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
2願恩惠、平安從上帝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3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上帝;
4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地祈求。
5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
6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7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意念,原是應當的;因你們常在我心裏,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
8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地想念你們眾人;這是上帝可以給我作見證的。
9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
10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11並靠着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上帝。
12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
13以致我受的捆鎖在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中,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
14並且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因我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上帝的道,無所懼怕。
15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
16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
17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
18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
19因為我知道,這事藉着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
20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21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22但我在肉身活着,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甚麼。
23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24然而,我在肉身活着,為你們更是要緊的。
25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
26叫你們在基督耶穌裏的歡樂,因我再到你們那裏去,就越發加增。
27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28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上帝。
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
30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
# 腓立比書 第一章
**標題** 已知最古老的標題形式是最簡潔的「致腓立比人」,或更確切地說,「致腓立比的居民」(參見 腓 4:15)。在書信的「結語」中亦是如此,請參閱。欽定本(Authorized Version)所採用的標題與 1624 年、1633 年的艾爾澤維爾(Elzevir)版本一致。
**腓立比書 1:1** 1:1-2 節。問安。1. **保羅**] 參見 徒 13:9。這位使徒可能自幼就同時擁有掃羅(Saoul, Saulus)和保羅這兩個名字。參見 弗 1:1,以及本系列《羅馬書》第 8 頁。**提摩太**] 在新約中被提及 24 次。參見 徒 16:1 關於他的出身和早年住處,以及關於他作為人與基督徒的品格的提示,可比較 林前 4:17;林前 16:10-11;提前 1:2;提後 1:4-5;尤其參見下文 腓 2:19-22。他與聖保羅的關係親密而深厚,他與腓立比教會的聯繫也十分緊密。參見《使徒行傳》第 16 章,其中清楚暗示他與西拉一同陪伴聖保羅首次訪問腓立比(比較 徒 17:14,以及下文 腓 2:22),儘管原因不明,他並未與他的朋友一同遭受虐待。後來,徒 20:4,他似乎陪伴聖保羅從馬其頓前往小亞細亞,而 徒 20:6 提及腓立比,幾乎可以肯定那時腓立比已被再次訪問。他的名字經常與整個馬其頓地區(當然包括帖撒羅尼迦)聯繫在一起;參見《使徒行傳》第 17 章和 徒 19:22 中對他的提及;《哥林多後書》(寫於馬其頓)腓 1:1;帖前 3:2;帖前 3:6。——他的名字在此處與聖保羅的名字一同出現,如 林後 1:1;西 1:1;帖前 1:1;帖後 1:1。——在這封書信中,這種聯合始於此節,也止於此節,使徒立即以單數形式寫作。這與《哥林多後書》、《歌羅西書》和《帖撒羅尼迦書》不同。**基督耶穌的僕人**] 奴僕,奴隸。聖保羅用這個詞來稱呼自己(無論是否與他的宣教同工一同),羅 1:1;加 1:10;多 1:1。比較 徒 20:19;徒 27:23;加 6:17。他是一個奴僕,完全屬於他那施行救贖的主,不僅作為使徒,也作為基督徒;但他喜歡在與他特殊事奉方式相關時強調這一事實。關於信徒神聖而快樂的奴僕事奉的原則和條件,參見例如 太 6:24;路 17:7-10;羅 6:19;羅 7:6;林前 6:20;林前 7:22;弗 6:7;提後 2:24。這個詞及其意象傳達了這樣一個真理:屬靈的奴僕完全且永遠不僅是主人的幫手或代理人,更是主人的財產和工具;對主人沒有任何權利。只是,由於主人的本質,這種真實的束縛總是轉化為重生和愛心之心的「完全自由」。**基督耶穌的**] 根據文獻證據,更好的順序是「基督耶穌」。我們蒙福之主的聖名和稱號的這種順序幾乎是聖保羅獨有的,並且在他的著作中是兩種順序中最常見的。據估計,他使用這種順序(假設最新的希臘文文本研究顯示正確結果)87 次,而「耶穌基督」78 次(參見《解經家》,1888 年 5 月)。對「基督」的輕微強調暗示著對榮耀之主的特別思想。**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 聖潔的人;從罪中分別出來歸向神的人。這個詞是根據人的宣稱,或社群的宣稱來使用的;即他們應當是怎樣的人。這並非降低這個詞的本義,而是在應用時使用一個眾所周知的假設。聖徒不僅僅是宣稱跟隨基督的人,而是被假定為其所宣稱之人的宣稱跟隨者。不是這樣的人,就只是名義上的聖徒、忠信者、神的兒女等等,而非實質上的。參見附錄 B。**在基督耶穌裡**] 聖潔的人,因為藉著恩典,在生命和聖約中與神的聖者聯合。參見 弗 1:1 的進一步說明,以及下文 腓 1:8。**腓立比**] 參見導論,第 10 頁等。**同監督和執事**] 在這封書信中,平信徒在聖職人員之前被提及。——「同」,因為這些人,雖然作為人只是「眾聖徒」中的一部分,但因職分而與其他人有所區別。撇開關於基督教聖職的詳細問題不談,請注意這項原始的見證,證明在一個年輕的教會中,已經存在一些既定且被認可的秩序和管理;一種特殊的「監督」和「事奉」被委託給一部分人而非所有人。——此處的「監督」(episcopus)與例如 徒 20:17 中的「長老」(presbyter)是同一職位,在 徒 20:28 中被稱為 episcopus。關於此處提及的職位的進一步說明,參見附錄 C。B. 「聖徒與忠信的弟兄們」(腓 1:1)「普遍承認……聖經使用推測性或假設性語言……普遍認為,當新約中所有基督徒都被稱為『聖徒』、『向罪死了』、『向神活著』、『與基督一同復活』、『在天上生活』以及其他類似方式時,他們是被假設性地稱呼,而不是為了表達所有被如此稱呼的個體都具有這種品格的字面事實;這將是不真實的……有些神學家確實更喜歡將[這些術語]的次要意義作為神學安排,而不是將其真實意義的假設性應用。但當我們審視這種次要意義時,它又是什麼呢?它本身不過是真實意義的假設性應用……神學家們……主張『聖徒』一詞的聖經次要意義,即『藉著外在呼召和仁慈推斷而成為聖徒』(Pearson on the Creed, Art. ix.);但這本身就只是該術語的真實意義的假設性應用。」J. B. Mozley:《洗禮爭議評論》,第 74 頁(1862 年版)。C. 監督與執事(腓 1:1)這些詞促使萊特富特主教(Bp Lightfoot)撰寫了一篇關於基督教聖職的興起、發展和特徵的論文,附於他的《腓立比書注釋》(第 189-269 頁)。