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歌羅西書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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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和本 歌羅西書 第4章

1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2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

3也要為我們禱告,求上帝給我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祕(我為此被捆鎖),

4叫我按着所該說的話將這奧祕發明出來。

5你們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

6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着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

7有我親愛的兄弟推基古要將我一切的事都告訴你們。他是忠心的執事,和我一同作主的僕人。

8我特意打發他到你們那裏去,好叫你們知道我們的光景,又叫他安慰你們的心。

9我又打發一位親愛忠心的兄弟阿尼西謀同去;他也是你們那裏的人。他們要把這裏一切的事都告訴你們。

10與我一同坐監的亞里達古問你們安。巴拿巴的表弟馬可也問你們安。(說到這馬可,你們已經受了吩咐;他若到了你們那裏,你們就接待他。)

11耶數又稱為猶士都,也問你們安。奉割禮的人中,只有這三個人是為上帝的國與我一同做工的,也是叫我心裏得安慰的。

12有你們那裏的人,作基督耶穌僕人的以巴弗問你們安。他在禱告之間,常為你們竭力地祈求,願你們在上帝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

13他為你們和老底嘉並希拉坡里的弟兄多多地勞苦,這是我可以給他作見證的。

14所親愛的醫生路加和底馬問你們安。

15請問老底嘉的弟兄和寧法,並她家裏的教會安。

16你們念了這書信,便交給老底嘉的教會,叫他們也念;你們也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

17要對亞基布說:「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受的職分。」

18我-保羅親筆問你們安。你們要記念我的捆鎖。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 歌羅西書 第四章

歌羅西書 4:1 歌羅西書 4:1. 主題總結 1. 主人] 參閱 弗 6:9。給予] 提供。希臘文動詞暗示著深思熟慮的關懷。那…公平的] 在希臘文中,指平等、公平。這個詞在古典文獻中常指政治上的「平等」,以對抗任意的特權;而福音藉著永遠宣揚所有人在上帝面前的屬靈平等,確保了這件事的一切關鍵。但「公正」、「公平」的意義在此處更為恰當;主人並非被命令放棄其地位,而是要像尊重自己利益一樣忠實地尊重奴隸的利益,並摒棄任性和偏袒。這若能始終如一地實行,將是邁向廢除奴隸制度漫長而確鑿的一步;因為這與古代奴隸制度的根本理念直接矛盾。參閱下文第 156 頁等。「你們的奴隸應當發現你們是父親而非主人」(耶柔米)。知道…在天上] 幾乎與 弗 6:9 逐字相同。主的至高主權是人類自由的真正保障。

歌羅西書 4:2 2-6. 禱告:與非基督徒的交往 2. 恆切禱告] 堅持禱告。參閱 弗 6:18,那裡類似的訓誡以精細闡述的屬靈爭戰和軍裝為前言。關於此短語,參閱 羅 12:12。—在此處,他像那裡一樣,從生活的細節回到任何真正為上帝而活的偉大屬靈必需品。「恆切」:—這暗示禱告絕非僅僅是屬靈的奢侈品或間奏;它是神聖的事業,有其困難和勞苦。參閱 路 21:36;腓 4:6;帖前 5:17。「禱告」:—「基督徒的生命氣息」。這個詞包含與上帝敬拜交談的所有要素——認罪、祈求、感恩、頌讚。警醒] 參閱主自己的「警醒禱告」;太 26:41;可 14:38。關於普遍的屬靈警醒,以對抗世界的昏迷,參閱 太 24:42-43;可 13:35-37;路 12:37;徒 20:31;林前 16:13;帖前 5:6;彼前 5:8;啟 3:2-3;啟 16:15。在其中] 警醒應當在禱告的實踐中得到條件和維持。信徒應當在與上帝屬靈接觸的力量中,為試探者和審判者做好準備。帶著感謝] 雖然這是真實禱告的正常要素,但在試煉中尤其容易被遺忘,因此需要特別提及。參閱 歌 1:12,歌 2:7,歌 3:15;歌 3:17。

