因為他已在歷代志上11:6中提及。名單是東方歷史中常見的特色。例如,伊本·希沙姆(ibn Hishâm)在他的穆罕默德生平中,列出了因古萊什人迫害而避難於阿比西尼亞的83名穆斯林,在遷徙(Hegira)前向先知宣誓效忠的75名麥地那居民,甚至是在白德爾戰役中出現的314名穆斯林。
歷代志上 11:11 11. 這是數目] 在《撒母耳記》中更為恰當,譯作「這些是名字」。雅朔班] 在歷代志上27:2中稱為「撒弗第的兒子雅朔班」。然而,「雅朔班」這個名字並不確定。在撒母耳記下(23:8,修訂版)中,它出現為「約設巴設」,這顯然是錯誤的。七十士譯本(B)在重現這個名字時有所不同,但它似乎在《撒母耳記》中讀作「伊施波設」,在《歷代志》的兩處都讀作「伊施巴力」(Esh-baal)。這些讀法可能是正確的。關於「伊施波設」、「伊施巴力」這些名字的同一性,請參閱歷代志上8:33,注釋。哈革摩尼人] 修訂版譯作「哈革摩尼人的兒子」;參歷代志上27:32。在《撒母耳記》(錯誤地)作「塔革摩尼人」。軍長中的首領] 希伯來文(K’rî)如此,但C’thîb(修訂版遵循此讀法)讀作「三十人中的首領」。無論是欽定版(A.V.)還是修訂版(R.V.)都未能給出令人滿意的意義。在撒下23:8中,七十士譯本讀作「(軍隊)三分之一的首領」,參同上撒下18:2;這或許是正確的;《撒母耳記》的希伯來文本(如果沒有錯誤)可能也表達相同的意思。他舉起槍] 字面意思是「他激發他的槍」(一種詩意的表達)。「Lift」是過去式的一種過時形式。對抗三百人] 《撒母耳記》作「對抗八百人」;《歷代志》的西利亞文本(好的抄本)也如此。撒上18:25-27對此壯舉有所闡明;大衛和他的部下殺死的二百名非利士人被仔細清點,並歸功於大衛個人。他一次殺了他們] 修訂版譯作「他一次殺了他們」。
歷代志上 11:12 12. 多多的兒子以利亞撒] 可能與歷代志上27:4中第二「班次」的指揮官「亞戶亞人朵災」是同一人。三個勇士] 修訂版譯作「三個勇猛的人」,即在撒下23:9所提及的場合中與大衛同在的三個人。
歷代志上 11:12-13 12, 13. 這兩節部分對應《撒母耳記》的歷代志上11:9;11:11,但由於《撒母耳記》的歷代志上11:10以及歷代志上11:9;11:11的部分內容在《歷代志》中沒有對應,因此兩個事件被混淆,一位英雄(沙瑪)的名字被省略,他的壯舉被歸於以利亞撒。
歷代志上 11:13 13. 在巴斯達憫] 同一地點在撒上17:1中以「以弗大憫」之名被提及,作為非利士人的聚集地。它位於猶大西南部。一塊地] 修訂版譯作「一塊田地」。在創33:19;得4:3;約4:5(甚至在修訂版中)也出現了「一塊」的相同用法。大麥] 《撒母耳記》作「扁豆」。這兩個詞在希伯來文中相似,粗心的抄寫員可能會混淆。
歷代志上 11:14 14. 站立] 修訂版譯作「站著」,即「採取立場」(參撒上17:16「自薦」)。撒下23:12中動詞的主語是沙瑪,這裡是大衛和以利亞撒。
歷代志上 11:15 15. 三十個首領] 修訂版譯作「三十個首領」。到磐石] 《撒母耳記》作「收割的時候」。或許兩種讀法都錯了,原來的讀法是一個地名。七十士譯本(B)在《撒母耳記》中作 åἰ ?ò Êáäþí。亞杜蘭洞] 或許我們應該在這裡(以及撒上22:1;撒下23:13)讀作「亞杜蘭的堅固城」。在撒上22:4中,它被稱為「堅固城」。G. A. Smith(Hist. Geog. p. 229)建議將其與示非拉(Shephelah)中一座名為「艾德-埃爾-馬」(‘Aid-el-ma)的顯赫山丘相認同。它位於伯利恆西南約十二英里處。利乏音谷] 可能指從耶路撒冷到伯利恆的道路所經過的寬闊低窪地帶。參約書亞記15:8(修訂版作「利乏音谷」;欽定版作「巨人谷」)。
