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下 第25章
列王紀下 25:1 25:1. **在他作王第九年**] 即西底家作王第九年。至於在此之前,他怠於納貢(這通常是表示不忠的跡象)持續了多久,我們不得而知。巴比倫勢力或許會忽略第一次的疏忽,但可能不會忽略第二次。因此,我們可以將反叛的決定追溯到西底家作王約第七年。這樣,在他國力衰弱的情況下,就有時間進行必要的準備。**安營攻擊** [R.V. 紮營攻擊] **它**] 這個動詞在描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行軍時經常出現。在那裡,「安營」是一個非常合適的詞,但巴比倫軍隊在攻下耶路撒冷城之前,並不打算移動。因此,「紮營」(encamp),這個指軍隊「搭帳篷」的通用術語,似乎更為恰當。**築壘**] 這個詞的詞源並未提供關於這些建築物確切性質的線索。它總是專指攻城方為攻擊城市而建造的工事。因此,我們必須假定它指的是某種圍困線,或是為了讓圍攻者能更有效地從城牆上發射投擲物而建造的建築物。
列王紀下 25:2 2. **直到第十一年**] 耶路撒冷地理位置的天然堅固性必定非常可觀,因為僅剩的烏合之眾竟能抵擋巴比倫軍隊近兩年之久。然而我們知道(耶 34:7),尼布甲尼撒的軍隊同時也在攻擊拉吉和亞西加。因此,只有一部分士兵被用來攻擊耶路撒冷。我們也發現(耶 37:5;耶 37:11),當有報告說法老軍隊從埃及出來時,耶路撒冷的圍城戰有所鬆懈,以至於耶利米得以離開城市,前往便雅憫地,但在城門口被伊利雅攔住。
列王紀下 25:3 3. **四月初九日**] 抄寫員在此處省略的斜體字,可從耶 39:2;耶 52:6 補足。**饑荒甚重**] R.V. 甚是嚴重。這個動詞在創 41:56-57 中用於饑荒,儘管在創 43:1 中我們有另一個詞來表示嚴重的饑荒。R.V. 的譯法來自 A.V. 在耶 39:6 中的翻譯。
列王紀下 25:4 4. **城被攻破**] R.V. 城牆被攻破。舊詞「攻破」(broken up)與「攻穿」(broken through)意義相同。參看代下 24:7;耶 39:7;彌 2:13;太 24:43;可 2:4。耶 39:2-7 對此處提及的事件有更詳細的記載。我們從中得知,當城牆被攻破後,巴比倫王的眾首領就進來,坐在中門。西底家看見他們,就和他的戰士一同逃跑。**戰士夜間逃跑**] 動詞是補上的,但在耶 39:4;耶 52:7 的文本中出現。這段經文的抄寫員犯了許多錯誤。**從兩牆之間** [R.V. 兩道牆之間] **的門路**] 這是一個明確的地點。A.V. 在耶利米書 39 章中譯作 R.V. 的版本。由於它靠近王園,這門必定就是尼 2:14;尼 3:15 中所稱的「泉門」。它靠近西羅亞池,因此通過這條路可以下到汲淪谷。**在王園旁邊** [R.V. 曾] **的**] 過去式更符合敘事及其年代。王園是在城牆外還是城牆內,並不明確。**王就往** [R.V. 沿著] **亞拉巴平原**] R.V. 亞拉巴。參看列下 14:25 的注釋。從加利利海向南直到曠野的整個山谷都以此為名。關於這次逃亡的性質,可比較結 12:12 的話。
列王紀下 25:5 5. **迦勒底人的軍隊** [R.V. 但迦勒底人的軍隊] ] R.V. 迦勒底人。本章中,巴比倫人的名稱在各處都作了此項更改。由於軍隊已將城市團團圍住,國王幾乎沒有逃脫的機會。他在逃亡中正朝著約旦河方向前進,認為在河東的山區追捕會更加困難。但他還未到達河邊,就在耶利哥平原被追上。
