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帝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憑着上帝選民的信心與敬虔真理的知識,
2盼望那無謊言的上帝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
3到了日期,藉着傳揚的工夫把他的道顯明了;這傳揚[的責任]是按着上帝-我們救主的命令交託了我。
4[現在]寫信給提多,就是照着我們共信之道作我真兒子的。願恩惠、平安從父上帝和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5我從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6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
7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
8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
9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
10因為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那奉割禮的更是這樣。
11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他們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
12有克里特人中的一個本地先知說:「克里特人常說謊話,乃是惡獸,又饞又懶。」
13這個見證是真的。所以,你要嚴嚴地責備他們,使他們在真道上純全無疵,
14不聽猶太人荒渺的言語和離棄真道之人的誡命。
15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甚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
16他們說是認識上帝,行事卻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
# 提多書 第1章
標題 最古老的已知形式是最簡潔的:「致提多」。書信的結尾也應如此。第1章:使徒職分。其範圍與方法。
提多書 1:1 1–4. 使徒的問候 1. 保羅,神的僕人] 意為神的奴僕(如R.V.旁註)或奴隸;在聖保羅其他使用此詞作為其稱謂時,都是「耶穌基督的奴僕」。這種變異被很好地指出是真實性的證據;「一個偽造者不會做出如此明顯的偏離。」這種變異的原因可能與此處及這些書信中「神我們的救主」這一短語的原因相同;參閱提前 1:1 的註釋。在此問候語中,我們有「神的奴僕」、「神的選民」、「不能說謊的神」、「神我們的救主」。保羅是獨一、自有永有之神的僕人;在克里特島,正如(Lewin)所言,「猶太教及其衍生的諾斯底主義已經敗壞了神的話語,福音被奇異的幻想扭曲得面目全非」,因此需要「對祂的信心」和對祂的「完全認識」。和耶穌基督的使徒] 「和」在拉丁通行本(Vulgate)中是「autem」,而非「et」或「sed」,其確切含義幾乎是「因此作為結果」。此處「耶穌基督」是正確的順序,正如(Tischendorf)第八版所承認的,儘管在提前 1:1;提後 1:1 應讀作「基督耶穌」。參閱該處註釋。詞語的新順序有時被舊的、更熟悉的順序取代,這是很自然的。照著神的選民的信心] 拉丁通行本(Vulg.)作「secundum」;R.V.正確地保留了「照著」(according to),儘管所有現代注釋家都希望其含義是「為了」(with a view to),如腓 3:14,「我向著標竿直跑」,並認為「照著」必須暗示信心和知識是使徒職分的準則(norma)。