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上帝的福音。
2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3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4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
5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6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7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上帝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8第一,我靠着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上帝,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9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上帝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
10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上帝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
11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12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13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4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5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7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8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9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
20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24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着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25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26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28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
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31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32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 羅馬書 第1章
《羅馬書》書信標題:最古老的標題形式是最簡潔的:「致羅馬人」。參見書信結尾的「署名」。
羅馬書 1:1 羅 1:1-7。問安。1. 保羅] 關於這個名字,請參閱導論,第一章,第二節。僕人] 嚴格來說,是「奴僕」。參腓 1:1;多 1:1;雅 1:1;彼後 1:1;猶 1。關於這個詞的解釋,請參閱羅 6:18-19,以及林前 6:19-20;多 2:14(其中「特選的子民」意為「屬於祂的子民」)。基督徒是祂主的奴僕,(1) 因為被買贖,(2) 因為自我降服。保羅在提及他特殊的使徒職分(作為奴僕的一個分支)之前,如此描述自己。這封書信是保羅在開篇使用這個詞的最早書信。耶穌基督的] 參羅 14:18;林前 7:22;弗 6:6 等。對保羅而言,聖子與聖父一樣,是他的絕對主宰和擁有者。——這個神聖的名字和稱號(耶穌、基督)在福音書中同時出現五次,在《使徒行傳》中經常出現,在書信中則不斷出現。