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瑪拉基書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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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和本 瑪拉基書 第1章

1耶和華藉瑪拉基傳給以色列的默示。

2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

3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

4以東人說:「我們現在雖被毀壞,卻要重建荒廢之處。」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任他們建造,我必拆毀;人必稱他們的地為『罪惡之境』;稱他們的民為『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

5你們必親眼看見,也必說:「願耶和華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為大!」

6「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裏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裏呢?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7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

8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9「現在我勸你們懇求上帝,他好施恩與我們。這[妄獻]的事,既由你們經手,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10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

11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

12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

13你們又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14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瑪拉基書 第1章

瑪拉基書 1:1 瑪拉基書 1:1. 標題 1. 默示(burden)] 意指其作為神聖宣告的重大性質,或指「被領受」(Exo_20:17; Num_23:18)的「神諭」(oracle)。參閱本系列撒迦利亞書 9:1 的注釋。瑪拉基(Malachi)] 參閱導論第7-9頁。

瑪拉基書 1:2 2. 我曾愛你們] 我曾以永恆(Jer_31:3)和不變(Rom_11:29)的愛愛你們。這是接下來所有內容的主旨。耶和華以此為基礎,要求祂應得的兒女般的尊榮和敬畏,而這些卻被祂的子民所剝奪(Mal_1:6);以此為基礎,祂現今的忍耐寬容(Mal_3:6),以及未來光明的應許(Mal_4:2)。這光芒投射出百姓忘恩負義的陰影,籠罩在先知的書頁上,卻又穿透並超越黑暗,不滅且永不熄滅。你們還說] 這些簡短而尖銳的問題是瑪拉基書風格的特色,賦予其巨大的力量。參閱導論第11頁。我愛雅各] 其證明包含在隨後的隱含對比中。比較 Gen_25:23; Rom_9:10-13。

瑪拉基書 1:2-5 瑪拉基書 1:2-5. 導言性呼籲 這些經文構成了全書的序言。百姓的忘恩負義和上帝不變的愛是接下來所有內容的焦點。

瑪拉基書 1:3 3. 為野狗(for the dragons)] 更確切地說,是「豺狼」(jackals)。此處詞語的罕見形式(陰性而非其他地方的陽性)導致許多人譯為「居所」(LXX. äþìáôá ἐ ?ñÞìïõ; 和 Syr.)。但其詞源和意義並不令人滿意。更確切地說,應如修訂版聖經(R.V.)所譯:「我使他的山嶺荒涼,將他的產業賜給曠野的豺狼。」除非我們忽略重音,採用第三種譯法,這似乎更能保持平行結構:「我使他的山嶺荒涼,他的產業成為豺狼的曠野。」此處所指的以東荒涼,很可能由尼布甲尼撒造成,應驗了耶利米的預言(Jer_49:17-22. 比較 Jer_27:3-6)。參閱本系列俄巴底亞書導論第20、22頁。

瑪拉基書 1:4 4. 貧窮(impoverished)] 更確切地說(如修訂版聖經(R.V.)正文,耶利米書 5:17 亦同),是「被擊倒」(beaten down)。「正如以法蓮古時在驕傲和心中剛硬時所說:『磚頭塌了,我們卻要用鑿成的石頭建造;桑樹砍了,我們卻要換上香柏樹。』Isa_9:9-10。」(Pusey)歸回建造(return and build)] 此譯法在修訂版聖經(R.V.)中保留,但由於沒有證據表明以東曾被擄,「歸回建造」很可能根據希伯來文一個眾所周知的慣用語,意為「重建」(rebuild)。(比較 Eze_26:8; Eze_26:12-14。)這以色列是上帝所「愛」的,他們已這樣做了,但以掃是上帝所「恨」的,他們卻不能這樣做。境界(border)] 即土地或領土,如下文瑪拉基書 1:5 所述。在欽定版聖經(A.V.)中,它經常被譯為「海岸」(coasts),例如 1Sa_11:3; 1Sa_11:7。直到永遠(for ever)] 關於以東後來的歷史,如何應驗此預言,請參閱上文瑪拉基書 1:3 注釋中提及的俄巴底亞書。

瑪拉基書 1:5 5. 你們的眼必看見] 你們自己安然無恙,將親眼目睹以東的傾覆(比較 Psa_91:7-8)。必從……被尊為大(will be magnified from)] 更確切地說,是「必在……之上被尊為大」(be magnified over)。這是對上帝的頌讚(比較 Psa_48:1),祂彷彿將其守護之愛延伸至以色列,而徹底的毀滅則降臨在以東身上。插入人稱代詞「你們(猶太人)必說」,強調了與以東的對比。

瑪拉基書 1:6-14 瑪拉基書 1:6 至 瑪拉基書 3:6. 斥責與威脅懲罰祭司和百姓 瑪拉基書 1:6-14. 斥責祭司 眾祭司啊] 斥責首先公正地落在他們身上,因為他們對百姓忘恩負義地回報耶和華的愛負有主要責任。但在他們身上,作為百姓的代表,整個國家都受到了訓斥和責備。

