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何西阿書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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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和本 何西阿書 第1章

1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

2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

3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4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

5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

6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

7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

8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9[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上帝]。」

10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裏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上帝的兒子」。

11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 何西阿書 第1章

何西阿與他的妻子:給以色列人的比喻

何西阿書 1:1 1. 關於標題,請參閱導論。

何西阿書 1:2 2. 耶和華藉何西阿說話的開端] 如果我們將希伯來文文本如此翻譯,這些話語便是本書第一部分(即第1-3章)的標題;七十士譯本(LXX)、拉丁通行本(Vulg.),或許還有他爾根(Targ.)和西利亞文本(Pesh.)顯然都如此理解。然而,更好的翻譯是採用拉丁通行本的譯法:「耶和華藉(或,與)何西阿說話的開端」,因為「藉何西阿」與動詞搭配比與普通名詞搭配更為恰當;或者,像卡利什(Kalisch)那樣翻譯:「耶和華所說之事的開端」(比較 Job_18:21; Psa_81:6);或者,像埃瓦爾德(Ewald)那樣翻譯:「起初,耶和華與何西阿說話的時候」(比較 Psa_4:8; Psa_90:15,也可能 Gen_1:1)。「與何西阿」是更為可取的譯法。正如埃瓦爾德所言,「與……說話」這短語暗示說話者是更高位的存在(比較 Zec_1:9; Zec_1:13-14; Num_12:2; Num_12:8)。原始敘事無疑始於「耶和華說」:前置的詞語使句子顯得冗長。娶一個] 即結婚(如 Gen_6:2 及多處),指歌篾;承認為自己的孩子,指那些孩子。何西阿的這段婚姻是真實的還是虛構的?它無疑是象徵性的,但無論是否字面真實,讀者必須根據這些有些特殊的釋經資料來判斷。參閱導論,並比較下面何西阿書 1:3 的注釋。一個淫婦] 即 (a) 一個有根深蒂固的姦淫傾向的女人,或者 (b) 如大多數解釋,一個已經沉溺於罪惡的女人。支持 (a) 的理由是,先知並沒有說「娶一個妓女」。他的妻子在整本書中都被視為以色列的預表;她起初在行為上必須是無辜的,才能象徵耶和華在別處所稱的「你(以色列)幼年的恩愛,你訂親的愛情」(Jer_2:2)。根據這種觀點,所使用的語言是由何西阿後來的經歷所決定的。他當然不可能在歌篾的背信行為表現出來之前,就知道她有不忠的傾向。淫亂所生的兒女] 即,要麼是繼承母親邪惡傾向的孩子,要麼是姦淫結合的後代。(比較 Hos_2:4。)因為這地大大行淫……] 這就是何西阿所演繹的比喻的意義。正如歌篾成為先知合法的妻子,同樣,「這地」,即北以色列的百姓,也與耶和華建立了類似的神秘關係(參閱 Hos_2:21-22)。正如歌篾在訂婚後行淫,同樣,以色列在初戀之後,也偏離去追隨別神(參閱第2章)。這裡所指的以色列似乎是狹義上的,因為後來我們讀到「我卻要憐憫猶大家」(Hos_1:7)。

何西阿書 1:3 3. 歌篾,底比拉音的女兒] 人們曾多次嘗試從這些名字中找出意義,使其與以色列人的處境相符,以支持所敘述的事件是虛構而非真實的觀點。歌篾可以合理地解釋為「完全」(即在邪惡中達到極致),而底比拉音則解釋為「無花果餅」(即罪惡的甜美)。拉默(Rahmer)在塔勒目(Talmud)中指出了這種觀點(參閱 Frankel 的 Monatsschrift, xiv. 216 foll.),因此聖耶柔米(St Jerome)的類似解釋必定來自他的猶太老師。但何西阿的兒女(像以賽亞的兒女一樣)的名字顯然具有象徵意義,這一事實並不能證明我們有理由強行從母親的名字中找出暗示。有人提出,底比拉音是歌篾的出生地,但這種觀點並未得到慣例的支持;底比拉太音(Diblathaim)是摩押的一個城鎮(參閱 Jer_48:22 和摩押石碑第30行)。其詞尾是雙數形式。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即生了一個兒子,因著母親的緣故,他承認這個兒子。

