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以弗所書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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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和本 以弗所書 第1章

1奉上帝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

2願恩惠、平安從上帝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4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5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着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

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8這恩典是上帝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9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

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

11我們也在他裏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預定的,

12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稱讚。

13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14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上帝]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着稱讚。

15因此,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

16就為你們不住地感謝上帝。禱告的時候,常提到你們,

1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上帝,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

18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19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20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裏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21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

22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23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 以弗所書 第1章

標題 最古老的已知形式是最簡潔的:「致以弗所人」。在書信的「結語」中也是如此,請參閱。欽定本(Authorized Version)中的標題與B.和A. Elzevir兄弟在萊頓印刷的希臘文新約版本(1624年,1633年)所採用的標題一致。

以弗所書 1:1 第1章 以弗所書1:1-2。問安 1. 保羅] 關於使徒這個名字的首次出現,請參閱 徒13:9。他可能從小就同時擁有掃羅(Saoul, Saulus)和保羅這兩個名字,前者是希伯來語的家庭名,後者則用於外邦世界。因此,保羅(Paulus)自然而然地成為他在基督徒生活事奉中普遍使用的名字。使徒] 字面意思是「使者,傳教士」;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總是特指救主直接的代表;或許除了 徒14:14,巴拿巴也帶有這個稱號。在 羅16:7 中,其意義可能更為廣泛;在 林後8:23 中則肯定如此。然而,在新約中,它至少指一位神聖的使者,腓2:25 也不例外,請參閱本系列中的注釋。聖保羅經常需要強調他作為最高意義上的使徒的事實和權利;林前9:1-2;林後12:12;加1:1。——詳情請參閱附錄F。耶穌基督的] 在許多文獻中,順序是「基督耶穌的」。這個神聖的名字(耶穌)和稱號(基督)在福音書中同時出現五次,在使徒行傳中經常出現,在書信中則不斷出現。重要的是要記住,「基督」僅是希伯來語「彌賽亞」(受膏者)的希臘文版本。因此,在新約中,它不斷地回溯到舊約預言和(彌賽亞自己所說的)真理(約4:22),即「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奉神旨意] 在相同的上下文和位置,林前、林後、西、提後 也是如此。在提前(和多1:3)中,我們看到「照著神的命令」。請參閱 加1:1,了解聖保羅心中這種措辭所蘊含的直接神聖使命的深刻確定性。他知道自己是「蒙揀選的器皿,要傳揚」他主的名(徒9:15)。聖徒] 聖潔的人;擁有聖潔,從罪中分別出來歸向神的人。的確,這是「慈善推定的語言」(Pearson, Exposition of the Creed, Art. ix);當一個社群被如此描述時,聖保羅並非因此斷言每個個體都符合這個描述。但請注意,這種對「聖徒」的推定使用並未降低這個詞的真實意義,使其僅僅意味著,例如,一個基督徒社群的成員,一個擁有可見教會特權的人。在以弗所的] 「一些非常古老的權威版本省略了『在以弗所的』」(修訂版聖經邊注)。關於由此引發的問題,請參閱導論,第4章。並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 即「聖徒」,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關於這個詞用於基督徒信徒,請參閱 徒10:45(「那些受割禮的信徒」);徒16:1(「一個忠心的猶太婦人」);林後6:15(「信徒與不信者」,即信徒與不信者);西1:2;提前4:3(「那些有信心並認識真理的人」),提前4:4(「信徒」),提前5:16(「任何信主的男人或信主的女人」),提前6:2(「忠心的」,即基督徒,「主人」);多1:6。這些和類似的經文,以及與「不忠心」(infidelis, infidel)一詞的對比,表明作為基督徒的稱謂,它不是指值得信賴,而是指信靠;充滿信心,在基督徒的意義上。關於它應用於社群,請參閱上文「聖徒」的注釋。在基督耶穌裡] 關於這個極其重要的短語的平行經文,請參閱 羅8:1;林前15:18;林後5:17 等。並比較主的話語,約6:56;約14:20;約15:2-7;以及例如 弗5:30 所給出的例證。「聖徒和忠心的人」被視為與他們的主團結一致,無論是在不可分割的利益、神聖的親愛,還是在靈裡的合一(林前6:17)方面;特別是後者。這封書信本身就是對這個短語的廣泛闡釋。

以弗所書 1:2 2. 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 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加拉太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腓利門書、彼得前書、彼得後書和啟示錄的開頭語都是如此。在教牧書信和約翰二書中,出現了引人注目的補充詞「憐憫」;在猶大書中,則是「憐憫、平安、愛」。在這些問安語中,「恩惠」是指神所有自由和慈愛的恩惠,及其屬靈的功效;「平安」特別是指神以和好的滿足感看待祂的子民,但也暗示了其在他們身上的結果;安息、心靈的寧靜;最廣義的屬靈幸福。詳情請參閱下文 弗6:23-24。從神我們的父] 對聖保羅而言,神是基督徒的「我們的父」(Pater Noster),在他們藉著信心與祂的兒子聯合的內在意義上。聖經雖然不否認神對人類普遍的父性,但總是傾向於將特殊關係的父子關係置於首位;即聖約、恩典、信心的父子關係。在許多主要經文中,請參閱新約中的 約1:12;羅8:14 等;加3:26;約壹3:1-2。並從主耶穌基督] 祂與祂的父一樣,是永恆祝福的賜予者,也是靈魂的主。這類附帶的短語構成了對救主神性的見證,如果可能的話,甚至比直接的教義經文更具分量。它們表明了使徒信仰主流的趨勢。詳情請參閱下文 弗3:19。

以弗所書 1:3 3-14. 讚美歸於神,因著聖徒的揀選與救贖 3. 願頌讚歸與神,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同樣的祝頌語(希臘文逐字相同,欽定本幾乎相同)也出現在 林後1:3;彼前1:3。請注意在每種情況下,相同短語的不同動機。——譯為「頌讚」的詞在新約中出現八次,並且總是針對神聖位格。在 可14:61 中,「那受頌讚的」出現時沒有明確的名字,正如拉比們經常使用的那樣。關於神聖的公式「……的神和父」,請進一步比較 羅15:6(希臘文相同,儘管欽定本不同);並參閱 約20:17;來1:8-9;以及下文 弗1:17 的注釋。祂曾賜給我們] 更好的翻譯是「祂曾賜福給我們」。這裡指的是天上的世界和神對聖徒的永恆旨意。請參閱下文「創立世界以前」的注釋。對新創造的祝頌可以與對舊創造的祝頌相比較;創1:22;創1:28;創9:1。這是(無論以何種方式)神對美好旨意的固定表達。「當我們頌讚神時,我們稱讚祂;當祂賜福給我們時,祂有力地將祝福賜予我們」(Scott)。「我們」:——新人類的成員;「聖徒和忠心的人」;那些「屬基督的」人。各樣屬靈的福氣] 更好的翻譯是「各樣屬靈的祝福」(字面意思是「在各樣屬靈的祝福中」)。——「屬靈的」:——這祝福極大地影響了其對象的「靈」,而不僅僅是他們的外在。它關乎他們的屬靈誕生(約3:6);生命(羅8:9-10);和成全(羅8:11;林前15:44)。在天上] 字面意思是「在天上的事」;一個沒有名詞的形容詞。下文 弗1:20,弗2:6,弗3:10,弗6:12 也是如此。欽定本正確地補上了名詞。祝福的發出之地是天堂;蒙福者的聖約之首的永恆居所是天堂;而祝福的最終結果將是他們自己「在榮耀中」居住在那裡。請參閱 來11:16。形容詞的形式不僅暗示了天上的起源或性質,也暗示了天上的位置。在基督裡] 作為聖徒的聖約之首、生命之根源和代表。比較 提後1:9。