——務必記住,「基督」僅是希伯來文「彌賽亞」(受膏者)的希臘文版本。在聖經中使用時,它不斷地回溯到舊約預言,以及彌賽亞自己所說的真理(約 4:22),即「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蒙召的] 在他歸主時。參林前 1:1。關於蒙召的內容,請參閱徒 26:17-18。這個蒙召與蒙召成為基督徒不同,關於後者請參閱羅 1:6-7;羅 8:28;林前 1:24。使徒] 字面意思是「使者」、「宣教士」;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總是特指救主直接的代表。在羅 16:7 中,這個詞的意義或許更廣泛[31];腓 2:25(英王欽定本譯為「使者」)亦然。保羅常需要強調他使徒職分的事實和權利。林前 9:1-2;林後 12:12;加 1:1。[31] 但請參閱該處注釋。分別出來] 為使徒的特殊工作。這是在 (1) 神確定的旨意中(加 1:15-16;參耶 1:5);(2) 在他歸主時(徒 9:15);(3) 在安提阿時(徒 13:2;「為我分別」)。神的福音] 從神而來並啟示祂的佳音。參羅 15:16;林後 11:7;帖前 2:2 等。在特殊意義上,它是基督的福音,因為唯獨在祂裡面才有神的真實啟示(太 11:27;約 17:3)。
羅馬書 1:2 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著] 本節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插入語。參羅 1:3 的注釋。舊約中貫穿始終的關於偉大拯救者的應許,是歷史上最奇妙的現象之一。毫無疑問,這應許使得以色列的盼望在耶穌拿撒勒出生和生活之前及當時達到了極致。參主教 E. H. Browne 的《預言與期待的彌賽亞》(Messiah Foretold and Expected),第 1-21 頁。藉著他的先知] 亦即,很可能指藉著聖經作者們。在舊約中,歷史與預言緊密交織。在來 1:1 中,神對「列祖」的信息,雖然「多次多方」,但都是「藉著先知」傳達的。這裡的詞語在羅 16:26 中幾乎重複,該處將舊約聖經視為使徒手中傳播福音的重要工具。在聖經上] 聖潔,因為從始至終都由神所計劃和引導。參提後 3:14-15。希臘原文中沒有冠詞(羅 16:26「先知書」亦然),因此翻譯可以是「在聖潔的書寫中」。但當所指的事物或類別明確無誤時,冠詞常被省略;而「聖經」一詞在新約中已完全專用於指那些明確受啟示的著作內容,因此我們必須翻譯為「聖經」。
羅馬書 1:3 3. 論到他的兒子,等等] 這與羅 1:2 的結尾相連:「藉著先知所應許的」是「論到神的兒子」。在希臘原文中,本節和下一節的詞序獨特且強調:論到祂的兒子,祂按肉體說,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祂按著聖潔的靈,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因從死裡復活,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從大衛的後裔生的] 新約以這宣告開始(太 1:1),並幾乎以它結束(啟 22:16)。在提後 2:8 中,保羅在他事奉的末期,再次重申這是一項基礎真理。按肉體說] 意即「就祂的人性而言」。這與接下來的「顯明是神的兒子」形成對比。參羅 9:5,這是一個重要的平行經文,其中「神的兒子」這個稱號的完整意義顯現出來。關於「按肉體說」的另一種用法,請參羅 4:1。
羅馬書 1:4 4. 顯明] 更好的翻譯是「被確定」、「被確鑿的記號標明」。與來 4:7(「祂又限定一個日子」)是同一個詞。祂的復活表明祂就是神的兒子。同樣的希臘文詞語也用於徒 10:42;徒 17:31,在那裡被譯為「定準」;或許是正確的。但顯然,其意義會因與基督的神子身份或審判者身份相關而略有不同。神的兒子] 參徒 13:32-33,這是一個密切的平行經文;也是保羅講道與書信之間眾多平行之一。救贖主的神子身份,這在祂受洗時所宣告的真理(太 3:17),在新約中得到強調和闡明。在本封書信中,尤其參閱羅 5:10,羅 8:3;羅 8:29;羅 8:32。以大能] 字面意思是「在能力中」。參林前 15:43。能力伴隨著並特徵化了祂的復活,既是原因也是結果。這裡實際的指涉是事實證據的充分性。真正的復活並非如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等人所想像的,一個半死之人從墳墓中爬出來。它是神蹟與勝利。按著聖潔的靈] 這個短語提出兩個問題:(1) 什麼是「聖潔的靈」?(2) 「按著」是什麼意思?我們依序探討。A. 「聖潔的靈」必須是指聖靈保惠師,或是基督神聖的人性之靈,或是祂的神性被視為(約 4:24 所說的)靈。