列王紀下 25:6 6. **於是** [R.V. 那時] **他們拿住王,把他帶到** [R.V. 帶到] **巴比倫王那裡**] 尼布甲尼撒駐紮在一定距離之外,等待戰役的結果。譯作「拿住」的動詞意味著作為囚犯被捕獲。它之前曾用於(列下 10:14)「活捉他們」。**到利比拉**] 參看列下 23:33。**他們就審判他**] 耶 39:5 說:「他審判他。」無疑,程序是這樣的:國王任命一個委員會審判西底家,當他們作出判決後,尼布甲尼撒就命令執行。
列王紀下 25:7 7. **殺了西底家的眾子**]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在繼承人之下再次發生叛亂。在父親眼前行此惡事,是為了徹底摧毀他對任何合法繼承人繼承王位的希望。耶利米書的敘述補充說,尼布甲尼撒「殺了猶大所有的貴族」。不僅王室被毀滅,所有有權有勢的人也都被消滅了。**剜了西底家的眼睛**] 這種懲罰非利士人曾施加在參孫身上(士 16:21),然後才把他關進監獄。七十士譯本(LXX)對此例印象深刻,以至於他們說西底家被置於 åἰ ?ò ïἰ ?êßáí ìýëùïò。在東方,剝奪眼睛作為懲罰並非罕見(參 Herodotus 25:7:18)。將耶利米和以西結關於西底家的兩個預言並列,非常引人注目。前者說(結 34:3)「你的眼必看見巴比倫王的眼,他必口對口與你說話,你必往巴比倫去」(參耶 32:4);後者(列下 12:13)論到這位王說:「我必帶他到巴比倫,到迦勒底人之地,他卻看不見那地,卻死在那裡。」**用銅鏈鎖著他**] R.V. 用鎖鏈。沒有必要說明鎖鏈的材質。相反,在英語中我們說「把一個人關起來」(putting a man in irons),而省略了「鎖鏈」(fetters)。希伯來文是雙數,原意是「雙重鎖鏈」。他的腿和手都被鐐銧鎖住。**帶到巴比倫**] 耶利米書的敘述補充說:「把他關在監裡,直到他死的日子。」
列王紀下 25:8 8–21. 耶路撒冷、聖殿和所有主要建築物被焚毀。更多俘虜被擄走。聖殿的銅器被運走。俘虜在利比拉被殺(代下 36:17-23;耶 52:12-29) 8. **七月初七日**] 耶利米書說是初十日。數字上的細微差異很容易解釋,因為我們記得希伯來人用字母標記數字,而且他們的字母中有許多相似之處。**護衛長尼布撒拉旦** [R.V. 護衛長] ] 「護衛長」這個稱號,字面意思是「屠夫長」,在創 37:36 中首次出現,之後在那本書中頻繁出現。然後只在列王紀下 25 章和耶利米書 39 章及之後的章節中出現,所有這些都與巴比倫被擄有關。可能這位官員最初是劊子手,這個名稱在職責被委派後仍然保留。我們在王上 2:25;王上 2:35;王上 2:46 中發現,所羅門軍隊的元帥比拿雅擔任亞多尼雅、約押和示每的劊子手。這位官員尼布撒拉旦是尼布甲尼撒派來負責耶路撒冷實際被攻陷後所做的一切。他對耶利米的行為極其慷慨,似乎是受巴比倫王的指示(參耶 40:4 與耶 39:11-12)。我們聽說尼布撒拉旦在尼布甲尼撒作王第二十三年再次訪問耶路撒冷(耶 52:30),當時他帶走了額外的 745 名俘虜到巴比倫。
列王紀下 25:9 9. **他用火燒了各大人家**] R.V. 省略了「人」。歷代志下中的表達是「他用火燒了其中所有的宮殿」。