但這個詞的含義肯定不那麼狹隘。其常見用法,例如在「馬太福音」中,給出了更廣泛的意義,「在……的領域中」,「在馬太所站立、所看見、所教導的真理方面」。這個意義當然直接源於介詞「沿著」(along)、「貫穿」(throughout)的本義。因此,在此處,克里特基督徒的信心和完全認識是保羅作為耶穌基督的使徒向他們執行這項使命的領域。他的使徒職分可能在其他時間和對其他教會還有其他領域。(Calvin)論及聖保羅在此處對其使徒職分的稱讚時說:「indicat ecclesiae magis quam unius Titi habitam a Paulo rationem」(這表明保羅考慮的是教會,而不僅僅是提多一人)。神的選民] 在新約中,與後來普遍使用的「基督徒」(彼前 4:16)一詞相對應的詞語有「那些正在得救的人」、「蒙召的」、「蒙揀選的」或「選民」、「被分別為聖的」或「聖徒」、「信實的」或「信徒」。聖彼得前書第一章涵蓋了所有這些:「致那些分散在各地的選民」(彼前 1:1)——「現在你們靈魂的救恩」(彼前 1:9)——「你們也要聖潔,像那召你們的聖者一樣」(彼前 1:15)——「你們也藉著他信了神」(彼前 1:21)。參閱彼後 1:10「使你們的蒙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 1:1「那些得了信心的人」,彼後 2:21「所傳給他們的聖潔誡命」,參閱啟 17:14「蒙召的、被揀選的、忠心的」。名稱「信實的」顯然是指「那些已經領受並分享了信心的人」;所有這些名稱都描述了一種現有的特權、兒女名分和恩典狀態,與教理問答中賦予受洗者的狀態相同:「祂已召我進入這救恩的狀態」——「聖靈,祂使我及所有神的選民成聖」,以及在洗禮儀式中,「求祢賜予這孩子,現在受洗,得著祢恩典的豐盛,並永遠留在祢忠心和蒙揀選的兒女之列」——「行事為人與你們的基督徒呼召相稱」。對真理的認識] 更確切地說,是完全的認識,與諾斯底教師「那假冒為善的知識」相對;參閱提多 1:16 及提前 2:5 的註釋。合乎敬虔的真理] 舊式英文「after」的用法,意為「照著」(according to);參閱來 5:6,「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此處使用的介詞與上文「照著信心」的用法和意義相同。「真理」不是思辨性的,而是道德性的真理,影響生命——使他們「學習信經、主禱文和十誡,以及基督徒為靈魂得救所應知所信的一切事」。公禱書洗禮儀式。關於「敬虔」,參閱提前 2:2 的註釋。
提多書 1:2 2. 盼望永生] 新約中「盼望」這一短語的含義,最好從林前 9:10「耕種的當存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指望有分」或羅 4: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中看出。它與某種強烈的情感或行動的動詞緊密相連,相當於「極大的盼望」(summa spe)。徒 26:5-6 的含義若我們也保留「盼望」一詞,並理解聖保羅說:「所有猶太人都認識我;我從小就是一個嚴格的法利賽人;今天我站在這裡受審,是為了我們祖宗的應許而活在盼望中——這盼望是我們十二支派所仰望的;我正是為這盼望受審。」比較該節的結構和主題,我們很可以將此處的「盼望」與之前的「使徒保羅」和之後的「我所受託的傳揚」聯繫起來。聖保羅仍在尊崇他的職分,正如強調的「我」(ego)所顯示的。「我的使命是三重的,範圍從(1)那些蒙神揀選之人的最初屬靈生命和恩賜,到(2)真正屬神的人裝備齊全的成長生命,再到(3)所有榮耀的盼望;你們克里特人如何稱義、成聖、得榮耀,都在我所受託的傳揚中;對此,任何猶太教的形式主義,任何諾斯底主義的靈性主義都無法站立:我已教導你們(1)關於聖而公的教會;(2)關於聖徒相通和罪得赦免;(3)關於身體的復活和永生:而你們是我的真兒子,在這共同的信心之後。」