以弗所書 1:4 4.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更好的翻譯是「就如祂揀選了我們」。時間上的指涉與上文相同;指神在創世以前的旨意行動。——「揀選」:——從人類中揀選。請參閱 羅8:33 及其上下文,以了解這個詞的意義。在新約中,「選民」(chosen)一詞通常用於涉及神最高旨意或屬靈特權的語境中。在舊約中,以色列是「我的百姓,我的選民」(賽43:20)。在新約中,選民是「神的以色列」(加6:16;比較 加3:29;羅4:11)。正如舊以色列一樣,新以色列的揀選也強調其主權性;「不是按我們的行為」(提後1:9)。另一方面,它藉著方法生效;這個真理與主權旨意完全和諧,儘管常常以普通偶然性的語言表達。比較 提後2:10;並以 徒27:22 與 31 為例。在創立世界以前] 關於這個完全相同的短語,請比較 約17:24;彼前1:20。「從創立世界以來」出現在 路11:50;來4:3;來9:26 等地方,其明顯意義是「自人類時間開始以來」。但像這裡一樣,與「以前」一詞連用時,上下文總是暗示最高的指涉;「在任何受造物開始之前」。比較平行的短語「在萬古之先」(林前2:7);「在永恆的世代以前」(提後1:9;多1:2);並參閱 羅16:25。每一項關於物質自然界悠久歷史的真正科學發現,都為這些啟示之言的宏偉提供了真實而微弱的光芒。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 這個子句,就其本身而言,指涉不明。它可能指 (1) 選民預期的個人屬靈狀態,無論是在今生、永生,或兩者兼有;或 (2) 他們預期的地位,被視為「在基督裡」,他們的聖約之首。在第一種情況下,它將傳達無疑的真理,即揀選之父的意圖是真實而普遍的個人聖潔,在今生在原則和動機上是完美的(比較例如 太5:48;下文 弗4:24;西3:12;帖前5:23;彼前1:15-16;約壹3:3;約壹3:6;約壹3:9),並在永生中達到完全(比較例如 弗5:27;羅4:22;約壹3:2;猶24)。比較 帖前4:7(其中「呼召」與這裡的「揀選」在所指的人方面密切對應),以及 帖後2:13,一個顯著的平行經文。在第二種情況下,這個子句將意味著選民應被視為聖潔無瑕,因為他們為了被接納的目的,與他們絕對聖潔的元首和代表「在祂裡面」認同。比較所有關於信徒「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經文,就代贖和稱義而言,例如 羅6:2 等;西3:1;西3:3。(並參閱英國教會第十一條信綱。)總體而言,上下文的強有力論證決定了這種歧義,傾向於第二種解釋。這段經文的整個思想是關於選民與基督作為他們在父與子之間創世以前的聖約中的元首和代表的關係。我們可以據此解釋為:「使我們在永恆和絕對聖潔的判斷中,因與基督聯合而被接納和滿足。」這樣的真理只是救恩偉大真理的一個方面,但卻是極其重要的一個方面。在愛中] 即,在神聖之愛的擁抱中,這愛賜予並維繫我們的地位(約壹3:1)。如果我們將「在愛中」與前面的詞(如欽定本)聯繫起來,並如上文解釋這些詞,這就是其意義。然而,許多解經家,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以及重要的敘利亞別西大譯本(第二世紀),都將「在愛中」與後面的詞聯繫起來;「在愛中預定我們作兒女」。修訂版聖經邊注也是如此。但希臘文的語氣傾向於通常的連接方式。——在希臘文新約的標點問題上,必須記住最古老的抄本幾乎沒有標點,因此決定必須依賴語法、上下文等。

以弗所書 1:5 5. 又因愛我們,就預定我們] 希臘文再次使用不定過去時,而非完成時;指一個明確的過去行為。關於希臘文中相同的詞,請比較 弗1:11;徒4:28(英文譯本「定意」);羅8:29-30;林前2:7(英文譯本「預定」)。字面意思是「預先定義、標明、分別出來」。必須排除一切盲目命運的觀念;「預定」是活著的聖潔之神的行為。但儘管我們因此可以信賴其公義,它仍然是主權的。它是聖徒美好願望和聖潔的原因,而非結果。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關於這個譯為「兒子的名分」的(一個)詞,請比較 羅8:15;羅8:23;羅9:4;加4:5。聖徒與他們主之父的子女關係(參見上文 弗1:2)這個神聖真理,在 弗3:15,弗4:6,弗5:1 中進一步闡明。這種兒子的名分在新約中有兩個方面;生成方面,即意志、品格、本性的改變,一種新生;以及,像這裡一樣,收養方面,一種神聖的法律制度,使人進入子女的地位和特權。在永恆的理念中,後者可以說是優先的;因此它在這裡,在對我們救恩之天上起源的描述中。歸於自己] 字面意思是「藉著耶穌基督」;代表和中保。正如在舊創造中(參見例如 約1:3,「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並比較 來1:2),在新創造中,父也藉著子工作,祂「賜予」、「膏抹」、「使之成聖」、「差遣」子。歸於自己] 正如父是救贖過程的起源,祂也持續被呈現為其目的。請參閱聖約翰福音中主的大量講論,例如 林前15:28;腓2:11。這個事實反過來使得同樣的語言也用於子時,更具深遠意義;例如下文 弗5:27。並比較 西1:16 中的「為祂」。照著自己所喜悅的旨意] 從受造物的角度來看,這是所有神聖作為的最終解釋。那旨意中沒有任何反覆無常;一切都是至高無上的智慧和良善。但它包含著一個完全超出我們發現的「不可見的宇宙」的理由和原因;而這正是合法行使信心的一個主要領域;對已知神的啟示行動的未知原因的個人信任。比較 太11:26;林前1:21。譯為「所喜悅的旨意」的詞,在新約中特指深思熟慮的仁慈決心。

以弗所書 1:6 6. 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即,使救贖的恩典因著神的榮耀(祂屬性的和諧,祂的品格)而受人敬拜和稱讚。請參閱 羅3:23 及本系列中的注釋。或許,但可能性小得多,其意義是「使人為祂恩典所賜的(將來的)榮耀獻上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時態是不定過去時;因此,如果欽定本的翻譯保留,則應修改為「祂所賜給我們的」。但希臘文動詞的翻譯是一個問題。這是一個非常罕見的動詞,在新約中只出現在 路1:28(欽定本譯為「蒙大恩的」)。動詞形式的類比表明其意義是「使蒙恩典」、「使(我們)成為恩典的領受者」,而這裡特別指的「恩典」是藉著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和被接納的恩典,因此欽定本的翻譯非常接近原意,儘管更像是一種意譯而非直譯。——修訂版聖經譯為「祂白白賜給我們的恩典」;邊注譯為「祂賦予我們的恩典」。在愛子裡] 指父的愛子。——對子的這個稱謂(比較 賽42:1;太3:17;太17:5;可12:6;約1:18;約17:24;西1:3,字面意思是「祂所愛的兒子」;等等)在這裡特別恰當,因為這裡強調的是救恩的偉大和恩典。比較 羅8:32。——「子,本身是可愛的,本質上是蒙愛的;我們,本身是不可愛的,因著並在蒙愛者裡面被接納;如果我們反過來被稱為蒙愛的(弗5:1 等),那是因為神在祂的兒子裡看見我們」(Adolphe Monod[30])。[30] Explication de l’ Épître aux Ephésiens (Paris, 1867);這本書在這些注釋中經常被引用。救贖] 字面意思是「那救贖」。希臘文的冠詞(通常難以轉譯為英文慣用語)在這裡可能應譯為「我們的救贖」,如修訂版聖經。——「救贖」:——這個詞及其希臘文對應詞,從詞源上指向藉著贖價而獲救的觀念,無論贖價是什麼。這個意義在使用中常常消失,或至少退居次要地位,例如在舊約中,僅憑武力解救也被稱為救贖(出6:6 等)。但它總是準備好主張其本義,在這裡當然也是如此,緊鄰著提及救贖主的血。特別比較 羅8:24-25;並以 太20:28;來9:15;彼前1:18-19 為例。此處的思想順序從創世以前的聖約下降到實際的救贖工作;藉著基督的死,聖徒所成就的解救。藉著祂的血] 即藉著祂的死,被視為贖價。關於這個極其重要的思想,請比較 太26:28;徒20:28;羅3:25;羅5:9;希伯來書第9章通篇;彼前1:18-19;啟5:9 等。我們現在(參見上一個注釋)處於 弗1:3 等經文所設想的人的實際狀態和需要層面。他們被發現需要救贖,需要藉著贖價獲救,而贖價必須是死亡。換句話說,他們的生命被沒收,因為他們是罪人;需要並提供了犧牲的死亡。關於這個偉大的主題,這裡只需說,仔細審視新約中「血」一詞的經文,將會發現,在宗教語境中,與之相關的普遍和主要思想是贖罪、贖人、以及聖約的確認。在所有這些方面,都可以追溯到生命被沒收作為罪的代價這一統一思想。進一步比較舊約和新約中大量經文,其中基督的死(除了「祂的血」這個特殊短語),在預言、歷史或教義中,被視為祂救贖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絕對核心,而非一個偉大的事件。過犯得以赦免] 字面意思是「(我們的)過犯得以赦免」。參見倒數第二個注釋。請注意對救贖的這種解釋;它是赦免,是寬恕。這並非說它不包含更多,無論是對靈魂(多2:14)還是身體(羅8:3);但所有其他一切都與赦免密不可分地聯繫在一起,作為其必要條件(這個事實給其餘一切都染上了獨特的色彩),以至於整體常常實際上與這個偉大的一部分等同。關於赦免這個首要地位的例證,請比較 太26:28;路1:77;路24:47;徒2:38;徒5:31;徒10:43;徒13:38;徒26:18;西1:14。——「罪」:——更好的翻譯是「過犯」,如上文。這個詞的詞源意義是「偏離」——道路,或類似的;偶爾用於指較輕微的罪或過失。但這不能強求;而且很多時候,像這裡一樣,它指的是各種各樣的罪,所有這些都是偏離神旨意直線的「偏離」。關於這個詞的深遠和普遍意義,請比較 羅4:25;林後5:19;西2:13。在 來6:6 中,其同源動詞用於指非常嚴重的罪,如背道。詳情請參閱下文 弗2:1。祂豐盛的恩典] 「豐盛」是聖保羅在提及神的恩典和恩賜時常用的概念。比較 弗1:18,弗2:4;弗2:7,弗3:8;弗3:16;羅2:4;羅9:23;羅10:12;羅11:12;羅11:33;林前1:5;林後8:9;林後9:11;腓4:19;西1:27;西2:2。請注意本節中救贖恩賜對比而和諧的方面:它源於神豐盛的愛和良善;它不是藉著任何渠道,而是藉著基督的死流淌出來。

