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約珥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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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和本 約珥書 第3章

1「到那日,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

2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谷,在那裏施行審判;因為他們將我的百姓,就是我的產業以色列,分散在列國中,又分取我的地土,

3且為我的百姓拈鬮,將童子換妓女,賣童女買酒喝。

4「泰爾、西頓,和非利士四境的人哪,你們與我何干?你們要報復我嗎?若報復我,我必使報應速速歸到你們的頭上。

5你們既然奪取我的金銀,又將我可愛的寶物帶入你們宮殿,

6並將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境界。

7我必激動他們離開你們所賣到之地,又必使報應歸到你們的頭上。

8我必將你們的兒女賣在猶大人的手中,他們必賣給遠方示巴國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9當在萬民中宣告說: 要預備打仗; 激動勇士, 使一切戰士上前來。

10要將犂頭打成刀劍, 將鐮刀打成戈矛; 軟弱的要說:我有勇力。

11四圍的列國啊, 你們要速速地來, 一同聚集。 耶和華啊, 求你使你的大能者降臨。

12萬民都當興起, 上到約沙法谷; 因為我必坐在那裏, 審判四圍的列國。

13開鐮吧!因為莊稼熟了; 踐踏吧!因為酒醡滿了。 酒池盈溢; 他們的罪惡甚大。

14許多許多的人在斷定谷, 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

15日月昏暗, 星宿無光。

16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 從耶路撒冷發聲, 天地就震動。 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 作以色列人的保障。

17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且又住在錫安-我的聖山。 那時,耶路撒冷必成為聖; 外邦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18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 小山要流奶子; 猶大溪河都有水流。 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 滋潤什亭谷。

19埃及必然荒涼, 以東變為悽涼的曠野, 都因向猶大人所行的強暴, 又因在本地流無辜人的血。

20但猶大必存到永遠; 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

21我未曾報復流血的罪, 現在我要報復, 因為耶和華住在錫安。

# 約珥書 第三章

第三章(希伯來文第四章)。對異教世界的審判,以及上帝子民的榮耀。在耶和華復興以色列的日子,祂將在約沙法谷與列國爭辯,審判他們對祂子民所行的惡事(珥三1-3):祂將特別報應腓尼基人和非利士人,因為他們劫掠猶大和耶路撒冷,並將其兒女賣為奴隸(珥三4-8)。接著描述耶和華將在約沙法谷進行的審判。列國被召集武裝起來,集結參與爭戰:眾多群眾已湧入「決定谷」;耶和華也已預備好祂的天上戰士;烏雲遮蔽天空;隨後的暴風中,耶和華的雷聲將敵人殲滅,而祂的子民則安然無恙(珥三9-16)。那時,異教徒將不再以他們的存在玷污耶路撒冷;猶大地在神聖臨在的保護下,將蒙受永恆的豐饒祝福,而猶大敵人的土地將成為荒涼之地(珥三17-21)。

約珥書 3:1 1. **因為**] 本章與珥二28-32緊密相連,解釋了忠信的以色列人將如何得蒙拯救(珥二32);即因著對異教世界的審判,這將帶來以色列人的自由。**看哪**] 此助詞,如常,引導注意某項新的重要宣告(參 賽三1;賽七14;賽十九1;摩六11等)。**在那些日子,在那時候**] 相同的組合見於 耶三十三15;耶五十4;耶五十20。所指的時間是以色列得蒙拯救之時(珥二32)。**使被擄之人歸回**] 或許是「轉變命運」(參 摩九14的注釋):無論哪種解釋,這些詞都表示猶大和耶路撒冷狀況的決定性改變。