不能說謊的神] 參閱提多 1:1;「神的應許,以及我作為祂使者的應許,與克里特教師的話語截然不同」(提多 1:12)。這個形容詞在新約中是獨一無二的。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 R.V.直譯為「在永恆的時代之前」;A.V.來自拉丁通行本(Vulg.)「ante tempora saecularia」(在世俗時代之前)。平行經文有提後 1:9「祂自己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羅 16:25「那歷世歷代隱藏的奧秘」,林前 2:7「神在萬世以前預定我們得榮耀的智慧」,拉丁通行本(Vulg.)「ante saecula」(在萬世以前)。最後一節經文顯示了拉丁通行本的含義,「在世界歷史的時代之前」,這是明確的,並被R.V.在那裡接受,儘管在此處和提後 1:9 被拒絕,轉而採用一個空洞且實際上毫無意義的短語。最好不要將任何外來的明確性引入「aionios」(永恆的),並且也要認識到介詞在時間和日期方面的正確慣用語法,林後 12:2 是一個例子,「十四年前」,而不是「在十四年之前」。應譯為「在已逝的永恆時代中」。在此處或提後 1:9,關於事實沒有困難;對神而言,旨意、應許、賜予,都是一回事。
提多書 1:3 3. 到了日期] 參閱提前 6:15 的註釋;並比較加 6:9。這個短語很可能被認為是希臘化時期與更古典形式(僅用介詞和名詞)相對應的表達,約 5:4;羅 5:6「基督在適當的時候死了」,這與「idios」(自己的)日益增長的用法相符,該詞在教牧書信中出現了十五次。顯明祂的道] (Wordsworth)主教跟隨(Jerome)的解釋,直接將此理解為基督「顯明祂的道」;但這種用法在聖保羅的著作中沒有適當的支持。他說:「若像現代注釋家那樣理解為『福音』,則是一種軟弱的重複。」但西 1:26 告訴我們「要傳揚(即完全傳講)神的道,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如今卻顯明出來……這奧秘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榮耀的盼望,我們所傳揚的。」另比較上文引用的羅 16:25。因此,拉丁通行本(Vulg.)和(Theod. Mops. Lat.)作「manifestavit verbum suum」(顯明祂的道)。藉著傳揚] 更確切地說,如R.V.旁註,在宣講中,以界定顯明的方式——一個歷史性的信條,「不僅藉著模糊的暗示或遙遠的應許,而是藉著偉大的事實來宣告神的心意。」關於這種「宣講」,最早的書面「福音」,參閱林前 15:1-8。另參閱提前 3:16 及其註釋。這傳揚是按著神我們救主的命令交託我的] 更確切地說,如R.V.,我所受託的,如提前 1:2。照著命令] 更好是,如提前 1:1,參閱該處註釋,憑著權柄。因此提多要「用各樣的權柄責備人」,提多 2:15。神我們救主的] 與提前 1:1 具有相同含義的短語(參閱註釋),並再次出現在提多書 2:10,提多 3:4。此處指父神,比較公禱書中求平安和拯救的禱文,「祢是我們的救主和全能的拯救者」,而在下一節中,同樣的稱謂則賦予了子神。但請注意此處的順序,如提前 2:3,我們的救主神;結尾對「神」一詞的強調,比「神我們的救主」更強有力地表達了提多 1:1 中所解釋的思想。
提多書 1:4 4. 寫信給提多,我親愛的兒子] 應與R.V.譯為「我真誠的兒子」,如提前 1:2,該處已闡明此短語的含義。關於提多與聖保羅的關係,參閱導論,第67頁及以後。照著我們共有的信心] 插入「的」(the)意味著「教會、一般信徒所共有的信心」:若沒有冠詞,則更像是聖保羅和提多所共有的信心,在共同的信心裡,或「在信心的交通中」;參閱提前 1:2 的註釋。恩惠、憐憫、平安] 抄本證據不支持在此處插入「憐憫」(mercy),儘管在寫給他另一位「真兒子」提摩太的兩封信的問候語中都出現了。若提前 1:2 所提出的在提摩太書中插入「憐憫」的原因是正確的,那麼在此處提多書中省略「憐憫」是恰當的。