歌羅西書 4:3 3. 也為我們禱告] 參閱 羅 15:30;弗 6:19;帖前 5:25;帖後 3:1;來 13:18。他明智地為自己的使徒工作和朋友的工作,渴望最不起眼的警醒信徒的禱告。開…傳道的門] 字面意義是,開福音話語的門,即傳教士的機會。關於此短語,參閱 林前 16:9;林後 2:12;那裡,如同此處,「開門」並非指大膽的口(這主要在他 弗 6:19-20 的思想中),而是指有利的環境。關於部分平行經文,參閱 徒 14:27,或許還有 啟 3:8。講說] 這就是「開門」的機會將被利用的方式。基督的奧秘] 參閱 弗 3:4,此短語相同。奧秘一詞在聖保羅書信中頻繁出現;他使用了約 21 處,其中 11 處在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中。關於此詞,參閱上文 歌 1:26。—「基督的」:—偉大的秘密與基督的位格、工作和生命息息相關。參閱 歌 1:27。為此] 因為這個緣故。「如果聖保羅滿足於傳講猶太教的福音,他可能仍然自由」(Lightfoot)。參閱 徒 21:13;徒 28:20。我…被捆綁] 字面意義是,我已被捆綁。參閱 弗 6:19 和我們的注釋。並參閱 弗 3:1;弗 4:1;腓 1:7;腓 1:13-14;腓 1:16;門 1:10;門 1:13。—讀到這段輕描淡寫的提及很容易,也很容易忘記。但對於一個敏感的靈魂來說,日夜與一個(可能)沒有高尚情操的異教哨兵綁在一起,這每小時的考驗該是多麼巨大!

歌羅西書 4:4 4. 叫我顯明] 參閱 弗 6:20。為機會禱告的請求,轉變為為恩典禱告以善用機會。「顯明」:—這個詞與例如 林後 4:10-11 中的詞相同。聖保羅只在此處以這種聯繫使用它,在此處可能意味著不僅僅是闡述。這信息,在傳信者在上帝中的生命之光下,將是一種「啟示」。我應當] 在我使命的神聖義務之下。參閱 林前 9:16;並參閱 徒 20:24;羅 1:14-15。

歌羅西書 4:5 5. 行事為人] 參閱上文 歌 1:10。憑著智慧] 憑著那些會避免所有不必要的言語或舉止上的排斥,並抓住所有良好機會的人的「聖潔的良好判斷力」。這種實用智慧與他在例如 哥林多前書 1、2 章中駁斥的所謂哲學完全不同。它是「智慧的溫柔」(雅 3:13;雅 3:17),這將使門徒的見證在其實用良善和其內在神性上都得到稱讚。參閱 弗 5:15。向著] 關於;而不是(如有些人解釋的)和解的意思,好像「前去迎接他們」;儘管這種行動當然在適當的時候是暗示的。外人] 在基督徒圈子之外,「信心的家庭」。參閱 林前 5:12-13;帖前 4:12(一個密切的平行經文);提前 3:7。—他們是例如 彼前 2:12 中的「外邦人」。拉比著作中也有類似的短語——hachîtsônîm;參閱 Lightfoot 的注釋。愛惜光陰] 買斷(從其他所有權中)機會;以持續的警醒為代價,確保每一次見證和說服性榜樣的機會。參閱 弗 5:16(和我們的注釋),此短語具有更普遍的含義。門徒雖然隨時隨地準備承認他的主,但仍要運用基督徒的「智慧」,不要輕視機會的法則。提後 4:2 中的「不合時宜」意指「不顧你自己的方便」。聖保羅本人在使徒行傳中,就是聖潔勇氣與最真實的機智和良好判斷力結合的完美典範。