這篇論文實際上是一部極具價值的專著,值得每一位讀者仔細反覆研讀。同時,可以參考 G. Salmon 博士(現為都柏林三一學院教務長)在 1887 年 7 月《解經家》上發表的一篇關於基督教聖職的論文。我們在此只簡要討論腓立比教會聖職的兩個職稱,並對基督教聖職作一些一般性說明。**監督**(Bishops, Episcopi),即「監督者」。這個詞在此處出現,以及 徒 20:28;提前 3:2;多 1:7;此外還有 彼前 2:25,用於指我們的主。相關名詞 **episcopê** 出現於 徒 1:20(引自舊約);提前 3:1;以及其他三處不相關的地方。相關動詞 **episcopeîn** 出現於 來 12:15(在不相關的語境中);彼前 5:2。審視這些經文後發現,在聖彼得和聖保羅在世期間,至少在廣泛範圍內,存在一種正常的教會職位,稱為 **Episcopi**,即「監督」。他們無疑肩負著許多不同的職責,其中一些可能帶有半世俗性質。但最重要的是,他們對羊群負有屬靈的監督責任。他們不是僅憑大眾投票任命,當然也不是自封的,而是在某種特殊意義上「由聖靈」任命(徒 20:28)。這個短語或許可以通過第一批「執事」的任命方式來闡明(徒 6:3),他們由教會呈獻給使徒,以進行確認性的按立,因為他們已經(除了其他適合的標誌外)「充滿聖靈」。**episcopus** 顯然不是一個相對稀有的官員;在腓立比這個不大的社群中,有不止一位 **episcopi**。同時,我們發現另一種教會官員的稱謂,他們顯然以同樣的方式牧養和引導羊群;即 **Presbyteri**,長老。他們首次被提及,沒有評論,是在大雅各殉道之時。參見 徒 11:30;徒 14:23;徒 15:2;徒 15:4;徒 15:6;徒 15:22-23;徒 16:4;徒 20:17;徒 21:18;提前 5:1;提前 5:17;提前 5:19;多 1:5;雅 5:14;彼前 5:1(或許還有第 5 節)。另參見 約貳 1:1;約參 1:1。這些長老在 徒 14:23;多 1:5 中出現,由使徒或其直接代表在地方會眾中「設立」。顯然,新約中的 **episcopus** 和 **presbyterus** 實際上是同一職位,只是稱謂不同;**episcopus** 主要借鑒自外邦人,對他們而言,它表示一位監督委員;**presbyterus** 則來自猶太人的「長老團」。這從 徒 20:17;徒 20:28 中可見一斑,聖保羅在那裡對以弗所的「長老」說,他們已被任命為羊群的「監督」。在教牧書信中,同樣清楚地表明這些稱謂是重合的。另參見 彼前 5:1-2 的希臘文。我們無法確定這兩個稱謂是否從一開始就在各地普遍使用。但這並非不可能。在最早的後使徒時代著作中,我們發現哥林多有「長老」(羅馬革利免致哥林多人書,第一章 42、44 節),而在更遠的東方則有「監督」(與「執事」一同,如 腓 1:1)(《十二使徒遺訓》,第 15 章)。我們在 帖前 5:12-13;來 13:17 中,以及或許 林前 12:28(「治理的」)和 弗 4:11(「牧師和教師」)中,追溯到這些屬靈官員在更廣泛的稱謂下。**執事**(Deacons, Diaconi),即「服事者」。這個稱謂在《使徒行傳》中沒有出現,也沒有早於這封書信的任何地方出現,除了 羅 16:1,那裡腓比被稱為堅革哩教會的 **diaconus**。只有在此處以及 提前 3:8;提前 3:12,這個詞才明確用於指一個完整的聖職階層。但在《使徒行傳》第 6 章中,描述了一個職位的設立,這個職位很可能就是執事職。那七位的功能正是歷史上,甚至直到現在,一直分配給執事的功能。而且,從第二世紀 onwards,傳統一致稱那七位為執事。[35] 有證據表明,在使徒時代,存在一個有組織的女性助手階層,從事神聖工作(參見 提前 5:3-16)。稍後,小普林尼(Pliny)致圖拉真(Trajan)的著名書信顯示,在小亞細亞的教會中,這類助手(ministræ)是眾所周知的。這個職位在十二世紀之前被廢除。執事很可能在 林前 12:28 中被「幫助的」一詞所指。因此,執事似乎最初是受命處理會眾物質需求的官員。但他被假定為「屬靈人」,並且能夠直接執行受委託的屬靈工作。因此,在聖彼得和聖保羅在世期間,**episcopus** 一詞尚未指稱一位主持並管理其他聖職人員的牧師;即後來和現在意義上的「主教」。**episcopus** 是「監督者」,監督的不是牧者,而僅僅是羊群,並且可能(如在腓立比)是同一地方的幾位監督者之一。然而,這個事實完全開放了這樣一個問題:這種主持的聖職,無論最初如何稱呼,是否在使徒時代和使徒的認可下存在。可以從以下簡要陳述的證據中推斷出它確實存在。可以肯定的是,到第二世紀末,一種明確的主教「監督制」(**episcopus** 一詞當時已被專用於此,似乎不知道它曾經有過其他含義)在教會中普遍出現。早在公元 110 年左右,我們就在聖依納爵(St Ignatius)的書信中發現它,作為教會生活的一個突出而重要的事實,至少在依納爵通信的廣大教會圈子中是如此[36]。後來的教會歷史呈現出相同的體制,儘管偶爾系統細節有所不同[37],並且職能和權力的概念得到了高度發展,但並非總是合法的。現在,依納爵與聖約翰,甚至聖保羅之間的時間間隔並不長;最多 30 或 50 年。至少可以說,如此龐大的教會制度,其興起我們沒有明確的爭議或反對痕跡,卻完全脫離使徒先例而產生,這似乎不太可能。我們在新約中發現了這樣的先例:(a) 使徒們在世時的主持,儘管嚴格來說,他們獨特的職位沒有「繼承者」;(b) 他們的直接代表或委員(或許只是臨時任命)的主持,如提摩太和提多;(c) 小雅各在基督教母會中的主持;這種主持比新約中任何其他事物都更接近後來的監督制。[36] 他在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沒有提及主教。但有其他充分證據表明當時羅馬有主教。[37] 在亞歷山大,直到至少公元 260 年,主教是由長老們選舉和按立的。在帕特里克(Patrick)教會(第五世紀)在愛爾蘭和哥倫巴(Columba)教會(第六世紀)在蘇格蘭,主教是按立者,但不是教區統治者。參見 Boultbee,《英國教會史》,第 25 頁。我們進一步發現,所有早期歷史都指向小亞細亞是原始監督制最充分發展的場景,並且它始終表明聖約翰在以弗所,在某種意義上是其源頭。至少有可能,聖約翰在最終定居亞洲時,在那裡創立或發展了他耶路撒冷所熟知的體制。同時,有充分理由認為,後者意義上的監督職,寧可說是從長老職發展而來。原始的監督是「同儕中的第一人」(primus inter pares)。他與其說是一個不同階層的人,不如說是他那個階層的第一人,為了特殊的治理和事奉目的。甚至在第五世紀,聖耶柔米(St Jerome)對此理論的陳述也是如此。聖耶柔米認為主教之所以是主教,並非直接來自神聖設立,而是來自教會的習俗。直到第二世紀末,我們才發現祭司[38]的觀念普遍附著於基督教聖職,直到第三世紀,即居普良(Cyprian)時代,我們才發現可怕的理論發展起來,認為主教是恩典流向較低聖職人員和百姓的管道。[38] 應當記住,**ἱερεύς**(hiereus),即 **sacerdos**(祭司),在新約中從未被用作基督教牧師的稱謂。總體而言,新約和接下來最早的記錄的指示證實了《英國聖職禮文序言》的聲明:「從使徒時代起,基督的教會中就有這些聖職階層:主教、祭司和執事。」另一方面,考慮到教會在其真實理念中本質上和崇高地具有屬靈性質,以及每個成員藉著信心與元首直接聯合的啟示,我們無權將即使是使徒時代的組織視為首要之事,以至於我們應當將正式按立的聖職視為恩典不可或缺的管道,或者膽敢將那些持守關於基督裡之神的使徒信仰,但組織方式與我們認為大致符合使徒模式不同的基督徒社群排除在教會之外[39]。另一方面,沒有一個深思熟慮的基督徒會希望忘記外部和諧與組織統一的神聖義務和益處,這些事物旨在僅次於最高屬靈真理的更大要求。[39] 這在十七世紀的偉大聖公會作家中得到了充分承認。參見安德魯斯主教(Bp Andrewes)致杜穆蘭(Du Moulin)的信;科辛主教(Bp Cosin)致巴塞爾(Basire)的信;以及霍爾主教(Bp Hall)的《和平締造者》,第 6 節。比較 J. J. S. Perowne 博士,《教會、聖職與聖禮》,第 6、7 頁。
**腓立比書 1:2** 2. **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 關於整節經文,請參閱本系列《以弗所書》1:2 的注釋,那裡的措辭完全相同。——「恩惠」(Grace),作為一個聖經術語,需要仔細研究。在其真實概念中,仁慈總是存在的,並特別強調在行使時完全且明顯地沒有義務。它本質上是無功的、自由的。參見例如 羅 11:6。在其正常應用中,這個詞表示神聖仁慈的行動,要麼是在「不按著他的行為」,為基督的緣故,在司法上接納信徒(例如 羅 3:24),要麼是在賜予和持續信徒新生命和能力(例如 林前 15:10)。而且,由於行動從不脫離行動者,我們可以說,恩惠在第一種情況下是「神為我們」(羅 8:1),在第二種情況下是「神在我們裡面」(下文 腓 2:13)。——在第一種情況下,恩惠與功德相對立;在第二種情況下,與本性相對立。**我們的父**] 在重生和新生命中,這與與基督聖子聯合的範圍相同。參見下文 腓 2:15。
**腓立比書 1:3** 3-11 節。為腓立比聖徒的感恩與禱告。3. **我感謝**] 羅 1:8;林前 1:4;弗 1:16;西 1:3;帖前 1:2;帖前 2:13;帖後 1:3;帖後 2:13;門 1:4。