何西阿書 1:4 4. 給他起名叫耶斯列] 這是有罪的孩子;因此不是以色列,而是耶斯列(更確切地說,是伊茲列)。這個名字因其歷史聯想而被提及(比較 Hos_2:22)。它既指向過去也指向未來——指向耶戶屠殺亞哈家族的事件(2Ki_9:10.),也指向對那野蠻殘酷行為的懲罰。何西阿(其天性特徵已被預言之靈淨化而非泯滅)看待耶戶的行為,與 2Ki_10:30 的作者不同。後者稱讚耶戶「照我心裡所定的,向亞哈家行了」,他是在假設耶戶心中有耶和華的敬拜,並且他毀滅亞哈家是推進敬拜唯一有效的方式。前者則顯然從崇高的道德立場譴責耶戶,認為耶和華「喜愛憐憫(愛),不喜愛祭祀」(Hos_6:6)。他所說的,無疑是當時以色列人的感受。他們不承認耶戶是耶和華的擁護者,就像他卑鄙地誘捕的巴力祭司一樣(2Ki_10:18 等)。但何西阿無疑還感到,耶戶家族所沉溺的偶像崇拜,使得永久的宗教改革變得無望。偶像崇拜不可能被那些半心半意的耶和華敬拜者所壓制,因此,耶和華對祂百姓的道德治理,必定使何西阿確信,僅憑這一點,耶戶王朝也無法逃脫傾覆。再過片時,我必討……的罪] 「討罪」;字面意思是「察看」。何西阿(像他的同伴先知阿摩司 Amo_7:9)將北國的毀滅與耶戶王朝的傾覆視為同時發生。這是對上帝旨意洞察力的顯著證明。兩位先知都看到了末日的開端,儘管最終的災難(公元前722年)發生在耶羅波安二世去世(公元前741年)之後約十九年。

何西阿書 1:5 5. 以色列的弓] 弓是力量的象徵(Gen_49:24; Jer_49:35)。在耶斯列谷] 似乎很恰當,這個「巴勒斯坦的戰場」(耶斯列谷已經成為戰場,參閱 Jdg_6:33)將成為如此重大事件的發生地,也恰當的是,耶戶在哪裡犯罪,耶戶的家就在哪裡受罰。如果這是護理(Providence)的旨意,這樣的安排將具有「詩意的正義」。但毫無疑問,何西阿對亞述人作為以色列傾覆的預定工具有著準確的認識(參閱 Hos_8:10)。

何西阿書 1:6 6. 生了一個女兒] 國家有時被擬人化為男人,有時被擬人化為女人。羅路哈瑪] 即,不蒙憐憫的。我卻要將他們全然除掉] 更確切地說,我將赦免他們。

何西阿書 1:7 7. 我卻要憐憫猶大家] 儘管先知們對猶大提出了嚴厲的指控,但猶大在宗教上似乎比以色列好一些;可能因為它是一個較貧窮的國家,其自然崇拜不像北方那樣過度感官化。何西阿在別處勸告猶大不要像以色列那樣犯罪(Hos_4:15),後來又指責猶大更多的是不忠而非絕對的叛逆(Hos_11:12)。藉著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贅述,如 Gen_19:24。或者,「作為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即「以……的身份」,比較 Exo_6:3 「作為全能者」,Psa_68:4 「祂的名,本質上,在耶和華裡」)。請注意何西阿承認猶大更高的宗教理想。不用弓] 那麼,猶大有信賴軍事裝備的危險,正如以賽亞後來所描述的(Isa_2:7)。然而,如果以色列憑藉其所有自然力量都無法抵抗亞述的攻擊,那麼顯然,較弱的王國只能藉助超自然的力量才能做到。比較 Isa_31:8; Isa_37:33。「爭戰」應為軍事裝備。

