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二十年才完畢了。
2以後所羅門重新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裏。
3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攻取了那地方。
4所羅門建造曠野裏的達莫,又建造哈馬所有的積貨城,
5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作為保障,都有牆,有門,有閂;
6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輛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意建造的。
7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8就是以色列人未曾滅絕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
9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當奴僕做工,乃是作他的戰士、軍長的統領、車兵長、馬兵長。
10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11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裏;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裏。」
12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祭;
13又遵着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
14所羅門照着他父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們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讚美[耶和華],在祭司面前做每日所當做的;又派守門的按着班次看守各門,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
15王所吩咐眾祭司和利未人的,無論是管府庫或辦別的事,他們都不違背。
16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工料俱備。這樣,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
17那時,所羅門往以東地靠海的以旬‧迦別和以祿去。
18希蘭差遣他的臣僕,將船隻和熟悉泛海的僕人送到所羅門那裏。他們同着所羅門的僕人到了俄斐,得了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裏。
# 歷代志下 第8章
歷代志下 8:1 歷代志下 8:1-6(參閱 列王紀上 9:10-11;列王紀上 9:17-19)。所羅門的城邑。1. 二十年] 參閱 列王紀上 6:38;列王紀上 7:1。
歷代志下 8:2 2. 戶蘭所歸還所羅門的城邑] 修訂版(R.V.)作「戶蘭所給所羅門的城邑」。根據 列王紀上 9:12-13,是所羅門將城邑給了戶蘭。然而,戶蘭對這些城邑並不滿意(同上),從這個事實,1611年的英文譯者推斷戶蘭拒絕了它們並將它們「歸還」。然而,列王紀和歷代志可能對這些邊境城市有不同的傳統記載,因此無法調和。建造了它們] 即加固了它們。
歷代志下 8:3 3. 哈馬瑣巴] 哈馬和瑣巴這兩個王國是彼此區分的(歷代志上 18:3;歷代志上 18:9 = 撒母耳記上 8:3;撒母耳記上 8:9),哈馬顯然位於瑣巴以北。然而,哈馬作為一個城市名稱,可能屬於不止一個地方,而哈馬瑣巴可能是著名的「大哈馬」(阿摩司書 6:2)在南方的同名城市。儘管所羅門是「安息的人」(歷代志上 22:9),但他的統治並非完全沒有戰爭(參閱 列王紀上 11:14;列王紀上 11:13)。
歷代志下 8:4 4. 曠野裡的達莫] 指的是帕米拉(Palmyra)(Bädeker, p. 364),一個位於大馬士革東北方,介於大馬士革和幼發拉底河之間,綠洲上的城市。除了歷代志的這段經文外,它首次出現在歷史上是在公元前34年,當時它受到馬克·安東尼(Mark Antony)的威脅。歷史上千年來的沉默,使人對達莫(帕米拉)與所羅門時代一樣古老的說法產生懷疑,而這種懷疑因參考平行經文(列王紀上 9:18)而加劇,因為在那裡 (1) 文本(C’thib)是「他瑪」(Tamar),而「達莫」(Tadmor)是旁註(K’ri),並且 (2) 他瑪(達莫)與基色、伯和崙和巴拉相關聯,這些城市要麼在猶大境內,要麼在其邊界上。因此,列王紀中旁註的達莫很可能是受到歷代志下影響的結果,而列王紀的文本(「他瑪」)是正確的。所羅門建造的城市可能是在猶大南部的他瑪。