歷代志上 11:16 16. 在保障裡] 參亞杜蘭洞的注釋(歷代志上11:15)。非利士人的防營] 修訂版譯作「非利士人的駐軍」。然而,這個詞也可能指「非利士人的總督」(撒上13:3-4中相同的希伯來詞也如此讀)。然而,平行經文(撒下23:14)作「非利士人的駐軍」。
歷代志上 11:17 17. 給我水喝] 修訂版譯作「給我水喝」。在] 修訂版譯作「在…旁邊」(《撒母耳記》亦同)。
歷代志上 11:18 18. 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 希伯來文中的「營盤」一詞指的是紮營的軍隊,而非列陣的軍隊。或許這次壯舉發生在夜間;比較大衛和亞比篩的行動(撒上26:6-12)。
歷代志上 11:19 19. 這些人……帶來的] 譯作「這些人?他們冒著生命危險,是的,冒著生命危險帶來的。」三個最勇猛的] 修訂版譯作「三個勇猛的人」(《撒母耳記》亦同)。
歷代志上 11:20 20. 三個中的首領] 在撒下23:18(C’thîb)中,亞比篩被稱為與約設巴設相同的頭銜(希伯來文 rôsh hasshâlîshi)(同上撒下23:8)。這個頭銜可能意味著「(軍隊)三分之一的首領」;參撒下23:11,注釋。「三個中的首領」是一個錯誤的讀法。因為他舉起槍] 修訂版譯作「因為他舉起槍」;參歷代志上11:11,注釋。在三個中有名聲] 參歷代志上11:24,其中對比拿雅也說了同樣的話。這裡所指的三個,要麼是歷代志上11:15-19中的三個,要麼是另外三個不為人知的;參下一個注釋。
歷代志上 11:21 21. 他在三個中比那兩個更尊貴] 修訂版旁注:「他在第二級的三個中是最尊貴的。」然而,譯作「在第二級」的詞顯然是訛誤(參撒下23:19),應予修正。我們因此譯作:他比那三個更尊貴。這節經文可能來自一首失傳的詩歌。由於上下文的缺失,無法確定「三個」和「最初的三個」所指為何。
歷代志上 11:22 22. 比拿雅] 參撒下8:18;王上1:8及後;王上2:25-35。甲薛] 位於猶大南部;書15:21。行了許多壯舉] 修訂版譯作「行了許多大能的作為」。他殺了摩押的兩個獅子般的勇士] 修訂版譯作「摩押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七十士譯本撒下23:20亦同)。然而,這個短語很難解釋。另一種翻譯是「他殺了摩押的兩個勇士」。第四種(或許是最好的)是「他擊倒了摩押的兩個祭壇柱」,即他推翻了摩押人用來放置聖火的兩根高柱(Robertson Smith, Religion of the Semites, Additional Note L)。在古代戰爭中,損壞或玷污敵人的聖地是一種常見的做法。在下雪的日子] 修訂版譯作「在下雪的時候」。
歷代志上 11:23 23. 身材高大] 希伯來文「有尺寸的」。《撒母耳記》有更好的讀法,「一個英俊的人」(有儀表的人),根據希伯來人的觀點,「英俊」是指身材健壯,適合戰鬥。一根杖] 希伯來文「shebhet」,即牧羊人為防禦野獸而攜帶的「杖」或「棍棒」;詩2:9(「杖」);歷代志上23:4(「杖」);撒下18:14(「標槍」)。這根「杖」一端有尖,因此在必要時可用作刺殺武器。
歷代志上 11:24 24. 在三個勇士中有名聲] 修訂版譯作「在三個勇猛的人中有名聲」;參歷代志上5:20。