這裡的指涉似乎是保惠師;因為 (1) 在這封書信中,祂被頻繁提及,這使得在此處的初步提及極有可能;(2) 「聖靈」這個表達與「聖潔的靈」如此接近,以至於將這些詞語指涉為保惠師以外的任何事物都需要特殊證據;而這種證據在保羅書信中幾乎找不到。(參提後 3:16;來 9:14;這是新約中最接近的例子。)B. 「按著」這些詞語可能指保惠師,(1) 作為道成肉身中的媒介(路 1:35),或 (2) 與復活有關(參羅 8:11,這是一個非常部分的平行),或 (3) 作為先知的啟發者。在這些可能性中,(1) 最不可能,因為這裡所討論的基督的神子身份顯然是永恆的神子身份(參羅 9:5),而非道成肉身的神子身份;(2) 更符合聖經用法;但 (3) 更符合,鑑於聖靈作為啟發者的頻繁提及。參徒 20:23;提前 4:1;來 3:7;來 9:8;來 10:15(並參彼前 1:11);這些地方的「聖靈」顯然是指作為預言作者的聖靈。因此,本段經文的意思將是:「祂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正如聖靈所預言的),因從死裡復活。」因從死裡復活] 字面意思是「從死裡出來」,即「作為結果」、「因著」。同樣的結構和意義也出現在林後 13:4,那裡字面意思是「祂因軟弱被釘十字架;祂因神的大能而活;我們也將因神的大能與祂同活,等等」。這裡所陳述的復活的偉大結果是,祂所預言的品格和尊嚴,藉著復活,被明確無誤地顯明出來。
羅馬書 1:5 5. 我們藉著他] 字面意思是「透過他」。最終源於父,但透過子。我們領受了] 或許譯為「我們領受了」更好;(但請參閱羅 1:19 的下文。)——「我們」可能包括所有使徒,正如林前 15:1;林前 15:11 等處(請注意羅 1:1-3 中從複數到單數的變化)。當然,它不指任何名義上參與書信寫作的人,因為沒有這樣的人出現。但最有可能的是,作者在此處使用複數來指單數,正如書信中經常出現的情況(例如第 3 章和第 4 章)。恩典和使徒職分] (1) 他職分的一切慈悲資格;(2) 確定的使命。為要使萬國的人信服真道] 更好的翻譯是「為要使人因信而順服」;為要產生與相信相關的順服。稱義的信心本身就是一種順服的行為(參羅 10:3,「不順服」;彼前 1:2),並且它會帶來順服的生活。羅 16:26 中譯為「為要使人因信而順服」的希臘原文是相同的。在萬國之中] 字面意思是「在所有國家中」,這是其意圖;甚至在保羅自己的經歷中,許多「國家」現在都已貢獻了歸信者。參西 1:6;西 1:23 的強烈表達;並參羅 15:19。為他的名] 實際上等於「為他的緣故」。「名」在一般聖經用法中,是指被啟示和認識的位格。參出 34:5-7;太 28:19。
羅馬書 1:6 6. 蒙耶穌基督所召的人] 耶穌基督所召的人;蒙召,因此屬於祂。這裡所指的「召」,幾乎總是在書信中,是指神恩典的有效呼召;不僅僅是外在的信息。在福音書中,「召」與「選」幾乎是對比的;例如太 22:14。在書信中,它們(雖然不完全相同,但)是結合的。參羅 8:28,羅 11:29;林前 1:24;猶 1;啟 17:14。
羅馬書 1:7 7. 致羅馬所有蒙神所愛的人] 或許不加逗號更好:「致所有在羅馬蒙神所愛的人」。希臘原文兩種結構都允許。蒙召作聖徒的] 字面意思是「蒙召的聖徒」;亦即,實際上是「歸信,以致成為聖徒」。這個概念並非指一種可能導致或可能不導致成聖的「呼召」。他們「是聖徒」,因為他們「蒙召」。同樣的短語也出現在林前 1:2。參閱上文羅 1:6 的注釋。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 林前、林後、加、弗、腓、西、帖前、帖後、門的開頭語都是如此。在教牧書信中,出現了顯著的補充詞「憐憫」。在這些問安語中,「恩惠」是神一切自由和慈愛的恩寵,及其在聖徒身上的功效;「平安」或許特別是指神對他們的和好之悅納,但也暗示了由此產生的結果——他們在祂恩寵中的安息,以及隨之而來的心靈、生活和人際關係的寧靜。關於這個詞的各種例證,請參羅 2:10,羅 5:1;腓 4:7;西 3:15。從神我們的父,以及,等等] 對保羅而言,父與救主同樣是永恆祝福的賜予者,他們也同樣是靈魂的擁有者。參羅 1:1 的注釋。
羅馬書 1:8 8. 首先,我感謝我的神] 首先,在任何其他信息之前。這種感恩的信息是保羅的特徵。參林前 1:4;弗 1:16;腓 1:3;西 1:3;帖前 1:2;帖前 2:13;帖後 1:3;帖後 2:13;門 1:4。——「我的神」:再次是特徵。林前 1:4;林後 12:21;腓 1:3;腓 4:19;門 1:4。參徒 27:23 和加 2:20,以了解這些話語的精神。藉著耶穌基督] 作為中保。參羅 8:34。這個概念包括祂開啟禱告之路的功勞,以及祂目前在推薦祈求者方面的作用。你們的信心] 你們對主信靠的堅定和單純,以及對祂的忠誠。關於詳細說明,請參帖前 1:8-10。被傳說] 字面意思是「正在被宣揚」,作為一件公眾感興趣和眾所周知的事情。這裡的指涉無疑僅限於基督徒教會之間的交流;因為當時羅馬門徒的行為還不太可能引起異教公眾的注意。幾年後,保羅在羅馬的居留,以及隨後的尼祿迫害,改變了這方面的情況。——參剛才引用的帖撒羅尼迦前書第 1 章,它優美地說明了這種基督徒交流的事實及其力量。傳遍了天下] 參西 1:6,有相同的詞語。這個短語完全可以理解為「遍及羅馬帝國」。在徒 11:28;徒 17:6;徒 19:27;徒 24:5 中,出現了相同的短語和意義,但希臘原文使用了不同的詞。
