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
2大衛就吩咐跟隨他的元帥約押說:「你去走遍以色列眾支派,從但直到別是巴,數點百姓,我好知道他們的數目。」
3約押對王說:「無論百姓多少,願耶和華-你的上帝再加增百倍,使我主我王親眼得見。我主我王何必喜悅行這事呢?」
4但王的命令勝過約押和眾軍長。約押和眾軍長就從王面前出去,數點以色列的百姓。
5他們過了約旦河,在迦得谷中、城的右邊亞羅珥安營,與雅謝相對,
6又到了基列和他停‧合示地,又到了但‧雅安,繞到西頓,
7來到泰爾的保障,並希未人和迦南人的各城,又到猶大南方的別是巴。
8他們走遍全地,過了九個月零二十天,就回到耶路撒冷。
9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於王: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
10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
11大衛早晨起來,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迦得,就是大衛的先見,說:
12「你去告訴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
13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現在你要揣摩思想,我好回覆那差我來的。」
14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
15於是,耶和華降瘟疫與以色列人,自早晨到所定的時候;從但直到別是巴,民間死了七萬人。
16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滅城的時候,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吩咐滅民的天使說:「夠了!住手吧!」那時耶和華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那裏。
17大衛看見滅民的天使,就禱告耶和華說:「我犯了罪,行了惡;但這群羊做了甚麼呢?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
18當日,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上去,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
19大衛就照着迦得奉耶和華名所說的話上去了。
20亞勞拿觀看,見王和他臣僕前來,就迎接出去,臉伏於地,向王下拜,
21說:「我主我王為何來到僕人這裏呢?」大衛說:「我要買你這禾場,為耶和華築一座壇,使民間的瘟疫止住。」
22亞勞拿對大衛說:「我主我王,你喜悅用甚麼,就拿去獻祭。看哪,這裏有牛可以作燔祭,有打糧的器具和套牛的軛可以當柴燒。
23王啊,這一切,我亞勞拿都奉給你」;又對王說:「願耶和華-你的上帝悅納你。」
24王對亞勞拿說:「不然。我必要按着價值向你買;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上帝。」大衛就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與牛。
25大衛在那裏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如此,耶和華垂聽國民所求的,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就止住了。
# 撒母耳記下 第24章
第24章 人口普查與瘟疫 = 歷代志上 21:1-27。此處所記載事件發生的時間並無明確註記,但有數項跡象顯示其發生在大衛統治的晚期。(a) 撒母耳記下 24:1 的「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顯然是指第21章所記載的饑荒,並指向該事件之後的日期。(b) 總司令若非在永久和平時期,不可能花費近十個月進行人口普查。(c) 歷代志記載大衛為建造聖殿所做的準備(佔據他統治的最後幾年),緊接在他購買亞勞拿禾場之後。歷代志中與撒母耳記下相對應的敘述,其吻合程度遠不如往常。要麼是其作者取材自其他來源,要麼是撒母耳記下的編纂者省略了許多原始記載。關於大衛罪行的性質,請參閱附註五,第238頁。