約珥書 3:2 2. **我必聚集**] 我將聚集:「也」是希伯來文慣用語的錯誤翻譯(參 摩三14)。**約沙法谷**] 正如其名稱的雙關語所示,此處和珥三12緊隨其後,此地被選為耶和華審判的場景,乃因其名稱(意為「耶和華審判」)。無疑,確實存在一個以國王命名的山谷,儘管其確切位置不明。它可能是根據《歷代志》作者(代下二十20-24)記載的傳統,摩押人、亞捫人和以東人在約沙法時代入侵猶大時,彼此攻擊並自相殘殺的地點(儘管此處不稱為「山谷」);或者它可能與「比拉迦谷」(或稱「祝福谷」)相同,四天後(代下二十26)得勝的猶大人在此聚集「稱頌」耶和華;或者,由於約珥似乎指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個地點,而非此谷(參 代下二十27-28),它可能是耶路撒冷與橄欖山之間相當寬闊開闊的山谷,在優西比烏(Eusebius)時代[47](儘管我們不知其根據)已承襲此名,至今仍稱為「約沙法谷」。此谷在其他地方總是稱為汲淪溪谷(希伯來文 **נַחַל**,見 摩五24的注釋)(撒下十五23;王下二十三4;王下二十三6等),但它似乎足夠寬闊,可以被稱為 **עֵמֶק**,特別是即使耶路撒冷南部的欣嫩「谷」(**גַּיְא**)(書十五8)在耶三十一40中似乎也被如此稱呼。幸運的是,此處的意義與地點的辨識無關,僅名稱的象徵意義具有重要性。[47] 見《地名錄》(Onomasticon),拉加德(Lagarde)編,第273頁。**谷**] 或稱「平原」:希伯來文 **עֵמֶק**,字面意義為「深陷之地」,「高地居民俯視山谷時所用的詞,總是應用於深入山區的寬闊通道,如以拉谷、希伯崙谷和亞雅崙谷」(G. A. Smith,《地理學》,第384頁)。在欽定本(A.V.)和修訂本(R.V.)中,由於將 **עֵמֶק** 和 **גַּיְא** 都譯為「valley」,造成了許多混淆,儘管後者指稱的是更狹窄的開口,我們應稱之為峽谷或深谷。關於舊約中提及的 **עֵמֶק** 和 **גַּיְא** 的列表,見史丹利(Stanley),《西乃與巴勒斯坦》(S. and P.)附錄,§§ 1, 2;並參 G. A. Smith,同上,第654頁及以後。**審判**] 動詞 **שָׁפַט**(shâphat,審判)的反身或相互語態。此雙關語無法在英文中精確保留;儘管可以將「約沙法谷」意譯為「上帝審判之谷」,並說耶和華打算「在那裡為祂的子民與列國爭辯」。**審判**(plead)意指在審判中爭辯,如同訴訟當事人,耶和華站在一方,列國站在另一方:關於此術語的類似應用,見 耶二十五31;結三十八22;賽六十六16。**分散在列國中**] 這些話顯然預設了以色列在列國中相當程度的分散:參 結十一17;結十二15;結二十34;結二十41;結二十二15;結二十八25;結三十六19,指尼布甲尼撒於公元前597年和586年流放的猶太人。**瓜分我的地**] 即在新的佔領者之間瓜分:參此表達方式,書十三7;摩七17;彌二4。

約珥書 3:3 3. 此處指的是古代戰爭中常見的習俗,征服者以抽籤方式瓜分俘虜,然後隨意處置:猶太俘虜在俘虜者眼中如此廉價,以至於一個抽到男孩的人,將他賣給奴隸販子,換取一個妓女——或者(他爾根、西利亞文本)將他作為妓女的報酬——而一個抽到女孩的人,則為了暢飲葡萄酒而將她賣掉。**拈鬮**] 俄一11(指耶路撒冷被迦勒底人攻陷時),鴻三10(此處說,作為一種特別的侮辱,對挪亞們的「尊貴人」拈鬮);——每次都是相同的短語。**使他們可以喝酒**] 並且已經喝了。