羅馬書 1:8-17 8-17。羅馬教會的好名聲。保羅渴望拜訪他們,並向他們傳講信心的福音。
羅馬書 1:9 9.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為我作見證] 這是一種特有的呼籲。參林後 1:23;林後 11:31;林後 12:19;加 1:20;腓 1:8;帖前 2:5;帖前 2:10。這或許部分歸因於保羅心中因不斷遭受對其真誠和誠實的誹謗而感到的悲痛。我所事奉的] 這裡譯為「事奉」的詞,特指宗教崇拜,無論是祭司還是百姓所獻的。但它自然也暗示著對所崇拜之神的積極順服,其古典用法完全指向這一點。用心靈] 字面意思是「在我的靈裡」。關於在這種情況下混淆「在」和工具性「用」的風險,已經有很多討論;這種風險絕不能輕視。但在希伯來文中,這兩個概念有相同的標誌,而新約希臘文的希伯來語色彩使得在許多情況下,「在」和「用」之間沒有實際區別的可能性很高。我們可以很好地解釋現在這個短語:「我用我的靈作為工具來事奉祂。」靈以各種方式用於主的工作。在祂兒子的福音上] 另一方面,這裡的「在」顯然具有其本義。福音是精力與努力的領域;保羅在其中,在闡釋和傳播其信息時,傾注了他的屬靈能力。——「祂兒子的」:參林後 4:4,有更完整的相同概念,那裡字面意思是「基督榮耀的福音,祂是神的形像」。永恆的聖子本身就是「福音」。福音是祂的,因為祂不僅是偉大的教師,更是本質的教義。不住地] 作為一種持續而勤奮的習慣。同樣的詞語出現在帖前 5:17,意義相同。常常在我的禱告中] 字面意思是「常常,在我的禱告上」;亦即,「在每一次禱告時」。——「我的禱告」:無疑特指「我的個人禱告」。使徒確實「熱切地禱告」,為他所愛的歸信者和弟兄們,在他直接與神交通的時刻。從第 16 章我們可以看出,他在這些時候的記憶是多麼個人化和詳細。
羅馬書 1:10 10. 祈求] 將此與前一節聯繫起來,讀作「我不住地提到你們,常常在我的禱告中祈求,如果藉著任何方式,等等。」特別「向神所求」的是,使徒在長期延遲之後,能被允許拜訪羅馬的基督徒。參徒 19:21,其中「我必須去羅馬」這句話可能表明一個神聖的旨意已顯明。可以有一個順利的旅程] 或許更簡潔地說,「可以蒙福」、「可以道路暢通」。他當時幾乎沒有預見到這最終將如何實現。參羅 15:23-24;羅 15:32;並參徒 27:24。藉著神的旨意] 字面意思是「在神的旨意中」。參羅 1:9 的注釋。如果這個結構要被強調,那麼隱含的思想是,訪問羅馬將在神的旨意範圍內;由其路線引導。來 10:10 的希臘原文是新約中唯一密切的平行經文。
羅馬書 1:11 11. 為要將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 某些「恩賜」(charisma)。確切的指涉並非完全確定。有人解釋為神蹟性的恩賜,保羅(根據這種觀點)渴望藉著按手將這些恩賜分給羅馬的聖徒。確實,這些「恩賜」通常只透過直接的使徒事奉傳遞(因此只傳給第一代的基督徒)。參徒 8:14-17;徒 19:6。但「恩賜」(charisma,「恩典的禮物」)這個詞的指涉範圍非常廣泛。例如,參羅 6:23,那裡它就是救恩本身。從羅 12:6 看來,至少羅馬的聖徒當時擁有預言或受啟示講道的「恩賜」;(儘管那裡沒有提到其他神蹟性的恩賜,甚至這也可能是從其他地方的使徒那裡領受的;例如亞居拉就是如此,羅 16:3)。這段經文的後續(特別是羅 1:12;羅 1:16)更指向聖潔交通的「恩賜」,尤其是教導的恩賜。保羅渴望向羅馬的信徒「傳福音」;亦即,做他在這封書信中實際所做的事,「更完全地向他們闡明基督的道路」,「為要使他們得以堅固」,藉著對永恆真理更成熟、更豐富的認識。
羅馬書 1:12 12. 這就是說,我在你們中間,藉著你我彼此的信心,可以同得安慰] 我們在這裡看到保羅高超的技巧,他使用了一個「因不當使用而玷污」的詞,因為它有時與不真誠相關。使徒的技巧只是同情心和判斷力的精妙結合;他在正確的地方,發自內心地說出真實的話。如果有人在這裡只看到巧妙的宗教恭維,那確實是膚淺的批評。對於真誠的基督徒教師來說,在基督徒學習者中獲得的反射性幫助,沒有什麼比這更真實的了[32]。[32] 參導論,第一章,第三十三節,注釋。與你們] 更好的翻譯是「在你們中間」;「我可以在你們中間分享安慰」。藉著你我彼此的信心] 字面意思是「在彼此之中的信心」;這是一個富有深意的短語;意即,「那住在每個人裡面,並且每個人都向對方顯明的信心」。
