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那鴻書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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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和本 那鴻書 第1章

1論尼尼微的默示,就是伊勒歌斯人那鴻所得的默示。

2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上帝。 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 向他的敵人施報, 向他的仇敵懷怒。

3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他乘旋風和暴風而來, 雲彩為他腳下的塵土。

4他斥責海,使海乾了, 使一切江河乾涸。 巴珊和迦密[的樹林]衰殘; 黎巴嫩的花草也衰殘了。

5大山因他震動; 小山也都消化。 大地在他面前突起; 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也都如此。

6他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 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 他的忿怒如火傾倒; 磐石因他崩裂。

7耶和華本為善, 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 並且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8但他必以漲溢的洪水淹沒尼尼微, 又驅逐仇敵進入黑暗。

9尼尼微人哪,設何謀攻擊耶和華呢? 他必[將你們]滅絕淨盡; 災難不再興起。

10你們像叢雜的荊棘, 像喝醉了的人, 又如枯乾的碎稭全然燒滅。

11有一人從你那裏出來, 圖謀邪惡,設惡計攻擊耶和華。

12耶和華如此說: 尼尼微雖然勢力充足,人數繁多, 也被剪除,歸於無有。 猶大啊,我雖然使你受苦, 卻不再使你受苦。

13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 扭開他的繩索。

14耶和華已經出令,指着尼尼微說: 你名下的人必不留後; 我必從你神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 我必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

15看哪,有報好信傳平安之人的腳登山,[說]: 猶大啊,可以守你的節期, 還你所許的願吧! 因為那惡人不再從你中間經過, 他已滅絕淨盡了。

# 那鴻書 第1章

那鴻書 1:1 第1章。題詞。1. 尼尼微的默示] 更確切地說,是關於尼尼微的默示,或針對尼尼微的默示。這部分標題可能出自本書的編輯之手,因為此短語在引介預言時很常見,例如 賽 13:1 及其他多處。標題的另一部分很可能出自先知本人。術語「默示」源於動詞「舉起」——即舉起聲音,或「發出」比喻或言語, 民 24:3; 耶 7:16。關於那鴻的名字和「伊勒歌斯人」的稱謂,請參閱導論,§ 1。

那鴻書 1:2 2. 神是忌邪的] 保留原文詞序: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耶和華向他的敵人施報,向他的仇敵懷怒。「忌邪」是受傷的自我意識的反應,是神在祂自己,或屬於祂的事物,如祂的子民或土地,受到過度侵犯時,所表現出的憤怒的自我主張; 申 4:23-24; 書 24:19; 出 20:5; 出 34:14。在此,祂的「忌邪」因祂的子民長期遭受的傷害而被激發。希伯來文「忌邪」的拼寫形式再次出現於 書 24:19;更常見的形式則在 出 20:5。「大有忿怒」字面意思是「忿怒的擁有者、懷抱者」;此短語再次出現於 箴 29:22,參 箴 22:24。關於神的「報應」,比較 賽 63:4「因為報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贖之年已經來到」; 賽 34:8; 賽 61:2。在「懷怒」之後,忿怒是隱含的, 耶 3:5; 詩 103:9。

那鴻書 1:2-6 2–6. 關於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屬性之引言。那 1:2-6 的引言,引導至耶和華對尼尼微的干預:(1) 那 1:2-3a 祂的道德屬性;(2) 那 1:3b – 那 1:6 這些屬性在祂以暴風的神顯(Theophany)形式顯現時的活動。

那鴻書 1:3 3. 那 1:3 繼續描述耶和華與祂敵人之間的關係:祂是恆久忍耐的,遲延懲罰,但最終會施報。「大有能力」這短語的意義不甚清楚。若按通常的客觀意義使用,如 伯 9:4,則此節將讀作:「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卻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羅 9:22)。若「大有能力」的意義與 伯 36:5「看哪,神大有能力,卻不藐視人;祂心裡有能力」平行,即若「能力」指神的心的屬性,如寬宏大量和恆久忍耐,則此子句將與前一句連接,此節將讀作:「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但他必不……」;參 民 14:17-18,此節與之極為相似。短語「必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或「不讓其免受懲罰」,在此處是絕對使用,如 出 34:7,很容易理解祂不會讓誰免受懲罰;參 出 20:7; 珥 3:21; 耶 25:29。對於「大有能力」,有些人會讀作常見的「大有憐憫」。從 那 1:3b 開始,先知轉向耶和華這些屬性的顯現,或耶和華在這些屬性中以暴風的形式顯現。此段落似乎不具備單一神顯描述的統一性,而是累積了主各種顯現的特徵,所有這些都說明了祂的能力及其在自然界和人類身上的可怕影響。祂的道路在旋風中] 即,祂在旋風中移動和經過,這不僅僅是風,還包括其伴隨的雲和黑暗。(希伯來文「暴風」在此處拼寫異常,如 伯 9:17。)其意義並非耶和華使用旋風和暴風作為祂移動的載體,而是這些自然界的騷動和恐怖是由祂的存在所創造的,對人類而言,它們是祂存在的標誌。那些華麗的詞語「雲彩是祂腳下的塵土」,就像其他詞語「地是祂的腳凳」一樣,需要被領會,而非解釋。