以弗所書 1:8 8. 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 更好的翻譯可能是「這恩典是祂使之豐盛的」;在顯現和賜予的時候,即福音宣告的重大時刻。這個時間上的指涉由下一節確定。理想上,對於教會作為一個整體,這個時間是唯一的;實際上,對於個人而言,它是在每個情況下,藉著洗禮印證的個人啟蒙時刻。用諸般智慧聰明] 就其本身而言,這些詞的指涉不明。它們可能意味著神大量運用了祂的智慧和聰明,或者祂大量賜予了聖徒智慧和聰明。弗1:9 的上下文傾向於後者;祂「使奧秘顯明」,部分是藉著賜予屬靈能力來理解它。譯為「聰明」的詞與 路1:17 中譯為「義人的智慧」的詞相同;這段經文與此處相關。它在新約中不再出現。關於這個思想和事實,請比較例如 雅1:5。

以弗所書 1:9 9. 照祂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 不定過去分詞。時間上的指涉是福音的實際啟示。比較例如 羅3:21;羅16:25-26;提後1:10。並參見上一個注釋。叫我們知道] 指信徒的教會;貫穿這段經文。沒有特別指聖保羅或其他使徒。弗1:9 的「我們」必須與 弗1:11-12 的「我們」相同。這奧秘] 即,在新約中總是指,若非藉著啟示就無法發現的真理;從來不必然(如我們對這個詞的普遍用法可能暗示的)指本身難以理解或令人困惑的事物。在聖經中,「奧秘」可能是一個事實,當它被啟示時,我們無法詳細理解,儘管我們可以認識它並依此行事;例如 林前15:51 的事實,其中啟示說,在末日,當時活著的聖徒的身體狀況將發生不可思議的變化;這種變化完全超出理性的推斷,也超出想像的範圍。或者,像這裡一樣,它可能是一個我們更容易理解的事物。但在這兩種情況下,它都是只有在啟示時才能知道的事物。這個「奧秘」是什麼,將在下文看到。這原是祂在自己心裡所定的] 更好的翻譯是「這原是祂在祂裡面所定的」,即在子裡面。父的「旨意」是「在子裡面」的,因為它將藉著道成肉身、被獻祭、被榮耀的子生效;而且,它關乎一個將「在基督裡」被納入的教會。整個上下文都闡明了這個短語。關於「旨意」,請比較 弗1:11;羅8:28;羅9:11;提後1:9。

以弗所書 1:10 10.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 字面意思是「在諸季節豐滿的管家職分中」。譯為「安排」的詞字面意思是「管家職分,家務管理」。它在這裡的特殊意義似乎是,永恆的子是父屬靈教會這個大家庭中真正的管家;並且,在「諸季節的豐滿,或成就」(關於這個短語,比較 加4:4)中,即在福音的偉大時代,教會的普世性(長期以來藉著護理和啟示的連續「季節」或階段所預示和預備的)最終成為一個明顯的事實,實際的治理將交到祂手中。換句話說,父「定意」讓祂的子在最高意義上成為恩典發展時期的顯明治理者和施予者,而「榮耀」不過是其爆發和開花。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這個子句解釋了前一個子句;「管家職分」實際上將是基督實際顯明的元首地位。希臘文可以直譯為「使祂在基督裡將萬物歸於元首」。這個動詞在新約中只在 羅13:9 中使用過,欽定本譯為「總括在其中」,總結。複合動詞中的「元首」元素不一定出現在翻譯中;欽定本和修訂版聖經(譯為「總結」)都沒有。但主在這封書信中(弗1:22,弗4:15,弗5:23;並參見 林前11:3;西1:18;西2:10;西2:19)如此明顯地被視為教會的元首,以至於我們幾乎可以肯定這裡特別指涉這個思想和詞語。因此,我們翻譯為「使萬物在基督裡歸於元首」。——「在基督裡」在這裡將意味著一種生命和有機的連結;正如經常出現的那樣。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 在這裡,以及在密切平行的 西1:20 中,上下文傾向於將「萬物」指涉為貫穿整段經文所指的屬靈救贖的對象;而非明確指宇宙,在最廣泛的意義上。更確切地說,「地上的事」特別指重生的人,與「天上的事」(天使族類)區分開來,天使族類也「服從」於榮耀的基督(彼前3:22,並參見 西2:10)。因此,這裡的意義將是,在子的至高元首地位下,將與「蒙揀選的天使」(提前5:21)一同聚集所有「散居各地的神的兒女」(約11:52);即普世教會的真正成員。聖金口約翰(St Chrysostom)對這段經文的解釋大致如此;他認為其意義是「父為天使和人類都指定了一位元首,按肉身而言,就是基督。」(他之前解釋這個動詞(參見上一個注釋)意為「總結」、「聚集」;但這裡承認額外指涉基督的元首地位。)——詳情請參閱附錄A。A. 基督與宇宙的元首關係 在注釋中,關於 弗1:10,我們主張將元首關係的指涉限制在主與教會的連結上。這絕不是要忽略祂與整個受造宇宙的連結;這個真理在聖經中明確教導(特別參見 約1:3,和 西1:16,儘管後者主要指涉個人存在,而非僅僅物質事物)。永恆且道成肉身的子與受造世界的連結,直接和間接地向我們表明,是一種深刻而多方面的連結。但仔細審視以弗所書的整體教導,我們認為將會看到,這封書信並非如此看待其啟示和教義,而是主要關注主與祂教會的關係,以及藉著教會與其他有智慧的存在的關係。我們懷疑「元首」的意象是否在任何地方(如果不是這裡)被用於指涉廣泛的宇宙,無論是物質還是非物質。

以弗所書 1:11 11. 我們也在祂裡面得了基業] 「我們」並非強調。強調點(「也」或「甚至」)在於實際的成就,而非成就的人。不僅「奧秘向我們顯明」,而且我們實際上也分享了它的祝福。得了基業] 更好的翻譯是「被納入基業」,成為「主的分,就是祂的百姓」(申32:9)的一部分。希臘文動詞在新約中只在這裡出現,在七十士譯本中則完全沒有。在後來的教會語言中,這個動詞用於指按立,被接納為聖職人員(clêros,籤;被抽籤選出的人)。預定] 被預定進入主自己的人群中。——關於這個詞,請參閱上文 弗1:5 的注釋。都照祂旨意所定的] 強調的不僅是神旨意的主權性,還有其有效性。祂以自己的理由至高無上地定意,也確實執行了那個旨意;因此,對祂而言,預定就是必然成就。——譯為「所定的」的希臘文動詞是一個複合詞;字面意思是「在其中工作」。這個動詞的用法提醒我們不要過於強調這一點,但另一方面,「在其中」在用法中出現的頻率很高。這暗示了「在我們裡面工作」的解釋;神的能力特別指涉靈魂和教會中恩典的過程。比較 腓2:13。