歌羅西書 4:6 6. 你們的言語] 談話,言談。此處的訓誡很適用於基督徒對舌頭的整體使用(參閱 弗 4:29)。但上下文肯定賦予它一個特殊的含義,即他與「外人」談論福音的言談。常常] 注意基督徒訓誡的特有絕對性。帶著恩典] 字面意義是,在恩典中。參閱上文 歌 3:16。Lightfoot 解釋為「帶著悅納,令人愉悅」;並引用了詩篇 44:2(希伯來文和英文 45:2);西拉書 21:16 的希臘文。但這在聖保羅書信中會不會是獨特且因此不太可能的用法?用鹽調和] 他們(可 9:50)應當「自己有鹽」。這個比喻的含義由實際的平行經文 弗 4:29 確定:「污穢、敗壞的言語」。「鹽」是基督恩典的能力,驅除一切不純的動機和一切不潔的暗示,同時賦予健全和滋養「思想食糧」的宜人「風味」。—古典文學,拉丁文和(較不常見的)希臘文,將言語的「鹽」用作比喻;但幾乎總是表示機智、幽默,常常是 弗 5:4 所譴責的那種。塞涅卡談到「毒鹽」(venenati sales),意指惡意的玩笑。—此處「用鹽調和」在希臘文中與「言語」連用。使你們知道] 那些在上帝恩典中記住這條健全言談規則的人將會知道。如何回答各人] 「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彼前 3:15)的人,無論其態度如何。這個思想肯定不是指巧妙的應對,而是指清晰、友善的坦誠和良好判斷力,這將在「回答」中陳述基督的真理,以和解的方式應對任何提問者。

歌羅西書 4:7 7-9. 個人信息 7. 我一切的事] 更確切地說,我一般的情況。腓 1:12 中出現相同的短語。—拉丁文譯本:Quœ circa me sunt omnia。推基古] 參閱 弗 6:21;和我們在那裡的注釋。推基古也在 徒 20:4;提後 4:12;多 3:12 中被提及。他似乎屬於亞細亞省,可能來自以弗所。顯然,他受到使徒的愛戴和尊敬;至少在他第一次被囚期間,他曾在他身邊;並且忠心耿耿地陪伴他直到最後。他的名字雖然不常見,但在小亞細亞的銘文和錢幣上都有出現。—威克里夫(Wyclif)奇怪地寫作「titicus」。參閱史密斯聖經詞典(Smith’s Dict. of the Bible)中關於推基古的條目;埃利科特(Ellicott)在 弗 6:21 上的注釋;Lightfoot 在此處和他的腓立比書第 11 頁。一位親愛的弟兄] 字面意義上,更佳的翻譯是「那位親愛的弟兄」等。以弗所書中也是如此。冠詞表示某種特殊性;幾乎就像是「那位親愛的弟兄」等。忠心的執事] 希臘文:**διάκονος**(diaconos)。以弗所書中也是如此。關於此詞,參閱上文 歌 1:7 的注釋;以及 弗 6:21。此處(和以弗所書中)的詞可能指推基古對使徒的個人幫助和服侍。和同作僕役的] 以弗所書中沒有這個稱謂。關於此詞,參閱上文 歌 1:7 的注釋,以巴弗也以類似方式被稱呼。有趣的是,這兩位亞細亞聖徒都被他們在上帝中的有辨識力的父親描述為以積極無私的服務而聞名。—Lightfoot 指出,「同作僕役的」一詞是早期教會中主教對執事(**διάκονος**)的慣常稱呼;這可能是因為此處和 歌 1:7 的用法;這是一個有趣的公式誕生和成長的例子。在主裡] 他的生命和工作,都因他與基督和祂教會的聯合而得到條件和激勵。

歌羅西書 4:8 8. 我打發] 希臘文是「我打發了」。但英文符合我們的習慣用法。他指的是信件和推基古一起被送出;希臘文的過去不定時(aorist),即「書信體過去時」,在英文中必須譯為完成時,才能表達這個意思。參閱 弗 6:22,並參閱我們的注釋。為此] 為了這個目的,R.V. 與 弗 6:22 逐字相同。「目的」就是剛才所說的(歌 4:8),現在更詳細地解釋。叫他知道] 叫你們知道,R.V. 這是更可能的讀法,儘管原文有相當多的支持,特別是在早期譯本中。Lightfoot 堅持改動(除了手稿之外),因為聖保羅不太可能如此強調(「為了這個目的」)推基古傳遞信息的使命,然後突然將其首要目的定為一項調查工作。此外,抄寫員更有可能將動詞的人稱和數與緊隨其後的「他可以安慰」同化,而不是在此處精心將「他可以知道」與以弗所書中的「你們可以知道」同化。安慰] 參閱 歌 2:2。