那鴻書 1:4 4. 祂斥責海] 以祂雷霆般的聲音;或者,暴風對海的影響,使其退縮並露出海底,可能被視為顯示祂的斥責, 詩 104:7-9。祂分開紅海和約旦河的歷史事例(詩 114:3-5)可能導致祂「斥責」海和河流被視為一種普遍屬性。比較 哈 3:8,「耶和華向江河發怒嗎?……你的忿怒向海發作嗎?」並使海乾涸] 詩 18:15,「那時,海底出現,世界的根基顯露,因你的斥責,耶和華啊,因你鼻孔的氣息。」希伯來文「使海乾涸」的拼寫有類比, 哀 3:33; 哀 3:53。參 詩 106:9; 賽 50:2。巴珊衰殘] 巴珊、黎巴嫩和迦密是巴勒斯坦最華麗的林木區,覆蓋著最茂盛的植被。在耶和華忿怒的熱氣面前,它們衰殘枯萎。此描述與先前的「斥責海」幾乎不在同一層次,儘管「使江河乾涸」可能形成過渡。是狂暴的暴風使海退縮,是沙漠的熱風和乾旱使巴珊衰殘枯萎。兩者都是耶和華的作為。自然界是有生命的,但並非擁有自己的生命,其所有力量都只是耶和華的個人能量。是祂的斥責,儘管人們可能聽不見,海在其面前退縮,海底顯露;使迦密和黎巴嫩枯萎的熱風是祂的烈火氣息。 賽 40:7; 賽 40:24; 摩 1:2。

那鴻書 1:5 5. 那 1:5 回到描述暴風中的神顯及其影響。山嶺因祂震動] 字面意思是「從祂而來」,效果源於祂。這裡描述的不是地震,而是雷聲和暴風咆哮的影響。這使山嶺震動。山嶺顫抖不僅僅是出於恐懼,而是因著大能之神的行進、祂的腳步而震動, 彌 1:3-4。 哈 3:6,「祂站立(踏在地上),地就搖動」; 士 5:4。小山融化] 這種比喻所暗示的物理現象尚不完全清楚。 士 5:4-5 可能解釋了其意義:「耶和華啊,你從西珥出來,地就震動,天也下雨,密雲也滴水。山嶺在耶和華面前震動」——溪流從四面八方衝下山嶺,彷彿山嶺本身已變成液體。 士 5:5 的譯文「流下」是最自然的,儘管其他人將所用形式追溯到另一個可能意味著「震動」的詞根。在這種情況下,山嶺的融化可能指它們的運動,它們像液體一樣波動。 彌 1:3-4,「看哪,耶和華從祂的居所出來,祂必踏在地的山嶺上(暴風雲拖曳過山嶺),山嶺在祂腳下必融化,山谷必裂開,如蠟在火前,如水從陡峭之處傾瀉而下。」融化的蠟的比喻幾乎不意味著山嶺在耶和華的烈火腳下融化。地被燒毀] 更確切地說:升起,指地球的升降運動——而非其擺動;參 R.V. 摩 9:5。R.V. 譯為「被掀起」。Bickell 則從不同的詞根,譯為「變得荒蕪」。最後一句是一個不尋常的公式; 詩 24:1。

那鴻書 1:6 6. 那 1:6 從前文得出一般性結論。那 1:2-5 的描述是主在其存在更可怕一面的顯現。因為儘管祂在出埃及和之後(士 5:4-5)的自我啟示旨在拯救祂的子民,這也意味著對其敵人的忿怒和報應(哈 3:12-13)。因此發出感嘆:「誰能站立得住呢?」參 瑪 3:2。祂的忿怒傾倒] 一個常見的比喻,尤其在耶利米書中,例如 耶 7:20, 耶 42:18, 耶 44:6;參 代下 12:7; 代下 34:21; 代下 34:25;以及 但 9:11; 但 9:27。表達「傾倒如」可能意味著,傾倒並像火一樣作用,或者其概念可能是一條火流; 賽 30:33,「耶和華的氣息,如同硫磺的河,使它燃燒。」磐石被拋下] 或,被撕裂成碎片。這個詞用於拆毀祭壇, 士 6:30,擊毀高塔, 士 8:17,高地、城牆和城市本身, 王下 23:8; 王下 25:10; 耶 39:8; 耶 4:26。磐石的撕裂並非歸因於火,而是歸因於耶和華自己(由祂,字面意思是「從祂而來」,因為祂);但有幾位作者建議是「藉著它」。那 1:6 的後半部分延續了前半部分的概念,即在祂的忿怒面前無法站立:那是一場火的洪流。