約珥書 3:4 4. **你們與我何干呢?**] 即,顯然是,你們想對我做什麼?接下來的詞句「你們要報復我嗎?」解釋了這個問題的含義。**非利士的各境**] 字面意義為「圓圈」,即(可能)由非利士五個「首領」統治的地區:見 書十三2及以後,此處也出現相同的表達(欽定本譯為「borders」,修訂本譯為「regions」;希伯來文 **גְּלִילוֹת**),並參 馬加比一書五15,其中 **πᾶσα Γαλιλαία ἀλλοφύλων**(「所有外邦人的加利利」[48])似乎必須代表相同的希伯來原文(**ἀλλόφυλοι** 在七十士譯本中常指非利士人)。[48] 「加利利」原意為「**גָּלִיל**」(或「圓圈」),書二十7;完整地說,是「列國的**גָּלִיל**」(賽八23)。**你們要報復我所行的嗎?或你們要向我行什麼呢?**(修訂本旁注)] 即,我(透過以色列)對你們有什麼不公,你們要報復嗎?或者你們甚至要無故攻擊我嗎?這個問題是反詰式的,當然預期得到否定的答案:他們對以色列的待遇是無故的;是他們,而不是以色列,應受報應;因此,接著的回答是:**我必速速地將你們所行的報應在你們自己的頭上**(修訂本旁注)。**在你們的頭上**] 關於此短語,參 俄一15(此處的「報應」正是「所行」或「行為」,如同此處);也見 士九57;撒上二十五39等。

約珥書 3:4-8 4-8. 腓尼基人和非利士人在此被單獨挑出,作為特別得罪以色列的國家:他們不僅用猶大的掠奪物充實自己的宮殿,還將猶大俘虜賣給希臘人為奴;因此,對他們宣告了迅速而公正的報應。

約珥書 3:5 5. **我的金銀**] 不一定指聖殿中的金銀(王上十四26;王下十四14),而是更廣泛地指屬於耶和華或祂子民的財物,無論是在聖殿、公共庫房,還是私人住宅中。**殿宇**] 或宮殿(摩八3等),富人的居所。**美物**(或珍貴之物)] 即貴重物品:見 王上二十6(參 珥三7);哀一10-11;賽六十四11。

約珥書 3:6 6. 腓尼基人更扮演了奴隸販子的角色,將猶大俘虜賣給希臘人。腓尼基人的奴隸貿易常被提及;他們有時自己綁架婦女和兒童,有時從未開化的部落購買奴隸,或購買戰俘:參 摩一9,結二十七13,馬加比一書三41,馬加比二書八11,以及荷馬《奧德賽》十四288及以後,十五402及以後,希羅多德一1,二54中的故事。在古典時期,敘利亞人在希臘作為奴隸非常普遍,這個稱呼可能也包括猶太人(參 穆弗斯(Movers),《腓尼基人》(Die Phönizier)二.三.75及以後)。**希臘人**] 希伯來文 **יְוָנִים**(Yewânîm),在單數(集合名詞)中為 **יָוָן**(Yâwân)(創十2;創十4;結二十七13;結二十七19(?);賽六十六19;亞九13;但八21;但十20;但十一2);即愛奧尼亞人(**Ἰάϝονες**,在荷馬史詩中經常出現),這是希臘人在希伯來人和其他東方民族中普遍的稱呼,原因在於愛奧尼亞人(其殖民地遍布小亞細亞西部海岸的大部分地區和許多愛琴海島嶼)在古代商業活動中最為活躍,因此最為其他民族所熟知。**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境界**] 以盡量減少他們返回的機會。腓尼基奴隸販子的真正動機無疑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約珥尖銳地將他們行動的結果描繪成他們的意圖。

約珥書 3:7 7. **看哪,我必激動他們**] 即激發他們行動(賽十三17;耶五十9,修訂本:賽四十一2;賽四十一25;賽四十五13,欽定本、修訂本譯為「興起」,譯得不好),並使他們能夠離開被奴役之地。**我必將你們所行的報應在你們自己的頭上**] 重複自 珥三4下。