以弗所書 1:12 12. 叫我們……可以稱讚祂的榮耀] 關於這件事的時間,請參閱倒數第二個注釋的結尾。祂的榮耀] 祂所啟示的品格,而子的福音正是其偉大的例證;因此是「那可稱頌之神榮耀的福音」(提前1:11;並比較 林後4:4,「基督榮耀的福音,基督本是神的像」)。那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 字面意思是「那些預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這裡的「信靠」幾乎代表「盼望」(或許完全如此,約5:45;羅15:12);但除非上下文禁止,否則盼望對未來的指涉應始終被認識到。而這裡的「預先」強調了這一點,在希臘文中,它是動詞形式的一部分。那麼,這裡所指的對基督的確切期望是什麼呢?它可能是 (1) 猶太信徒的期望,例如舊約聖徒、西面等,直到第一次降臨;或者 (2) 所有信徒直到第二次降臨的期望;在這兩種情況下,基督都被特別視為「那將要來的」。兩種解釋都在上下文中找到一些支持。如果採用 (1),則指涉的是猶太信徒而非外邦信徒,以及他們在時間上和某種意義上在權利上的優先性,作為偉大彌賽亞盼望的持有者;彷彿在說:「使我們這些作為以色列人,在彌賽亞盼望實現並傳給你們之前,就繼承並珍視這盼望的人,可以……」如果採用 (2),則指涉的是所有基督徒在主再來之前的期待態度(比較例如 羅8:24-25,並參閱注釋);在主再來時,他們將在最終意義上「可以稱讚祂的榮耀」(比較 帖後1:10)。我們傾向於這種指涉。整段經文的宏偉和普世性範圍更支持這種解釋,而非另一種;儘管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忘記這封書信常常特別關注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對比。——因此意譯

### 以弗所書 1:13

**13. 在祂裡面你們也信了**] 因此(見上一註),思想從基督徒的普遍情況轉向以弗所基督徒的具體情況;「我們」包括「你們」。動詞「信了」是和合本(A. V.)所補充的。在修訂版(R. V.)中,我們讀到:「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裡面信了,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裡,第二個「在祂裡面」被視為第一個的恢復和重複,而動詞「你們受了印記」則與兩者相關。但比這兩種解釋都更簡單的解釋是可能的:「在祂裡面,你們也(是),既聽見了,等等。」這與重複的「在祂裡面」非常契合;彷彿在說:「在祂裡面,你們因接受了救恩的信息而蒙悅納;在祂裡面,你們進一步經歷了聖靈的特殊『印記』」——作為與基督聯合之特權的額外面向。但語法上的困難並不影響本節的主要含義。**在你們聽見之後**] 更好的翻譯是「在聽見時」;避免和合本所給予的強烈時間順序暗示。關於「聽見」對於救恩的極其重要性,請參閱 Rom. x. 14。聽見當然可以是字面上的用耳朵聽,也可以不是;但它必須是從外部接受一個信息,而不是單純的思想或渴望的結果。**真理的**] 也許更好的翻譯是「那真理的」;基督的永恆真理。在新約中,「真理」常常不是指普遍的真理,而是指特殊的真理;屬靈的真理,基督教的真理(參閱 Joh. xvi. 13,字面意思是「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這當然與所有真理,無論是科學的還是其他的,都和諧一致,但可以完全獨立研究。**救恩**] 這是本卷書中唯一出現此希臘文名詞的地方;在 Eph. vi. 17 使用了另一個名詞;請參閱。關於聖經中「救恩」的三重面向,請參閱 Eph. ii. 5 的註釋。**在祂裡面也,等等**] 更好的翻譯是「此外,在祂裡面,在相信時,你們受了印記,等等。」希臘文並不禁止翻譯為「在相信祂時」;但這需要一種不尋常的結構。——這裡的基督徒被視為「在基督裡受了印記」;也就是說,他們接受了與主聯合的神聖印證。「在相信時」:——比「在相信之後」更好,因為希臘文不強調順序。它更傾向於將信心和印記的事實結合為一個概念。在經驗上,後者可能明顯地跟隨前者;但在神聖的理想中則不必然如此。**受了印記**] 再次見 Eph. iv. 30;並參閱 2 Cor. i. 22。這個短語的含義是雙重的:對真實性的印證(參閱 Joh. iii. 33;Rom. iv. 11;1 Cor. ix. 2),以及對所有權的宣稱(參閱 Rom. xv. 28)。「聖靈」既是領受者心中神聖信心的證明,也是神對其所有權的標記。後一種觀點是 Eph. iv. 30 中的主要觀點。在教父著作中,「印記」一詞常與洗禮同義;其中一種解釋(由四世紀的拿先斯的貴格利提出)是洗禮是「主權的徽章」;是主所有權的標記。然而,在新約中,這裡的指涉顯然是指通常在洗禮之後發生的事情,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中尋找例證。在那裡,我們發現許多受洗的歸信者獲得了超自然的能力,其效果是可見的(Act. viii. 18);這些恩賜在 1 Cor. xii. 14 被視為(在某種意義上)卓越的屬靈事物,是聖靈的工作。我們發現,這些能力並非透過教會的普通事工授予,而是與使徒有特殊聯繫;至少,沒有明確的反例。撒馬利亞(Act. viii. 14-18)、凱撒利亞(Act. x. 44-46)、以弗所(Act. xix. 5-6)都是如此。我們沒有發現,例如,傳福音的腓利(使徒行傳第八章)授予這些恩賜。亞拿尼亞(Act. ix. 17)顯然在大馬士革對掃羅這樣做了;但在那種情況下,情況是獨特的。事實上,這種意義上的屬靈恩賜的擁有在早期就變得稀有;這種現象與傳授的限制相符。在一個值得注意的段落(1 Cor. xiii. 8)中,我們有受啟示的暗示,表明這些恩賜註定要停止。關於這些顯現,這裡只需指出,不可能在所有細節上提出一個精確的理論,例如關於「恩賜」與信心、盼望和愛等「普通」恩典之間的劃分,這些恩典在其重生的運用中同樣歸因於神聖的作為;另一方面,我們很快在觀察中實際達到一個點,即「恩賜」和「恩典」(使用方便但不精確的術語)會分開。兩者之間的聯繫始終緊密,因為兩者都是同一能力的果效;但差異是真實的,因為「恩賜」受許多情況限制,更多是達到目的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而「恩典」在重生的人格中是普遍且本質的,事實上構成了這種人格,因此是真正的目的。特別參閱 1 Cor. xii. 31;1 Cor. xiii. 1-2;1 Cor. xiv. 22。**所應許的聖靈**] 字面意思是「應許的靈,那聖者」;位格化的保惠師,是子(Luk. xi. 13;Joh. vii. 39;Joh. xiv. 16;Joh. xiv. 26;Joh. xv. 26,等等)和父(Luk. xxiv. 49;Act. i. 4-5)應許的重大負擔。