那鴻書 1:7 7. 是好的,是堅固的保障] 更自然地說:是好的作為(如同)堅固的保障,結構如 創 3:6。七十士譯本譯為:對那些等候祂的人是好的,這與下一句形成更好的平行。參 詩 37:39,「祂在患難的時候是他們的保障」,這與希伯來文此處的詞語幾乎相同。認識那投靠祂的人] 詩 1:6,「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 創 18:19; 摩 3:2。

那鴻書 1:7-15 7–15. 耶和華必將祂子民的敵人徹底毀滅。前幾節是泛論,談及耶和華的屬性及其顯現,並以無人能在祂的忿怒面前站立得住的推論作結。現在,先知轉向他更直接的主題,即耶和華的忿怒傾倒在尼尼微身上。那 1:7 與 那 1:8 形成對比:耶和華是祂朋友的朋友(那 1:7),是祂敵人的仇敵(那 1:8),祂必將他們徹底毀滅。

那鴻書 1:8 8. 泛濫的洪水] 賽 8:8; 賽 28:15。徹底毀滅其地] 字面意思是「使她的地方(尼尼微的)徹底毀滅」,即完全摧毀它。必須承認,「她的」指尼尼微,在前面沒有任何提及該城,這顯得有些突兀。七十士譯本再次讀法不同,將「她的地方」譯為「那些起來攻擊祂的人」,這個讀法與下一句的「祂的敵人」形成精確的平行。像 彌 2:8 這樣的形式會類似於「她的地方」,或者不太密切地類似於 詩 17:7; 詩 59:1 中出現的形式。希伯來文文本在結構上沒有異議: 尼 9:31 確實有兩個受格, 耶 30:11; 結 20:17 顯然也是如此;比較 賽 5:6 類似的結構。Buhl(Zeitschr. für Alttest. Wiss. 1885, p. 181,Kautzsch 隨後)關於「徹底毀滅」之後不使用第二個受格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黑暗必追趕] 這是七十士譯本等古譯本的譯法,將「黑暗」作為主語。R.V. 的譯法較不自然:「並將他的敵人追入黑暗」。 賽 8:22 過於晦澀,不能作為平行引證;在 耶 23:12 中,即使「黑暗」與動詞連接,其意義也更像是:在黑暗中他們將被推倒(或,被攻擊, 詩 118:13; 詩 37:5),並跌入其中。 伯 18:18 有這個意思:「他們將他從光明中推入黑暗」,然而其結構更容易理解。

那鴻書 1:9 9. 你們向耶和華謀劃什麼呢?] 比較 那 1:11:「從你那裡出來一個謀惡計害耶和華的人。」這個意義,雖然是自然的,但與下一句連接不佳。可能的意思是,你們對耶和華有何想像(想法)?關於祂和祂的作為。接下來的詞語則解釋了應如何看待祂,以及祂的作為方式:祂必將徹底毀滅。患難……第二次] 或者,患難不會再次興起。這句話是對耶和華的敵人,特別是尼尼微的威脅嗎?還是對以色列的應許?這些話的意思是,耶和華既然要徹底毀滅尼尼微,那麼現在威脅她的患難將是一勞永逸的嗎?或者其意義是,以色列既然已經從亞述(西拿基立)受苦一次,就不會再受苦第二次?「第二次」這個詞的使用以及上下文似乎傾向於前一種意義,儘管「患難」這個詞或許自然地暗示了第二種意義。比較 撒上 26:8,「讓我用槍將他一次釘在地上,我必不第二次擊打他(字面意思是:我不會向他重複)」; 撒下 20:10。同樣的歧義也出現在 那 1:12。