歌羅西書 4:9 9. 阿尼西母] 關於他的名字和故事,參閱下文 門 1:10,以及《腓利門書》導論第三章。一位忠心蒙愛的弟兄] 字面意義上,更佳的翻譯是「那位」等。參閱上文 歌 4:7。這位被救贖的奴隸,在基督裡被提升到與推基古、歌羅西人以及保羅自己並列的弟兄地位,並立即被接納進入上帝的家庭。—聖保羅默認腓利門會赦免並歡迎阿尼西母。是你們那裡的人] 或者,屬於你們,一位歌羅西同胞。這是對阿尼西母與歌羅西在法律上聯繫的美麗委婉說法;對於基督徒來說,這既真實又美麗。這裡一切的事] 字面意義上,更普遍地說,這裡的一切;情況和程序都包括在內。

歌羅西書 4:10 10-14. 問安 10. 亞里達古,我的同伴] 我的同伴(拉丁文譯本:concaptivus),戰俘同伴。以巴弗在 門 1:23 中也被稱為如此(參閱注釋)。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在 羅 16:7 中也是如此。這個詞表示亞里達古在聖保羅傳教戰爭期間曾與他一同被囚,或者他現在與他密切相伴,以至於聖保羅親切地稱之為被囚。亞里達古這個名字在此處、腓利門書、徒 19:29;徒 20:4;徒 27:2 中都有出現;幾乎可以肯定,這些地方指的是同一個人。他是帖撒羅尼迦人;他陪同聖保羅進行第三次旅行,並與該猶一同在以弗所被捕,當時暴亂爆發。(很可能,「同伴」這個詞是對那個可怕時刻的自由提及。)他後來與聖保羅一同從希臘返回亞細亞,並陪同或跟隨他前往敘利亞,因為他與他一同從敘利亞航行到羅馬。我們對他一無所知;傳統認為他是亞細亞小亞細亞,歌羅西以東的亞帕米亞主教。馬可] 這個名字也出現在 徒 12:12;徒 12:25;徒 15:37;徒 15:39;提後 4:11;門 1:24;彼前 5:13。我們可以假設這些地方指的是同一個人,並且他就是 徒 13:5;徒 13:13 中的「約翰」。從這些提及中,我們得知馬可也被稱為約翰;後者可能是他的希伯來本名,前者是他與外邦人交往的替代名稱。就像掃羅是保羅,耶穌(歌 4:11)是猶士都一樣;現在歐洲的猶太人也常常如此。(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敘述的進行,猶太名字逐漸消失;「約翰馬可」或「約翰」在使徒行傳 15 章和書信中只剩下「馬可」。)他的父親沒有被提及;他的母親是馬利亞(米利暗),住在耶路撒冷,她的家是公元 44 年門徒的聚會點,彼得從監獄獲釋後,像去熟悉的地方一樣去了那裡。他是巴拿巴的表兄弟(參閱下一個注釋)。彼得稱他為「我的兒子」;當然,這是屬靈上的,假設所有提及馬可的地方都是同一個人。也許彼得在馬利亞家裡遇到了她的兒子,並將他引向主,從而「重生」了他。他與保羅和巴拿巴一同作為他們的「助手」開始了他們的宣教之旅(公元 45 年),但在別加離開他們前往耶路撒冷,原因不明,但保羅不贊同。大約七年後,在兩位使徒「激烈爭執」之後,他陪同巴拿巴進行了第二次塞浦路斯宣教。但這種分歧並非永久性的(參閱 林前 9:6);現在,又過了九到十年,我們發現他與聖保羅在羅馬,或許正要帶著他的祝福返回亞細亞(參閱本節)。後來,可能(但參閱附錄 B),他與他的屬靈父親彼得在巴比倫(可能是字面意義上的迦勒底巴比倫,而不是神秘的羅馬)。然後,可能更晚,他與提摩太在亞細亞或附近;保羅第二次被囚,派人去請他,因為他「對他個人服事有用」。我們確切的記載到此為止。在聖經中,他可能是 可 14:51-52 中的「一個少年人」。從公元 2 世紀早期開始,傳統認為他是第二福音書的作者,並以某種意義上彼得的闡釋者的身份編纂了它。(參閱優西比烏,《教會史》,111. 39;並參閱薩蒙,《新約導論》,第 110 頁等。)後來的傳統(首次記載於公元 4 世紀)認為他是亞歷山大教會的創始人和第一任主教。姊妹的兒子] 更確切地說,是表兄弟。拉丁文譯本:consobrinus;威克里夫(Wyclif):「cosyn」。希臘文 **ἀνέψιος**(anepsios)在後來的希臘文中具有「姊妹的兒子」的意思,但其詞源和早期用法在此處確定其意為堂兄弟或表兄弟,即對方姑姑或叔叔的孩子。—從詞源學上講,它與我們的「nephew」(侄子/外甥)有遠親關係;但那個詞的含義也發生了變化。在提摩太前書 5:4 的欽定本中,它意為「後裔」,例如孫子孫女;代表著不同的希臘詞。—這種親屬關係無疑部分解釋了慈愛的巴拿巴希望馬可作為他的助手的願望(使徒行傳 15 章)。你們領受了命令] 無疑是通過一些先前從羅馬到亞細亞的使者。如果他來] 暗示馬可計劃訪問亞細亞。或許他正在前往那裡,後來使他與迦勒底的彼得建立聯繫的住所。參閱上文關於馬可的注釋。接待他] 這暗示著聖保羅的追隨者中對馬可仍存有一些疑慮。「命令」已經宣布馬可完全恢復了聖保羅的信任,因此也恢復了他歸信者的信任;現在他們要照此行事。