列王紀下 25:11 11. **其餘的百姓** [R.V. 剩下的百姓] ] 這種改變與耶 52:15 中所提及的同一群人相符。**和投降巴比倫王的逃民** [R.V. 和那些投降巴比倫王的逃民] ] 這種改動也來自 A.V. 在剛才提到的平行經文,其中希伯來文與此處相同。**以及剩下的** [R.V. 剩下的] **群眾**] R.V. 在本節末尾的「擄去」之後也加上了「為奴」。因此,這兩段平行且幾乎相同的經文在英文譯本中達到了與原文盡可能一致的程度。尼布撒拉旦帶走了較好階層的餘民,包括那些仍然忠於國家的人和那些已投向巴比倫一方的人,以及普通百姓的餘民,這些人可能在某種定居點中會派上用場,並將這兩類人一同帶走。
列王紀下 25:12 12. **留下地上的窮人** [R.V. 最窮的人] ] 這個詞在列下 24:14 中曾如此翻譯。現在,大戶人家及其居民都已離去,工匠也已不在,生活變得不比遊牧民族好,留下的人只能轉而耕種土地。耶利米(耶 39:10)稱他們為「一無所有的窮人」。
列王紀下 25:13 13. **和銅柱**] 這些就是耶斤和波阿斯兩根柱子,是王上 7:15 中提到的希蘭的兩件傑作。它們的位置不在殿內,而是在廊子裡(參看王上 7:21 及所有相關注釋)。**和座**] 參看王上 7:27。這些是精雕細琢的底座,用來支撐獻祭儀式中使用的洗濯盆。**和耶和華殿裡的銅海** [R.V. 銅海] ] 關於銅海,參看王上 7:23。底座和銅海都在內院裡。
列王紀下 25:15 15. **和盆**] R.V. 碗。所有這些器皿都在上面提到的所羅門聖殿的記載中,被列為為聖殿事奉所預備的物品。**凡是金的,就用金的;凡是銀的,就用銀的**] R.V. 凡是金的,就用金的;凡是銀的,就用銀的。R.V. 在此處與耶 52:19 的 A.V. 譯法一致,原文相同。
列王紀下 25:16 16. **銅……重得無法稱量**] 這在鑄造的記載中已經提過,王上 7:47。
列王紀下 25:17 17. **其上的柱頂是銅的**] R.V. 其上是銅柱頂。這句話並非要說明柱頂的材質,而是說它就在柱子頂端。**網狀物**] R.V. 網狀。本節中需要兩次更改,以與王上 7:18;王上 7:20;王上 7:41-42 的 A.V. 譯法一致。
列王紀下 25:18 18. **大祭司西萊雅**] 可能為亞撒利雅之子,希勒家之孫(代上 6:14)。他的名字只出現在平行敘述中。**副祭司西番雅**] 此人是瑪西雅之子(耶 21:1)。他是耶何耶大之後的繼任者(耶 29:25-26)。關於他的歷史,已知的是他曾被尼希蘭人示瑪雅(耶 29:29)要求懲罰耶利米,視其為假先知。西番雅也曾兩次被派往耶利米,一次是詢問圍城結果,另一次是懇求先知為百姓代求(耶 27:3)。關於「副祭司」,參看上文列下 23:4 的注釋。**三個守門的**] 這些是三位利未人,分別駐守聖殿的每個主要入口。
列王紀下 25:19 19. **在王面前的五個人**] R.V. 見王面的。關於此表達,參看斯 1:14。軍長、五位與王關係最密切的人,以及書記,代表了城中其餘顯赫的人物:西萊雅和其他人則是聖殿僕役中的顯要人物。**軍隊的總書記**] R.V. 書記,軍長。這是首席軍事秘書,即戰爭部長。有些人會譯作「軍長的書記」,並暗示他的上級軍官已被帶走或已逃跑。**國中六十個百姓**] 這些人,雖然未明確指出,但以某種方式惹人厭惡;否則他們就不會被帶走,並與之前提到的顯赫人物一同處死。
列王紀下 25:21 21. **在利比拉殺了他們** [R.V. 處死他們] ] 這個詞與第 7 節的不同,R.V. 沿用了耶 52:27 的 A.V. 譯法。**這樣,猶大人就被擄去,離開了他們的** [R.V. 他的] **地**] A.V. 在耶利米書 52 章中譯作「他自己的」。耶利米書如此記載這次被擄的總人數:尼布甲尼撒作王第七年有 3023 人,第十八年有 832 人,第二十三年有 745 人,總計 4600 人。耶 52:28-30。