瑪拉基書 1:7 7. 你們獻污穢的食物(Ye offer polluted bread)] 即祭物。這個詞常以此義使用並譯為「食物」(food);例如 Lev_3:11; Lev_3:16。在其他地方,祭物被稱為「上帝的食物」或「上帝的糧食」(bread or food of God)。Lev_21:6; Lev_21:8; Eze_44:7。他們作為律法的闡釋者(瑪拉基書 2:7),有責任拒絕獻上這些污穢的祭物,並教導百姓這些是明確被禁止的。Lev_22:17-25; Deu_15:21。「祭司們本應拒絕所有這些,寧可關閉上帝的殿,也不應如此隨意地接受上帝所禁止獻給祂的祭物。」(Calvin)污穢我(polluted thee)] 比較「你們褻瀆我」(ye have profaned me),Eze_13:19,修訂版聖經(R.V.)。「這是一個大膽的表達。上帝以我們不敢使用的赤裸直白來談論我們的行為。」(Pusey)你們說(ye say)] 透過你們的行為,即使不是言語。

瑪拉基書 1:8 8. 若(if)] 更確切地說,是「當」(When)。他們從巴比倫歸回後的貧困,或許會被他們用作藉口。這不是惡事嗎?(Is it not evil?)] 更確切地說,是「這不是惡事!」(It is no evil!),帶有諷刺意味,如修訂版聖經(R.V.)所示。獻上(offer it)] 修訂版聖經(R.V.)譯為「呈獻」(present it),無疑是為了表明它與瑪拉基書 1:7 和本節前半部分譯為「獻上」(offer)的希伯來詞不同。你們的省長(thy governor)] 此處使用的是外來稱謂「Pechah」,因此是國家持續受奴役的標誌;儘管當時可能由猶太人擔任,正如所羅巴伯在被擄歸回時所擔任的那樣。參閱哈該書 1:1 的注釋。悅納你的情面(accept thy person)] 即以恩惠待你,如瑪拉基書 1:9 及其他地方所示。然而,此短語也常以負面意義出現,指偏袒,例如 Lev_19:15; Psa_82:2。

瑪拉基書 1:9 9. 懇求上帝(beseech God)] 字面意思是「撫摸或平滑上帝的面」,即「挽回祭」或「尋求上帝的恩惠」。參閱 Dan_9:13; Psa_45:12,以及撒迦利亞書 7:2 的注釋。這不是呼籲悔改,而是挑戰他們去證明,在他們行為如此(「這事是因你們而起」)的情況下,上帝是否會悅納他們作為百姓代禱者的職責。這事是因你們而起(this hath been)] 指上述所描述的不敬虔行為。或者,如果我們遵循欽定版聖經(A.V.)和修訂版聖經(R.V.)更精確的旁注譯法,「這事是因你們而起」,即「這樣的祭物是從你們手中收受的」。悅納你們的情面(regard your persons)] 更確切地說,是「悅納你們任何一個人的情面」(accept any of your persons),修訂版聖經(R.V.)。難道你們當中有人,祂會悅納他的情面嗎?

瑪拉基書 1:10 10. 誰是你們中間……(Who is there even &c.)] 更確切地說,如大多數現代注釋家和修訂版聖經(R.V.)所譯:「巴不得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點火!」寧可完全沒有祭物,也不要獻上這樣的祭物。寧可聖殿關閉,也不要聖殿被褻瀆。比較 Isa_1:12-13。殿門(the doors)] 不是指聖所或聖殿本身(íáüò),而是指祭壇所在的內院,或者可能是整個聖潔的圍牆(ἱ ?åñüí)。比較 2Ch_28:24; 2Ch_29:3; Act_21:30。供物(an offering)] 希伯來文(minchah)通常用於植物祭,以區別於動物祭(Psa_40:7; Jer_17:26; Dan_9:27)。然而,在此處及其他地方(Gen_4:4-5; 1Sa_2:17; Zep_3:10),它具有更廣泛的意義,指任何形式的供物。這個詞的本義,與此廣泛意義最接近的,是「禮物」(gift)。參閱 Gen_32:14; Gen_32:19; Gen_32:21; Gen_43:11。