歌羅西書 4:11 11. 還有耶穌] 耶和華沙(Jehoshua,後來是耶書亞,Jêshua)的希臘化形式,「耶和華的幫助」;一個非常常見的猶太專有名詞。在新約中,除了無數處指我們蒙福的主的名字,以及此處之外,它還出現在 徒 7:45;來 4:8;(指約書亞);以及(根據有充分支持的讀法)路 3:29,其中欽定本(A.V.)作「約瑟」;以及(或許)太 27:16;「耶穌巴拉巴」。傳說耶穌猶士都曾擔任主教,即猶大地的伊利烏瑟羅波利斯主教。名叫猶士都] 一個拉丁名字,像馬可和保羅一樣;參閱 歌 4:10 的注釋。Lightfoot(參閱他的完整注釋)指出,這個名字「公義」在猶太人和歸信者中普遍使用,作為「表示遵守律法」。我們在 徒 1:23;徒 18:7 中發現它。根據優西比烏(Eusebius,《教會史》,111. 35),耶路撒冷的第三任主教是「一個名叫猶士都的猶太人」;第十一任(同上,iv. 5)也叫這個名字。這個名字,略有修改(Youstî, Youstâ),出現在拉比著作中。陰性形式 Justa 是公元 3 世紀猶太化書籍《革利免講道集》中敘利亞腓尼基婦人的名字,她在其中以歸信者的身份出現。「名叫」:—暗示耶穌猶士都以他的拉丁名字比希伯來名字更為人所知。他們] 亞里達古、馬可、耶穌。是受割禮的] 關於此短語,參閱 徒 10:45;徒 11:2;羅 4:12;加 2:12;多 1:10。它似乎指猶太裔(或歸信者)的基督徒。在上面引用的使徒行傳 11 章、加拉太書、提多書中,「受割禮的人」對福音的自由表現出或多或少的黨派精神。但這並不能證明這個短語必然帶有黨派色彩,只是說排他主義者、猶太化者,如果有的話,自然會出現在希伯來基督徒中。只有這些人] 他可能指的是,在羅馬所有「受割禮的人」中,只有這些人,而絕大多數人的行為如 腓 1:15-16 所述。阿爾福德(Alford)將整個段落視為一個實際的陳述,語法聯繫鬆散,彷彿它寫作「在受割禮的人中,只有這些人是」等。—我們不應過分強調「只有」這個詞;他在此處可能指的是領袖,而不是大眾。—參閱 腓 2:20;提後 4:16。我的同工] 關於此詞在類似聯繫中的用法,參閱 羅 16:3;羅 16:9;羅 16:21;林後 8:23;腓 2:25;腓 4:3;帖前 3:2(或許);門 1:24。他喜歡與主同工的思想,參閱例如 腓 1:7。—「我的」這個詞在希臘文中沒有,但顯然是暗示的。為上帝的國] 參閱上文 歌 1:13,和注釋;以及我們在 弗 5:5 上的注釋。此處的短語實際上意味著,「為了促進上帝在基督裡對人類的統治,並在人類心中,無論是今生還是來世」。他們曾是] 希臘文幾乎可以意譯為「證明」,或「因為他們已經證明」。他指的是他們的合作主要在於他們證明是「安慰」,而不是採取反對行動。—「曾是」:—更確切地說,「是」,或「確實證明」。但此處的英文完成時很好地代表了希臘文的過去不定時。參閱 歌 4:8 的注釋。安慰] 希臘文名詞 **παρηγορία**(parêgoria)在希臘文聖經中只在此處出現;相關動詞在約伯記 16:2 的七十士譯本(Symmachus)中出現。英文單詞在其常用意義上,精確地翻譯了它。拉丁文譯本有 solatium;威克里夫(Wyclif)譯作「solace」,更好。—他的心,常因猶太主義的反對而受傷,特別因這些猶太基督徒朋友的愛心忠誠而得到安慰。