那鴻書 1:10 10. 那 1:10 幾乎不可能以其原始狀態流傳下來。它可能像 R.V. 那樣翻譯:因為他們雖然(像)糾纏的荊棘,又像被他們的酒浸透,他們仍必像枯乾的碎秸一樣被吞滅。尼尼微人被比作一堵糾纏的荊棘籬笆,被濕氣浸透,因此不易被火燒著,然而耶和華的火將突然而徹底地吞滅他們,彷彿他們是最乾燥的碎秸。關於「雖然」的意義,甚至介詞 ‘ad,參 民 8:4; 撒上 2:5; 哈 2:19; 伯 25:5,關於「像……一樣」的意義,參 賽 1:25 等。當然,這些詞語可能意味著像他們的酒一樣濕潤或浸濕。人們通常認為,在「他們的酒」這些詞語中,先知指的是亞述宮廷的過度放縱和狂歡。但這種諷刺性的說法完全不可能。文本無疑是訛誤的。對於「像被他們的酒浸透」,七十士譯本譯為「像糾纏的紫杉」,或某種類似的植物。文本的總體意義可以推測為,儘管尼尼微人因其堅固的防禦而難以攻破,並能像糾纏的荊棘籬笆一樣造成傷害,他們仍將成為火的獵物。參 彌 7:4 類似的荊棘籬笆比喻;以及關於敵人或惡人被比作荊棘, 撒下 23:6-7; 結 2:6。

那鴻書 1:11 11. 有一人出來] 更確切地說:從你那裡出來了他(或,一個人)謀劃……策劃惡事。這裡可能指的是西拿基立。這些話是對尼尼微說的。

那鴻書 1:12 12. 這節經文非常晦澀。七十士譯本部分讀法不同,部分字母劃分方式不同,且其文本中沒有「同樣地」這個詞,譯為:「耶和華如此說,祂統治眾水」;敘利亞譯本則譯為:「耶和華如此說,關於眾水的首領(統治者?)」。目前的文本可以按照 R.V. 翻譯:「雖然他們兵力充足,人數眾多,但他們仍必被剪除,並將消逝。」「剪除」這個詞,按其標點,在其他地方只用於剪羊毛或剪頭髮,即使比喻是像 那 1:10 的荊棘,似乎也不合適。如果比喻是水,那就更不合適了。然而,這個形式可能來自 詩 90:10 中使用的動詞(R.V. 譯為「因為它很快就過去了,我們就飛走了」),意思是「匆匆離去」。他必經過] 更好的譯法是:他們必消逝,複數,指實際情況。雖然我曾苦待你] 自然的譯法是:如果(或,當)我苦待你,我必不再苦待你。這種譯法會使此處指尼尼微,其意義是苦難將是一勞永逸且最終的。關於結構,參 出 4:14; 民 23:20。在 A.V. 中,此處指以色列。參 那 1:9。如果這些詞語指尼尼微或亞述,代詞可以讀作陽性,參 那 1:13-14。13 節及以下。在 那 1:13 中,對象是猶大;在 那 1:14 中,對象是亞述;再次在 那 1:15(希伯來文 2:1)中,對象是猶大,在 那 2:1(希伯來文 2:2)中,對象是亞述;又一次在 那 1:2 中,對象是猶大,在 那 1:3 節及以下中,對象是亞述。如此頻繁地轉換人稱是極不自然的。那 1:13 可能是一個插補或旁註,源於假設前一節末尾的詞語是對猶大說的。第 那 2:2 節幾乎不可能放在它現在的位置,儘管它可能接在 那 1:15 之後。他的軛] 即亞述的軛。這個形式只在此處出現,參 耶 27:2; 耶 28:10; 耶 28:12; 結 34:27; 利 26:13; 賽 58:6。關於「掙斷你的繩索」,參 詩 2:3,那裡的詞語相同;也參 耶 30:8。

那鴻書 1:14 14. 對象是亞述。你神明的殿] 也許是:你的神。我必使你的墳墓] 這根據代詞的常見用法,可能意味著:為你造一個墳墓,將你歸於墳墓。敘利亞譯本更自然地譯為:我必使它成為你的墳墓,即可能指你神明的殿。Bickell 透過改變一些輔音,將「因為你卑賤」這短語轉化為名詞,得出「我必使你的墳墓成為糞堆」的意義。「糞堆」這個詞是敘利亞文和他爾根文的詞彙。15(希伯來文 2:1)。以色列的古老敵人已不復存在,那些宣告他垮台的人急忙越過山嶺,傳揚好消息。猶大被吩咐守節,並履行她在患難之日所許的願。同樣的詞語幾乎出現在 賽 52:7。短語「履行(償還)誓願」在詩篇和後來的文獻中很常見,但也出現在早期散文中,例如 撒下 15:7-8。惡人] 或,那惡者,希伯來文 **בְלִיַּעַל**(belial),作惡者;無論是擬人化的亞述,還是亞述王。從你中間經過] 參 珥 3:17; 亞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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