歷代志上 11:25 25. 他在三十人中是尊貴的] 修訂版(參歷代志上11:21)譯作「他比三十人更尊貴」。這節經文可能來自讚美比拿雅的詩歌。參歷代志上27:6。但不及前三個] 參歷代志上11:21的注釋。護衛] 同一個希伯來詞 mishma‘ath 在撒上22:14中譯作「議會」。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是「順從」;在這裡和《撒母耳記》(同上)中,它似乎指那些執行國王命令的人,即他的大臣。(大臣 = 「僕人」。)
歷代志上 11:26 26. 軍中的勇士有亞撒黑] 譯作「以及大能的勇士;亞撒黑」。參歷代志上2:16;撒下2:18及後;撒下3:27。伊勒哈難] 在此處(=撒下23:14)稱為「多多的兒子」,但可能與歷代志上20:5(=撒下21:19)中的「雅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是同一人,後者作「雅雷俄珥金的兒子」,因為「雅雷俄珥金」不應被視為他父親的名字,而《歷代志》中的「雅珥」似乎是「雅雷」的訛誤。伊勒哈難是多多的兒子,屬於一個名字類似雅雷俄珥金的地方。
歷代志上 11:27 27. 哈羅人] 讀作「希律人」(《撒母耳記》亦同)。參士6:23;士7:1,由此可知哈羅位於(或靠近)耶斯列谷。另參歷代志上27:8(「伊斯拉人沙母戶」),似乎指同一人。「哈羅人以利迦」(《撒母耳記》)在《歷代志》中未見。比倫人希利斯] 參歷代志上27:10,其中他被描述為以法蓮子孫的軍長。然而,在撒下23:26中,他是帕勒提人希利斯,即(顯然)猶大南部伯帕勒(書15:27)的「居民」。
歷代志上 11:28 28. 提哥亞人益迦的兒子以拉] 參歷代志上27:9。關於提哥亞,參歷代志下20:20,注釋。亞拿突人亞比以謝] 修訂版譯作「亞拿突人亞比以謝」;歷代志上27:12和撒下23:27。亞拿突在便雅憫境內;它是耶利米的村莊(耶1:1;耶11:21及後),現今的阿納塔(Anâta),位於耶路撒冷東北偏北2½英里處。
歷代志上 11:29 29. 西比該] 歷代志上27:11亦同,但在撒下23:27中作「米本乃」。戶沙人] 戶沙可能是伯利恆附近某地的名字(歷代志上4:4)。書亞(同上歷代志上4:11)或許是這個名字的另一種形式。以來] 在撒下23:28中作「撒們」。這兩個詞在希伯來文中比在英文中更相似,似乎是最初出現在名單中的名字的不同讀法。亞戶亞人] 他屬於便雅憫家族;歷代志上8:4(「亞戶亞」)。
歷代志上 11:30 30. 尼陀法人瑪哈萊] 歷代志上27:13亦同,並加上「屬謝拉族」(修訂版)。尼陀法人可能來自尼陀法(猶大的一個村莊,離伯利恆不遠),或來自「尼陀法人村莊」(歷代志上9:16,注釋)。希列] 在歷代志上27:15中作「希勒代」,這個名字在亞6:10中出現。「希勒」在撒下23:29中可能是錯誤的讀法。
歷代志上 11:31 31. 以太] 在撒下23:29中作「伊太」,與撒下15:19;撒下18:2中的名字相同,但指的是不同的人。屬於] 修訂版譯作「的」。比拉頓人比拿雅] 歷代志上27:14;撒下23:30亦同。比拉頓是以法蓮的一個城鎮;士12:15。這個地方可能也在馬加比一書9:50中提及(ôὴ ?í ÈáìíÜèá Öáñáèþí)。
歷代志上 11:32 32. 戶賴] 在撒下23:30中作「希代」。這個名字的真實形式不確定;兩種形式都沒有在其他地方出現。迦實] 以法蓮的一座山;士2:9(=書24:30)。亞比業] 在撒下23:31中作「亞比亞本」。「亞拉巴人」意為「伯亞拉巴的居民」;書15:6,猶大和便雅憫邊界上的一個城鎮。