何西阿書 1:8-9 8, 9. 一個兒子的出生 羅阿米] 即,非我民。請注意名字中的高潮。「耶斯列」宣告審判;羅路哈瑪,耶和華收回祂的慈愛;羅阿米,將以色列視為外邦人對待。我必不作你們的上帝] 字面意思是,「我必不為(或,對)你們」,即,或許是「在你們這邊」(比較 Psa_56:10; Psa_118:6; Psa_124:1-2),或者,如羅伯遜·史密斯教授(Prof. Robertson Smith)[54]所言,「我不再是『我是』」,暗指 Exo_3:14,「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即我所應許的,你們所期待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我是』(Ehyeh)差我到你們這裡來。』」根據這種觀點,「我是」(Ehyeh)等同於「將是」(Yihyeh)或任何更正確的、被誤寫為耶和華的名字——以色列上帝所啟示的名字,而 Hos_1:9 是 Exo_3:14 真正意義的最早見證。「我不再為你們是『我是』」將與「我必拯救猶大,藉著耶和華(Yahveh = Yihyeh)他們的上帝」形成對比(Hos_1:7)。然而,何西阿在其他地方是否顯示出對 Exo_3:14 所屬文獻的熟悉程度是值得懷疑的,而且無論如何,更自然的假設是,如欽定本(A. V.)(追隨卡拉派的耶費特 Yefet)所做的,lçlôhîm「(為)上帝」已從文本中脫落。[54] British and Foreign Evangelical Review, Jan. 1876, pp. 153–165.

何西阿書 1:10-11 10, 11. 關於這些經文和何西阿書 2:1 如何與上下文連接,權威之間存在巨大差異。(a) 查閱希伯來聖經的讀者很可能會發現何西阿書第一章在 Hos_1:9 結束,第二章以 v’hâyâh「將要發生」開頭。因此,何西阿(像以賽亞一樣)的第一篇預言性講道以應許開始。反對意見是,這樣產生的章節中,從 Hos_1:3 到 Hos_1:4 的過渡即使在何西阿書中也因其突兀而獨特。(「你們要對你們的弟兄說:『我民』」,然後直接接著說:「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爭辯,爭辯。」)(b) 欽定本(A. V.)的安排更令人反感,它源自希伯來文本的一種形式,並為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路德(Luther)和加爾文(Calvin)所遵循。其唯一理由在於希伯來文本中連續兩節經文以命令式開頭的偶然情況。欽定本中何西阿書 1:1 章 2 本身完全難以理解,而且從第一個命令式到第二個命令式的過渡比希伯來聖經中更為突兀。(c) 鑑於這些反對意見,埃瓦爾德(Ewald)和普西(Pusey)建議將本書第二章從我們希伯來聖經中第四節經文開始。但大多數讀者不禁會發現,從威脅到應許,從羅阿米(Lo-ammi)到阿米(Ammi)的過渡異常突兀,除非萬不得已,否則不應接受。(d) 眾所周知,行或句子的轉置是古代文本錯誤的常見來源。因此,有人提出,普通希伯來聖經中第二章的 Hos_1:1-3(即欽定本中第一章的最後兩節和第二章的第一節)最初位於第二章的末尾。海爾普林(Heilprin)和施泰納(Steiner)的這一建議的合理性,如果這些經文能在第二章末尾得到解釋,將會最明顯。這只是遵循了聖保羅(St Paul)的先例,他在 Rom_9:25-26 中採用了非常相似的安排。(因此,Hos_1:9 應被視為第一章的結尾,而 Hos_2:1 應被視為第二章的結尾。)