儘管提多是真兒子和值得信賴的同工,但他不像提摩太那樣,是那位「樂於服事最好」卻又「最自覺內心有錯」之人的常伴和另一個自我。從父神] 這些書信中「我們的父」的後期形式,參閱提前 1:2;提後 1:2。關於「父」的意義,參閱(Westcott)主教在約壹 1:2 的補充註釋。「聖約翰在他的著作中不使用保羅式的短語『我們的父』;在書信中,他一貫使用絕對的稱謂『父』,沒有任何附加;在啟示錄中則使用『祂(我)的父』,但不是『父』。『父』暗示了那些源於思考神與人之間道德聯繫的思想,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被創造的;『我的父』則指向那些源於道成肉身之子與神和人之間聯繫的啟示,『神的兒子』、『基督』。在他最晚期的著作中,聖約翰從其絕對的一面,將神聖父性的關係視為其永恆的,即其當前的實現——『父』。」和主耶穌基督] 根據正確的文本,這個最完整、最強調的稱謂僅出現在提前 6:3(參閱該處及提前 1:1 的註釋)和提前 6:14。此處應讀作「基督耶穌」。我們的救主] 參閱提前 1:1 關於基督在教牧書信和聖彼得書信中被賦予此稱謂的註釋。它在公禱書中也常出現,儘管遠不如「主耶穌基督」常見;例如,在晚禱的第二和第三篇禱文,將臨期第二主日、七旬節、復活節前夕、祝聖禱文等。
提多書 1:5 5–9. 提多的職責,一般而言,以及關於監督或長老 5. 問候語已強調確立了使徒權柄的原則,隨後立即毫不妥協地宣稱了授予提多的權柄,以及他主要在按立聖職方面的運用。請注意這如何得到加強:(1)藉著正確的讀法,「我把你留在後面」,(2)藉著複合詞「使你進一步整頓」,(3)藉著使用代詞「我」(ego),「我親自吩咐你」——「我開始了這一切;讓任何人都不要阻撓你作為我的代表繼續我的工作。」關於聖保羅在此處提及的克里特之行的場合,參閱導論,第73-75頁。所沒有辦好的事] (Jerome)解釋為「初生教會的基礎」。參閱「dispensatio erga credentes ita ut et ad consensum instituerentur per ordinationes ecclesiasticas」(對信徒的安排,使他們藉著教會的按立而建立共識)。(Theod. Mops. Lat.)在各城設立長老] 關於「長老」一詞,參閱提前 3:1 的註釋;「在各城」,即從一個城到另一個城,絕不暗示關於設立一個或多個長老的指示。R.V.將「ordain」(按立)改為「appoint」(任命),作為希臘文的簡單含義,不帶有現代「按立」所附帶的特殊意義。A.V.時代英文「ordain」的含義可見於王上 12:32;詩 7:13;但 2:24,舊約修訂者分別譯為「ordain」、「prepare」、「appoint」。參閱(Hakluyt),《航海記》,ii. 455,「他用一棵樹造了一艘船」(《聖經詞典》,第440頁)。正如我所吩咐你的] 具有誤導性,可能被解釋為「你任命其他人,就像我任命你一樣」,而其本意當然是,如徒 7:44 中相同詞語的類似用法,「正如他吩咐摩西說的」,即「吩咐你去做的事」。另參閱徒 24:23,A.V.「他吩咐一個百夫長」,R.V.「他命令百夫長」。在新約用法中,幾乎沒有(Ellicott)主教(繼承拉丁通行本「disposui」)所希望的意義,「不僅吩咐,而且教導他如何去做」。動詞「進一步整頓」和「吩咐你」採用中動語態,因為「整頓」和「安排」不是字面上的、主要的,如椅子和桌子,而是次要的,轉移到心智思想、道德行為上。(Winer)將這些意義區分為「物理的」和「形而上學的」,《希臘文法》,第三部分,第38節,2,b。參閱提前 1:7 的註釋。