聖保羅為馬其頓的兩個教會,腓立比和帖撒羅尼迦,所獻的感恩特別熱切和豐盛。參見萊特富特主教(Bp Lightfoot)在此處的注釋。請注意,在所有這些感恩中,都承認神是聖徒一切良善的完全原因。**我的神**] 羅 1:8;林前 1:4;林後 12:21;下文 腓 4:19;門 1:4。另比較 徒 27:23;加 2:20;以及下文 腓 3:8。另參見 詩 63:1,以及許多其他舊約經文。——這句話表達了深刻的個人歸屬感和體會。它提醒我們,教會的救恩是透過個人的救恩,以及他們個人來到(約 6:37)並融入基督而實現的。**每逢我記念你們**] 字面意義上,更好的翻譯是「在我所有的記念中」;這是一種習慣,而非單一的行為。關於這種記念及其表達,比較 羅 1:9;弗 1:16;帖前 1:2;提後 1:3;門 1:4。
**腓立比書 1:4** 4. **每逢禱告**] 每逢祈求。這個希臘詞比例如 弗 1:16 中的詞義更窄,後者包括整個敬拜行為。參見下文 腓 4:6。**為你們眾人**] 關於相同的短語或相關詞語,參見 腓 1:7-8;腓 1:25;腓 2:17;腓 2:26。我們似乎看到,這種對「眾人」一詞的強調,溫和地暗示了腓立比存在黨派和分裂的危險。參見導論,第 19 頁。**祈求**] 字面意義上,更好的翻譯是「剛才提到的祈求」。**歡歡喜喜地**] 這些詞語點明了這封書信主要基調的關鍵。——它們在此句中是強調詞。他藉著說為他們所作的每一個祈求都充滿喜樂,來闡明他對他們的感恩之情。關於聖保羅因他的歸信者的一致性而感到的喜樂,比較 林後 2:3;林後 7:4;林後 7:13;下文 腓 2:2;腓 4:1;帖前 2:19-20;帖前 3:9;門 1:7。
**腓立比書 1:5** 5. **為你們在福音上的交通**] 字面意義上是「因為你們在福音上的參與」;即因為你們與我聯合,為福音的推進所做的努力。參見修訂版(R.V.);並比較 林後 2:12,以及下文 腓 2:22。直接的指涉無疑是多次寄給使徒作為宣教士的財政援助。(參見 腓 4:10-19。)但這個事實和思想將遠遠超越這一特殊性。**從頭一天直到如今**] 參見下文剛才提及的經文,以獲取評論和解釋。
**腓立比書 1:6** 6. **深信**] 這節經文是思想上的插入語,由腓立比人愛心和勞苦的「直到如今」的持續性所引發。恩典的過去引導他談論恩典的未來。英文詞「confident」(深信)很好地表達了希臘文,它像英文一樣,有時表示基於明確理由的信賴(如 太 27:43;可 10:24;林後 1:9;下文 腓 2:24;腓 3:3-4;來 2:13 等),有時表示或多或少武斷的確信(如 羅 2:19)。在新約中,這個詞在任何情況下都表示一種個人的確定感,無論原因為何。**這事**] 聖保羅常用的一個短語;羅 9:17(他改變了七十士譯本的短語),羅 13:6;林後 2:3;林後 5:5;林後 7:11;加 2:10;弗 6:18;弗 6:22;西 4:8。在其他地方只出現於 彼後 1:5,且該處讀法有爭議。這些詞語是敏銳而認真思想的特徵。**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 字面意義上是「那開始的」;在他們傳福音和歸信的關鍵時刻。「他」是父神(如習慣上,當上下文沒有定義其他位格時),是恩典工作的最高創始者。這裡的希臘動詞也出現於 加 3:3,那裡從歸信者的角度看待歸信的關鍵時刻;「你們是藉著聖靈入門的。」然而,對聖靈的提及也提醒我們,為了人「開始」新生命,神聖的能力是絕對必要的。**善工**] 我們或許可以翻譯為「那善工」。希臘文中沒有冠詞,但顯然是指那最重要的工作。比較下文 腓 2:13,並注釋。**必成全這工**] 更好的翻譯是,如修訂版(R.V.),「必使這工完全」。再次比較 加 3:3;「你們是藉著聖靈入門的;現在卻想藉著肉體來成全嗎?」關於這句話的思想,比較 詩 138:8;「耶和華必為我成全(一切);耶和華啊,你的慈愛永遠長存;求你不要離棄你手所造的。」在那裡,個別信徒表達了信心的確信,這裡則針對由這些靈魂組成的社群(「你們」)表達了這種確信。**直到基督耶穌的日子**] 救贖過程的榮耀目標,因為那時,而非之前,聖徒的整個存在,身體(羅 8:23)以及靈魂,將實際脫離罪的一切結果。因此,這裡提及這「日子」是恰當的,無論使徒是預期主會迅速歸來還是遙遠歸來。如果祂在信徒死亡之前歸來,祂的降臨當然是最終的危機;如果不是,那麼「身體的得贖」,以及就此而言存在的得贖,將被推遲。比較 弗 4:30;提後 1:12。基督的「日子」在下文 腓 1:10;腓 2:16 中被提及;在聖保羅的書信中總共約二十次。關於主自己使用「日子」一詞來指祂作為審判者和救贖者歸來的危機,比較 太 7:22;太 10:15;太 11:22;太 11:24;太 12:36;太 24:36;路 17:24;路 17:26(「日子」),路 17:30-31;路 21:34;約 6:39-40;約 6:44;約 6:54。
**腓立比書 1:7** 7. **是應當的**] 字面意義上,更好的翻譯是「是公正的,是正確的」。**為我**] 希臘文中的代詞是強調的;「為我,無論對其他人來說什麼是正確的。」**這樣想**] 更好的翻譯是「抱持這種心態,感受上述(腓 1:3-4)所描述的感恩和喜樂」。這個希臘動詞(聖保羅常用)幾乎總是表示一種「心態」,而非明確的思想行為。關於這點很重要的經文,參見 羅 8:5-7;羅 8:27;羅 12:3;羅 12:16;下文 腓 3:15;腓 3:19;西 3:2。關於另一種含義,參見 腓 4:10,並注釋。**為你們**] 修訂版(R.V.)作「代表你們」。他歡樂的感謝不僅是「關於」他們,也是「代表」他們,作為代禱敬拜的一個要素。但希臘介詞的用法允許兩種翻譯。**因為**] 這樣的感受對他來說特別正確,因為親密的感情交流使他與他們屬靈生命的熱情產生了活生生的接觸。**我把你們放在心裡**] 希臘文允許翻譯為(欽定本和修訂版,旁注)「你們把我放在心裡」。但下文的語境支持正文。——關於這種溫暖的思想,比較 林後 5:12;林後 6:11;林後 7:3;帖前 2:17。**在我的捆鎖中**] 書信中首次提及監禁。這裡語法再次留下兩種解釋。從語法上講,使徒可能說他把他們放在心裡,無論是在他的捆鎖中還是在他為福音辯護時;或者說在這兩種經歷中,他們都是他恩典的夥伴。但後者可能性更大。他說他在監禁和工作中都把他們放在心裡,這有些牽強;因為對他來說,這兩種經歷會融為一體。但腓立比人(參見下下一個注釋)在思想和同情上將使徒的兩種經歷分開是很自然的。**辯明證實**] 這兩個詞在希臘文中被連結成一個概念。「辯明」:——希臘文 **apologia**。關於這個詞,參見 徒 20:1;徒 25:16;下文第 16 節;尤其 彼前 3:15。與我們日常使用的「道歉」一詞不同,它指的是針對控告者陳述一個好的案例。徒 28:17-23 顯示聖保羅在他的羅馬監獄中「辯明」。——早期為基督教辯護的「辯護詞」,例如由游斯丁(Justin)和特土良(Tertullian)(第二世紀)所寫的,就是這個意義上的辯護詞。**你們眾人都與我一同蒙恩**] 這被解釋為他們也親身經歷了恩典在監禁和傳福音工作中的能力。但我們沒有理由認為當時所有(如果有的話)腓立比的歸信者都被監禁了。自然的含義是,他們的同情和積極協助(腓 4:10-19)使他們與使徒的承受和作為如此緊密地聯合,以至於在這個意義上,他們與他一同被捆綁,與他一同工作,並與他一同感受神的能力。——這裡的「恩典」(如 羅 1:5;弗 3:2;弗 3:8)可能指的是神賜予他使徒工作和試煉的恩典,而不是服事的內在神聖能力。在這種情況下,腓立比人更是「他的恩典」的夥伴。——希臘文更貼切的翻譯是:「你們眾人既是我的恩典的同伴」。
**腓立比書 1:8** 8. **神可以給我作見證**] 更好的翻譯是「神是我的見證」;因為「record」(記錄)這個詞在古英語中是「witness」(見證)的同義詞,例如在喬叟(Chaucer)的作品中。——關於這種莊嚴而溫柔的呼籲,比較 羅 1:9;帖前 2:5;帖前 2:10;並參見 林後 1:18。**切切地想念**] 這個希臘動詞充滿了渴望、思鄉的溫柔。它在類似的語境中出現,羅 1:11;帖前 3:6;提後 1:4;下文 腓 2:26;其同源詞則出現於 羅 15:23;林後 7:7;林後 7:11(?),林後 9:14;下文 腓 4:1。聖保羅也以美好的意義使用這個動詞來表示信徒對天上安息和榮耀的渴望,林後 5:2;聖雅各用它來表示聖靈對我們靈魂忠誠的渴望嫉妒,雅 4:5;聖彼得用它來表示重生之人對神聖真理「奶水」的渴望,彼前 2:2。**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裡**] 抄本證據支持「基督耶穌」的順序,參見 腓 1:1 的注釋。——「在心腸裡」:——或許翻譯為「在心裡」更好。這個希臘詞在古典著作中,嚴格來說,指的是「高貴的內臟」,包括心臟,與腸子區分開來(埃斯庫羅斯,《阿伽門農》,1221)。另一方面,七十士譯本在他們(罕見的)使用這個詞時,並沒有觀察到這種區別,並用它來翻譯希伯來文 **rachamîm**,即心腸,被視為溫柔情感的所在。但無論如何,問題不在於解剖學,而在於當前的用法和指涉;因此我們的詞「心」是最好的翻譯。——這裡的短語不帶有任何物理-精神理論的斷言;它只是像現代博物學家一樣,使用一個物理術語作為非物理情感的象徵。——修訂版(R.V.)意譯為「溫柔的憐憫」。這個措辭(「在基督耶穌的心裡」)意義深遠。基督徒的個性從未失落,但他與他的主如此聯合,「與主聯合,成為一靈」(林前 6:17),以至於重生肢體的感情,可以說,與那永遠蒙福的元首的感情是連續的。丁道爾(Tyndale,1534)、克蘭默(Cranmer,1539)和日內瓦譯本(Geneva,1557)翻譯為「從基督耶穌最深的心底」。——祂的生命對肢體的服
腓立比書 1:10