列王紀下 25:22 22–26. 基大利被立為留在耶路撒冷百姓的省長。他被殺,百姓逃往埃及(歷代志中沒有記載。參耶利米書第 40 章和 41 章) 22. **至於剩下** [R.V. 留下] **的百姓**] 這種改變與上文第 11 節的 A.V. 譯法一致。**立基大利……作官**] R.V. 省長。此人出身顯赫家族,約瑟夫(《猶太古史》卷十,第九章,1-3 節)稱他為溫和公正之人。他的父親亞希甘在約雅敬的邪惡時代有足夠的影響力,得以保護並拯救耶利米的性命(耶 26:24)。他的祖父沙番是約西亞宮廷中的重要人物之一。除了這些經文所記載的,關於基大利的所知甚少,儘管耶利米書第 40 章和 41 章對他短暫統治的歷史有所擴展。譯法的改變與耶 40:7 的 A.V. 譯法以及接下來的第 23 節相符。
列王紀下 25:23 23. **眾軍長……聽見** [R.V. 眾軍長……聽見] ] 基大利的省長職位似乎很受歡迎。我們被告知(耶利米書 41 章),當耶利米在拉瑪被尼布撒拉旦釋放後,他立刻前往基大利那裡;此外,眾軍長聚集到他那裡,那些逃到摩押、亞捫和以東等周圍國家的猶太人也聚集到他那裡;經文說「他們收聚了許多酒和夏天的果子」。同時,基大利被警告說,亞捫人的王巴利斯派了以實瑪利來殺他,但他拒絕相信這個報告,當他的一個朋友自願殺死以實瑪利時,基大利也不允許。**軍隊的軍長**] R.V. 軍隊。在耶 40:7 中如此翻譯。**到米斯巴**] 參看王上 15:22。耶路撒冷現在已成廢墟。米斯巴是一個堅固的地方,位於聖城以北約六英里處。**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 耶 41:1(也參看下文第 25 節)補充說,尼探雅是伊利沙瑪的兒子,出自王室血脈。我們無法得知他與王室血統的關係。在耶路撒冷被毀期間,他一直在亞捫人的國家。當基大利在米斯巴被立為省長時,他來到猶大,顯然是在亞捫王巴利斯的唆使下,目的是殺死基大利並佔據他的位置。起初他表現得對基大利友好,但不久之後,在一次宴會上,他和十個朋友受到基大利的款待,省長就被謀殺了,同時,所有與基大利同在屋裡的猶太人也都被殺了。所有這些都是在如此謹慎和秘密的情況下進行的,以至於兩天之內,省長宮殿外的人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之後,以實瑪利看到一群八十名朝聖者朝米斯巴走來,就去迎接他們,並把他們帶到院子裡,假裝讓他們見基大利,結果除了十個人之外,其餘的人都被殺了,並扔進院子裡的井裡。他現在決定逃跑,並帶走了被交給基大利照管的西底家的女兒們,他轉身前往亞捫地。但約哈難和其他軍長,此時已發現了這些殘酷的謀殺案,追趕以實瑪利,儘管他們在「基遍的大水邊」追上了他和他的黨羽,儘管以實瑪利的追隨者立刻準備拋棄他,但這個惡棍和另外八個人逃到了亞捫人的國家。**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 R.V. 加利亞。這是耶 40:8;耶 41:11 等處 A.V. 的拼寫。正是約哈難警告基大利關於針對他的陰謀。他被提及(耶 43:2-4)為當耶利米被帶到埃及時,在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人之一。他在那裡被歸類為「所有驕傲的人」之一。他的兄弟約拿單在耶 40:8 中被提及。**坦戶篾的兒子西萊雅**] 他在這裡被稱為尼陀法人,但在耶利米的列舉中省略了這個描述,而另一些人則被描述為「以法伊的兒子,尼陀法人」。**瑪迦人的兒子雅撒尼亞** [R.V. 瑪迦人的兒子] ] 在耶利米的敘述中,這個名字拼寫為耶撒尼亞。