### 以弗所書 1:14

**14. 作為憑據**] 希臘文是 **ἀρραβών**(arrhabôn)。它出現在七十士譯本(LXX.)(僅在 Gen. xxxviii. 17-18;Gen. xxxviii. 20);在後期的希臘古典文學中(例如亞里斯多德);以及在拉丁古典文學中。它源自閃族語(希伯來文 **עֵרָבוֹן**,’êrâbhôn,創世記第三十八章)。詳情請參閱附錄,第164頁。它可能透過(閃族)腓尼基商人傳入希臘和拉丁語。從詞源上看,它與交換有關,因此最初的意思是協議雙方之間交換的「抵押品」(古拉丁譯本在此處使用的詞)——先給予,然後在履行後歸還。但其用法使其產生了相關的「憑據」含義;作為價格的一部分,作為支付全部款項的實質性承諾。希臘語詞典編纂者就是這樣定義它的。它被用於新郎給新娘的訂婚禮物;這是一個完全符合這裡情況的例子。在教會拉丁語的散文和詩歌中,它通常以縮寫形式 *arra* 出現。它在法語 *arrhes* 中得以保留,即為達成交易而支付的款項。——**ἀρραβών** 在新約中還出現在 2 Cor. i. 22;2 Cor. v. 5。在那裡,如同這裡,它表示聖靈賜給聖徒的恩賜,作為他們即將到來的「榮耀的重擔」的部分支付,其最深層的本質是完全達到(1 Joh. iii. 2)與主相似的形象,這是聖靈在此處開始並發展的(2 Cor. iii. 18)。一個相關的表達是「聖靈的初熟果子」,Rom. viii. 23,請參閱本系列中的註釋。**我們的產業**] 在基督裡「永遠完全享受」上帝;真以色列的最終迦南,祂的「後嗣」因為是祂的兒女(Rom. viii. 17)。**直到**] 也許更好的翻譯是(作為希臘文更常見的含義)「為了」;著眼於;作為達到榮耀目的的屬靈手段。**救贖**] 請參閱 Eph. i. 7 和 Rom. viii. 23 的註釋。聖徒已經「擁有救贖」,在根本意義上是指蒙悅納,從定罪中被拯救出來,進入兒子的地位。但他們仍然期待救贖,在發展的意義上是指從罪的最終影響中實際獲得解放,這將在身體與靈魂一同得榮耀時到來。**所買來的產業**] 修訂版(R. V.)翻譯為「上帝自己的產業」。「買來的」這個概念對於希臘文名詞來說並非必要(儘管 Act. xx. 28 等經文很容易暗示它是一個相關的概念),它僅表示「獲得」,無論如何獲得。——解釋性的詞「上帝」無疑是一個真實的詮釋。——這個名詞與 1 Pet. ii. 9 中的詞相同,在那裡「特有的」字面意思是(從希臘文直譯)「為(祂)個人財產而預備的」。因此,這裡的思想不是指「榮耀」作為聖徒的「財產」,而是指聖徒、教會、新以色列(參閱 Exo. xix. 5;Psa. cxxxv. 4)作為上帝的財產,將來要從墳墓中實際「贖回」,以供祂永遠使用和喜悅。**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參閱 Eph. i. 12 的註釋。這裡的「榮耀」一詞或許特別指神聖品格的彰顯,作為在榮耀世界中受稱讚的對象。

### 以弗所書 1:15

**15–23. 禱告,願聖徒能充分認識他們在基督裡的神聖特權和前景**

**15. 因此,等等**] 使徒現在從對神聖救贖的崇敬觀點轉向禱告,願救贖的恩典寶藏能在聖徒的整個經歷和生命中得以實現。他這樣做,如同在其他地方(歌羅西書第一章;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一樣,與為他們已經得到的感恩緊密相連[31]。——「因此」:——因為救贖在事實和前景上是如此偉大。[31] 在迪恩·豪森(Dean Howson)關於聖保羅品格的精彩講座(第四講)中指出,聖保羅在開篇書信時,總是將禱告與感恩結合起來,除了那些帶有某種嚴厲語氣的書信(哥林多前書;加拉太書)。**我也**] 以及其他心裡有你們的人;這是一種優雅的謙遜。**聽見**] 在他的羅馬住所,無疑是透過以巴弗(Col. i. 7)等人。**你們的信心**] 更字面地說,你們中間的信心,*la foi chez vous*。**在主耶穌裡**] 安置在祂身上並在祂裡面,如同錨定在地上。有人質疑「信心」、「相信」等詞與介詞「在」一起使用時,是否更應解釋為「在與基督的連結中維持的信心等」。但有些經文充分證明了上述簡單含義的可能性(例如 Mar. i. 15,字面意思是「相信福音」;並參閱七十士譯本中的 Psalms lxxvii (lxxviii) 26;Jer. xii. 6);而且在大多數出現這種結構的經文中,在這種情況下,一個遙遠而複雜的含義是不太可能的。**和對眾聖徒的愛心**] 參閱 Col. i. 4,這是一個精確的平行句。然而,這裡的讀法有爭議。一些非常重要的抄本省略了「愛心」,修訂版(R. V.)因此讀作「你們向眾聖徒所顯的信心」。但支持公認讀法的外部證據非常強。所有古老的譯本都支持它,以及一些最古老的抄本,和絕大多數其他抄本。而且,從內部來看,它比一個沒有任何真正平行句,並且將「對基督的信心」和「對基督徒的信心」以密切相關的術語結合在一起的短語,更為可能。歌羅西書 i. 4 的平行句強烈支持公認讀法;因為雖然聖保羅很可能在一封書信中省略了他在另一封書信中使用的整個短語(如上文 Eph. i. 7,其中歌羅西書的平行句省略了「藉著祂的血」),但他不太可能將一封書信中簡單明顯的短語改為另一封書信中奇特困難的短語。真正的可能性是,這裡有一個早期的抄寫錯誤,是由於希臘文詞語中的某些現象造成的。使徒欣喜地聽說他們對神聖救贖主的個人信靠,以及他們因此對所有屬祂之人的愛;「因愛心而發動的信心」,在聖潔的愛生活中顯現出來,發展出來。顯然,這種「對聖徒的愛」並不否定「對所有人的愛」。但這是一種不同層次的愛,是親密的愛,不僅僅是善意;是聖徒家庭關係的必然結果;「弟兄之愛」。新約充滿了這種超自然的家庭情感。——參閱 2 Pet. i. 7,其中「愛心」(對所有人的愛)「加上」,或者更確切地說,「在對弟兄的愛中供應」。

### 以弗所書 1:16

**16. 不住地,等等**] 類似的感恩禱告請參閱 Rom. i. 8;1 Cor. i. 4;Php. i. 3;Col. i. 3;1 Th. i. 2;1 Th. ii. 13;2 Th. i. 3;2 Th. ii. 13;Philem. 4。這些感恩在原則上是「不住的」,在實踐中則在每個適當的場合表達出來。**提到你們**] 平行經文請參閱剛才引用的經文上下文,以及 2 Tim. i. 3。這個短語暗示了個人的記念。它可能是字面上的「點名」,也可能不是。使徒為他的歸信者所做的工作,有多少是包含在特殊的代禱和感恩的聖潔勞動中啊!在他的羅馬住所,這或許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如此。聖保羅記錄下來的禱告本身就是聖經研究中最豐富的內容之一。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它們幾乎總是指向代禱。他跪下時,想到的是別人,而不是自己。——關於接下來的內容,本格爾(Bengel)評論道:「*Argumentum precum pro veris Christianis*」(為真基督徒禱告的要點)。

### 以弗所書 1:17

**17.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上帝**] 參閱救主在十字架上自己的話:「以利,以利」(Mat. xxvii. 46);以及復活後(Joh. xx. 17),「我升到……我的上帝那裡」。另參閱 Joh. iv. 22。——父是道成肉身之子的上帝,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說我們理解這種意義。因此,在剛才引用的兩段經文中,當道成肉身者(若非道成肉身,祂就不能「嘗死味」;Heb. ii. 9)的死和復活分別被提及時,這個思想特別切題;同樣,在像這裡這樣的經文中,當救主死後的升天擺在我們面前時,也是如此。這裡的短語可能也包含著這樣一個思想:祂是「我們主的上帝」,其意義是透過我們的主所啟示和認識的上帝。**榮耀的父**] 不僅僅是「榮耀的父」,而是那作為永恆「榮耀」所指的一切的源頭和君王的父。參閱「榮耀的主」(Jas. ii. 1)一詞,用於指子。阿爾福德(Alford)建議,這裡的「榮耀」包含著基督是真正的舍吉拿(Shechinah)的思想,在祂裡面,神性的真正榮耀彰顯出來;祂因此是真正的「上帝的榮耀」。但這個建議,本身雖美且真,在這裡卻顯得牽強。參閱「憐憫的父」(2 Cor. i. 3)一詞,以闡明上述解釋。**賜給**] 字面意思是「願祂賜給」。作者記錄了他的目的,如同他上次禱告時一樣。**聖靈**] 修訂版(R. V.)作「一個靈」。希臘文沒有冠詞,但這並不能解決問題,因為(且不說其他語法原因)冠詞常與眾所周知的詞語省略,例如上帝和基督。而且在肯定是指「聖靈」的經文中,我們也有同樣的省略;特別參閱七十士譯本的 Isa. xi. 2,字面意思是「上帝的靈必住在他身上,智慧和聰明的靈,等等」;這與本段經文在字面上非常相似。——聖經中「靈」這個詞的用法似乎支持這裡指聖靈。這個詞在聖經中很少(如果有的話)用於現代「情感」、「傾向」等鬆散的意義,而更多地指位格化的靈——人的靈,無論在身體內外;非人類的善靈或惡靈;以及上帝的靈。而「恩賜」這個概念與後者有著深刻的聯繫,通常表示聖靈以祂的同在和能力,以任何方式賜予人,無論是為了較低的效果和目的(例如 Exo. xxviii. 3),還是為了最高的。——Rom. xi. 8 是一個例外:「上帝給了他們昏睡的靈(或一個靈)」。但即使在那裡,指涉的也可能是一個位格化的屬靈代理者。可能會有人問,聖靈不是已經「賜給」這些聖徒了嗎?是的,無疑。但在涉及靈的時候,我們必須謹慎,不要過於強調從表達形式中得出的邏輯推論。我們不應將聖靈的「降臨」視為字面上穿過空間到達某個地點,而是祂的能力以一種新的方式在人類主體中顯現。同樣,我們不應將聖靈的「賜予」視為一次孤立的存放,一旦賜予,就永久地在當地擁有。第一次「恩賜」可以說是一系列行動中的第一個點,其中每一個行動也可以表達為一個恩賜。在聖經中,屬靈的過程常常被視為從一個更精確的新發展點開始。實際上,本段經文的意義並不受「一個」或「那」的問題影響太大。這項工作無論如何都會立即由聖靈完成,並將以基督徒靈裡發展的經驗形式呈現。**認識祂**] 精確地說,是「完全的」或「徹底的」認識;**ἐπίγνωσις**(epignôsis),比 **γνῶσις**(gnôsis)更深。同樣的詞用於,例如 Rom. iii. 20;Rom. x. 2;Col. ii. 2;而相關的動詞用於,例如 1 Cor. xiii. 12。——這個詞在新約用法中的傾向是表示不僅僅是智力上的知識,而是屬靈經驗性質的知識。——「祂的」:——指父,整個段落中類似的代詞都清楚地指祂。認識祂(在子裡面並與子一同)是「永生」最深層的奧秘(Joh. xvii. 3;參閱 Mat. xi. 27)。「哲學,必然以人為中心,對人說:認識你自己。但受啟示的道,唯獨源於上帝,唯獨能對人說:認識上帝」(莫諾德,引自帕斯卡)。這種神聖的知識可以說是「在」其中,剛才所說的「智慧和啟示」將會成長和運作的領域。