10. **好叫你們**(That)] 更好的翻譯是「好叫你們」,以更好地標示與上一句的緊密順序,即「以致」。**察驗**(approve)] 在現代英語中,更好的翻譯是「測試」(test)。屬靈的「判斷」應當如此應用。**那美好的事**(things that are excellent)] 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那些美好的事」(“the things, &c.”)。另一種譯法是「使你們能察驗(測試)那些不同的事」(that ye may prove (test) the things that differ);欽定本修訂版(R.V.)旁註亦如此;「使你們能運用屬靈的判斷力,將真理與其偽冒或扭曲之處區分開來。」這兩種譯法大體相同;因為「認可美好的事」將是「辨別其差異」的直接結果。然而,我們更傾向於欽定本修訂版(R.V.)的旁註;首先,這賦予動詞更自然的意義,其次,這與前一個思想,即「判斷力」的增長,最為一致。**使你們**(that ye may be)] 這暗示「辨別」的過程絕不會僅僅是推測性的。它將始終貫穿於動機和行為之中。**誠實無過**(sincere)] 這個希臘詞的意思是清晰、擺脫複雜。一種詞源(為(Lightfoot)主教所贊同)是軍事上的;源於整齊排列的隊伍的有序分離。另一種更常見的詞源是太陽的;源於陽光對污染的檢測,帶有通過這種測試後所呈現的清晰感。——「誠實」(sincere,源自拉丁文 *sincerus*)這個詞可能與「單一」(sin-gle)有關,因此與分離、擺脫、目標明確的觀念相關。在拉丁文中,它等同於我們的「純粹的」(unadulterated)。**無過**(without offence)] 即「沒有絆腳石」(拉丁文:*offendiculum*)。在閱讀英文聖經時,我們必須摒棄「冒犯」(offence)這個詞的常見含義,即特指不滿和怨恨。在聖經中,這些詞總是代表指涉障礙、絆倒等原始詞語。例如,林後 6:3,「不給人任何絆腳石」(giving no offence)的意思是,不呈現任何可能顛覆他人基督徒原則或實踐的障礙。——這裡的「無過」(在希臘文中是一個詞)在語法上可能意味著「沒有經歷這樣的障礙」或「沒有呈現這樣的障礙」。這個詞在其他地方只出現在徒 24:16;林前 10:32;這些經文的證據正好各佔一半。總體而言,這裡的上下文決定了前一種解釋。使徒目前更關心腓立比信徒的內在動機而非外在榜樣:他祈求他們與上帝屬靈關係的單純(誠實)能使他們內在的意志和目的運作永不「顛覆」。——丁道爾(Tyndale)和克蘭默(Cranmer)在此譯作:「使你們純潔,且不傷害任何人的良心」;日內瓦譯本(Geneva)譯作:「使你們純潔,並毫無阻礙地前進」。比撒(Beza)的拉丁譯本亦如此。**直到基督的日子**(till the day of Christ)] 字面意思是「直到……的日子」;「為了、面對永恆賞賜的重大危機」。參歌 2:16,並見註釋。關於「基督的日子」這個短語,請參見上文腓 1:6 的註釋。
腓立比書 1:11
11. **結滿了**(Being filled)] 字面意思且更好的翻譯是「已經結滿了」(having been filled)。他預見了那偉大的日子,並看到腓立比信徒屆時因恩典的結果而得以完全和發展。他為他們祈禱,願他們屆時被發現「結滿了」這樣的果實;不是稀少或部分的「果子」;而是每根枝條都結出加 5:22-23 所描述的果實的樹。**果子**(fruits)] 根據文獻證據,應譯為「果實」(fruit);如加 5:22。恩典的結果是多方面的,卻是一個整體,一個合一;是同一奧秘的效應和彰顯,是同一品格的組成部分,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個,就不是完全的「它自己」。**公義的**(of righteousness)] 「公義的果實」(fruit of righteousness)這個短語出現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箴 11:30;箴 13:2;摩 6:12;以及雅各書 3:18。與「聖靈的果子」等短語類比,它不是指「是公義的果實」,而是指「源於公義的果實」。——「公義」本質上是一種符合神聖律法的狀態。因此,它常指重生意志的實際正直;這裡可能也是如此。但在保羅書信中,我們常能追溯到一個潛在的指涉,即他特別受託解釋的偉大真理,即神聖的**稱義**之道;為基督的緣故,接納有罪之人,使他們在基督裡被視為滿足了他們所破壞、卻被基督遵守和維護的律法。詳情請參見下文腓 3:9。這裡可能存在這種內在的指涉;「果實」可能不僅是修正意志的果實,更是蒙基督接納之人的果實。**是**(which are)] 應讀作「是」(which is)。**藉著耶穌基督**(by Jesus Christ)] 藉著祂,祂既是聖徒新生命的促成原因,藉著祂的功德,也是新生命的真正基礎和奧秘,在他們與祂生命的聯合中。參羅 5:17。**歸榮耀稱讚給神**(unto the glory and praise of God)] 恩典整個工作的真正目標和結果,它從不終止於個人或教會,而是藉著救贖過程及其結果,彰顯神聖的能力、愛和聖潔。「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 11:36)。——這裡的「神」特指永恆的父,在祂兒子的肢體中得榮耀。
腓立比書 1:12
12–20. 保羅目前處境和經歷的記述
12. **但**(But)] 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現在」(now),更好。**我願你們知道**(I would, &c.)] 更字面且簡單地說,我希望你們知道;我希望告知你們。**我所遭遇的事**(the things which happened unto me)] 更字面且簡單地說,我的處境,沒有特別指涉過去。威克里夫(Wyclif)根據拉丁通行本(Vulgate Latin)譯作「發生在我周圍的事」(“the thingis that ben aboute me”);1582 年的(羅馬天主教)雷姆斯譯本(Rhemish version)亦譯作「關於我的事」(“the things about me”);丁道爾(Tyndale)譯作「我的事務」(“my business”)。他指的是他的監禁,這監禁已經並正在直接和間接地成為福音工作的契機。**更是**(rather)] 比起其他情況,正如先驗地看來極有可能的那樣。**興旺**(furtherance)] 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進展」(progress),更好。希臘文表達了福音的進展。
腓立比書 1:13
13. **以致**(So that, &c.)] 譯作「以致我的捆鎖在基督裡已顯明」(So that my bonds are become manifest (as being) in Christ)。換句話說,他的監禁已顯明其真實意義,並非單純的政治或教會事務,而是由於他與所應許和顯現的彌賽亞生命和行動的聯合。**在御營全軍**(in all the palace)] 希臘文是「在整個普拉托利姆(**πραιτώριον**,praitôrion)」。這個詞在新約中其他地方出現於太 27:27;可 15:16;約 18:28;約 18:33;約 19:9;徒 23:35;其意義是作為總督(prœtor),即軍事指揮官的官邸或其一部分。(並非該詞在拉丁文用法中總是保留軍事指涉;它有時幾乎等同於 *villa* 一詞,即羅馬紳士的鄉間別墅。)欽定本(A.V.)在此的譯法顯然是從這些案例推斷而來,並假設保羅被囚禁在最高總督,即皇帝的官邸範圍內;在帕拉蒂努斯山(Mons Palatinus)上凱撒的宅邸帕拉蒂姆(Palatium)內,該山以女神帕勒斯(Pales)命名。在尼祿時代,這座宅邸(其名稱是所有「宮殿」的詞源)已佔據整個山丘,並被稱為黃金宮(Golden House)。——欽定本(A.V.)的譯法得到權威人士的認可,如梅里瓦爾(Dean Merivale)(《羅馬史》卷六,第 54 章)和路易斯(Mr Lewin)(《保羅生平與書信》卷二,第 282 頁)。另一方面,萊特富特主教(Bp Lightfoot)(關於此節,腓立比書,第 99 頁)更傾向於譯作「在整個御營軍」(in all the Prætorian Guard),即羅馬凱撒的禁衛軍;並為此詞的這種用法提供了充分證據。而且沒有證據表明羅馬人將此詞應用於帝國宮殿。然而,對於最後這個理由,路易斯(Mr Lewin)的回應是公平的,即保羅作為一個行省居民,很可能將一個指稱行省官邸的詞應用於宮殿,尤其是在他長期被囚禁於凱撒利亞的皇家普拉托利姆(徒 23:35;徒 24:27)之後。但萊特富特主教(Bp Lightfoot)再次指出,普拉托利姆(Prœtorium)一詞,在指稱禁衛軍的意義上,很可能經常被「看守」保羅的「兵丁」(徒 28:16)掛在嘴邊;因此這將是更熟悉的指涉。總體而言,我們傾向於萊特富特(Lightfoot)和欽定本修訂版(R.V.)的譯法:「在整個御營軍中」(throughout the (whole) Prætorian Guard)。一個又一個的獄卒輪班到使徒的囚室(根據這個理論,其位置在新約中沒有明確定義),並在換班時從那裡帶走信息,而且無疑常常是深刻的印象,這使他們的同伴了解了囚犯的信息和救主的宣稱。對普拉托利姆(Prœtorium)一詞的其他解釋是 (a) 帕拉蒂姆(Palatium)內駐紮禁衛軍分遣隊的兵營,保羅可能被安置在那裡;(b) 羅馬東城牆外的大型禁衛軍營地。但兵營空間過於有限,無法解釋「在整個普拉托利姆」這個強烈的短語;而且沒有證據表明這個大營地曾被稱為普拉托利姆。威克里夫(Wyclif)的譯法很奇特:「在每個議事廳」(“in eche moot (council) halle”);丁道爾(Tyndale)、克蘭默(Cranmer)和日內瓦譯本(Geneva)譯作「遍及整個審判廳」(“throughout all the judgment hall”)。**並在其餘一切地方**(in all other places)] 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對所有其他人」(to all other (men)),更好;指羅馬「公眾」,以區別於這個特殊階層。這個短語表明保羅個人影響力的大幅發展。