羅馬書 1:13 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 這是一個特有的短語。參羅 11:25;林前 10:1;林前 12:1;林後 1:8;帖前 4:13。我屢次定意到你們那裡去] 在一定限度內,顯然保羅的計劃並不比現代宣教士的計劃更受啟示;他最深思熟慮的意圖也可能被他的主修正。這種修正常常以神蹟性啟示的形式出現,而非無聲的護理。參徒 16:6-7,並參林後 1:15-17。只是到如今仍有攔阻] 字面意思是「並且到如今仍有攔阻」。實際上,雖然在語法形式上不是,但這個子句是一個插入語。關於攔阻的性質,請參羅 15:22-23。使我在你們中間也有果子] 我的事奉能有一些成果。這裡所預期的「成果」與其說是歸信,不如說是對已歸信者的更深層教導。別的異邦人] 確切地說,是「其他的異邦人」。這個子句證明羅馬基督徒中的絕大多數是從異教歸信的。整封書信的傾向也說明了這一點。
羅馬書 1:14 14. 我欠了] 亦即,「我欠他們傳福音的債」。參林前 9:16-17;保羅在那裡說自己是福音的「管家」或「執事」,他絕對有義務(「這責任是託付我的」)將「按時分糧」給他所能接觸到的人。希臘人和化外人] 一種常見的人類劃分。「化外人」(barbarus)最初的意思是「說難懂語言的人」;然後,在希臘語中,指說非希臘語的人。因此,羅馬人與西古提人一樣都是「化外人」;事實上,在較早的拉丁作家中,我們發現他們自己使用這個詞來指自己的語言,作為「非希臘語」的一種同義詞。但當羅馬越來越將文化與權力結合時,這個詞實際上被限制在希臘人和拉丁人以外的民族,因此這裡可能也是如此。「希臘人」(Hellenes)這個詞,在這種對比中,到了保羅時代,已經包括了羅馬人。每個受過教育的羅馬人都受過希臘語和文學的訓練。一些「羅馬」基督徒無疑是真正的希臘人,而且作為一個群體,他們顯然懂希臘語。參導論,第二章,第二節。智慧人和愚拙人] 實際上是指有文化的人和未受教育的人。他一方面考慮到有文學素養的聽眾,另一方面考慮到粗野的部落、農民、工人、婦女和兒童。譯為「愚拙人」的詞語很強烈;在其他地方(例如路 24:25;加 3:1;多 3:3)被譯為「愚昧人」、「無知」或類似詞語。在這裡,使徒可能從「智慧人」的角度使用它:「那些哲學家會認為是沒有頭腦的人」。
羅馬書 1:15 15. 所以在我,我的心願是,等等] 字面意思是「那與我相關的已準備好,等等」;「我這邊已準備好」。或許這種「我」的轉述,其重點在於希望羅馬人也同樣願意聆聽信息。也要把福音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這是他使徒勇氣的頂峰。對保羅而言,面對大都會的生活和權力世界,並非輕而易舉之事,他對此極為敏感。參徒 28:15,我們可以在「他就壯膽」這句話中追溯到他先前的焦慮。
羅馬書 1:16 16. 我不以福音為恥] 「因為」將本節與上一思想聯繫起來。在羅馬,如果說有什麼地方他會「羞恥」(可 8:38)於被釘十字架的救主的福音,那正是羅馬;這福音也宣告「全世界在神面前都有罪」。但他不以他的信息為恥,因此準備好「去羅馬」。基督的福音] 根據抄本等證據,省略「基督的」這些詞。神的大能] 參林前 1:18,那裡提到「十字架的道理」。另參同處 23、24 節:「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參林前 2:5。真正彌賽亞的教義帶來神的能力,以致「救恩」。救恩] 這個詞在這裡可能用於其最廣泛的意義,包括從相信之時起的所有憐憫過程;從定罪、罪惡和死亡中得蒙拯救。它在新約中非常頻繁地指復活的榮耀(參羅 13:11;帖前 5:8-9;提後 2:10;來 1:14;來 9:28;彼前 1:5),但它也用於指恩典的現時結果(林後 6:2),正如其同源動詞「拯救」更常被使用一樣。參太 1:21;羅 8:24;弗 2:5;弗 2:8;提後 1:9;多 3:5。希臘文的動詞和名詞根據其上下文,包括從危險中解救和(較少見地)醫治的概念。但它們(在宗教中)主要指解救而非改善。給一切相信的] 這裡提出了書信的「主題」,或更確切地說是前幾章的主題;即信心,對神聖救主的信靠接受;信心是人類靈魂從定罪和罪惡中得蒙拯救的唯一途徑;絕對且單獨,因為所接受的位格及其工作的至高和絕對榮耀,因此是「信徒」所接受的。——參附錄 C。先是猶太人] 更確切地說,是「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歷史上就是如此。但這裡也指猶太人與彌賽亞盼望的特殊關係。拯救者不僅是亞當的後裔,更是大衛的後裔;因此,這拯救對猶太人有著獨特而親切的接受要求。書信的論證完全排除了這樣一種想法:一旦歸信的異邦人,其受歡迎程度或安全感會比歸信的猶太人稍遜一籌;但這個事實為所指的這種「優先性」留下了空間。