### 以弗所書 1:18

**18. 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 這裡的希臘文語法自由,難以分析。我們可以解釋為:「[願祂賜給你們]在你們的眼睛中被光照」,或者「[賜給]你們的眼睛光照」。但其含義是明確無誤的,並且在和合本中表達得很好。關於這個比喻,請參閱 Psa. cxix. 18;Mat. xiii. 15;Joh. xii. 40;Act. xxvi. 18;Rev. iii. 18;特別參閱 2 Cor. iii. 12 至 2 Cor. iv. 6。——Eph. i. 17 的思想現在被詳細闡明和發展。**悟性**] 應讀作「心」。抄本和其他文獻證據是決定性的。這個詞意義深遠,因為我們記得聖經中的「心」包括情感而不排除智力。(詳情請參閱 Eph. iii. 17。)這種光照將是那種深刻而微妙的光照,在至高真理的光中,它將向情感和意志顯示其至高的對象和吸引力。**使你們知道**] 作為光照的直接效果。請注意,他們已經「知道」這些事。這裡所指的經驗不是種類上的新穎,而是程度上的新穎。**什麼是**] 在其真實本質上,其「本質」。**祂呼召的指望**] 神聖恩典的有效呼召所開啟並與之相關的永恆前景;「那有福的盼望」(Tit. ii. 13),與主一同的復活榮耀。請參閱豐富的參考經文,如 Psa. xvi. 9;Act. xxiii. 6;Act. xxiv. 15;Rom. viii. 24;Col. i. 5;Col. i. 27;1 Th. v. 8;1 Pet. i. 3-4;1 Joh. iii. 2-3。「祂的呼召」:——神聖恩典的聲音,勝過意志。這是書信中「呼召」、「蒙召」等詞的主要含義;而在福音書中,它不一定僅指福音的聽得見的邀請;例如參閱 Mat. xxii. 14。萊頓大主教(Abp Leighton)在 1 Pet. ii. 9 的註釋中寫道,關於內在的呼召:「這是一個有功效的詞,它成就它所吩咐的。上帝呼召人;祂確實像對待有理性的受造物一樣與人同工;但祂也確實像祂自己,像一位全能的創造主一樣同工。祂的呼召……以一種祂自己知道的方式,扭轉和引導人心,隨祂所喜悅的方向。」特別參閱 1 Cor. i. 24;以及 Rom. viii. 28;Rom. xi. 29。**豐盛**] 請參閱 Eph. i. 7 的註釋。在那裡,「財富」是「恩典的」,這裡則是「榮耀的」。兩者是一體的,是同一過程的發展。在整個這段經文中,主要指涉的是永恆的前景,即得榮耀的生命。參閱 Rom. ii. 7;Rom. ii. 10;Rom. v. 2;Rom. viii. 17-23;Rom. ix. 23;1 Cor. xv. 43;2 Cor. iv. 17;Php. iii. 21,等等。——請參閱下文 Eph. iii. 16,關於這個相同短語的另一個指涉。**祂的產業**] 與 Eph. i. 14 中的詞相同,在那裡是「我們的產業」。這是同一件事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在那裡,聖徒對天上榮耀的「產業」擺在我們面前;在這裡,得榮耀的狀態是榮耀之王的「產業」。舊約經常將以色列描述為耶和華的「產業」;「祂為自己的產業所揀選的民」,Psa. xxxiii. 12。——在這樣的短語中,不應過於強調「繼承權」的特殊思想;希臘文或希伯來文的原文也不堅持這一點。只要上下文支持(例如 Rom. viii. 17),這個思想總是現成的;但這個詞可能僅表示實際的擁有,無論如何獲得。希伯來文的詞經常僅表示「擁有」,在和合本中也是這樣翻譯的。**在聖徒中**] 「在他們中間」;在他們的天上生活中彰顯出來。希臘文讓我們可以自由地將這些詞與「榮耀的豐盛」或「產業」聯繫起來;我們主張後者,因為這是更自然的結構。一個恰當的意譯將是:「新以色列在永恆迦南的榮耀財富是什麼,它將如何在聖徒中彰顯出來」。「聖徒」:——請參閱 Eph. i. 1 的註釋。這裡指的是天上狀態的「所有聖徒」。這並不是說「聖徒」一詞僅限於他們;相反,新約習慣性地將它用於今生的基督徒。這裡的上下文(如 1 Th. iii. 13)將它提升到榮耀的領域。

### 以弗所書 1:19

**19. 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希臘文中譯為「浩大」的詞,及其同源詞,在新約中僅見於聖保羅的著作;這是他熱情風格的一個特徵。這些經文是 Rom. vii. 13;1 Cor. xii. 31;2 Cor. i. 8;2 Cor. iii. 10;2 Cor. iv. 7;2 Cor. iv. 17;2 Cor. ix. 14;2 Cor. xi. 23;2 Cor. xii. 7;Gal. i. 13;Eph. ii. 7;Eph. iii. 19,以及這裡。**祂的能力**] 在恩典和榮耀的整個工作中行使,從重生到復活。關於其行使的各個方面,請參閱 Rom. i. 16;1 Cor. vi. 14;1 Cor. xv. 43;2 Cor. iv. 7;2 Cor. xii. 9;2 Cor. xiii. 4;Eph. iii. 16;Eph. iii. 20;2 Th. i. 11;2 Tim. i. 8;1 Pet. i. 5。我們認為這裡的主要指涉是即將到來的復活,相信整個上下文主要指未來,並在下文發現對主復活的特殊而富有啟發性的提及。但神聖工作過程中深刻而強烈的連續性使得不可能如此限制其指涉。那「在我們裡面運行的大能」(Eph. iii. 20,見註釋)就是我們將藉以得榮耀的能力。參閱 Rom. viii. 11 中意義深遠的話語。**向我們這信的人**] 他們的「信心不是憑人的智慧,乃是憑上帝的大能」(1 Cor. ii. 5),這大能賜予了信心;他們作為信徒,現在處於對那大能的接受狀態(Mar. ix. 23);他們藉著信心觸及了蒙福前景中「所盼望的事」(Heb. xi. 1)。**照著祂力量的運行**] 字面意思是「照著祂大能力量的運行」;這是一個宏偉的累積。這是衡量神聖能力可能性的尺度;它是祂在主復活中行使的超越性勝利。參閱下一註;並參閱 Eph. vi. 10 的詳情。