提多書 1:6 6. 若有無可指責的,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 「無可指責的」;這個詞已在提前 3:10 出現,與提前 3:2 的「無可指摘」含義相同,後者描述一種「無可挑剔」的品格,前者則指一種「無可置疑」的生活,拉丁通行本(Vulg.)作「sine crimine」(無罪)。關於這項首要資格的重要性,參閱提前 5:7 的註釋。它與下一句「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完全吻合。這也是被按立者在被任命為長老之前必須具備的;因此,「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指的是當時普遍存在的一夫多妻制,與按立後禁止再婚無關。我們在此處以及教牧書信的其他地方(參閱提前 3:2 的註釋)看到「在普遍存在的妾制和放蕩中,對婚姻關係中純潔和無可指責的莊嚴要求」。(Reynolds)博士,《解經家》,第八卷,第74頁。從技術上講,即「不是重婚者」。兒女也是信主的] 「信主的」(faithful)一詞含糊不清,既可指「可靠的」,也可指「相信的」;無疑是指後者;長老的家庭不能是那種影響和教導導致兒女仍是異教徒的家庭;也不能是那種「信心」與「責任」分離的家庭;因為他們也必須「不被指控放蕩或不服管教」,而是生活「在節制、清醒和貞潔中」,並「順服所有掌權者」。「放蕩」(riotous living)或許比R.V.的「riot」(騷亂)(該詞也取代了A.V.在弗 5:18 中對同一詞「excess」的翻譯)更好,因為它讓人想起「浪子回頭」中典型的性格例子,路 15:13。「浪子是那種無法儲蓄或節省的人,用(Spenser)的話說,是『散財者』。這個詞是(Aristotle)倫理學術語的一部分,真正慷慨的人是那種在兩個極端之間保持黃金中道的人,一邊是揮霍,另一邊是吝嗇。」(Trench),《新約同義詞》,第16節。
提多書 1:7 7. 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是無可指責的] 或如R.V.,那監督。兩者都正確且符合慣用語法;參閱提前 3:2 的註釋。「監督」在此處被認為是指提多 1:5 的「長老」,「監督」描述了所賦予職責的性質,即監督和牧養,而「長老」則更指地位和品格;一個是職務性的,另一個是個人性的。參閱提前 3:1 的註釋,導論,第15-19頁,以及附錄C。(Wordsworth)主教在此處解釋得很好:「因為那監督他人的人,必須是無可指責的。」作神的管家] 「神家的管理者;提摩太被告知他應如何在『神的家』中行事,現在提多被告知,每一位監督或長老,都有類似的責任。」(Reynolds)博士。參閱林前 4:1-2;彼前 4:10。一個被認可的、穩定的基督徒生活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剛從異教歸信的人可能會將異教生活的殘餘帶入教會,從而危及基督教會。即使在第四世紀,(Chrysostom)也抱怨人們在領聖餐時互相推擠踢打。不任性,不暴躁] 「任性」(Self-willed),「固執」(headstrong),「無情」(unfeeling),在新約中僅在此處和彼後 2:10 出現。(Theophrastus)(《品格論》,第十五篇)描述這種品格的方式,表明這個詞所傳達的含義比我們英文的「self-willed」更糟。他將其描述為「一種粗魯,表現在一個人的整個談吐和行為中。問一個脾氣暴躁的人是否最近見過某人,他會回答你:『朋友,請不要無禮。』如果你想知道他要賣的東西的價格,他會變得暴躁,問你對它有什麼不滿?他對最輕微的冒犯也毫不寬恕;你只要不小心踩到他的腳,或用手肘推他一下,他就會記你一輩子。如果朋友想向他借錢,他起初會斷然拒絕,但經過再三考慮後會把錢拿給他,然後粗魯地扔下,說:『好吧,給你,但我從不指望再見到它。』如果他在街上絆到一塊石頭,他會回頭咒罵它。」(Burgell)譯。「暴躁」(Soon angry),「易怒」(irascible),「膽汁質的」(choleric),在新約中僅在此處出現,不像(Theod. Mops.)所說的「reminiscentem iram et per longi temporis spatia tenentem」(記仇並長期懷恨)。