羅馬書 1:17 17. 神的義] 這個短語在本封書信中另外出現七次(羅 3:5;羅 3:21-22;羅 3:25-26,羅 10:3 兩次),在福音書中出現一次(太 6:33),在哥林多後書中出現一次(羅 5:21),在雅各書中出現一次(羅 1:20),在彼得後書中出現一次(羅 1:1)。就保羅的用法而言,羅馬書第 3 章顯然是其主要意義的關鍵經文,我們預期在此處也能找到這個意義。羅 3:26 似乎提供了這個意義的關鍵:「神的義」是藉著「信耶穌基督」而達到或領受的;它的「顯明」方式是為了表明祂「是公義的,又是稱義信耶穌的人」。總體而言,將其解釋為「神歸算給信徒的義」與大多數經文最為一致。(關於歸算的解釋,尤其參閱第 3 章和第 4 章。)它是「神的義」,因為是由祂所預備並在祂面前有效的。(「Die Gerechtigkeit die vor Gott gilt」,「在神面前有效的義」,是路德的意譯。)有人反對說,譯為「義」的詞表示一種真實的道德狀態。但這只部分正確。它同樣傾向於表示使一個人在法律眼中清白、符合公義的狀態;而根據這封書信,藉著信心接受基督的工作,其效果正是如此。因此,在適當的謹慎下,我們可以說,「義」在這個和類似的短語中,常常是「稱義」的實際等價詞。——在太 6:33 中,其指涉至少可以如上所述;在林後 5:21 中,我們有另一個但相關的指涉,即稱義者在神面前的樣貌;在彼後 1:1 和雅 1:20 中,其意義似乎完全不同,儘管同樣符合希臘原文,即「公義之神的旨意」。關於本封書信中的變化,請參閱各段經文的注釋。從信到信地顯明出來] 意即「被展開,並在每一次顯明中,都將信心,且唯有信心,作為其奧秘顯現出來」。(1) 最初的步驟,進入稱義的門檻,是信心:(2) 稱義者的生命由信心維繫:信心是起點也是過程。——「顯明出來」:希臘原文是現在時態:正在顯明。這個概念是指一個不斷重複的過程:「對每一個新的發現者,它都被顯明」。羅 1:18 中與此相反的「啟示」也是如此。正如經上所記] 引用經文的公式,救主自己在受試探時對聖經的極其重要的使用,也認可了這個公式。「經上記著說;又記著說。」(太 4:4;太 4:7;太 4:10。)這是本封書信中第一次直接引用經文。在 16 章中,舊約被直接引用約 60 次。參導論,第四章。原文在哈 2:4,字面意思是「義人必因他的信得生」。那裡的上下文將信的意義定義為信靠、信賴他人,而非自信。這種謙卑的信靠標誌著「義人」,即在神眼中為義的人;藉此他擁有「生命」,即在神面前的平安和安全。保羅在此處將這簡短而深刻的句子作為他關於稱義的偉大陳述的文本。加 3:11 再次如此。——「因信」:字面意思是「出於信」;亦即,因著它,在它之後,作為「生命」被賜予的條件。
羅馬書 1:18 18-23。福音的必要性:神的忿怒;人類(尤其是異教徒)的罪。18. 原來神的忿怒,等等] 「原來」標誌著以下聯繫:「福音是救恩的奧秘,是在永恆審判者面前稱義的奧秘;因此它至關重要;因為審判者已宣告了人類罪惡的厄運。問題不在於單純的理論,而在於生或死。」神的忿怒] 新約中頻繁出現的短語。所有試圖解釋掉它的嘗試都涉及對聖經意義的暴力:從語言的角度來看,解釋掉神的愛也同樣合理。有時會用強烈甚至激烈的附加詞語來形容忿怒:參羅 2:8;啟 16:19;啟 19:15。關於這個主題的總體討論,尤其參閱約 3:36;弗 2:3;啟 6:16。當然,必須始終記住,「神的忿怒」是審判者的忿怒。在其最深層的奧秘中,它與任意的爆發截然相反,而是善對惡的永恆排斥。從天上顯明出來] 希臘原文是現在時態。參羅 1:17 的注釋。這種「顯明」是持續的,適用於所有地方和所有時代,並不斷向個別良心重複。從天上] 一個富有深意的短語。忿怒「顯明出來」,是將要從天上降下;由「坐在天上」的祂,並在「忿怒和公義審判的日子」從「天上降臨」的祂所降下。臨到] 或「降在」;亦即「將要降下」。一切不虔不義] 罪,就其作為冒犯而言,(1) 冒犯神,(2) 冒犯人;與兩條最大誡命截然相反。然而,「不義」顯然比「不虔」更廣泛,包括對神和對人的不公義;屬靈的悖逆。的人] 亦即人類;不是一個階級,而是全人類。這
羅馬書 1:20
20. 從創世以來] 即「自從世界被創造以來」。希臘文在此處幾乎不允許解釋為「從世界的框架或構成」。——保羅的意思是,自從宇宙可供觀察,人類可供觀察以來,一位神聖創造者的存在和旨意就已顯而易見。是明明可知的] 希臘文動詞在此處幾乎沒有「明明」的強調語氣,但它明確指出這些事「正在被觀察中」、「在視野中」。永恆的] 希臘文詞彙 **αΐδιος**(aïdios)在此處,除了猶大書 6 節外,在新約中僅此一見。從詞源和用法來看,它與希臘文中「永遠」或「總是」的等價詞相關。此處這個詞的重點是,創造藉著見證一位永恆不變的上帝,譴責了偶像崇拜的罪惡妄想。神性] 字面意義是「神聖性」;指配得上上帝的品格或能力。叫他們無可推諉] 或許譯作「叫他們可以,或可能,無可推諉」更佳(比較本卷書中類似的結構);旨在消除一切不可避免的無知原因,並將偏離原始真理的全部責任歸咎於被扭曲的意志。