約珥書 3:7-8 7-8. 根據「以牙還牙」的法則所判處的懲罰。

約珥書 3:8 8. 你們將猶大子民賣給遙遠西北方的國家為奴;我將把你們的子民交在猶大人手中,讓他們將你們賣給遙遠東南方的國家為奴。**示巴人**] 亞拉伯一個重要的商業民族,在創十7中被描述為古實的「兒子」,在創十28中為約坍的「兒子」,在創二十五3中為基土拉之子約珊的「兒子」;以其豐富的金、香料和寶石而聞名(王上十2;王上十10,示巴女王;耶六20;結二十七22;賽六十6;詩七十二15,參 珥三10),並以其商隊(伯六19)所進行的貿易而聞名(結二十七22及以後,結三十八13)。古代地理學家提到亞拉伯西南部的撒巴人;最近發現的銘文和其他古蹟顯示,他們並非僅僅是貿易部落,而是一個居住在有城牆的城市中,擁有廟宇和其他建築,並享有穩定文明的民族。示巴在亞述銘文中也有提及(K.A.T.[49][50] 第92、145頁及以後)。示巴家譜的差異,可能部分解釋為(如其他情況)關於其民族親緣關係存在不同理論,部分解釋為在創十7;創二十五3,如果不是結三十八13,指的是底但(以東東南部)附近的一個北方殖民地。[49] K.A.T. … 施拉德(Eb. Schrader),《楔形文字銘文與舊約》(Die Keilinschriften und das A. T.),第二版,1883年(譯為《楔形文字銘文與舊約》(The Cuneiform Inscriptions and the O. T.),1885年,1888年)。參考資料為德文版頁碼,英文譯本邊緣有標註。[50] … 施拉德(Eb. Schrader),《楔形文字銘文與舊約》(Die Keilinschriften und das A. T.),第二版,1883年(譯為《楔形文字銘文與舊約》(The Cuneiform Inscriptions and the O. T.),1885年,1888年)。參考資料為德文版頁碼,英文譯本邊緣有標註。**遠方**] 參 珥三6中相應的動詞(使之遠離):另請注意 耶六20中「遠方之地」與「示巴」的平行關係。**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 一個莊嚴的肯定語句,也見於 賽一2;賽二十二25;賽二十五8;俄一18:同樣地,**耶和華親口說的**,賽一20;賽四十5;賽五十八14;彌四4。

約珥書 3:9 9. **你們當宣告**] 這些話是向那些有責任發出此類宣告的人說的(參 摩三9的注釋),即先知所描繪的準備將耶和華的命令傳達給列國的傳令官。**這事**] 即接下來的命令。**列國**] 民族,如 珥三2(兩次)。**使戰爭成聖**(或奉獻戰爭)] 即開始戰爭;此短語指透過獻祭來開啟戰役的習俗。因此 彌三5,耶六4;也見 賽十三3,耶二十二7;耶五十一27-28,其中戰士也被類似地稱為「成聖的」。**激動勇士**] 即喚醒戰士(珥二7)從和平的閒散中活躍起來。**讓……**] 伴隨著戲劇性的人稱變化,這是希伯來詩人所喜愛的(例如 賽三十四1;賽四十一1)。在希伯來文中,「讓他們靠近,讓他們上來」僅由兩個短詞組成,第二個詞迅速接續第一個詞:這種簡潔有力的風格在希臘文或拉丁文(accedant, ascendant)中比在英文中更能體現。**上來**] 用於描述攻擊或入侵軍隊的表達(珥一6)。

約珥書 3:9-17 9-17. 在關於腓尼基人和非利士人的離題(珥三4-8)之後,珥三1-3的思想得以恢復;並繼續描述在珥三2中宣告的對列國的審判。異教徒被邀請武裝自己,並在約沙法谷與以色列進行大戰(珥三9-12);但一旦到達那裡,他們就在天象異兆中,被耶和華旨意的執行者所殲滅,耶和華委派他們與異教徒交戰,而祂的子民則安然觀望。

約珥書 3:10 10. 列國要竭盡全力:和平的工具要轉化為戰爭的武器;即使是弱者也要鼓起勇氣,自覺為戰士,「正如當戰爭熱情席捲整個民族時常發生的那樣」(Hitzig)。**打**] 參 賽二4(= 彌四3),其中所舉的例子與此處所命令的過程相反,作為未來理想和平統治的一個特徵。**槍**] 長矛(王上十八28),不是 賽二4,彌四3中使用的詞(**חֲנִית**,這是指槍的常用詞),而是帶有亞蘭語淵源的詞,主要見於北以色列著作(士五8;王上十八28),或晚期作者(代上十二8;代上十二24;代下十一12;代下十四7;代下二十五5;代下二十六14;尼四7;尼四10;尼四15 [欽定本13, 16, 21]:其他僅見於 民二十五7;耶四十六4;結三十九9)。由於這個詞不常見,它的使用給約珥書的這節經文帶來了獨特的色彩,如果可能,在翻譯中應予保留。**我有力**] 一個強壯的人,一個戰士:與 珥三9中使用的詞相同。