這個詞的形式更指「易於……」,「頻繁發作」。因此,這個詞出現在《十二使徒遺訓》三章1節,「不要輕易發怒,因為怒氣導致謀殺」。弗 5:4 中「戲笑」一詞來自一個形式相似的形容詞,「善於開玩笑」。不因酒滋事,不打人] 如提前 3:3,不因酒爭吵,不打人;參閱該處註釋。不貪不義之財] 如提前 3:8 中對執事的要求,參閱該處註釋;在新約其他地方僅作副詞,彼前 5:2。拉丁通行本(Vulg.)作「non turpis lucri cupidum」(不貪不義之財)。(Ellicott)主教(繼承(Huther)的觀點)特別將其解釋為「對教會施捨的不誠實,或任何濫用屬靈職務以謀取利益的行為」。形式相似的詞「污穢的言語」(Col 3:8)在R.V.中譯為「可恥的言語」;在此處譯為「不貪不義之財」會更清楚。「正當的收益」是牧師為正當的辛勞所應得的權利,提前 5:18;提後 2:6。「不義之財」這個短語已經帶有這樣一種含義,彷彿按照一種正確而崇高的標準,金錢本身、租金、什一奉獻和費用,都是「屬世的」,不適合任何自稱要樹立榜樣的教士去爭取。
提多書 1:8 8. 樂意接待客旅] 如提前 3:2,該處解釋了其在當時的適宜性。好善] 新約中僅出現一次的形容詞,由前面相似的複合詞所暗示,如同提後 3:4 中相似的文字遊戲,「愛宴樂不愛神」。那裡「事物」與「人」作為情感對象的對比,增加了此處意指中性「善」(good)而非陽性「好人」(good men)的可能性;但「愛」(lover)應保留,因為它暗示了這個短語,樂意接待客旅,好善。自守、公平、聖潔、節制] 更確切地說,純潔、公義、聖潔、節制。關於「純潔」與「節制」的區別,參閱提前 3:2;關於「公義」與「聖潔」的區別,參閱提前 2:9。一般所劃分的「對人盡責」(「公義」)和「對神盡責」(「聖潔」)在此處會產生誤導,R.V.在此處跟隨A.V.譯為「just」(公平)也是如此,儘管在馬太 1:19「約瑟是個義人」;約壹 1:9「祂是信實的,是公義的,要赦免我們的罪」等引人注目的經文中,則改譯為「righteous」(公義)。參閱(Westcott)博士對最後一節經文的註釋:「公義的本質在於承認並履行彼此之間的義務。真理付諸行動就是公義。」因此,從人的角度來看,「公義」是為了神的緣故而對神和對人盡職。因此,實際上(Trench),《新約同義詞》,第88節說:「第二條最大的誡命並非與第一條最大的誡命並列,而是從屬於它,實際上包含在它之中。」
提多書 1:9 9. 堅守那可靠的道] 或作,那可靠的話,保持與這些書信中專業術語的聯繫,提前 1:15。「儘管沒有引用任何一個『可靠的話』,但它可能廣泛地指所有這些話,並且在此處由使徒自己的『教導』所保證。」(Reynolds)博士。正如他所受的教導] 文法要求,如R.V.,這教導是合乎真道的。十二使徒遺訓(The 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是一份新發現的早期手稿,(Lightfoot)主教將其定在「公元80-110年之間」。但其標題並非旨在暗示其作者。我們可以接受它是一個私人嘗試,旨在闡述其關於道德行為和教會秩序的觀點,相信這些觀點代表了使徒們的心意。參閱導論,第22、23頁。因此,此處所指的「教導」是聖保羅的口傳福音和教訓。能用純正的道理勸化人] 準確地說,如R.V.(注意動詞在子句中的位置),能用純正的道理勸化人。 「勸化」(Exhort)與「反對者」無關,而是指藉著勸勉和安慰來建立信徒。比較提前 5:1,參閱該處註釋。「教牧書信」中的短語「純正的道理」在提前 5:10 中進行了探討,該處「道理」被視為等同的英文詞,因為它正在轉變為專業術語。「Didachê」(教導)另一方面則保持非專業性,「教導」。又能駁倒那反對的人] R.V.作「convict」(定罪)。參閱提前 5:20 的註釋。