撒母耳記下 24:1 1-9節。人口普查。1. 又] 上一次上帝發怒的表現是指饑荒(第21章)。編纂者所使用的原始文獻中,這兩段敘述可能緊密並列。他激動大衛攻擊他們] 動詞的主語是耶和華。以色列人犯了罪,惹動祂的怒氣,祂便激動大衛行了一件招致國家嚴厲懲罰的事。上帝激動大衛去做後來被譴責並懲罰為滔天大罪的事,當然不能解釋為祂強迫大衛犯罪,而是為了考驗和證明他的品格,祂允許試探臨到他。因此,雖然我們讀到「上帝不被惡試探,也不試探人」(雅各書 1:13),我們卻被教導要禱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馬太福音 6:13)。在歷代志上 21:1 中,我們讀到「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以色列人。」較早的記載只提及上帝的允許性行動:後者則告訴我們撒但惡意的工具性作用。此情況類似約伯的例子(約伯記 1:12;約伯記 2:10)。去,數點] 去,計算;此字與本章其餘部分翻譯為「數點」的字不同,其意義請參閱撒母耳記下 18:1 的註釋。以色列和猶大] 將人民稱為以色列和猶大,似乎在王國分裂之前就已使用。在下一節中,以色列包括整個國家。請參閱導論,第13頁。
撒母耳記下 24:2 2. 因為王說] 王說:屈服於上帝允許撒但所施加的試探。軍隊] 撒母耳記下 24:2;24:4 中「軍隊」一詞與通常用於以色列軍隊的詞不同,這或許表明本章源自不同的資料來源。你們去數點] 歷代志上 21:2 記載,這項任務是交給「約押和民中的眾首領」。此處使用複數,以及撒母耳記下 24:4,暗示了他們的合作。他們與約押一同執行這項工作,正如支派的首領與摩西和亞倫一同進行人口普查(民數記 1:4 及以後),這表明這次普查具有某種軍事目的。
撒母耳記下 24:3 3. 願耶和華你的上帝加增,等等] 參閱申命記 1:11。願王親眼看見,等等] 也就是說,願這事發生在王有生之年。我主為何,等等] 「他為何要成為以色列人的罪過?」這是歷代志上 21:3 中約押思想的進一步解釋。像約押這樣精明務實的人,其一生並未顯示受宗教動機影響的跡象,他反對王的意圖,很可能是因為擔心透過增加兵役負擔的計畫會激起民眾的不滿,而非出於對王的心意不悅上帝的感受,儘管後者動機可能並非完全不存在。
撒母耳記下 24:4 4. 攻擊約押和眾軍長] 召開了軍官會議,討論該計畫。
撒母耳記下 24:5 5. 在亞羅珥] 這個亞羅珥通常被認為是靠近拉巴的亞羅珥,位於迦得支派境內(約書亞記 13:25):但由於自然地假設人口普查是從約旦河東岸領土的南部邊界,即亞嫩河開始,並且由於在描述流便支派的南部邊界時,亞嫩河上的亞羅珥經常與「谷中的城」一同提及(申命記 2:36;約書亞記 13:9;13:16;參閱約書亞記 12:2),因此將亞羅珥理解為亞嫩河上的亞羅珥似乎更為恰當。亞嫩河上的亞羅珥遺址位於瓦迪莫傑布(Wady Mojeb)北緣的阿拉爾(Ara’ar)廢墟處。這個平坦高原上的深谷就是亞嫩河的谷(英譯本為河)。摩押地區最新的探險家說:「羅馬橋上方有一些早期建築的微弱遺跡;或許是『河中的城』。至少,在以色列強盛時期,如此豐饒的植被和常年濕潤的環境,幾乎不可能未被利用;無論這個模糊提及的地方是在渡口上方還是下方;『城鎮』或村莊肯定會存在於『河』或瓦迪之中。」特里斯特拉姆(Tristram)的《摩押之地》(Land of Moab),第128頁。右邊] 南邊,因為希伯來人以面向東方來計算方位。迦得] 如果上述關於亞羅珥的觀點是正確的,那麼「迦得」必須與「河」分開,並譯為「向迦得」。可能省略了「他們來到」之類的詞,因為「向雅謝」之前的介詞「向」需要一個動詞。事實上,有充分理由認為希伯來文文本有誤,我們應該按照七十士譯本的一些抄本讀作:「他們從亞羅珥和谷中的城開始;他們來到迦得和向雅謝。」雅謝] 或雅撒,以色列人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取的城(民數記 21:32),由迦得支派重建(民數記 32:35;約書亞記 13:25),分給利未人(約書亞記 21:39),後來屬於摩押(以賽亞書 16:8-9),並被猶大·馬加比從亞捫人手中奪回(馬加比一書 5:6)。其遺址可能位於埃斯西爾(es Szîr),在安曼(拉巴)西南偏西7英里,希實本以北9英里處。