**以弗所書 1:20**

**20. 這能力運行在基督身上]** 動詞為不定過去式(aorist)。另有抄本讀作完成式:「祂已經運行」,但其支持度不及前者。此處的時間點是指主被高舉的實際過去危機。

**在基督身上]** 在基督這個至高無上的例子上。參提摩太前書 1:16 的「在我身上」。奧爾斯豪森(Olshausen,由埃利科特主教引述)指出,這段經文與腓立比書 2:6-11 和歌羅西書 1:14-19 一同構成了「聖保羅完整的基督論」。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發現了祂本質上榮耀的神性;祂永恆的聖子身份;祂在創造中的直接行動;祂對受造宇宙的元首地位;祂在道成肉身和降卑中的神聖自由意志;祂的代贖之死,「藉著祂十字架的血成就了和好」;祂的復活,以及作為道成肉身者,藉著父的能力被高舉;祂對教會的元首地位,以及以祂的聖靈賦予教會生命。詳情請參閱附錄 J。

**使他從死裡復活]** 亦即,在使祂復活的行動中。這是全能的作為,同時體現了戰勝死亡的物理奧秘、彰顯從定罪和罪惡中獲得「永遠救贖」的奇蹟,以及將復活者的生命賜予祂子民的服事。從另一個角度看,復活是聖子自身意志的行動;「我有權柄取回生命」(約翰福音 10:18)。但當復活被視為父接納聖子工作,或父為祂作見證時,則總是歸因於父的作為。參使徒行傳 2:24;3:15;5:30;10:40;13:30-37;17:31;羅馬書 1:4;4:24 等;哥林多前書 6:14;加拉太書 1:1;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希伯來書 13:20;彼得前書 1:3。

**使他在自己的右邊坐下]** 升天直接記載的只有三次(馬可福音 16;路加福音 24;使徒行傳 1),但在使徒行傳和書信中,它經常被視為一個既客觀又真實的事實,如同復活一樣。參使徒行傳 2:33;3:19-20;5:31;7:55;羅馬書 8:34;哥林多前書 15:25;腓立比書 2:9;3:20;歌羅西書 3:1;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4:16;帖撒羅尼迦後書 1:7;希伯來書 1:3 及多處;彼得前書 3:22;啟示錄 3:21;5:6 等。「祂自己的右邊」:這榮耀的隱喻象徵著分享寶座(啟示錄 3:21),而不僅僅是坐在寶座旁。從永恆以來,神聖的聖子就「與神同在」(約翰福音 1:1);「在父身邊」(約翰福音 17:5;和合本譯作「與你同在」);現在,作為道成肉身者,在死亡和復活之後,祂也以同樣的尊榮顯現;「人子站在神的右邊」(使徒行傳 7:55)。以這種身份,以及作為聖子神性的身份,祂現在「掌權」;掌握「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而這次坐下,如同復活一樣,是父接納和榮耀的旨意的作為。請注意,在聖經的意象中,升天的主總是坐在寶座上;「作祭司坐在自己的位上」(撒迦利亞書 6:13);不是在「施恩的寶座」前懇求,而是被高舉在其上(希伯來書 4:16)。參詩篇 110:1;110:4。

**在天上]** 參以弗所書 1:3 上文的注釋。這裡指的是一個領域,榮耀的主在其中有其具體的位置。然而,在思考永恆世界時,具體的位置概念很快就會失效。但主真實升天的身體這一事實,在一定程度上將我們與這些概念聯繫起來;因為凡涉及身體之處,也必有其位置。

**遠超過]** 與以弗所書 4:10 和希伯來書 9:5(和合本譯作「其上」)中的詞相同。希臘文不一定表示距離;參希伯來書 9:5。但複合形式允許這種想法,而在聖保羅的風格中,尤其是在像這段經文一樣的語境中,我們有理由這樣理解。救主的卓越性是以創造主寶座高於受造物的程度來衡量的。

**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力的、主治的]** 更確切地說,是一切政府、權柄、能力和主權。對於類似的短語,參羅馬書 8:38;歌羅西書 1:16(非常相似),以弗所書 2:15;下文以弗所書 3:10,6:12;彼得前書 3:22(非常相似)。這裡傳達了兩個思想:首先,次要地,天使(以及人類)世界中存在著秩序和權柄[32];其次,主要地,聖子對它們擁有帝王般的絕對元首地位。歌羅西書 1:16 提供了額外的思想,即祂在祂前存的榮耀中也是它們的創造者;但這裡並未明確提及,因為祂在這裡完全是以死後被高舉的人子身份出現。在羅馬書 8、歌羅西書 2 和以弗所書 6(上文引述)中,我們有相關的短語,指的是邪惡的權勢;(並參閱下文以弗所書 6:12 關於「在天上」這一顯著措辭的注釋)。但這裡的上下文明顯傾向於指好的權勢。救贖主「被高舉在」邪惡權勢之上,在如此充滿榮耀意象的語境中,這一思想似乎不夠充分。而祂「被高舉在」聖天使之上,則完全符合。彼得前書 3:22 是我們最好的平行經文;並參啟示錄 5:11-12。另參馬太福音 13:41:「人子要差遣祂的使者。」

[32] 「天使的強大國度」,正如 S. T. 柯勒律治(Coleridge,Omniana)在一句極其深刻而優美的句子中所說。我們從歌羅西書中得知,當時小亞細亞的教會正受到一種準猶太天使崇拜教義的威脅,這種教義與後來被稱為諾斯底主義的異端相似。這一事實賦予了這裡的短語特殊的意義。另一方面,這並不能證明聖保羅否定了這種天使學的所有觀念。他確實認可了天使世界中秩序和權柄的觀念,儘管只是順帶提及。關於天使秩序的理論,或多或少都經過精心闡述,見於公元 1-2 世紀的《十二族長遺訓》(Testaments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公元 3 世紀的俄利根(Origen)、公元 4 世紀的敘利亞的聖以法蓮(St Ephrem Syrus)。迄今為止,關於這個主題最著名的古代論著是《論天階》(On the Celestial Hierarchy),署名(顯然是假託)亞略巴古的丟尼修(Dionysius the Areopagite);這本書首次提及於公元 6 世紀,從那時起,它在基督教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參史密斯《基督教傳記詞典》中關於丟尼修的文章。)「丟尼修」將天使秩序(按降序排列)分為三個三位一體:熾天使(Seraphim)、智天使(Cherubim)、座天使(Thrones);主宰者(Dominations)、德天使(Virtues)、權天使(Powers,即Authorities);公侯天使(Principalities)、大天使(Archangels)、天使(Angels)。這些稱謂因此結合了熾天使、智天使、大天使、天使的術語,以及聖保羅在此處和歌羅西書 1 章中使用的術語。《失樂園》的讀者,熟悉那句雄偉的詩句:「寶座、主宰、公侯、德能、權柄」(Thrones, Dominations, Princedoms, Virtues, Pow’rs),卻不總是意識到其引用的學術精確性。丟尼修的體系強烈吸引了但丁(Dante)崇高的心靈。在《天堂篇》第三十八歌中,有一段宏偉而具代表性的段落,其中貝雅特麗齊(Beatrice)向但丁闡述了這個理論,當時但丁正站在第九層天堂,親眼目睹環繞神聖本質的天階:「所有天使,按其秩序環繞,向上仰望;向下,以如此的權能運行,使萬物以相互的衝動趨向神。這些曾被凡人所見。丟尼修心中如此強烈的渴望,使他,如同我一樣,排列並命名了他們的秩序,在他的思想中將其編排。」(卡里譯但丁)

**並一切有名無名的]** 參腓立比書 2:9,「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除了暗示天上各級別的詞語外,聖保羅還加上了這個更具絕對包容性的短語,如同羅馬書 8:39 的「別的受造之物」。在這樣的短語中,「名」實際上是指尊嚴的地位和職位。無論存在何種這樣的尊嚴,無論它們如何被公正地承認(「有名」),被高舉的基督都無限地超越它們。