腓立比書 1:14
14. **許多**(many)] 更好的翻譯是「大多數」(most)。值得注意的是,使徒暗示存在例外。他可能在此指涉下文更清楚地揭示的,羅馬基督徒中友好與不友好派別之間的差異。我們幾乎可以肯定(鑑於羅馬書 16 章和使徒行傳 28 章),友好派佔多數。如果是這樣,保羅在此可能實際上是說,大多數弟兄因他的監禁而受到激勵,重新努力,而少數人雖然也受到新的激勵,卻是出於較不值得稱讚的動機。鑑於上下文,這似乎比他僅僅暗示活動的復興並非普遍更為可能。無論如何,這節經文暗示羅馬的信徒群體最近感染了一種倦怠和膽怯的精神。**在主裡的弟兄**(the brethren in the Lord)] 欽定本修訂版(R.V.)亦如此。埃利科特主教(Bps Ellicott)和萊特富特(Lightfoot)在此以另一種方式連接這些詞:「弟兄們,在主裡有信心,等等」(“the brethren, having in the Lord confidence, &c.”)。從語法上講,兩種連接方式都可能。但對我們而言,「句子的節奏」(一種難以定義和解釋,卻是真實的判斷依據)似乎支持文本中的連接。的確,「在主裡的弟兄」這個確切的短語在其他地方並未出現。但羅 16:13 是一個近似的平行句:「魯孚,在主裡蒙揀選的」(“Rufus, the chosen one in the Lord”);因為在那裡,「在主裡」這些詞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多餘的。另參羅 16:8;羅 16:10。**越發放膽**(waxing confident)] 更嚴格且簡單地說(因為希臘分詞在實質上是現在式,儘管形式上不是),是「有信心,信靠」(being confident, confiding)。——其思想是在疑慮之後獲得安息和再保證的感覺。**因我的捆鎖**(by my bonds)] 也許更貼切地說,是「在我的捆鎖中」(in my bonds)。這種「信心」在某種意義上是「寄託」在保羅的鎖鏈、他的囚禁中,因為這種囚禁生動地提醒羅馬信徒,這項事業和這位人物的神聖與美好,保羅為此毫不退縮地承受並甘願忍受。心是這些話語最好的詮釋者。關於希臘文的結構,參腓 1:21,這是新約中唯一精確的平行句。它在七十士譯本(LXX)中也有出現,但很少見。**更放膽傳講**(are much more bold)] 字面意思且更好的翻譯是「更豐盛地冒險」(more abundantly venture)。他們「冒險」的次數比最近更多,更習慣。——關於這些陳述對書信日期的影響,請參見導論,第 16 頁。**神的話語**(to speak the word)] 「十字架的道理」(林前 1:18);「真理的道」(弗 1:13);「生命的道」(下文,腓 2:16);「基督的道理」(西 3:16);「主的道」(帖前 1:8;帖前 4:15);等等。——這是關於基督是誰、祂所成就之事等被啟示和傳遞的記述。——值得注意的是,保羅認為這種「傳講」不僅是受按立的基督徒的工作,也是一般基督徒的工作。詳情請參見腓 2:16。
腓立比書 1:15
15. **有的**(Some indeed)] 在此他指的是教會內猶太主義黨派或學派的成員,他們一直不斷地反對他,尤其是在耶路撒冷教會會議(徒 15 章)上,保羅在原則上取得了決定性勝利之後。他們獨特的觀點是,雖然福音是摩西律法的目標,但這些律法對於每個歸信者來說,應當永久地作為福音的圍籬或屏障。人只有透過個人進入割禮之約,才能獲得洗禮之約的祝福。這種教義不一定會排除其教師對真基督的位格和核心工作的真正信仰和宣講,儘管它可能(如歷史進程所示)導致對祂位格的低估和扭曲(詳情請參見附錄 D)。因此,保羅能夠為這些傳道人的工作而歡喜,只要他們在羅馬向外邦聽眾真實地傳達了福音的首要事實——耶穌基督。這位使徒曾警告加拉太和腓立比(腓 3:2)的基督徒,反對這個學派的獨特教導,認為這種教導會帶來屬靈的災難,但他在此卻能毫無矛盾地為他們在羅馬非基督徒中間的非獨特教導而歡喜。關於同一類反對者的提及,請參見徒 15:1-31;徒 20:30(可能),徒 21:20-25;特別是加拉太書的整體內容。保羅特別強調其權威,以反駁隱含的反對,或再次強調其誠實,以反駁隱含的個人指控的段落,很可能指向同一方向。這並非說法利賽類型的猶太主義者是他教會內唯一的對手。他也很可能面臨「放蕩」類型的反對,這是對他自己恩典教義的扭曲(羅 6:1 等,以及下文腓 3:18-19);以及神秘主義或諾斯底主義類型的反對,其中猶太教的儀式元素與異教的神智學和天使學混合在一起(參見歌羅西書)。但腓 3:1-9 將此處的指涉固定在徒 15:1 類型的基督徒。**是出於嫉妒**(even of envy)] 一個令人悲傷的悖論,但卻是大量可驗證的。——在此譯作(或意譯為)「有的確實是出於嫉妒和紛爭,而另一些人則確實是出於善意」。**善意**(good will)] 希臘詞 **εὐδοκία**(eudokia),在新約中通常指「美意」,意為選擇在選擇者眼中「好」的事物。參太 11:26;路 10:21;弗 1:5;弗 1:9;下文腓 2:13。但在其餘少數經文中,則出現了仁慈的觀念;路 2:14;羅 10:1;可能還有帖後 1:11。這兩種含義都出現在七十士譯本(LXX)和次經《便西拉智訓》(Ecclesiasticus)中。在那裡,它常指上帝的恩惠;希伯來文 **רָצוֹן**(râtsôn)。這裡的觀念與之密切相關;在主人身上是恩惠的善意,在僕人身上則是忠誠的善意。D. 埃比奧尼派基督論。(腓 1:15)我們註釋中提及後來或多或少是基督徒的猶太主義者對我們主位格的「低估和扭曲觀點」,主要指的是埃比奧尼派(Ebionism),這是一種異端,最早由愛任紐(Irenæus)(二世紀)命名,但它似乎是特別反對保羅的學派的直接後裔。它一直持續到五世紀。它似乎有兩個階段:法利賽派和艾賽尼派。關於基督位格的教義,法利賽派埃比奧尼派認為耶穌是按自然規律出生,但在祂受洗時,「祂被揀選膏立,成為基督」(游斯丁殉道者,《對話錄》,第 49 章);獲得能力以完成祂作為彌賽亞的使命,但仍然是人。祂既沒有前存性,也沒有神性。艾賽尼派埃比奧尼派,他們實際上是諾斯底主義者,(至少在許多情況下)認為基督是一個超天使的受造靈,在許多連續的時期道成肉身於不同的人(例如,在亞當身上),最終在耶穌身上。基督在耶穌存在的哪個時間點與祂聯合,並未明確定義。參見史密斯(Smith)的《基督教傳記詞典》等,關於埃比奧尼派的條目。
腓立比書 1:16
16. **這等人傳基督**(The one preach Christ, &c.)] 有充分的文本批評證據支持將腓 1:16-17 按與欽定本(A.V.)相反的順序閱讀。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這等人是出於愛心,知道我奉派為福音辯護;那等人傳基督是出於結黨,等等。」(The one do it of love, knowing that I am set for the defence of the Gospel; but the other proclaim Christ of faction, &c.)。埃利科特主教(Bp Ellicott)的譯法是:「那些出於愛心的人這樣做,等等……但那些出於結黨的人,等等。」(“Those who are (men) of love, do it, &c.… but those who are (men) of faction, &c.”)。但這對希臘文造成了一定的壓力,且上下文並不需要如此。**傳**(preach)] 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宣揚」(proclaim),更好;與上文譯作「傳」的動詞不同。這是一個略帶更強語氣的詞。**分爭**(contention)] 更好的翻譯是「結黨」(faction),或更確切地說,「黨派之爭」(factiousness, partizanship)。希臘詞首先指「為報酬工作」;然後通過用法轉變為特殊的政治指涉,表示受僱的拉票或其他有利益的黨派工作;最後演變為現在的意義。它在羅 2:8;林後 12:20;加 5:20;下文腓 2:3(見註釋);雅 3:14;雅 3:16 中也有類似用法。**不誠實**(sincerely)] 字面意思是「純粹地」(purely)。