歌羅西書 4:12 12. 以巴弗] 參閱 歌 1:7,和注釋。他是你們那裡的人] 參閱 歌 4:9,和注釋。基督的僕人] 這是所有基督徒的稱謂;參閱 弗 6:6。在此處,它似乎指一個明顯體現聖潔「僕役」的人;或許特別是在他的牧養或宣教特質上。參閱 提後 2:24。「基督的」:—讀作「基督耶穌的」。勞苦] 摔跤;「如同古時雅各與天使摔跤」。—參閱 歌 1:29,歌 2:2 的注釋;並參閱 羅 15:30。—以巴弗禱告,如同一個在禱告工作中與信心和毅力的試煉搏鬥的人。—欽定本(A.V.)中插入了「熱切地」一詞(如同較早的英文譯本),以表達摔跤的強度。—拉丁文譯本,有些軟弱地,譯作 semper sollicitus pro vobis;威克里夫(Wyclif),譯作「euer bisie for you」,更好(儘管是從它們翻譯過來的)。在禱告中] 字面意義上是「在禱告中」,幾乎就像是「在他的禱告中」。以巴弗是保羅在代禱學校中真正的學生。參閱 歌 1:9。站立] 堅立更好地代表了此處最有支持的讀法。完全] 參閱 歌 1:28 中此詞的注釋。並參閱 腓 3:15,和注釋。充足] 即「充滿」。所以古拉丁文譯本(Old Latin)作 adimpleti;拉丁通行本(Vulgate)作 pleni;欽定本(A.V.)之前的所有英文譯本都作「full」。修訂本(R.V.)作「fully assured」(完全確信);採用了另一個更有支持的讀法,該動詞也用於例如 羅 4:21;羅 14:5;並與 歌 2:2 中使用的名詞同源,參閱注釋。這個動詞的用法(參閱 Lightfoot 的注釋)仍然允許翻譯為「充滿」;但聖保羅書信中的平行經文支持修訂本(R.V.)。—以巴弗禱告,實際上是希望他們的基督徒一致性能夠成熟(「完全」)並有意識地堅定。在一切旨意上] 更確切地說,「在每一個旨意上」;在旨意的每一個部分。這個思想是指專心順服,將主命令的每一個細節都視為神聖。參閱 弗 5:15-17;並參閱上文 歌 1:10。