撒母耳記下 24:6 6. 基列] 位於雅博河部分以北、部分以南的山區。他帖霍示地] 沒有已知此類地區,且詞語形式也表明文本可能存在訛誤。有人推測我們應該讀作(根據七十士譯本的一些抄本)「到赫人之地基底斯」,即奧龍特斯河上著名的赫人首都,但這似乎太偏北了;另有人推測為黑門山下的地區;等等。只能說,這指的是約旦河東、基列以北的某個地區。但雅安] 或許是著名的但城,但若如此,它在此處而非其他地方被區分為「但雅安」就顯得奇怪。雅安的意義不確定,或許我們應該遵循七十士譯本(A)和拉丁通行本(Vulg.)讀作「但雅阿爾」,即「林中的但」。並繞到西頓] 他們向西行進,前往著名的西頓城,這是王國西北部的極限,位於亞設邊界(約書亞記 19:28),但從未被該支派佔領(士師記 1:31)。西頓在古代是腓尼基最重要的城市,因此在舊約中腓尼基人通常被稱為西頓人(約書亞記 13:6;士師記 18:7;列王紀上 5:6);但在當時,它不如推羅,可能受推羅管轄。
撒母耳記下 24:7 7. 推羅的堅固城] 同樣的詞語——在英譯本中通常譯為「堅固城」——在約書亞記 19:29 中用於推羅,該處推羅被列為亞設邊界上的地點之一。像西頓一樣,它從未被以色列人佔領,我們必須假設,要麼普查員所經過的地區被定義為到達推羅和西頓,但不包括它們,要麼這些城市確實被訪問過,以便對居住在其中的以色列人進行人口普查。希未人和迦南人的城] 巴勒斯坦北部地區的古老居民從未被滅絕,而是被徵收貢物,顯然被允許居住在自己的社群中。特別是基底斯拿弗他利周圍的地區被稱為「列國之地」或「外邦人的加利利」(約書亞記 20:7;列王紀上 9:11;以賽亞書 9:1)。希未人主要居住在這個北部地區(約書亞記 11:3;士師記 3:3),也居住在基遍周圍(約書亞記 11:19),他們可能被特別指出為存活下來最多的支派:迦南人則泛指所有其他本地支派。
撒母耳記下 24:8 8. 遍行全地] 然而,約押省略了利未人,這符合摩西所給的指示(民數記 1:47 及以後),因為他們免於兵役;也省略了便雅憫人,可能是為了避免激怒這個特別容易被冒犯的支派。
撒母耳記下 24:9 9. 八十萬……五十萬] 在歷代志上 21:5 中,以色列的人數為1,100,000,猶大為470,000。這種差異可能是由於文本訛誤,但更可能是由於原始估計或口頭傳統的差異,因為人口普查的結果並未權威性地登記在國家記錄中(歷代志上 27:24)。有人推測,這裡從以色列中減去了288,000人的常備軍(歷代志上 27:1-15),並向猶大增加了30,000人的部隊,這種推測很巧妙,但由於必須對其中一個數字進行加法,對另一個數字進行減法才能使總數與歷代志上相等,因此這種推測不太可能。這些數字被批評為誇大,遠超該國可能的承載能力。這些數字意味著總人口至少有五六百萬,而該國面積估計約為11,000平方英里。這使得(考慮到被排除的支派)每平方英里有500到600人,這是一個很高但並非不可能的人口密度,如果考慮到該國在古代極其肥沃的條件。巴勒斯坦各地遍布的廢墟證明人口異常稠密。請參閱史密斯聖經詞典(Smith’s Dict. of the Bible),「人口普查」條目。
撒母耳記下 24:10 10-14節。懲罰的選擇。10. 大衛心中自責] 良心譴責他,他意識到自己的罪過。他認識到驕傲自大、渴望世俗擴張的自負精神,正是這種精神促使他進行人口普查,其罪惡性。請參閱附註五,第238頁。我行了極大的愚昧事] 參閱撒母耳記上 13:13;歷代志下 16:9。在這兩個案例中,以及實際上在此處,愚昧都是源於不信靠上帝的罪。
撒母耳記下 24:11 11. 大衛早晨起來] 大衛早晨起來,等等:在他承認並告白自己的罪之後。英譯本給人一種錯誤的印象,認為他對罪的確信是迦得來訪的結果,這並非經文的原意。迦得是在他告白並祈求赦免之後才被差遣的。先知迦得,大衛的先見] 迦得自從他流浪時與大衛在一起(撒母耳記上 22:5)之後就沒有再被提及,但無疑他一直擔任大衛的機密顧問。「先見」一詞是 **חֹזֶה**(chôzeh),字面意思是「凝視者」,此處首次使用此詞取代了較古老的詞「先見」**רֹאֶה**(rôeh)。請參閱撒母耳記上 9:9 的註釋。我們面前的敘述很可能就是迦得本人所寫(歷代志上 29:29)。