歷代志上 11:33 33. 巴哈魯米人] 在撒下23:31中作「巴戶米人」。我們應該在兩處都讀作「巴戶林人」,即「巴戶林(撒下3:16)的居民」,巴戶林是便雅憫的一個城鎮。沙亞本人] 即「沙亞賓(士1:35)的居民」,或「沙拉賓(書19:42)的居民」,但支派的一個城鎮。
歷代志上 11:34 34. 基順人哈深的兒子們] 撒下23:32中對應的子句僅為「雅善的兒子們」。兩處文本均有訛誤。七十士譯本(《歷代志》)中「兒子們」作專有名詞「比拿雅」。或許應讀作「古尼人雅善」(參民26:48),省略「兒子們」(希伯來文 bĕ ?nç),因為這可能是沙亞本人(希伯來文形式)最後三個字母的錯誤重複。沙基的兒子約拿單] 參撒下23:32-33,其中正確的讀法似乎是「沙瑪的兒子約拿單」。「哈拉利人」的含義不詳,讀法也不確定。
歷代志上 11:35 35. 撒迦] 在《撒母耳記》中作「沙拉」。
歷代志上 11:35-36 35, 36. 吾珥的兒子以利法勒,米基拉人希弗] 在撒下23:34中作「亞哈斯拜的兒子以利法列,瑪迦人」。《歷代志》有兩位英雄,而《撒母耳記》只有一位。
歷代志上 11:36 36. 比倫人亞希雅] 撒下23:34中「基羅人亞希多弗的兒子以利暗」的殘缺讀法。關於「亞希多弗」,參歷代志上27:33,注釋。「基羅人」意為「基羅的居民」,基羅是猶大山區的一個城鎮(書15:51)。
歷代志上 11:37 37. 希斯羅] 撒下23:35亦同(修訂版遵循C’thîb);但希斯萊(欽定版遵循Krî)。迦密人] 即迦密的居民,迦密是猶大山區的一個城鎮(撒上25:2及後)。拿萊] 在撒下23:35中作「帕萊」。這個名字的真實形式已失傳。益拜的兒子] 在《撒母耳記》中僅作「亞拉巴人」,即(可能)「亞拉(書15:52)的居民」,亞拉是猶大山區的一個城鎮。
歷代志上 11:38 38. 約珥,拿單的兄弟,米巴哈] 米巴哈是屬於本節第一子句的一個詞(「屬瑣巴的」)的訛誤;參撒下23:36,「瑣巴人拿單的兒子伊迦」。關於「瑣巴」,參歷代志上18:3。哈革利人的兒子] 在《撒母耳記》中作「迦得人巴尼」。
歷代志上 11:39 39. 比錄人] 通常拼作「比錄人」。比錄是便雅憫的一個城鎮;撒下4:2。
歷代志上 11:40 40. 以帖人] 即「以帖家族(或『宗族』)的成員」。參歷代志上2:17,注釋。
歷代志上 11:41 41. 赫人烏利亞] 參撒下11:3。撒母耳記下23章的名單以這個名字和「共三十七人」的注釋結束。在《歷代志》中,名單擴展到包括十六個額外的名字。41b-47節(在《撒母耳記》中沒有平行經文)。大衛勇士名單的延續。
歷代志上 11:42 42. 和他同有三十人] 這個子句可能是一個旁注,被錯誤地納入正文。它顯然是某位抄寫員打算放在赫人烏利亞(歷代志上11:41)的名字之後,這位抄寫員遵循我們現有的文本,並將「哈深的兒子們」(歷代志上11:34)歸於亞斯瑪弗和以利雅巴(歷代志上11:33),因此從亞撒黑到烏利亞正好計算出三十個名字。這個子句應該讀作「到他為止有三十人」或「他們全部有三十人」(參撒下23:39)。
歷代志上 11:44 44. 亞斯他錄人] 即亞斯他錄的居民(歷代志上6:71 [希伯來文56]),約旦河東瑪拿西的一個城市。和戶坦的兒子耶希業] 修訂版譯作「和戶坦的兒子耶以利」。亞羅珥人] 即亞羅珥的居民。有兩個同名的城市,都在約旦河東;參書13:16;書13:25。
歷代志上 11:46 46. 瑪哈威人] 或許應讀作「瑪哈念人」,即約旦河東瑪哈念的居民;參撒下17:27。
歷代志上 11:47 47. 米所巴人] 修訂版譯作「米所巴人」。或許應讀作「屬瑣巴的」;參歷代志上11:38,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