提多書 1:10 10–16. 必須制止那些不守規矩的敵對教師 10. 因為有許多不服約束的] 加上「人」,讓這兩個屬性並列,如同保羅的用法,空談者和欺騙人心者。這兩個複合詞在新約中僅在此處出現;但名詞「空談」(vaniloquentia)已在提前 1:6 出現,其含義在下文得到界定,「他們不明白自己所說的,也不明白自己所確定的」;動詞「欺騙」(seducit)則用於加 6:3,並由上下文界定為「人若自以為是什麼,其實卻是什麼也不是」。 (Peile)譯為「自欺者」,即幻想狂熱者,比較賽 44:20 和雅 1:26。尤其是那些奉割禮的] 猶太化的基督徒。使徒行傳 2:11 提到來自克里特島的猶太人是耶路撒冷的訪客,而且該島的基督教化不可能很晚,即使從提多 1:6「兒女也是信主的」來看。
提多書 1:11 11. 這些人的口必須堵住] 這個動詞在古典希臘文中常用;「堵住」必須與提多 1:9;提多 1:13 的「駁倒」有關。比較福音書中「勒住」的用法,例如可 4:39,「住了吧,靜了吧」,以及彼前 2:15,其中「愚昧人的無知」要藉著「行善」來「勒住」。他們顛覆了全家] 如R.V.,那些人,複合關係代詞暗示了他們所屬的類別,以及他們應被制止的行為;因此幾乎是,「既然他們」。參閱提前 1:4,「那」。譯為「顛覆了全家」。為什麼修訂者要放棄A.V.已使之熟悉的拉丁詞「subvert」(顛覆),而這個詞更清楚地表達了比喻性的推翻?教導不應當教導的事] 所用的否定詞暗示的是錯誤教導的一般類別,而非任何明確具體的事實或觀點。其效果是比使用另一個否定詞時更不確定的陳述;而「他們不應當教導,且他們知道不應當教導的事」這種翻譯是不可能的。它應該是「我認為不適合教導的一類事」。為著不義之財] 更確切地說,為著不義的利益,參閱提多 1:7。(Ellicott)主教引用了(Polybius),《歷史》六章46節3段中關於克里特人品格的一段引人注目的話:「總的來說,他們在不義之財和貪婪方面的品格是這樣的——他們是世界上唯一一個不認為任何形式的利益是不義的民族。」
提多書 1:12 12. 有一個他們中間的] 更確切地說,他們中間的一個,直到接下來的兩個詞出現,一個他們自己的先知,才表示強調;其含義是,「有一句克里特人的諺語——而且是他們自己的一個先知說的」:關於這個形容詞,參閱提多 1:3。(Epimenides)是克里特島諾索斯的一位詩人、祭司和先知,約公元前596年被邀請到雅典,在(Cylon)的污染之後淨化城市,據說不久後在拉科尼亞去世,享年150歲。這句六步格詩句出自他的《神諭》,前半部分被(Callimachus)在他的《致宙斯頌》中引用——「『克里特人總是說謊者』;你的墳墓已被克里特人聲稱,你,不朽的君王,永遠活著並統治。」(Peile)引用(Calvin)的拉丁六步格譯文「Mendax, venter iners, semper mala bestia Cres est」,英文可譯為「克里特人總是說謊者,是野獸,懶惰的饕餮者」。他們的普遍品格從諺語「三個最壞的K,克里特人、卡帕多西亞人、基利家人」以及「扮演克里特人」一詞演變為「扮演騙子和說謊者」,如同「扮演哥林多人」是「扮演浪子和放蕩者」一樣,廣為人知。關於他們的兇殘、貪婪和虛偽,參閱(Polyb.)六章46、47節,「克里特人因其天生的貪婪,生活在持續的私人爭吵、公共爭鬥和內亂中……你幾乎找不到比克里特人更狡猾和欺詐的品格。」有利於克里特人的是,他們將嚴厲的導師(Epimenides)奉為神明,而提多,他要採納並執行聖保羅的嚴厲譴責,至今仍被尊為克里特島的使徒。參閱(Pashley)的《克里特島遊記》,第一卷,第175頁。參閱附錄一。
提多書 1:13 13. 這見證是真的] 不應像(Farrar)博士所說的那樣,按字面意思理解,彷彿克里特人都是無差別的邪惡。也不應將其視為現代講道中「責罵」的權威。聖保羅和提多的精神必須與字面意思一同理解:並應記住(Wilberforce)主教的忠告,「直接對他們說話,就像你為自己的生命懇求,或勸告你的兒子,或從燃燒的房子裡呼喚你最親愛的朋友一樣,用樸實、有力、真誠的話語」(1846年按立講道)。所以你要嚴嚴地責備他們] 如上文,駁倒或駁斥,提多 1:9。R.V.因「reprove」(責備)而損失甚多,這個詞甚至比「rebuke」(斥責)更弱,完全不足以承擔「駁斥和譴責」的重擔。「嚴嚴地」(sharply)所對應的名詞出現在羅 11:22,在從橄欖樹上砍掉惡枝的比喻中,「神的恩慈和嚴厲」;而副詞本身則出現在林後 13:10,指聖保羅在哥林多將採取的嚴厲措施,「免得我到那裡的時候,嚴厲