撒母耳記下 24:13 13. 七年饑荒] 七十士譯本和歷代志的讀法是「三年」,這無疑是更可取的,因為它符合陳述的對稱性。饑荒、戰爭和瘟疫是耶和華的四種嚴厲審判中的三種(以西結書 14:21)。其中兩種大衛已經經歷過。請注意歷代志上 21:12 中迦得講話的擴展形式,特別是將瘟疫描述為「耶和華的使者在以色列全境施行毀滅」。選擇] 字面意思是「知道」或「考慮」。此處的「選擇」,如同歷代志上 21:12 中的「為自己選擇」,意為「反思」或「考慮」。正如彌爾頓(Milton)在《失樂園》(Par. Lost)第二卷376行所寫:「考慮,這是否值得嘗試。」
撒母耳記下 24:14 14. 他的憐憫是大的] 參閱詩篇 51:1;以及西拉書 2:17-18 中對此段經文的引用:「敬畏主的人必預備他們的心,並在祂面前謙卑他們的靈,說:『我們必落在主的手中,而不是落在人的手中;因為祂的威嚴如何,祂的憐憫也如何。』」七十士譯本在該節末尾補充:「大衛選擇了瘟疫(字面意思是死亡)。那時正是割麥子的日子。」戰爭會使國家任由敵人擺佈:饑荒會使國家依賴糧商,糧商可能會大大加劇匱乏的痛苦:只有在瘟疫中——某種突然而神秘的襲擊,並使當時的醫學知識束手無策的瘟疫——懲罰才會直接來自上帝,並直接取決於祂的旨意。
撒母耳記下 24:15 15-17節。瘟疫。15. 直到所定的時候] 這些詞語在歷代志中沒有出現,其意義非常可疑。(1) 英譯本遵循拉丁通行本(Vulg.)的 usque ad tempus constitutum。這自然是指直到第三天結束;但瘟疫的持續時間似乎被仁慈地縮短了(撒母耳記下 24:16)。或許「所定的時候」(沒有定冠詞)可能意味著在上帝的旨意中確定的時間,在最初指定的時間期滿之前。(2) 大多數注釋家將其譯為「直到聚集的時候」,即獻晚祭的時間,大約下午三點。參閱列王紀上 18:29;18:36;但以理書 9:21;使徒行傳 3:1。這得到了他爾根(Targum)的解釋支持:「從獻常獻祭牲到燒盡的時候;」以及耶柔米(Jerome)的《希伯來問題》(Quaest. Hebr. in libros Regum):「所定的時候是指獻晚祭的時候。」(3) 七十士譯本的譯法「直到早餐時間」,即中午,不太可能。
撒母耳記下 24:16 16. 天使] 天使是上帝在今世施行暫時審判的僕役,也將在將來的最終審判中如此。參閱出埃及記 12:23;詩篇 78:49;列王紀下 19:35;使徒行傳 12:23;馬太福音 13:41。耶和華就後悔不降這災了] 參閱出埃及記 32:14;耶利米書 26:13;26:19;約拿書 3:10。一方面,聖經教導我們「上帝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民數記 23:19;撒母耳記上 15:29);另一方面,它卻不迴避說上帝後悔 (a) 當人悔改時,祂撤回或減輕懲罰,如同此處:(b) 當人背信或不順服時,祂取消祂所賜的應許或祝福。上帝的後悔並非指祂預知萬事卻後悔自己的行動,也不是變化的標誌。聖經大膽地陳述這兩個看似矛盾的真理,並讓良心去協調它們。請參閱撒母耳記上 15:11;15:29 的註釋。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 禾場:與撒母耳記下 24:18;24:21;24:24 中的詞完全相同。禾場建在高處,以便利用風來揚穀。亞勞拿的禾場位於摩利亞山,即耶路撒冷以東的山丘,後來聖殿就建在此處(歷代志下 3:1)。請參閱附註六,第240頁。這座摩利亞山被猶太傳統(例如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七卷13章4節)認定為摩利亞地的那座山,即以撒獻祭的場景(創世記 22:2 及以後),但此認定受到質疑。請參閱《西奈與巴勒斯坦》(Sinai and Pal.),第251頁。有人認為穆斯林的聖石,即聖殿山最高點,現被圓頂清真寺(Kubbet es Sakhrah)或「岩石圓頂」覆蓋,標誌著亞勞拿禾場的實際位置。請參閱《西奈與巴勒斯坦》(Sinai and Pal.),第178頁及以後。亞勞拿] 這個名字有不同的拼寫方式:Aravnah(撒母耳記下 24:16 Qrî)、Avarnah(撒母耳記下 24:16 Kthîbh)、Aranyah(撒母耳記下 24:18 Kthîbh);在歷代志中寫作 Ornan;在七十士譯本的兩本書中都寫作 Ὄρνά(Orna)。這種形式的多樣性可能是由於不同嘗試來表示一個非希伯來語名字。沒有根據認為亞勞拿是耶布斯被大衛征服之前的老國王,並被大衛允許居住在耶路撒冷城外的莊園裡(基於對撒母耳記下 24:23 的誤解),這種普遍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但他在那裡的存在證明了古老的居民被允許留下,甚至保留他們的財產。參閱列王紀上 9:20。