羅馬書 1:21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 即指原始啟示的上帝,以及可見的創造物不斷見證的永恆全能者。「認識上帝」這個詞組可以有許多層次的意義,從對一位至高無上的個人創造者和主宰的理性確信,到與父和子之間神聖賜予的親密交通,約翰福音 17:3 的話語即指此。在此段落中,只需理解對一位個人全能創造者存在的確信(無論如何習得)即可。卻不把祂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 本段落中的動詞皆為不定過去式(aorists)。經文並未著重於偏離真理的過程,而是強調其確實發生了,無論速度如何。曾有一段時間,人類雖然被賦予了對上帝的認識,卻停止讚美祂,停止為祂「極大的榮耀」和豐富的恩賜感謝祂;反而將讚美和感謝轉向偶像。我們必須注意,這些最初的墮落跡象(未能讚美和感謝祂),揭示了偶像崇拜一個微妙而持久的秘密。人類意識到在永恆者面前有罪,便迴避直接的敬拜。或許是出於錯誤的敬畏,他們轉向「受造物」,在那裡表達他們的讚美。但結果是不可避免的;未受敬拜的上帝迅速變得不為人知。反倒在他們的思想上變為虛妄] 「虛妄」在此處,如同聖經中常見的,是「錯誤」的意思,無論是道德上還是心智上。「思想」更確切地說是「思維」:希臘文是一個常被譯為「意念」的詞(例如馬太福音 15:19)。在腓立比書 2:14 中,它被譯為「爭論」;在提摩太前書 2:8 中,譯為「疑惑」。這個動詞在路加福音 12:17 等處用於心中權衡事物。當上下文賦予動詞和名詞不利的含義時,它們表示一種吹毛求疵、猶豫不決的思維習慣,這種習慣會忽略明顯的見證,而偏好抽象的困難。因此在此處,人類漸漸不習慣敬拜他們的上帝,轉而進行獨立思考(無論形式多麼粗糙),並「在」此過程中,沉浸於此,「變為虛妄」,完全走入歧途。他們無知的心] 「無知」,更確切地說是不明事理;未能看清事物之間的聯繫和後果。與馬太福音 15:16 中的詞相同。「心」在此處可能僅指智力,如同馬可福音 2:6;馬可福音 2:8。然而,在聖經中(正如在日常經驗中也常如此),要追溯理性與良心之間的界限,幾乎總是困難的。「心」在新約的大多數經文中,肯定同時包含兩者。
羅馬書 1:22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這是對原始或現代思辨的嚴厲而公正的描述,這些思辨在啟示已發言之處卻忽略啟示。保羅並非指此類思辨中沒有運用智力;其中常常展現出超越的力量,並且至今仍是如此。但這些推理者的前提,以及他們面對實際情況時的道德態度,卻是致命的錯誤。他們在「自稱」有足夠「智慧」的行為中,證明自己是「愚拙」的,並透過隨後的明顯行為進一步證明了這一點。
羅馬書 1:23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 字面意義是「以形像的樣式」;即「以人、鳥、獸、蛇和昆蟲的形狀出現」。神性及其特權被如此貶低,以至於(在偶像崇拜者的行為中)轉移到偶像身上。使徒的話語在古代和現代異教中的例證多不勝數,無需特別提及。
羅馬書 1:24
24-32. 同一主題:異教徒的罪惡在審判中加劇
24. 所以神任憑他們] 此處闡明了偶像崇拜與道德敗壞之間不可避免的聯繫。除了認識聖潔、永恆、全能的上帝,沒有什麼能真正教導並強制人類保持純潔;即使良心(在其光照下)總是支持純潔。無數經驗表明,單純的社會文明和心智文化永遠無法真正消除最粗俗的慾望。唯有認識上帝的本相,才能向人揭示他的墮落與偉大,他的罪惡與神聖職責。神任憑他們] 參詩篇 81:11-12;使徒行傳 7:42。另一方面,人「任憑自己」;以弗所書 4:19。經驗和啟示都表明,罪最可怕、最公正的懲罰是罪惡之心的剛硬。這是一個「法則」;儘管在使用這個詞時,我們必須特別記住,如同物理法則一樣,道德法則「其最終原因在於上帝」。司法性剛硬的「法則」是祂個人的旨意,並伴隨著祂個人的不悅而發生。放縱私慾] 字面意義是「在私慾中」:一個富有深意的詞組;意即「祂任憑他們活在卑劣的慾望中」。行污穢的事] 身體的尊嚴和神聖性是啟示的一個主要而獨特的真理。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另有抄本讀作:「在他們中間」;但證據不具決定性,且一般理由支持英文譯本(E.V.)。
羅馬書 1:25
25. 他們將] 希臘文關係代名詞暗示這是司法性剛硬採取特殊轉向的原因:因為他們改變了,等等。神的真理] 即唯獨屬於祂並由祂啟示的真理;全能與神性。參羅馬書 1:18。變為虛謊] 字面意義是「在虛謊中」;他們貶低了真理,使其在虛謊中失落;虛謊取代了真理。這個「虛謊」當然就是巨大的錯誤——偶像崇拜。不敬拜那造物的主,只敬拜受造之物] 字面意義是「那創造者」。偶像崇拜者敬拜並向他們的偶像行儀式,比對創造者「更甚」或「寧願」,無論他們是完全忽略永恆者,還是只將祂視為背景中的一個影子或奧秘。那造物的主是可稱頌的] 此處是 **Benedictus**,而非 **Beatus**。這個榮耀的稱號表明受造物對創造者應有的態度;即敬拜讚美和愛。(相同的詞組也出現在羅馬書 9:5;這是一個重要的教義平行。)