**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to add affliction to my bonds)] 這是公認文本(Received Text)的譯法。但一個更好的讀法是「要興起」(to raise up)。欽定本修訂版(R.V.)給出了一個很好的意譯:「以為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thinking to raise up affliction for me in my bonds)。阿爾福德(Alford)亦如此。——萊特富特(Lightfoot)建議意譯為:「以為要使我的鎖鏈磨我」(“thinking to make my chains gall me”),因為「苦楚」(affliction)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是「摩擦」(rubbing)或「壓力」(pressure)。(拉丁通行本(Vulgate)在此用的是 *pressura*,然而這個詞很容易帶有非物質的意義。)但這個建議對我們來說似乎不完全可能。這些人如何期望為被囚禁的使徒「興起苦楚」呢?他們阻止尋求者或歸信者接觸他,因為他無法去尋找他們。忠誠的同工會將他們的聽眾帶到這位偉大基督使者的個人影響之下,並與他建立秩序上的聯繫。任何相反的行為都足以嚴重考驗保羅的心靈;在他在受限制的處境中,藉著這個處境來折磨他。
腓立比書 1:17
17. **我奉派**(I am set)] 字面意思是「我躺著」(“I lie.”)。但欽定本(A.V.)和欽定本修訂版(R.V.)是正確的。參見路 2:34;帖前 3:3 中同一動詞的相同意義。其思想如同士兵駐守,防線佈置。然而,在此上下文中使用的這個詞,也可能暗示他被實際固定在一個地方的事實。**辯明**(defence)] 字面意思是「辯護」(apologia);辯白。參見上文腓 1:7。——或許這裡這個詞的重點是,忠誠的基督徒在他們的自由中認識到一個呼召,要作為活躍的傳福音者四處奔走;而在保羅的囚禁中,則認識到一個呼召,要他澄清困難,並發展那些由他們帶來的尋求者的明智信心。「結黨的人」可能假裝在保羅的鎖鏈中看到神聖的禁止和不悅的標誌;「愛心的人」則會認識到這是被指定從事一項特殊而崇高工作的標誌。
腓立比書 1:18
18. **這有何妨呢**(What then?)] 「那又如何?有什麼關係?」前兩節經文的正確順序賦予了這個問題充分的力量。**只是**(notwithstanding)] 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只有」(only),更好。他以美好的意義修正了「無妨」的思想。在一個方面,它確實有關係;它促進了福音的傳播。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只有那」(only that);這是一個省略的短語,意為「我只承認那」,或類似的意思。關於「那」(that)這個詞的文獻證據很強,但並非決定性的。**假意**(pretence)] 猶太主義者會「假裝」,或許甚至對自己假裝,他們的熱情是出於對上帝的純粹熱心。**傳**(preached)] 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宣揚」(proclaimed),更好。參見腓 1:16 的第二個註釋。——在現代英語中,希臘文(現在式)最好譯作「正在宣揚」(is being proclaimed)。**我因此**(I therein)] 更好的翻譯是「我因此」(therein I, &c.)。希臘文中「我」(I)沒有強調。**歡喜**(will rejoice)] 或許,阿爾福德(Alford)、埃利科特(Ellicott)和萊特富特(Lightfoot)的譯法「將歡喜」(shall rejoice)更好(但欽定本修訂版(R.V.)並非如此);這是一種期望,而非決心。他確信未來只會帶來新的歡喜理由。這節經文崇高的屬靈教訓無需冗長評論。他主的利益就是他自己的利益,在上帝恩典所實現的這個事實中,他在本身極其令人煩惱的環境中,找到了超越平靜——積極的幸福。自我已將內在的寶座讓給基督,結果是環境與自我之間的神聖和諧,因為兩者都被視為同樣服從於祂並為祂的目的服務。
腓立比書 1:19
19. **因為我知道**(For I know)] 這是對上文「我將歡喜」所暗示思想的發展。在「基督正在被宣揚」這個至高無上的事實之下,這裡出現了令人愉悅的確定性,即隨之而來的管教將促進他自己的屬靈和永恆益處,這始終與他對主的服事相關。**這事終必叫我得救**(that this shall turn to my salvation)] 鑑於希臘文的慣用語,更貼切的翻譯是「我知道這事終必帶來救恩」(that I shall find this thing result in salvation)。「救恩」(Salvation):——這裡可能指最終的榮耀。**σωτηρία**(sótêria)這個詞,在其最廣泛的指涉中,包括了救贖恩典的整個過程,從救主的賜予到蒙救贖者的最終福樂。更明確地說,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它有時指他對救主最初的認識和信心(林後 6:2),有時指他在基督裡蒙神保守的終生過程(提後 2:10;彼前 1:9),更頻繁地指整個過程在榮耀中的屬天結果(羅 13:11;帖前 5:8;來 9:28;彼前 1:5)。對於相關動詞也可以這樣說,只是它比名詞更常指終生過程。在少數經文(例如徒 27:34)中,名詞指身體的保全。但這裡因下文提及「聖靈的供應」而排除了這個意義。**藉著你們的祈禱**(through your prayer)] 他確信即將到來的祝福,也同樣確信達到祝福的手段——代禱——的功效。關於保羅對為自己和他的工作代禱的高度評價,可參見例如羅 15:30;林後 1:11;西 4:3;帖後 3:1。**所供應的**(the supply)] 希臘詞略微表示一種豐盛而自由的供應。——關於這個思想,參約 10:10。**耶穌基督之靈**(of the Spirit of Jesus Christ)] 首先,什麼是「耶穌基督之靈」?當然不僅僅是「祂的原則和性情」。如此模糊的「靈」的意義與新約格格不入。羅 8:9;加 4:6;彼前 1:11 等經文的類比,加上我們主自己關於那位將成為祂在真教會中神聖代表和等同的位格性保惠師(約 14-16 章)的教導,都向我們保證,這就是聖靈,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祂是「耶穌基督之靈」,因為在神性內部的永恆關係中,祂「出自」永恆的聖子,並由祂(約 15:26)以及父(約 14:16;約 14:26)差遣,並且與基督合一,以致聖靈來臨之處,基督也來臨(約 14:18)。祂為教會和靈魂所做的一切工作,本質上和完全地都與榮耀的主相關。祂藉著使我們與基督建立生命聯合而使我們**重生**;祂藉著維持和發展這種聯合而使我們**成聖**和堅固。我們因基督而擁有聖靈;我們藉著聖靈而擁有基督,在聯合的意義上。其次,什麼是「聖靈的供應」?從語法上講,這個短語可能意味著「作為聖靈的供應」,或者「聖靈所賜的供應」。幸運的是,這兩者實際上是殊途同歸的。但我們更傾向於前者,鑑於加 3:5,其中動詞「供應」(ministereth),欽定本修訂版(R.V.)譯作「供應」(supplieth),與這裡的名詞「供應」是同源的。因此,使徒預期,為回應腓立比信徒的禱告,在他裡面將有聖潔保惠師能力的新澆灌,在那裡發展耶穌基督的同在。參見他為其他歸信者所作的禱告,弗 3:14-19。
腓立比書 1:20
20. **照著**(According to)] 他藉著所渴望和預期的結果來描述這種「聖靈的供應」,這些結果將因此證明它是「照著」什麼而被認識為存在的。**切切的盼望**(earnest expectation)] 字面意思是「伸長脖子等待」;希臘文是一個有力的詞。它出現在這裡和羅 8:19。**羞愧**(ashamed)] 即實際上是失望;在聖經語言中常有此意。參詩 25:3;亞 9:5;羅 5:5;羅 9:33;提後 1:12。**放膽**(boldness)] 更確切地說,是「言語的放膽」(boldness of speech)。參弗 3:12;弗 6:19,並本系列註釋。他期望「聖靈的供應」能在他裡面維持對主和祂真理堅定不移的見證。參珥 2:28 與徒 2:17-18;林前 12:3。——這種見證可能字面上是口頭的,也可能不是;但它將是表達,無論是言語還是行動。**在我身上**(in my body)] 身體是靈魂對他人行動的載體和工具。參羅 12:1,並本系列註釋;另參林後 4:10。對他人造成的印象,在他人眼中基督的「尊大」,「無論是藉著生或藉著死」,都必須透過身體的作為或受苦來實現。**或生或死**(by life, or by death)] 我們從這裡和腓 2:23 得知,這封書信是在一個特別懸而未決和不確定的時期寫成的,從人的角度來看,關於使徒審判的結果。詳情請參見下文。
腓立比書 1:21
21–26. 同一主題:生或死的抉擇:對生命的期望
21. **因為**(For, &c.)] 他接續並闡述了剛才提出的抉擇思想,以及他能夠以聖潔的「無所謂」來面對它的態度。**於我**(to me)] 在希臘文中語氣非常強烈。然而,這並非自我主張,而是對上帝真理和能力的個人經歷的肯定。**活著就是