**不但在今世,連來世也]** 字面意思是「這個世代」(aiôn)。這個詞在以下或多或少相關的經文中被使用:馬太福音 12:32;路加福音 16:8;哥林多前書 1:20;2:6;2:8;3:18;哥林多後書 4:4;加拉太書 1:4;提摩太前書 6:17;提摩太後書 4:10;提多書 2:12。另參下文以弗所書 2:2。這個詞的根本概念是持續時間,一個時期;然後,轉變為該時期的內容或狀況,一種秩序。這裡的「今世」是指必死的、試驗的、為「來世」做準備的時期,即屬靈和永恆的體制,是「神的國」的最終發展(哥林多前書 15:50)。所有現在被承認的超人權柄,所有將來可能建立和被承認的權柄,都同樣絕對地低於基督。這裡暗示了一個真理(哥林多前書 15:28 並非真正的矛盾),即「祂的國度沒有窮盡」。永恆的寶座將是「神和羔羊的寶座」(啟示錄 22:1;22:3)。

**以弗所書 1:22**

**22. 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 字面意思是「並將萬有放在祂腳下」;指復活後登基的偉大行動。參哥林多前書 15:27 等,其中明確提及詩篇 110:1,其方式暗示這裡的解釋是,萬物的順服當時已在預期中完成,但要到「毀滅死亡」時才最終完成。這裡的短語將基督的主權思想從祂作為天使之王的關係,延伸到祂作為征服者面對一切反對的態度。

**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他」因其位置而具有強調性;祂,而非其他任何一位,是元首。

**頭]** 這個詞結合了高舉的概念和有機體所需生命聯合的概念。升天的主掌管祂的教會,但不僅如此——祂是教會屬靈活力的持續原因和強大來源。「因為祂活著,教會也活著。」教會的組織從祂而來,並歸於祂。參哥林多前書 11:3;歌羅西書 1:18;2:10;2:19;以及下文以弗所書 4:15,5:23。可以看出,這個精確形式(身體的元首地位)的思想只出現在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中;除非哥林多前書 12:21 也應包括在內。

**萬有之首]** 亦即,遠遠超越任何其他看似能聲稱元首地位的事物;任何虛構的準哲學體系的力量。

**教會]** 這個偉大的詞在這裡以其最高的意義出現,指一群人類,他們「被召喚出來」(如 Ecclêsia 一詞所暗示的),從墮落的世界進入與榮耀基督的生命聯合。這個詞在本信中出現九次(這裡,以弗所書 3:10;3:21;5:23-25;5:27;5:29;5:32),並且總是與同樣崇高的語境相關。參歌羅西書 1:18;1:24;希伯來書 12:23;以及在某種程度上,使徒行傳 20:28;哥林多前書 15:9。就其在此處的意義而言,這個詞超越了可見性和外部組織的層面,而主要關乎主與信徒群體之間直接的屬靈關係。事實上,它(參第五章)是啟示錄中的「新婦,羔羊的妻」,只是尚未以新婦的榮耀顯現。它是羅馬書 8 章中「蒙召、稱義、得榮耀的」;希伯來書 12 章中「長子之會所」;彼得前書中「君尊的祭司,屬神的子民」。教會這個詞的所有其他意義都源於並修改自此,但此意義不應被其他意義所修改。「基督的教會,我們恰當地稱之為祂奧秘的身體,只能是一個……一個奧秘的身體,因為其結合的奧秘完全超乎感官。凡我們在聖經中讀到關於神向祂教會所顯的無盡的愛和救贖的憐憫,其唯一恰當的對象就是這個教會。關於這群羊,我們的主和救主曾應許:『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屬於這個團體的人,其與所有其他人區分的標誌和特徵並非我們感官的對象;只有對看透他們內心的神來說……他們是清晰而顯明的」(胡克,Hooker,Eccles. Polity, III. 1)。詳情請參閱附錄 B。

**就是他的身體]** 這個比喻不僅暗示與元首的生命聯合,也暗示元首的旨意是透過肢體來實行的。他們是祂的工具。羅馬書 12:5 的「彼此互為肢體」和哥林多前書 10:17 出現了類似但不完全相同的比喻用法。更為相似的平行經文參歌羅西書 1:24;2:19;以及下文以弗所書 2:16,4:4;4:12;4:16,5:23;5:30。

**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這個奧秘的短語引起了許多討論。總體而言,推論主要分為兩大類。「豐盛」(plerôma)這個詞,(1)被解釋為豐盛的容器,或被充滿的容器;可以說,是基督恩典資源彰顯其偉大的載體,並被這些資源所充滿。支持這種觀點的論據之一是,在使徒時代之後很快出現的諾斯底主義的一些學派中,Plerôma 是公認的術語,指絕對存有(Bythus)的偉大流溢(Æons)的居所或領域,在某種理論中,也指絕對存有本身。這個詞(2)被認為在所有新約教義經文中,實質上是指神聖屬性或恩典的理想豐盛或總體;歌羅西書 2:9 肯定如此。萊特富特主教(Bp Lightfoot,歌羅西書,頁 323-339)在一篇詳盡的論文中討論了這個詞。他指出,Plerôma 自然不能(如在某些經文中被理解的那樣)指填補空缺的事物。它是事物被充滿的狀態,無論該事物是需要修補的裂縫、需要實現的理念,還是需要「應驗」的預言計劃。他進一步指出,這個詞在聖保羅時代已經獲得了技術性的神學意義,可能是在巴勒斯坦猶太思想學派中;這個意義特別與神性的永恆實現的理想相關;即神聖的豐盛。這種豐盛(藉著父的旨意,卻是必然地)存在於永恆的聖子中(歌羅西書 1:19);而道成肉身、被獻祭、復活的聖子,與祂重生的教會在屬靈上如此聯合,以至於凡適用於祂的,在神聖的限制內,也適用於教會。正如祂無限地是神聖屬性的應驗或理想,教會也有限度地是神聖恩典的應驗或理想;我們可以大膽地說,這些恩典是屬性在重生教會中的接受和彰顯。教會是實現元首旨意的身體,是實現元首恩典的豐盛。將會注意到,本注釋中指出的兩種解釋之間存在潛在的聯繫。萊特富特主教(歌羅西書,頁 331 等)從諾斯底主義理論的歷史中,奇妙地闡明了這一點。

**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這裡指的是聖子,祂在直接的上下文脈絡中被提及。祂與祂真實教會的生命聯繫是如此緊密,以至於教會不僅是祂神聖恩典的容器,而且實際上被祂屬靈的無所不在所充滿。動詞的形式(中間語態)暗示了行動的強度和豐富性;一種確實是活潑且賦予生命的能力。「充滿萬有」:換句話說,祂是祂所有肢體中一切聖潔的原因;凡在他們裡面被恩典充滿的,都是祂所充滿的。似乎沒有必要尋求更深遠的意義,例如「用萬有充滿萬物(宇宙)」(阿爾福德,Alford)。真實的教會,在其榮耀的理想中,同時也是其恰當的現實,只是尚未完全顯現,因此以屬靈和永恆的聯合呈現給其被高舉的元首。使徒現在將轉向將以弗所信徒帶入教會的特殊例子。參歌羅西書 1:21 等。

**B. 聖奧古斯丁論教會。(以弗所書 1:22)**

他普遍贊同提科尼烏斯(Tichonius)的《七條規則之書》[42](用於闡明聖經奧秘),並如此寫道(《論基督教教義》,De Doctrinâ Christianâ, iii. 32):「第二條規則是關於主雙重身體的(de Domini corpore bipartito)。這個短語不恰當,因為那不會永遠與主同在的,並非真正的主的身體。他應該說,『關於主真實而混雜的身體』,或『真實而虛假的身體』,或類似的說法;因為不僅在永恆中,即使現在,偽君子也不應被描述為與祂同在,儘管他們可能看似(quamvis videantur)在祂的教會中。這條規則要求讀者警醒;因為[常常]聖經從一方轉向另一方說話,或談論另一方時,似乎仍在對第一方說話,或談論第一方,彷彿兩者構成一個身體,因為他們暫時的混雜和對聖禮的平等分享。」

[42] 這本書現存。參米涅《拉丁教父學》(Migne’s Patrologia Latina),第十八卷。

針對這段經文,里德利主教(Bp Ridley)寫道(《作品集》,帕克學會版,頁 126-127):「那作為祂身體的教會,基督是其元首,只由活石和真正的基督徒組成,不僅在外在的名義和稱謂上,而且在內心的真誠和真實中。但由於這個教會……就外在團契而言,包含在那大房子裡[提摩太後書 2:20],並與之共享聖禮和聖道事工的外在團契,許多關於那個普世教會(聖奧古斯丁稱之為混雜的教會)的說法,若非只理解為教會中更純潔的部分,就無法真正理解。因此,提科尼烏斯關於混雜教會的規則在這裡可以很好地適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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