約珥書 3:11 11. **你們當聚集**] 此詞僅見於此處,其意義非常不確定。欽定本(A.V.)遵循七十士譯本(LXX.)、他爾根(Targ.)、西利亞文本(Syr.)、伊本·以斯拉(Ibn Ezra)和金奇(Kimchi);但此譯法並無語源學基礎,僅是從上下文推測而來。最好假設文本有誤,將 **עוּשׁוּ** 讀作 **חוּשׁוּ**,意為「趕快」。**四圍的列國**(珥三2)**都來,聚集**] 在 結三十六4;結三十六7中,以色列四圍的列國是指其更直接的鄰居;但上下文(珥三2;珥三9;珥三12上)顯示此處的表達更具普遍性。**使你的勇士降臨那裡**] 先知突然轉向耶和華說話:他已命令列國在約沙法谷聚集,與以色列爭戰(珥三2;珥三12);他現在祈求耶和華也使祂的勇士降臨那裡與他們相遇。這些勇士無疑是天使大軍(詩六十八17;亞十四5),約珥將他們描繪為耶和華旨意的執行者,在 詩一百零三20中被稱為「大有能力的」。

約珥書 3:12 12. **願列國被激動**] 與 珥三9的「激動」相呼應。**因為我必在那裡坐下,審判四圍的列國**] 這是對「約沙法」之名的另一個,但不同的雙關語:耶和華不再像 珥三2那樣站立(賽五十8)與列國爭辯(**נִשְׁפָּט**),而是坐下(賽二十八6;詩九4;出十八13)審判(**שָׁפָט**)他們。審判官所下的判決緊接著在 珥三13中。

約珥書 3:12-13 12-13. 耶和華的回應:列國可以聚集;祂將準備好與他們相遇:祂已經(珥三13)命令祂的僕役開始毀滅的工作。

約珥書 3:13 13. 判決的執行以兩種比喻來呈現:收割莊稼和在酒榨中踩踏葡萄。參 啟十四15及以後和19及以後的相同比喻。**你們當伸鐮刀**] 此命令是向 珥三11的「勇士」發出的。**鐮刀**] 希伯來文 **מַגָּל**(maggâl),僅見於 耶五十16。相同的詞(陰性,**מַגַּלְתָּא**)在敘利亞語中很常見,而阿拉伯語 **manjal** 在今天的巴勒斯坦仍然通用(P.E.F.Q. St[51] 1891,第112頁)。另一個希伯來文的鐮刀詞是 **חֶרְמֵשׁ**(ḥermçsh)(僅見於 申十六9,二十三26)。[51] P.E.F.Q. St. … 巴勒斯坦勘探基金會季刊。**下去**] 即進入酒榨(**גַּת**),目的是踩踏葡萄(關於 珥二24),此處比喻性地指敵人的毀滅,正如 賽六十三3[52]一樣。 [52] 「踩踏」(來自 **שָׁדָה**)的翻譯值得商榷。**酒池盈溢**] 相同的詞(字面意義)見於 珥二24。此處它們意指被審判者的數量之多,以及他們已成熟可受審判:酒榨中的葡萄代表列國;酒池盈溢著榨出的汁液,並非因葡萄被踩踏,而是在被踩踏之前,僅僅由於堆積如山的葡萄本身的重量。**因為他們的罪惡甚大**] 第二個原因,沒有使用比喻,說明為何要執行審判。

約珥書 3:14 14. 先知已在靈裡聽見眾多群眾在決定谷中喧囂聚集的遙遠聲響。**眾多**] 希伯來文的詞比英文的詞更具畫面感,暗示著一大群人的混亂聲響或嗡嗡聲。參 賽十七12上(此處的「喧嘩」是相同的詞,「吼叫」和「咆哮」是相應的動詞)。**決定谷**] 「耶和華審判谷」(珥三2;珥三12)的另一個名稱,因將在此谷中執行的「決定」而得名。譯為「決定」的詞與 王上二十40中譯為「決定」的詞,以及 賽十23;賽二十八22中譯為「定意」的詞同源,並與 賽十22和 伯十四5中譯為「定意」的詞相同(原意為被銳利地切斷之物,決斷,決定)。然而,**חָרוּץ**(ḥârûtz)也意指鋒利的打穀板(見 摩一3的注釋):因此欽定本旁注(遵循大衛·金奇(David Kimchi)似乎偏好的解釋)譯為「打穀」,克雷德納(Credner)和一些其他現代學者也如此,認為此處暗示 摩一3中提及的殘酷對待俘虜的方法:但此處沒有任何暗示此意義;珥三12(其中酒榨的比喻緊隨收割的比喻)也完全沒有引導至此。**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 參 珥一15,珥二1。此句說明了「決定谷」為何如此充滿列國的原因:因為,耶和華的大日即將來臨。