**腓立比書 1:23**
23. **因為**] 應讀作「但是」,有確鑿證據支持。此處的詞語標誌著增補而非區別。一位英語作者可能不會使用過渡詞。**在兩難之間**] 更精確地說,如修訂版聖經(R.V.)所示,「這兩者之間」;即剛才提到的兩種選擇,生與死。——此意象描繪一個人左右受困,無法動彈。字面意思為:「我被這兩者(兩邊)所限制」;這是一種兩難的境地,無論從哪一面看都是如此。這種兩難的現象是奇妙的,是活著的基督徒所獨有的。「使徒問,對他而言,活著還是死去更有價值。同樣的問題也常擺在我們面前,或許我們的回答與使徒相同。但我們是否懷著截然不同的目的呢?……生與死對我們而言似乎是兩種惡,我們不知何者為輕。對使徒而言,它們似乎是兩種巨大的祝福,他不知何者為佳。」(Ad. Monod,《告別》,第二號)對於「生命值得活嗎?」這個問題,這就是基督徒的答案。**有願望**] 字面意思為「這願望」。也就是說,個人的偏好完全傾向於此,而不僅僅是眾多願望中的一個。——我們可以意譯為:「我的渴望是朝著離世而去……」**離世**] 這個動詞(**ἀναλῦσαι**,analuein)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和路加福音 12:36 出現,後者欽定版聖經(A.V.)和修訂版聖經(R.V.)譯作「他從婚筵回來的時候」,但我們同樣可以譯作「他從婚筵離去,啟程回家的時候」。其同源名詞 **ἀνάλυσις**(analusis),即我們「分析」(analysis)一詞的音譯來源,出現在提摩太後書 4:6,其語境與此處完全相似:「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這個動詞的詞根意義與「鬆開、解開」有關;根據用法,它可以指 (a) 複合體的分解(因此拉丁通行本聖經在此處譯作 *cupio dissolvi*,我渴望被解開),或 (b) 船隻的解纜,或帳篷或營地的拆卸。它沒有出現在七十士譯本(LXX)中,但在次經(Apocrypha)中並不少見,通常意為「離開」,或作為同一行為的另一面,意為「返回」(參閱多比傳 2:8;猶滴傳 13:1)。這種意義無疑可追溯到上述 (b) 的意象,但似乎已失去所有有意識的指涉。這種次經用法,以及希臘釋經家(聖金口約翰將我們的經文意譯為「從此地遷往天堂」)在此處的評論,都明確支持我們的譯本而非拉丁通行本。聖保羅渴望回家;拆卸他的營地,起錨,前往那更美的家鄉。參閱哥林多後書 5:1-8 中以其他措辭表達的相同思想;在那裡我們看到「帳篷被拆下」,以及一個流浪者「與主同住」。蘇伊策(Suicer,《詞庫》,在 **ἀναλύω** 之下)說,墨蘭頓(Melanchthon)臨終時曾提請他的博學朋友卡梅拉里烏斯(Camerarius)注意這個詞,他愉快地沉浸在這段經文中,糾正了拉丁通行本的「解散」(dissolution),而譯作「準備離去」、「遷徙」或「回家」。——路德(Luther)在此處譯作 *abzuscheiden*,「離去」。**與基督同在**] 離世事實的另一面,也是使其成為福樂的原因。從這段經文和上面引用的哥林多後書 5 章,我們得知,彷彿不是一個空間,而是一條數學線,將死亡此岸的信心狀態與死亡彼岸的眼見狀態分隔開來;特別參閱哥林多後書 5:7 及其直接語境。——「那些將傑出基督徒在臨終時刻所表達的虔誠情感的熱情和特殊性,歸咎為……自以為是的人,可能除了福音書中讀到的故事之外,對基督教一無所知,對人類本性……受宗教影響的程度,除了屬於伯拉糾主義信仰的奴役情感(不如稱之為不信任)之外,也一無所知……基督教在我們最需要幫助的地方與我們相遇,並以我們最需要的幫助與我們相遇。它沒有告訴我們不可見世界的輝煌;但它做得更好,當它用三個詞告訴我們(**ἀναλῦσαι**)從必死之岸解纜,就是(**σὺν Χριστῷ εἶναι**)與基督同在。」(艾薩克·泰勒(Isaac Taylor),《週六之夜》,第二十六章)基督徒在此世「與基督同在」,基督也與他同在,這是神聖的真理。但這種同在在死後有其發展的顯現,以及其條件,以至於在那裡,彷彿它以前從未存在過。——參閱使徒行傳 7:59;聖保羅曾聽過這些話。**這是好得無比的**] 可能應讀作「因為這是……」。而希臘文更精確地說,是「好得多的多」;這是一種大膽的堆疊,以表達強烈的意義。修訂版聖經(R.V.)譯作「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請注意,這「更好」不是與今生的陰影相比,而是與今生最幸福的光明相比。以這種方式看待前景的人剛才說過,對他而言,「活著就是基督」。因此,死亡對他而言是「益處」,不是單純的逃脫或釋放,而是一種榮耀的增益;它仍然是「基督」,只是遠遠更多的基督。
**腓立比書 1:24**
24. **留在肉身**] 字面意思,如萊特富特主教(Bp Lightfoot)所言,是「留在肉身旁」,為著主和祂的羊群,堅守其試煉的條件。**更為需要**] 更為必要。渴望和更好的感覺傾向於死亡;義務,鑑於他人的要求,傾向於生命。**為你們**] 字面意思且更好,是「為了你們的緣故」。
**腓立比書 1:25**
25. **我既然這樣深信**] 希臘文與上文腓立比書 1:6 相同,請參閱該處注釋。**我知道**] 這是一個無條件的斷言,下一節經文使其更加明確。從純粹的歷史角度來看,我們有最強烈的理由說,這個預期得到了證實;使徒被釋放,並得以重新探訪他的宣教區。參閱提摩太前書 1:3,其中暗示了在寫這段經文之後,曾訪問馬其頓。有人問,這個「我知道」如何與使徒行傳 20:25 的「我知道你們眾人,我從前在你們中間往來傳道,如今都不再見我的面了」相協調。這兩者都得到了證實嗎?我們相信它們都得到了證實,只是我們對歷史細節的必要無知造成了困難。我們相信,聖靈的引導,無論祂的行動如何透過聖保羅完美的思維過程運作,都以一種完全超自然的方式確保了他深思熟慮的預測的真實性。但除了這個推論的基礎之外,我們認為使徒行傳 20:25 有其應驗的自然證據。那裡的敘述,使徒行傳 1:37-38,特別而悲傷地提請注意這個預言;如果它在幾年內被事件所推翻,這段經文仍然完好無損,這似乎難以置信;某種暗示聖保羅畢竟再次見到他們的信息會悄然滲入。而且我們已經看到,也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目前的預期也得到了應驗。因此,從純粹的歷史角度來看,假設事件確實阻止了聖保羅後來訪問以弗所,儘管他確實重新訪問了米利都(提摩太後書 4:20);或者至少沒有那種讓他再次見到那群長老的後續訪問,這是合理的。**與你們眾人同住**] 修訂版聖經(R.V.)譯作「是的,並與你們眾人同住」,更好。動詞「同住」重複出現:這不僅是持續,而且是與你們同在的持續。——字面意思為「與你們眾人同在」;如同在基督徒生活和勞動中並肩而立。**長進**] 修訂版聖經(R.V.)譯作「進步」;更為準確。欽定版聖經(A.V.)暗示聖保羅幫助他們前進,這不是此處希臘文的重點。參閱上文腓立比書 1:12。**信心的喜樂**] 字面意思為「這信心的喜樂」。修訂版聖經(R.V.)譯作「在信心裡的喜樂」。但羅馬書 15:13(「在相信中……的喜樂」)似乎支持欽定版聖經(A.V.)和修訂版聖經(R.V.)的旁注。定冠詞很自然地可以指「你們的信心」,你們相信的行為和經歷。關於喜樂與信心之間的深層聯繫,請參閱上文引用的羅馬書;使徒行傳 16:34;彼得前書 1:8。——本節經文中的「進步」和「喜樂」都與「信心」一詞有關。
**腓立比書 1:26**
26. **歡喜**] 修訂版聖經(R.V.)譯作「誇耀」,更好;這與前一個詞不同,也與之無關。這個希臘詞是聖保羅特別喜歡的,尤其是在羅馬書、哥林多書和加拉太書中。這個事實是證明這封書信寫作時間的證據之一。參閱導論,第 14 頁。**可以更加豐盛**] 對於這個譯作「更加豐盛」的希臘詞,我們可以做出與「誇耀」完全相同的評論;參閱上一條注釋。**在耶穌基督裡**] 根據所有證據,應讀作「在基督耶穌裡」;參閱上文腓立比書 1:1 的注釋。——在此處,正如經常出現的那樣(參閱上文腓立比書 1:8),請注意基督徒生命的整個行動是如何「在基督裡」進行的。這種歡樂、興奮的喜悅,這種「誇耀」,將被那些藉著聖靈與主有生命聯合的人所經歷。**為我**] 字面意思且更好,是「在我裡面」。——另一方面,此處的「在」字帶有其常見的「在……情況下」、「因……緣故」的意義。例如,參閱加拉太書 1:24(不是加拉太書 1:16)和帖撒羅尼迦後書 1:4,這是一個非常相似的例子。在同一段經文中對同一介詞進行這種解釋的改變並非武斷。「在基督裡」這個短語可以說是固定用法;而後者則不然。——聖保羅將成為他們「誇耀」的緣由,作為主信實和慈愛的活生生榜樣,將他歸還給需要他的門徒。**因我再到你們那裡**] 修訂版聖經(R.V.)譯作「因我與你們同在」。或許譯作「因我來到你們那裡」更好。這個譯作「來到」的詞(**παρουσία**,parousia)字面意思是「同在」;但根據用法,它經常意為「來到以致同在」,特別是在主在大日「降臨」(Parousia)的情況下。
**腓立比書 1:27**
27-30. 勸勉他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要珍視一致性,特別是合一,尤其是在使徒不在的時候。