歌羅西書 4:13 13. 熱心] 勞苦,R.V.(拉丁文譯本亦同;威克里夫譯作「traveil」),採用了較有支持的讀法,而欽定本(A.V.)所代表的讀法可能是抄寫員的解釋。老底嘉] 參閱 歌 2:1;以及導論第 13 頁。希拉波立] 呂庫斯河谷的第三個宣教站,隔河向南約六英里處,與老底嘉相對。參閱導論第一章。

歌羅西書 4:14 14. 路加] Loucas, Lucas;Lucanus 的縮寫。有趣的是,在此處聖保羅周圍的小團體中,發現了第二和第三福音書的作者(參閱 歌 4:8)。參閱 門 1:24;提後 4:11。—路加曾陪同聖保羅前往羅馬;所以使徒行傳 27、28 章中的「我們」、「我們」等詞暗示了這一點。腓立比書中沒有提到他,腓立比書的寫作時間可能早於歌羅西書(參閱本系列《腓立比書》第 14、15 頁,以及上文第 22 頁);他可能在聖保羅抵達和這封書信寫作之間離開羅馬並返回。他在 提後 4:11 中再次出現,作為使徒在最後一次被囚期間唯一的個人侍從。傳統,充其量也只是模糊的支持,說他出生於敘利亞的安提阿;他是七十門徒之一;他是前往以馬忤斯路上的匿名門徒;或者,相反地,他是聖保羅的歸信者;在他主人去世後,他在達爾馬提亞、高盧、義大利和馬其頓傳道;並在公元 1 世紀末左右在亞該亞或庇推尼殉道。Lightfoot 指出,他在此處似乎不是「受割禮的」,因此是外邦人;這「致命地」駁斥了他屬於七十門徒的傳統。他肯定在福音書的序言中(歌 1:2)暗示了這一點,表明他不是「道」的「目擊者」。—總體而言,參閱史密斯聖經詞典(Smith’s Dict. of the Bible)中關於路加的條目,以及 F.W. Farrar 博士本系列《聖路加福音》版本,導論第二章。蒙愛的] 這個形容詞暗示著一個可愛的人,溫柔而真誠;一個深受使徒飽經風霜的心歡迎的品格。他在其他地方也用它來形容個人,羅 16:5;羅 16:8-9;羅 16:12;弗 6:21;上文 歌 1:7,歌 4:7;歌 4:9;提後 1:2;門 1:1-2;門 1:16。參閱 彼後 3:15;約三 1:1-2;約三 1:5;約三 1:11。醫生] 「在第三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都發現了醫學知識的跡象」(參閱上文引用的 Farrar,第 21 頁注釋)。「還有人觀察到,聖路加首次與聖保羅同行(徒 16:10)幾乎與使徒的體質疾病發作(加 4:13-14)同時發生,因此他可能部分以專業身份加入他。沒有理由質疑古老的信念(愛任紐 iii. 14, 1 sq.),即這位醫生也是福音書作者……聖保羅將他特別指明為醫生,其動機可能……是……強調他對其醫學知識的感激。聖路加是畫家的傳統則相當晚。」(Lightfoot)。可以觀察到,無論「醫治恩賜」的法則如何,在聖保羅看來,它們都沒有貶低受過訓練的醫生的技能和知識。「我們完全歸功於 [聖路加]——他的忠誠、能力和對事實的準確保存——才得以了解外邦使徒的大部分事蹟」(Farrar)。底馬] 也被提及於 門 1:24;提後 4:10。在後者中,他與忠心的路加形成對比:「底馬因為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去了」;即,可能寧願逃生和生命,也不願在保羅最後的危機中與他為伍。此處對他平淡無奇的提及,緊隨「蒙愛的」路加之後,暗示底馬已經不是一個基督徒應有的樣子了。—他可能「是帖撒羅尼迦人(提後 4:10),並且……[可能]他的名字是底米丟」(Lightfoot。主教提及更多細節,可惜他從未完成帖撒羅尼迦書的導論)。