提多書 1:15
15. **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這與提前 4:3-5 的意思相同。參閱太 15:2;太 15:11,其中有「耶穌基督的健全話語」論及同一點。合法基督徒禁戒的真正原則(用相同的詞語)見羅 14:20。「『凡物』是指那些本身沒有道德性質的事物:食物、婚姻、生意、享樂、日常生活、安息日遵守和社交自由;這是猶太人的迂腐和東方禁慾主義曾施加『不可摸、不可嘗、不可碰』等煩人規條的廣闊行為領域。」(Reynolds)
**污穢和不信的人**:正如這裡的「潔淨的人」對應提前 4:3 中「那信而又充分認識真理的人」,所以不潔的生活和不健全的教義是並行的。
**連他們的心和良心也都污穢了**:更確切地說,是「不,他們的心和良心都污穢了」。沒有什麼是潔淨的,甚至那些我們期望能灌輸潔淨的器官也污穢了。參閱太 6:22-23,「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惡,你全身就黑暗。」新約中的「心」(**νοῦς**,nous)不僅指「理性」和「智力」,也包括「意志」和「情感」(提前 6:5;羅 1:28,「神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良心」(**συνείδησις**,suneidêsis)是「道德感」或「自我意識」,透過屬靈的直覺對我們的行為作出判斷(提前 3:9;羅 2:15)。「兩者結合代表了生命之流的流入和流出。參閱附錄 A, iii. 1 和 D。」
**污穢了**:和合本修訂版(R.V.)譯作「都污穢了」,我們的現代慣用語與希臘文不同,希臘文的單數動詞只與兩個名詞中較近的一個一致。在古英語中,兩個意義密切相關的名詞後面也常接單數動詞,例如:「毀滅和不幸在他們的道路上。」
提多書 1:16
16. **他們聲稱認識神**:拉丁通行本(Vulg.)作「confitentur」;和合本修訂版(R.V.)保留「profess」(聲稱),儘管其現代意義更常是「假裝」:希臘文是「公開承認」,這個詞用於那些「homologoumena」(完全承認)的聖經書卷。這種「profess」的意義保留在我們的「Professor」(教授)或「Public Teacher」(公開教師)中。參閱太 7:23,「那時我要向他們聲明。」
**卻在行為上棄絕他,是可憎惡的,是不順從的**:拉丁通行本(Vulg.)作「cum sint abominati」。比較啟 21:8「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27「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
**在各樣善事上是無用的**:這是本信中六次出現「善工」或「美好工作」短語中的第一次,參閱提 2:7;提 2:14;提 3:1;提 3:8;提 3:14。在提摩太前書中也出現六次,在提摩太後書中出現兩次。關於這個特定「善」字的含義,請參閱提前 1:18 的注釋。在基督教會進展的此一階段,將健全的教義應用於日常生活是使徒自然而必要的目標。參閱導論,第 32-34 頁。「無用」(reprobate)來自拉丁通行本(Vulg.)的「reprobi」;希臘文直譯是「無法通過考驗」、「經考驗後發現不足」。它再次出現在提後 3:8。其最著名的用法是林前 9:27,「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這裡的「無價值」表達了其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