27. **只要**] 提到他預期的到來及其喜樂的影響,使他以勸誡和懇求的方式談論基督徒職責不變的法則,無論他是否探訪他們,這法則始終如一。我們在這封書信中,除了使徒希望他們在一般意義上過著一致的生活之外,還發現他特別焦慮,希望聖潔和無私的彼此相愛在他們中間更加普遍。**你們的行事為人**] 字面意思為:「你們要以配得上……的方式過你們的公民生活。」這個譯作「過你們的公民生活」的動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和使徒行傳 23:1 出現;後者欽定版聖經(A.V.)簡譯為「我一直活著」。一個同源名詞出現在下文腓立比書 3:20,這是一個重要的說明性經文;請參閱該處注釋。這個動詞在馬加比書二書(2 Maccabees 6:1, 11:25)中以「過生活,按照某些律法或原則生活」的相同意義使用,沒有強調該詞的「公民」元素。修訂版聖經(R.V.)像欽定版聖經(A.V.)一樣,在此處的譯文中省略了該元素;「你們的行事為人要配得上……」。有趣的是,在坡旅甲(Polycarp)致腓立比人書信的第五章(導論,第 27 頁)中也發現了相同的動詞。——欽定版聖經(A.V.)中的「conversation」(行事為人)以其古老而精確的意義使用,這在我們的詞語「conversant」(熟悉)中仍然顯而易見。它指的是生活的全部積極交往和事務,而不僅僅是言語的交流。參閱本系列以弗所書 2:3 的注釋。福音,憑藉其基本原則,旨在統治和滲透整個人類生活。**或是我不在**] 這些話與前兩節經文完全一致。他吩咐他們立即並始終過著聖潔一致的生活,而不是等待他的同在才開始。參閱腓立比書 2:12 中同樣的語氣。**我就可以聽到**] 嚴格來說,這當然只指他長期不在的另一種情況。如果他「來見他們」,聽到就會被取代。但這顯然是整個句子所暗示的。**你們的事**] 修訂版聖經(R.V.)譯作「你們的景況」,更好。字面意思是「關於你們的事」。這個短語也出現在聖保羅的書信中,以弗所書 6:22,以及下文腓立比書 2:19-20。**站立得穩**] 希臘文是一個詞,這個動詞在新約之前沒有出現,在新約中出現八次;在此處,以及馬可福音 11:25;羅馬書 14:4;哥林多前書 16:13;加拉太書 5:1;下文腓立比書 4:1;帖撒羅尼迦前書 3:8;帖撒羅尼迦後書 2:15。在馬可福音中,它似乎只是指「站立」;但在所有其他地方,穩固立足的觀念都非常突出。**在一個靈裡**] 關於這個精確的短語,請參閱(希臘文)哥林多前書 12:13;以弗所書 2:18。在這兩段經文中,都清楚地指聖靈,聖徒「在」祂裡面受洗獲得新生命,並「在」祂裡面透過聖子親近父。因此,我們也將此處解釋為指祂,作為環繞、滲透、賜予每個聖徒和社群生命和能力者。關於「靈」這個詞,請參閱本系列羅馬書 8:4;以弗所書 1:17 的注釋。顯然,在上面引用的兩處經文中,「一」這個詞的重點是,神聖行動者的合一必須在聖徒「在祂裡面」的行動合一中得到其聖潔的對應。**同心**] 字面意思且更好,是「同一個魂」。丁道爾(Tyndale)和克蘭默(Cranmer)亦如此譯。拉丁譯本譯作 *unanimes*(同心)。——參閱本書信中的形容詞「同一個魂」(腓立比書 2:2,欽定版聖經(A.V.)和修訂版聖經(R.V.)譯作「同心合意」),「同等之魂」(腓立比書 2:20),以及注釋。「同一個魂」這個短語也出現在使徒行傳 4:32;與這段經文非常相似,在這段經文中,如同在許多其他經文中(例如馬太福音 12:18;馬太福音 26:38;路加福音 2:35;約翰福音 12:27;使徒行傳 14:22;以弗所書 6:6;希伯來書 6:19;希伯來書 12:3),「魂」(**ψυχή**,psychê)這個詞與感受性相關聯,無論是表現在痛苦還是行動中。從人類的角度來看,可能「靈」這個詞透過聯想定律,向使徒暗示了「魂」這個詞。參閱以賽亞書 57:16;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希伯來書 4:12。如果是這樣,他可能以一種有意義的聯繫使用這兩個詞。「魂」在聖經中似乎常常表示具體化、組織化的生命。現在,首先是神聖的生命賜予者,獨一的靈;然後我們看到祂同在的結果和表現,可以說,在信徒群體的「同一個魂」中的組織。**一同努力**] 這個詞出現在下文腓立比書 4:3,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從詞源上講,它指的是運動會中的競技或爭奪獎品的比賽;希臘人的賽跑、摔跤和拳擊;這是聖保羅喜歡的明喻和隱喻。例如,參閱哥林多前書 9:24;哥林多前書 9:27;提摩太後書 2:5;提摩太後書 4:7,並參閱康尼比爾和豪森(Conybeare and Howson),《聖保羅生平與書信》,第二十章開頭。但其指涉完全從屬於與複雜障礙進行密切而有力對抗的一般意義。**為著福音的真道**] 也可以譯作「與福音的真道一同」,萊特富特(Lightfoot)採用了這個譯法。但這不僅涉及對「福音的真道」的擬人化,比聖保羅任何並行的擬人化都更大膽(萊特富特援引哥林多前書 13:6;提摩太後書 1:8 作為平行,後者本身就是一個可疑的例子;約翰三書 1:8),而且整段經文的重點在於基督徒彼此之間的合作,而不是與其他任何事物合作。這種意義在所討論的譯法中喪失了。「福音的真道」:即包含福音的信心。參閱「真理的信心」,帖撒羅尼迦後書 2:13。他們要並肩努力,目的是使人相信他們主的福音。——「信心」這個詞的客觀意義,即真理的實體,基督徒的信條,至少在聖保羅的書信中是非常罕見的意義(參閱本系列以弗所書 4:5 的注釋);而這個意義更符合上下文和句法。
**腓立比書 1:28**
28. **毫不懼怕**] 更精確地說,是「不驚慌」。這個動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在七十士譯本和次經中均未出現)在古典希臘文中用於形容受驚動物的驚跳或「受驚」,進而指一般的驚慌。這個詞特別適合暴力腓立比城中「小群羊」的經歷。**這就證明**] 他是指,聖徒在面對看似無望的困境時,這種合一、堅定、活力和鎮靜的整體現象,本身就是結果的預兆。當然,這個陳述不是抽象的,而是針對福音的特定情況。許多錯誤且最終失敗的事業,在一段時間內也可能被勇敢而鎮靜地維護。但使徒假設福音是永恆的真理,最終必將勝利,然後在此處說,當教會以鎮靜、合一、果斷的決心行事時,這個事實,在敵人與朋友的信念中,將會更加令人印象深刻。**沉淪**] 以其最深沉、最可怕的意義;所有持續反對上帝及其真理者的永恆失喪和毀滅。下文腓立比書 3:19 亦然;在新約中始終如此,除了馬太福音 26:8;馬可福音 14:4;在這些地方,這個詞意為浪費、損壞、物質事物的損失。**得救**] 這個詞在此處也帶有其最深層的意義。忠心的信徒、見證人和工作者,正走在通往永恆榮耀的道路上;當這樣一群門徒圍繞著耶穌基督的事業並在其中合一時,這個前景在預期和實現中變得更加光明。關於「得救」這個詞,請參閱上文腓立比書 1:19 的注釋。**而且這**] 希臘文的「這」並非直接指「得救」這個詞,而是指前面整個思想,即以鼓勵信心的方式面對反對。上帝親自命定了這些環境,並賜予了合一和勇氣。參閱下下條注釋。**出於神**] 字面意思為「來自神」;修訂版聖經(R.V.)亦如此譯。但欽定版聖經(A.V.)的古老英語(以及所有先前的英語譯本)幾乎不會被誤解。
**腓立比書 1:29**
29. **因為**] 他闡明了剛才的陳述(參閱上上條注釋),說不僅是信靠基督的基礎和相信的能力,而且是為基督受苦的機會和面對苦難的能力,都是神聖的恩賜和賞賜。**是賜給你們的**] 字面意思為「它被賜予了」。但欽定版聖經(A.V.)符合英語慣用語。譯作「賜予」的動詞特別指自由的恩惠或仁慈的賞賜。因此,它常用於自由的赦免,例如路加福音 7:42;哥林多後書 2:7;哥林多後書 2:10;以弗所書 4:32;有時用於自由恩典和救恩的工作,例如羅馬書 8:32;哥林多前書 2:12。(在使徒行傳 3:14;使徒行傳 25:11;使徒行傳 25:16 中,它用於任意、法外地將囚犯交給他人,無論是為了釋放還是懲罰。)因此,此處這個詞,連同其主權、恩惠、恩賜的聯想,形成了一個崇高的悖論。**為基督的緣故**] 希臘文的結構表明,使徒原本打算簡單地寫「賜給你們為基督受苦」,但他暫停了這個想法和短語,插入了「不僅是信靠祂,而且是為祂受苦」。因此,「為基督的緣故」在此處預示了本節經文的結尾,在那裡它被重複。**信靠祂**] 字面意思為「進入祂」,這個短語暗示了救贖信心的直接性和堅固性。但這種特殊的意義不應過分強調,因為這個短語在某些語境中偶爾出現,這些語境並不自然地適合這種思想;例如約翰福音 2:23;約翰福音 12:42。——希臘動詞是現在時態,指向信心行動的持續性。基督徒一旦相信,就藉著持續相信而活。參閱羅馬書 11:20;加拉太書 2:20;希伯來書 10:38。——在此處,信靠基督被附帶地說成是神聖恩典的賜予。關於這一點,請參閱以弗所書 2:8 及其本系列注釋。**為祂的緣故**] 修訂版聖經(R.V.)譯作「為祂」,更好,以標示與上文「為基督的緣故」的思想聯繫。
**腓立比書 1:30**
30. **你們的爭戰**] 希臘文 **ἀγών**(agôn),這個詞暗示的是競技場而非戰場。參閱上文腓立比書 1:27 中「一同努力」的注釋。它再次出現在歌羅西書 2:1(或許指禱告的「摔跤」);帖撒羅尼迦前書 2:2;提摩太前書 6:12;提摩太後書 4:7;希伯來書 12:1。我們蒙福的主在客西馬尼園的偉大「摔跤」,祂神聖的「痛苦」,被稱為同源詞 **ἀγωνία**(agônia),路加福音 22:44。**你們曾看見**] 在腓立比的街道和法院裡;使徒行傳 16 章。這封信的可能收信人之一,獄卒,不僅「看見」了,還在監獄中施加了其他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