列王紀下 25:24 24. **基大利向他們起誓**] 他向他們鄭重承諾,他們將享有他預期在迦勒底人統治下的安全。**不要懼怕迦勒底人的僕人** [R.V. 因為迦勒底人的僕人] ] R.V. 迦勒底人。歸來的逃亡者會擔心另一支迦勒底軍隊會來,對米斯巴做他們對耶路撒冷所做的事。
列王紀下 25:25 25. **七月**] 耶路撒冷在五月被攻陷(參看上文第 8 節),所以只過了兩個月,基大利的影響力,即使在那短暫的時間裡,也已開始激發了很大的信心。**他就死了,還有與他同在的猶大人和迦勒底人** [R.V. 迦勒底人] ] 參看上文第 23 節。
列王紀下 25:26 26. **眾百姓……和眾軍長** [R.V. 軍隊] **都起來,往埃及去**] 他們現在確信有理由懼怕迦勒底人的僕人。他們陷入恐慌,不顧耶利米的勸告而逃走,並將耶利米一同帶到埃及(耶 43:1-7)。關於他們抵達答比匿以及耶利米在那裡的預言行動,請閱讀耶 43:8-13。先知提及的其他在埃及的猶太人定居點(耶 44:1)有密奪、挪弗和巴忒羅地。
列王紀下 25:27 27–30. 猶大王約雅斤受到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的善待(耶 52:31-34) 27. **約雅斤被擄後第三十七年**] 這樣,耶路撒冷被攻陷後已經過了二十六年。**本月二十七日**] 在耶利米書中記載為二十五日。年份、月份和日期如此仔細地記錄(因為差異很容易理解),表明被擄的猶太人將以未米羅達的行為視為全國的一線希望。**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 他是尼布甲尼撒的兒子和繼承人。他於公元前 561 年登基,統治了兩年,直到公元前 559 年,然後被他的妹夫尼里格利撒謀殺,尼里格利撒因此成為巴比倫王。**抬舉約雅斤的頭**] 關於此表達,意為「施恩於」,可比較創 40:13;創 40:20,法老以類似的方式「抬舉」了他的膳長,將他從監獄中釋放並恢復其職位。
列王紀下 25:28 28. **使他的位高過與他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 即,他給予他優先權,或許是讓他坐在餐桌上離自己更近的位置,並對他表現出特別的關懷。從這節經文可以看出,其他國王也處於與約雅斤相同的境地,因為他們在本國製造麻煩而被帶到巴比倫。然而,有些人像約雅斤一樣被囚禁,而另一些人則獲得自由,但被限制在巴比倫和宮廷中。
列王紀下 25:29 29. **又給他換了** [R.V. 他換了] **囚服**] 因為主語是約雅斤,而不是以未米羅達。所以 R.V. 在下一句中省略了「他」。**使他終身在王面前吃飯**] R.V. 終身在王面前。即,他自己是王室餐桌上的常客。
列王紀下 25:30 30. **王每日賜他** [R.V. 他的] **所需用的**] 即,他被分配到定量的金錢或實物,以供一位被擄的國王可能需要的隨從。**每日的份** [R.V. 每日的份] ] 這是耶 52:34 中 A.V. 的譯法,該歷史記載說「直到他死的日子,他一生的日子」,這是一種強調的表達方式,表明國王的心意沒有改變,以未米羅達的繼任者也沒有改變這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