約珥書 3:15 15. **日月昏暗,星宿無光**] 預示「那日」來臨的超自然徵兆。這些詞語與 珥二10下完全相同。

約珥書 3:16 16. 耶和華在強大的暴風中臨近;天地在祂面前震動:但祂的審判只降臨在祂的敵人身上;對祂自己的子民,祂證明自己是避難所和保障。**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 逐字借用自 摩一2,請參閱該處的注釋。獅子吼叫和雷聲的形象結合在一起。審判的細節並未描述;但無疑必須想像,在暴風和伴隨的地震中(見接下來的詞語),列國被擊倒和毀滅(參此形象,賽二十八2;賽二十九6-8;賽三十30-31)。耶和華從錫安,祂在地上的居所,神權統治的神聖首都發出祂的能力,這自然對祂忠信的子民是一個吉兆。**天地都要震動**] 參 珥二10。**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 詩篇中常用來形容耶和華的詞語:例如 詩十四6;詩四十六1;詩二十七1;詩三十一4;詩四十三2。

約珥書 3:17 17. 因著這次拯救,以色列將知道耶和華是他們的上帝,住在他們中間,並隨時準備幫助他們;耶路撒冷也將不再被外邦人的存在所玷污。**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參 結三十八23;結三十九6-7;結三十九22;結三十九28:並參 珥二27的注釋。**住在錫安**] 賽八18等:與 珥二27的「在以色列中間」同義。**耶路撒冷必成為聖**] 參 鴻一15;賽五十二1下。以色列的敵人被殲滅後,將不再有異教徒強行進入聖城並玷污它。**外人**] 異族成員,他們在以色列或其特權中沒有份,也不關心這些。這個詞常有此義,如 何七6;耶三十8;結七21;結十一9。