歷代志下 8:5 5. 上伯和崙] 在平行經文(列王紀上 9:17)中未提及。
歷代志下 8:6 6. 巴拉] 位於但支派的一個城市,離基色和伯和崙不遠(列王紀上 9:18)。戰車城] 見歷代志下 1:14 的注釋。
歷代志下 8:7 7–10(= 列王紀上 9:20-23)。所羅門的苦役工人。7. 赫人……耶布斯人] 見歷代志上 1:13-15 的注釋。
歷代志下 8:8 8. 惟有他們的子孫] 修訂版(R.V.)作「他們的子孫」。所羅門使他們服勞役] 修訂版(R.V.)作「所羅門從他們中間徵召奴僕」。原文「貢物」(A.V.)一詞暗示金錢支付,但從歷代志下 2:17-18 可見,這些被征服的民族以其他方式承認他們的臣服,即服從為所羅門做苦役。
歷代志下 8:9 9. 和他軍長的領袖] 應讀作(與 列王紀上 9:22 一致)「和他的首領與他的軍長」。本節的陳述必須與 列王紀上 5:13 ff;列王紀上 12:4 ff. 結合閱讀,從中可見,儘管所羅門並未真正將任何以色列人淪為永久奴隸,但他對自己的人民施加了苦役,這被認為是非常沉重的負擔。
歷代志下 8:10 10. 這些是首領] 在此序言之後(參閱 列王紀上 9:23),我們預期這裡和列王紀中都會列出這些人;參閱 歷代志上 11:10 ff;歷代志上 12:1 ff。可能列王紀的文本在早期就已受損,當歷代志作者寫作時,這份名單已缺失。二百五十] 根據 列王紀上 9:23,是五百五十。另一方面,副監工在 歷代志下 2:18 中計為三千六百人,而在 列王紀上 5:16 中則為三千三百人。因此,列王紀和歷代志下所記載的各類監工總數均為三千八百五十人。
歷代志下 8:11 11(= 列王紀上 9:24)。法老女兒的宮殿。11. 因為他說,我的妻子等] 這些話是歷代志作者的補充。在 列王紀上 3:1 中,只是簡單地說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入大衛城,直到他自己的宮殿建成。我的妻子不應居住] 應譯為「我的任何妻子都不應居住」。
歷代志下 8:12 12–16(參閱 列王紀上 9:25)。所羅門對聖殿敬拜的安排。這段經文主要是對 列王紀上 9:25 的擴展。12. 在他所建造的廊前耶和華的壇上] 這指的是巨大的銅製燔祭壇(歷代志下 4:1)。在列王紀中,記載是所羅門在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指香壇;參閱 出埃及記 30:1-10)。根據歷代志作者的觀點,這種行為屬於僭越,烏西雅因此受到麻風病的懲罰(歷代志下 26:16),因此不應歸咎於所羅門這樣的君王。
歷代志下 8:14 14. 照著定例] 修訂版(R.V.)作「照著條例」。大衛的] 參閱 歷代志上 24-26。在祭司面前讚美和供職] 修訂版(R.V.)作「讚美,並在祭司面前供職」;參閱 歷代志上 23:28。守門的] 修訂版(R.V.)作「守門人」。大衛這神人] 他爾根(Targ.)作「耶和華的先知大衛」(一個正確的意譯)。參閱 尼希米記 12:36。
歷代志下 8:16 16. 所羅門一切的工程都預備好了] 讀作「所羅門一切的工程都已建立」。直到……完成] 七十士譯本(LXX)提供了一個更簡潔流暢的文本:「從它奠基之日起,直到所羅門完成耶和華的殿」。這個讀法可能是正確的。
歷代志下 8:17 17, 18(= 列王紀上 9:26-28)。所羅門的船隊。17. 到以旬迦別和以祿] 在列王紀中作「以旬迦別,就在以祿旁邊,在紅海邊」。嚴格來說,它位於亞喀巴灣(紅海東部海灣)的頂端。參閱 歷代志下 20:36(修訂版)和 申命記 2:8。
歷代志下 8:18 18. 藉他僕人的手給他送來船隻] 這些話的自然解釋是,戶蘭將船隻從腓尼基海岸陸路運到亞喀巴灣,這是一項艱鉅但並非不可能的任務。然而,在列王紀中,只是說所羅門在以旬迦別造船——可能是在戶蘭的幫助下——而戶蘭幫助配備船員。歷代志的文本在這裡可能應根據列王紀的文本進行修正。
歷代志下 8:18 18. 俄斐] 這個經常被提及的地方的位置不詳。它曾被認定為 (a) 印度、(b) 非洲、(c) 阿拉伯海岸的某一部分。最後一種認定最有可能;俄斐作為一個阿拉伯部落的名稱出現(創世記 10:29)。這個名稱在七十士譯本(LXX)中有不同的寫法,但通常以「S」開頭,Sophir(a)。這種形式有朝一日可能會有助於確定該地點。四百五十他連得] 七十士譯本(LXX)如此,但在列王紀中是「四百二十」(希伯來文如此,七十士譯本B本為「一百二十」)。