撒母耳記下 24:17 17. 他看見那滅民的天使] 歷代志的作者詳細記載了聖殿選址所伴隨的神蹟奇事,記錄道:「大衛舉目,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天地之間,手裡有拔出來的刀,伸在耶路撒冷之上。大衛和長老們都披麻蒙灰,俯伏在地」(歷代志上 21:16)。我犯了罪,我行了惡] 是我犯了罪,是我行了悖逆的事。代詞被兩次強調。罪被雙重描述為錯失目標,未能達到職責的標準;以及彎曲或悖逆的行為,順從己意而非正直的道路。參閱列王紀上 8:47;詩篇 32:1-2。這些羊做了什麼呢] 參閱撒母耳記下 7:8;詩篇 74:1;詩篇 95:7。大衛將所有責任歸咎於自己,因為他的過犯是瘟疫的直接原因,而真正的悔改的特徵是只專注於自己的罪,而不考慮他人的共謀。但從撒母耳記下 24:1 可以清楚看出,這罪既是百姓的罪,也是大衛的罪。請參閱附註五,第238頁。
撒母耳記下 24:18 18-25節。購買亞勞拿的禾場並在那裡築壇。18. 迦得來] 根據歷代志上 21:18,是奉天使的指示。迦得的信息是大衛禱告的回應,向他宣告撒母耳記下 24:16 所描述的憐憫旨意。大衛當時仍在耶路撒冷,或許正在約櫃所在的帳幕裡禱告,他看見天使的顯現盤旋在鄰近的山上,似乎正要擊打這城。
撒母耳記下 24:20 20. 看見王] 在歷代志中是「看見天使」,但希伯來文中「天使」和「王」的詞語非常相似,可能「王」在那裡也是正確的讀法。出來] 從他正在打麥子的禾場出來。
撒母耳記下 24:22 22. 打糧的器具] 打糧的雪橇,由亞勞拿獻為祭牲的牛拉著。關於這種器具的描述,請參閱撒母耳記下 12:31 的註釋。那裡的詞不同,而這裡使用的詞只出現在歷代志上 21:23 和以賽亞書 41:15。穀物要麼由牛踐踏(申命記 25:4),要麼由這些機器打出。請參閱史密斯聖經詞典(Smith’s Dict. of Bible),「農業」條目。牛的別樣器具] 省略「別樣」。牛的器具是木軛。參閱列王紀上 19:21;撒母耳記上 6:14。歷代志補充說:「還有麥子作素祭。」
撒母耳記下 24:23 23. 這一切,等等] 譯作:「亞勞拿,王啊,將這一切都給王。」這些話是亞勞拿在撒母耳記下 24:22 中講話的延續。參閱歷代志上 21:23。儘管「這一切,亞勞拿王都給了王」在語法上是可能的,但亞勞拿曾是耶布斯前任國王這樣一個重要事實,僅以如此偶然的方式提及,是不可想像的。因此,史丹利院長(Dean Stanley)在《講座》(Lect. II. 111)中描繪的兩位君王相遇的動人畫面——「古老堡壘的沒落君王,復興首都的新君王,兩人同樣因一座在不同意義上都屬於他們的城市的災難而感動」——必須放棄,因為它缺乏歷史依據。但「王啊」這個詞在七十士譯本或拉丁通行本中都沒有出現,可能應該省略。在這種情況下,這些話將是敘述者對亞勞拿提議的總結:「亞勞拿將這一切都給了王」:「給」,如同以弗崙向亞伯拉罕提出的驚人相似的提議,意為「獻上」。請參閱創世記 23:11。悅納你] 同一個詞用於上帝悅納禱告和祭物,如約伯記 33:26(英譯本為「施恩」);以西結書 20:40-41;以西結書 43:27 等。
撒母耳記下 24:24 24. 我也不獻上……那不花錢的] 因為那樣會違背獻祭的本質。「那些只顧廉價事奉上帝的卑劣基督徒,其虔誠是無心的。」霍爾主教(Bp. Hall)。參閱瑪拉基書 1:13-14。大衛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禾場和牛] 歷代志上 21:25 中相應的記載是「大衛為那地方給了阿珥楠六百舍客勒金子」。如果這指的是同一次購買,我們只能假設其中一處或兩處經文的數字有訛誤:但也可能用五十舍客勒銀子立即購買禾場和牛,與後來用六百舍客勒金子購買「那地方」(即建造聖殿的整個區域)是兩次不同的交易。
撒母耳記下 24:25 25. 燔祭和平安祭] 七十士譯本補充說:「所羅門後來又加建了祭壇,因為起初它很小。」無論這僅是旁註還是原始文本的一部分,它都與歷代志的記載相符,即大衛選擇了這個地點作為聖殿的所在地。請參閱歷代志上 22:1;歷代志下 3:1。這樣,耶和華就為那地垂聽了禱告] 請參閱撒母耳記下 21:14 的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