羅馬書 1:26
26. 因此] 承接羅馬書 1:24。神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 字面意義是「羞恥的情慾」;帶有本質上的墮落印記。(這與腓立比書 3:21 中(英文譯本)出現的「卑賤」一詞的希臘文截然不同:「卑賤的身體」。)關於這一節和下一節,我們不應詳細評論。此處明確提及的可憎惡行,特別是其中一種,駭人聽聞地玷污了古代文學中一些最優美的篇章。聖經的嚴厲譴責使得現代著作中幾乎不可能出現類似的描寫;但人心卻是相同的。(耶利米書 17:9。)值得注意的是(或許是一種溫柔的舉動),羅馬書 1:26 的罪惡比羅馬書 1:27 的罪惡提及得更快。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在希臘文中,我們沒有「女人」和「男人」,而是「女性」和「男性」。——本格爾(Bengel)對這段經文的評論極佳:「在揭露罪惡時,我們常常必須直言不諱(**scapha debet scapha dici**)。那些堅持過度細膩的人,往往自己缺乏謙遜。」這些話語適用於聖經中許多其他經文。
羅馬書 1:28
28. 他們既然不喜歡] 不贊同。希臘文與下方「可棄絕的」希臘文詞根相近。對上帝的認識未獲認可,祂便任憑他們陷入可棄絕的境地。存留神在他們知識中] 字面意義是「在真實(或完全)的知識中擁有上帝」。對上帝的認識是先於存在的;部分來自宇宙,部分來自他們本性的構成,部分來自原始啟示。一個可棄絕的心] 字面意義是「一個經過考驗後被拒絕的心智或思想狀態」。希臘文詞彙從這個字面意義,習慣性地引申為「廢物、被拋棄的、被遺棄的」。合宜的] 即「合適的」。參腓利門書 1:8,那裡的希臘文詞彙幾乎相同。此處的委婉語極具說服力。
羅馬書 1:29
29. 淫亂] 此詞應刪去。惡毒] 與彼得前書 2:1(英文譯本「惡意」)中的詞相同。希臘文是一個比這些英文詞更廣泛的詞;指最廣泛意義上的邪惡,但特別指道德上的邪惡。滿心是嫉妒] 字面意義是「滿溢」;一個盡可能強烈的詞。惡毒] 我們的「惡意」恰如其分。
羅馬書 1:30
30. 毀謗人的] 更確切地說,是說人壞話的,不帶有在被攻擊者不在場時說話的特殊含義。恨神的] 希臘文,從其構成和古典用法來看,更應指「為神所憎惡的」;指那些品格特別令神厭惡的人。類似的詞語或短語在雅典很常見,用來表示公然的邪惡;這與接下來的兩個詞非常吻合。違背父母的] 這是深層道德和社會混亂的徵兆。父母的權威在十誡中被列為美德和職責的偉大基礎之一;而我們的主自己(路加福音 2:51)被顯著地記載為「順從」約瑟和馬利亞。
羅馬書 1:31
31. 無知的,背約的] 希臘文詞彙在形式和發音上幾乎相同。關於「無知的」,請參羅馬書 1:21 的註釋,其中「愚拙」代表相同的希臘文詞彙;這是一個富有深意的形容詞。無親情的] 字面意義是「無休戰的」;這個形容詞在古典文學中用於指不可避免的死亡和自相殘殺的戰爭。此詞在此處或許應刪去;但證據遠非決定性。
羅馬書 1:32
32. 他們雖知道] 希臘文關係代名詞與羅馬書 1:25 中的詞相同,請參閱該處註釋。因此,此處對罪人世界的陳述,可說是前面所列舉特殊惡行的條件:人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抗拒良心。知道] 希臘文語氣強烈,意為「清楚知道」。此處指的是良心的見證,由原始真理的傳統和創造的威嚴所強化。神的判斷] 更確切地說,是祂的條例,祂的報應法則。不一定需要理解為他們明確知道該條例是「由神所命定的」。上帝,作為一個明確的思想對象,對他們而言可能如同不存在;但一個非他們自己的聲音見證著對錯的永恆區別,無論那見證多麼破碎。他們意識到,無論多麼不完全,有一個「條例」規定不潔和殘忍是邪惡且應受譴責的。死] 神聖「判斷」的極刑。它實際上是「不能死的死」;無論違法者是否如此評估。喜歡行這樣事的人] 更確切地說,是與他們同感並支持他們。這無疑是比個人(因此或許是孤立的)作惡更深層次的過犯。它表明對良心的完全勝利,以及對他人道德毀滅的完全麻木不仁。關於這段可怕的經文,請參閱提多書 3:3 作為聖經平行經文。關於該節經文,阿道夫·莫諾德(Adolphe Monod)(《告別》1)評論道:「很長一段時間,我無法接受這個宣告;即使現在」(在他臨終之際)「我也無法完全理解它。但我已經,藉著上帝的恩典——確實非常緩慢地——更清楚地看到了這個教義,我確信,當這肉體的帷幕落下時,我將在其中找到我本性之心的完美忠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