何西阿書 1:10-2:1 10–2:1. 預言名字的改變 然而,以色列人的數目必將] 無論以色列目前的景況多麼悲慘,一個榮耀的未來正等待著他。我們的譯者希望我們如此解釋這段經文,將譯者的職責與釋經者的職責混淆了。希伯來文只是說:「將要發生,以色列人的數目必將……」很可能,這節經文應該放在 Hos_2:23 之後,它為 Hos_2:23 的開頭陳述提供了進一步的發展。「我必為自己將她撒種在這地」,這是耶和華在扭轉耶斯列這個名字的預言意義時所說的話。現在,神聖的說話者向我們保證,「撒種」之後將是豐收的居民。人口的增加在其他地方也是以色列所應許的繁榮的一個主要特徵;例如(不引用有爭議的 Isa_9:3),Mic_2:12,其中說到復興的餘民「因人數眾多而喧嘩」。請注意,這祝福起初範圍有限(如第14章再次出現)。「以色列人」顯然不是指所有以色列,而是指北國,因為在下一節(比較 Hos_1:6-7)中,「以色列人」與「猶大人」明顯區分開來。這種限制是自然的,因為先知屬於民族中較大且位於北方的部分;視野隨後立即擴大,將猶大也包括在內。如同海邊的沙] 比較 Gen_22:17; Gen_32:12。在從前對他們說] 這可能意味著巴勒斯坦,或者,更合理地說,被擄之地。但先知心中所充滿的,無疑是復興的事實,而不是地點。採用另一種譯法,即「不再對他們說」等等,意義會大大改善。的確,對於「代替」這個意義,缺乏無可爭議的平行經文,Isa_33:21 和 2Ki_21:19 都不是決定性的。但語法理論對所提出的譯法沒有異議,在這種情況下,希伯來文的詞彙索引不應凌駕於釋經判斷的運用之上。你們不是我的子民] 或者,你們是羅阿米(Lo-ammi)。永生上帝的兒子] 「永生上帝」,如 1Sa_17:26, Deu_5:26,與偶像神(’elîlîm,或「虛無」,如以賽亞喜歡稱呼它們)形成對比:這是先知一神論最早的表現之一(參閱 Hos_2:10)。請注意「兒子」這個大膽的表達。在流行閃族宗教(亞述人、敘利亞人、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同屬的民族群體的宗教)的基礎上,存在著一種物質主義的觀念,即崇拜的民族是其守護神明的後代。何西阿允許並採用這種表達,但它所指的是道德上的親屬關係,而非肉體上的。比較 Num_21:29, Mal_2:11 中引人注目的經文,並參閱 Hos_11:1 的注釋。

何西阿書 1:11 11. 那時,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 這樣,南北分裂將會癒合(比較 Isa_11:13, Eze_37:22)——何西阿暗示這種分裂沒有神聖的認可,理由(我們可以假設)是耶和華是獨一的,祂的子民也必須是獨一的。參閱 Hos_3:4,並比較 Hos_3:3, Hos_8:4, Hos_13:10-11。然而,在最後一段經文中,耶和華被描繪成在某種意義上認可以色列篡位的王朝(「在祂的怒氣中」),而在隨後的理想化描述(第14章)中,猶大似乎沒有立足之地。為自己立一個首領] 這「一個首領」無疑是大衛的君王(Hos_3:5)。從那地上去] 重新聚集的百姓,人數眾多,以至於「那地容不下他們」,將尋求擴大他們的領土(比較 Amo_9:12, Isa_11:14, Mic_2:12-13)。所說的「那地」只能是巴勒斯坦,因為上下文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是指被擄之地(如金奇 Kimchi,追隨他爾根 Targum)或整個地球。「上去」應更確切地說為「出征」,即行軍作戰,如 Nah_2:2, Joe_1:6 及多處。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猶大和以色列軍事行動的結果沒有明確提及,但這些詞語的補充無疑表明其成功。何西阿用這句話的意思,不是指耶戶有罪的王朝被剪除的日子;因為耶斯列這個名字現在已經擺脫了所有陰鬱的聯想,成為以色列重生百姓的稱號。此外,在諸如「耶斯列的日子」這樣的短語中,這個名字總是人名、地名或擬人化的城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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