歌羅西書 4:15 15-17. 老底嘉;亞基布 15. 問老底嘉的] 這兩個地方相距僅十二英里。寧法] 一位老底嘉人;他的全名可能叫寧福多羅斯(Nymphodorus)。參閱 Lightfoot 在此處關於以 -as 結尾的名字縮寫的完整注釋。—在一些希臘文手稿中,這個名字的重音被標記為 Nympha,一個女性名字,而緊隨其後的「他家」則讀作「她家」。但這極不可能,因為這將假定這個名字是以多利亞語形式書寫的,Nymphâ 而非 Nymphê。—拉丁文譯本,如此讀作 Nympham;威克里夫(Wyclif)譯作「the womman nymfam」。在他家裡的教會] R.V. 作「他們家裡的教會」;這是根據一個更有支持的讀法。複數形式可能指寧法和他的家人。「在他們家裡的教會」:—關於「教會」一詞在此處以其最有限的意義使用,即一個由鄰居組成的基督徒會眾,參閱 羅 16:5;林前 16:19;門 1:2。(參閱 羅 16:14-15。)—老底嘉的寧法一家可能是在那裡富有的歸信者,擁有一座大房子;他們人數眾多;他們將他們的大房間作為其他歸信者聚會敬拜和「擘餅」的地方。很可能這是老底嘉唯一的聚會地點;如果這樣

歌羅西書 4:18

18. 告別 18. **我保羅親筆問安**(The salutation by the hand of me Paul):在此,他從代筆人手中接過筆(參羅 16:22),親筆寫下最後的幾句話。在帖後 3:17(「我這樣寫」),這顯然是為了保證書信的真實性。另一個原因可參腓 1:19。但顯然,這也可能是出於關懷和愛意,習慣性地在書信結尾這樣做;他們總是會珍視「他自己的手筆」。聖保羅的「筆跡」似乎很大且費力;參加 6:11;該處應譯為「我用多大的字寫給你們」。(他似乎是親筆寫了整封加拉太書。) **要記念我的捆鎖**:當他拿起筆時,鎖鏈會拖曳作響。參上文歌 4:3 的注釋。他們的「記念」將透過愛、代禱,以及最重要的是對福音的忠誠來表達,因為他們的使徒樂意為此受苦。**願恩惠與你們同在**:這簡短的祝禱詞只在提摩太前書和提摩太後書的結尾出現。正如(Lightfoot)所建議的,在聖保羅事奉的後期,「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等更明確和發展的措辭,可能「不言而喻」。關於「恩惠」(grace)的意義,參上文歌 1:2 的注釋。**阿們**:此處省略「阿們」的證據相當充分。參我們在弗 6:24 的注釋。

**結語**
**寫於**(Written &c.):直譯為「致歌羅西人,由提基古和阿尼西母從羅馬寫出」。《公認文本》(Textus Receptus)如此。其他形式有些省略「致歌羅西人」;有些在結尾加上「和提摩太」。在我們最古老的抄本中,形式與標題相同(參該處注釋):致歌羅西人,或歌羅西人。聖保羅書信的結語,以較長的形式(如《欽定本》)歸因於五世紀的主教(Euthalius),因此其年代晚於現存最早的抄本。(參(Scrivener),《新約文本批評導論》(Introd. to the Criticism of the N.T.),1883 年版,第 62 頁。)此處的結語顯然符合事實,正如羅馬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腓利門書、提摩太後書的結語一樣。其他結語則(哥林多前書、加拉太書、提摩太前書)與各自書信的內容相矛盾,或(帖撒羅尼迦書、提多書)難以與其內容協調。

在慈善事業中,如同在科學中,有三個階段——序曲、高潮和續篇。序曲是渴望和半盲目猜測的時期。高潮將真理的表達推向最高點。在續篇中,一旦以文字確立的原則,便在實踐中得到推廣和發展。將此類比應用於基督教對奴隸制的影響,並非難事。就腓利門書而言,高潮已經到來。(Bishop Alexander),《講道者注釋》(The Speaker’s Commentary)。

我們都是主的阿尼西母。(Lu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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