瑪拉基書 1:11 11. 因為(For)] 「我將不再接受地方性的、被玷污的祭物,因為我將以純潔且普世的祭物取而代之。」「祂廢掉那先前的,為要建立那後來的。」我的名必為大(my name shall be great)] 欽定版聖經(A.V.)在此處和本節中再次兩次補上「必為」(shall be)(香必被獻上;我的名必為大),而修訂版聖經(R.V.)則為「是」(is),儘管旁注有「必為」(shall be)。這可能指現今預示著未來;指散居各地的猶太人在他們的會堂和ðñïóåõ÷áß中已經獻上的禱告和讚美的屬靈祭物,藉此贏得歸信者,並為新約時代和聖殿儀式的廢除預備道路。認為全能上帝在此承認異教世界的敬拜實際上是獻給祂的觀點是完全不可接受的。舊約的整體基調明確地駁斥了這一點,而新約的教導也是一致且明確的:「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獻給鬼魔,不是獻給上帝」(1Co_10:20,引自 Deu_32:17)。預言本身的措辭也禁止這種解釋:因為耶和華自己明確宣告,香和祭物是獻給祂的名,而且祂的名是大的。本節的預言被我們的主自己重複並闡明。Joh_4:21-24。香必獻給我的名,並獻上潔淨的供物(incense shall be offered unto my name, and a pure offering)] 關於此子句的語法結構存在分歧意見,但欽定版聖經(A.V.)的排列和譯法在修訂版聖經(R.V.)中得以保留,並得到許多批判性權威的支持。藉著「香」和「供物」,我們應理解為禱告和讚美的「屬靈祭物」(Heb_13:15),以及施捨(同上 Heb_13:16; Php_4:18)和自我奉獻(Rom_12:1),所有基督徒作為「聖潔的祭司」(1Pe_2:5)都有特權獻上,並且這些祭物「藉著耶穌基督蒙上帝悅納」。猶太人中較為開明者,在儀式律法的預表性祭物中,認識到這些屬靈祭物,因此他們不會將此類預言作物質性的解釋。在預言實現之前,香已成為猶太人普遍信仰和實踐中禱告的象徵。(Luk_1:9-10)。詩篇作者在「香」和「供物」(minchah,如這裡)中看到了相同的屬靈意義(Psa_141:2)。有人認為本節中的「供物」(offering)或 minchah,是指主餐中的餅和酒。但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我們這裡就有一個關於普遍獻上字面意義上的香的預言;因為根據任何合理的釋經原則,我們不能對兩個被作者置於同一類別的詞語,一個賦予物質意義(供物),另一個賦予比喻意義(香)。這樣一來,香就成為基督徒敬拜中與「主所吩咐領受的餅和酒」同樣必要的部分。有人過於輕率地認為早期基督徒作家對此處預言的 minchah 作了這種解釋。例如,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斷言,全能上帝在此段經文中預先宣告祂悅納那些獻上基督所規定祭物的人,即「在餅和杯的聖餐中,由地上各處的基督徒所獻上的祭物」。但他隨後清楚表明,他所指的並非餅和杯本身。「我也斷言,」他說,「由配得的敬拜者所獻上的禱告和感恩,是唯一完美且蒙上帝悅納的祭物。而且,基督徒也只學會了在他們乾糧和液體食物的紀念中獻上這些,其中也紀念了上帝的兒子為他們所忍受的苦難。」(《與特里豐對話錄》Dial. cum Tryph. § 177。)

瑪拉基書 1:12 12. 褻瀆(have profaned)] 更確切地說,是「褻瀆」(profane),修訂版聖經(R.V.)字面意思是「(習慣性地)褻瀆」。耶和華的桌子……(the table of the Lord &c.)] 指祭司透過分享祭物來維持生計。在允許獻上不配的祭物後(瑪拉基書 1:8),他們抱怨在祭壇上的事奉報酬不足,並抱怨他們所分配到的份額「可鄙」。表達「其果子」(the fruit thereof)非常可疑。這個詞再次出現在 Isa_57:19(K’ri),但那裡的 K’thibh 是 ðåá。這裡可能應該完全省略。這個錯誤可能源於抄寫員開始寫 åðéá 而不是 åðáæä。然後他在第一個詞 åֹ ?ðֹ ?éֹ ?áֹ ? 上方點上點,表示要刪除,但這被忽略了。耶柔米(Jerome)將其解釋為祭壇上的火,並將 àëìå 視為動詞,「cum igne qui illud devorat」(與吞噬它的火),這當然是錯誤的。七十士譯本(LXX)將其譯為 ôὰ ? ἐ ?ðéôéèÝìåíá áὐ ?ôῷ ?.

瑪拉基書 1:13 13. 何等煩瑣(what a weariness is it!)] 即聖所的事奉。撕裂的(torn)] 更確切地說,是「被暴力奪取的」(taken by violence)。修訂版聖經(R.V.)你們帶來供物(ye brought an offering)] 更確切地說,是「你們帶來供物」(ye bring the offering),修訂版聖經(R.V.)。這可能指祭司從託付給他們的聖殿基金中提供的「(定期、公開的)供物」(Neh_10:32-33)。比較「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供物」(瑪拉基書 3:4)。透過購買廉價和不配的動物,他們會增加自己從基金中分得的份額。但瑪拉基書 1:12; 瑪拉基書 1:14 清楚表明,在個人的私獻祭物中也容忍了類似的弊端。

瑪拉基書 1:14 14. 有殘疾的(a corrupt thing)] 或「有瑕疵的」(a blemished thing),修訂版聖經(R.V.)。這個詞是陰性,其意義或許是,他本來有完美的公羊在羊群中,可以按照律法要求獻上(Lev_22:18-19),但他卻用有瑕疵的母羊來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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