約珥書 3:18 18. **那日**] 在對列國審判之後立即開始的時代。參 摩九11的注釋。**大山要滴下甜酒,小山要流奶**] 對土地肥沃的誇張描述(參 伯二十九6)。這些詞顯然基於 摩九13:「大山要滴下甜酒,小山都要融化。」關於「甜酒」,見 摩九13的注釋。**溪水**] 河道,如 珥一20。那時,溪流將不再因乾旱而乾涸,如同最近所發生的(珥一20)。**必有泉源**] 一道從聖殿流出的溪水將灌溉「什亭谷」,這谷(從上下文以及可能從其名稱判斷)必定是猶大境內一個特別乾燥貧瘠的谷。特別應比較兩個平行經文:亞十四8,其中應許「活水」(即流動的水),無論冬夏,都將從耶路撒冷流出兩道,一道流入死海,另一道流入地中海;以及 結四十七1-12,其中先知在他的復興子民領土異象中,看見水從聖殿東門檻下流出,逐漸匯聚成一道深溪,流入亞拉巴,滋潤其兩岸的土壤,最終流入死海,使死海的水變甜,使魚類得以生存。這些經文的思想可能受到「西羅亞水」(賽八6:參 詩四十六4;約九7)的啟發,這些水實際上從聖殿山下湧出,形成一道常年不斷的溪流,滋潤著(至今仍是如此)汲淪溪谷附近的部分地區,儘管水量不足以流得更遠;這三位先知共同的觀點是,這些水的流量將增加到足以有效滋潤猶大貧瘠地區的程度,特別是汲淪溪谷,這是一條從耶路撒冷流向死海的深邃岩石峽谷(見下一個注釋)。**什亭谷**] 什亭谷(或稱金合歡谷)。這個詞與 珥三2;珥三12;珥三14中譯為「谷」的詞完全不同,它指的是山丘之間的一條峽谷,其中有水流,無論是否有水(見 摩五24的注釋)。然而,所指的谷是哪一個尚不確定。許多人認為,指的是「什亭平原」(或稱金合歡平原)——約旦河谷在流入死海之前立即擴展成的一大片平原,現在通常被認為是 Ghôr es-Seisebân——這是以色列人過約旦河前的最後一個營地(民三十三49;也簡稱為「什亭」或「金合歡」,民二十五1;書二1等)。但約旦河所流經的低地有其特殊名稱,即亞拉巴,從未被稱為谷(**נַחַל**);而且約珥不太可能描繪溪流跨過約旦河,滋潤對岸的土地。因此,其他人(如克雷德納(Credner)、希齊格(Hitzig))更傾向於認為「什亭谷」就是汲淪溪谷本身,它從耶路撒冷西北方稍遠處(以 Wâdy el-Jôz 為名)開始,然後彎曲環繞城市東側,將其與橄欖山分開(參上文 珥三2的注釋),然後,作為一條深邃的岩石峽谷(現在可能因其下游地區「爐火般」的熱度而稱為 Wâdy en-Nâr 或「火谷」),向東南方流向死海,在距離其北端約10英里處匯合(見 G. A. Smith,《地理學》圖版四):儘管在冬季,這條 **נַחַל** 的河床有時有水,但通常是完全乾燥的,土壤多岩石,並流經被稱為「猶大曠野」的乾旱荒涼地區(參 Smith,同上,第511頁及以後)。毫無疑問,這就是以西結在他異象(結四十七章)中描繪滋潤之水流經的 **נַחַל**。關於死海西岸的金合歡樹,見特里斯特拉姆(Tristram),《以色列地》(Land of Isr.),第280、295頁。威爾豪森(Wellhausen)認為是耶路撒冷西南方的谷——通常被認為是 撒上十七2的以拉谷——它仍然保留著相應的名稱,Wâdy es-Sunṭ(或 Sanṭ):這是從耶路撒冷到 Tell eṣ-Ṣâfiyeh(可能是迦特)和亞實基倫的直達路線的一部分(參 G. A. Smith,圖版四,以及第226頁及以後)。約珥之所以特別指出什亭谷,無疑是因為金合歡樹(正如耶羅米(Jerome)在 賽四十一17的注釋中已經觀察到的)生長在乾燥的土壤中——例如,在西奈半島上金合歡樹非常豐富;因此,這個名稱很可能被賦予一個需要滋潤的乾旱谷。參 啟二十二1-2。

約珥書 3:18-20 18-20. 以色列最終的繁榮。在對列國的審判之後,猶大地將蒙受超自然的豐饒祝福,並將永遠享受不受干擾的和平,而其敵人的土地將成為荒涼之地。

約珥書 3:19 19. 相反地,猶大敵人的土地將成為荒蕪之地。埃及和以東被提及,可能是作為敵對以色列國家的典型例子。對埃及的威脅更為尖銳,因為它通常由尼羅河水灌溉良好:這可能受到 結二十九9;結二十九12;結三十二15的啟發。**荒涼的曠野**] 珥二3。**因為他們在自己的地流無辜人的血**] 此表達方式幾乎不指戰爭中流的血,而更可能指在兩個被提及的國家中,和平居住的猶太人突然無故遭到屠殺,可能是在一次叛亂期間。

約珥書 3:20 20. 先知延續 珥三18的思想,再次回到猶大未來的命運。**永遠坐著**] 即保持有人居住。一個城市或國家,當它持續繁榮並有人居住時,在希伯來文中,透過擬人化,被稱為「坐著」:因此 賽十三20(欽定本譯為「有人居住」;在平行句中,字面意義為「居住」[而非「被居住」]);耶十七6;耶十七25;亞九5;亞十二6。

約珥書 3:21 21. **我必除淨他們所流的血,我未曾除淨的**] 藉著埃及和以東的荒涼,耶和華將公開表明被殺害的猶大人(珥三19下)是無辜受苦的。也就是說,只要祂允許他們的血未得報應,人們可能會認為他們並非不公正地被殺害:但藉著對兇手的懲罰(即此處,藉著他們國家的荒涼),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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